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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當你能騰出時間來書寫經歷過的事,你還會想寫什麼?
關於這個疑問,閱讀《變成的人》之前我想過。讀畢,也還是會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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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的人》(以下簡稱《人》)與過去看的小說或者散文作品不同,她帶著許多無意義的呢喃,分不清主詞與受詞。時間、空間、人物在文字的排列下被打碎後重新組裝。如同囈語和幻想,像是一個精神錯亂的人在講邏輯錯亂的話,你會覺得這本書像是一個人喝得酩酊大醉,拎著酒在跟你說話。硬要說,這樣的行文風格非常像臉書貼文(而且是鎖權限、貼在小帳的那種);但我覺得這樣的文體非常適合承載記憶,非常適合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講出來。
這種書寫方式如同《人》中提到的「筆記」。每一篇的筆記獨立相關,記載著不同時空的會議記錄、讀書心得、信件與感觸;在《人》中你會看到筆記大量出現。我覺得筆記不僅是「補充」,更像是這個社群時代(請容我姑且這樣稱呼):簡短而快速、流通性高、時間序列與邏輯能被輕易地打碎、交雜。人們的筆記與人們在臉書上的貼文一樣,前一篇可以張貼甜點照佐以心情小語、後一篇可以是在遊行現場自拍配上一段勉勵人們的話;所有這一切都可以隨著人們的心意拼貼,也可以也隨著人們心意轉變而更動。尤其當人們不再試圖記錄這個特定的時刻,筆記如同貼文一般,也可以隱藏甚至刪除。
我覺得這樣充滿隨機、恣意變動的狀態,恰恰也是《人》當中所描述的那個時代。在這個時代氛圍下,「大家不吝惜於慶祝此刻而攬著彼此,象徵性地接吻」(頁 25),我們參與在一個「大一點的」我們裡面,儘管不認識彼此,在這個氛圍下人們卻能熟悉彼此。人們街頭上相逢,在街頭上開始交流、互動;到處都是這樣的「街頭」,在各式各樣的抗爭場合,彼此陌生的人們還是能在面臨同一個壓迫與暴力之下站在一起。這樣的魔幻就如同臉書貼文一樣,錯落著不同的主題卻屬於同一個人。
但也正是曾經站在一起,人們才有機會發現彼此的差異,才會在一個又一個差異中面對衝突。這當然是過於輕描淡寫的話,用《人》的話來說,是「這樣和國民黨有什麼兩樣」(頁 126),這不只包含了價值判斷上的衝突、還包含政治上的、個人生活等等的衝突,甚至還包含著與過去的自己的衝突。還好,對面這些在過去建立起來的關係,自然也可以像臉書貼文一樣隱藏、刪除,並在不斷揀選人際關係和記憶的過程中,慢慢變成一個新的人。
另外一個與筆記相互呼應的是會議記錄(者)。筆記作為一個載體,承載著人們切成一份一份的思緒與生活。會議記錄同時也是一種參與公共事務的方法,人們能從會議紀錄中學習如何「表達」(頁 150),聽著人們說話、討論,漸漸地也能講上一兩句;會議記錄更是將自己隱匿起來的辦法,因為記錄者需要在記錄時把自己抽空,好讓自己能不假思索地承接會議當中發聲的每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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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會議資料。冒號。發言。每一個人的發言內容。那樣打字的人就會躲藏在後面,直到最後,永遠不出現在記錄之中,徹底抹消的存在。
會議記錄的人在一遍又一遍的記錄中把自己掏空、聆聽、打字,掏空、聆聽、打字,在不同的場合(社團內會議、審議工作坊、演講或座談)用匿名的方式把自己融進去會議當中(簡直就是讓自己變成記錄本身!)。「這是一個可割可棄,又在特定的時刻被認為是不可取代的事」(頁 149),可割可棄的,是(這件事情與)做這件事情的人始終不是重要的人;不可取代的,是當有人需要這樣的文字來據以力爭──對某個決議不滿而想要反駁──時,記錄者會被釘在眾人的目光下,愧咎地打開文件,一行一 行說明當初發生什麼事。
