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正方:江啟臣
反方:陳宗彥
主持:黃秀端
貢獻者(想要具名的可以把名字寫在這) :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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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主持人。全國觀眾朋友大家午安大家好(台語在一次)我是這次公投第十九案的領銜人,第十九案就是「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該合併舉行」
你是否同意,公投案來併大選舉行。(台語)這案的意思就是說,如果我們公投案成案的時候,半年內如果有全國性的選舉,那我們是不是加在一起、一起選。我是這案的提案人,我支持應該要這樣做,應該要合併選舉,公投綁大選。
實際上公投綁大選,在 2018 年就已經實施、正式實施。在這之前,2004年之前的公投,也都曾經合併過總統的大選。但是之後修改公投法,現在把大選跟公投又脫鉤,所以我這次提出公投案,希望在大家的同意之下,再把它恢復成公投綁大選,讓我們省時省力省錢又提高效率。
12月18日的公投有四案,這只是其中之一。今天早上我在屏東跟秋鬥的團體,他們這一次也有相關的提案,大家從屏東開始行腳,我在這邊要特別感謝他們的勇敢跟付出,也感謝他們替人民來說話,來爭取公投的機會。所以沿路如果有看到這些好朋友們,請給他們加油打氣,如果可以,也請加入他們的行列。
再來,為什麼今天在這邊來參加這場說明會。照理講,我們可以不用那麼辛苦,如果政府不要這麼一意孤行、如果政府不要那麼傲慢⋯⋯這四個公投案,就只要修改政策,不需要勞師動眾,到動用公投,然後今天站在這邊說明。
但令人遺憾的是,政府
最後 1218 來公投。當然現在民進黨過去在野的時候,他們力推公投,執政之後,卻開始阻擋公投。
我們從2018 年開始說起,2016 年民進黨全面執政,國會也是多數,20161212,我們在立法院修改公投法,其中一項就是納入公投綁大選,也降低公投連署的門檻,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讓公投更加容易。當那天通過,幾乎所有民進黨當年支持公投、推動公投的人,我相信現在在天上的蔡同榮先生、包括林義雄先生,他們看到那樣的修法結果應該相當滿意,也希望能落實。民進黨在那時候喊,總算還權於民,蔡總統甚至站出來講說,人民做主,還權於民,這是歷史上的一刻。
但是 2018 年,第一場公投綁大選,那一年十個公投案,有七個通過,其實要讓人民提十個公投案,真的不簡單,這代表政府做得有夠漏氣,大家要用公投表達對政策的意見,而且最後有七個案通過,結果這七個案通過後,政府不但沒有好好反省思考為什麼十個有七個通過,那代表你的政策被推翻了,不管是創制或複決,他畢竟都通過了,你沒有反省、檢討。2019 年的六月,我在立法院,那時候民進黨提出修改公投法的提案,內容是什麼?很抱歉,收回公投綁大選,接下來不能再綁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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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很簡單啊!2018,選得輸了了,2020又要改選,如果 2020 又要綁大選,對執政黨壓力很大,對政權來講,正是相當危險。不趕快修法怎麼可以?你要修就算了,你連朝野協商3小時而已,也不溝通,也無法溝通,最吼在立法院也是衝突、也是打架,但是多數暴力,也是通過了。
