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 公投意見發表會逐字稿共筆】12/2 13:00-14:00 第 19 案 公投綁大選公投 * READr 會在每一場發表會後整理懶人包,會附上此逐字稿的連結,歡迎大家一起共筆 * 逐字稿將以 CC0 方式授權(可直接使用不用授權) * 共筆時,請不要在同一個段落同時編輯(若該場已有主打者,可以將您影片的時間往後調 30 秒、1 分鐘或 5 分鐘,透過時間差來補足主打者未盡之處) * 標示 '' 為 READr 下的小標,非講者逐字稿 ## 資訊 {%youtube c3rA5-zr87E%} 主文: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正方:包正豪 反方:洪偉勝 主持:陳恩民 貢獻者(想要具名的可以把名字寫在這): ## 逐字稿 ### 正方包正豪第一輪論述 就算我們不算日據時期選舉,從 1950 年代中華民國政府地方選舉,接續中央選舉,即便民主化社會以前,席次不開放選舉,但是對選舉本身投票本身這件事,我們非常熟悉,超過足足 70 年經驗。 投票本身沒什麼困難,就是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選舉,候選人登記參選,照競選造勢,投票日你就帶著通知單身份至印章,走出開票所,簾子裡蓋章,投票。 然後等到投票時間結束,就等,票匭倒出來,開始開票,計票,最後結果出來。選舉結束。一天就可以搞定。 至於公民投票在在台灣新制度,在陳水扁前總統,2004 年辦了第一次公投選舉,現在 2021 ,經歷 17 個年頭,投過 16 個各種公民投票案,這 17 年代表什麼意思,剛出生小孩,長大到馬上進大學,所以對我們來說,台灣民眾不笨,對公投熟悉。 既然我們已經這麼熟悉,他不複雜,跟一般選舉沒不同,事實就是對事情的選舉,如果說要複雜,在以前那年代,比較特殊年代,我們要投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市民代表,有時還要加上村里長選舉,那樣才叫複雜。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在 1992 年的時候,當時叫台北縣現在叫新北市選區,那一年的立法委員選舉,總共有 48 個候選人,選票大概有這麼長。這樣的選擇到底困不困難,當然困難啊 可是呢,我們不是還是穩穩當當的把票投下,選務照樣順順利利的完成。所以投票到底有多難,無論是公民投票或者是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投票一點都不難。 那所以今天我們在這裡幹嘛,在這裡我與反方代表要討論公投到底要不要綁大選,因為這件事情其實是一件非常滑稽而且非常無奈的事情。因為我想破頭都想不到任何一個合理的理由,為什麼不要。 那我想我們不需要細數過去民進黨政府,民進黨曾經提過反對或是支持公投綁大選的理由或言論,因為這樣子會有點尷尬,有很多自打嘴巴的事情發生。 既然如此,我們要考慮的問題到底是什麼?如果我們能夠有個省時省力又省錢的方法,來辦理公投,台灣人民能夠自己表達自己的自由意志,那為什麼我們要選擇一個費錢費力又費時的做法呢? #### '公投單獨辦理比合併大選多斥資 4 億' 那最常發生的問題是,公投如果單獨辦理啊,中央選舉委員會告訴我們的事,單獨辦理要花 8 億多,合併辦理只有 4 億多,這中間差價大概是 4 億。 如果我們合併辦理,我們可以省下這 4 億,**這 4 億能夠買一百元的便當買400萬個,讓 400 萬個台灣人免費吃一餐**。 如果說我們今天要做這樣子的改革的話,可不可以請你民進黨政府很負責任的告訴我們,我們為什麼要把錢花在一個沒有意義的假改革上面。 我們可以不必要將我們的錢跟時間放在無意義的假改革更何況你我都面臨到是一個通貨膨漲,另外一個是我們現在連年輕人連房子都買不起,我們政府能不能好心一點,把錢用在該用的地方。 