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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COSCUP 2023 CoC 修訂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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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SCUP 2023 CoC 修訂課程

## 課程簡報：[CoC 基礎課程：浪來了 你準備好了嗎？關於性騷擾 CC-BY-NC-ND 林秀怡](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jDAHx4Fp3DkNl8YGS7HTNCse3bDnE8az/view?usp=sharing)
**本共筆僅供課程討論紀錄參考，請搭配簡報閱讀，切勿直接使用或單獨使用共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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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共筆在這～
https://hackmd.io/@coscup/SkXCck0L3
如果還有提問也可在 Slido 提問
https://app.sli.do/event/xkchP9wezhRmJkFUd1oLDF


過往的 CoC 在實際執行上會有點困難，所以找了對於法規執行有專業瞭解的秀怡

被講這個課程在蹭熱度，這兩週一直在爆各領域的 MeToo 事件，正是一個重新檢視的時機

當事人站出來發聲就夠了嗎？
為何不能全部交由司法解決？

大家一起討論「社群有些改變」願意一起遵守的會是什麼？

（講師自我介紹）

性騷擾不是新議題，但在自己面對的時候很多人還是不知道怎麼辦，尤其是認識的人

自我介紹
球魚： COSCUP 2023 的小員工O.O，想知道活動發生事件的時候，要怎麼處理。
皇甫：這次的課程雖然剛好蹭到 MeToo 熱度上 但其實從去年就有在提議修 CoC ，想讓社群守則能建立在社群參與者的共識，也讓更多人能共同認知權力不對等可能會造成什麼問題，雖然找來的講師主要以性平調查為專業，但性暴力背後的權力壓迫不只會展現在性方面，對於別的參與者可能會是其他霸凌或排擠的行為。
大助：多年社群的志工，主要是在平常實務層面上，社群場域下，有些不好的傳聞與事實，要怎樣預防，可以怎樣讓其他人知道。有沒有過度的無線上綱的問題
Denny：擔任很多總召，COC喊了很多年，一直覺得是常識，沒有覺得要去宣導，沒有這麼嚴謹的組織當中可以怎樣措施去做這件事情，我們不是國家單位也難以審核，要怎麼防範或站在什麼樣的角色協助調查
雁子：COSCUP 2023 實習總召，皇甫來找我，我再去找球魚 call 了這次課程和工作坊。在 SITCON 更早開始訂 CoC ，是以性別為主，過去的 SITCON 娘面對的受眾就是順異男，但就忽略了男同或女性，所以後來增加了男角，那之前也有一個國際性的 PyCon 有人在簡報上放了爆乳圖，我們就思考了很多社群裡的議題，有一本書叫社群的藝術，裡面提到跟身體、性別、宗教、種族的互相尊重，社群應該是開放的地方，COC 就是每個社群自己的憲法，如果有專業者可以協助我們處理權力關係，可以把 COC 修得更涵容
IU：COSCUP 2023 資訊組長，有參與很多其他社群。社群不屬於法人，參與者都是志工，要如何規範出可以實際執行的 COC
刺蝟：有在一兩個社群活動，社群是相對沒有強制力的組織，想知道在沒有強制力的情況社群可以做到什麼程度，他的人生安全，不要受到某種程度的侵犯壓迫因為，我相信騷擾侵犯不同樣太的出現，哪些類型得騷擾，情境，可以試著去避免與預防的，想要多去瞭解。組織活動可以試著讓這些事情發生的機率提高。
PM5：也有實用性的目的 g0v Summit 的總召，這個方向尚可以更多些什麼，想法。
另外個人觀點，即將當總召的年會也是ㄧ個開放社群的活動
開放社群滿多人會覺得是開放與自由的場域，我自己的觀點不太一樣，我覺得社群的重點是自我實現
開放的自由的場域，社群和組織的核心的差每ㄧ個參與的自我實現。妨礙自我實現的能動性，受到侵犯的是他的「社群的能動性」的核心，每個人都可以達成自我實踐的場域，所屬社會的權利不對等不要不備受控的放大。
騷擾事件的受害者被防礙了自我實現的能動性，受到的侵害是這個社群的核心
Vagabond：這幾年有接觸到受害者，想說預防很難，比較想把重點放在制度上，可以從制度上、事後可以怎麼接住這些受害者。
Peter：議程組組長，想要有比較實用性出發點的東西
EG：有參加別的研討會，官網想放上 COC 但我們還沒開始寫，想瞭解這邊如何處理
Wen Chun Lin：社群議程軌負責人，第一次參加想知道大家怎麼看 COC 和怎麼執行
Melissa：議程組社群軌負責人，對於現場發生事情如何處理有興趣
社群軌要是發生了QQ該怎辦
Yan Shih: 資訊組一員，小白沒有參與過，這方面有什麼。
李小八：在摩茲看到有 CoC 討論，好奇CoC是甚麼，加上有些好奇一套規則在社群中怎麼很好的發揮效用 