那次修改成怎樣?公投不再綁大選,公投以後,每兩年投一次,第二年八月的第四個禮拜六,才會有今年的八月二十八,後來因為疫情延到下個月的1218。這樣有道理嗎?這樣的修法等於降低投票率,也讓公投通過的機會降低了,這是變相的阻礙公投。
我要跟各位報告,阻礙公投等於阻礙民主,他是違反我們憲法的規定跟精神,憲法第十七條規定得很清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其中136 條規定,創制複決兩權的行使,以法律定之。我們的憲法解釋案提到,關於公投的立法物必要詳細、務必要有利於人民,來確保提高人民投票的意願。注意喔,憲法裡說明提到,應該要提高人民參與公投的意願。所以合併選舉、公投綁大選,就是提高意願啊,你現在把它拆開是什麼意思?基本上,就是要降低意願,阻礙公投,這不是違憲嗎?至少違反了憲法保障人民公民權的意旨。
更何況,我們來看看過去主張公投綁大選的又是誰?我們來看看過去民進黨是怎麼說的?蔡同榮立委,這可以說是,我們稱他蔡公投,一生都在推動公投,2002 年在推動修法的時候就講了,應該併大選,公投應該變全國性的選舉。
再來我們看看 2008 年阿扁總統又是怎麼說?公投就是要綁大選,地方性公投就跟地方性來綁,全國就綁全國的,這不但是民主的常態,還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是阿扁總統說的。
游錫堃院長,2008年,他當時是是民進黨的主席,他說公投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在先進民主國家,公投都和選舉合併舉行,節省成本,民進黨也認為公投和選舉合併舉行很正常。當時民進黨的主席、現在立法院的院長,他這麼說。
再來,我們行政院長,2013年,當時他們曾經要推反核四公投,他那時候他說什麼?「公民投票是人民行使的直接民權,2014年剛好有選舉,合併舉行可以節省經費」。
再來,2017 年,12月12日,公投法修正通過,抱歉應該是 2016,陳其邁在立法院嘲諷國民黨說,一直都視公投綁大選為毒蛇猛獸,殊不知全世界⋯⋯
這些,當是當年過往年進黨所講的,現在是執政黨
修來修去都是你們,換來換去變來變去都是你們,唯一不變的是什麼。選輸就改。還權於民是什麼?養難聽的,一場騙局拉。⋯⋯一次挫敗,馬上收回,所謂還權於民,就還了一次,2018年修法後執行過一次,然後就收回,為了什麼呢?為了選票、為了選舉、為了怕失去政權。
本息在這裡跟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都是我們的權利,創制複決就是透過公民投票的形式,用我們的選票,來決定我們要什麼樣的政治。怎樣提高參與率?把⋯⋯是不是比較方便、省前?如果單獨舉辦可能花一、兩億,這都是我們的納稅錢,我們該不該省?各何況,綁大選的過程裡,所有參與選舉的候選人,也有義務要對人民關心的政策來表態,⋯⋯三方面又可以落實真正的直接民主,由人民來做主,這就是民住最大的意義麻。⋯⋯
他跟過去這些民進黨的民主前輩們,這是他們講得話,我們老把性、人民不能讓你這樣愚弄。你說要改就改,這都是我們的納稅錢。所以我在這邊提出第十九案,呼籲公投併大選,一起來舉行。
(問好)我代表反方,我主張,不同意公投綁大選。國民投票跟選舉基本上是兩件事,意義、對象、跟影響都不一樣,不能混為壹談。如果公投可以跟選舉一樣,那為什麼1996年我們連總統都可以直接民選,為什麼那時候我們為什麼還沒辦法來行使公民投票的權利?
