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 .ui-infobar { display: none; } .important { color: red; } </style> # 1071 程式設計(上) 考試規範 ## 試場說明及規則 > 上機考期間 -> 原訂週一下午之實習課停課 [color=red] > 時間:每週一 19:20~ > 地點:管 241 [color=teal] 1. 每次試題乙題 2. 考試開始時務必「簽到」,離場時切記「簽退」 - <span class="important">**未填寫者簽到單者視同「缺考」與「未通過」,請自行負責。**</span> 3. 請自行攜帶筆電,且事前安裝並設定好環境。 - <span class="important">**當天助教不協助處理軟、硬體的問題,如有狀況,請於考試前找 TA 處理。**</span> - 若需要紙筆,請自行攜帶。 4. 現場插座有限,建議考前將筆電充飽電再來應試。 ## 考試規範 ### 考試規則 1. 禁止代替他人簽到、簽退或仿冒 TA 簽署通過欄。 2. 禁止以任何方式溝通(交談、使用通訊軟體等)。 - <span class="important">**任何通訊軟體皆必須關閉,若未關閉視同使用通訊軟體。**</span> 3. 電子產品禁止發出任何聲響。 4. 可以上網查詢資料,但禁止詢問他人。 5. 僅需通過一次後方可不參加往後之上機考,但正課仍須出席。 ### 檢核規則 :::info 檢核項目: 1. 程式能否正確執行(輸入、輸出是否與範例完全相同) 2. 程式碼是否符合題目要求 3. 是否有正確的檔頭、縮排、檔名、註解 4. 考生能否回答助教對程式提出的問題 ::: 1. 完成作答時舉手,由助教進行程式檢核。 2. 通過檢核時,請由負責檢核程式的 TA 簽署「通過欄」。 3. 考試之程式碼規範比照作業規範(檔頭、縮排、檔名、<span class="important">**註解**</span>、禁止使用 tab、輸入輸出需與範例<span class="important">**嚴格一致**</span>)。 4. 通過檢核需上傳檔案至 <span class="important">上機考檔案上傳區</span> 方可離場 :::danger 違反以上規定者,學期成績以 0 分計算,考試舞弊無論輕重一律以[校規 - 第十一條](https://www.sec.ncnu.edu.tw/law/03/03-004.htm)上簽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