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COM 2024 活動與討論紀錄

CONCOM(CONference for open COMmunities)期望創造一個交流與探索的空間,將開源相關社群/大會籌備團隊平常遇到的困難與需求提出與討論,使得各社群夥伴們長期累積的活動籌辦經驗、組織經營心得可以互相交流與分享,一同讓社群力量可以協力擴展。本次將透過短講與工作坊,讓大家交流到意見又能把具體做法帶回家。

活動資訊

報到時間: 13:30 - 14:00 (活動於 14:00 正式開始)
活動時間: 14:00 - 18:00 (晚餐到 20:00)
活動地點: 兆基商務中心 建北館 D2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三段92號)

活動流程表

時間 流程
13:30~14:00 報到
14:00~14:20 Opening + OCF 介紹
14:25~15:00 COSCUP CoC 修訂分享
15:00~15:20 中場休息 + 自由發問
15:20~15:30 Workshop 分組 + 流程介紹
15:30~16:05 Workshop I
16:05~16:30 Workshop II
16:30~16:40 換組
16:40~17:45 Workshop III
17:45~18:15 各組分享
18:15~18:30 意見回饋 + 中場休息
18:30~20:00 晚餐

活動照片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pjvd7xKiTpo7ej0N7beEggyQeG0qVgwt

I. Opening + OCF 介紹

  • 社群邁入第九年,合作社群來到 43 個。

  • 有觀察到 3 點:

    1. 社群活力減弱:e.g. 可能偏於成熟等
    2. 新的合作方式:e.g. 老手有自己生活等
    3. 社群型態改變 線上化成為趨勢:e.g. 開放成果釋出 開放教育等

OCF 可以提供社群的協助

  • 可以把社群網路掛在 Google workspace、AdWords
  • 科技濃湯(e.g. Azure 免費額度等)
  • KKTIX
    • 升級年約方案
    • 活動報名刷票
  • Oen 應援科技
    • 升級進階方案
    • 活動報名
    • 金流 3%
  • netiCRM
    • 開源 CRM 平台
    • OCF 長期食用
    • 捐款、義賣

II. COSCUP CoC 修訂分享 - 面對 MeToo 社群該如何因應

  • 主講人:林秀怡
    • 性騷擾案件外部調查委員
    • 會在政策制定或社群處置方式給建議

MeToo 緣起

  • 2006 年 Tatana Burke 在 MySpace 上使用了「Me Too」的口號,與當時的反性侵運動做連結
  • 2017 Harvey Weinstein 因利用權勢性侵多名女星與女性工作人員陸續遭到指控, #metoo 便成為在社群媒體上廣泛傳播的 hashtag
    • #metoo 因此席捲全球,引發各國效應,呼籲重視性騷擾/性侵害,特別是利用權勢型的犯罪行為
  • 2023 年台灣民進黨性騷案掀起台灣 #metoo 浪潮(加上人選之人造浪者的劇情)
    • 過往不是名人,大家認為只是社會事件,因此還沒有發生,直到本案發生
    • 政界、藝文界、演藝圈、校園紛紛有人站出來指控遭到權勢性騷擾或性暴力

為什麼啟動在社群的討論

  • 事實上在台灣 2023 年 #metoo 運動發生前,COSCUP 就有志工開始諮詢主講人
  • 「在場有哪些人參與的社群有立案?」秀怡

    • 在場只有一個人舉手
  • 社群很少立案,來來去去,不是職場的話有適用的法律嗎?沒有的話為何要處理?
  • 邀請的講者如果在外面有騷擾的名聲,怎麼受理?限制資格、多久之內不受理或邀請?
    • 雖然法律上會對行為人有處理,但不代表社群不能處理(就是社群也可以處理)
    • 如果社群不處理 CoC 事件可能會有的副作用
      • 導致社群變成包庇或允許性騷擾的溫床
      • 名聲變臭
      • 導致後續沒有新血想參與
  • 不是法人,沒有法律強制力怎麼執行?
    • 但不是法人,也有比較多彈性,社群有共識即可
  • CoC 的功能與強制力
    • 過往沒有使用過 CoC 進行懲處
    • 快速直接處理不是最主要的目的,而是為了表態,讓大家知道「社群是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的,社群是會積極處置 CoC 事件的」
    • 表態後建立參與者與社群信任關係
      • 讓受害者知道,自己說出這些事情是不會被排擠的
  • 考古共筆很重要!千萬不要寫完就放著不看了
    • 共筆寫好有助於傳承
  • 言論自由、開放自由的精神
    • 但這兩件事情不全然是衝突的,重要的是在兩件事情當中取得平衡
    • 言論自由
      • 不保障歧視言論
      • 是有門檻和界線的

