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籃(第六輯) ## 第一篇、神的見證 **讀經: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二十五節。** **神的見證就是表明神的自己** 我們常常說到神的見證,究竟什麼叫作神的見證呢?這一個見證究竟是指什麼說的呢? 「見證」這一個辭,在舊約裡用得比新約裡更多。在舊約裡有兩處是我們特別要注意的。一處就是摩西五經,特別是在出埃及記裡,「見證」這個辭用得相當多。(“法櫃”和“法版”的“法”,在原文都是“見證”。)另一處就是詩篇一百一十九篇,這一篇裡的“法度”,在原文都是“見證」。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和摩西五經裡所說的見證,能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知道到底什麼叫作見證。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裡多次說到神的話、神的律例、神的律法、神的典章、神的命令,同時,也多次說到神的見證(法度)。見證和神的話、神的律例、典章、命令等列在一起。我們要遵守神的話,我們要遵守神的律例,我們要遵守神的律法,我們要遵守神的典章,我們要遵守神的命令;同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給我們看見,我們也要遵守神的見證。遵守神的見證,這句話好像很生疏,好像不大能領會;但是,在神的話語中,在神的心目中,神的見證是和神的話語一樣的,是和神的律例一樣的,是和神的律法一樣的,是和神的典章一樣的,是和神的命令一樣的,見證是和律例等等同樣性質的東西。 在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裡,更給我們看見,見證不只是和神的話、神的律例同等的,並且那兩塊刻著律法的石版就叫作見證版,藏這兩塊石版的櫃就叫作見證櫃。神把律法寫在兩塊石版上,同時神稱它們作見證的版,也把那個櫃稱作見證的櫃。這是神自己作的。 這就給我們看見什麼叫作見證。見證,就是律法,換句話說,就是神的心意,就是神的要求,也可以說就是神的標準。出埃及記裡的那兩塊見證版,給我們一幅很好的圖畫,它擺在我們面前說,這是神的標準。什麼叫作神的標準呢?神的標準就是顯示神的自己,表明神是怎樣的一位神。見證是神為著祂自己作的,見證就是表明神的那一個絕對的標準到底是如何。 這一個見證到人中間來,就成為律法。在神那邊是見證,在人這邊就是律法。律法和見證是同樣的東西,在神那邊就是見證,從神那裡來到人這裡就是律法。在神那邊是見證神所要求的是什麼,在人這一邊是定規人所應遵守的是什麼。在神手裡是見證,在人手中是律法;在神手裡是神的要求,在人手中是人的本分。它擺在我們人這裡的時候,一面是給我們去作,一面是見證我們的不對,見證神是怎樣的神。這一個見證擺在我們人手中的時候,就見證說,我們是如何不對,我們是如何構不上神的標準。神的見證擺在神手裡的時候,見證神自己是怎樣的一位神;擺在我們人手裡的時候,這一個見證就見證說,我們是多麼不好,我們也就看見自己有罪。所以見證乃是神開口說祂自己是怎麼樣的一位神。 到了新約,就更明顯了。主耶穌來是為父的見證;聖靈來是為著基督的見證;教會藉著聖靈的能力,是為著持守基督耶穌的那見證。見證基督沒有別的,就是告訴人說,祂是誰,祂是什麼。這個叫作見證。在神那一邊,這一個見證就是祂;在我們這一邊,這一個見證是很厲害的東西,它就是在我們身上的律法。這一個見證,我們得罪不得。什麼時候人得罪見證,神就不讓他過去。 **認識神的自己才能為神作見證** 我們承認見證是頂大的事。