秀怡：
剛才聽到的內容
1. 社群不是立案組織或法人，規則怎麼制定？COC 有什麼功能？
2. 言論自由怎麼與社群或 COC 取得平衡
3. 如果真的發生了要怎麼辦？

最近有被問有沒有「完美的準則」可以處理事情，其實沒有
社群沒有強制力，同時也沒有框架，所以才可以讓參與者共同討論，公司能討論的反而更少

如果是公司因為需要遵守法律，可以討論得就這麼多，最基本款應該長什麼樣子就是什麼樣子。
以大家對社群來說是討論出大家可以遵守的事情，空間比較大。


4. 限制會不會管太多或做太多？不如來想想會對違反的人造成什麼實際減損？
    我們沒有阻止他的方式，因為沒有報名→但知道的當下還是可以即時移除行為人

不是組織不是法人到底規則要怎制訂，實務面
言論自由 你覺得有沒有一套最完美的準則？
沒有這麼多的框架，才可以一起討論大家都接受的底線與規則。
大家都是參與者，要怎麼做不是講師給大家，而是大家一起討論

這週末炎上的自拍群組，有人覺得朋友加入就要封鎖，有人覺得都是自己決定要拍為什麼不能看？

RISU 事件大家的想法會是什麼呢？
拍自己的東西，加入社團自己分享，是身體自主權，但這個社團裡無法驗證是不是當事人自己同意被公開與傳閱，所以問題在不能證明是本人的意願

## 修改前的共識
- 核心價值是什麼
    - 不歧視、尊重多元之外，核心價值的底線是什麼？
    - 依據這個大家都同意的核心價值來發展共識，知情不同意的也有離開或再促進修改的選擇
- 性騷擾/性侵害/性別霸凌/性霸凌的容忍度
    - 嚴格到什麼程度
    - 溯及既往到什麼程度
    - 什麼樣態給予怎樣的處分
    - 讓參與的人大家認同容忍度，社群大家要能溝通
- 當自律/口頭勸告無效的時候該怎辦
    - 過往有些處理事件的時候因為沒有強制力就把行為人叫來罵，要他自律，但行為人不理該怎辦？
    - 行為人下次就找不會回擊或反抗的人下手
    - 對企業端、NGO 通常會是提供讓行為人「會痛的」解決辦法
    - 要對行為人有實際權益減損才會有效

## 目前 COSCUP 的社群守則
https://hackmd.io/@coscup/cococo-zh?type=view
- 請問底線在哪裡？
- 要人自己「尊重」，但尊重是什麼
- 走自律路線
- 勸告無效，然後呢？
- 通知警方，請對方離場
    - 如果被騷擾了，但沒有證據，警方無法處理
- 提問：強制離場其實做不到，因為學校是公開場合，也沒有身份認同誰可以是 COSCUP 的人誰不是

