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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保護令聲請心得

寫在前頭

  • 偶爾會有網友在這裡留言問問題,因為我不會即時看到訊息,本身也沒有相關專業背景,所以還是敬請將本文當參考就好。
  • 本文初版寫於2021年9月,請留意其中可能有過時的資訊。

我為什麼寫這篇文

因為在聲請保護令的過程中,我時常感覺無所適從與焦慮,所以希望透過盡可能仔細記錄、呈現我的經驗跟提供知道的資訊,讓有需要的人能夠比較安心。

保護令分三種: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跟通常保護令,這三種的區別跟聲請方式網路上都找得到,這邊就不多解釋。我聲請的是通常保護令,所以這篇文章講的是以「通常保護令」為主。

我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我可以聲請保護令嗎?」這應該是每一個想聲請保護令的人第一個想到的問題。據我了解,保護令是想聲請就可以聲請的,只是,法院審理後不一定會核發。

所以實際上,我們想要問的是:法院會核發我的保護令嗎?

因為每個人的狀況不同,最終還是看法院的審理結果,核發與否很難預測。所以我們一定還是會很焦慮的,而且如果沒有通過的話,施暴者可能會變本加厲。

若有這一份焦慮,建議可以整理好手邊證據以後,問問律師或社工,依照他們的經驗來說,你的情況通過的機率大嗎?

提出聲請的過程

我是到警察局請警察協助提出聲請的。過程是到警局跟警察說想要聲請保護令,然後警察問我發生什麼事情,簡要說明後,警察請我坐在電腦旁邊,一邊就當事人資料、發生了什麼事、希望聲請什麼項目(遠離令、物權歸屬、加害人處遇計畫等等)詢問,一邊打家事聲請狀。

完成聲請狀撰打之後,警察有跟我說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像是有一份政府給家暴被害人的文宣品,或是提醒開庭前聲請狀隨時帶在身邊,需要報警的時候可以拿出來跟警察說自己正在聲請保護令等等。

另外,可能是因為我的情況不算急迫,所以剛到警局提出要聲請保護令時,警察先是試圖勸退我,是我的手足很堅持,才成功提出聲請(我們分開聲請),不然只有我自己去的話,應該就會放棄了。加上可能因為我本來就不習慣為自己發聲,在警察協助打聲請狀的時候,甚至開庭時法官要我陳述暴力事實,我都說不太出來。從這兩點來看,我會覺得也許去法院或是其他機構找社工協助提出聲請也不錯,但是這是因為在我想像中社工比較會同理與引導,實際上我沒這麼做所以也不確定。

提出聲請後,多久會開庭?

我大概是提出聲請的一個月後收到開庭通知,而開庭時間是再下一個月,也就是我提出聲請後的兩個月。

而我的手足先前有嚴重受傷事實,在受傷當下就有核發暫時保護令,並且同時聲請通常保護令。但即便他提出聲請比我早,卻一直到我都開完庭了,他都還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所以我猜相關時程會受到很多因素影響、變化很大,不過這邊還是列出來給大家參考。

聲請送出以後沒幾天就有社工打給我,初步了解情況、鼓勵我跟提供一些緊急自保的方法,再過幾天就是主責社工打給我,之後有問題都是直接跟主責社工聯絡。

法律與心理資源

我諮詢過的法律問題

法律是最讓我無所適從的環節,因為法律感覺遙遠又龐大,也可能因為電影給我的印象:要上法院前會有律師跟你沙推、告訴你下一步該怎麼做、要蒐集怎樣的證據、要怎麼說話比較有利等等。所以,收到開庭通知以後,沒有一個這種類似軍師的角色在身邊讓我很不安,因為我不知道可以做些什麼幫助自己,甚至連要問什麼、怎麼問都不知道(我的社工有告訴我什麼都可以問、問問題他也會很快回答、我覺得他很可靠,但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問什麼,也會擔心這件不熟悉的事情我問不到重點),但如果什麼都沒做的話,時間到了就這樣毫無準備地開庭了。