所以啊,如果今天民進黨政府想要說服我們公投不應該綁大選,我們應該花這 4 億,請告訴我們,非常明確地告訴我們:公投不綁大選,到底有什麼樣的利益超過 4 億,值得我們去花。 #### '公投跟選舉一樣,都是用選票決定未來' 常常會有一些理由,因為它要正當化自己行為,想出理由,第一個,我們比較常聽到的就是,公投很重要,我們要仔細考慮,公投是個對是的選舉,一版選舉對人,人跟是不同,所以單獨公投比較能仔細討論,才是對民主負責巴拉拉,提出一些理論,那選舉候選人,公投投贊成跟反對,聽起來很有道理,但等一下,請你稍微思考,發現所謂對人跟對視不同,這件事很荒謬,呼哢人,為什麼? 上次選舉,假設你投給蔡英文,你去投票時,你是因為蔡英文當選總統,你認為台灣未來更美好,你投蔡英文到底是投人還是投是? 在你走進投票所時候,在你蓋章時候,難道你不是對心目中台灣未來投票嗎。選總統又不是選美,我們在選擇未來。 公投也是,上面確實沒有候選人姓名照片,你在公投什麼,你同樣在公投決定台灣未來,譬如,要不要核能發電,需不需要保護藻礁,或是我們有沒有拒絕吃來豬的權利,這些東西都是公投對事情投票沒錯,但公投跟公職人員選舉,本質一樣,都是用手上選票決定我們的未來。 然後,民進黨政府告訴我們一個是對事一個對人,那這種荒謬理由說公投不該綁大選,我要說的是,台灣人沒有那麼笨。 第二個理由是國際潮流,更可笑。無論正反方拿國際潮流來說,我個人覺得有點奇怪,支持公投說國際潮流公投綁大選,反對會說國際潮流不是公投綁大選,我在這邊想問的是,國際潮流到底乾我們台灣人民什麼事? 我們要選適合我們台灣風土民情制度,國際潮流不該是別國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我搞不清楚為何要看國際潮流。如果按這邏輯,最多國家選擇國際潮流,那我們就不該用筷子吃飯,因為大多數國家不用筷子,他們要刀叉,甚至用手,難道我們要放子筷子,改用刀叉用手? #### '公投綁大選造成混亂?是選務機關失職' 第三個理由最荒謬,最難以忍受,民進黨政府在網頁公開說明理由,不一一細念,簡單說明 2018 年九合一大選綁十項公投案,民眾排隊排兩小時領不到票,眾多公投議題讓民眾花大量的時間閱讀理解,才能決定他們的選擇,導致大排長龍,選舉拖延,一邊投票一邊開票,嚴重干擾選舉權利,公投案眾多,內容語意繁雜,民眾難理解,只能靠小抄投票,這些亂象絕對不能再發生。 這整對話我最同意最後一句,但我整理一下,這麼一堆,第一個就是領票領太久,要排隊。 第二蓋票蓋章想太久要排隊。到最後造成選舉開票拖延。 這件事講的對不對?一點都沒錯,都是實際發生的是,可是這件誰造成?是選民造成的嗎?不是啊,推責任不是這樣推。會造成這樣是公投綁大選造成的?還是選務出問題造成?2018公投有十案,這件事民進黨中選會是當天才知道嗎?不是啊,他有時間做準備,可是完全不做準備,最後出問題。 如果民進黨認為這都是公投綁大選造成不是人為,那請問當時中選會主委為何要下台? 按這這邏輯,這根本不是他的錯啊,是公投綁大選的錯啊,但是民進黨承認選務疏失,沒有考慮投票流程影響,所以出包,中選會主委引咎辭職。一個可以預期預防解決的問題,變成民進黨政府懲罰台灣人民的理由,你把選務辦好不會有問題,現在民進黨大聲嚷嚷這是制度問題,所以要多花四億,提民進黨政府圓面子。 選務機關失職,不能防患於未然,沒做好工作,結果是全台灣人民一起被懲罰。 這時民進黨政府跟中選會還說,這是為更好的民主,如果照道理說得通,政府出包,是民眾責任,是選民的錯,是制度的問題,政府都沒責任沒錯,那以後就是選民我們是無能的選民,沒能力明辨是非。 2018亂象,就是中選會要檢討的問題,三年過去針對那次亂象,有沒有明確結果告訴我們哪裡出問題,沒有,總統有提出任何改變方案?沒有,只是告訴我們總統綁大選,**以後開車出車禍,就禁止開車,有人喝水嗆到,就禁止喝水,顯然不是,現在民進黨政府就循這邏輯**,把公投跟大選分開,花了四億台幣,我們喪失這四億,但得到什麼?什麼都沒得到,唯一得到利益的是民進黨政府。 ### 反方洪偉勝第一輪論述 主持人陳委員、提案方代表,關心台灣民主發展、公投議題父老鄉親好。 今天用這次說明會機會,向大家說明,希望大家一起出來投票不同意這案,公投歸公投,大選歸大選,讓台灣民主向前行。 