我們要記得,這一個見證的中心意義,是神說到祂自己,是神說到祂是怎樣一位生命的神;祂為著見證祂的自己,來到我們人中間,告訴人說,祂是怎麼樣的。我們承認,這一個見證是一個屬靈的事實,就是那一個最終的實際。沒有摸著那一個最終的實際,也就沒有摸著見證。嚴格說來,沒有人能替神作見證,因為從永世到永世,神的見證是神自己作的,是神自己說到祂是如何。(這裡所說的作“見證”,和一般所說的“作見證”是不同的。) 我們有許多話說到神,我們說我們能替神作見證,我們能說神是怎樣的神,但是我們的話並沒有用處。我們能夠背一套的話,背十套的話,背一百套的話為著神,但是,見證不是人作的,見證是神說到祂自己是如何。所以神不說話,就沒有見證。你看見這裡面厲害的地方麼?神若不說話,就沒有見證。神若不說祂自己是如何的,就沒有人能替祂作見證。我們能夠在這裡一直說,一直說,但沒有用處,因為是我們說的。神若沒有說話,就什麼都是空的。比方說,我們替某人到法庭上去作證人,去替他辯護,儘管我們雄辯滔滔,可是那個當事人卻一言不發,毫無表示,那我們的話有什麼價值呢?神的見證乃是神說到祂自己,神自己若不說話,就沒有見證。 所以,為神作見證,乃是有人摸著神的自己,能夠說出神所要說的話。神的自己被認識,神的自己被看見,神的自己已經有了啟示在人身上,人才能夠說話。人摸著那個最終的實際,才能夠開口,才能夠為神作見證。我們如果沒有摸著這一個,我們就沒有話說,我們就沒有見證。你可以傳神的命令,你可以傳神的典章,你也可以傳神的律例,你也可以把聖經的話傳出去,但是,見證,哦,不是這些,見證是另外一個東西。到人中間來的是律例,到人中間來的是典章,到人中間來的是命令,這一切都是到人中間來的,見證還是在神那裡。那些都是外面的,見證卻是那一個最終的實際,那一個實際上還是在神那裡。所以需要一個從神出來的基督,才能夠為著神作見證;也照樣,從基督出來的聖靈,才能夠為著基督作見證;也照樣,認識這一位基督的人,認識聖靈的人,才能夠為著基督,為著神作見證。不是這個人的話語,不是這個人的道理,不是這個人的教訓,乃是基督自己出來。 見證可以變成道理,但是道理永遠不能變成見證。見證可以有命令在人身上,叫人遵行,叫人順從,但是命令不就是見證。見證完全是另一個問題,和我們平常所想的見證是兩件事。許多時候,我們說我們沒有經歷,我們就不能作見證;但是,請你記得,經歷也好,經驗也好,這樣的話擺在見證裡都太小,擺在見證裡都不合式。見證不是經歷、經驗的問題,見證是摸著主。不錯,按著人說是經歷,但是經歷或經驗這些名詞太小,不夠大,和見證連在一起不合式。見證乃是人摸著主。只有神才能夠為自己作見證,因為沒有比神更大的,只有祂自己能為祂自己作見證。 教會最大的難處,就是有太多的道理都是從人出來的。人說出許多道理來,人說出許多聖經的教訓來,人告訴人必須怎麼作,什麼是合乎聖經的,什麼是不合乎聖經的,人在那裡註意這些問題;但是,真實的見證是摸著那一個最終的實際,摸著神的自己才是見證。我們不願意說太多,盼望大家把這個問題擺在神的面前好好去看。弟兄姊妹,你再去讀摩西五經,你再去讀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你看見神用見證這個辭和你用見證這個辭完全兩樣。見證實在是太大的東西,是我們頭腦所不容易領會的。見證,乃是神在那裡說話,說到祂的自己,說到祂的要求。摸著神的見證的人,必定摸著神的自己。 **得罪神的自己就是得罪見證** 什麼叫作得罪見證?得罪神的自己就是得罪見證。凡一切摸著神的品格的,凡一切摸著神的道路的,就是摸著神的見證。神有祂絕對的品格要顯出來,凡把那一個品格顯得不對的,把神的品格顯錯了的,那就是得罪神的見證。有的事情,神一點都不讓它過去,因為那是摸著神的見證的。什麼時候摸著神的見證,神就不讓它過去。什麼事情,把神顯錯了,影響到神的品格,影響到神的地位,影響到神的自己,神就立刻不讓它過去。 **以色列人的不能進入迦南** 舊約裡有幾件事是很厲害的。