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席捲美國 Z 世代的新社交應用 Poparazzi|App Store 的合法與合理 ###### tags: `manager_share` [【曼報】席捲美國 Z 世代的新社交應用 Poparazzi|App Store 的合法與合理](https://mailchi.mp/manny-li.com/063-10303820) ## Apple 建立的 App Store 商業模式可能是合法的,但合理嗎?([Stratechery](https://stratechery.com/2021/app-store-arguments/)) 2021 年 5 月,Apple 與 Epic Games 的官司正式開打,也是 App Store 問世 13 年以來遇受過最嚴峻的一次檢視。從官司過程中流出的各種文件中可以看到,*從 Steve Jobs 在世以來 Apple 的觀點並沒有太大的變化;有巨大變化的是 iPhone 從每年銷售量僅 1,100 萬台成長至每年超過 2 億台*,而 App Store 在全球主要市場的佔有率也到了不容忽視的地步。 距離最終判決出爐預計還要幾個月,除了上網搜尋然後被大量官司期間流出的信件對話與企業經營數據給沖昏頭以外,我也推薦透過 Ben Thompson 前陣子發表的一篇長文來理解本場官司中的幾個關鍵論點。由於文章很長,以下只整理當中我感興趣的段落。 最多人關心的應該是「是 Apple 還是 Epic Games 會贏?」Ben Thompson 的觀點與絕大多數的科技評論家一致:Apple 贏面較大,理由有三。 第一,App Store 是獨立於 iPhone(或其他 Apple 裝置)以外的另一個售後市場(aftermarket)嗎?若是,則 Apple 對 App Store 設下的各種限制則較有可能被視為違法。 然而,Apple 在官司中不斷強調 *App Store 不是另一個市場,而是由 Apple 完全掌控、用來提升 iPhone 銷量的賣點,且消費者在購買以前就已經知道並同意這件事,因為若不同意的話可以去買別家手機*。 第二,是否壟斷牽涉到市場定義。Apple 認為以 Epic Games 的產品《Fortnite》為例,App Store 不僅也與 Google Play、PlayStation、Xbox 等平台競爭,事實上《Fortnite》大部分的利潤都並非來自 App Store、而是其他平台。 更重要的是其他*這些平台對發行商的規範並沒有與 App Store 相差太遠,包括 30% 分潤比例、規定使用平台的付款方式,以及不得引導消費者跳轉其他平台進行消費等*。 第三,*就算 App Store 在市場上有壟斷地位,它也不一定違法,因為它沒有做出反競爭的行為*。(至少在美國)壟斷不是壞事,反而是自由市場持續吸引企業投入創新的重要元素 — 只要壟斷者不妨礙市場競爭,也就是不當阻止下一個挑戰者的出現。 然而,合法不一定代表合理。上述的「理」因人而異,沒有一定的標準。我認同 Ben Thompon 的提出「理」,也就是 Apple 應該從這場官司、以及引發的社會討論當中醒悟到他們應該放棄「吃乾抹淨」、「死抓不放」的 App Store 經營理念,轉而打造一個更開放的生態系。 開發者們經常表示「Apple 什麼都不用做就從我們身上抽取 30% 分潤」,而 Apple 則常以「我們其實做了很多事、投資很多研發,才能提供消費者一個方便且安全的 App 消費環境」的論述來合理化其分潤。 Ben Thompson 指出,照 Apple 的邏輯,提供方便且安全的通訊環境的電信業者是不是也能來分一杯羹?甚至扯遠一點,台積電可不可以? 事實上,在 iPhone 以前,電信業者確實也都經營自己的加值應用生態,並從中獲取分潤。*今天的電信業者之所以沒這麼做、只當條笨水管,是因為 Apple、以及後續效法 Apple 的 Google 聯手掌控了***行動應用分發通路**。 為什麼電信業者會拱手讓出這樣大的加值應用市場?這裡 Ben Thompson 給出了本篇我認為最有意思的分析,根據他的說法,**Apple 當年善用了電信業內高度競爭的態勢,找上飽受競爭之苦而願意讓渡大量權利的業者(例如美國的 AT&T 及日本的 Softbank),一點一滴將生態系的主導權從電信業者手上轉移到自己手上。** Apple 的策略最可怕之處是 Google 也一同效法,透過複製一樣的策略、創造市場上的雙頭壟斷(duopoly)態勢,而可以與競爭對手一起阻止新挑戰者出現。 因此,可以發現一個驚悚的事實:全球多數產業的競爭狀態都有地域性,然而以行動裝置作業系統及附帶的應用市場為例,其雙頭壟斷現象幾乎是全球性的──除了中國(這也是很有趣、值得探討的課題),而這也是近代科技產業的規模經濟與網路效應對市場監理所帶來的全新挑戰。 