所以我把問過的問題列出如下,希望可以讓毫無頭緒的人有一些可以參考的出發點:

  • 我覺得可能算是家暴的事情,實際上會被法官視為家暴事實嗎?(好像是有點蠢的問題,可是在這樣的環境長大,很多事情都會覺得理所當然,自己身在其中是很難判斷的。尤其如果涉及精神暴力,因為相對肢體暴力是較主觀的概念,就更難判斷了,所以不要擔心說出自己的困惑。)
  • 承前,如是的話,要蒐集到什麼樣的證據,才會對自己有幫助呢?
  • (蒐集並整理好證據以後)我整理好的證據,是否是有力的證據?案件通過的可能性?
  • 證據與書狀要怎麼遞送?多久以前遞送?相對人也看得到嗎?
  • 如果我不想在開庭的時候見到當事人,可以嗎?
  • 如果我有證人,要怎麼告訴法官?
  • 證人要做什麼準備嗎?證人出庭的程序是什麼?

另外,如果有需要打給書記官卻不知道怎麼打,我非常推薦這篇文章:如何與法院書記官講電話? 明阿載A氣力,2023/8/9 @Dcard

免費法律資源

有了想問的問題,那要去問誰呢?下面是我有嘗試過的管道,應該還有別的資源,也可以再找找。

  1. 立委或議員的法律諮詢
  2. 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婚姻家庭免費法律諮詢熱線
  3. 法扶的電話法律諮詢
  4. 詢問社工是否有合作的法律諮詢服務
  5. 大學的「法律服務社」,但可能無法提前預約要現場排隊,也因為是讓學生實習的性質,諮詢現場會有比較多人在(2025.3.14更新)
  6. AI法律諮詢工具(2025.3.14更新)

最一開始我的陳報狀是去找議員服務處的律師幫忙看過,律師給了我一些格式的建議,還有什麼時候寄去法院、要寄幾份等等,雖然免費的管道不太可能仔細了解案情跟給予量身訂作的建議、律師的專業也可能是別的領域,不過光是這樣就可以讓人安心許多。

更新:AI
事情過了很久以後,我看到有事務所提供AI免費法律諮詢的服務,我拿了自己過去的案例去詢問,覺得回答得跟當時諮詢真人的意見方向滿一致,所以如果很急而其他管道都要些時間,也可以試試看。(我自己還是比較相信真人)

心理健康

除了若有需要身心科看診以外,心理諮商的資源可以從幾個管道去尋找

  • 詢問社工是否有適用的心理諮商方案
  • 地方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自己的學校或公司是否提供相關資源
  • 電話心理資源,如男性關懷專線

物證整理

這是一個對心理負擔極大、非常辛苦的環節,但法庭看的就是證據,所以還是要盡可能收集完善的證據、並有條理的整理。

如果不確定什麼可以算是證據,可以先了解一下政府司法單位或社政單位網站提供的家暴類型定義、保護令類型定義等等資訊,再去蒐集符合這些定義的證據。例如符合家暴定義的舉動或行為事實,要如何證明確實是對方所為,這些舉動或行為的強度或是發生的時間、頻率為何等等。完善的證據除了可以證明暴力行為事實,也可以協助判斷危險程度與急迫性。

例如:錄影或是照片的時間戳記、截圖時要截到幾月幾日幾點幾分。這個有時候會需要想一下,舉例來說,太新鮮的臉書貼文或訊息,可能只會顯示「2小時前」,這樣就不太理想,因為光看這張截圖無法得知這則貼文的具體發佈日期與時間,這種時候可以把瀏覽器拉到電腦桌面的日期與時間旁截圖。如果有些證據要請親朋好友幫忙蒐集,也請他們盡可能協助紀錄與保留相關資訊、讓證據更完整。

錄音檔逐字稿

錄音檔通常會打出逐字稿,在法律的用語叫「譯文」,格式可以像下面這樣呈現錄音檔的時間點跟說話的人。另外把原始錄音檔放到USB裡。

(00:05)媽媽:
(00:08)爸爸:

