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污名:管理受損身分的筆記》第一章 tags: 讀書會, 污名 date: 2020-12-18 author: TreeZi image: https://i.imgur.com/ddcNJUa.png description: 社會身分(social identity):社會建立了分類人的工具,……當陌生镇出現在我們面前,從其外表便讓我們可以預期他的類別和屬性(如:職業、身分、階級,以及如個性、品德等個人的特質)。我們通常不會察覺到自己對別人做出這些要求,或者意識到要求的內容。唯有這些要求沒被達成才會瞭解,我們對於眼前的人有預設。因此,我們所做的要求最好稱為「實際上」(in effect)的要求,而我們歸諸此人的性格也最好視為在潛在回溯中所做的歸因──是一種「實際上」的人物塑造,一種虛擬的社會身分(virtual social identity)。而這個人事實上證實擁有的類別和屬性,則可稱為真實的社會身分(actual social identity)。 --- # 第一章:污名與社會身分 [TOC] ### 摘要圖表 ```graphviz digraph graphname { //這個是圖表類型 nodesep=0.1 //框框間的間距 node [ //決定框框的樣式 color=pink, //框框的顏色 fontname=Courier, //框框的字體名稱? shape=box] //框框的形狀 edge [color=gray, style=line] //連線的顏色和類型 第一章:污名與社會身分 -> 污名與社會身分 //框框名字 -> //箭頭表示框框跟框框的關係,中間用{}集合起來。 {污名類型, 是否可察覺} 污名類型 -> {身體,個性缺失,族類污名} 是否可察覺 -> {明貶者,可貶者} {身體,個性缺失,族類污名,明貶者,可貶者} -> 污名的社會學意涵 -> {「正常人?」,混類接觸} 「正常人?」-> 沒有得到污名的人 沒有得到污名的人 -> 正常人的污名理論 混類接觸 -> {接納, 自己人(the_Own), 知情者(the_Wise)} 接納 -> 接納帶來的污名 自己人(the_Own) -> 同類別的人 -> 代言人/專業化問題 「正常人?」-> 知情者(the_Wise) -> {_1_邊緣人, _2_服務受污名者} -> 污名擴散 -> 連帶污名 {連帶污名,代言人/專業化問題, 正常人的污名理論,接納帶來的污名} -> 道德生涯 -> 初始階段 -> {與生俱來,家庭隔離下,後來覺察,在受污名團體中成長} -> 受污名者所處的團體 -> {自己人團體(正式與非正式), 正常人社群,舊與新} -> 追憶過去的重要【轉捩點】 -> {美化特定經驗,孤立無能的經驗} -> 轉化自我認知 } ``` ## 基本概念 * 今日,這個詞(***污名,stigma***)現在比較是指**恥辱本身**,**而非展現恥辱的身體證據**。 * 社會身分(social identity):社會建立了分類人的工具,……當陌生人出現在我們面前,從其外表便讓我們可以預期他的類別和屬性(如:職業、身分、階級,以及如個性、品德等個人的特質)。 * 我們***通常不會察覺到自己對別人做出這些要求,或者意識到要求的內容***。 * 唯有這些要求沒被達成才會瞭解,***我們對於眼前的人有預設***。 * 因此,我們所做的要求最好稱為「實際上」(in effect)的要求,而我們歸諸此人的性格也最好視為在潛在回溯中所做的歸因──是一種「實際上」的人物塑造,一種**虛擬的社會身分**(virtual social identity)。而這個人事實上證實擁有的類別和屬性,則可稱為**真實的社會身分**(actual social identity)。 ### 污名 * 當陌生人出現在我們面前,有跡象顯示出他具有某種屬性,***使他在他可能符合的人群類別中有別於其他成員,並且該屬性又是比較不好的那種。如此一來,他在我們心目中的就會從一個完整而普通的人,降階到一個受污染且貶低的人***。這樣的屬性就是一種污名。 * 污名會在虛擬的與真實的社會身分之間造成一種特殊的落差。……只有那些***與我們對個人應屬類型的刻板印象不符合的屬性***,才是所謂的污名。 * 污名實際上是***屬性宇刻板印象之間的一種特定關係***。 * 污名是一種「關係」(relationships)而非「屬性」(attributes)。 * 明顯遭貶抑者(discredited):受污名者的差異是大家已經知道或者當場就能看出來。 * 可能遭貶抑者(discreditable):受污名者的差異是在場的人並不知道也不會立刻發現,且受污名者自己也不確定他人是否知情。 ### 污名的類型: 1. 身體方面:對各種身體畸形或缺陷的厭惡; 2. 個人性格的缺失:意志薄弱、蠻橫、虛假、不可靠、古版、不誠實… 3. 族類污名(種族、國族、宗教)(tribal stigma):透過==血統來傳遞,並且同時玷污家庭中的所有成員==。 ### 污名的社會學意義 * 原本應該在一般社會交往中很容易被接納的人,***只因為具備一項突兀的特質,而使他遇到的人對他產生厭惡,破壞了他的其餘屬性所該得到的對待。*** * 沒有偏離「特定預期」的人,也就是***正常人***。 * 正常人發展出一套污名理論──或者說,對受污名者的意識型態與偏見,帶著善心的行動來改善和受污名者的互動。因為***我們認為受污名者並非完整的人,基於這樣的預設,我們會施加各式各樣的歧視,藉以有效地減少他們的生命機會***。我們會建立一套污名理論,***一種足以解釋他的低劣與他代表某種危險的意識型態,有時還能合理化對於其他差異的仇恨。*** * 此外,這套污名理論也傾向將一些***還算不錯,但同時並非當事人想要的屬性也歸之於這個污名,如第六感、領悟力……***。 * 受污名者在某些情境底下的***防禦性反應***,會被視為是他「***有缺陷的直接表現***」。 ### 污名與「恪守印象/屬性」 * 當各種社會團體都預期某個類別的成員,不只應該支持某個特定規範,還要加以實踐的時候,「沒這麼做」的行為就會出現污名的議題。 * 儘管有些人並不在乎這種「沒有恪守準則」所帶來的污名,仍認為自己「就是正常人」。 * 受污名者***會試圖把守住跟我們同樣的身分信念***,他對於自己可能是什麼最深刻的感受是***身為「正常人」的意識,是跟其他任何人都一樣的存在,因此==值得擁有公平的機會與同等的運氣==***。 ### 接納/接受 * 受污名者會意識到,不管別人怎麼說,他們都不曾***真正「接受」*** 他,也沒有準備好要在平等基礎上與他來往。 * 受污名者從中意識到的是,***其他人如何「看待他的缺陷」***,而這種無可避免地迫使他承認***他的確尚未達到他真正應該要成為的樣子,並使他感到羞愧,並巴不得能擺脫帶來污名的那個屬性/關係。*** * 正常人的直接在場會強化受污名者這種自我要求與自我之間的落差。 * 受污名者在生命處境上的主要特質,是一個「接受」(acceptance)的問題。為此,他會採取直接、積極的行動***來矯正那些被他(和社會大眾)視為缺點的客觀基礎。*** * 相信極端的方法來改變自己的缺陷(身體的就整容、個性的就靈修、`那族類的呢`??)。 * 同時,他也會讓自己與現實斷裂,固執地嘗試以不同流俗的方式來詮釋他的社會身分。 ### 污名的「好處」? * 受污名者可能會用他的污名來換取「間接的好處」,拿來為自己辯護,其實***自己是因為其他原因而造成失敗***。 > 用污名來保護自己(幫自己找理由、藉口;邦哥) > [name=李樹][color=#54c878] * 受污名者也會把這時忍受的考驗視為是***福而不是禍,並把==受苦==當做是可以教導我們關於生命與人的道理***。 > 每次看這種理論的書籍,都會被書中的一小段描述(或者分析)給觸動,例如這一段。 > 看到這,我覺得不只受污名者會這樣,我好像也會這樣。會不會這種「把自己的遭遇悲情化/神聖化」,其實是另一種關於人的更普遍的描述? > 但這時候就會覺得這種移情作用很妨礙閱讀(一方面既是藉由移情才「比較能理解」),因為這會讓我更難以進入作者的論述之中,#扣合著文本的論述來進行理解。這蠻有害的,有時候在理解的時候,就會不小心把作者沒說過的話強塞到他的嘴吧裡了… > 真的是讀理論要特別注意的事,怪不得以前上課,都會被叮嚀要更了解 ***作者的生平***、***時代背景***、(部分的)***物質基礎*** 等等,以便更能精準捕捉作者所要描述的東西是什麼,降低自己拿著2020年的生活去套在分析裡面。[name=李樹][color=#54c878] ### 混類接觸 * 混類接觸,會預期跟受污名者接觸,所以正常人和受污名者更會去安排規劃以避免接觸。 * 因為受污名者跟正常人會在生活中遭遇,這構成Goffman社會學的分析對象:在這之中產生出污名的原因,同時也帶來污名的結果。 * 即便得到認同,被正常人給「接受」了,受污名者仍會自知「自己是被正常人以『***污名***』來理解和定位的」。 * 受污名者會產生一種感覺,***不知道其他在場者對他抱持著什麼樣「真正」的看法。*** * 受污名者要「演」,要經營「自我的印象」。 * 受污名者會覺得自己的「微不足道的成就」,可能會被評斷為***在這種境遇下能力卓越的徵兆***。 > 「在某些方面你就像一個人阿!」我不是在開玩笑,這真的會讓我想要掐死他們! * 明貶者(discredit):受污名者的缺陷是我們只要直接注意(看到)就會察覺。 * 受污名者`明貶還是可貶?還是都有?`會選擇畏縮或虛張聲勢,以便在混類接觸中保護自己;但這常常也造成與正常人面對面互動時引起對方的不愉快,甚至造成失控的互動。 ## 自己人(the Own)與知情者(the Wise) ### 第一種同情者:同類別的人 * 與受污名者共同成受污名,且可以從他們自身的經驗中得知這個污名「會是什麼樣子」,甚至可以傳授一些「同行的竅門」,***提供一個同病相憐的圈子***。 * 類別(category)(p.28),用來代稱「那一群有污名的人」,但被歸類成同一類別的人並不經常是同一個團體。不過,同類別的人遇到非同社團但同類別的人時,傾向會相信彼此是「同一個團體」,藉以調整對待彼此的方式。 * 這類團體的發言人:呈現出受污名者的情況。 > 如果他們本身就是該團體的自己人,也能***提供一個取得完全正常成就的生活典範,作為成功調適的英雄而獲致公眾肯定,證明了像他這樣的人也能夠成為一個優秀的人。*** * 代言人本來只是一個比其他污名夥伴稍能表達、稍有名望或稍有關係的人,他會發現「運動」(movements)佔據了他全部的生活,***讓他逐漸成為專業者***……他會被強加一種新的事業:***代表他的類別。***他發現自己太突出而無法避免被自己人提出來當做實例。*** ### 同類別的人之中,發言人的專業化 * 代言人的專業化趨勢會出現兩個特點: * 第一,為了替他們的污名建立專業,***身為自己人的領導者有義務結交其他類別的代表,如此一來會發現自己掙脫出原本的封閉圈子。……就社會參與來講,他們不再能代表原本的那些人***。 * 負責專業呈現污名議題的人,可能會因為***他們完全涉入他們所要書寫的問題,從而造成一些系統性偏誤***。他們會存在一種默契:***承受此特定污名之人的處境值得關注***。這個默契有助於鞏固信念,***將污名視為形成自我觀念的基礎***。並再度發現,***此處的代表依然只是徒具代表之名,因為他們很難代表那些不在意自身污名的人,或是相對上較不具讀寫能力的人***。 ### 另一類同情者:知情者 * 是正常人,但他們的特殊處境會讓他們熟諳受污名者的神祕生活並且能夠同情,他們也發現自己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也擁有一定程度的連帶會員資格(courtesy memberships)。 * 知情者是位在邊緣的人,有缺陷者在他們面前無需***覺得羞恥或盡力自我控制,知道自己儘管有缺陷還是會被視為平常人***。 * 當知情者把自己開放給受污名者之後,她經常得等待對方核可他作為連帶成員。不只必須付出自我,還必須被接受。有些時候,這個最後一步會由正常人發動。 * 另一種知情者的類型來自於他為受污名者服務,或在相關機構任職(如:護士、與治療師)。 * 另一種知情者是經由社會結構而與受污名者產生關連的人──這同時也會讓社會大眾在某些地方把這兩種人視為一體(如:對精神病患不離不棄的配偶、更生人的女兒、肢障者的父母、視障者的朋友、劊子手的家人等…) * 整體來說,污名會從受污名者本身擴散到親友間,而這意味著這些關係不是亟需被避免,就是被終止。 ### 連帶污名(courtesy stigma) * 有連帶污名的人提供了一個「正常化」(normalization)的模式,顯示出正常人在多大程度上可繼續把受污名者當成沒有污名一般對待。甚至可能產生某種污名者崇拜,***即正常人恐懼污名的反應被知情者對污名的擁抱所抵消***。 * 有連帶污名的人可能實際上會讓受污名者與正常人雙方都感到不自在:因為他***總是準備好要承擔不「真的」屬於他們的重擔,也可能帶著太強烈的道德感去面對每個人***;他們將污名視為一件***中性的事,應該用直接、不假思索的方式來看待***。 * 但這樣的做法很容易讓自己與受污名者被誤解,正常人可能會認為這樣的行為***太過唐突***。 * 受污名者與這些願受連帶污名者的關係可能不穩定,***有缺陷的人也許隨時都可能發生大逆轉***。 * 連帶受污名者需要忍受受污名者所經常遭受的歧視,卻無法像受污名者一樣以自我看重的方式來防衛。