## 守則要寫可以做到的部份，不要寫做不到的事

社群場域在台灣，台灣有性騷三法，也有其他法律可以做最基本的權力主張

- 現場怎樣協助他
- 後續行政怎樣協助他
之後對方想追訴時我們能不能協助（不是幫他投訴，而是做為場所主人/證人的身份）
法律的樓地板在哪裡？
提問：場地在台科大，是否可以用台科大的相關法條做為樓地板？
校內有性平事件時有通報流程
提問：性別平等教育法能管到校外嗎？→要當事人是學生或教職員

守則第一件：遇到事情時找工作人員
那這個工作人員的知能夠不夠？自己工作人員的認識夠不夠，不夠就要趕快上課
請警察來通常是立即的接觸，現行犯
如果只是活動期間（會前會後）用權勢去騷擾成員，長期的行為就難以讓警方處理

性騷擾的處理會因為處理的人對於事件的認識夠不夠
提問：可不可以不要處理？
舉例：
- 利用喝醉的時候，一方主張有喝沒有醉，你情我願，另一方主張沒有意識或意願
- 伴侶間同意某種程度的性接觸，但沒有更進一步的意願，行為人主張在情感關係內外人不要干涉
- 性試探
- 拍照時候摟肩摟腰

不要只交給司法，下次被公審的就是我們
司法只是底線
有時候沒有當下提出告訴有個人的原因，社群主辦能做的是提供資源，要不要用要不要告是當事人的選擇

社群不像學校或雇主，不做會被處罰，所以基礎會回到核心價值是什麼

性騷擾類別：
 - 性交換或賄賂：如果某人是社群的紅人，跟我在一起可以增加人脈和能見度，就可以利用這個身份去交換，當事人當下有需要去交換，後來才發現跟想像的不一樣
即便看起來像在交往或是曖昧，實際上也有可能是違反意願
 - 敵意式
     - 強迫出櫃
     - 網路騷擾

性騷擾的本質是權利
我們怎麼能相信有一個最高的權力可以解決這些事，要讓它有效的重點是要讓社群的每個人都相信守則是有用且重要的
要讓大家相信這個守則我們大家都想遵守的。

下一次工作坊要來討論社群裡有什麼騷擾的「樣態」

法律是最低底線
但不具備法律知識，新手挑王就是會輸

現行的法律樓地板：法律&資源補充包
法條是給社群參考哪些可以適用
我們可以提供資源和資訊，給資源不見得是給錢，而是給資訊和心理支持
工作人員要答得出來法律資源，或是能給出答得出來的對應窗口

誰是「對應窗口」很重要，窗口弄不清楚會影響被行為人求助的意願甚至後續司法能不能成立。
* 性平三法：申訴的部份
* 跟騷法：不當跟追→跟追對方到參與的活動，如果追過來 COSCUP 我們要不要處理？
* 性私密影像：法律和下架管道
* 民法：私人間損害賠償
* 相關社服單位的資源
* 法律諮詢服務資源
* 心理諮商資源

性工法在社群裡：
性別平等與不歧視
社群不是職場，但有些社群有基本工作人員，在執行勤務時受到騷擾就是性工法

廣義的工作人員 -> 籌備團隊志工

保障參與社群的工作人員的權益
社群幹部對於新進夥伴有交換式性騷擾的時候我們要不要處理？

有沒有在報名或一開始就告知有守則
在「知道發生事情」（聽說也算）的時候就要立即採取糾正或補救措施

知道了就要協助他處理。而不是跟他說你先去提告，屬實再告訴我們
不要等到調查確定或告成了再處理，或是你自以為有用但對當事人無效的方式
窗口有沒有辦法做出緊急的處置

和台科大合作，在他們的場所裡發生的事基於性騷法或性平法學校要處理

教育端要保障的是受教權條件上要是均等的機會
有沒有包含了所有的人

對社群來說是提供參與者資源時有沒有給所有的人，包含不同性傾向、性別、種族、宗教，一樣的對待
如果有差別待遇就是敵意環境

不是在校園發生就是性平法的事件，主要是針對學生 vs 教職員
其中一方有學生籍，另一方面是教職員，就要進入校園性平流程
例：A 學校的教員在 B 學校侵犯了 C 學校的學生，要跟 A 學校申訴
兩個學生志工的不當追求，可用性平法受理
性騷擾的定義可以參考性平法

