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中國珠三角地區工人法律維權之實證研究
论文
黃國昌 2008 學術論文
研究問題: 勞工在訴訟中所受之處遇為何?勞動訴訟與一般財產權訴訟,是否在主要觀察指標上有特殊差異?台灣目前所設之「勞工專庭」的具體成效如何?
研究發現: 勞工在訴訟中,訴訟時長、勝率都未與一般財產權訴訟有明顯差異。但勞工在一審敗訴後較資方高比例會提出上訴,並且較多被駁回。勞工專庭則未發揮實際效用,審理時間、上訴率等指標與沒有勞工專庭的法院類似。
關聯性: 台灣勞動訴訟的實證研究典範(幾乎唯一),作為論文前半部分討論判決相關量化統計的參考。從中抽出主要指標。方法論部分,「案件選擇理論」則需進一步研讀。
汪建華 2018 學術論文
研究問題: 2011年後,珠三角地區產業轉型升級背景下這些集體勞資糾紛是如何興起的?又如何趨於平靜?地方政府如何面對勞資糾紛?
研究發現:
關聯性: 這篇論文界定了2011年後珠三角集體勞資爭議的主要類型為「分手型」勞動爭議,並且區分為薪資和經濟利益補償兩類子項。在後續討論集體勞動爭議訴訟時可以應用這樣的概念進行驗證。
庄文嘉 2013 學術論文
研究問題: 1993-2011年間,集體性勞動爭議人數相對下降,相對於個體勞動爭議,其頻率也在下降。是什么因素降低了劳动仲裁救济渠道内集体性劳动争议的人数规模和发生频率?
研究發現: 調解機制是一種疏導性的壓制策略,從1987-2012分三階段發展。仲裁調解具有高度選擇性,抓大放小,忽略小規模集體性爭議和個體爭議,分化了工人團結,瓦解集體行動。這種行為耗費行政資源,長期來看還會弱化強制性的管制權力(司法、勞動監察等)。
關聯性: 這篇是對調解仲裁的量化分析。因為中國既有的勞動爭議解決管道是「三调一裁二审」,所以进入司法管道的是在调解和裁决过程中筛选下来的案件。本文有助于说明案件选择理论下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证明调解裁决程序对于小规模集体性劳动争议和个体性劳动争议的拦截作用不强。具体变量分析需要再看。
趙剛 1998 學術論文
研究問題: 勞工問題一定得陷在工具主義政治的條框中嗎?勞工如何能激進地成為改變這個世界的主角?出妒恨入培力是什麼意思?
研究發現:
關聯性: 這篇論文提出了培力/解放政治的新想像,比較適合用於工人媒體的討論。另一方面,看穿法律關係中工人的位置也應是培力政治的基礎工作之一,可以用來定位論文寫作意義。此外,趙剛只提出想像,但是未能給予具體的HOW過程,是缺憾。
黃國昌 2008 學術論文
研究問題:
研究發現:
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