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提供一些在討論重機上國道的議題中,常出現的問答
十個重機九個飆車
這是一種以自身的既定印象下的評論,每個人的生活圈不同,遇見的人事物大相逕庭,住在山路邊的很常遇到跑山的車友,住在交流道旁的每天都能聽到高速公路上急駛而過的引擎聲,每天使用快速道路的用路人,會比其他地區的人更容易與重機共駛。
一般在道路上行駛的狀況來說,你的視線內的車輛數很少,你只會看到你的鄰車以及超過你的車,不會知道排在你後面、後面的後面的車子有多少、是什麼車種,既定印象來自於自己所見這很正常,但不應該是反對機車路權的根據。
出事會連環車禍吧
對於後車來說,避免被前方的交通事故波及,最好的方式是保持安全距離,在擁擠的環境下,不管什麼樣的車種發生事故,都很容易造成連環車禍,這是每一位用路人在上路時,都必須先自我評估,評估自身的狀況,以及衡量預定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使用的道路環境,自己是否能為自己負責,而不是限制別人,要求別人給予你一個你理想中的交通環境。
無法想像一票重機在高速公路上變換來變換去的
想像力這種東西是需要練習的 變換車道是很正常的使用道路的方式,如果沒有依照規定變換車道,那就是違規,違規的行為自然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不管是什麼車種,都應該依照規定正確的變換車道。
國道很多高速行駛的大車 一擦撞會死很慘
一般來說,我們都不希望發生事故,基於機車的特性,只要是行駛中倒地的事故,受到的傷害都會比汽車嚴重,這也是在肇事統計中,機車傷亡這麼高的原因,這點無庸置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為什麼重機會跟其他車輛擦撞?這才應該是大家該深入探討的議題。
高速下碰撞 一定飛超遠
以靜止物品來說,在高速碰撞下的確會飛超遠,但如果是速度差異小的兩物品碰撞,不會為前方的物品增加多少速度,在行駛中被後車追撞,如果速度差不大,絕對不會飛超遠,且這問題在於為何後方會追撞,跟前車是什麼車無關。
這樣會死很多人 很不方便
這是國三甲線從民國 97 年開放以來 機車發生事故的次數
年份 251 ~ 550cc 550cc 以上
97 0 1
98 0 0
99 0 1
100 0 1
101 0 0
102 1 0
103 1 1
機車肇事後的傷亡率很高沒錯,但機車肇事的比率沒有想像中的高。且這種論調,在當初開放黃牌上高架的時候就出現過,但事實上並沒有血流成河的情形,反而更多人因為黃牌能上高架而提高購買意願。
少數人的民意凌駕多數人的反對
權利並不適用於多數決,如同基本人權一般,不是靠投票就可以剝奪的。
台灣高架多 又容易有側風 車子都會飄了 不知道機車會飛到哪邊去
側風力是 受力面積 x 風力
,機車加上騎士本身的面積,比起汽車來說都要小的多。來進行簡單的計算,紅牌普遍都有 160 公斤,加上人體重量算總共 220 公斤,在時速 \(100_{km/h}\) 的速度下,這人的動量是
\(220_{kg}\) x \(100_{km/h}\) = \(220_{kg}\) x \(27.8 _{m/s}\) = \(6111.11_{NS}\)
機車加上騎士的截面積 \(2_m\) x \(1_m\) = \(2m^2\)
(續下一頁)
風的力量作用在機車騎士身上的是 風壓 x 截面積
七級風的風壓取中間值 \(30_{kgf/m^2}\) ,作用在機車騎士身上也才 \(60_{kg}\),七級風的速度取中間值 \(15_{m/s}\) 動量是 \(60_{kg}\) x \(15_{m/s}\) = \(900_{NS}\),我們以合向量的概念來計算,兩邊長為 6111 跟 900 的直角三角形,它的最小內角是 8.3 度左右
這風力是以五楊禁止大客車行駛的條件來算,這還沒有算引擎汽缸的做動形式,其中的陀螺效應也會加強機車的平衡能力,擺動的幅度會更小。
大車旁的風壓超可怕
高速公路車道寬 3.75 公尺
,重機胖一點,車寬算一公尺,兩側都還各有 1.3 公尺
台鐵月台的黃線都沒距離邊緣這麼遠了 ,只要保持好安全距離,隔壁車道就算產生靈壓,都跟你無關。
國道已經很塞,還想更塞?