如果一樣,為什麼公投被阻擋那麼多年,到2003年才會被制定出來。諷刺的是,當年阻礙公民投票立法的國民黨,現在說,兩件事一樣的,要合起來選。就如同他們當年反對國會改選、反對總統直選一樣,所想的是什麼?他們方便就好了,不是為了這個國家整體的經濟來思考。
性質上,選舉選得是公職的候選人,針對的是人的選舉,是民眾針對他要選舉、選擇他喜歡的民意代表,或是民選的地方首長、甚至國家的元首。只要當事人符合資格就可以參選,民眾也可以參與投票來選舉,而公民投票,有些事情是不能成案的,例如預算、租稅、薪俸、人事,甚至還有學者認為,關於基本人權的議題,也不能成為公投案。
公職選舉跟公投,是兩個不同的事情,在對象上,選舉本質上是對人的選擇,公民投票是對事情的討論。跟對這件事情討論出來之後所要決定的方向,兩者是基本本質不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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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在公職的任職上,有明文的規定,在台灣來講都是四年一任,我們可以,我們所有選民可以針對你選出來的不只是新任的、連任的,每四年都可以清清楚楚的檢驗,不論是對候選人還是政黨,可以檢驗他過去的表現是否良好,四年一到可以在檢驗一次。公投他討論的政策、論的是方向,無關政黨,也沒有所謂的輸贏之分,公投結果會影響國家未來的發展,攸關的是國家的重要政策,難道不需要充分討論,理性的溝通辯論,絕對對不能沖沖動動來選舉,⋯⋯
⋯⋯這才是公民投票應該要有的基本標準。投票的結果也才能真整展現人民對於國家公共政策的意願。兩件不同的事情,硬要放在一起,我們也曾經經過這種慘痛的經驗⋯⋯2018 就是
2018 是一個地方九合一的公職選舉,在線的部分,有九張公職的選票,最後有十個公投案來產生,當時第一階段連署時,有五十九個案子,最後成按時案,回顧當時連署的過程,連署要每一個公民交由他自己、自主簽下這個連署書,但我們很遺憾,2018年,我們在忙碌九合一公職選舉,我們九合一基層公務員,忙著在製作公職選舉的名冊時,還要針對十個公投案,逐案審查,每一個公投案連署人的名冊。成案的時案里,總共高達 527 萬連署人,最後有 109 萬人是不符合審查規定的,這些審查,都是我們基層同仁一比一比的審查。更讓人遺憾的是,從審查中,慨到有整本的連署人名冊,是同一個筆跡,甚至一看那個顏色,就知道是同一支筆,整本就這樣子寫出來,就這樣子抄錄出來。甚至,有往生過世的民眾居然被廉署在上面。從連署的過程,就看到社會大眾產生了非常多的疑慮。審查的過程中,都是在家中基層同仁的身新。投票本來就應該要有秩序,讓人民暸解議題⋯⋯
但2018我們看到,因為我們的投開票所都是學校、地方運動中心、地方的宮廟,必須在這個有限的空間中,規劃出兩套路線,也造就了一邊投票、一邊看開票的狀況,甚至,當大家在關注九合一選舉中,六督直轄市選舉的同時,也發生了2018年的1212,國民黨台北市市長候選人丁守中先生,也提出選舉無效之素,我們很清楚,無論是中央選舉委員會、地方選舉委員會,辦理⋯⋯
選務人員,都是我們基層的公務員或是學校的老師,以及警察,甚至有一班的民眾,2018年他們從當天清晨的五點出門,一直到隔天凌晨的 3 點 35 分在高雄鳳山最後一個投開票所完成計票作業後,才完成了一天的辛勞。我要在這邊真的要謝謝基層的選務同仁,他們為了讓選舉可以公正地進行,但是很遺憾,2018年我們造就了這個混亂的狀況。
九合一中職選舉,我想
大家關注的是什麼?六督直轄市市長候選人是誰、縣市長候選人是誰、我們要民選的縣市議員所主張的
2018 年10個公投案,請問大家還記得有幾個案子的內容?你還記得當時2018年選舉過程中,你有聽到任何一個公投案、你還記得哪一個公投案,像今天這樣子,讓社會有一個充分溝通討論的機會?因為我們注目的是九合一的公職選舉,而每一個公投案是攸關於國家未來發展的方向,何等的重要,我們都應該要讓他們充分溝通、討論,讓每一位選民都可以清楚理解。
公職選舉選票上有。可是公投案,十個公投案上面只有很長的論述,每一個人在投票之前,都要停留在投票櫃裡面,要麻拿出他預先準備的資料,要麻就想很久,不知道要投下同意還是不同意⋯⋯
我們也曾經嘗試,將公投跟大選綁在一起,可是我們很清楚,公投跟選舉本質是不一樣的投票行為。選務的工作人員是我們的家人、朋友甚至是師長,我們不應該,他們也都不受政黨的左右,2018我們已經看到正當性受到嚴重的考驗,所以再次我要跟大家說,公民投票不是大型民意調查,他是公民自覺、公民真實民意的展現。最後我要先請教一下,提案的江啟臣先生,你贊不贊成朱立倫先生所說的,四大公投就是一個倒閣公投?你同意這樣的說法嗎?
