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公務人員勞動條件法制化公聽會 image: https://i.imgur.com/hEp1jtJ.jpg --- # 【文字直播】「公務人員勞動條件暨福利制度法制化」公聽會 會議名稱:「公務人員勞動條件暨福利制度法制化」公聽會 會議時間:2019年4月2日(星期二)上午10時 會議地點: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許智傑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張廖萬堅國會辦公室 主持人:立法委員[許智傑](https://www.facebook.com/ifongshan/) ![](https://i.imgur.com/nRnRMrd.jpg) 與會者: * 立法委員[張廖萬堅](https://www.facebook.com/wanchien0209/) * 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專門委員 蕭欣瑋 * 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專門委員 鄭瓊華 * 銓敘部法規司專門委員 陳桂春 * 交通部觀光局執行秘書 蔡明玲 *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https://www.facebook.com/thinking4public)秘書長 何昀峯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林佳和 *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https://www.facebook.com/savefirefighters/)理事長 楊適瑋 *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https://www.facebook.com/policeright.tw/) 王昱浩 *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OSHLink/)研究員 鄭筑羚 * 法務部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 羅吉旺 * 財政部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 林銘賢 * 交通部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 徐明宏 * 台中市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 連昭榮 * 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 吳美鳳 文字直播:[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https://www.facebook.com/thinking4public) 恩恩、MH ![](https://i.imgur.com/7C8gCqE.jpg) ![](https://i.imgur.com/QFw4olD.jpg) ## 開場、致詞 ### 主席(立法委員許智傑) 大家好。今天本來張廖萬堅委員也要過來,但是委員後來到地方,我會把資料都給張廖委員,會後大家一起來幫忙。 這次邀請大家來,我們希望人事總處,施能傑人事長,他也很有誠意看在這個部分怎麼修改。我在質詢時問過他兩三次,他都覺得這個修改有必要,並且希望加速。我們請相關單位來聽大家意見,看要作怎樣的修改。 今天程序跟大家報告,介紹與會來賓之後,讓主管機關先做報告,報告完之後我們會請相關單位來做第一輪的發言,再來就請主管機關回應,最後做意見交換、結論跟來個大合照,也為今天做一個結尾,大致程序是這樣。 首先介紹與會貴賓: 銓敘部 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行政總處 主計總處 交通部觀光局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政大法律系林佳和教授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台鐵產業工會 交通部公務人員協會 台中市公務人員協會 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 財政部公務人員協會 法務部公務人員協會 謝謝大家參與,希望可以儘快,先請主管機關銓敘部先做報告。報告發言五分鐘左右,講重點,主要訴求跟大家報告。 ## 發言即時紀錄 ### 主席 來我們請銓敘部專門委員跟大家報告。 ### 銓敘部法規司專門委員陳桂春 主席各位與會先進大家早安,今天跟我們有關是工時跟休假,現行公務員服務法應依法定時間辦公,每週有二日休息,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法源依據,包括公務員每天上班時數、工作總時數、輪班輪休等細節規定是在這裡面訂定。休假部分因為公務員服務法試用範圍比較廣,在服務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務員請假規則以命令定之,現行公務員請假休假是依身份不同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例如行政院所屬中央地方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等等,所以公務員服務法是針對公務員行為義務作原則規範,現行上班時數根休假規定式服務法授權,由法規命令來定,這部分比較有彈性。 如果把工時休假提升到法律位階,需要審慎衡酌能否因應特殊性質以及各種身份別,涉及行政院對整體公務人力的管理規劃,銓敘部會會同人事行政總處審慎研議。另外加班費計算跟工資,目前相關規定是行政院依照權責訂定,尊重人士總處意見。以上報告。 ### 主席 請主計總處。 ### 主計總處 主席各位先進,有關公務員待遇福利我們都跟著人事總處編列預算,沒有特別補充。以上。 ### 主席 請觀光局。 ### 交通部觀光局執行秘書蔡明玲 觀光局是比較後端,我們是配合院的政策,公務員休假是要休假旅遊所以有核定106-108年國旅卡制度後,觀光局配合甄選換卡銀行跟特約商店的工作,休假補助14天一萬六,八萬塊自行運用額度,去年觀光旅遊額度旅行業旅宿業交通運輸業觀光遊樂業總共四十四頁53.8%,國旅卡總共刷卡七十八億,觀光局針對公務員使用國旅卡是鼓勵觀光業者對使用的公務員給予優惠,謝謝。 ### 主席 所以你們那個八千和八千,是你們決定?也是人事總處決定?(對)。 ### 主席 所以大部分都看人事總處厚。我們請人事總處。 ### 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專門委員蕭欣瑋 主席各位先進,我針對今天題綱做一些綜合性發言,至於後面我們提到加班費計算我再請福利處專委做說明。國旅卡制度是在92年主要是考慮當時的政治環境是921地震跟SARS觀光產業受到衰退,當時由國發會來推動,一開始政策規劃是在國發會。 從103年起實施國旅卡到現在,整個國發會已經針對國旅卡的政策,把業務移到人事總處了,後續就是我們處理。在國發會主政的時期已經簽院同意106年有觀光旅遊額度跟自行運用額度這兩種類別,現在要實施到108年,109年開始會是由我們主導新的政策。這部分我們會考量許多意見來做處理。 以目前我們統計來看,國旅卡不管是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因為要在特約商店消費,已經有一定的店家有參與在國旅卡作業,整個制度調整時也要適度去考量,因為業者都有參與,是相關利害關係人,我們也會做考量。使用額度部分觀光局執秘有說明,現在53%左右用在觀光旅遊,剩下才用在其他產業,政策上有達到目標,但明年我們有去考慮這幾年即使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平台在兩天就快要八千人附議,很多意見都有反映是國旅卡怎麼會變成公務員的福利,這應該不算是福利,這我們都瞭解。而且補助總額一萬六千元分成觀光旅遊跟自行運用,算成每日的話是1143元,若以公務人員俸給來看,是相當委任一職等員工或委任二職等的日薪,九十年起到現在都沒調整,這部分也是我們有接到一些反映。 今年三月份我們已經開過會找主管機關跟地方政府會商,開了好幾次會,主要就是研議強制休假日數可以調整,請領未休假加班費能否做放寬,很多人詬病的國旅卡的使用限制,就是一定要休假日在特約商店消費,這部分能否做脫勾。這我們都討論過。目前有個共識是鬆綁放寬,會整理相關資料儘速簽院,若要鬆綁方向行政院通過還有相關配套,才能趕得及明年實施。 相關工時休假部分,銓敘部長官已經說明,相關該去做鬆綁該法制部分會跟銓敘部一起處理。接著針對加班費跟工資給付,麻煩給與福利處的鄭專委。 ### 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專門委員鄭瓊華 主席各位代表,針對加班費和工資法制化問題,公務員俸給根據俸給法跟加給給與辦法有規範,辦公時間以外的補償措施也依照公務員保障法去給予保障,行政院為了規範各機關員工加班費,也訂了要點作為規範依據,因為行政院是掌管全國軍公教待遇的主管機關,各項金錢給予涉及各級政府財政負擔,行政院會配合全國資源分配跟各級政府能力去通盤考量。 法務部89年有函示,獎金福利跟其他給與,雖然俸給法沒規範,給予獎勵福利規定不是限制公務員權利,以這要點規範加班費事項上市可行的,我們當然也會朝著各項給與給一個共通適用的法令,把給與事項提升法律位階,這個我們會跟各機關再去協商。以上。 ### 主席 謝謝。我想,人事總處也已經著手在研究了。到底怎麼改,基層也會有基層的意見,請官員們聽聽基層的意見,作修改的參考。不管是休假的天數、加班費的算法、國旅卡的調整甚至取消,這些都要蒐集意見。 我們照登記發言的次序,有11位。如果有未盡事宜,我們再增加尚未發言的朋友。 第一位發言,請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何昀峯。 ###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何昀峯 謝謝主席。與會各位先進長官大家好,剛聽到長官談,謝謝長官願意考量公務員現況作調整,第二個是銓敘部長官這邊我想在簡報裡做回應。各位可以看前面簡報,進入正題前想先看些照片。 ![](https://i.imgur.com/MC8pm8C.jpg) ![](https://i.imgur.com/Gbz49T2.jpg) 這是我們在很無意的晚上經過主要政府機關的拍照,新北市政府晚上八點燈火通明,臺北市政府晚上九點四十分燈火通明,桃園市政府晚上八點四十分燈火通明……我還可以繼續唸下去,我們再看下一頁,甚至有些不知道已經晚上幾點,我想報告的一件事是這就是基層公務同仁的日常,為什麼會如此? 整個社會環境、人事變動跟人民要求,我們必須回應人民,這不是不對,高層主管接到隔日必須快速回復就只能交辦,我們只能照辦。在座有專委,當首長找專委,再給科長,晚上七點被交辦的承辦人員在研擬方案回覆,可能是晚上九點、晚上十一點才回家。這未必每天都十點、十一點,但已經是常態,尤其主要政府機關,當這份精美資料在隔天早上出現在首長桌上時,是用了許多公務員競競業業的精神完成。 ![](https://i.imgur.com/ukEZttH.png) 當公務同仁跟政府站在同一陣線盡力做好工作時,我們被稱為公僕,但是否真的有被尊重?人民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應該給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寫的是人民,不是勞工、公務員,不應身份有別,各種工作內容跟提供方式在釋字726裡有提到,各種工作內容,立法者應給予不同規範,應該有上位階的原則來規範,而不是因為你是勞工、你是公務員就有所區別,這叫做刻意化分彼此的區隔與鴻溝。 ![](https://i.imgur.com/JHtTCP8.png) 另一件事,在釋字707寫到基於法律保留原則,涉及重要公共利益或基本權益的重大事項,縱使是給付行政,也要有法律明確保障訂定,因此當時釋字造成教師待遇條例的立法。以前老師是用公教職員敘薪辦法,位階叫做命令,我們發現目前加給給與辦法及剛長官提到的很多都是命令,但這麼重要的給付事項,涉及國家公共服務水準之下依然用命令,我們看不到重視程度。 ![](https://i.imgur.com/TOc49s7.png) 另一件事,這是公務人員保訓會網站,休假事件都是涉及公法上的財產請求權,可以複審程序,可以打行政訴訟,這代表他有他的重要性。但這麼重要的財產請求權之下,國民旅遊卡變成刻意限縮財產權的行使,這是很弔詭的。 ![](https://i.imgur.com/Ovziz4T.jpg) 我們也知道隨著政策推移,外國旅客來台已經史上最高,為什麼還要去這樣限制公務員應有有的財產請求權?這是我們心知肚明的。 ![](https://i.imgur.com/SSEHlN3.png) 我們要講還有一件事,這是政大公行系陳敦源教授去年發表的,我們目前組織是左邊思考,高層人力比較少,基層人力比較多,可是錯了,目前太多複雜業務強調時效,無法短期充分給予完整結果,會讓業務不斷超載,基層人員要承載複雜的業務,會導致過勞、職業倦怠,再一直持續下去會是公務機關的崩解。 我們基層同仁,在座各位主管機關長官過去也是,將一生奉獻國家,靠著自己努力爬上來,除了養家活口之外有沒有一絲絲尊嚴,如果這些現況存在那我們沒有尊嚴,誰還願意為國家付出?除此之外,政府是否是一個聰明的雇主?如果我們持續做出讓人民跟公務員之間有裂痕,撕裂公務員跟勞工之間的情感,忽視員工的工作權保障,用凌亂不堪命令來破壞員工之間的信任,這不是聰明的政府、善良的雇主。 ![](https://i.imgur.com/hEp1jtJ.jpg) ![](https://i.imgur.com/H27yJKb.png) 希望革除過去的錯誤,我們待遇福利以法律位階明訂,一起用最短時間內把國旅卡給付方式正常化,該廢止的政策就讓他過去。謝謝。 ### 主席 謝謝何秘書長。公務員真的很辛苦。我們民意代表在地方跑行程,每個禮拜六禮拜天,我們看到地方局處的公務員都在,真的很辛苦,我們要多多體諒公務員。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 主席,在場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有準備簡報。站在學者的角度,我不直接針對國旅卡的問題,而是針對公革力的朋友已經提到整個法制化的問題,長官有提到是不是關於薪資待遇重要勞動條件以法規命令位階就可以,從釋字443到剛剛同仁點到的包括教師待遇條例的制訂都可以表示:用命令,甚至比命令更低的規範來規範勞動條件,就算是公務員也已經是違憲的狀態。恐怕要面對如何法制化。 ![](https://i.imgur.com/KYKGq5B.jpg) 法制化不代表所有細節都要法律明訂,要保留制度上某種彈性,我就以這個為主軸分享在法制上可以如何想像,包括其他國家的例子。 ![](https://i.imgur.com/DwEphAq.jpg) 目前公務員權利義務相關法令如同各位所知,聚焦在今天主題,大概這幾個,公務員任用法,公務員保障是關於程序性的例如救濟問題,比較有趣是公務員服務法,除了規定服從義務,作為不作為之外,也訂定請假授權跟懲戒,公務員服務法進一步授權訂定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明訂每週工時跟國定假日。並不是完全沒有規範,但密度是否符合今天要求是一個問題。 ![](https://i.imgur.com/Vrgs840.jpg) 我國公務員任用關係涉及的重要權利義務有幾個特徵,國內研究公務員法的幾乎都有共識。散見太多不同法律,掌握理解適用有困難。越晚期的法律越明確,越早期越抽象,甚至連構成要件跟法律效果都稱不上,有嚴重的失衡,有些權利義務規定很好,但有些卻接近空白。 再來太多原則性規範,沒有進一步明確法律效果,那該怎麼做?法律強調原則、例外、例外的例外,一定要明確,不是不能僅擊出勤但如何規定,每個機關都不同,有些機關基於某些緣故,可以有比較有休息,有些就不斷過勞下去,我們呈現機關內嚴重失衡,因為給了長官道德指揮空間。 重要權利義務著墨太少,甚至沒有規範,我會以工作時間作說明。重要權利義務部是不能保留彈性授權給法規命令,但如同大法官跟法制作業大家清楚,授權範圍、目的都必須明確,不是一具另辦法訂定之就什麼都可以做,我們授權要不不明,要不授權內容方向都不清楚,這是造成很多問題法制上的重要背景。 ![](https://i.imgur.com/csY0IeL.jpg) ![](https://i.imgur.com/53yFIBA.jpg) 我們也可以看到德國聯邦公務員法為例,就有這十個大章節,我只針對比較重要的,例如委派調派指派,後面阿拉伯數字是條文,有幾個在規範,跟今天最有關的德國有四十六條,跟我國相應的密度差太多了。 德國的公務員法定義務有四十六個條文,我們的公務員服務法看起來有很多很簡單的條文,不可以相比。有趣的是工作時間、兼職有規定,公務員有權利就自己的人事檔案有一定權利。在今天個人資訊保護的思維之下,公務員不是法外之地,也應受相關保障,我國這部分著墨也較少。 以工作時間為例,德國聯邦公務員法明訂幾個事項,對於很多的規定相對於我國,明確非常多。工作時間,講一句開玩笑的:德國每週公務員最高工時44小時,比我們還長,我們比德國進步……但實情大家知道。他們說44就真的是44,讓加班變成例外,萬不得已加班就要有補休,一定時間之內要平均,真的只做44小時。我們的40小時是務虛,人家是務實。 ![](https://i.imgur.com/cveNbxV.jpg) ![](https://i.imgur.com/XJycjyO.jpg) 我們用工作時間作類比就可以看到,我國公務員服務法授權週休二十實施非常簡單只有兩項,每日八小時、每週四十小時,警消海巡等等應實施輪班輪休,接下來就沒有。德國人進一步規範87、88。 德國人跟台灣不一樣,我們考試院最近也在討論職業安全衛生法要不要適用在公務員,德國是一樣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台灣的公務機關可以被勞檢,已經超過十年了,有趣的是來檢查只檢查勞工不能檢查公務員,我們這樣區別身份在其他國家難以想像。歐洲法院2005年有個重要判決,德國漢堡消防隊控訴消防局,勞方勝訴,即便是最特別的警消醫療,也適用每週最高工時44小時的規範。包括今年(台灣)馬上要把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卻排除公務員身份的住院醫師,都是要保護但公務員身分的就踢出,這很怪異,要不就住院醫師都不保護,但我們公務員醫師不保護。以工時為例,警消也要適用一般勞工工作保護,這是世界的大趨勢。 時間關係我跳過,舉一些例子,德國跟台灣一樣警消都是地方政府,中央情況比較特殊,在各地可以針對警消特性制訂特殊命令,要保護也要務實。但我們(台灣的情況)卻要務實就不保護,這是臺灣法制特色。 ![](https://i.imgur.com/NEfb6dw.jpg) ![](https://i.imgur.com/q7HwBd8.jpg) ![](https://i.imgur.com/e4TiRVs.jpg) ![](https://i.imgur.com/YSDPmGg.jpg) ![](https://i.imgur.com/TND5NI2.jpg) ![](https://i.imgur.com/inD1vyX.jpg) 另外有趣的例子,就是公務員組織,在今天談勞動條件有非常重要把關機制,國內有公務人員協會法,在場也有公務人員協會的先進在,但相關規範完全不能相比。要讓公務員能保護自己權利,單單法律是不夠的,要有機制能夠做到。 比方說「完全的共同決定權」,如果公務員代表組織沒有同意就不能做,我不一一詳述。