本筆記簡單的整理目前各類藝文工作者與團隊工作上常見的保險,以及這些保險大概保障什麼東西。
原則上,保險可以粗分為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兩個大類。
社會保險是國家基於保障國民最基本生存目的設立的保險,滿足一定條件,就會有法律強制加入,而且會有許多弱勢保障條款,所以稱為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包含勞保、公保、農保、漁保、全民健保、國民年金等。由於本筆記主要是為了藝文從業人員寫的,所以不會寫勞保、全民健保跟國民年金以外的社會保險。(其實最大的差異主要是基於不同身分/職業別的費率跟給付項目)
商業保險則是由民間公司開辦,一般人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加入。保障的內容就看保險公司怎麼開發商品。要不要保就看老闆,或是工作合約有沒有要求。
勞工保險主要是由勞基法與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給勞工的保險機制。主要跟斯斯一樣有三種: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在前述三個保險外還有一個退休金的提撥制度。
但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沒有(1)勞退的雇主提撥,也沒有(2)就業保險。相關的投保費率也不一樣,見以下勞保局的表格。
誰要負責投保:
受益人:勞工
注意:這邊只是一些大概,詳細的給付申請條件請洽勞保局網頁,各縣市勞保局窗口或職業工會
勞工的勞保掛在公司的必帶這個保險。職業工會就沒有了QQ
只要雇用一個人就得幫員工投保
因為上面的大多需要透過勞保的退保紀錄,還有非自願離職等作為失業資格認定,如果工作者勞保是投在職業工會,基本上是無法申請的。
有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給付。
跟上面普通事故給付的差別,在於如果意外的原因是職業災害,傷病給付可以申請的額度比較高。
職業災害分為「通勤災害」與「職業災害」。
通勤災害:上下班出意外,勞保可以給付醫療門診甚至住院的費用。
職業災害:在工作場所發生意外導致工作者受傷都可以算。
2022年5月1日後「職業災害保險法」上路,雇主即使雇用五人以下員工,也必須強制幫員工投保職業災害保險
於職業工會參加勞保,或沒有勞保的工作者,可以自行「臨時參加」職災保險
需注意的是,特別加保的保險效力是從保險費繳納完成之實際時間起算,或繳費後自向後指定日期起算,提醒勞工在上工前務必完成申報並繳費,始有職災保險的保障。
跟勞保是分開的。
老闆必須幫正式雇用的員工另外提撥工資的最少6%,作為員工退休金的儲備。一個強迫存錢的概念,只是這個錢是老闆存,不會從你的工資扣。員工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在雇主提撥的錢之外,再多從自己領的工資提撥進專戶。
保在職業工會的人可以選擇要不要從自己的工資提撥,但是會少雇主額外提撥的錢。
台灣難波萬,差別在受雇勞工跟FREELANCER的保險費用不太一樣。
完全沒有任何健保以外社會保險的人會國家強制必帶。
以下各項保險都是由民間的保險公司提供,但是受益人不一定是員工,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可能會因為不同工作合約被要求要保。
跟社會保險最大的差別在於保費跟理賠金額的計算方式。社會保險多是用薪資級距當標準,商業保險是用理賠金額當標準。
誰負責投保:老闆、或發工作的單位
受益人:老闆,或老闆指定的員工
勞基法規定,員工在工作上出意外(aka.職業災害)的時候,老闆無論如何都要補償醫療費用,還有因為意外無法工作時的薪資。這個保險就是幫老闆分擔這個責任。(勞保也有同樣的功能)
BUT,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要確定這個責任真的在「雇主」身上才會理賠。要是出事情的責任在場館身上或是其他人,保險公司也有可能拒絕理賠。
誰負責投保:老闆、或發工作的單位
受益人:員工
通常是員工死亡或失能的時候,這個保險可以在上述其他的保險外,再給員工及其家屬多一層給付。通常是公司幫員工保的福利
誰負責投保:老闆
受益人:老闆
如果事業單位的營業空間或是辦活動,出現意外傷到參加活動的一般民眾,而必須賠償民眾的損失,這個保險可以幫忙分擔公司要賠的部分。
誰負責投保:老闆或個人
受益人:不限,都可以
可以分擔旅行(從A地到B地)期間出意外衍生的醫療費用,但如果是移地工作(例如出國),要確定保險公司有沒有把移地工作的期間當作旅行。
假設今天一個團隊要從台北去高雄衛武營演出,那旅平險的範圍就只有台北高雄之間來回的移動,在衛武營進場工作的期間可能就不在保險公司的理賠範圍。(但是勞保認的是工作期間,所以都可以算)
誰負責投保:個人、公司或事業單位
受益人:個人、公司或事業單位
所謂的「第三人」,是指保險公司跟被保險人以外的不特定對象。通常在各種保險外作為附加險,例如火災、交通工具等等。假如出意外波及員工以外的一般人,導致公司必須賠償,這個保險可以幫忙分擔必須賠償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