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Regulations --- # 成員行為準則 `2025年5月1日 修訂` 為保護全體成員的安全,防止不必要之事端,請務必遵守以下事項。 **→ 我們對所有違反準則的人採取零容忍政策,嚴重情況時將聯繫執法機關,並不排除提出法律告訴。** ### 不被允許的行為: 1. 歧視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性別、性取向、種族、外貌、宗教、年齡、身體狀況或針對個人身分的挑釁、冒犯、錯稱或差別待遇。 2. 騷擾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性騷擾、造成當事人反感的綽號或肢體接觸,以及任何形式的言語或肢體霸凌。 3. 未經同意擅自以官方名義發布任何文稿、註冊任何服務、簽署合約書等所有以官方名義進行的行為,甚至為達成目的而竊取相關重要文件和證明。 4. 未經同意擅自攻擊或破解內部之資訊系統,或嘗試入侵其他成員之帳號。 5. 成員參與或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之嚴重行為。 ### 活動中心相關規定 根據本社章程第二章第六條第四項「社員有汙損社譽、個人行為不檢等情事者,社團得視情節決定是否取消其社員資格與相關權利」,為維護社團紀律與整體形象,對於違反門禁規範之行為,訂定如下處置原則: 1. 原則上,對於首次違反規範者,社團將予以警告一次,並同步加強規範宣導,提醒所有社員遵守學校及社團相關規定。 2. 二次以上違反規範者,將視為違反社員行為規範,該社員之資格即刻喪失,並喪失原有社員所有權利,可以重新繳交社費恢復社員身分。 3. 若社員曾因違反章程而喪失資格並復原後,再次違反相關規範者,社團將永久取消其社員資格,並終身禁止入社,以維護社團整體秩序與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