有人可能會覺得守則中寫法條會很蠢，但不寫明白就是會有人不知道

保密的意思不代表完全不用對外說明
[端傳媒的聲明](https://www.facebook.com/theinitium/posts/pfbid02bGgHPiPLjKWzBB1i5fvZCVv6VZ3D82QJHUQzc6X5qw9zSV5f99bu56dW4pmXgHbhl)可以參考，後面的處理有說明會建置什麼機制及管道

要告訴大家我們會 & 要做什麼



調查後是否要拒絕再加入
社群可以分級規範，情節重大可以完全拒絕加入
也可以視情節規定三年、五年不能參加，或是限制不能當志工、不能當講師
強制力不會到性平法這麼嚴格，但對於想參加社群的人來說有權益減損造成的約束力

如果雙方都不是學生，可用性騷擾防治法

對象不適用前兩個，現在就發生了，工作人員要不要陪同報警
要

性騷擾的定義在不同法規有些差距，可以都拿出來討論哪些要挪用
如果在公用電腦休眠畫面放裸體圖，可以構成性騷擾

一般政府立案的組織，志工發生了性騷擾也要處理，因為是「使用志工的單位」
COSCUP 志工有事 OCF 做為法人代表，會有連帶責任

幫助提出性騷擾告訴
申訴期間一年
如果年會結束之後還會協助嗎？→要討論

年後結束後還有沒有要協助，我們要不要受理。
* 核心價值
* 動能的盤點（人力物力）
* 一定要寫做得到，且高於法律的事情

案例：社群議程軌的講師有疑似性騷擾的紀錄
是否來講課會增加他的話語權？
這是「私德」不影響專業？
無法查核事實
我們都知道有實證的要不要找？
有人私下說，沒有證據，要不要處理？
知道了當下要不要處理？
活動後才知道，下一次知道還要不要讓他來？
不讓他來有防害到他什麼權益嗎？
他在外面會獲得什麼好處？
社群原則在哪裡？

提問：如果用比較嚴格的標準審核，對方對社群的處理有意見，是不是反而增加溝通和確認的機會？

實質減損
- 社群精神：我們歡迎任何人來
    - 歡迎任何人來不是免死金牌
- 不能查證的事情
- 審查機制？

社群裡有事情「未告知」很常發生，如果對方認為被誤會可以來澄清
要求參與講師不可以有這種狀態
有的話要和我們「反應」，他去澄清
去提醒他，我們對這件事是不會容忍，有更具體的舉證。1

1. 核心價值知道有什麼處置
2. 在報名或投稿時加上「如果違反，會如何應對...」的同意選項
3. 如果他勾了又發生爭議（通常會有人來講就是因為發現了行為人又要獲得更多權力位置）怎麼處理

（繼續回到制度）
不用判斷什麼是隱私處，只要涉及觸摸，**事發**六個月內都可以報案
報案不是備案，備案只是寫在警察日誌裡，報案才會進入司法程序
性騷擾是告訴乃論
有時候不告是不知道怎麼告，所以工作人員要瞭解流程

寫保密的紀錄：誰在什麼時候來告訴我們在何時發生了何事，用來做為後續的證詞或保障大會
要記得密件封存，有事情的時候才能當證詞

在辦活動時邀請外部講師，講師是以公出身份來講課被性騷擾，就符合性工法
贊助商的顧攤人員（算工時）被性騷擾，符合性工法，可以跟雇主提申訴
雇主不處理大會可以協助受害者告雇主不作為或有瑕疵

性平法是申訴到行為人所屬機關，如果所屬機關不處理再上報教育局
性平法的「學生」指具**正式學籍**的學生，空大也算，社大不算，EMBA 有學籍

性工法不在乎行為人的身份，只在乎被行為人是否正在執行勤務或在求職中

自由業者屬於自營業者，原則上不受性工法（但如果是接某公司的案子來參加，就算）
如果 COSCUP 請工讀生，因為是由 OCF 代表雇用，被騷擾時適用性工法，雇主為 OCF

