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是猿猴變的嗎? #### 作者:陳瑪玲 臺大人類學系系主任、考古學者、在台大教授史前史課程20多年(1998年至今) 我並不是一個研究生物、化石、或演化論的學者,但是因為教學的關係,必須涉及人類演化的學術領域。而且因為職責攸關,我必須掌握與講授,這個領域最新的發展。 目前學術界描繪的人類演化的圖像,和一般人所見到的,是這個已被繪製出的圖像(見下圖)。但是在專業領域的教學中,卻必須要呈現這個圖像,是如何被描繪出來的方法與過程。由於這個圖像到處可見,因此,在此我也就依循這個已熟識的方式,提供大家一個對人類的起源與演化這個議題,在專領域中是如何被認識與思考的底圖。 ![](https://i.imgur.com/pjCubdB.jpg) 以下是去除了專業的艱澀,針對這個人類演化圖像,簡化而成的一些構圖的基礎資訊: ##### 一、名稱:Ardipithecus kadabba 資料:幾顆牙齒 年代:5.6~5.8百萬年 發現地:衣索匹亞 因牙齒的型態與咀嚼的損耗情形不像目前所知的化石或 現生的猿類,是介於猿與人科之間,因此學者假設是已往人 科演化的早期人科的牙齒。 ##### 二、名稱:Ardipithecus ramidus 資料:分屬至少五個個體的零碎骨頭 年代:5.2~5.8百萬至4.4百萬年 發現地:衣索匹亞 因其牙齒、腿骨、上肢的型態近似人類而被歸為人科,更重要的是其中一個個體的腿(腳趾骨)非常不像的更近似現代人,而另一個體的枕骨大孔(頭骨與脊椎連接處)位置已相當接近頭骨正下方,暗示其有與人類相似的腿與直立的姿勢,是二足行走的形態。 ##### 三、名稱:Orrorin tugenensis 資料:一些牙齒與三隻股骨碎片 年代:5.7百萬年(甚至可早到6.1百萬) 發現地:肯亞 牙齒型態以及股骨上半與骨盆連接處形態似人,顯示擁有直立行走的形態。 ##### 四、名稱:Sahelanthropus tchadensis 資料:一些牙齒、下顎骨與保存良好的頭骨 年代:6百萬年 發現地:衣索匹亞、肯亞 頭骨如黑猩猩大小,但臉骨不似猿,用現代科技技術測量與虛擬復原,所得數字與形態雖仍原始但與猿類比較還是與現代人較相似,枕骨大孔位置也顯示其是直立與二足行走的。 有學者認為以上四群人科化石,可能代表人科與猿類由共同的祖先分化出後出現的四個不同的種屬,但也可能是屬同一種屬。 ##### 五、名稱:Australopithecus anamenesis 資料:分別屬 21 個體的一些牙齒、零碎頭骨及其他部位骨頭 年代:4.14~4.07百萬年 發現地:肯亞 下顎與牙齒似猿類呈U字形,上肢與脛骨都較具人的特性、個體約47~55kg重。 ##### 六、名稱:Austropithecus afarensis 資料:骨頭化石分屬近三百多個個體 年代:3~4百萬年 發現地:衣索匹亞、坦桑尼亞 骨盆、脊椎、腿骨、趾骨、顎骨、頭骨等特徵部位,腳的拇趾已似人是貼近其他腳趾,但一般手趾骨仍長而彎曲(仍有攀爬作用),上下肢比例相較猿類更接近人,全然直立。頭骨相當似猿類、臉小下顎突出、腦容量400~500cc、個體身高1~1.5m、體重30~68kg、個體大小變異大。 ##### 七、名稱:Austropithecus afarensis 年代:3~2.2百萬年 發現地:非洲 頭骨雖仍與猿類較相似但較 afarensis 近似人,體型纖細,個體身長約107-127m、女性個體重約18-27kg、腦容量 約450cc。 ##### 八、名稱:Austropithecus robustus 資料:頭骨等 年代:3~1百萬年 發現地:非洲 腦容量比 africanus大很多,且頭頂有一矢狀脊利於厚實的咀嚼肌的附著,加上大與耗損很嚴重的臼齒,顯示了因多以較堅硬如子和果核等類食物的食用,牙齒咀嚼功能被強化。 ##### 九、名稱:Austropithecus boisei 年代: 2.2~1.4百萬年 發現地:坦桑尼亞 比 robustus 更加粗壯 ##### 十、名稱:Austropithecus aethiopicus 年代: 2.5百萬年 發現地:非洲 比 robustus與boisei更加粗壯,但腦量較afarensis更小,而年代卻較 robustus與boisei都早。 ##### 十一、名稱:Homo habilis 年代:2.4~1百萬年 發現地:非洲 頭與身體的比例變大、腦容量平均700cc、頭骨與臉都較接近人、上肢長也粗且略彎曲、下肢短且與上肢的比例仍較似猿類、個體身高約1.3m、重約40kg、上肢手趾相較其他化石要接近人一些,一般認為可握石製器物、晚期的個體腦顯示有左右分化現象。 ##### 十二、名稱:Homo erectus 年代:1.8~0.4百萬年 發現地:遍及舊大陸各地 腦容量平均960cc、頭骨更大更拱圓更接近人、腦已左右分化、身體與下肢全然直立、上下肢比例較接近人、各地出土的化石相當多雇有些學者認為這些化石當分類成幾個不同的人種,但有些學者認為化石雖多但其間的差異並不大於現代人,當只屬於一人種。 ##### 十三、名稱:Re-modern Human(包括尼安德塔人) 年代:60萬年~4萬年 發現地:遍及舊大陸各地 有些學者認為目前資料所顯示的由6百萬年到2.5百萬年間的化石種屬,並不足以說明,哪一種屬與現代人相關?哪一種屬滅絕了?而哪一種屬後來接著演化出現代人類?也許,尚有未被發現的種屬才是現代人更直接的始祖。也有一些學者認為,人的演化就由早期的人科的查德人猿(Sahel- anthropus tchadensis),演化到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 anamenesis),然後演化為阿法南方古猿(Austropithecus afarensis),然後是能人(Homo habilis),最後演化成為直立人(Homo erectus)。 如此一路演化下來,其中有些演化成為分支,最後絕滅而不見蹤跡。到目前為止,哪一化石群是絕滅?哪些化石群一路演化下來,最終演化成為現代人?不同學者描繪的圖樣並不相同。 由於這些是化石,因此,大都只能由外在形式作比較分析,少數比較近代,保存特別的,才能取得DNA分析。而在分類時,是以彼此之間的相似性,以及與猿類及現代人作比較進行的。猿類與人類在動物界分類中,是最接近,最相似的,但仍有相當差異的地方。例如猿類犬齒大,而留齒縫,因此牙齒排列形式呈U字而人是呈V形、猿類額頭短,臉長,下顎突出、上肢長,下肢短、上下趾長而彎曲、腳掌、手掌型態相似,不似人二者全然不同。 這些化石的存在與型式,是個「事實」,也可說是「現實」,但這些化石群到底是什麼?為何他們的樣子似猿,又似人?一些化石剛被發現時,人們大都無法理解與接受,這些化石所代表的可能生物是什麼。但達爾文提出的演化論,暗示了以演化的概念推論,人可能是從猿類演化而來的——稍後修正為是「與猿共祖」演化而來。這樣的學說,提供了學術界與大眾一個對這些化石群的解釋與理解的方式。這些化石群之間是相似?是差異?或是與猿類,或人是相似多?或差異多?都由演化論提供了一個解釋的藍圖——是演化論提供了我們對於這些化石與現象理解與解釋的機會,並形成了一個圖像:「人是由一個具有猿與人共同特質的共祖生物,慢慢演化而來的」。 ### 演化論提供的解釋 但是,演化論只是提供一個方式,去解釋這些化石之間的關係,卻並非證明了他們的關係。若沒有了演化論,這些化石與現象,就必須另尋其他方式來理解或解釋。若不用演化論去理解,那「他們可能就是沒有(親緣)關係,但卻有些相似,有些不同、各自生存於不同時間的生物。所有生物都有些相似之處、也有不同的地方,只是這些化石所代表的生物,就是與人比其他生物有更多相似之處」。這樣的思維與看法,卻大都不被接受,因為這樣的說法並沒有解釋生命的起源,與他們為何與人相似。但是演化論本身的論述原則,同樣並不能解釋生命最原始的起源與本質,不過卻「解釋」了他們為何相似與人。