一起來支持公投,讓台灣不倒退嚕。 在這場說明會一開始,我要先對幾位不願意按照原本規劃出席提案方代表致意,因為你聰明算計哪裡該去哪裡不該去,老馬識途,看高不看低,把大家當坐下駟,作為原本提案方,放棄面對大家好好說明機會,這場本來可能沒太多關注的公投說明會,也才成為焦點,這段發展恰好接近十九案主題,為何我們不同意公投綁大選,為何希望公投歸公投,大選歸大選。 如同大家周知,公投是對事,選舉對人,公投直接民主,跟選舉亦不同,效果也不同。 希望讓公投對是不對人,不管上駟下駟,要就事論事才是好事。我不跟朱主席同台競選,但我有把握更能說服人。 公投直接民主,不是在拼死活拼輸贏,有它的極限。我們不會因為大家投票希望太陽繞地球轉,或希望台灣海峽加寬三百里,明天這願望就因為投票成真。 #### '公投綁大選的前例,是為衝破鳥籠' 假的事情沒辦法投作真的,真的也沒辦法被投作假的。公民投票不應該被取笑為大型的智力測驗,公民投票靠得也不應該是帶著小抄作答。 公投投的不是是非,為的不是拿滿分,公投要投的是我們覺得怎樣比較好的問題。接下來,跟大家來談談為什麼這一題我們要投的是不同意比較好,為什麼公投綁大選是在走回頭路,阻礙台灣的民主發展 關於這一題,或許我們應該要從過去台灣為什麼會有公投併大選開始說起。台灣的民主這條路不好走,曾經我們有一段很長時間,正是因為這次提案的中國國民黨長期的反對,台灣人民沒辦法公投。 直接民主一直被他們封印著。一直到台灣的民主潮流倒不住之後,我們才好不容易有了一部公投法,但是當時的公投法在妥協之下,不只提案、成案、通過的門檻很高,宛如門板一樣。也因此,那時候的公投被說成鳥籠公投。 正因為當時的公投法的難度被拉成這麼高,所以為了要鼓勵大家踴躍公投、衝高投票率,台灣確實也出現了幾次公投綁大選的前例。 不過各位仔細回想,在那段期間之內曾經出現的六次公投案,即使是跟最高規格的總統大選綁在一起,我們還是沒有任何一個公投案,投票人數能夠通過門檻。 現在叫著說要挺公投的提案方,當時甚至是杯葛公投,呼喊著拒領公投票,那是台灣的直接民主,被關在鳥籠的時代。 **這邊我也要強調一點,就是有人說,在馬政府的時代,因為沒有跟民意對幹,所以才沒有被民意打臉。這個說笑話的能力,真的是令人歎為觀止,難道在太陽花的運動,這麼快就被忘記了嗎?** 在那段期間之內,不管是要求還權於民,希望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的提案,或者是未經台灣人民同意,就把台灣的經濟鎖入中國的ECFA公投案,都被巧妙地被當時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多次否決了,根本連公投的機會都沒有。 而也正是因為馬政府的一意孤行,之後才會出現太陽花運動。沒想到才過幾年,就能夠公開的臉不紅、氣不喘地說,當時是因為尊重民意,傾聽民意,才沒有公投案。 跟台灣的過去,或是現在的對岸,把不同的意見聲音消失、消音,然後毫不害臊的宣稱說,因為偉大的黨國,所以一切都好棒棒,社會安定、和諧、穩定,有什麼兩樣。 所幸在 2017 年之後,我們把這個鳥籠打開了。我們不只把公投的門檻、提案連署、通過通通降低,而且也把公民投票的年齡降低到 18 歲,讓年輕人還不能投票選舉,就能夠投公投,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希望,進一步讓公投不再是台灣人民不可能的任務,讓直接民主成為台灣民主風景重要的一塊。 #### '不需要綁大選衝高門檻,應留給人民審慎思考公投的機會' 然後我們就來到了 2018 年,修法大幅降低公投門檻之後的第一次公投綁大選。相信大家記憶猶新,那一年我們終於通過了各位可能也已經忘記了的幾個公投案,但是為了公投拚大選拼出來的 10 個提案,付出的代價是選務人員人仰馬翻、手忙腳亂,從清晨的準備到開票的深夜。 付出的代價是,有些選民為了要同時投票、選舉,而排了好幾個小時,甚至有人必須要忍痛來放棄他自己的公投權或是選舉權。 