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管不管3 之蹦蹦跳跳大亂鬥
ft. 黃亞森 Arthur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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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3/16 19:00-21:00 (台北時間)
地點:線上 https://meet.google.com/ujj-xckz-jpf
與談:黃亞森 律師
主持:王琍瑩 律師
與談人簡介:黃亞森
對於科技、跨領域及自學有高度興趣,
目前致力於探索Metaverse世界下未來的法律議題和社會變化。
曾幹過律師和日文譯者,現為神戶大學法學博士生、外資的日本商務運營BD。
個人網站:Codeandlaw學習之路。文章散見於數位時代、遠見、鏈新聞、動區動趨。
主題:日本 web3 監管與發展現況
議程
19:00-19:10 主持人開場
19:10-19:40 Arthur分享
19:40-19:45 豆泥分享デジタル庁發展現況
19:45-21:00 公開討論
Arthur 指定行前閱讀
- 【觀點】Web3作為日本國家戰略?日本政府究竟如何看待?2022/09
- NFT White Paper Japan’s NFT Strategy for the Web 3.0 Era
2022/04
- 這是日本經濟部整理的web3政策和法規調適分析
Web3.0事業環境整備の考え方 2022/12/16
豆泥補充
- 日本數位廳四頁熱騰騰英文簡報 Future initiatives toward sound development of Web3.0 (digital.go.jp) 2023/0308
- Web3.0 Research Group’s Report ―Toward Sound Development of Web3.
- Web3.0研究會|デジタル庁 (digital.go.jp)
簡報與會談要點
- 日本產官學研社已經形成一個 Research Group DAO
- 數位廳負責成立單一窗口給跨部會與商業組織等、發展研析、與辦活動
- 除了上述角色,該 DAO 也包含 BGIN(Blockchain Governance Initiative Network)
- 目標:更彈性的法律、對接國際標準、反覆迭代規則、創造共識
- code與law將開源
- 配合日本的 Digital Japan 政策
- 短期工作:
- 創造對話平台
- 跨部會單一窗口
- 國際資訊與共識引進
- 創造適合科研的原則與環境
- 長期工作:
- Web3 互助預警系統
- 破除官僚的本位主義
- 讓 DAO 能自我運轉,並持續跨部會參與,並參與國際議題
- 擴大 DAO 成員,並選擇更好的營運模式、服務與工具
- 發展方向:
- 數位資產
- 避免抑制市場成長,同時保護消費者,並創造市場可信賴感
- 去除國內不必要的監管原則,順應國際形勢
- 分類
- Crypto asset:如比特幣(支付服務法 2016)
- Security token:ICO 等(the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 2019 修法)
- 其他:如 NFT
- DAOs, 分散式自治組織
- 證券不在此討論框架內,促進國內 DAO 發展,尤其是社會振興與數位藝術
- 除了技術問題,也該釐清利益關係人的有限責任,可從LLC開始盤點立法方向
- 由於發展太快,跨部門應保持聯繫,尤其是促進社會議題與新價值取向的題目
- DID, 去中心身份
- 公鏈透明 vs. 隱私防護的交集就是 DIDs
- 不特別關注 DIDs 的商業發展,但持續監測 DIDs 在隱私保護技術的研發
- 數位日本,可互通性的憑證與分散式資料的跨國標準是重點題目
- SBT, NTT, 去中心託管
- my number - DID - VC, 證書等
- 元宇宙的連結
- 基於業者、跨國使用者、法規的複雜性,應跨部會討論此議題
- 技術問題、商業問題、法律問題(尤其是知識產權)
- 消費者保護與法規設計
- 跨國協作,如國際犯罪,一樣應該跨部會協作
- e-KYC(Regulation Tech, SupTech)
CTA
Plurality Tokyo+DAO Tokyo+ETH Tokyo+Pragma Tokyo
(共筆任意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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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er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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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組織
日本目前有 30 家交易所為自律組織成員
上幣審查或業內討論不上架比較危險的交易貨幣(如匿蹤幣:門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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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修法過程
以前沒有 ico 所以針對比較大型的幣去管,但後來開始有 ico 和大型事件,日本就開始針對 ico 去管。
95%要放到冷錢包或其他高強度管理的錢包(如 cybavo)
所謂的保管,定義是若可以不透過用戶技術上的同意就可以移轉資產,那就是保管業者,要申請牌照。台灣的情況就比較不清楚。
過去密碼資產上架是報備制,但後來有比較難追蹤幣流的情況就要申報,所以後來日本自律組織就開始禁止上架這些幣。所以日本上幣流程很長
反洗錢
用戶的資產要優先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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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商法