「有限的共同決定權」是一起商量,如果公務機關跟協會沒有共識就要有仲裁機制,包括調動其他機關,調整職務等問題。有些事情是社會事項,跟今天工作時間、國旅卡福利有關,這些也要共決,如果協會不同意就要進入仲裁,跟完全不同意就不能做不一樣。 最後是參政及聽證權。最後,德國法經驗可以看到公務員跟勞工適用相同工時法令,授權要明確,要務實也要保護,要強調偏離一般工時的要件,雖然今天重點是加班費,但其他國家重點未必是加班費,因為預算有限,我也不能要求立法院拼命加上去,拼命加班跟立法院要預算就好,這不是正常狀態。正常狀態是正常工時。 ![](https://i.imgur.com/EeJzwA1.jpg) 透過共決權的賦予給予權利,借鏡台灣四個建議,重要權利義務可以盡量統合單一法令,明確要件法律規定,公司受雇應平等對待,檢討勤務類型有必要因為要務實,但也要站在保護觀點做到法令工時原則也是可以思考的方向。謝謝。 ### 主席 謝謝林教授。我聽到比較特別的,就是職業安全衛生法,公務人員怎麼差別待遇。有時候一些職業不一樣,像我們民意代表行程這麼多,不可能只工作八小時。我們聽到在理想與務實之間有一些國外的作法。我們可以在比較清楚的今天國旅卡的部分先做。 ###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楊適瑋 各位先進大家好,我也有簡報。承接兩位講者,我本身是消防員,就從消防員工時、休假來幫大家做簡介。 ![](https://i.imgur.com/Zb1jrWj.jpg) ![](https://i.imgur.com/6jSmxES.jpg) 可以先看到前兩張,台灣的消防員目前分兩個勤修狀況,勤一休一跟勤二修一,勤二修一是做兩天四十八小時放一天二十四小時,左邊日勤分三段,右邊上面橫軸是一週星期一到星期天,紅色部分亮起來是實際在分隊的時間,一個月下來空白蛤子數有多少,這還沒計算請特修的情況。 下面這張是勤一休一,有好一點,一半一半,但這兩個工時型態都跨日,會出現的狀態是每週若無休假都是在上班,很多人說在分隊可以睡覺休息,的確沒有勤務時在休息,但勞基法概念,請你到公司裡待命,即便來公司睡覺還是算工時,這概念不會因為公務員有所改變。 這是某單位勤務表,可以明確說,待命服勤跟備勤,我可以認同消防員在分隊,真的是出勤壓力比較小的應該排在待命服勤或備勤,其他時間都有對應勤務,不管怎麼看、怎麼算,每天工作時間一定超過八小時。 接著從法規面向談,為什麼消防員工時長這樣?是從勤務要點來,服勤人員每天必要時應該是八小時,每週四十小時,這是原則,但後面有個例外,必要得酌情延長,在人力不足的現在舊無線回圈延長。 下一個是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我是外勤,我要幫內勤講一下,他跟一般公務員一樣,限制報領時數不能超過四十小時,一個月四十小時對內勤基層來說夠嗎?我們規定是不能家超過四十小時班,還是只能領四十小時?很明顯台灣作法事後者。消防原野一樣,每週只能加八小時上線,本意識不超過八小時,現在都超過八小時,剩下不知道怎麼算。這是核發要點就不贅述。 ![](https://i.imgur.com/1g8b322.jpg) 這是消防人員補休時數,最後一欄數字代表,每一列都是一個人,現在是四月份,這份對國家欠他四百多小時補休時數,都還先不講請補休要扣多小時,現在扣二十四小時來算,等於現在消防員都不要休假,他可以把補休用到年底,他一年三十天休假用不完,只能領到不休假獎金十六天,因為國家強迫他休14天但修不到,這些補休會在半年到一年後消滅,時間就不見了。 ![](https://i.imgur.com/OcYLRTy.jpg) 所以回到今天講一下國旅卡,本來是希望公務員能多休假,促進國內經濟,兼顧能讓家庭出去玩,三贏感覺不錯,但實際以工時來說,現在變我們加班太多,用成國旅卡是變項在減薪水,請補休到年底休假都沒用,算年資搞不好可以領十幾萬不休假獎金,但今天變國旅卡之後都不見了。對於家庭來說一萬六沒魚蝦也好,沒有彈性,一定要再休假日核,一堆限制還一定要刷觀光業,無法兼顧其他產業,台灣經濟部好不是只有觀光業。 ![](https://i.imgur.com/rxpj0cu.jpg) 最後,我們希望這政策如何修正,希望讓工時正常化,進法,清楚界定什麼較必要時得酌情延長,否則一整天在消防隊待命,無法確定工時是多少,就連在座長官可能聽完都無法告訴我消防員一天請補休要扣多少,現在是扣二十四小時,合理嗎?再來檢討現有工時法規,明訂工時原則,剩下原則就是加班,把這些東西談清楚才能往下走。 再來是保障基層核實加班費,什麼叫不改變薪資結構去做工時降低?現在很多警消說工時降到一天上十二小時班,你不要領超勤,他會說不要,讓他不要過勞一點他反而不要,因為消防員就是靠他一個人撐整個家庭,沒有加班費少一萬七撐不了,現在的薪資對警消來說,扣掉超勤是不是造成不願意降低工時的奇怪想法出現,這樣才真的可以保障公務員權利。以上報告。 ### 主席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大家的痛苦都不一樣。警消一家,我們接下來請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王昱浩 我們剛有討論到,為什麼法制化這件事這麼重要,我們一直把警消海巡當成公務員一部分,但加班費通通沒有法制化,意思是行政院各級長官可以恣意配合他隨口胡說的政策需要就做修改,包含國旅卡休假措施一樣,為什麼是1143?一萬六到底合不合理?絕對是不合理。 ![](https://i.imgur.com/PQGct1U.jpg) 我們是文官體制都用一樣算法,以警察算法而言,我是算各級俸點跟官階,到底被扣了多少錢,就連剛畢業的基層員警都被國旅卡吃掉一千多,每年國家就省了一千多塊不休假加班費,還必須使用特殊用途,才會提到國旅卡要正常化,不是說國內產業不需要扶植,從2003年到現在有研究報告說改進多少了嗎?成功扶植多少產業觀光?還是大家都跑大飯店大企業喝下午茶?在場有用過國旅卡都知道,十四天休假,專委及以上休得完嗎? ![](https://i.imgur.com/aBfaACu.jpg) 以警察來講,不休假加班費就是被吃掉,因為警察根本休不到假,行政院補助全台灣六萬警察,每個月一萬兩千超勤加班費,就是預設你本來就要加班。在本來就要加班的前提底下,怎麼可能請的到休假,大多都請不到。外勤、排班,這有很多問題,我不能都讓培訓處或福利處來擔,畢竟我們員額政策也有問題。到今年警察員額終於補滿,這是從2009年到現在沒有提升過的員額,一被框定後就沒有再多的數字,到今天把員額補滿。這還是得加班的員額。行政院專款補助、立法院提撥預算,給了大家所謂預設就得加班的加班費。行政院還出一個函說不管縣市多有錢,(加班費)上限就是一萬七千元,不能再多。 所以所有福利制度,國旅卡、超勤加班費通通都以行政院用規則框定,這是不合理的,你以為不框定大家會往比較有錢的縣市跑,實情是所有縣市如果肯給加班費到上限一萬七千元,表示那個縣市是過勞、績效要求比較高的。