很多人開車都只是為了能上國道,很多人選擇暫時不買重機,是因為不能上國道,加上停車問題很惱人,開放上國道後,只要十台一人汽車換成重機,對於交通絕對是正面的影響。
有人質疑開車的人還是會選擇開車,但以最近三年重機成長量 30% 來看,成長趨勢只會增不會減,只會有更多人選擇重機使用國道通勤。
汽車不會開在兩個車道汽車中間,重機會
違規的行為交由國道警察處理,且違規行為是不限定交通工具的。
跟重機比起來 差沒多少錢就可以買汽車來開 安全性方面有板金幫你檔 可以遮風避雨 還可以吹冷氣 但為了酷炫 為了飆速硬要買重機 根本就一堆小屁孩 單從這一點我就是看重機不順眼啦 什麼騎車很舒服 根本就吃飽太閒
這就是個人自由意志了,沒有人可以因為自己的喜好而限制別人選擇怎樣的交通工具
你們出事最好就別翻車跌出去影響別人 鬼島法律可是專保護加害者的
在高速公路上的車禍很少可以避免影響別人,應注意、能注意且未注意這不是帝王條款,你有注意且真的沒辦法反應的時候,檢察官會給你清白
點我看相關判決
國道已經有很多車有換車道障礙了,再加個會鑽的重機…
除非全國汽車駕照改制重考,不然不支持
目前已有民間團體在推動考照改革,目前制度上,重機駕照的門檻為年滿二十歲,且需持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一年,比起汽車只需要 18 歲就可以考到駕照,拿到駕照當天就可以直接上國道,風險絕對比重機上國道的高
汽車與重機兩者體積不同,重機又較為敏捷,同樣打燈切車道,後方來車較容易注意到四輪大鐵塊,通常注意到重機的時候,對方都已經切進來了,尤其是塞車時,不得已無法保持安全車距,就容易反應不及,若可立法嚴格規範重機切車道需先打燈數秒示警或可省不少事故
這個問題不限於國道也不限車種,在一般道路上也經常發生,這不是開放重機上國道要解決的問題,也不是限制重機不上國道就不會發生的問題;隨時對周遭車流保持警覺是每個用路人該負起的責任,不應該把責任推給相對較弱勢的族群。
簽切結書阿 自己摔車遭後方輾斃 自行負責!
如果不相信司法體制,你該抗議的對象不是重機族群
連續假日高承載管制,那大型重機就上不去啦!結案!沒什麼能討論的吧?
重機一個人已經是法定國道承載最大值了,為什麼不能上?以承載人數與使用的道路面積比,比汽車有效率多了
雖然是權利,可是太危險了,很怕重機摔倒或打滑就完了
汽車在國道上爆胎失控也完了,但這都是個案,政府不會因此限制經常爆胎的那些聯結車、大貨車車種上國道,甚至是掉家具、零件等等,這些都是問題,但不會是禁止某車種上國道的根據
人權當然可以投票,當少數人所謂的權利可能造成影響其他人的權利,那就應該多數決,而且過失傷害最後都落在汽車駕駛身上,就因為重機是肉包鐵,實際上就是,依照台灣的法律、路況、民情,重機就是不適合上高速公路
人權怎麼可以投票?可以投票禁止犯人喝水嗎?可以投票禁止年輕人在路邊唱歌?如果你覺得前面的例子莫名其妙,那你怎麼會覺得禁止重機上國道很正常?
(續下一頁)
交通規則不是用來保證不會發生意外,只能盡量維持交通系統在這樣的規則運作下,避免大部分的人為意外,在快速道路、國三甲汽機車可以和平共處 為什麼國道不能?
其他請參考你們出事最好就別 … …
整天都在說是因為人,那也開放機車自行車上國道好了
重機也是機車,只是排氣量大一點而已,我覺得上不上國道的標準應該在於動力而不是 cc 數或是牌照顏色,發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方向衝突跟速度差,自行車沒辦法克服速度差這件事
平常當汽車,塞車變機車
重機一直是機車,不是汽車,在車道夠寬且安全的情況下,應該要開放車輛合理的使用的權利,而不是一紙命令「禁止同車道並行」就浪費了部分珍貴的剩餘車道
當然要肉包鐵高速行駛是你們的選擇,我尊重!但汽車族的觀點是寧可擦撞是車損而不是人亡
汽車在國道上擦撞也不會比較安全,只要掌握三個原則
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故,人亡不亡,跟是不是騎重機無關,也不是你開車就有的活,如果你看事情不探討原因,只想用這種表面工夫解決的話,那你就不是真的想解決國道上發生車禍的問題
我認為重機在駕駛的視野裡比汽車小很多,對駕駛來說會較難掌握周圍車況,比較危險,原po你怎麼看
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呢?是因為全罩安全帽?全罩安全帽只會擋掉你的餘光,不管什麼車都一樣,想確認死角一定要轉頭,只差在你轉大轉小,機車沒有 ABCDE 柱,只要有轉頭,馬上就可以看清死角有沒有車
如果你連轉頭、打方向燈的時間都沒有,麻煩千萬不要換車道
如果連你自己都不知道該提早多久打方向燈
那後方車子怎麼有辦法閃的過你?
汽車違規是汽車的問題,重機還是重機,扯什麼揹黑鍋?國外素質普遍是比台灣高很多啊,當然違規一定還是有
反對者都拿機車受傷後的傷勢以及駕駛人素質不足來反對重機上國道,這不是背黑鍋嗎?駕駛人素質不足不只是重機有的問題,那是最根本的教育問題,為什麼搞到最後只有重機要因為這點而被限制不能上國道?