有時候,我覺得記錄者是一個沒有臉孔的人;或者說,他的臉孔就是眾人的臉孔。他的雙唇只會說出曾經發生/發聲的事情。這樣的人,他不需要有太多介紹,也不需要被太多人留意(如同 192-193頁提到的那樣);記錄者藉著會議進入不同的事件(和世界),在這些不同的場合它吸收著養分,練習發出這個場合的聲音。這讓我想到伊藤潤二筆下的《竊臉賊》,它沒有自己的臉,也沒有人看過它的真容,它甚至連是不是人都不知道;它親近別人,竊取別人的臉孔變成別人,從而得到屬於別人的愛。
貫穿這些片段的筆記、會議記錄,是生活。我非常喜歡《人》中,悅悅介紹自己房間的畫面,這段文字是閱讀起來最輕鬆的橋段,彷彿就在她旁邊,聽她撓撓頭說話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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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一定會燒水,因為是固定梳洗會走出廁所的路徑。洗完澡出浴室時,我不想白白浪費這一趟已經踩入濕答答的廁所的機會,就會順路裝一壺Brita濾水。然後拿小毛巾擦頭髮,拍化妝水跟精華液,把濾過的生水倒進熱水壺,食指壓下按鈕,按鈕會發出橘色的光,水開始煮。
相比起其他情感和記憶盈溢的敘述,閱讀這些這樣細細地描述無關痛養的生活細節時會讓我感到平靜。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瑣碎、嘮叨的文字竟會讓人安心呢?我想這大概是因為,只有在這些關於日常生活的記述時,我才能從中感受到她是一個「人」。在這當中肯定有掙扎,特別是在這個時代背景下,她以「人」的姿態闖入運動、成為「參與者」。但她還是人,有著自己的生活:有通常空間很小的租屋處,且有會套近乎的房東;她還會吃麥當勞(儘管不那麼政治正確),偶爾也會想喝點半糖微冰的手搖杯。她還有自己的情感世界,有她愛的人與愛她的人。在社會運動的場合之外,在路線爭執的討論之外,在職涯選擇的衝突之外,她還有屬於自己的小小生活需要經營。也許在這個小小世界裡,她可以想起自己的名字,發出自己的聲音。
透過筆記,她將不同時期的自己保存下來;重新閱讀會議記錄,不同場合中的他們被重新喚醒。這些切成一篇一篇的文字記錄,除了字面上記錄的事件,還有透過文字召喚回來的,關於日常生活的記憶。沒有太多議題、沒有太多大是大非,甚至也沒有什麼值得提起的,但也許正是這些不值一提的瑣碎生活,才能帶給人們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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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人,在他十幾二十歲的時光,完全浸泡在社會運動裡,那會跟一般人有什麼不同?
對我來說,如果要給出一個回答,我覺得這個答案會是「不要遺忘」。我們嘗試記起(儘管很痛苦),在每一個抉擇之中那些失去的與留下的自己。《人》中關於津鳳的橋段是一種不要遺忘的方式,承楷每個月定期定額扣款支持獨立媒體與社運組織也是一種不遺忘的辦法。我覺得,正是因為在運動中變成什麼樣的人只有自己明白,所以將那些陳舊的自我記起來,不讓自己只剩下那些身分,或者流於「大局」的一份子,是我們可以對曾經的自己負責的一種方式。
因為我們還有愛,愛那段時光的自己,愛那時相遇的人事物,至少我們仍舊希望留下「愛」予以稱呼那段時光。儘管回頭去看,當下我們對未來一無所知──就好比沒辦法在牌局結束之前預測牌局的結局一樣。但當時的我們仍舊努力尋找解答(不知道也是一種解答),做出行動(迷茫仍舊是一種行動),給出作法(惶恐依然是一種作法)。
在一切未知的情況下,我們還是依舊去行動(儘管有時被架著往前走,也或許多少有些自願),走向我們將要變成的人(並等待著在未來的某個時刻,被未來的自己揭示本來的樣貌)。這是我們對於這個時代的愛:對自己、對愛人、對陌生人、對這個社會,那是一個可以張手便能擁抱愛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