全部打完以後,再把重點用底色標出來。不可以只挑重點打,因為這樣是斷章取義,但法官可能也沒有時間看完,所以要標重點。

自己打這樣的逐字稿非常辛苦,對心理是很大的負擔,所以如果錄音時間很長,內容很多,可以找專業逐字稿幫忙打,但需要一筆費用。有一段長錄音我找協同小工幫忙,他們回信跟處理都很快速、撰打品質也很好,我真的很感謝他們。

現在也有很多語音轉文字工具,不過可能有處理量的限制,或因為錄音品質而影響轉錄效果。

訊息文字

相關的訊息截圖,雖然圖片上就有文字,不過我也有再把文字打出來。這部分可以用一些圖片轉文字的app先辨識(Line就有這個功能)再修改,不用自己字字句句打,雖然可能會有資安疑慮,不過與心理健康相比,我決定這個部分盡量節省心力。

錄影

影像檔我是截圖放在書面的陳報狀裡,原始的影像檔則買便宜的USB放進去。後來我才知道應該燒成光碟,但現在還有誰在燒光碟啦~

陳報狀撰寫

好像沒有一定格式,也可以叫「準備書狀」的樣子。

下面的狀頭、狀尾寫法,還有用標籤紙標出附件的做法是議員法律諮詢的律師告訴我的,也給大家參考。

***
家事陳報狀
OO年度家護字第OO號 股別:OO股

聲請人:
相對人:

內容
(簡述聲請原因,並提出聲請款項,如果有提到的物證我有括號寫在附件幾,然後用標籤紙標出附件的頁數讓法官可以快速找到該附錄)

此致 OO法院
具狀人:OOO 日期
***

可以把整理物證跟撰寫陳報狀想成提案,法院是客戶,目標就是要讓客戶清楚知道你的提案內容(證據)有哪些,並要去說服客戶你提出的內容有符合提案目標(家暴定義或成立要件)。這樣做起來心情可能會比較輕鬆一點點。

總之不管如何,整理完就已經很棒了,請告訴自己你很勇敢、很努力、並且有能力捍衛自己。

寄件與其他

  • 我準備了兩份陳報狀,因為律師說一份會由法院寄給相對人,也就是相對人也會知道你的陳報狀內容。
  • 錄音、監視器影像整理到一個USB跟陳報狀一起寄。
  • 我原本想申請心理諮商證明當作物證,不過諮商師跟社工依照經驗建議我先不要,以免衍生其他問題。所以什麼物證要放、什麼不要放,也可以再問問看。

開庭

開庭前

我收到的開庭通知有四份文件:開庭通知書、視訊開庭預備事項(如果庭期在疫情三級管制期間,就採視訊開庭)、被害人詢問書、證人結文(給證人簽沒有作偽證的切結,後來沒有用到)。

收到開庭通知後,我就跟主責社工說開庭日期並問他能不能陪我出庭,社工剛好時間可以,他就幫忙跟法院裡的家事服務處借場地,然後跟我約提早去等,以避免遇到對造。如果社工時間無法配合的話,我想社工也會協助請別的社工陪同,所以不用擔心。

被害人詢問書裡面詢問是否需要聲請隔離詢問和是否人陪同出庭,填寫完後要傳真給法院,並且附電話讓你可以傳真後跟法院確認是否有收到傳真。全家跟7-11都可以傳真,一次15元。

隔離詢問就是開庭的時候與對造分開,一般是面對面法官問雙方,分開就是不會看到對方,法官分開問,這個看自己會不會擔心與害怕。我因為社工可以陪同就沒有聲請隔離詢問,但是希望可以跟對造錯開離庭時間,所以請社工幫忙先跟法院說。

另外是因為開庭通知書上寫到如果證人不能來的話要繳罰鍰,我聲請時填寫的證人當天不能到,於是問了法扶電話諮詢跟社工,法扶律師說我可以寫一份證人撤銷或取消的聲明給法院,但社工覺得還好,因為開庭時會是法官覺得有需要才會傳證人,後來我開庭也沒有傳證人,所以這部分也不用太緊張,可以跟社工討論。

