濡沫
馬天娜
女人迷
侵權
請不要偷文章
濡沫Lez is more 駐站作家的專欄文章,在:
被女人迷拿去強制業配。
被女人迷拿去強制業配。
被女人迷拿去強制業配。
而且連作家名字都沒有附上。
以下為事件經過。
馬天娜於個人IG上發文,初次提及潤滑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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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天娜於個人IG中進一步深談「潤滑羞辱/Lube-Shaming」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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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濡沫團隊邀請,正式以濡沫駐站作家身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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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濡沫網站正式發表:
[玩人]我乾了,你還會幹我嗎?談潤滑羞辱(Lube-sha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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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濡沫網站之外,僅以文案介紹+超連結方式發表於以下三個外部社群平台:
※ 除此之外,並沒有授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使用。
在濡沫網站發文的兩天後,女人迷隨即於自家網站上刊登潤滑羞辱文章,標題、英文翻譯、結構、內容等均高度相似,還強制業配HARU潤滑液。
只在文章底部寫個「參考:我乾了,你還會幹我嗎?談潤滑羞辱 (Lube-shaming) 。濡沫。」
連原作者馬天娜的名字都沒有。
這一切都是濡沫網站與馬天娜作家本人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
※ 註1:
看過Emily Nagoski著作的人都會知道「性興奮不一致」這個知識。
可是馬天娜文用的拼法不是Nagoski原文中的拼法(Nagoski使用 arousal nonconcordance, p.194)。如果女人迷編輯部是直接引用Emily Nagoski的原文,理當採用原著的拼法(請參考:https://i.imgur.com/1wR5225.png )。但他們沒有,而是沿用了馬天娜文章裡面的拼寫方式:Arousal Non-Concordance。
女人迷拿去參考,卻 連「馬天娜」的作者名都沒有。 即使作者已公開聲明從未授權給女人迷刊登,至今 沒有收到來自女人迷的任何聯繫。
同時也 違反「濡沫網站」上的智財權使用條款。
親愛的女人迷,
知情同意不是你們最在意的事情嗎?????
你們先侵權之後還叫別人「請不要偷文章」????
根據時間序,「潤滑羞辱/Lube-Shaming」在華文圈,馬天娜確實是把這個概念清楚地整理出來的第一人。
從學術論著到知識型網紅,都有必須遵守的倫理規範;即使非原創,前人也有下過整理的功夫。
無論如何,都不代表女人迷可以在 作者方與網站方均「不知情也不同意、未授權」的情況下,連作者名字也不附地拿去幫自己業配。
尤其是這麼強調「知情同意」的領銜性別品牌。
#MeToo
不行。
根據濡沫網站的智財授權相關法規(使用條款第10條):
要使用濡沫網站上的內容,應該獲得站方書面同意,並敘明單位(或個人)、使用目的、形式、範圍、期限等重要資訊。
但女人迷並沒有獲得濡沫網站的書面同意。
事實上,濡沫網站始終開放的多個官方通訊渠道(包括Email、Line、Telegram…等),至2/24前均沒有收到任何來自女人迷的聯繫或通知。
馬天娜粉絲發現此事,轉達後作家與濡沫團隊。馬天娜隨即在個人FaceBook粉絲專頁與Instagram上發表聲明。
馬天娜聲明全文引用如下:
培力、知性之前,請你做好自己
經營臉書還有IG也好像有一段時間了(雖然不是很長),時不時也會有粉絲跟我講喜歡我的文章,我也是很感謝大家繼續追蹤這個沒有露臉的帳號。🙏🏻
去年開始我嘗試提供多點小知識,無償花時間搜尋文獻,希望可以在芸芸講求視覺感的社交平台給大家一點點性相關的知識。要知道那執照執業的人很多,我也從來沒有要當一個「XX專家」,只是把自己的工作和閱讀經驗分享給大家。很榮幸得到不同的平台(例如 LEZS 女人國、 和樂芙一起愛、 PrideLab )欣賞,也希望將來可以在更多的平台跟大家聊。我跟 濡沫 的專欄合作,一月初的時候我刊登關於潤滑羞辱的小文。兩天後女人迷的《性別力》刊登了一篇搭配商業品牌的推廣,題材一樣的文章,下面「參考」的部分有了我授權濡沫的文章。
• 可是沒有我的名字,也完全沒有尋求我或者平台的授權。
我不知道我的學術訓練是不是太嚴謹,題材一樣的話,應該也不算是「參考」吧,何況是有商業利益成份的。
我知道我不是什麼大咖,那邊文章其實我11月就已經刊登,很明顯,對方沒有鳥過我的帳號。• 也自然地,沒有鳥過要通知我,也完全無視濡沫團隊。
文章內容其實也沒有什麼很原創的內容,所謂原創就是前所未有的研究成果。
可是作為一個以「幫助你找到忠於自己,並勇於追尋的力量/更要連結每一個勇敢的你,以及你會面對的周遭」
你連「連結」一下我都不會嗎?知識分享不是我們趨之若騖的「培力(ewpowerment)」的一部分嗎?• 你希望讀者忠於自己,首先先做好你以為自己是領導的角色。
懇請各位指教。
• 本人跟相關刊登合作平台保持一切後續動作權利。
緊接著,晚上10:36分,濡沫站長Shin的「私人臉書帳號」,收到私訊:
所以,濡沫網站的使用條款和官方聯絡方式都是裝飾品?