社群在法律規範較低，但有社會責任和人際關係

申訴：三法只能適用一法

訴訟 / 告訴
性騷法： 6 個月內

公告，在這次發生了疑似案件，可以主張這個權利，制度上有沒有可以改善的，可以把這些守則都再重申一次。
如果過程中，發生了事情要和誰聯絡，有哪些資源。

人、事、時、地、物都要記錄下來，
提問：不是當事人，有人聽說發生事件來告知大會，怎麼處理？回覆我們有相關資源，請轉給當事人，若被行為人有意願提出申訴我們會提供支援和保密（還是需要當事人出面）

證人 -> 發生這件事情，發生這件事情有沒有人看到。
不用管證人是否一定會幫忙作證，但要留好證人名單
事件內容：對話紀錄、截圖、前後脈絡，截圖要保留，對話紀錄不要刪掉

你有沒有留其他部分，實體物件
多數的當事人，不知道怎麼整理這些東西。大會就要提供模板或參考
參考現在的記錄表、
留聯絡方式
匿名的就是僅做紀錄，不能代為處理，但對方願意盡量留聯絡方式

調解
不用主動建議調解，避免私下和解
若當事人想要調解請去找市府

案件調查不在 COSCUP ，申訴不能保證成立，但我們會盡所能協助，請努力收集證據
不用告訴他「會不會成案」


Slido QA：

Q1：如果已經發現有潛在曾經有跟蹤騷擾、言語騷擾事實的志工即將加入志工團隊，有什麼防護的機制可做呢？
A1：事前把守則講清楚，參與活動就是要遵守，採取默示同意（來參與，沒有提出異議就是同意），若有異議是當下討論還是活動後什麼時候修改

Q2：具體有騷擾個人記錄的志工，如要收納其為工作團隊，可以做那些限制（如禁止存取個資）等限制？他過往的記錄其實也非在 COSCUP 社群內，我們需要追溯與在乎到什麼程度呢？（難道要無限上綱嗎？）
A2：不可以沒有限制，但限制到哪裡，哪些限制有意義，下次工作坊可以討論

Q3：去年 COSCUP 有放出說有處理了一件案件，但是這個案件實際情形.... 好像不太清楚，這部分可以怎樣說明的更清楚呢？
A3：因為講師沒有加入處理所以也不知道實際情形

Q4：會建議怎麼建立整體緊急處理的機制呢？會前可以怎處理、會中及會後。
A4：還是會回歸到大會的核心價值和動能，工作坊時可以具體化討論怎麼制定

Q5：為什麼這些事情不能報警讓警察處理就好？
A5：前面有回應過，法律只是最底線且警察只能處理現行犯和緊急事件

Q6：有必要請一位法律顧問提供法律諮詢的資源嗎？
A6：沒有進入訴訟的話律師的功能不多，成本效益比不高，可以先有資源庫或工具包傳承


建議可以積極

絕對不能到沒有限制，分階段的限制，對大家是有意義的限制

會前緊急告知。




## 小筆記區
- 列出定義：性騷擾、性霸凌、霸凌
- 定義範圍：當志工的時候？活動的時候？COSCUP 協辦的其他活動？
- 緊急狀態處理：是否有協助報警呢？
- 處分範圍：
- 處分公開程度：
- 追溯時間的長度：一年？年會期間？活動結束後的兩個月內？

## 問題區
- 如果要接軌學校可怎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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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坊的 Action item
工作坊要討論出 COC 的骨架才能回到社群討論細節
- 想十種在社群中發生過或可能發生的（性）騷擾、性傾向或霸凌的樣態（不用實際事件）
    - 如：簡報裡放裸體圖
- 找看看其他社群的 COC 有沒有在哪個方面寫得比較好，整理過來
- 有什麼是現行的法律樓地板不能解決的問題？
- 準備便條紙和海報紙、筆
- 可以帶著性平三法當資源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