而選民們帶著小抄,不明究理的投公投票,或者是在大選之日,不時傳出假借宣傳公投的方式,繼續為選舉動員,搞小動作的亂象,至今仍然歷歷在目。這些亂象都不是單靠增加投票所、增加選務人員就能夠改善。 **最後公投綁大選讓公投跟選舉的結果相互牽制,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的亂象,讓選贏的人,如同我們尊敬的柯市長,贏得不夠闖快,選輸的人,如同我們丁守中先生,輸得不甘願。最後也利用這個理由,提起了選舉的訴訟。** 今天告訴我們,這樣的事情,不只可能影響了選舉結果的正當性,也讓公民投票的議題失焦。公投、選舉兩敗俱傷,對台灣的民主發展很是不好。 於是乎 2018 的經驗讓台灣人民學聰明了。我們知道,**既然公投不再是台灣人民不可能的任務,我們不需要通過公投綁大選來衝高投票率,那我們決定每兩年公固定的時間來辦理公投。** 讓公投歸公投,大選歸大選。 以後我們會在每兩年的八月第四個星期六放假日來辦理公投,讓公投跟大選分開舉辦,在大家早早知道可以提早知道,可以提早規劃準備的確定時間內來辦理。這是在落實大家的公投權利,而我們在 2019 年的修法,短短時間就有了這一次的公投。 從今以後,台灣也一直會有公投,而且預期會有比過去數量更多、討論品質更加理想的公投。說台灣人民的公投全因此被閹割、被沒收,哭天搶地的說台灣好像就要沒有公投的樣子,明顯是在放假消息。 公投和大選分開辦的好處或目的,從剛才的說明應該就很清楚了。 要知道民主的要義雖然是多數決,但是民主從來都不只是數人頭而已。否則,我們大可再次發揮台灣強大的數位實力,每天早上透過各式的 APP把想要決定的題目,推送到台灣近 2000萬的台灣選民手中。讓大家在每天刷牙洗臉吃早餐的過程,順便再動動手指,勾勾圈圈叉叉就好。 但是這不是民主,這是在玩遊戲。民主重視的不只是選舉的投票結果而已,民主需要充分、完整的資訊交流,民主需要讓大家有充足的時間冷靜了解、思考公投議題。透過充分了解資訊、交換意見的方式,彼此溝通、妥協,尋找共識,審慎地投下手中寶貴的公投票,最後在為自己的選舉結果負責。 只有讓公投歸公投,選舉歸選舉,我們才有機會認真看待公投,就事論事,要記得,不管是上駟下駟,要能夠就事論事,才是好事。 #### '四大問題:第一,半年內沒大選,公投還辦不辦?' 在這邊我也藉這個機會,來對這個號稱是支持公投綁大選的提案方,請教幾個問題。在收看這場說明會的各位,也可以一起來想想。 首先,我想要請教提案方,我仔細閱讀了這個公投提案文,也就是如同各位現在在螢幕下方,所可以顯示的提案文字。我想要請教,你們提案說,如果公民投票案成立後半年內有全國性選舉,那麼就應該要跟選舉投日選舉,然後說這個叫做公投綁大選。 我想要問,如果公民投票案成立後沒有全國性大選的時候, 按照你們提案,還辦不辦公投。 這個提案若是通過,我們半年內沒有全國性大選的時候,是不是就沒有要辦公投,你們就沒要有讓大家公投了嗎?這是我是第一個提問。 #### '四大問題:第二,公投脫鉤大選成效未知,為何倉促提案修改?' 其次我想要問的時候,從公民投票法在2003年公布之後,我們每一次的公投都是公投綁大選,結果在將近20年的時間內,我們公投綁大選台灣卻只有了3次的公投機會。其中你們還杯葛了、阻擋了好幾次。 現在這次修法公投之後,今年終於第一次讓公投歸公投、大選歸大選,而且法律規定,就像我剛剛提到到,固定每兩年辦理一次,大家討論的熱度也完全沒有減少。 結果你們現在說,現在的公投法是在閹割、剝奪台灣人民的公投權利,等不及第一次看看公投跟大選分開的成效如何,就急急忙忙提了這個公投,堅持要跟著你們走回頭路,堅持公投綁大選才是給公投的保障,還權於民,這是什麼邏輯?這是什麼道理。這是我第二個疑問。 #### '四大問題:第三,有公投全而無選舉權的年輕人,提案方有考量到嗎?' 我第三個疑問是,你們口口聲聲說公投綁大選是為了給大家方便投票,選舉權跟公民投票權一起行使比較好。請問你們知道,不管有沒有綁大選,我們有一群介於18歲的年輕人,他們現在能投的,都是公投票,一直到20歲以後,才能投選舉票嗎? 你們提案的意思是,即使知道有這樣的情形,也硬要把公投跟大選綁在一起嗎? 