在民數記十三至十四章,我們看見神不讓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在加低斯巴尼亞之前,以色列人犯許多的罪,他們多少次試探神,多少次得罪神,神都赦免他們。但是,到了加低斯巴尼亞的事情一發生,神不讓他們進去,就是不能進去,完了。為什麼?到了加低斯巴尼亞,已經有了過去那麼多的神蹟在他們面前,並且已經證明迦南地果然是流奶與蜜之地,然而他們認為那地的民強壯,城邑也堅固寬大,他們看亞衲族人是偉人,看自己像蚱蜢一樣;他們懼怕,不肯進去,他們哭號,不肯進去。他們那樣的怕,那樣的哭,是羞辱了神,是影響到神的自己。 已往的時候,以色列人要吃要喝,多吵兩次好像都不太嚴重。有一些的罪,是人的軟弱,神可以寬大對待。以色列人曾隨自己所欲的求食物,並且妄論神說,神在曠野豈能擺設筵席麼?(詩七八19。)他們這樣是不是影響神的品格?不,神知道他們是動起情慾,所以神刑罰了一下,還讓他們過去。但是,到了加低斯巴尼亞,就不是人的軟弱的問題,而是對於神的能力出問題。今天的這一個怕,這一個哭,這一個不肯進去,是以為神把他們帶到死地,是對於神自己出了問題。到了這一個地步,你看見神不能饒恕。以神的政治來說,神不能寬恕。所有到了加低斯巴尼亞不進去的人就是不能進去,完了。頂希奇,沒有後悔的可能。他們第二次說情願上去,但是,神不懊悔,在神的政治方面神不懊悔,定規這樣就是這樣,不能進去就是不能進去,因為他們得罪了神的自己。這叫作得罪神的見證。 **可拉黨的滅亡** 在民數記十六至十七章,我們也看見可拉一黨的人受刑。他們攻擊摩西和亞倫,說他們擅自專權,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於是神審判了可拉一黨的人,地開了口把他們都吞下去。第二天,以色列全會眾向摩西、亞倫發怨言,說他們殺了耶和華的百姓,神的忿怒又臨到他們。後來神對摩西說,叫十二支派的首領,把十二根杖存在會幕內見證前,(民十七4,“法櫃”在原文是“見證”,)那一個人的杖發芽,他就是神所揀選的。 在那一次很厲害的審判裡面,也給我們看見一個大的原則。人如果只是爭大爭小,神還讓他過去。像約翰、雅各兄弟兩個,他們也想做大的,但是地並沒有開口吞滅他們。等到主末了一次吃晚餐的時候,門徒還在那裡爭論誰為大,地也沒有吞滅他們。為什麼緣故民數記裡有那麼厲害的結果?只有一個緣故,因為他們得罪了神的見證。那一個見證就是說,只有復活的人才能事奉神,死的人不能。人只能藉著復活來事奉神。 今天在復活之外,就沒有生命。在伊甸園裡的時候,我們看見有生命樹;但是今天的生命在復活裡,因為已經有死進來。今天的生命是復活所代表的。所以今天人若沒有得著復活,就不能到神面前來。今天的這一個生命是經過死的,這一個叫作復活。啟示錄一章十八節實在太好了「…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今天不只是活著的問題,乃是死過又活了。今天我們的主站在復活的地位上,照樣,我們也要站在復活的地位上。今天沒有一樣東西不站在復活的地位而能到神面前去。必須死過又活的才能到神面前去。許多人的口才、思想、才幹、能力、聰明,都是沒有經過死的,沒有站在復活的地位上,所以不能到神面前去。 亞倫這一件事是一個最大的見證,就是只有復活的才能事奉神。那一根發芽的杖就是說,只有復活的才有職事,沒有復活就不能事奉神。這是見證!那一次的事乃是表明一個原則,就是今天人到神面前來,只有藉著復活。起初人被造的時候,人都能來到神面前;在人墮落之後,人就必須藉著復活來到神面前,因為有罪的人在神面前都是死的,沒有一個能不藉著復活而來到神面前。復活乃是今天事奉神惟一的條件。 當然,這一個復活不是指著接受復活的生命說的,乃是指著十字架在我們身上的工作說的。十字架在主耶穌身上是一個除去,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也是一個除去。