甚至就會向***受污名者懷疑他是否真的認同他們一樣,他也會懷疑他的連帶團體到底有沒有「接受」他。*** ## 道德生涯(Moral Career) * 有特定污名者學習適應他們處境的經驗往往很類似,自我觀念也有類似的變化。這些類似的***道德生涯***是他們投身於一連串類似的個人調適的原因,同時也是結果。 ### 道德生涯的階段 * 這個社會化過程的其中一個階段是:***受污名者學習與吸收正常人的觀點,因而習得社會的身分信念,以及具有特定污名會是怎樣的了解***。 * 另一個階段是他明白了他具有特定污名,並且詳細了解到擁有污名的後果。 ### 初始階段的四種交互模式模式 #### 與生俱來的受污名者: 被社會化進入不利的處境,又學習與吸收那些他們無法符合的標準。 #### 家庭隔離與社會化下的受污名者 家庭能夠為孩子建立避難所,在這裡一個天生具有污名的小孩可以藉由***資訊控制而受到周密的保護,排除讓他自我貶抑的定義,同時也讓社會中的其他觀念近來***。離開家庭的保護後,小孩的生活中新會轉移道社會中的其他地方,不管到哪裡都會引發一種道德經驗。這會讓他發現他曾自以為擁有的自己人並不正確,反而是那些受污名者才是真正屬於他。 #### 在生命晚期才遭受污名/很晚才學到自己是可貶者(discreditable) 在檢視自己有缺陷以前,就對正常人與受污名者有所了解,所以他很可能會再重新自我認識時產生特殊的問題,也可能會發展出對自我的非難。 #### 在異族社會中被社會化的人 他們因此必須學習第二種存在方式,也就是對那些在他們周遭的人來說是***真實而合理的方式***。 ### 受污名者的道德生涯 * 當一個人人在生命中後期獲得新的受污名自我,他對新夥伴關係的不自在,可能會逐漸轉變成對舊關係的不自在。在受污名之後認識的人可能只把他當成一個有缺陷的人;但之前認識的人卻會執念於***他曾經是什麼樣的人***,也許無法以適當的禮節來對待他,或像過去一樣全然接受他。 * 受污名者的道德生涯有其普遍的模式:***他認知到自己具有污名的經驗階段特別有趣,因為此刻他可能捲入與其他同樣具有污名者的新關係中。*** ### 受污名者所處的團體 * 個人的污名化與他進入保護管束機構有關(如:監獄、療養院或孤兒院),大部分他所習得與污名相關的一切,都是在長期與其他人親密接觸期間傳授給他的,這些人也在此過程中變成他的污名夥伴。 * 受污名者在重新認識到誰是「自己人」的時候,會感到矛盾:這些自己人不只明顯像是受污名者,因而與他認為自己所屬的正常人有所衝突;此外,這些「自己人」還可能有部分的屬性是讓他難以連結到自身的。 * 因此,這也是為什麼受污名者對自己人的支持、認同和參與都會感到猶豫,他會有一種「***入會的反覆循環***」(affiliation cycles),在這段期間他逐漸接受參加內團體的特殊機會,或在接受他們之後又拒絕。 * 可以從這些參與在「***自己人團體***」對團體以及正常人信念的擺盪中,觀察出個人道德生涯的轉變,以及如何步入中後階段。 * 自己人的非正式社群與正式組織,和受污名者之間的關係也很重要。一類是他們的差異幾乎無法建立新的「我們」,另一類則是發現自己***屬於組織完備、並有長久傳統的社群***;不管受污名團體是否已經存在,要討論受污名者的自然史與道德生涯,仍必須考察他們與自己人團體的關聯性。 ### 受污名者的自我追憶 * 回顧自己的道德生涯,受污名者可能會挑選受污名者可能會挑選並回溯性地美化特定的經驗,***以幫助解釋他如何建立起現在對自己人與正常人的信念與實作***。 * 一個生活事件可能因此對道德生涯具有雙重意義,一是先為事實存在的轉捩點建立直接的客觀基礎,再來則是作為對目前所持立場的解釋工具。為了達到後面這個目的,***新的受污名者常常會選擇某種經驗,來闡述他們藉此認知到團體中完全合格的成員其實根本就像個普通人***。 * 當回顧那些發現受污名者如同正常人一樣的那個特定時刻,受污名者會提到一個***較後來才發生的事件***,然後延續談論***過去受到歧視的狀態***。 `記憶跳躍,方便組裝成對自己有(正面)意義的記憶` * 另一個回溯的轉捩點是***孤立、無能的經驗,經常發生在住院治療的這段期間***。這段時間後來被解讀為***讓人可以徹底想透問題、認識自我、看清他的處境,並對生命中什麼重要、什麼值得追求產生全新的理解***。 * 最後,不只個人經驗會被回溯地指認為轉捩點,隔了一層的經驗也具備這種用途(如:描寫某些團體的文學讀本),會讓接受者感受到那種經驗,並用以重新組織(自己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