然而「二物相似」就必然一定是有相關性嗎?也可能真有相關係,所以才會相似;但也可能毫無關係。那麼,為何這樣的可能性比較難以被大家接受?我們也常看到非常相似的兩個人,他們就是來自不同的一個家族,或是有任何親戚關係。每一個學科都會將現象所有可能的解釋,放在同一平台上,去檢視他們的可能性,但是演化論在此獨占鰲頭,雖然,它確實解釋了一些現象,但人們再也無法想到其他的可能性——也無法接受其他可能。 ### 是否可以有其他解釋? 長久以來,我的信念、態度是認為:信仰與科學並不是衝突的,科學是神賜給人類理解、明白神的作為、神創造生命與自然的途徑與奧秘。神創造了宇宙、自然、生命,也賦予了自然律,讓生命生生不息;科學幫助我們理解這些。我也相信靈裡對於生命良善、聖潔的感動(有人稱為道德律)與嚮往,這是我肯定與感激造物主的存在的憑證。在屬靈的經歷與教導中,常要我們對現在無法知曉的事,要憑著信心,直到神的時間到來。同樣的,自然界的事與屬靈的事一樣,也有神願意人知曉與時機是否成熟、來到的區分,對此,人也須以信心接受、等待。神對於許多科學家給予感動與賦予任務,例如給予一些學者特別的恩賜,使他們發現基因、遺傳、疾病間的關係,因此帶來治療人類疾病的恩典。但是否因此就連帶啟示了創造的奧秘,我們就不得而知,而需要有所保留。對於事物貿然堅持任何一種立場,會限制了一個人接受其他可能性的能力,也可能容易以人類的限制,去思考神。對一般大眾而言「許多現象沒有演化論無法理解,演化機制可能為真,也必須為真。」這樣的思維,是否限制住了人的思維去思考、體會宇宙、生命更深的奧秘的機會? 同樣是刺魚,但是淡水與鹹水兩種刺魚,有著不同的外形,有人認為這說明了宏觀與微觀演化的沒有太大差異。而這個例子也說明了以外形分類、研究化石可能產生的錯誤:同種,但因生存環境不同,終造成外型的差異,單以外形去區分,可能就被分成二個不同的種屬生物了。近代遺傳學相當看重DNA的分析與結果,似乎也為演化論帶來有利的憑證。但兩個物種外形較其他相似,其DNA也較相似,這只說明了物種外形與其DNA 間的關係,是否可當作證據,證明演化的事實,尚待商榷。基因突變形成垃圾基因,因垃圾基因的存在與存留在預期的位子,這仍是現在物種上的現象,一個物種與另一物種體質特性的差異,垃圾基因存在於可呼應的位子上,只能說明基因與物種的種種特質(體質) 間的關係(基因控制物種何種特質),並不能自我說明物種之間的關係,演化論仍是對這關係為何如此的一種詮釋,卻不能說這些現象證明了演化論的真實性。看見化石的相似性,我們是以演化的論述詮釋了這相似性的所以發生,若又認為這些相似的化石,證明了化石間的演化關係、證明了演化的存在與真實性,這是種循環邏輯,有著邏輯思維的困境。遺傳學家討論族群歷史,是奠基於演化論為真的假設上,考古學家或其他學者討論化石間的關係,也是建基在演化論為真的假設上,對現象所提出的論述,都是基於演化論而來的詮釋,而非證明,因此,兩者又如何能拿來彼此證明演化論為真呢? 我個人並不排斥演化論為神所創造的可能性,「演化是神給於生物生生不息的原則」這樣的論述、主張,可調和信仰與科學間的鴻溝,也許會影響許多的科學家與大眾去思考神的真實性,對神的事工當是有極大的助益,也是相當令人感動的。但在上述所說的邏輯下,要接受演化論的真實,對我而言,其實與接受創造論一樣,都是須有著跳脫理性思維的「感動」。因演化論即使是正確的,只是說明了生命出現後的發展與運行軌跡,卻不能說明生命出現的本質——神存在的證明仍須靠其他的感動來加以達成。也因此,信奉演化論的真實性,並不必然影響我們思考創造主存在的真實性。 總結而言,我個人還身在一種「等待」的處境中,思索、尋 找著,有什麼樣的其他可能性,或者,它會以什麼樣的方式被揭曉,而人心裡的「感動」也被連接,而得著看見。 摘自《賽先生遇見上帝》〈人類是猿猴變的嗎?〉(頁152-163) (2010) ISBN: 978957727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