人要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是說,「除掉祂!除掉祂!」(約十九15。)人都說除掉祂。十字架是一個最大的除掉,舊造都得出去。如果舊造沒有出去,同時沒有發芽的杖,就不能在神面前維持神的見證。換句話說,神只開一個門說,這是惟一的門,凡不是從這裡進來的,都是死。 可拉一黨的人所以受極重的刑罰,乃是因為他們得罪了神的見證。有些事,神可以讓你過去,但是得罪神的見證的事,神不讓你過去。我們要知道,神在我們身上的管教,那一個基本的目的,就是要保守祂自己的見證。換句話說,神不願意祂自己被誤會。有許多人犯了罪,別人只能說他這個人不好,不會說到神不好。可是有的事情,你一作,別人就要說神不好,影響到神身上來了。影響到神身上來的那一件事,神不能讓你過去,因為那一件事得罪見證,那一件事得罪神的自己。 **摩西的不能進入迦南** 在民數記二十章,我們看見摩西在米利巴用杖擊打磐石,結果神不准摩西進入迦南。後來摩西雖然懇求神說,「求你容我過去,」神還是沒有應允,(申三23~27,)不能就是不能了。當然,我們知道摩西發脾氣用杖擊打磐石是不該有的,但是我們還不知道摩西有什麼大錯。我們不過以為摩西這個人本來很溫柔,這次卻發了一次脾氣而已。我們也看見有許多溫柔的人發過脾氣,好像神沒有這樣重視,為什麼在這裡有一個人發了一次脾氣,神就看得這麼重?我們看神怎麼說。 神對摩西、亞倫說,「你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民二十12。)什麼叫作□「不…尊我為聖」?這句話譯得更準一點,就是“沒有把我分別為聖”,意思就是你連累了我。把神“分別為聖”,意思就是把神分別出來,顯出神的特有的性格,這就叫作把神分別為聖。如果摩西發十次脾氣,人只是說摩西脾氣急,那個關係還小,但是摩西這次發脾氣卻影響到神的自己。神的意思是說:你這樣作,把我也拖在裡面;你沒有把我分別為聖,你沒有把我擺在應有的地位上。摩西那次發脾氣的壞處是在這裡:一方面他在那裡發脾氣,一方麵杖打下去又有水流出來,看見有神的工作在那裡;這就叫人分不清到底這是誰作的事。摩西這樣作,把神拖在裡面了。以色列人心裡也許這樣想:原來神是這樣的神,是這樣發脾氣罵人的神。神被摩西連累了。 如果摩西發脾氣,不過叫人看見他的脾氣不好,那一段關係還比較小,神可以不那麼嚴重的處置。神所以重視摩西那一次所作的,就是因為摩西一面是在那裡行神蹟,水在那裡流出來,神的大能在那裡彰顯;摩西一面又在發脾氣。以色列人分不清,或許要說,流水來給我們喝的是神,發脾氣罵我們的也是神。摩西把神拉在一起沒有分別,這個叫作得罪見證。這一個關係太大,所以神不能輕輕放過他;結果神就不讓摩西進入迦南。 **烏撒的被擊殺** 我們想到得罪見證這一件事,總不能忘記烏撒的手。烏撒伸手扶住約櫃,立刻被神擊殺在約櫃旁。(撒下六1~7。)神這樣作,也是要告白祂的自己。我們常說烏撒用肉體的手來扶住約櫃,但這句話還不夠清楚,這句話還不夠重。我們知道,約櫃是見證的櫃子。大衛作王以前,約櫃被擄,那時並沒有一個烏撒來保護約櫃,可是約櫃能夠自己保護自己。約櫃在外邦人中間,從這一處運到那一處,沒有一個烏撒,沒有一個以色列人保護約櫃,約櫃並沒有倒,約櫃從來沒有跌倒,人莫奈它何。現在大衛把它運回來,現在約櫃是在神的子民中間,反而需要人來扶持麼?在這裡你就看見烏撒的罪。約櫃在仇敵中間,約櫃能照顧自己;今天約櫃到了神的子民中間,難道還要人來照顧?神是要利未人來抬約櫃,以色列人卻把它放在牛車上;約櫃要倒,是它自己的事,人的手想扶助神,反而破壞了祂的見證,因此神不讓他過去。 哦,我們在神面前要學一個功課,就是許多事情,我們要讓神去作。不認識神的人才想要幫助神。我們如果在神面前花一點工夫去看已往的人的結局,就能看見一個原則:神的見證是不能得罪的。什麼時候,有一件事情,會得罪神的品格,會得罪神的權柄,會得罪神的道路,會得罪神的計畫,會得罪神的見證,這一件事情你一作,神立刻有管教。