公民投票跟一般的公職選舉當然他的對象是不同的。人跟政策的投票,他的標的當然不同,但是不代表不能同一天選舉。同一天選舉能不能辦得到,是選務的問題,請不要用選務辦不到、做不到,或是無心來改善,無心解決問題,就來阻礙民主的發展,特別扼殺了公投通過或成案的機會。
⋯⋯我一直在尋找林義雄先生能不能給我們一個答案⋯⋯
所以過去可以,現在不可以,這是標準的雙標,合併選舉,2018這是修法的第一次,2018以前都曾經有過,為什麼2018以前就有合併選舉的經驗,民進黨全面執政,2016還要全面推動公投綁大選呢?⋯⋯都沒人講啊,今天都是這些理由,我就不知道這些標準是什麼,民主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人民做主。
憲法規定,選舉的安排,就是讓人民做主,提高人們的參與率、投票率。不能把選務跟民主的落實混為一談,不會開船就不要嫌溪彎。開車技術不好,就不要嫌路太彎。技術的問題,技術不好,就要換人做。對人、對事的選舉放在一起有什麼衝突嗎?更何況,我們選舉選人的時候都會問他議題的看法,為什麼不敢表態?為什麼不敢說明?這是很好的機會啊,民進黨以前就這樣講,為什麼執政之後就怕人問你對某某問題、某某事情的看法?
我要呼籲,執政黨能不能把選務辦好,不要牽拖那麼多,這是民主最基本的落實,讓大家有機會來投票,不要因為看到公投案都是反對政府,以這次四大公投案,民調到今天為主,唧唧呼呼,都是同意大於反對,同意大於不同意。政府跟執政黨就站出來喊說,我要四個不同意,我們看到的政府沒有要誠心誠意跟大家溝通,反而開始抹黑這些公投,⋯⋯來豬就是美珠,這種其實政府的角色,不應該來錯這種抹黑的事情,你頂多做政策說明,你如果堅持你的政策,就把你的政策搓清楚。不要拿納稅錢來抹黑這些公投的案子、公投的政策。
此外,我們看看美國剛選完的大選,美國也是民主國家,民進黨什麼都要學美國。請問美國的大選、美國的選舉有沒有綁公民投票勒?在美國的選舉當中,常常是選舉跟公投綁在一起。所以這些不是說做不到,而是要不要做的問題。
更何況,講到連署,2016修公投法,裡面也包括選務單位應該要趕快落實電子連署。電子連署說幾年了,(台語)超過四五年了,我到立法院每一次質詢,欸電子連署的辦法,到現在怎麼落實,都還沒講,一直拖一直拖,更不要說不在籍投票。
所以要不要做不要只是嘴巴講,也不要害怕公投、不要害怕民意。如果你們都有做,電子連署都有做了,還出現死亡連署的,那或許,真的就是有大問題。但你們自己修法通過,電子連署這件事也都還沒做。不要再也的時候喊公投,執政的時候就擋公投,還抹黑公投。
四大案的領銜人也好,公民團體也好。大家是一張一張連署書這樣簽來的,這些百萬張連署書,花了幾個月的時間,一張一張連署來的,他也的的確確反映了民意,否則我們今天不會說個個樣不同媒體不同立場,他的民意調查出來都是一面倒,都是同意大於不同意。
所以剛才我們反方代表提到的這些理由,我認為,不要把它拿來作為說「要來推翻公投綁大選」的理由跟藉口。
蔡總統曾經說過,作為一個政治人物要領導國家、承擔責任,誠信是最基本的條件。
我們真的也想問執政黨,當你們再也說的這件事情,執政的時候都做的另外一套。執政了以後修的法,施行了一次,說改就改,馬上就改,請問你的誠信在哪裡?
