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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通訊軟體群組用同婚性平謠言澄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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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各位同學晚安,有一件嚴肅的事想對大家說,是關於月底的同婚公投與性平教育公投。大家最近可能有在各種群組收到一些不好的訊息,因為這邊很多人都是爸媽了,我相信大家都非常愛自己孩子,不希望他們受到任何傷害。所以我很擔心各位的愛,會被有心人士利用,給假消息騙去。大家平常照顧家庭也很忙,沒時間多瞭解,也沒管道得到正確的訊息。所以在這邊想做一些澄清,文字可能很多,要佔用各位一點時間閱讀。

公投第12案是「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前身是「兩性平等教育法」,因為澎婉如命案而成立的,接著2000年發生了葉永鋕命案。葉永鋕是屏東一位性別氣質陰柔的國中生,在上廁所時常遭到同學脫褲子嘲笑,因此他只敢趁上課去上廁所。但有一天他去上廁所就再也沒回來了,被發現倒臥在血泊中身亡,至今仍找不到兇手。葉永鋕的死,讓兩性平等教育法擴充加入兩性以外的同志議題,更名為現在的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12案主張要刪除性平教育中的同志教育,等於是抹除用人命換來的律法。反方一直散佈同志教育會將孩子教成同志的謠言,大家想想,我從小在充滿異性戀情感的環境中長大,也沒有成為異性戀,因此同志教育絕對不會將孩子教成同志。同志教育不是希望我們的孩子成為同志而教,而是因為有些人註定會是同性戀、雙性戀而教。教導身為同志的孩子自己不是異類,也教導異性戀的孩子不要欺負跟自己不一樣的人,這才是同志教育的用意。

反方也散佈一些小三教保險套、小五教多人性愛的謠言,這些教育部已經出面澄清這些謠言,詳情請見下面網站
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m1/m1_03_01?sid=417
https://www.tgeea.org.tw/lgbt/5107/

再來是10、11案的禁止同性婚姻使用民法的婚姻章,首先要說明大法官釋字案748號已經明確訂下同志可以結婚的原則,差別在要以什麼形式執行。基於五權分立,司法不干涉立法。但無論以何種形式保障同性伴侶權力,都必須出於平等的基礎上。即使另立專法,也必須完全與民法婚姻法條的權力、義務規範都一模一樣,否則將會抵觸平等原則。

並且立專法的出發點必須像「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原住民基本法」一樣,民法缺乏相關規範,才需要成立專法。但民法已經有婚姻篇章了,還要特別成立同婚專法,讓同是台灣人的同志族群不能用台灣民法,等於美國半世紀前,黑人與白人搭公車必須分開座位一樣,是種不平等的隔離。另外,反方散播通過同婚的法國與比利時社會產生崩壞的消息,讓這兩國的在台辦事處也有發出聲明譴責這些謠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30/1294256.htm
https://www.storm.mg/article/590264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1833

反方非常積極的用各種身份在網路與現實生活中散播恐懼,再三呼籲別讓有心人士利用各位對孩子的愛了,謠言止於智者。其實還有好多好多可以說,但打太多大家會懶得看,大家都是能明辨是非的成年人,我尊重大家有不同意見,只是希望這個意見是有深入瞭解後才做的決定。如果大家有什麼疑慮想瞭解,在能力範圍內我可以提供正確的資訊;如果有不懂得的地方,也會幫忙找資料。最後謝謝看到這邊的你,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