神對於祂自己的見證不能放鬆,神要表明祂自己是一位聖潔的神,是一位有能力的神,是一位生命的神。所以我們真是要戰兢恐懼的在祂面前,不能那樣隨便,不能那樣糊塗。 **得罪見證神就管教** 我們相信,許多時候,神管教祂的子民,是為著一件事─神要表白祂的自己,神要對人說,神也要對鬼魔說,祂在這件事裡面沒有分,這是人作的事。人如果不能保守神的見證,神只得自己出來保守祂的見證。神要維持祂自己的見證,人不維持的時候神自己維持。當人不維持神的見證的時候,他就要受神的管教。在犯罪裡面有許多不同,有的事情只關乎我們自己的,好像神還不那麼注重;但是,什麼事情一得罪神,是關乎神自己的,神立刻要管教,神立刻要起來表明祂對於這件事沒有關係。 所以我們在神面前要十分小心,所有的罪都不應當犯,得罪見證更不得了,我們要戰戰兢兢的求神保守我們不犯罪,更保守我們不犯這個得罪見證的罪。我們要學習認識神,不要得罪神的自己。我們要看見,每當神要顯出祂自己是神的時候,祂從來不肯讓一下,從來不肯把祂自己和人攪在一起。人有失敗的可能,但是千萬不要得罪神的見證。我們看舊約裡好些人的故事,像亞伯拉罕、像以撒、像雅各、像大衛,他們是神所揀選、神所喜悅的人,在他們的歷史中,也有過失,也有失敗,可是神審判了一下,就讓他們過去。你覺得希奇麼?這是什麼緣故呢?這是因為他們作的那些不對的事,還沒有得罪神的見證。什麼時候一得罪神的見證,後果就極為嚴重,極度可怕。這不是舊約和新約的分別,這一個分別乃是在得罪見證呢,或者尊敬見證。得罪神的見證,是不得了的事,是可怕的事,神不讓你過去。我們在這件事上,真是要學習敬畏神。 希伯來十二章十節說,「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神使我們受管教,是要我們得益處。這一個益處,就是我們有分於神的聖潔。神要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每一次神的管教,都有一個目的,就是神要表白祂的自己。 不知道弟兄姊妹有沒有想到一件事,就是每當神管教我們,撒但的口就停止,沒有話說。神一管教我們,撒但就沒有法子說話,就不能再控告。神每一次的管教,都是保全祂的自己,都是叫祂的聖潔得著保全。這樣立刻叫仇敵看見,神在某一件事情上沒有分。所以當我們受管教的時候,我們第一件事不是求脫離那一個管教,第一件事就是要先滿足神的表白。我們每一次受管教,要告訴弟兄姊妹們說,我這次受管教,是因為在某一件事情上得罪神。話也許很簡單,但是,顯示了神對於這件事沒有分。有的弟兄,有的姊妹,明明作錯了事情,神的管教來了,就一直在那裡哭。哭什麼?因為管教太厲害。哭什麼?因為有難處。哦,這不是哭的事。我們要看見,神的管教乃是要表白神自己在我們所作的事上沒有分,要表白在我們身上是有神的名字的。祂的名在我們身上,所以我們一不小心就把神拖進來,所以神必須表白祂的自己。當我們受管教的時候,我們要低下頭來敬拜神說,「我樂意接受這樣的管教,我樂意站在這樣的地位上,我樂意讓鬼魔、讓教會、讓世人都知道,神在這一件事情上沒有分,這完全是我錯了。」你越伏在管教的手下,越表白神,就越容易過去;你越要逃脫管教,你越要掙扎,就越不能過去。 我們相信這件事是關於神的道路的一部分,我們要學習在這件事情上認識神,這能拯救我們脫離許多費事的事,同時能讓神在我們的失敗裡得著榮耀。我們如果作得好,榮耀神,那就感謝神的恩典;我們如果作得不好,我們就應當在神所表白的事情上榮耀神。真願意血遮蓋我們來說這樣的話,來讀這樣的話。這是嚴肅的事,是我們所必須注意的。 ## 第二篇、主耶穌在大祭司和彼拉多面前的見證 **讀經: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五十七至六十六節,二十七章一至二節,十一節,十八節,約翰福音十八章二十八至四十節,十九章七至八節,十二節,十五節。