打擾站長私人社交帳號,口口聲聲女權和LGBT權益的女人迷前輩們,有為我們這些晚輩考慮過不同身分之間的出櫃問題嗎?
接著無聲無息,再沒音訊。
濡沫站方,與作者本人,至今沒有收到來自女人迷任何形式的聯繫。
女人迷使用「權威式」行銷:題目提及「性愛治療師」的評論,具有提供關心潤滑羞辱的讀者們一個解決方案的意味。
但其實文章本身沒有提供正確的引用,馬虎引用了事之後,就提供一個商業產品,作為其中一種處理。
「女人迷致力陪伴並且支持女性的自我成長,womany shop 精選系列商品,期待透過破除性別迷思、解決性別困擾,讓世界變得更好」
女人迷跟我們說,「正確的消費,可以改變世界」。
2018年女人迷一篇文章《親愛的,何不利用妳的消費力來實行女性主義》 中提到:
「透過日常消費行為,實踐屬於你的女權運動!藉由消費行為支持符合你價值觀的品牌,其實你每次的消費行為,都在為了你想要的世界投票。」
的確,消費在所難免,但這不等於女性必須需要透過權威性介紹而選購特定網站販售的商品。
若身為女性主義的領銜,更應該提供理據、心得、評論,讓消費者有相對多的知情權,在有更多透明度的場合下接收不同的業配與非業配資訊。
但女人迷是怎麼做的呢?
女人迷服務條款中提到:
您同意自行對於廣告之正確性與可信度斟酌與判斷。女人迷 womany. net 僅接受委託予以刊登,不對前述廣告負擔保責任。」
是的,法規條款可以保障公司。
女人迷,你們違反自己所強調的知情同意,掠取他人花費心力的勞動成果與產出,拿去強制業配。
最後再一句話撇清,「消費者自行斟酌判斷,女人迷只是被委託刊登,不負擔保責任」。
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一篇文章,不僅是知識與價值的體現;濡沫網站內容的產出,背後更有許多團隊夥伴的共同努力。馬天娜撰寫文章,背後花費的研究心力與時間…。
或許 濡沫 與 馬天娜 在FB或IG上按讚數與followers不多,但不代表夥伴的努力可以被如此踐踏與掠奪。
我們作為性別運動上的晚輩,也曾經瞻仰過女人迷的前輩們。團隊成員中也有夥伴表示,當年甚至認真考慮過投遞履歷到女人迷。
但現在目睹這一切,只感到極度的失望與心寒。原來女人迷不只有在「沒付稿費」這件事上有爭議,現在更開始掠取別人花費心力的勞動成果與產出了。
而我們相信: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這種心態與作為也是。
聲明發表於濡沫官網與臉書粉專:
發表時間:2020/2/25 下午5點31分
截至刊登此文的一刻,「馬天娜」所有公開聯繫的管道(包括FB、IG、email),始終沒有收到來自女人迷的官方聯繫。
唯一收到的間接聯繫,是女人迷主編於2月24日給濡沫團隊的電郵,濡沫團隊再私下轉達給我的。作為獨立創作的內容提供者,濡沫是我的合作刊登平台之一,女人迷只以電郵聯繫濡沫團隊的行為,我感受到百分百的無視。
我與濡沫的合作是我自願授權刊登文章。兩篇文章只隔兩天,根據女人迷編輯的「參考」,明顯是「參考」我授權濡沫網站刊登的文章。惟本人與女人迷及其潤滑液業配廠商沒有商業合作,我也沒有收受業配利益。
而女人迷刊登文章時「參考」不寫作者名、不先聯繫或查詢,選取合用的字眼,然後拿去業配。如此粗糙的做法,事實上已經讓某些讀者造成誤會「馬天娜是不是跟女人迷有關」、「是不是馬天娜在女人迷投稿」、「濡沫早兩天發文是不是在幫女人迷鋪梗業配」──
我不想再補充文章侵權在法律技術方面的爭議。我已經花費自己的時間,做出詳細的比較與對照,我已經提出了我的理據;大家都看得到,女人迷(不跟我聯繫,而是寫給濡沫團隊,直接忽視我獨立撰文人的身分)竟然回應說「從標題、結構、用字全部都毫無相同」?我不知道我們是否在使用同一種語言,然而我知道這是泥巴仗的前奏,而我沒有要參與。
女人迷,你覺得兩篇文章無關。但我和網路上關注整件事的其他人看法不同。要不你就自己公開澄清馬天娜和濡沫與你們沒有合作關係,因為我沒有收到任何利益──況且我也沒有意願跟女人迷這樣的平台合作。
在華文性別圈,我們道不同不相為謀。
發表時間:2020/2/25 下午5點36分 於FB粉專和本懶人包
如同我們製作的「女性主義教你做人」冒險故事機器人所想呈現的意旨:
我們在乎的是「做人」──誠信、尊重、同理心等等最基本的原則。
