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特教` `行政` # 學前入小學身心障礙鑑定安置流程與報名(對家長端) ## 整體流程 ### 宣導 1. 學前機構、托兒所、幼稚園老師、早療社工轉介、含家長說明會 2. 區公所會有摺頁資料可以索取 ### 鑑定工作說明 ### 報名 - 在報名時間內(109年11月30日 ~109年12月11日 兩周時間 9:00 - 16:00)戶籍學區學校輔導室特教組長/承辦人報名 - 要確認戶籍區域學區學校,可上**台北市教育局國教科**每一年度公告該年度戶籍的學區學校 - 建議可先電洽該校負責人確認該時段負責人是否有空 #### 報名資料 1. 報名表 2. 全戶戶口名簿/戶籍謄本**詳細記事**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1份 3. 參加台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實際居住說明書(特教班、資源班)(**報名單位會準備**) 西區特教資源中心檔案下載連結:http://www.syrc.tp.edu.tw/Home/Files1 5. 相關證明文件-具**其中一項即可**報名 1. 身心障礙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一份 2. 報名期間內尚在有效期限之醫院早療評估報告書(如果快到期,盡量及早重新評估,盡量在隔年二月前補齊) 3. 六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6. 視不同組別需要不同資料 聽障-六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院評估聽力圖or聽資中心廳能評估報告 視障-六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院評估勢力診斷證明or視資中心視功能評估報告 身體病弱-區域級以上醫院可佐證其身體病弱,需長期療養且影響學習活動之診斷證明 自閉症-自閉症兒童行為檢核表or高功能自閉症/亞斯伯格症兒童行為檢核表(學前專用)→心評老師會帶過去給家長或學前老師填寫 7. 補充資料報名資料(**有則附,無則免附**) - 學前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表(ITP) - 學前階段身心障礙學生109學年度個別化教育計畫(學前IEP) - 六個月內教學(巡迴)輔導及評估摘要資料 - 輔具需求評估資料 - 早期療育服務資料(能佐證各方面的資料,影片照片學習單服務紀錄都可以) #### 報名方式 - 學生家長(監護人or法定代理人)親自報名 - 委由他人持委託書報名 表件準備:西區網站下載(qrcode)/至報名學校現場領取表件現場填寫 #### 學區疑問 - 如要就讀大學區學校-至原學區學校報名(等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再持鑑定結果依該大學校入學原則辦理入學) - 學校無集中式特教班-至原學區學校報名 - 若位於共同學區,請選擇其中一所要就讀的學校-至要就讀的學校報名 - 若家長為教職員工或身障兄弟姊妹已就讀他校,須隨父母或身障兄妹就讀者-至要就讀的學校報名 - 若報名之後因故要搬家,請來電西區告知(需移轉相關資料) ### 晤談、觀察、鑑定 1. 觀察、晤談 2. 學前教育資料 3. 醫療評估 ### 鑑輔會召開鑑定安置會議 1. 若評估後有需家長至現場評估需求,會寄發安置會議通知 ### 鑑定結果通知-掛號寄信 ### 報到 六月份之後持入學通知書以及鑑定結果通知書到學校做報到(教務處、輔導室) ### 新生入學後安置與輔導 --- ## 鑑定分類組(入學) 1. 視障組 2. 聽障組 3. 語障組 4. 肢障組 5. 身體病弱組 6. 腦性麻痺組 7. 多重障礙組 8. 智障組 9. 自閉症組 10. 不分類組 ## 新生入學鑑定報名 ### 報名資格 設籍台北市(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年滿六足歲之身心障礙學齡兒童(民國__年 9月1日前(含)出生) --- **Q:錯過入學前的鑑定安置機會並以一般生入學後,有其他資源可以協助孩子嗎?