行政院2017年的治安白皮書,甚至還說到民國110年要把所有毒品犯罪黑數清出來,意思是加班不夠,還要加班再加班,才能清出犯罪黑數,那國旅卡休假怎麼可能休得到?是不是要就近核銷?根本不可能出去玩,都跑去飯店下午茶,這真的扶植到中小企業了嗎?這樣政策有沒有存在的必要,需要人總來考慮一下,不要說修改政策鬆綁,是這些東西過勞公務員、警消海巡根本用不到。以上報告。 ### 主席 謝謝。我剛聽到這個超勤加班費,其實跟我們一例一休有點類似。有些勞工就是想要加班費,有些地方是老闆也罵、員工也罵。這些我們都要再思考。接下來請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研究員鄭筑羚 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剛剛很多提到工時問題,我們主要關心勞工健康跟安全,我也要提一下工時,如果都在加班不能休假也不用談國旅卡問題。剛剛警消工會都有提到在他們工作狀態裡,加班是常態,不管是警察兩班制,或者勤一休一,都有非常長的工時,這種狀況會造成容易產生心血管疾病、免疫力下降、記憶力衰退,歐盟都有規定要有連續十一小時休息時間,每週至少要二十四小時不中斷休息時間。但還有零碎時間世代勤,根本無法休息。那對健康安全是非常大的影響。 提到健康安全就會提到在談法制化時,職業傷病,公務員是沒有這樣概念,只有撫卹,我們有個案是長期性的過勞或癌症,無法獲得認定,這是很大問題,因為不只是休假,平常就無法休假,可能退休後還生病,生病完全拿不到錢,沒有任何補償,銓敘部也說沒辦法,這是大問題。再談法制化時工時、職業傷病都要一併討論,以上謝謝。 ### 主席 安全和健康還是最重要的。我們請財政部公務人員協會……高雄先講喔?好,高雄公務人員協會吳美鳳理事長。 ### 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吳美鳳 主席和在座先進大家好,我是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主席剛強調我們聚焦在國旅卡,但公務員可以談的範圍太多,因應主席呼籲,寶貴時間我談一下,我們昨天才街道開會通知道,無法這麼充裕時間作簡報,我就出發前聆聽很多基層公務員的心聲。 剛可以看到警消弟兄辛苦加班,但公革力團體也有到各地縣市政府去,那些相片都可以佐證,一般公務員加班也已經成為常態。我普遍徵詢公務員心聲,對於國旅卡唯一強烈的建議,就是取消國旅卡,取消休假補助,回歸不休假加班費。因為一萬六不是外面的民眾以為是我們軍公教的福利,根本不是,他是我們不休假加班費變項而來的,甚至是被限制而來的。 警察弟兄舉的例子太客氣了,新進警察人員光十四天加班費,一年差一千多,誠如人事總處報告資料裡所寫,一萬六的十四天,一天八小時工資來算,相當於一直等或委任二職等的十四天日薪,所有公務職場上的官等職等高於一直等或二職等的人,吃虧的就不止這樣的。我以普考分發委任三等的人來算,十四天工資算下來,未休假換算加班費都不止一萬六,更別說簡任實質等以上,我見任九職等的主任,如果十四天不休假領加班費,可以領三萬九千多,但我只拿到一萬六,這叫福利嗎? 所以我們要反問社會各界認為這是公務員福利,我要鄭重澄清。職等越高損失越多。剛講的一萬六十四天日薪1143除以八小時,一小時只有143,比現行基本工資150元還不如。今天把這些數字算得很清楚就可以讓在座各位瞭解一萬六是如何壓榨剝削公務員。 再來為什麼要建議取消的第二個理由,一萬六不只減少,還不當分類限制用途,一定要八千一班額度、八千觀光額度,但這八千觀光額度,效益說已經達到消費金額的55.59%,為什麼有這樣效果?因為已經把一萬六強行分割成八千八千,出去不可能八千花完就不花,才會有55.59的結果。但在實際現場我們有更多公教人員,因為工作忙碌根本無法休假,甚至有人認為還要旅行業旅宿業,很多人就乾脆放棄,八千不要領,因為沒時間去玩。 剛也有先進提到,今天台灣經濟不景氣不是只有觀光業,為什麼要把休假補助一定獨厚觀光業?經濟不景氣是百業待興,會有圖利特定產業疑慮。簡單綜合這幾項,還是提出簡單訴求,就是希望盡快取消國旅卡,取消休假補助,回歸自己的未休假的加班費,這是國旅卡的區塊。 剛提到工時、加班費等區塊,我們也有一個意見,各機關都說財政困難,加班費編列警消或許還編多一點,一般行政機關編列很少,嚴重短編,導致公務員加班領不太到加班費,只能補休。但又規定補休最多時限是一年,一年到了沒有休就視同放棄。反觀勞工部分,依照勞基法二十條之一,補休期限屆滿,雇主應一工資計算法給工資。現在很怪異現象是行政機關裡職工適用勞基法,界線到了,再沒有錢也要想辦法給技工工友,公務員救被忽略調了,要補也不能補,要領錢說沒錢,只好自認倒楣,講好聽是崇高的道德。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也強烈呼籲,有關公務員工時、休假、工資給予事項希望比照勞基法以法律明文定之,保障公務員權利。就連調薪方式也希望法制化,而不是某個人說調就調,神來了就馬上調,調薪應該嚴肅以待,公務員可以好幾年都不調,也曾經八十幾年時經濟景氣說調就調,這都不該正常有的制度,強烈建議諸如此類的東西,有關公務員相關權益都應該要以法律保障。以上報告。 ### 主席 謝謝吳理事長。我們接下來請財政部公務人員協會林銘賢理事長。 (某:交通部。) ### 交通部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徐明宏 主席,我是交通部公務人員協會會長,感謝委員召開勞動條件跟福利制度法制化公聽會,剛有先進報告說我們來台旅客創新高,能夠創新高的成果是很多公務員心血努力得來的,尤其在交通部各階層都是非常辛苦,在交通部公務員辛苦背後的代價得來的是很多單位的人員都得癌症,都陸續離開人世,對於個人的保障來說,必須不斷加班,還不斷值班。 公務員值班為了保障整個國家旅遊安全,值班不能領加班費,只能領一小時90元的值班費,不斷值班之下,我們公務同仁犧牲他的健康、家庭,甚至很年輕就離開人世,但是整個社會並沒有去關注這件事。今天委員關照公務員勞動條件,討論國旅卡跟加班時數以外,還要考慮值班時數跟值班費用。 假如在座各位除了要求各位加班以外,還要求各位要十二小時或二十四小時值班不給予加班費,只能用一小時值班費補償,假設得到重病的話對你這邊的傷害是非常大,請在座各位先進應該要重視這個問題,應給予法制化。報告到此。 ### 主席 前天我跟院長和林佳龍部長說,觀光局應該變成觀光部啦。未來AI發達,勞動力下降,人民要靠什麼過生活?這個我們應該要先想後。未來台灣如果發展AI的觀光服務業、後台等等,這個都還有很多啦。 ### 主席 主管機關這邊,大家都是看人事總處的意見嗎?有沒有不同意見要發言?沒有的話我們還是請人事總處來回應。 ### 人事行政總處 謝謝主席和各位先進,剛聽了這麼多先進講的,其實很多意見我們也都知道了,工時的上限部分,剛剛一直很多先進提到工時,還有法制的部分,基本上我們會配合銓敘部來去審慎做處理。至於國旅卡部分,剛剛報告以外,也很多先進抱怨的東西,我們也都有聽到,所以原則上我們處理就會是,如果說即使是沒有辦法如各位的想法,我們也會盡量讓國旅卡的使用上回歸比較屬於更簡便更方便更有彈性方式處理,我們都有聽到,都會再去做後續處理。該去做後續法制作業的,我們都會簽准後做相關作業。 ### 主席 按呢有講跟沒講同款。你是不是把程序、時程上怎麼樣,給我們作個了解,好否? ### 人事行政總處 這邊在報告一下,其實之前就討論的部分,強制休假日數如果要調整,會涉及請假規則,涉及銓敘部,但整個國旅卡政策明年的政策走向一定是確定以後,後續法制上要做一定要在,假設今年上半年有定案,就是下半年一定要完成法制化。接著就是相關鬆綁,國旅卡配套鬆綁我們會配合在院的政策,下半年就一併完成。 之前行政院已經核定自行運用額度跟觀光旅遊額度實施到108年,今年108年已經四月了,我們能夠處理就是明年109年,我們自己也期待是跟今年的使用方式是不一樣的,那就是至少,因為還要靠院裡面政策決定,後續我們會加速處理,今年通過也只能到109年實施,實施政策就已經是到108年確定了,以上報告。 ### 主席 好。我想,所以你的意思是,108年以前你們背黑鍋啦,109年開始你們負責,而前面是照以前決定的來實施。現在已經四月了嘛,後續更改的程序和法定,要趕快處理。從109年開始改,這個時間點給我們承諾,人事行政總處有沒有問題? ### 人事行政總處 109年就是會實施新的制度。 ### 主席 就是這段時間你們一定要完成,務必達成109年新的制度上路,不要說時程來不及,人事總處可以答應我們嘛。這是第一點。 ### 主席 第二,觀光旅遊額度和自行運用額度,這邊的鬆綁,人事行政總處的規劃是怎麼樣,可不可以跟我們報告一下? ### 人事行政總處 再補充報告一下,目前針對觀光旅遊額度跟自行運用額度還維持的狀況下,我們已經有放寬在自行運用額度部分不再區分商圈或非商圈,只要特約商店原則上都可以。只有珠寶銀樓行業是因為之前在實施初期有些狀況,所以在放寬時沒有納入。但如果明年要實施新制,我們傾向那塊也一起處理,不要特別做排除。 其他包括自行運用額度,我們現在講就是如果只有七天的話就都是自行運用額度,如果本人有身心障礙或是懷孕等特殊狀況,你的額度是可以全部弄成自行運用額度,讓你比較好使用。未來這部分不是指限於本人,會傾向配偶部分也可以做,應該說家屬啦,親屬的部分可以做一些放寬。 另外就是其實大家很意見是為什麼要在休假日去特約商店刷國民旅遊卡,這部分未來我們會傾向,可以的話跟休假刷卡日跟休假日做脫勾,就不會讓大家覺得一定要請那個休假,一定要那天去刷卡,有時候就很難請休假的狀態,剛有同仁就覺得被迫放棄的狀態,這都會做一定改變,這我們都有考慮,未來會持續朝這方向,如果可以廢掉就廢掉,廢不掉就盡量讓他繼續可以有方便的方式,不會讓同仁困擾。以上。 ### 主席 可以廢掉是第一選擇啦。在沒有廢掉之前,自行運用的部分,我之前質詢時,你們總處長(人事長)說他從來沒有用過,他也承認說這個是對公務人員的剝削,結果還被說是福利、害你們被人家罵。這個已經被剝削得很多了,使用還這麼麻煩。推動觀光旅遊有很多方式,十年之後觀光業是不是蓬勃發展,這個不會是靠國民旅遊卡來蓬勃發展,觀光局這邊要去想、有太多的方向觀光局要再去研究、調整。 ### 主席 大家還有意見要發表嗎? ###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王昱浩 剛剛官方回應都沒提到最重要一件事是國旅卡這件事為什麼要存在,沒有說服我們。為什麼一定要保留國旅卡的制度?為什麼我們自己不休假加班費不能全額的還給我們?在我們無法休假的前提下。 如果國旅卡比不休假加班費還好用的話我們沒有理由不選擇國旅卡,但是你一來沒有說明目的,二來也沒有回饋給我們,一定要我們遵守,大部分的人都沒辦法接受。人總在研擬政策,109年開始我們也可以接受,這是共業。但你沒有告訴我們你到底研擬的方向是什麼,如果一昧說要放寬使用,只不過是朝三暮四的問題,這無法說服基層同仁。 如果你要一個方向,先考慮第一件事是「該給我們的加班費先還給我們,然後才考慮國旅卡使用方式」。 ### 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吳美鳳 不好意思,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第二次發言,針對長官的回應我有點失望,第一個所提的商圈、非商圈,這個目前就是這樣,這意見有修沒修一樣。第二個身障人員放寬也是目前就是這樣。我們長官要再貼近一下基層的聲音。 我隨便舉個例子,如果八千塊觀光額度,目前限制是要刷旅行業、旅宿業、觀光業跟交通業,有個很可笑的現象是假如我住宿一個晚上,光住宿費可能只有四五千,但都到阿里山上,附近我買土產,不能算在觀光額度裡,是算在一般消費額度。一般消費額度在家裡附近就可以,所以這個限制就很莫名其妙。 我要出去旅行,或許是三天兩夜,也會投保,但保費也不能算再八千塊觀光額度裡面,諸如此類細節,長官訂定相關政策都沒有思考細節,八千塊要花幾次才能花完?住三千五千的還要留幾千塊下次才能花,但我一趟出去不是指花這些錢,那為什麼只針對這幾項補助? 如果人總有心要,我們基層是希望取消國旅卡、取消休假補助,那如果無法取消,至少要把一般額度跟觀光的界線模糊掉,自己選擇一萬六怎麼花,把使用權還給我們。 ### 主席 我想警察促進會這個,不是我今天立刻幫你處理,但是把國旅卡廢掉、加班費如實發,這個我通通贊成。人事總處,是不是可以很務實地去努力。 ###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何昀峯 謝謝主席,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承接兩位先進所說,我們想強調一件事,是權利的事情,就不能被恣意限制。如果人總長官採取心態是一個限制跟再進行更多限制的角度來規劃所謂放寬,會產生一個問題,蘇院長一直強調簡政便民,但我們會徒增為了控制國旅卡而增加的行政業務。既然不該是限制,那就該把權利還給公務人員。 也想請教主計總處長官,很多人事長官提到相關法制問題,但制度變革也好,法制化外不效果也好,都會跟預算連動,不知道長官能否一起協同評估,怎麼樣來在預算可行性上是可行,不是長官把問題帶回去,規劃方案後回到國發會、主計總處,可能欠缺政治方面的執行可行、可能欠缺預算方面的執行可行,最後白做工。 ###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 謝謝主席,我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不只國旅卡,包括公務員勞動條件,就人總的回應我有幾點要問,警察有提到超時問題,公革力有提到一般公務員目前加班也是超時,我們目前的加班上限跟時數限制,不是用來遏止不讓我們超時工作,反而是讓我們無法領到加班費,我們補休時數是無法補滿的。 ![](https://i.imgur.com/acR3mEw.jpg) 剛剛提到補休時數一年超過就消滅的事,到底該如何被處理,人總要有清楚答案,現在一年沒休完是無法累計時數,這是政府無法給予加班費的補休,若無法在任何時候被請休完就被消滅,這到底是不是對價的補償?還是名義上補休但請不到。包括現在納入勞基法的醫師,公部門被排除,還有警察消防工時,都跟公務人員保障法脫勾,有各自的勤務實施條例,都被酌情延長給無線上綱。 我們希望脫鉤狀況有被釐清的機會,人民對我們有需要,我們一定要出來,但應該要有一個嚴格限制,不能因為差別就無限往上。人事行政總處能不能針對公務員,甚至一般勞工,工時脫鉤這件事,能夠召開公聽會或是聽證會,來去瞭解輪班至公務員跟基層公務員工作時間超時狀況,以及什麼叫做必要時的要件,這個中央政府要給方向。 林佳和老師提到工時請修都有明確規劃,我們其實非常忙,但到底該忙得到底有多少,消防員需要訓練、有出勤時間,但有必要二十四小時都在這邊工作。第一個補休時數一年就消滅問題,第二是輪班人員工時跟目前公務員脫鉤,再來是工時脫鉤可以跟基層有任何形式說明會知道有多嚴重,以及面對必要時酌情延長,基層的期待是什麼。 ### 主席 警消真的很辛苦。我想今天大家的用意不只在國旅卡,包括後面整個制度的問題,這個是茲事體大的事情。我們現在先針對國旅卡。 ### 主席 接地氣很合理,出去玩一趟通通跟他報不是很合理嗎?為什麼還會分八千跟八千的行業別? ### 人事行政總處 我們再帶回去,基本上是在旅遊額度,觀光旅遊額度行業別就是這些,如果要再調整還是要尊重觀光局意見,我們會再討論。 ### 主席 觀光局有沒有意見? ### 交通部觀光局 以觀光局角度來看,如果是回歸不休假加班費,廢除國旅卡,或是修正強制休假日數,觀光局都尊重。但是因為觀光局也是觀光產業的主管機關,主要名字叫做國民「旅遊」卡的話,不然就不要叫旅遊卡。如果是旅遊卡那當然是用在旅遊。原本是全部的,後來變成一半,觀光局承受的工作就是去審發卡銀行、評選,特約商店這麼多,幾十萬家還要審查,觀光局是兼辦人力也花了很多。如果還叫旅遊卡的話,觀光產業這塊我們是一定會要求八千塊,這是觀光局立場。 ### 主席 這有點脫褲子放屁的感覺。增加這麼多公務員的業務,結果還要再請更多的公務員來完成這些事情。如果我今天去台東旅遊一趟,有這些全部的收據,他就已經觀光旅遊花1萬元了,為什麼就要再分八千元和八千元以外的額度。我都是去玩、在那個地方玩,結果你們還要花人力時間去審查有沒有簽約、有沒有觀光業多少錢還是什麼行業別。如果我把高雄的收據拿去貼在台東,那是我偽造文書我自己要負法律責任。 ### 觀光局 其實簽約是政府政策,為什麼觀光局去審,有很多是不合法的商家,國旅卡公務員也知道如果是,總是政府的錢要到合法的店去。 ### 主席 他如果拿得出發票,是不是就是國稅局的事情,剩下的不合法商家的問題給國稅局去處理就好。觀光局你認為? ### 觀光局 因為這政策不是觀光局決定的。 ### 主席 這就好像人家說,我有繳房屋稅,你怎麼跟我說違建拆房子?有一些我不知道國稅局管到什麼程度,稅務的部分你觀光局不用花那麼多時間去管啦,你也管不到那麼多,還要花那麼多時間、用那麼多公務員去審查這些簽約。我不知道這樣觀光局可不可以接受,如果有國稅局合法的發票,可不可以接受? ### 觀光局 這不是觀光能不能接受,核銷不是觀光局處理。 ### 主計總處 我們核銷是依照觀光局系統去做。 ### 觀光局 系統不是我們做的。 ### 主席 如果說這樣,你們雙方單位自己去研究嘛。你們要浪費很多人力去看他簽約不簽約。你們可不可以看他觀光旅遊回來,有發票就核銷就好了。為什麼出去玩還要看這一家是不是簽約商店,如果不是特約商店我就走出去不買了這樣,這樣真的對嗎? ### 主席 真的是脫褲子放屁。自己定了一堆規定,再花很多時間來審查,如果你怕不合法的商店的話,那你用國稅局他們的那一套系統,這家店是什麼情形國稅局會管,你觀光局管不到那麼多啦。這個方向我不知道三個單位有沒有意見? ### 人事行政總處 基本上觀光地區的就是觀光局把店家都認為類別的話消費就是都可以,那這樣就好了,可以的話就樂觀其成。 ### 觀光局 額度還是額度;現在是說如果不要有特約商店,就不要有這些審查。 ### 主席 特約商店是特約商店,再來是額度的問題。自行運用去觀光旅遊可不可以?那你八千,我如果花到一萬,可以算是一萬嗎?你要接地氣,我出去花就花一萬塊,那我到底怎麼報?只能報八千、其他兩千不能報?沒超過一萬六都可以? ### 觀光局 總數沒超過一萬六都可以報。 ### 主席 我出去玩,沒有超過一萬六都可以報嗎? ### 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 我這邊想要跟觀光局代表釐清一下,不是所有合法商店都是特約店,剛剛主席問的,如果我到觀光地區花一萬塊,是不是都可以報觀光額度,必須回到特約商店問題,在特約商店刷四大業別才可以算在觀光額度,因為他限制四大業。 ### 觀光局 如果這樣,那就希望不要是「旅遊」卡,觀光局不要負責去審這些。 ###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觀光局是不是很怕業務萎縮?你在逾越,幫他們做商業、公司登記,你一直堅持國民旅遊卡的名稱,所以要用在觀光旅遊上,但這名稱2003年就出現,但以前都沒有限制呀?我們當然不堅持,我們一直堅持的名稱是「不休假加班費」,為什麼會堅持「國民旅遊卡」這五個字?你聲稱要扶持中小企業,值得扶持的行業,但實際上做完全相反,你每年53%用在觀光額度,裡面有多少是大企業,他們根本不需要國旅卡這一點錢,真正需要的中小企業你不給他,都拿去大飯店跟連鎖旅遊用品店。 再來,這筆錢如果這麼多限制,你有沒有告訴我們理由? ### 主席 時間問題,個人問題都可以講到一片天。我認為是這樣,國民旅遊卡,這個名字改掉都沒關係。我是去玩,才在那裡消費,我想說這四類是不是就把他取消掉?我想說這是廣義的觀光和狹義的觀光。廣義的觀光,不只是你們業管的那四大類,我這一趟去玩,在當地買東西,難道就不是在觀光地區的觀光消費嗎? ### 觀光局 沒錯,如果國旅卡可以區隔伴手禮可以區分是旅遊用的不是家附近買的,但因為沒辦法區隔所以才要分。這個伴手禮一定是觀光地區,有辦法證明就沒有關係,但就是因為沒有辦法。 ### 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 目前透過系統申報,一刷卡下去,因為國旅卡一定要刷卡不能付現,這個店到底是不是特約店,被歸類到什麼業別,如果住宿有了、交通有了,還沒花完八千塊,買土產時並不是在四大類別,刷了但不能放在八千觀光額度裡,要不就是一般額度要不就是一般額度花完就是自費。 ### 主席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交通部觀光局的意思是說這個沒有辦法去篩選。 基本上這是人事總處開會的決定,在這邊討論是沒什麼用的。 ### 主席 沒關係,觀光局的意思是,你去台東,住飯店,刷卡,如果還有買伴手禮、消費,這些都是觀光嘛。他不知道怎麼去審核,你是不是去旅遊的時候刷的?公務員是便民,不是卡民,不是因為你沒有辦法去審核,所以就限制他不能這個不能那個,這些是技術問題啦。 ### 觀光局 因為系統是人事總處外包。 ### 主席 你這價值可以接受的話,技術問題行政總處看怎麼解決。行政總處有沒有意見? ### 人事行政總處 觀光旅遊額度很多考量是有觀光政策在,因為主管機關是觀光局,他們對這塊有一定想法,如果沒有特別堅持,後續處理我們會把意見帶著去做後續的進一步規劃。 ### 主席 OK。那很簡單,就是廣義的觀光和狹義的觀光。如果是廣義的觀光都可以來報,那這樣就是鬆綁了。 ###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我想誠如主席所說,個別意見很多,但應該拉回重點,從諸位長官協調知道最後還是回到人事行政總處,是不是可以告訴大家,公務同仁在明年一月一號才知道,希望能提早知道,而且是能夠公評的方案,至於技術性是要概括考量,是不是能保障今天開會決議的事情可以讓大家知道,以受公評。 ### 主席 人事總處。 ### 人事行政總處 我們會儘量努力在下半年的時候就……政策還是要時間宣導啦。除了配套措施研議以外,我們會提早讓大家可以做準備。 ### 主席 羅…羅理事長。 ### 法務部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羅吉旺 謝謝委員今天召開公聽會,聽了很多意見,補充公革力提到人總也做了承諾了,108年我們來不及去瞭解也來不及追究,但109年實施的過程裡政策形成過程,我建議一定要讓我們有參與的機會。今天那麼多人提出意見,你又閉門決定,出來109我們也來不及。最後這樣建議,以上報告。 ### 主席 八月我們再開一個公聽會,來得及嗎?人總? ### 主席 我跟各位報告一下,專門委員他沒有辦法在這裡給答案,我們九月來開一個公聽會,人總來跟大家報告明年的新方案,大家有什麼意見就提出來。公革力和警消的意見,我們都知道,這個是理想,我願意陪你們努力,但是我沒有辦法保證說一定可以達到理想。我願意陪你們進步。 ### 主席 **我們國旅卡,九月再開一次公聽會。我們做簡單結論:第一,所謂的放寬跟彈性,就是把狹義的觀光局的觀光的範圍,鬆綁成只要是在當地的消費,就通通算是國民旅遊卡可以使用的範圍,只要是有發票的都可以,就不會是不合法的商店。第二個,觀光旅遊和自行運用的額度,這個觀光旅遊八千元的部分,可以再鬆綁,觀光絕對不是只靠(國旅卡)這塊。你如果品質好,大家就會來,為什麼大家旅遊喜歡去日本,因為日本觀光品質好。更何況這是公務員的不休假加班費,我們使用有放寬的必要,額度的調整的空間。(第三,)更遠的理想就是,工時的規定要做好。最理想,國旅卡可以取消就取消。** 那個就把它算進來,觀光局擔心的是買到不合法的商店,不是我們做的到也不是顧客做的到,就是有發票就算,不知道大家接不接受?這部分就是觀光局、主計跟人事總處,我們就往這方向努力,就是很地氣的觀光旅遊。 第二個,觀光旅遊跟自行運用的額度,觀光旅遊是八千,細節我不知道怎麼用,自行運用是加大比較好,現在是八千八千,如果可以改成六千一萬可不可以,這個你們專業去研究,我個人建議這個也可以鬆綁一點,因為交通部觀光局,觀光不是只靠這個,十五年後觀光是臺灣很重要的工作,你們應該要很多角度怎麼做深度長遠的規劃,這是觀光局要做的,如果品質好大家要來,為什麼那麼多人去日本?如果將來台灣觀光客可以跟日本一樣多,這是觀光局要去努力,而不是在這邊限縮,何況這是公務員不休假,看起來是福利其實是剝削,大家要異地而處去想這筆的來源從何而來。所以這個額度也跟相關單位討論空間,使用有放寬畢業,額度有調整空間。 這兩個比較實際,當然更遠的理想就是工時可以調高、工資可以調高、額度也可以調高,這個是工資連一百五十塊都不夠,也是太剝削公務員。另外就是可以取消就取消,這是最理想,還給公務員不休假獎金的權利,這不見得馬上都做的到,各縣市財政各有各的狀況,就先當作理想,如何逐步完成理想就分階段。國旅卡先做這三方面的思考,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其他意見? ### 財政部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林銘賢 謝謝主席主持這個會議,我先說明報告,我其實是要看,我們以往包括年金改革,銓敘部人事總處跟觀光局,在做這個規劃時,我來就看到你們會講這些是互推,要鬆綁就往鬆綁方向去做,不要九月份看到還是沒有鬆綁或是限制,剛說開發票,開發票是很簡單的,我來自財政部,這完全做的到,是因為你沒接觸財政部,你自己綁我們公務人員。 ### 觀光局 這不是觀光局決定的,觀光局沒有權利決定。 ### 主席 財政部,我也講一句話,你們如果有意見,很早就要反映了。 ### 財政部公務人員協會 可以做啦,但是怎麼鬆綁,我們是希望鬆綁。 ### 主席 你有不一樣的意見嗎? ### 財政部公務人員協會 希望九月份針對鬆綁政策可以看到。 ###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謝謝主席,最後發言,先進講的是一個方面,我們台灣公務革新力量還是會體恤主管同仁,這是主管同仁要細心研擬,九月這個時程是不是主管單位配套方案也會出現,而不單純是意見交換。 ### 主席 當然要請相關規劃給我們。 ###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就誠如主席所說,今天算是有個共識。 ### 主席 坦白說你們公務員都很辛苦,每個人互推,包括財政部也互推,為什麼財政部不早提出來?大家互相體諒解決問題為主。改革有沒有其他方向?以這個部分,結論有什麼不一樣提出來。 ###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蕭農瑀 這邊是台鐵產業工會,跟大家說明一下,因為台鐵身份特殊,雖然有國旅卡,但是我們沒有一定要刷,我們可以不刷,到年底,休滿十四天,申請一萬六,這在我們這邊是做的到,實務上我們可以實行,所以這代表技術上是可行的。 ### 主席 我知道,如果要這樣就乾脆廢掉就好了,這是兩個層次。我也贊成廢掉,沒廢掉之前一步一步,先鬆綁,可以廢掉就廢掉。還有沒有其他意見?那就三個方向不再重複,九月份請人總跟相關單位討論具體方案讓大家討論,我做事很務實。理想,我可以陪你們,但我不敢說一步到位。 (大合照) ### 散會: 12:10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