權力關係

  • 討論性騷擾之前,需要討論的大前提
    • e.g. 講師在台上拿麥克風、不同意的人不好意思開口,是有權力
  • 「每個人都可以自由進出社群,就沒有權力或權勢關係嗎?」秀怡
  • 社群參與者的恐懼
    • 「我這樣做,會不會讓社群的重要人物不開心?」
  • 權力、權勢來自:重要人士、人脈、年資、捐款人、話語權、崇拜、潛規則(社群內的默契)、因人而異的差別待遇 etc
    • 「電神算是一種崇拜嗎」paul

    • 崇拜也是一種不平等
    • 潛規則並非指性上面的,而是習慣的做事方式(這件事情就這樣做等等)
    • 「大家都說彼此是平等的,但人和人之間的互動一定有差異」秀怡

  • 權力權勢是交織浮動的。
    • 想要達成某事而需要拜託人,那個人就會有比較多的權力
    • 看你多想要達成某件事或某種位子
  • 社群裡的雙面刃:大局為重,人治大於法治。
    • e.g.「大家先把事情處理好再說啦」「我可以先吃點虧,先把事情處理好再說啦」
    • e.g.「相忍為社群」
    • 最可怕的怪物「反正我擁有這種權力,就算做了壞事,大家也不敢對我怎麼樣」

性騷擾樣態

  • 迷思:摸哪裡才是性騷擾?摸哪裡才構成性騷擾?只要對方喜歡就不算性騷擾嗎?
  • 定義
    • 要跟「性」、「性別」有關,
    • 被行為人不喜歡,並且對其造成影響或侵害,就有可能構成「騷擾」
  • 交換式性騷擾
    • 性交換或賄賂
    • 實務上會看是否有權勢
      • 掌握升遷機會
      • 或是有到外面代表社群的機會也算喔
      • 「誰跟我比較好」就能拿到資源 > 引起缺乏權力或缺乏資源者之間的競賽
        • 如果發現別人在進行雙方合意的交換式性騷擾,造成了不公平,也構成性騷擾
  • 敵意式性騷擾
    • 行為、言語
    • 網路騷擾:透過網路跟通訊設備的騷擾
    • 敵意式環境:
      • 性別歧視
        • 對於跨性別者的討論
      • 強迫出櫃、要求揭露性傾向或性隱私
        • 有時候社群成員之間太熟會導致的問題
      • 不安全的廁所或更衣室
      • 忽略性別需求的空間及規定
  • 性騷擾的本質:權力騷擾
  • 常常是性別、權力、階級等多重不平等的交織,不能只簡單的用個人化來看待,而是必須一併思考結構性共犯如何解決

性騷擾防治三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

  • 一方是學生,另一方是教職員生
  • 向行為人所屬學校提出申訴

性別平等工作法

  • 保障工作權
  • 受僱者或求職者於執行勤務期間遭受到任何人的性騷擾

性騷擾防治法

  • 非屬性工法與性平法適用者,到警察局報案,要「報案」而非「備案」

場所主人應採取預防措施

  • 2024/03 上路,對機關、組織等場所主人未採取措施有罰則
    • 就算不是法人 / 僱用人,但社群作為主辦人可以比照
    • 主辦人需要協助證據保存
    • 要設立資源庫
      • 可以找誰諮詢、找誰協助相關議題

ref

§7 第 1 項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機構或雇用人,於所屬公共場所及公共得出入之場所,應採取下列預防措施,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

  • 因此對外租場地的時候,可以參考這個場地的此規定,遇到了可以拿來用

第一款
組織之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十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

第二款
組織之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三十人以上者,並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之。

