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污名:管理受損身分的筆記》第五章 tags: 讀書會, 污名 date: 2020-12-26 author: TreeZi image: https://i.imgur.com/ddcNJUa.png --- # 第五章:偏離與偏差 [TOC] ### 架構圖 ```graphviz graph G { label="第五章:偏離與偏差" rankdir=LR node [shape="cube", color=red, fontname="bold"] edge [color=blue, style="line"] subgraph cluster_偏離者 { node [color=green, shape=Mrecord] label = "偏離者" fontname="bold" deviant_1 [label="{<f0>內團體\n偏差者|是團體成員\n但無法得到尊敬}"] deviant_11 [label="{<f0>專業化的\n偏離者|警察、牧師等,\n因為職業的緣故}"] 偏離者 [label="",width=0.01,height=0.01, color=blue, shape="cube"] } subgraph cluster_偏差者 { node [color=crimson] label="偏差者" fontname="bold" deviant_2 [label="{社會\n偏差者|嬉皮、娼妓、\n酒鬼、等…}", shape=Mrecord] deviant_3 [label="{族群與少數\n種族團體|黑人、性少數}", shape=Mrecord] deviant_4 [label="{下層階級\n的成員|窮人、藍領階級}", shape=Mrecord] 偏差者 [label="",width=.01, height=.01, color=blue] deviant_research [label="偏差研究"] reject [label="否定社會秩序\n 社會誘因失效"] suggest [label="提供正常人行動方案"] {rank="same"; 偏差者 deviant_2 suggest} {rank="same"; deviant_research reject} } subgraph cluster_主流社會 { node [color=skyblue, style=filled] label="" fontname="bold" social_structure [label="主流社會中的\n服務機構"] phantom [label="中產階級公民"] stigma [label="受污名化"] nn [label="", width=.01, height=.01,color=blue] {rank="same"; social_structure phantom nn} } {deviant_2,deviant_2,deviant_3,deviant_4} -- deviant_research [dir="forward"] deviant_research -- reject [dir="forward"] reject -- suggest[dir="forward",style="dashed"] 偏離者, 偏差者 -- social_structure [dir="forward"] social_structure -- nn [style="dashed"] nn -- phantom [style="dashed"] nn -- stigma [dir="forward" , label="他們感受到\n無法符合預設"] } ``` --- ### 偏離者與群體 * 在某些緊密結合的小團體中,穩固的高地位者能夠取得***偏離的特權***,因而可成為偏離者。這種偏離者與團體的關係以及成員對他的看法,都穩固到不會因為偏離而需要重構。 * ……罹病者,如果能適當地處理自己的疾病身分,他可能偏離應有的表現表準,……因此,與顯赫者一樣,***能夠自由地作為偏離者***。 * 他們的偏離能讓人完全不算數,___不會導致任何重新的身分識別___; * 他們的特殊處境證明了 ***==他們絕對不是偏差者(deivants)== ──根據對這個用語的常識性理解。*** > 他們是「與眾不同」──也就是***偏離***;而不是程度不佳──也就是***偏差***。 ### You just a clown! 內團體偏差者 * 在許多緊密結合的團體與社群中,一個偏離的成員,會變成團體的象徵***並扮演特定的丑角功能──雖然他仍是完全合格的團體成員,卻無法得到應得的尊敬。*** * 小丑,最大的特徵是,***這個人不再玩社會距離的遊戲,他能夠任意接近別人或讓人接近***。他經常是注意力的焦點,能把其他人集結成一個圍繞著他的分享圈,即使在這種時候多少會剝奪他作為參與者的地位。 * 但……這種成員一個也就足夠了,再多只會增加社群的負擔。 * 這種***小丑角***是 ***內團體偏差者(in-group deviant)*** 。***他並不偏離常規***,而只是 ***偏離於這個具體的團體***。並且 ***他在團體中高度(即使有點曖昧)受到包容*** > 這讓我想到光頭哥哥?他算不算是內團體偏差者?他是合格的團體成員,只是無法得到應有的尊敬(除卻他丑角的身分之外)。[color=#54c878][name=李樹] ### 被團體孤立者 * 另一種偏離者是 ***被團體孤立者*** ,這種人在社會情境中總是與團體在一起,但卻不屬於他們的自己人。當內團體偏差者受外人攻擊,團體可能會集結起來支持他;但 ___當被團體孤立者受到攻擊,他比較可能得自己奮戰___ 。 > 例如所謂的肥宅?或者邊緣人。[color=#54c878][name=李樹] ### 團體中的「偏離者」 * 其他在團體中的社會角色,扮演著更多不同角色的專門化 ***(如牧師,要演出正直的生活,並實踐到超乎正常的程度;又如警察,他的角色必須要取締人們的違法行為)。*** * 在這裡,其中一種偏離很重要,來自那些***被視為自願降級並坦然接受其社會位置的人,以及那些不遵照規則來行動且某種程度上反叛了我們的基本制度的人……他們都是「脫離者」(disaffiliates),這些自願且靠著自己力量採取此種立場的人可能被稱為是「怪人」(characters)。*** * 那些聚集在某些建築物或場所從事集體活動(並且經常是某種特定活動)的人可能被稱為 ***社會偏差者(social deviants)***,而他們的集體生活被視為 ***偏差者社群(deviant community)***。他們構成偏離者的一種類型,但只是其中一種而已。 ### 社會偏差者 * 如果有一個研究領域被稱為「偏差」,那麼這裡所定義的社會偏差者想必將構成研究核心。***娼妓、藥癮者、少年犯、罪犯、爵士樂手、波西米亞人、吉普賽人、、馬戲團工作者、遊民、酒鬼、表演工作者、職業賭徒、沙灘居民、同性戀者,以及冥頑不靈的都市窮人──這一切都會包括在內***。他們被認為是***某種對社會秩序進行集體否定的人***。 * 他們(被認為,且自己也這樣覺得)無法利用可獲得的機會,以各種社會贊許的路線來前進;他們對比自己更優秀的人表現出公開的輕蔑;他們缺乏虔誠;***他們代表社會誘因系統的失敗***。 * 一旦建立社會偏差的核心,我們就能推進到邊緣的情況: 1. 以社區危機處的政治基進份子,不僅以不同的方式來投票,也花費比政治上所需的更多時間與自己人在一起; 2. 不停旅遊的婦人,從經營管理的工作中解脫,把時間浪擲在從一個避暑勝地遊蕩到下一個勝地; 3. 僑民(可能有或沒有工作),固定徘徊在離軍人消費合作社與美國運通金融服務公司幾步路的地方; 4. 拒絕同化的人,在自己出身的社會與父母的社會這兩個世界中長大,堅決背離為他們開放的社會流動例行軌道,在他們經歷的公立學校社會化上,披蓋著讓許多正常人視為怪異的正統宗教服飾; 5. 住在大都會的未婚者以及只有形式結婚的人,放棄建立家庭的機會,反而支持一個曖昧的社會,該社會正在進行對家庭系統的反叛,即使這樣的反叛是溫和且曇花一現的。 * 這些對反叛於主流社會的反叛者,顯示出對世俗的***某種脫離***……他們以這樣的方式***繪製一條細細的界線,將他們所有人與==偏離者== 都劃在另一邊,意即安靜地脫離── ==他們是變得太過投入業餘愛好的沈溺者,以至於只留下一個空殼子附著於俗世==*** 。 * 我們所定義的社會偏差者,***誇耀著他們拒絕接受自己的位置,並且暫時被包容在這個示意性的反抗(gestural rebellion)中*** ,只要不超出他們社群的生態邊界。 * 社會偏差者經常覺得他們不只跟正常人平等,甚至比他們更好,並且他們過得生活也比他們不想成為的人更好。***社會偏差者也為那些得不到滿足的正常人提供存在的典範,不只得到同情也招募到新的成員。……重點是他們提供了行動方案,而非生活風格。*** > 嗯…就中山社會系? :D :D :D[color=#54c878][name=李樹] * 理論上,偏差者社群能為社會執行某種像內團體偏差者為他的團體所執行的功能,但……問題在於,受徵招到偏差者社群的新成員,來自寬廣的大區域,這區域本身並非一個清楚的系統、實體,具有自身的需求與功能,就像小型的面對面團體那樣。 ### 偏離者的類別: 1. 內團體偏差者 2. 社會偏差者 3. 族群與種族少數團體:他們具有共同的歷史與文化,處在社會中的劣勢地為。 4. 下層階級的成員:他們在言談、外表及舉止上都明顯呈現出他們的身分標記;並且對於我們社會的公共機構來說,他們發現自己是次等公民。 *** ### 偏離者在社會中的互動 * 顯然,內團體偏差者、社會偏差者、少數團體及下層階級成員,常常***會發現自己作為受污名者,在面對面互動中不確定自己是否會被接受;並且深陷這種困境的各種反應中。*** 其原因乃是在於:***幾乎所有成人都必須與服務組織(包括商業的與公民的)有某些往來*** ,在那些組織中,***殷勤、一致的對待被認為是應該的,因為沒有什麼比公民身分更具有約束力的了。*** 但也是在這樣的組織,***有更多機會去關切那些立基於虛擬的中產階級理想、容易引起反感的表意評價(expressive valuations)*** 。 * 除了這四種提到的類別之外,***還有一些弱勢者完全沒有污名,例如擁有刻薄且自私配偶的人,或不富裕卻必須撫養四個孩子的人,或受到肢體障礙(例如輕微的聽覺喪失)影響生活的人,即使每個人(包括他自己)都沒有發現他有障礙。*** ### 結論 + 我已經證明受污名者共同擁有足夠的生活情境,使我們能夠為了分析的目的而將這些人全部歸為一類。……我們能抽取所有這些領域──社會問題、種族與族群關係、社會解組、犯罪學、社會病理學、偏差研究等研究領域──所具有的共同性。這些共同性***能夠立基於非常少數幾個對人性的預設而組織起來*** 。……這些研究所留下的內容,可以藉由「污名」重新獲得檢視,以發現任何特殊性,從而將分析的連貫性賦予***此刻純粹為歷史的與偶然的統一體*** 。藉此了解到諸如種族關係、老化及心理健康等領域所共享的事物,從中發現***同一體中的差異*** 。而這些領域同時是***一個個各自獨立的領域,適合運用不同的觀點──或研究傳統──來探索;但在這些領域的分析觀點中,可以發現不只局限於此的觀點,換言之,對於這些「偏差行為」以及「偏離團體」的研究,無法僅以一個孤立的研究領域來分析,是必須要有著跨領域的概念與統整。*** > 可以這樣說,這裡算是Goffman在回應其他類群研究的傳統[^1]。Goffman認為這些研究中的現象編織出了一個 ***共同性*** ──這個共同性建立在歷史的因素(以台灣為例,原住民、新移民在台灣歷史中的特殊角色),以及偶然性(回到台灣為例,會是個別污名現象出現的偶然機緣[^2]。 > 而這個「共同性」會提供這些研究領域新的想法──一如Goffman此本書所整理的概念一樣(這邊可以回到 [第一章](/@treeple/rJWqZ2thP) 前言的部份)。而這 ***共同性*** 所提供的新的研究觀點,則可進一步地揭示出這些個別研究,需要結合其他領域的觀察,甚至更多的分析視角,才有可能***將個別領域的現象分析、研究透徹***。 *** ### 註腳 [^1]: 例如犯罪學對於罪犯的研究;偏差研究對於脫序者的研究;族群關係研究對於族群衝突的研究等等。 [^2]: 這並不是說污名會出現是「偶然」;而是只會以特定的符碼構成污名現象,此 ***特定的符碼*** 是偶然的產物(例如:「的啦」的語末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