從2/14開始,遲至2/24中午,女人迷主編才寫email給濡沫站方,信件內容隻字未提作家馬天娜,更從頭到尾沒有對作家本人進行聯繫或打過任何招呼;作為耕耘性別議題的平台,女人迷如此對待創作者的行為也讓濡沫團隊感到不可置信。
法律方面,濡沫團隊的懶人包中,從頭到尾說的都是「侵權」。
法律上著作權有包括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修改權等三種權利),及著作財產權(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展示權、散布權、改作權、編輯權及出租權等),並非加上引註就可以完全規避侵權責任。以及,女人迷的文章涉及商業利益(業配),在雙方市場與閱聽者重疊程度高的情況下,除侵權之外,也有可能牽涉到不當得利。
至於女人迷究竟侵犯哪幾種權益?抄襲原創內容的程度有多大?的確不同律師在法律攻防上會有各自的解釋。
此外,得知著作權法侵權在我國有刑事責任,我們非常不樂見事情往這種方向發展。女人迷,您直接抬出律師,並刻意把權利範圍限縮到對您較有利的特定方向,試圖引導我們在限縮範圍內跟您爭辯;很抱歉,這真的不是我們的本意。
如果女人迷認為自己在所有作法上沒有任何爭議,沒有犯錯也不須道歉,更不需做任何公開補救動作,那寫信來、要求私下談就沒有任何意義。
再說一次,
我們在乎的是「做人」──誠信、尊重、同理心等等最基本的原則。
女人迷在2/24的來信中提到:
「在性別倡議這條路上,我們鼓勵多元的對話,彼此傾聽與尊重,女人迷也會為此持續努力。」
既然女人迷提到了多元,我們也想藉此機會,跟關心此事的網友們聊聊。
女人迷和濡沫都是「耕耘性別議題」的眾多平台之一,同樣都在性別領域,不代表就必須「意見統一」、「作法統一」。迥異的做法與表現方式正是「多元」,多元勢必產生衝突。面對衝突,只想做表面客氣友善,但實際上卻是從根本的不尊重;這種例子在性別議題中常常發生。大家也經歷過很多了。
而濡沫,正是從衝突中誕生。我們是在衝突與碰撞中發展的一塊邊緣空間。
如同濡沫團隊在「女性主義教你做人」故事機器人的阿怪故事線設計,邊緣就是邊緣,身為多元社會中持續掙扎求生的邊緣,我們需要的是「尊重」。
作為一個粉絲追蹤數遠不如女人迷的小咖,我們從頭到尾感受到的都是不被尊重。從一開始的無視、冷處理,到2/14晚上10:36打擾站長私人臉書帳號,發無聲卡多天,直到2/22網路開始發酵後,2/24才終於向濡沫站方正式email作出回應。但回應內容卻是一邊抬律師出來,一邊要求私下談…。
如果女人迷在這件事情上如此處理我們,當然也會如此對待其他人──而世界上還有更多更邊緣的人/組織/族群。
女人迷也談到empowerment(培力/賦權),你們的說法是「讓女人迷empower妳」,很好。
但濡沫的empowerment(壯大)與你不同。我們的壯大是從同類中尋求差異,我們不想要揮舞「一模一樣的漂亮大旗」,我們想關注的是優雅、乾淨、可愛之外的邊緣性,開拓一小塊充滿可能性的園地,讓來到濡沫的人們自行觀察與評估,看看自己是否需要這些。濡沫不會、不想、也不可能被所有人喜歡。這是濡沫的出發點與存在意義之一。
最後再說一次,
如同我們製作的「女性主義教你做人」冒險故事機器人所想呈現的意旨:
我們在乎的是「做人」──誠信、尊重、同理心等等最基本的原則。
道不同,不相為謀。女人迷,謝謝,尊重祝福。
馬天娜:Finally!我的名字終於出現啦!!(灑花)
在濡沫團隊與馬天娜發表以上聲明的一個多小時之後,女人迷終於發表官方聲明:
發表時間:2020/2/25 晚上7點13分
謝謝女人迷,也謝謝關心此事的各位。
再次尊重祝福。
機器人製作團隊:
「寫下阿怪這句台詞的時候,還真沒想過會有機會放在正式的公開聲明裡。」
「請問到底什麼時候要成立史萊姆友愛互助後援會?」
「強烈要求加開史萊姆故事線!」
「嚴正抗議汙名化陽痿男性!請一併關注陽痿羞辱!」
「我母豬教狂徒,你這遊戲我是要怎麼玩啦幹!」
「我就是想罵他媽的不行膩?」
更多的製作祕辛、埋梗典故,與團隊互嘴,敬請期待。
P.S.你們玩機器人的時候罵ㄉ髒話工程師都有看到ㄛ,求鞭小力點,宅宅工程師們很敏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