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要點 點開 桃園市政府促進青年社會參與補助作業要點,一項一項讀完,一字不漏 這裡放一些我看到的重點: - 青年:15~35歲,團隊需6人以上,且青年人數必須佔團隊的至少一半 - 我們屬於「國內志工志願服務活動」的 ==「短期性方案」== - 申請時檢附==附件一== - 在==活動開始前20日==提出申請(需要經由學校函文至桃園市政府) - 看一下今年的會計年度(去年8月到今年7月),學校有沒有受補助過了(元氣營通常在2月多會辦,他們也會用武陵的名義申請青年局經費,這樣就一案了),整個會計年度裡面武陵只能接受補助==兩案== - 有==特殊身分==的人記得標出來 - ==具體==呈現服務內容或執行方式 - 申請方案經核定後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變更;符合變更情形者,應於活動執行==三日前==將變更說明通知本府,並經同意後始得變更。 - 各項文宣資料、網站及場地布置,應標明「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指導」字樣。 - 結案報告要在==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附上,並檢附==附件三== - 經費贊助要==專款專用==,核銷時附上==支出憑證== - ==不能==接受其他桃園市政府底下的機關贊助(青發署是教育部底下的機關,不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