今天要走到公投這個地步,如果不是因為執政黨一黨獨大、鴨霸獨裁,讓我們的代議制度、代議機構失衡、失能的話,人民沒有吃飽太閒,在那邊簽連署,推動公投,你們以為行腳很簡單嘛?從台灣頭走到台灣尾,每天在那邊沒事幹?如果政府態度不是那麼傲慢,政策願意反映民意來修改,我們需要走到今天用公投的方式,然後大家在這邊計較說選務太多、太雜、太煩。
當一個政府有幾十個公投案來提案,而且還成案,我們當然知道有一些公投案它是不適合提的、當然也不會成案。
可是我要講的是,一個執政的政府,當會有超過十個公投案成案的時候,他真的要好好虛心檢討,而不是反過來檢討這些選務的事情,甚至用技術的干擾、用選務的方式,來干擾最後的結果。人民最後一定看得出來,你越想要干擾他,人民越想要出來
人民手中最後的工具就是選票,行使的方式,就是公民投票。1218,我在這邊要呼籲我們所有的國民,所有的公民,1218對台灣來說、對民主來說、對政策、對下一代是非常重要的一天,你要用你的選票,我們要吃什麼樣的豬肉、什麼樣的民主、什麼樣的公憑、是不是不要常常停電,這是我們自己可以做的決定,政府
用手中最後一張選票,來決定。與其講那麼多,抗中保台,公投才能保台,公民投票才能保台,
用公投來對抗政府的雙標,用公投來制裁政府的獨裁專制,此時此刻台灣民主走到今天,我們可以選擇一個政黨或一個總統賦予他權利,我們也必須告訴得到權力的政府、執政者,一樣要受到人民的監督,人民才是
今天能夠顧台灣的就是公投,我們自己做決定,我們自己來投票。公投顧台灣,民主拼未來,真的要保台的話,我們要民主保台,才有未來。與其講那麼多抗中保台,我跟大家說,民主保台,才有未來。
各位好,剛剛聽完江前主席的論述,令我覺得非常的遺憾。領銜提案的國民黨,在民主素養跟公民意志及公民投票的意義上,仍有很大的、極大的誤解公投關鍵的問題,怎麼會是為了省錢、圖方便、容易過關就好?
剛剛我的陳述已經說得很清楚,直接民選關注的有幾個,第一個程序要正當、選務要順暢。討論要充分、投票要自主,直接民權的意義,竟然都不在提案人考慮人的範圍之內,嚴重的來踐踏公投的價值。台灣的民主是過去民主的前輩一步一腳印,走上街頭,才讓今天能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台灣的民主,是前輩這樣的打拚下來的。
但我們很遺憾,國民黨永遠站在人民的對立面,在台灣民主發展的進程中,從過去喊著「復興基地、剿匪反動」到今天利用民主來傷害民主。
我們回顧1990年的時候,民主前輩蔡同榮先生,因為黑名單不能回到台灣,立即投入公投的運動,走過街頭,也進入國會的體制裡面,爭取公民複決的權利,2003 年制定公民投票法,但那時通過的公民投票法,條件很嚴苛、門檻非常高,這也是當時訂定的公民投票法中,投票人數要有1/2,有效的投票數要超過1/2,這也是當時社會大眾戲稱的鳥籠公投的雙二一門檻。
2008 年的入聯公投,當年有94%的選票是支持贊成入聯。但是很遺憾,遺憾的是什麼?當時的投票人數未達 1/2,所以被宣告不通過。2017 年我們深覺公民投票門檻這麼高,我們很清楚要修法,降低通過跟成案的門檻,也確實讓民意可以真正的展現,將提案門檻從千分之五,下降到萬分之一,連署的門檻則從5%降到1.5%,有效票大於不同意票,且超過總投票人數的1/4,就可以算為通過。
也同時將公民投票年齡降低到18歲,當然那時候也有一個重點是公投綁大選合併。但是因為門檻降低,就是因為我們降低了門檻,讓有心人在選前來倉促提案,透過我剛剛說的人海戰數。所以2018 年不是最後十案,2018年在第一階段就有高達 59 個案在連署,用這種人海的戰術、連署的手段,在公職選舉的大選前,來製造大量的公投案,讓選舉產生變數,綁架民意。