我也想要問,如果你們真心心誠意地認為,公投跟選舉最好一起來,那麼可不可以不要口惠而實不至,趕緊支持憲法改革,早點把修憲案提出立法院,讓我們公投來把選舉年齡一樣降到18歲好不好。 假使立法院的立法委員遲遲不能把這個修憲案送出立法院,你們可不可以承諾,讓台灣人民有機會實行直接民主、直接提案修憲?讓我們可以把這個過時而脫節的憲法,好好的修一修、改一改,讓我們有機會用直接民主的方式,修改憲法本文第130條的規定,讓選舉人民可以一樣降到18歲,這才是你們所說的尊重直接民主,還權於民。 #### '四大問題:第四,國民黨自己修法提案也未納入公投綁大選,卻先勞師動眾?' 最後一個問題,我想要請問的是,請問各位知道,按照立法院議案系統查詢的結果,就是這個會期。中國國民黨一邊叫大家勞師動眾出來,投公投綁大選的同時,中國國民黨的立法院黨團,在立法院今年所提的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裡面雖然提案了修正第23條的規定,但是那個規定裡面仍然維持了兩年半一次公投、公投跟大選分開舉辦的規定嗎? 我想請教,你們左手在這邊勞師動眾,剛才說是在花錢,你們左手在這麼叫大家公投同意公投綁大選,右手提案的立法院,立法委員繼續在立法院裡面維持公投、大選分開辦的規定,沒有提案修法,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 以上是我看的中國國民黨這次代表提的第19案,心中所產生的滿滿的疑惑,如果有機會,希望在這邊可以得到回答,謝謝。 ### 正方包正豪第二輪論述 謝謝反方代表提出的四個問題。 在回答之前,我要先說的是,剛剛反方提的,所有意見百分之九十,我都同意,全都同意,就是因為這樣,我們才覺得公投應該綁大選。 做一點抗議,我不知道我什麼時候自己變成下駟,這樣傷人,我就在你旁邊。 第一個問題是針對就是,半年之內如果公投通過,半年之內,有大選時,就綁大選,如果沒大選是不是就不辦公投?當然不是。 如果說在選舉年時候,那年沒公投,或者是公投成立那年沒選舉,我們就不綁了啊,直接獨立辦,這不是簡單道理嗎。為何這是個問題? 法律規定怎麼做就怎麼做,惡法亦法,即便不合理制度,公投不能綁大選,還是遵守這法律制度。 固定辦沒錯,剛反方說要固定辦,每兩年辦一次,這是對民主最好的聚焦諸如此類,固定辦,那固定辦在大選年,不是也是固定嗎?問題發生哪,在於,到底公投選舉,公投跟選舉一起辦,會不會失焦問題。 #### '公投跟選舉一起辦會失焦?讓總統跟立委選舉一起辦會不會失焦' 我只想問一件事情,如果說,公投跟選舉一起辦會失焦,我們不能好好討論,不能針對候選人好好討論,或者公投成立不能好好討論,想請教,當總統跟立委一起選的時候,總統是一個人,立委這麼多人,會不會失焦?我們都只看到總統選舉對不對?立法委員選舉,有些人根本不熟悉他是誰,這時會不會失焦,總統跟立委為何不分開辦,如果你道理說得通。 第三點,關於公投跟選舉一棄辦,發生十八歲到二十歲,未滿二十歲的人,有公投投票權但沒選舉投票權,你剛提到會對些人不公平,對這些年輕朋友歧視 可是我想問,現在制度就這樣,十八歲以上可以投公投,二十歲以上可以投選舉,同天頭,一個18、19年輕學生公民,就只能領公投票,這件事,是現在制度造成,你剛提很長一串,我剛就懷疑為何主持人不阻止你,修憲議題跟公投綁大選一點沒關聯,不過沒關係,我還是回答你。 我認為,選舉年齡應該降到十八歲,不然就請民進黨改到二十歲,讓他便一致,我贊成十八歲,原因很簡單,讓刑法跟民法成年年齡全部一致,不要再區分,我們只有一條線,二十歲是不是比十八歲成熟?不知道,只能畫條年齡限。刑法話十八歲,你是成年人,民法話二十歲,現在公投跟一般選舉投票也是,我建議全部一致。 回去轉達,不管哪位國民黨領袖,我們支持修憲、支持改變。 讓我們回到這議題,公投到底應不應該綁大選?回去轉達這些事,如果這些問題都可以解決,我們都不要再談了,回到問題本身,公投綁大選到底有什麼問題,讓民進黨一定要分開? 剛提到公投綁大選之前都沒過,反動員什麼的,不管是不是反動員,這都是制度所允許的,制度沒規定我不能這樣做對不對,我沒有違法,為了要讓我的意見,我們的意見能伸張,我是不是要達成最終目的,透過一切合法手段來表達意見。 