開庭當天

交通

可以先想想要怎麼離開,因為我當天是騎機車去,停車時就很緊張,也想到說對方認得我的機車,要不要停遠一點之類的,從停車的地方走到法院也是緊張得不得了。如果搭車去,離開的時候可以請家事服務處幫忙叫計程車,也會約好上車地點,離開時就比較安心。如果跟我一樣是騎車前往,而對方也認得你的車,社工有提醒我離開時要記得檢查煞車與輪胎。

報到

到法院後要去報到,如果會擔心,可以拿開庭通知書跟身分證請社工幫忙報到。然後在家事服務處等待,輪到我的時候法庭打電話來通知,再跟社工一起過去。

開庭會是怎麼樣

法庭上基本配置是會有一個法官和一個書記官,如果是關係到財產的複雜案件,也可能有實習的法官或書記。

雙方桌上各有一個小螢幕,上面可以看到書記官記錄雙方說的話,社工說他會幫我確認書記官的記錄,因為說出來的話跟被記錄下來的話都是要負責的。

開庭時法官會問你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要聲請保護令,然後針對你聲請的款項詢問為什麼要聲請。法官也會詢問相對人,如果相對人說了什麼話讓你想要反駁或是激起情緒,也請等到法官問你的時候才說。

諮商師有提醒我開庭的時候,如果忘記了就說忘記了,需要看看筆錄提醒時也可以跟法官說「我可以看筆錄嗎?」因為緊張或是各種原因,法庭是可以諒解的。

開庭後

因為對方跟法官要時間整理書面資料,法官也給了一些時間,所以寫這篇文章的當下我還不知道保護令是否會核發。很擔心最後結果是不核發保護令,但是社工跟我說無論如何,都可以再討論安全上的策略,所以我就不那麼焦慮了。但如果沒核發保護令,我應該就沒心情寫這篇了,所以還是先寫,只是開庭後的這個部分就沒什麼心得。

*開庭前社工有提醒我,無論結果是否核發,都有可能激起對方情緒,所以開庭後都要格外注意安全。

其他可能會需要的

自殺通報

在這段時間裡面,我遇到家人意圖自殺並失聯的情況,諮商師有先提醒我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打自殺防治專線(但我真的要打電話的時候發現現在沒有自殺防治專線了,後來我忘記是打生命線還是安心專線1925,然後他們說這種狀況我可以直接打110報警,事情結束後他們也有再打回來問我後續以及是否需要其他幫助),重點是不要一緊張就跑去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以我的例子來說,就是原生家庭住處)。

保護自己與蒐證

  • 如果對方可能到你工作場所或常去的地方騷擾,那就先留意這些地方的監視器都在哪裡,如果對方來了,盡量站到監視器拍得到的地方,因為拿出手機、錄音筆可能會激怒對方。
  • 我把錄音筆放在住處方便拿取的地方。如果沒有的話,可以練習幾次打開手機語音備忘錄之類的功能,需要時可以快速開啟。
  • 可下載APP「110視訊報案」,同樣也需要熟悉一下APP在手機的位置、介面跟操作。
  • 可用舊手機跟APP在需要的地方架簡易的監視器,一樣要熟悉操作跟功能。像我需要叫APP錄影的時候按到截圖,或是沒發現一次只能錄30秒之類的,後來就沒什麼幫助。但這類的工具還是很不錯,我要回家前都會看看畫面讓自己心安。
  • 可能有一些親戚朋友知道你的情況,一些不算太危急的事情發生時(例如對方到你的住處外,你很害怕但他進不來,其實還算安全),你可能會在發生時第一時間跟親戚朋友說你很害怕,但可以先跟他們討論好,像這樣的情況請他們不要因為擔心你而一直打電話進來,因為可能影響你用手機蒐證或是報警。

結語

這篇文章只是分享個人經驗,敬請當參考就好,如果有碰到什麼問題,請以專業意見為主,但如果有寫到什麼真的錯到不行的內容,請告訴我,我會改。

保護自己是最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