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壽險 保險金額:28倍基本月薪 (保額上限為NT$12,000,000) 說 明: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無論因疾病或意外致成全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依照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對象:員工本人。 特殊給付:被保險人於加保90天後若初次罹患下列重大疾病時,保險公司依照前述保額之30%,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惟合併死亡給付仍以前述 保額為限。重大疾病: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 理賠申請所需文件:1.理賠申請書; 2.死亡(全殘廢)診斷書或屍體相驗証明書; 3.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4.受益人之戶籍謄本及印鑑証明書 意外險 保險金額:28倍基本月薪 (保額上限為NT$12,000,000) 說 明: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因意外事故致成死亡或殘廢或時,保險公司依照保險金額或殘廢程度給付保險金。 對象:員工本人。 特殊給付:1.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致成『重大燒燙傷』時,依其重大燒燙傷程度及前述意外險保額給付『重大燒燙傷』 保險金。 2. 被保險人駕駛交通工具或以乘客身分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期間因車禍身故,除上述意外險給付外,加計100 萬給付。(上述不 含駕駛該交通工具或大眾運輸工具而獲有報酬之駕駛員或受僱服務於該交通工具或大眾運輸工具之人員) 理賠申請所需文件:1. 理賠申請書 ; 2. 死亡(殘廢)診斷書或屍體相驗証明書; 3. 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4.受益人之戶籍謄本; 5.受益人身分證 明 ; 6.意外事故證明文件。 意外醫療險 保險金額:1 萬元 說 明: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因意外事故須接受門診或住院治療時,保險公司依照實際之醫療費用於前述限額內給付保險金。 對象:員工本人、配偶及子女。 理賠申請所需文件:1. 理賠申請書 ; 2. 醫師診斷證明書; 3.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明細表。 門診醫療險 保險金額:每次事故最高給付600元 ; 全年最高給付45次。 說 明: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須接受門診治療時,保險公司依照實際之醫療費用於前述限額內給付保險金。 對象:員工本人、配偶及子女。 理賠申請所需文件:1. 理賠申請書 ; 2. 醫師診斷證明書; 3.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明細表。 住院醫療險 保險金額:每日病房膳食及醫師診察費:3,000元(每次事故最高給付90天)。 醫療雜費:50,000元(每次事故最高給付限額)。 手術費:70,000元(每次事故最高給付限額)。 醫師診察費:1,000元(每次事故最高給付90天)。 說 明: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須接受住院治療時,保險公司依照實際之醫療費用於前述限額內給付保險金。惟若因故 無法取得正本收據時,則得以憑『醫師診斷證明書』所載之住院治療天數,每日給付2,000元之日額津貼。 對象:員工本人、配偶及子女。 理賠申請所需文件:1. 理賠申請書 ; 2. 醫師診斷證明書; 3.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明細表。 癌症醫療險 保險金額:初次罹患癌症保險:100,000元(限1次)。 癌症住院日額津貼:2,000元/日。 癌症出院療養津貼:2,000元/日(比照住院天數給付)。 癌症手術津貼:60,000元。 癌症門診治療津貼:2,000元/日(全年最高給付以120次為限)。 說 明:被保險人於保險生效日起第三十一天開始經醫院診斷初次罹患癌症,保險公司按投前述限額內給付保險金。 對象:員工本人、配偶及子女。 理賠申請所需文件:1. 理賠申請書 ; 2. 醫師診斷證明書; 3. 癌症病理組織檢查報告書(初次申請時提供)。 父母住院醫療險 投保對象:員工之父母且年紀在80歲以下者。 保險費用:由員工100%自費並自行選擇參加 (公司協助自員工薪資中一次代扣保費並繳交保險公司)。 調查期間:每年六至七月份開放員工加、退保,未於期限內完成作業者,僅能於次一年度再行加、退保。 保險金額:每日病房膳食及醫師診察費:1,500元(每次事故最高給付60天)。 醫療雜費:30,000元(每次事故最高給付限額)。 手術費:45,000元(每次事故最高給付限額)。 醫師診察費:750元(每次事故最高給付60天)。 說 明: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須接受住院治療時,保險公司依照實際之醫療費用(需提供收據)於前述限額內給付 保險金。 (請注意:首次申請投保時需提供「加保約定書」或「健康聲明書」供保險公司核保;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將進行病歷調查作業, 被保險人未同意調查病歷或查未據實告知健康狀況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理賠申請所需文件:1. 理賠申請書 ; 2.. 醫師診斷證明書; 3.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