還有機會申請特教身分嗎?** **A:台北市每個學校都有特教老師!若學生實際在校有適應欠佳或困難,學校輔導室會幫助孩子。經過一個學期等長時間介入後仍有顯著適應困難,非一般教學介入有效時,每一學期都有機會被提報轉介(家長同意的情況下)** --- ## 鑑定分類組(在校生-每學期一次) 1. 視障組 2. 聽障組 3. 語障組 4. 肢障組 5. 身體病弱組 6. 腦性麻痺組 7. 多重障礙組 8. 智障組 9. 自閉症組 10. 學障組 11. 情障組 ### 教育評估與晤談作業流程 1. 新平教師貨主動聯絡家長約時間 2. 安排學生接受鑑定心評教師觀察與評估學生能力現況 3. 家長請充分提供有關孩子目前能力狀況與需求 4. 心評教師與學前教師或學前特教巡迴燒進行晤談,了解學生學前學習情形 5. 心評教師會說明本市多元安置型態與特教服務方式 ### 新生鑑定安置會議 時程:110/2/25~110/3/19 安置會議地點: 西區:智障組、肢、腦麻、病、多障、自閉症組、不分類組。 視障教育資源中心:視障組。 聽障教育資源中心:聽障組、語障組。 ### 至學校報到 報到時間:6月(**區公所**寄發時間為準) 持入學通知單、鑑定安置結果通知、戶口名簿到學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府倒是特教組完成入學報到。 遷居或戶籍變更,欲申請更改安置學校,或學區學校與區公所寄發入學通知單中所記載之學校不一致時,請與西區特教資源中心聯絡。 若學區學校為"額滿學校",家長務必參加額滿學校資料審查 ### 就學與輔導 教育局會於七月時發放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會發到學校,開學收到時務必保留好) 各校召開特推會協助安置適當班級。 安排個管、擬定IEP。 各校安排輔導措施或輔具安排。 孩子障礙情形改變、優弱勢改變等等,個管老師評估有立即轉安置需求,可請學校幫忙提出重新評估。 ## 暫緩入學 思考孩子在年齡階段的"發展性利益"。緩讀的目的一定是思考在來年會對孩子的幫助更大。所以思考緩讀是不是真的能達到我們的目的? 思考點: 1 我己經為我孩子做好生活自理、人際、情緒表達、語言及動作能力等方面的課程及訓練安排,同時根據我的孩子的需求擬訂緩讀一整年的教育計畫書,我也可以有效持續執行一年的教育替代計畫。 2 我認為我的孩子經過一年積極早療及醫療復健的努力之後,各方面的發展會有長足的進步,確實有助於我孩子入學後的學習表現及生活適應。 3 我孩子的生理限制或疾病狀況在經過一年緩讀之後,會有明顯的改善,並且有助於我的孩子進入小學的學習 4 我已經了解緩讀這一年可能會需要多花費一些費用,我們的家庭經濟狀況可以支持孩子緩讀一年。 5 我已經了解國小教育階段,每一個公立學校都有特教老師IEP精緻教學和輔導體系來協助我孩子的學校適應。 6 我曾思考到孩子晚一年入學可能因此失去與同儕學習所帶來的驚人教育效果,適齡入學是有助孩子的學習機會,是最省時省力,事半功倍的選擇。 7 我曾思考多一年的時間繼續留在較多保護的環境(如幼兒園、發展中心)下學習,對隔年入學真的有幫助。 8 我了解緩讀之後,今年度的鑑定安置結果將會暫時擱置,隔年度會需要重新報名參加新生鑑定安置。 對於自閉症、發展遲緩,從思考不同階段生態的不一樣:弱結構與強結構,對於需要明確規範的孩子來說,到國小反而是有幫助的。 ### 身心障礙暫緩入學 資格:經鑑輔會通過入國小的正式身心障礙學生 時間:4/15~4/30 資料:**申請表**與**教育計畫書** 方式:親送或郵寄 #### 若鑑定為疑似生 或非特生, 該如何申請緩讀? 資格:符合強迫入學條例第12條規範之國民者。(因殘障、疾病、發育不良、性格或行為異常,達到不能上學之程度,經公立醫療機構證明者) 時間:每年六月入學前 申請方式:至台北市各學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申請資料:應備資料(各校申請書、醫療證明) **緩讀時間最長一年,確認緩讀後,未來入學仍需重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