場所主人應該要做有效改善措施
§7 第二項
第一款
要協助申訴及保全證據
第二款
必要時通知警察機關
第三款
檢討規範避免再度發生

開始修 CoC 之前,要先有共識

  • 規範需要符合社群的「核心價值」,不能抵觸
    • 所以請先討論出社群的核心價值
  • 容忍度到哪裡?
    • 如果要讓性騷擾容忍度很高,就要有社群成員跑光的心理準備
    • 如果零容忍,就要在 CoC 裡寫出如何做到,例如禁止報名活動等等,之後遇到才能執行
  • 默示同意也算同意
    • 一直待在社群沒離開,就代表你有同意社群守則了
  • 要先思考這些,才能考慮如何拿別人家的守則修改成適合自己社群的人
  • 如果沒有共識,就算有訂規則,也會在人治大於法治的狀況下無法執行
  • 還要討論「立刻有效補救措施」

討論

如果社群找講師後,才發現他風評不好

Question:

  • 就算要訂合約,也很難訂
  • 講師會聲稱,風評又沒有證據
  • 志工講師當然可以隨時喊停,如果有商業合作(有簽約)、或有給付薪資怎麼辦

Answer:

  • 開源 CoC 認證講師清單(?)會眾

  • 用守則方式來做
    • 可以先跟講師說清楚,如果有性平三法前例未告知,社群有權利終止合作
    • 可以講清楚,是有過往涉犯紀錄者,終身不得參與,還是有落日條款?
    • 還是說有公開講清楚涉犯紀錄者,如果有講清楚不會再犯,就可以有條件開放嗎?
    • 邀約或簽約時,把社群規則講清楚,其實講師看自己好像符合 CoC 禁止的狀況,就會自己找理由說不要接了
  • 講師有權利請求賠償,但社群應該為了賠償而繼續讓有違反性平三法可能的講師繼續上台嗎?
    • 而且講師費是會有多少錢XD,對方能請求的最多就是講師費金額的範圍啊 paul

  • 年會中可以再重申 CoC 並聲明專門窗口,請會眾遇到的話可以找窗口
  • 社群志工其實也算這個狀況
    • 對方風評超差,但社群超缺人的矛盾

第三手或其他不具名消息來源指涉的事件,社群該怎麼處理

Question:

  • 若指控不具體或不具名,要到什麼程度社群才能採取行動?
  • 或是黑函

Answer:

  • 就算不是社群,在性騷擾案件裡面也常發生當事人沒有親自指控的事件
  • 實務上沒有具體人事時地物、沒有人可以聯絡或查證,可以當成黑函或空穴來風
  • 反正就先讓對方先簽約,講好前提,如果假設簽約後又有新的具體事證出現,社群依舊可以採取行動
  • 若有具體的人、事證,就會是社群討論在這個具體指證下還要不要(合作 or 取消)
  • 對於被取消邀約的講師或社群志工,到底這個人具體會有受到什麼侵害?
    • 人格權會被侵害嗎?有妨害講師名譽嗎?
      • 社群通常是發聲明自清,如清華大學對王丹事件發的聲明
      • 如果社群沒有公開大聲說對方是性騷擾,很難說侵害對方的人格權
    • 工作權會被侵害嗎?
      • 如果今天有一場活動,因故取消,難不成社群要賠償每一個所有被取消的講師費嗎?
      • 講師又還沒有給付勞務或支付勞務,那當然沒有支付報酬的問題啊。但假設臨時取消,已經發生的交通、住宿等,可能要考慮吸收與給付。
      • 法律上定義的工作權,指的不是這樣的範疇。

被行為人直接到公開空間指控行為人

Question:

  • 該如何處理,社群才不會被指控說在噤聲被行為人?

Answer:

  • 在現場的話
    • 先阻止,然後帶開與雙方當事人釐清
    • 打起來就報警
  • 在線上活動的話
    • 或許可以先掌握一下秩序,不然會影響到活動進行
    • 要 silence 就是全部 silence 而不是指 silence 一個人
  • 在線上聊天室的話
    • 就讓他們繼續講會怎麼樣嗎?秀怡

III. Workshop

主題一:新血招募

主題二:線上活動

主題三:資源共享

主題四:老手延續

主題五:資金來源

主題六: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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