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手冊由 PDIS 小組成員協同製作,主筆為 PDIS 專案顧問許恩恩。
行政院自 106 年頒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
為了落實開放政府理念,指定行政院各所屬機關皆需指派一名「開放政府聯絡人」(Participation Officer,簡稱 "PO" )來進行「縱向聯繫及橫向協調」、「具有公眾溝通熱誠、熟悉政策業務、善用網路工具」等任務。
這些任務,又最經常體現在行政院唐鳳政務委員辦公室(又稱 PDIS 行政院公共數位創新空間)所帶領陪伴的一種活動:開放政府協作會議。自唐鳳擔任政務委員、組織 PDIS 小組後,迄 2021 年底,協作會議已舉辦接近百場。
協作會議,運用了諸如「資訊技術、設計思考、審議民主」等工作方法來進行。其中,協作會議的主持工作,從最早先的唐鳳政委、PDIS 工作同仁,隨後在制度與推動經驗的基礎上,也越來越往 「培力公務員(PO)來主持」 的實作方向。
這個方向,也是上述要點當中所明列:
本院及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協助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逐步培養下列專業職能:
這就是對於「為什麼要專門寫一本給『公務員』的審議民主操作手冊」的第一個答案:開放政府,希望 PO 要使用審議民主的理念,扮演討論帶領者。。
體制內部的所有作為太過龐雜細瑣,未必都能夠文字化、作品化被保留,這本手冊希望為此要點所設立的初衷,在經驗累積上留下紀錄。如果可能,這套制度持續被運作下去,也能作為一個中途的里程碑,甚至給後進工作者參考。
在此,有必要出於對名詞的含糊與各種想像可能性,做一點認知上的對齊:實際上,PO 所做的「協作會議主持工作」,與當前(2021)台灣社會所使用「操作審議民主」、「公民審議主持」一詞的語境,有相當的不同。
台灣社會使用「審議民主」的語境,請詳參網路搜尋引擎打出「審議民主」四字所跑出來的結果,並以各自的關懷與經驗做出各自的詮釋。
先說明我的認知範圍:從最早前的定義來說,審議民主是為了補充代議民主的不足,透過某種設計規劃好的場域及特定技術方法,使「直接民主」以一種精密打造過後的形式,讓「公民的公共討論」成為補強政府政策的途徑,也就是「公民參與」的精神。
而到了 2021 年的當今台灣社會,這些事情,可以被歸納在政策方向的更大框架底下,也就是最前面提到的「開放政府」,其精神為透明、參與、課責、涵容。這樣的精神,與審議民主萌芽時所關懷的重點,不謀而合。
台灣於 2021 年以官方正式宣布啟動「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響應國際組織 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OGP) 在全球各國推動一種創造「信任」的文化,具體展現於政府與民間共同協力的行動方案。
也就是說,國際組織的推動、台灣社會的民意以及來自民間的政務委員參與實作,使得 PO 成為「開放」這個浪潮下的產物。在以語言建構的概念層次上,「審議民主」並非這套制度與實作的主力。
所以,從事主流語境下的「審議民主」工作的人,或許會覺得 「PDIS 所做的協作會議,還有那些公務員(PO)的操作方法,並不是真正的審議民主(或並不是真正的審議主持人)」 。然而,在近年的交流經驗裡面,將 PDIS 及 PO 公務員的實踐經驗邀請作為「審議民主實作」的夥伴也越來越多,尤其在實務工作場域的第一線審議民主工作者更加擴張了對於這個概念的想像,應用成各式社區工作、溝通引導的工作方法,我認為這裡的經驗也是值得被書寫留存。
因此,這本手冊並非要對何謂「真正的審議民主」做太多形而上的討論,但我若需要去回應這樣的困惑,在此,我會做最低限度的概念層次搭建,先拋掉多餘的形容詞「真正」,單純在 這本手冊何以使用「審議民主」概念的問題意識上,奠基於協作會議累積了近百場的經驗之上,實作歸納出一項 「是」審議民主的主張:
這是對於「為什麼要專門寫一本給『公務員』的審議民主操作手冊」的第二個答案:開放政府與審議民主的關懷類似,實作經驗亦應互通。
這本手冊,希望在「經驗論述層次」及「具體操作層次」,皆能跟「審議民主、主持引導、溝通對話、開放文化」等各領域工作者與關懷相關事務的讀者對話。
開放政府,是正統的業務所屬;審議民主,是一個邀請互相理解、交流的引子。
有一些人,在政府部門內部累積了這樣的實踐經驗,這樣的過程,值得被書寫保留,這是為什麼有這本手冊,無論讀者要不要接受這叫做「審議民主」。
無論你是公務員,還是公務員培訓的講師,或者是對「好的討論」、「好的引導工作」有有興趣,請繼續閱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