Apple 很有可能贏得這場官司,以至於許多人開始將希望放在歐盟的反壟斷調查上,認為就算歐盟的調查結果不會「顛覆」Apple 的商業模式,也有機會打開一些破口,例如允許 App 引導用戶使用別的付款方式、或是到別的管道進行消費(以擺脫 30% 商店稅)。 回到 Ben Thompson 希望 Apple 基於「理」而大步向前、放寬限制、打造更開放的生態系這點上,觀察 Apple 持續擴張 iOS 訂閱經濟生態系的策略方向以及執行細節,我認為可能性很低。 露骨點說,如果這樣的「理」在當今局勢下有可預期的商業回報、或是策略上有提前部屬的價值,我們應該可以從 Google 身上看到蛛絲馬跡。歐盟的反壟斷調查是否會推動「理」的巨輪開始轉動,將是未來的全球焦點。 ## Poparazzi 是什麼來歷,竟可剛推出就已估值 1 億美元 ([Forbes](https://www.forbes.com/sites/alexkonrad/2021/05/27/photo-app-poparazzi-set-to-reach-135-million-valuation-in-benchmark-led-round-days-after-launch/)) 近幾年「社交」這個題目又開始蠢蠢欲動,並且陸續發生幾個產品剛問世、甚至還未上市就創下高估值的案例。繼 Clubhouse、Dispo 之後,Poparazzi 成為新一個剛在 App Store 上推出就獲得創投以估值超過 1 億美元投資的照片社交應用。 Poparazzi 到底是什麼?簡單來說,*它是個把「在照片上標註(tag)你的好友」這個功能做成一支完整產品的應用*。 **一反當前主流社交應用的常規,在 Poparazzi 中,你的個人主頁只會顯示「別人」拍攝並且標註你的照片,而非自己上傳的照片。換句話說,如果沒朋友,那個人主頁很高機率是空的。** 進一步分析 Poparazzi,我認為有三大特色。 第一,如同年初推出的復古照相應用 Dispo,Poparazzi 的拍照功能比手機內建的還要陽春,*只有「拍照」、「開關閃光」以及「連拍以製作成 GIF 動圖」三種,沒有濾鏡、不能加特效、也不能事後編輯*。 **根據官方部落格的說法,之所以如此設計,是因為時下年輕人受夠了 IG 等社交平台上那些精心打扮與製作的內容。** 第二,Poparazzi 是個更強調「多人模式」的社交應用。在 Poparazzi 中,每位用戶的主要活動就兩個:拍別人然後 tag 對方,以及叫朋友上傳照片並 tag 自己,因為唯有如此雙方的個人主頁才會有內容。 *這點與 Facebook、IG 等以「呈現最好的自己」為出發點、強調「單人模式」、之後才透過演算法將多人鏈結起來的路線大不相同。* 第三,與 Clubhouse 一樣,Poparazzi 建立社交圖譜的方式很暴力:直接存取手機聯絡人。同時,擴散手法之一也是利用邀請碼。 **使用手機聯絡人的原因應該是假設有存電話的對象相較之下是「強連結」的**。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手機聯絡人,Poparazzi 也可以串 Snapchat 好友,但*沒有串 Facebook、Twitter 及 IG 的選項,可見這個產品的目標是 Z 世代年輕人*。 為什麼近期社交這個題目又開始重獲關注呢?我認為是因為「時代巨輪」開始滾動,而這個巨輪叫做「Z 世代」。「Z 世代要什麼?」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因為年輕沒有、也不需要答案。 但,從我曾經介紹過的 Honk、Dispo,或是尚未介紹的 Minutiae、Herd,**有一種慾望似乎是貫穿的:那就是對「真實」(authentic)的追求**。 *真實的演出(即時書寫)、真實的畫面(沒有濾鏡)、真實的連結(來自真人朋友),當社交平台變成假資訊平台、當照片平台變成網美布告欄、當 po 一篇文章與分享一張照片從 30 秒變成 30 分鐘、當這世界精緻複雜到讓人喘不過氣且無趣...* 天啊,雖然我是千禧世代(Y 世代)的中年人,但打完上述一串後,也只能說追求真實的慾望不只貫穿了面向 Z 世代的新興應用,應該也貫穿了不同世代。 最後,我對 Poparazzi 的感想?除了看到 IG 被開發團隊歸類在「老服務」當中而有了鬆一口氣的的感覺(始終與 IG 不熟的我看來可以「蛙跳」過這個應用了),我好奇的是「真實」的商業價值有多深,以及有多耐久。 但或許也不用在意這麼虛無的提問,只要有數據證明能在 Z 世代當中造成旋風,哪怕只是一時現象都值得參與。因為數據證明了團隊掌握了與 Z 世代用戶對話的能力,而至於 Z 世代用戶要什麼,就交給時間來沉澱、來讓慾望找到確切的附著點。 失敗不是早期投資最應該害怕的事,錯過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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