你剛又提到,我們公投綁大選,會牽扯到,公投不會辦,公投結果不能讓天太陽從西方出來,要針對現實事件投票,我完全同意。 你剛提到,因為這樣過去很多公投無法投票、無法通過,所以你認為,公投不隨個人意志而改變,因為現實結果,其實這句話講得太對,我想要喚起大家記憶,有個公投叫入聯公投,我們應該加入聯合國,大家都認為要加入聯合國,誰反對,沒人反對,大家都希望能加入聯合國,可是就算投票通過又怎樣,我們就能加入嗎,沒辦法啊,所以那次公投,這是血淋淋例子,用公投來衝投票率,用公投來做政治動員,而這就是剛剛反方嚴重指控的部分。 馬英九政府,國民黨政府,過去反對公投綁大選理由,我不能說他們一定錯的,但他們付出代價,國民黨輸了,失去政權,現在執政是民進黨,不管他們做什麼事,該負的責任都已經結束。 你剛提到公投綁大選另外一個問題,會對選務造成極大困難負擔,我現在問,用問題回答你的問題,對選務造成極大負擔,我們都知道,有事情就有負擔,你可不可以清楚告訴我,**如果為了減輕工作人員負擔,你為何這麼多選舉要擠在同一天,總統跟選舉一起選,縣市長縣市議員村里漲鄉鎮市民代表全擠在同天選,又失焦、選務又繁雜,你為什麼不分開?** 更有趣的是,在所謂公投綁大選這件事,民進黨有個非常非常奇特雙重標準,叫做,**一般公投不可以綁大選,修憲可以,剛**剛理由是說,我們希望能夠討論聚焦,希望能夠仔細討論這些東西,所以公投不可以綁大選,但是修憲公投案他不需要聚焦,因為他比較爛,他比較不重要,可是好像不對,我們剛剛聽到的是,反方代表說修憲很重要,要把投票年齡二十歲便十八歲,這麼重要事情,你為何告訴我,他要跟大選綁在一起?這個是我們無法理解的。 所以仔細討論回答這些問題,我們發現一件事,剛提出種種的理由,其實跟公投綁大選本身無關,有關的只有兩點,要不要聚焦,以及對選務人員對選務負擔,如果我們能解決聚焦,能解釋清楚聚焦問題,如果能解釋清楚因為負擔問題,是不是要把所有選舉分開來辦,才能回到問題本身,公投要不要綁大選。 就我剛說明雃言,所謂公投聚焦是假議題,你不會因為有公投就不關心總統候選人是誰、政見,你不會,同時,選務工作繁忙繁重,會不會發生?會,今天在這裡,不可以亂說話,選務會不會,多一件事情選務就會增加負擔,但所增加的負擔,跟我們節省的時間跟精力,這負擔能不能透過制度,透過增加人力方式,透過增設投開票所進而減輕,如果可以,我還是不懂,為什麼你要多花四億? 如果今天所有問題都能解決,公投為何不能綁大選?修憲公投卻要綁大選,我非常期待,對這些問題,最後一輪的說明當中,讓我們更清楚了解,公投到底綁不綁大選,就這件事情本身,我認為公投綁大選,唯一理由,跟各位分享,希望省錢省時省力,至於反方代表,剛提到,所有有關公投歷史,我必須跟反方致敬,這一切的確都是過去參與民主改革的先進們,所共同努力結果,這都是對的,所以我們有了公投,更寬鬆的公投,但這跟公投綁大選無關,公投綁大選純粹就是技術性問題,就是經濟問題,他沒有任何政治目的,謝謝大家。 ### 反方洪偉勝第二輪論述 首先,先跟正方代表說,我們現在民法規定已經,成年修到十八歲,這不用待你們國民黨努力。 剛才第一段最後對提案方代表提出問題,他努力回答,遺憾沒有得到正面完全回答,我理解,因為這一題一題都想想打臉這個提案。 **不如說這個案子,想的是赤裸裸的政治鬥爭,爭權奪利,假借民住反民主,用公投破壞公投,以阻礙台灣進步為目的,根本不是還權於民,支持公投,支持直接民主。** 首先我剛提出的問題,正方有回答,依照提案半年內沒有全國性大選,難道就不辦公投不能公投嗎?這問題我要請那些以為同意這個案子可以比較省錢省事,聽信這個多花四億跟多花八億多差別,誤導訊息的朋友,需要好好想想。 #### '公投綁大選更省錢?付出更多社會成本' 或許有人直覺認為,公投跟大選一起辦,可以省下經費,但是各位要記得,就算不去想政治人物為了借公投拚大選,拼命提案的結果,可能付出的社會成本更高,也不去想手上這麼重要公投權,到底是不是只要圖方便省錢,兒戲兒戲就好,更重要這提案叫做公投綁大選,剛才正方承認,不知道各位從這螢幕下方提案文字讀出來了嗎?