這也是我在講,2018年公投綁大選的亂象。
回顧今天,四個公投案獨立來選舉,所以國民黨執政的縣長、市長,紛紛對四個公投案清楚表達自己自己的意見跟想法,跟國民黨的主張是不同的,就因為沒有選舉綁在一起,讓國民黨的首長可以清清楚楚表達他自己的意見。
九合一的空間都被壓縮、擠壓到了,無法真正充分溝通跟討論,大家關注的都是九合一的選舉,直轄市的市長是誰、縣市長是誰,而這個選舉的過程也非常的倉促,讓我們選務壓力很大。
有鑑於此,2019年我們負責任再次修法,維持這個(提案和過關的)門檻,而將公投跟大選分割開,所以今天才會每兩年來舉行一次公投投票,剛剛我也一再說明,就是因為我們將公投跟大選切割,我們在今年可以讓全國民眾充分暸解,我們四個公投案,也就造就今天政見說明時,社會會關注。因為今年沒有選舉,公投的深度、廣度都會比選舉年更深入。
而這些議題都是攸關國家未來發展的方向,我們更應該要讓民眾充分的了解。這些議題也都不應該被政治跟選舉來綁架。我想舉國外的幾個例子,蘇格蘭的獨立公同從 2007 年就開始推動,在 2014 年才舉行,雖然沒有過關,但是因為陳述了意見,雙方經歷了多次的提案,一而再再而三的討論,就是要凝聚蘇格蘭公民的意志,英國的脫歐公投也是從 2010 年開始形成議題,經過多方意見討論,到 2016 年舉辦公投。
因為在這些民主國家觀念中,公投不是要節省經費,也不是為了便宜,也不是為了政治手段來刺激議題的關注,而是希望每一個國家的主人、充分溝通、理性思考,凝聚未對國家未來發展的共識。核四的停工、三階的規劃、美豬的承諾,都是國民黨時期的作為,現在他們要用當年的決策,來倒今天的內閣。
台灣俗語說,⋯⋯黑白倒。就跟現在國民黨的作為一樣。朱主席說,四大公投就是倒閣公投,請問跟現任的閣揆有什麼關係?很遺憾江啟臣主席沒有回答,把公投當成政治手段,把政治利益綁在一起,將我們辛苦爭取到民主的方式,來耗損台灣的民主能量。
那也很遺憾,公投說明會之前,國民黨一直喊上四下四、上下尊卑之分,國民黨無法脫離舊
因為無法尊重公民投票的表現。
我還是要講一次,公投跟公職選舉不同,選舉選的是人,公投決定的是一件事,選舉有輸贏,公投是沒有的。公投每一個案子影響的是我們對台灣的未來,公民投票也不是愈多愈好、省錢就好,更不是過關就好,每一個議題都要賦予充分的討論,理解,程序要正確順暢,投票要自發自主,公民投票非常的重要,要有獨立執行的時程。
最後,我想出賣我自己的女兒,他們今年剛好滿18歲,
針對這四個公投案,他自己上網找資料,找同學一起來討論,形成自己的意見跟想法,更期待的事,他在第一次行使公民的權利的時候,他可以投下這一票。
他們跟我說,我的國家未來的發展他們要自己來決定。作為國家的主人,我要拜託全體國人,對於這四個公投的題目,對於雙方主張的論點我們要清楚,因為這四個公投案都會影響到我們國家未來的發展,這次的公投無關藍綠、也無關輸贏,這次的公投決定了國家未來發展的方向。
公投要決定的是,國家未來的能源要不要繼續轉型,也攸關我們國家要不要跟國際社會來結合、我們是不是能跟國際接軌。
12月18號,這次公投經過者段時間大家充分理性的溝通,我相信我們國人都很清楚,當你12月18日進入投開票所,就是你在決定這個國家未來能源轉型、國際接軌,還有讓我們未來珍惜這得來不易的公投價值,來決定國家未來的發展方向。
請各位國人同胞投下四個不同意,讓台灣更有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