國外的普遍素質是多普遍多高?請不要憑自己的個人片段印象下定論
另外,在法規上,要騎重機上國道,需先持有一年重機駕照以及小客車駕照才能上,難道你不怕 18 歲剛考上汽車駕照的年輕人開車上國道?
重機騎士幹麻要國道?因為平面道路速限太慢騎的不過癮啊,只能騎6~70我買重機幹嘛?當然要討國道來爽啊!人家國道大部分的汽車為了必要的交通而開上去的 你們為了爽而來爭取的,用權利的角度包裝確實很漂亮,但本質上呢?就是屁孩 就是吃飽太閒,嚮往舒暢騎車我建議搬去國外住好了,謝謝指教
問題中的幾個假設都是個人偏見,為什麼就不能為了交通而買重機?買得起重機難道會買不起汽車?這樣的假設從根本上就有問題,一個真的為社會好的公民應該要想辦法讓社會進步,而不是利用自己的能力逃避問題,國外騎車也沒有比台灣舒暢,台灣不會下雪,也不會有野生動物衝上高速公路,環境比外國好太多了,為什麼不一起提昇台灣的用路環境而要求別人搬去國外。
樓主不用在那邊畫大餅啦,一人汽車通勤的人也不會因為開放重機就改買重機啦,要紓解上下班的車潮不是靠大眾運輸工具就是要多開幾條路,開放重機不更塞就謝天謝地了,你還想改善塞車潮?
事實上真的有一群在等國道開放才打算買重機的人,此外當下擁有重機的人幾乎也有汽車,只要這些人改成使用重機通勤,對於交通一定有正面的影響,台灣的土地就這麼大,開放重機是提昇道路使用效率的好辦法。
國外有研究過,對於壅塞的交通環境,多開道路不會有幫助,開車的人都希望別人使用大眾運輸,但偏偏「別人」也是開車的人,族群都是固定的,除非有重大政策調整對一人汽車的限制,不然不可能突然大家不開車改使用大眾運輸。
國一是超量使用的狀態,重機上去湊什麼熱鬧
既然汽車已經超量,政府更應該要提供另一種選項,讓用路人根據自身的需求選擇適合的交通工具,你不會騎沒關係,但你為什麼要阻止別人騎?
快速道路都血流成河了還開放國道
但實際上數據顯示重機在平面道路上傷亡比在快速道路多很多,封閉道路對於任何車種都是相對安全的道路環境。
叫騎重機的傢伙 把消音器裝上再來嘴
之前某黨主席此話一出,嚇壞了一大票網友呢,現在排氣管已經沒有獨立的「消音器」裝置了。
車碰車 只要人沒事 只要民法解決 好辦
反正錢可以解決,我稍微撞到一下都沒關係,因為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這叫做鐵包肉有恃無恐
如果哪天我看不到重機塞車就往機車道鑽來鑽去,再考慮看
車流靜止時可以鑽到車陣前方不違法,這樣你還要觀感不好?都塞車了你還希望拖長車龍?
請先解釋重機的平均里程死亡率為什麼比較高
因為重機被強迫只能使用平面道路,而平面道路系統的單位距離死亡率比較高,這是道路系統的問題,不是重機的問題
重機在平面和封閉的平均里程死亡率都是自小客至少2倍
你有加上 2016/8/8 三百多台跑出來的 2000 延人公里無事故記錄嗎?重機數量在 2016 七月才剛突破 10 萬台,比起六百多萬汽車來說,樣本分散的程度不夠均勻,以致於重機每年的肇事率隨著數量成長而逐漸下降,可見當前的統計數據都還在震盪時期,不足以當做判斷的依據。
要求權利的時候,就當自己是車,塞車要鑽的時候,就當自己是機車。一部車那麼大一台,進入車旁死角都不感覺不出來,何況是一部加速又快,整體體積又比車小的重機呢??所以堅決反對重機上國道
這本來就是機車應該有的權利,機車就是機車,體積小就是機車的優勢,塞車時就是發揮紓解車潮作用的時候,政府該做的是制定一套鑽車的規則,正視機車紓解交通的能力,而不是百般限制,變相鼓勵全民使用汽車。
對其他用路人來說,充滿死角的大車,是最大的威脅,應該管制的,是這類充滿死角的交通工具,該受嚴格訓練的,是這種容易造成別人傷害的駕駛人,而不是其他受害者的路權受到限制。
鑽車的合法性,以台灣的法規來說,只有高速公路以及快速公路上明文不能同車道並駛,也就是鑽車之外,其他道路重機都是跟一般車輛一樣,只會受到物理限制,當然那種單線雙向無分向道路是誰都不能超誰的,這沒什麼爭議。
而網路上吵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