這題根本不是公投綁大選,按這提案,如果公投成立,半年內沒大選,剛才正方代表也說,我們不是不辦公投,我們要另外再辦公投,簡單講,按照現行公投法,我們是每兩年辦一次公投,但如果第十九案因為投票同意通過,結果變成,剛正方也說,有大選時後辦一次公投,沒大選至少再辦一次公投,你跟著對方喊公投綁大選,以為可以省一次,結果才發現這案子,根本沒有更省,因為這提案,根本不是公投綁大選,你說他是做半套半吊子烏龍公投綁大選也不為過,我們好不容易走出鳥籠公投,當然也不該去同意烏龍公投。 因此,即使你從節省辦理經費角度,也千萬不要被這根本不是公投綁大選,或者是半吊子烏龍綁大選給誤導了,提案方口口聲聲說,他們要讓大家公投綁大選,結果提出這麼不嚴謹,最後變成做半套吳龍公投綁大選,顯示出提案方在意的只是,可不可以干擾2024的總統立委全國性選舉而已,他們關心的從來不是台灣民主公投發展,如果不是這樣,我們很難想像,提案的中國國民黨,在這會期立法院提出公投法修正案,維持23條,公投綁大選規定,然後右手在這邊勞師動眾,用這文字這麼不嚴謹,不專業公投提案,烏龍號稱說這提案叫做公投綁大選,就要大家跟著不假思索地跟著蓋同意,這簡直錯亂荒謬。 這題是多花錢多花四億,不是少四億的問題,是需要多幾次投票的問題,不是省錢省事問題,是立法位元錯亂不盡責,勞師動眾的問題。做半套多賠錢,又多做工,這我們不同意。 其次,如果各位自細閱讀內容,這提案讓公投綁大選惡夢一再重現,按照這提案,他說只要公投成案後,半年內有大選,公投就要跟大選一起舉辦,即使大選是半個月後下週後舉行,都有可能因爲這樣要公投綁大選,如果我們同意這題,不只因為另外要編譯公投名冊,增加選務人員投票廠商急就章,難避免導致選務混亂,**2018在離選舉剩下一個多月時間,陸續增加十個公投案,所造成的慘況,更重要的是,這做法根本沒機會讓大家好了解討論公投議題,讓大家囫圇吞棗,拿小抄公投,這絕不是台灣正常民主現象,是在把公投當遊戲在玩,屆公投手段,破壞大家對公投正確認識,破壞公投制度。** 台灣不管哪個政黨執政,都承擔不起選舉結果因此被挑戰,社會大戰,社會大亂,動不動就開凱道夜市結果。 如果各位回顧台灣民住發展史,正方也說,那個一一路阻礙台灣人民行使直接權力的政黨,現在也跟著他們諸多曾迫害過的民主前輩腳步,大聲疾呼直接民主公投,不知道是虛情假意,還是幡然醒悟,時猶未晚,但大家仔細想,公投法2003年底公佈施行後,我們每次公投都是綁大選,沒有一次例外,結果將近二十年時間內,才許了公投綁大選,卻只有三次投票機會,在這次修法通過後,好不容易第一次讓公投歸公投,大選歸大選,法律也規定每兩年辦一次公投,2019年修法短短時間,很快就要繼續公投,這是大家討論參與沒減少,公投權利沒有因為修法而被剝奪,結果提案方明明按照這次修法成果成功提了幾個公投案,現在也要讓大家就這些案子投票,台灣以後一定還有一直會有數量更多討論品質更理想的公投,他們卻說現在立法通過,每兩年辦一次公投,是在剝奪閹割台灣人民的公投權利,說得我們好像沒公投一樣。 一邊公投,一邊哭天喊地說沒公投,鼓吹大家走回頭路,堅持公投綁大選才是還權於民,這不僅不是事實,在邏輯道理也說不通,我剛才第三個疑問,跟這提案有關,也是為了看這場說明會可愛學生請命,我還記得2018 ,我那些18歲大二學生,因為不到二十歲,只能投公投,沒有選舉權,那時候就算大選鈔得沸沸揚揚,對候選人不是沒意見,對大選關心高過很多人,但因為憲法關係,選舉還是跟他們無關,他們好不容易趕回家,興沖沖想要行使公民權,投下自己手上神聖一票,結果卻因為你們鼓吹回頭公投綁大選,讓自己明明只要行使公投權,卻非得要跟選舉綁一起,最後敗興而歸。 如果你們真的認為公投跟大選一起來最好,如果真的在乎投票權跟選舉權一起行使,那就如同你剛承諾,請立法委員立刻啟動修憲,把選舉年齡降到跟投票年齡一樣十八歲,而且不要再預設任何條件,不要又想把這議題跟其他根本無關修憲議題硬綁在一起,讓他們可馬上公投馬上選舉好不好。還是這時候對你們而言,公投跟選舉,又可以變成兩件事情。 