- 做信用交易或槓桿必須申請牌照,有區分散戶跟法人,散戶最高只能開兩倍(超沒趣)。
- 廣告不能太誇大。
- ICO/STO 納入規範。日本的證券不適用 Howey test,他們有自己的方法。但日本的 STO 在玩的基本上只有 SBI和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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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紛爭解決機制(苦情相談)
- 金融 ADR:日本東京律師協會幫忙處理
- 衍伸性金融商品:證券金融相關的中心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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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 白皮書
- 議員發起,把很多律師和業者找來討論。
- 因為 NFT 可以促進日本的 ip發展,但可能會碰到很多法規問題、稅務問題或非授權使用等。
- 主要的討論:認為元宇宙(虛擬空間)會成為日本新經濟的成長動力,符合國家數位經濟戰略。
- x to earn 會不會構成賭博罪?
- nft 會不會落入密碼資產的定義?NFT 背後會連結到其他東西所以不算。
- 內容持有者的權利保護?怕 ip 持有者沒授權卻被放上opensea、授權金、虛擬空間的房間設計有沒有設計專利的適用?–>建立協會或聯盟提供資訊來抑制未授權的人直接上架的可能性,或建立內容範本給平台使用。
- NFT 買家保護必要:交易內容明確化、必須說明 nft 的內容。
- 資本投資對價多樣性(fund 可不可以投資 token)、會計審計標準不一致
- DAO 的法人化?是否允許有限責任、租稅優惠
- 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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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政策為何不一樣?岸田首相大力支持,整個日本 web3 產業就動起來。日本常是行政機關提出法案,議員只是形式上去審批。日本 web3 的政策推動是由政治人物、議員去推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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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幣監理架構
- 法定貨幣類型:
發行者:銀行、信託公司、資金移動業者。(其餘業者都不行,但給兩年的緩衝時間)
- 密碼資產型:DAI 這種沒有法幣掛鉤的就屬於此類。
- 幣流追蹤業者也管,因為會有資安上疑慮,今年政策通過後可能這類業者也要拿牌照。日本電子票證不用做 AML,因為預付金錢沒辦法隨便提領出來。但後來因為 JPYC 用預付的牌照做穩定幣,日本就開始討論高額電子儲存的模式就需要做 AML。若穩定幣仲介業者兜售穩定幣,賣一個穩定幣就需要有一個穩定幣存在日本,實務上很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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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稅務問題
- 發 token 只要有市場交易價格,不論有無流通,年底都會課稅,造成有些新創外流,必須改革。
- 所得稅:雜項所得最高會被扣到最高會被扣到 55%,現在在討論能不能分離課稅。
- 改革方向:JCBA 提出分離課稅、改善法人課稅、資產稅(遺產等),提給政府後目前只考慮改革法人課稅。
- 真正導致整個新創離開是因為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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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 3 相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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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經產省的討論:
- 區塊鏈技術對 sociey 5.0 貢獻的可能性?
- sociey 5.0 需要一個跨國界的數據共享平台,區塊鏈技術就是目前應用最廣的數據共享技術,是否有可能帶動全球數據共享基礎設施建設?
- 審視金融、文化經濟、地方創生到社會 5.0 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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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數位廳討論的方向:
- 數位資產安全性:如何確保信賴?
- DAO:益處和客體,use case,要不要給構成員有限責任化?
- DID:身份證明如何確保
- Metaverse 和 web3 的關聯性
- 消費者保護及如何執行?怎麼判斷有沒有被侵害,如在元宇宙被騷擾是什麼權利被侵害?可不可以讓 AI 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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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對 NFT 影響?
