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障礙與社會運動 @ 障礙與社會 2021.04.29 date: 2021-03-31 Author: TreeZi Student ID: 711062108 tags: 障礙研究, 北大 --- # 障礙與社會運動 @ 障礙與社會week10 2021.04.29 ###### 姓名:李樹<br>學號:711062108 ###### tags: `障礙研究` `北大` `閱讀筆記` ## 閱讀範圍 - 鄭聖勳,2014,〈青少年殘障者們的佔領游泳池計畫〉。頁193-208,收錄於劉人鵬、宋玉雯、蔡孟哲、鄭勝勳編,《抱殘守缺:21世紀殘障研究讀本》。台灣,蜃樓。 - Soldatic, Karen and Anne Chapman, 2010, “Surviving the Assault? The Australian Disability Movement and the Neoliberal Workfare State.” *Social Movement Studies* 9(2): 139-154. - Baril, A., and K. Trevenen , 2016, “Extreme Transformations: (Re)thinking Solidarities Among Social Movements Through the Case of Voluntary Disability Acquisition.” *Medicine Anthropology Theory: An Open-access Journal in the Anthropology of Health,Illness, and Medicine* 3(1): 143-161. ## 文本摘要 本週討論障礙者及社會運動,三篇選讀的文本提供了三種不同的視角,來觀察障礙者如何透過自身(不管是集體亦或個人)來回應外在(國家、市場、社會等)的挑戰。以下將從鉅觀到微觀的層次,從「新自由主義國家政策下的障礙運動」,探討障礙運動如何與國家對抗、合作和妥協;以此再進一步從障礙者自身出發,探討「變殘的身體」如何作為一種社會運動;以及最後,回歸到障礙者**個人**的生活,探討障礙者如何進行「個體化的抵抗」。 ### 在新自由主義國家政策下的障礙運動 Karen Soldatic 和 K. Trevenen整理了1980年代至2000年前後澳洲的障礙者運動在障礙者權益上的成果與挫敗。整體來說,澳洲的障礙運動可以分為兩個時期,其中重要的分水嶺是在1990年代Howard政府執政前後的轉變。在此之前,澳洲的障礙者運動在1980年代取得許多重要的成果(包含社會保障、反歧視立法、以及障礙政策代表權),這個重要的歷史脈絡確立出澳洲障礙議題的運動路徑。但在Howard政府上台後重視新自由主義,在政府的權力主導(與阻撓)下,1980年代取得的許多成果都被收回;更重要的是在新自由主義的影響下,障礙運動的定位重新被詮釋了: <font face="標楷體">隨著新自由主義力道的加強,障礙運動的制度化也變得日益加劇,他們變成鑲嵌在國家治理關係下的 **倡議團體**(advocacy groups),國家藉由控管資金來源藉以限縮並打壓障礙團體的代表權(Ohlin,1999)。倡議團體被 Howard政府重新塑造成是**政治上的遊說者,而非市民社會的行動者** ,(這個轉變)從而也否決了任何潛在的歧意與對抗……。</font> (頁 141) 障礙團體在體制內取得的代表權,也在新自由主義國家的影響下日益以「工作福利政策」(workfare)為導向,強調<font face="標楷體">互為義務(mutual obligation)</font>,想要得到福利就需要參與勞動。因此催生出作者認為在Howard政府執政時期最具爭議的障礙相關措施:「障礙者公開就業支持計畫」、「庇護工廠合法化」以及「在《05年修正案》通過後重新界定、分類障礙者」。這三項立法的趨勢再再使得障礙運動團體面臨轉型的困境,以政策遊說者的角色進入體制內取得代表權。 障礙者公開就業支持計畫提供Howard政府重新調整障礙者福利的機會,尤其是調整補助金供給的方式;例如CBF(Case Based Funding,基於個案的補助金)委員會便將過往統一提撥的方式改成個案評估,且由於補助金額有限,因此個別的提案者需要積極競爭。Howard政府更在後來繞過了障礙政策代表權的保障,在行政機構之外另外籌組了DEWR(Department of Employment & Workplace Relations,就業與工作環境關係部會),減少障礙者的參與空間、架空障礙代表權。 而庇護工廠則是在商業化(尤其是自負盈虧的邏輯)的趨勢下,從原先「剝削障礙者」的惡名中走向「營利機構」。而最大的衝突則是在於當障礙運動希望提昇庇護工廠的勞動條件時,反而促使工廠員工和家屬的反彈,在「取得合理待遇」和「提供就業場合」之間,障礙運動的基礎受到挑戰並進而被削弱。 在Howard政府的執政期間,障礙運動受到了極大的挑戰。新自由主義的政策削弱了障礙運動的抗爭空間,只能制度化並進入體制內;然而這樣的作法卻也讓障礙團體離障礙者的需求越來越遠(不管是基於障礙者權利而對抗庇護工廠的剝削,卻遭到障礙工作者及其家屬的反彈;或者遭到政府制度的限縮而僅能就政策倡議提供建議)。 ### 變殘的身體:多重交織的女性變殘者 新自由主義的市場和國家政策皆要求個人需要作為一個「有生產力」、「四肢健全」的勞動者。因此在障礙運動的議題設定上,往往會聚焦在勞動處境和政策上(例如前述提及的Karen Soldatic & K. Trevenen的討論), A. Baril 與 K. Trevenen則更進一步聚焦在障礙者的交織身分,並以「自願變殘」的障礙女性做為討論焦點,試圖探討障礙運動的另一種想像。 A. Baril 與 K. Trevenen認為變障女性挑戰了四項正常社會的價值觀,分別是:(1)身體健全主義、(2)性別歧視主義、(3)異性戀霸權以及(4)階級和新自由主義體系。首先,在身體健全主義上,變殘女性將自己的身體變得「沒有用」,讓自己不再具備完整的身體以提供市場、國家、男人使用。其次,變殘女性在「變殘」的過程中被「去性/別化」了,她們不再具備女性的氣質,因為性別氣質是透過身體的儀態、姿勢來展現(頁152)。第三,變殘女性在異性戀霸權下不再具備女性的身分,並進一步被剝奪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例如她們會被迫強制絕孕、以避免她們成為不稱職的母親。最後,變殘女性挑戰了新自由主義,她們非但無法滿足傳統的家務分工(在家中承擔照顧者的角色),甚至失去生產和照顧他人的能力,變成了需要被照顧的人。 A. Baril 與 K. Trevenen並不探問變殘者「為什麼要自願變殘」,而是從她們的行動以及行動所遭遇到的社會壓迫之中,看見障礙運動的另一種想像。 ### 個體化的抵抗? 承襲著A. Baril 與 K. Trevenen(2016)的討論,鄭聖勳(2014)關於公宅游泳池的青少年障礙者亦有類似的討論。在鄭聖勳的觀察和訪談中,他聚焦在這些青少年障礙者的生活經驗,從他們的經驗出發如何看待自己的障礙狀態、正常人(如鄭聖勳)以及社福單位。作者認為過往對於障礙者的研究都會陷入「同情弱勢」的預設和想像內,擅自認定了障礙者是「身處在社會壓迫中的可憐人」,而缺乏正視障礙者自身的主觀想法;更進一步來說,鄭聖勳甚至藉著呈現受訪者的提問/質疑,來反思障礙研究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