講到修憲,我要接著說,如國提案方像提案所說,這麼在乎還權於民,這麼支持公投,這麼支持直接民主,說要實現國民主權,堅持走公投綁大選回頭路,我不僅想問,我們現在好不容易可以公投,但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剛正方說不知為何需要公投綁大選理由,按這那規定,全台只有立法委員絕對多數,沒有國民黨同意,是不可能提出這個修憲案的,台灣人民直接修憲提案的權利,直接被沒收,而且就算這案子能夠順利地被提出立法院,以今年的數據來看,還要有1000萬人的台灣選民,通通出來投票,而且要通通投下同意票,才能夠改正憲法。 這個超級高的門檻,根本是鐵板一塊,過去的公投法,門板也沒有這麼高,也因為這個樣子,也因此台灣已經有長達十六年的時間,明明有修憲需要卻無從修憲,也因為這樣,才有為了要設法跨過這個像門檻一樣的超高投票率,而不得不再度考慮再次地把這裡的複決公投,綁大選的呼聲。 請問口口聲聲說支持公投、支持直接民主,而提案這個案子的中國國民黨,你們願不願意真心誠意地如你們所聲稱,把台灣這麼重要的民主權利解封,還權於民還給台灣人民。 又如果說你們的立法委員,沒有辦法把這個案子提出立法院的話,你們可不可以承諾,可以讓台灣人民不用透過立法委員,就有機會主動提出改正憲法的提案,而不是被動的複決而已,這才是你們所稱的直接民主、還權於民啊,這才是你們所說的補救代議制度的圈和。 如果你們對上面這些都不夠承諾,甚至說,降低這些修憲障礙的議題,通通免談,那麼提出這第19案的案子,要求台灣去走回頭路、公投綁大選,再利用台灣人民的善良或是健忘,自顧自的就反串起公投急先鋒。假情假意的口口聲聲支持公投、支持直接民主,要大家跟著你們的呼籲,就不多想、甚至不去想題目,不看題目,就去投下這個根本是半吊子的烏龍公投綁大選的同意票。 一邊扛出反對核四的林義雄,一邊喊著重啟核四,一邊抬出畢生堅持台灣獨立的蔡同榮,一邊高喊著反對台獨,說誰喊抗中保台,就要罷免誰。這不是季風、荒謬、諷刺甚至很令人作嘔嗎 ? 各位朋友,我剛剛已經說過。民主絕對不是動動手指,玩完圈圈叉叉的遊戲而已。玩完魷魚遊戲會死人,跟著心裡想著選舉、政治鬥爭、爭權投利的人,把公投當作遊戲在玩,也差不多。 台灣人民是會思考、,會進步的,我不同意走回頭路,我們要繼續往前行。在邁向成為完整而正常的民主國家的這條路上,我們在公投議題、民主發展上面,我們已經受夠了用大家的納稅錢,在辦的公投說明會,被拿來當作反串、歪哥(台語uai-ko,指貪汙或以不正當的手法取得利益或財物)、卡拉ok大會,放狠話的嗆聲恐嚇大會,我們不同意公投綁大選的回頭路。在台灣的能源議題、??議題上,我們努力尋找能夠兼顧能源與環境的折衷永續方案。 我們不同意走污染、遺害子孫的回頭路。在促進國際貿易交流,同時能夠兼顧食品安全議題上,台灣的萊豬跟萊牛走就已經開放了一段時間,我們也已經吃了不少萊牛,我們在確保國人健康、安全的同時,同時掃除了台灣對外貿易跟國際交流的障礙,我們不同意走經貿封閉、所在對岸中國的回頭路。 投下不同意,不是在反公投。相反的,投下不同意票是在支持公投、支持民主,支持台灣繼續往前走,投下不同意,台灣更有利。 台灣要進步,不走回頭路。希望大家能夠踴躍出來公投,跟我一起投下這個不同意票。謝謝大家,也敬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平安、??、多謝。 ## 你覺得呢 來透過 polis 意見調查一下![直接前往該調查頁面](https://pol.is/6mmb4dajf4) <iframe src="https://pol.is/6mmb4dajf4" width=100% height=800px></iframe> ## 理由書 {%hackmd @billy3321/ryiIwJtwF %} ## 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之意見書 ### 行政院意見書 {%hackmd @billy3321/Sk6LP1Kv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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