- 比特幣促進我們思考貨幣的本質為何?講者認為是信任本身
Q1:
陳律師:在這次穩定幣的監理架構下,禮品卡和穩定幣的區別是什麼?跨到哪一個程度會被認為是穩定幣?
Auther:日本支付法是很廣的法,1. 日本預付業者,存進去的錢不能隨意退回、2. 自家型(限定其中一間公司,監管最輕)、3. 第三者型(所有店家都可以用,監管高,因為倒了找誰負責不明確)、4. 電子支付型的業者,可以存錢也可以領出來,履約中旅途的資金。
這次的穩定幣切得更細,穩定幣背後的技術可能是聯盟鏈或公鏈,到處流通(例如 USDC 在以太坊上流通,實際上 Circle 也無法控制),和電子支付業者登入 app 某程度可確認用戶身份不同。
陳律師:以去中心化或中心化來分類或日本政府能不能放心來區分是合理的。
Q2:
Peter:目前的 nft 或很多新興虛擬資產都是以智能合約來運作,未來的監管會不會移轉到智能合約上,像契約法一樣?
Auther:訂出來了要怎麼管?最近美國或歐洲出了一個法令,要求智能合約要能撤回或修改,但這樣的立法成效如何?要如何執行?
P:到最後可能都要抓監管的節點(交易所等)比較可能執行
A:區塊鏈本質上是跨國境的東西,要管的話就是全世界政府聯合起來管,不然很難管。當做了政府不允許的事,線下的執行力要怎麼上去?舉個例子,在元宇宙被性騷擾,上個世代的人可能會限制大家玩 vr 的時間減少這件事的發生,但這個產生的影響是什麼,會不會限制到發展?要管的話只能從節點去管。像台灣以前討論怎麼管 FTX,可能就是從 KOL 開始管。
Q3.
寶成:好奇除了文件有無落實外,被歸管的交易所和相關使用者的心得如何?因為我們還沒被歸管的情況下,會怕未來監管的情況,我們想知道社會內部人覺得監管是否得當?
A:法遵成本極高,所以 coinbase 和 Kraken 已黯然離場,最近幣安則是抱著滿滿的信心進場,日本幣安還挖角了 Kraken CEO。
在 2022 年 11 月之後他們應該很得意有監管,但多數的日本國民都只知道比特幣或覺得是詐欺,主要玩家還是金融業者或大企業,小的企業。
日本為什麼會捲起來,Ito Joi 到處宣揚 DAO 功不可沒!國光宏尚投資 opensea 也是到處傳教宣揚 metaverse。
Q4.
Peter:監管介入法遵成本提高會不會造成大家都得依附大企業才能發展 web3,或有沒有其他管道讓中小企業也能發展?
A:某個很強的企業如果說要做交易所,會員人數一定多,以新創的角度來說就可以跟大企業做技術合作或概念引導,大企業反而可以去把新創扶植起來。
豆泥:推薦打造創業型國家~
以前美國矽谷、太空產業、能源產業的發展,政府參與非常大量的投資,但自從川普上任後公共投資的比例大幅下降,小實驗室開始做看似不賺錢但長期很重要的工作,像量子電腦等,這種典範轉移非常劇烈。
微軟前幾天開除了一票,也是在裁撤公部門投資,web3 因為可互通性非常大,後發優勢相對高,新興的技術被使用的比例也高,小企業也不一定比較沒優勢。
維人:好奇假設以國家或政府的角色,要用什麼方法扶植中小企業?想不太到方法,除非能打造出生態系,如果有跨國型的巨頭或特定的產業有很強大技術優勢的公司,國家要如何跟這些企業談判?
LEO:剛剛說上幣要等半年一年,有交易所能等那麼久嗎?
A:日本為何嚴格因為都是風險控制的角度在管,大家都跑出國,這次是議員站出來去想怎麼辦,從鬆綁的角度去管。
其實有可能產業都有對政府做喊話,剛剛說穩定幣支付業者、銀行和信託公司都可做,有沒有可能一開始只有銀行可以做,後來信託跟銀行談一談,信託也可以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