** **壹** 當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抓住主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猶太人的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祂,要治死祂,卻尋不著。因為雖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祂,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總得不著實據。(太二六57~60。)在這裡有一個特點,就是: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問主耶穌許多話,有許多人作假見證告祂,祂都沒有回答。而當大祭司問祂「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的時候,祂卻回答說,「你說的是。」大祭司也就以祂這一個承認來定祂的罪。(62~66。)到了早晨,他們就把主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彼拉多問主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祂回答說,「你說的是。」(路二三3。)希奇在這裡,就是祂這樣回答之後,彼拉多反而承認祂沒有罪,而是要釋放祂。在大祭司那邊說“你說的是”,就被定罪,在彼拉多這邊說“你說的是”,卻不被定罪,兩邊剛好相反。在大祭司該亞法面前,主耶穌所受的審判,不是王的問題,乃是神的兒子的問題。在巡撫彼拉多面前,主耶穌所受的審判,乃是王的問題。這兩個問題從外面看來是大有分別,但在神面前是聯在一起的。在神面前,猶太人沒有王,是祂的兒子來作王。所以主耶穌在這兩次受審中,別的問題都沒有回答,只有這兩個問題──祂是什麼,祂作什麼─祂回答。 **貳** 在這裡我們要注意一件事,就是主的見證。在大祭司該亞法面前,主耶穌承認祂是神的兒子,祂是為自己作見證。在彼拉多面前,主耶穌承認祂是王,祂還是為自己作見證。當大祭司聽見主耶穌見證自己是神的兒子,並且是要「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的時候,大祭司就撕開自己的衣服說,「祂說了孿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他們為什麼不能接受主耶穌的這個見證呢?他們的用意是什麼呢?他們不想要證明祂到底是不是神的兒子,他們認為只要祂說自己是神的兒子就是犯罪;他們的目的不是要證明一個事實,他們的目的不過是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所以當主耶穌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的時候,他們立刻就拿「祂說了僭妄的話」來定祂的罪。這個人是否真是神的兒子,他們沒有興趣去問;他們惟一的興趣是在於,祂既然說了這句話,他們就可以殺祂了。 他們是當時的“猶太教的要人”,但他們並不關心神的事。他們所關心的就是,這一個稱為神的兒子的耶穌,所說所作的,都於他們不利;如果讓這一位耶穌存在下去,他們的地位就要動搖,他們的「權威」就要破產,所以他們急於要作一件事,就是把耶穌除掉,好維持他們個人的利益。他們雖曾歪曲主的話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實際上主耶穌並沒有這樣說,參看約翰二章十九至二十一節, )以表示他們對聖殿的關切;其實當時的殿已經成為賊窩了,他們並不在意,當主耶穌真的來潔淨聖殿時,他們反而想法子要除滅祂。(可十一17~18。)他們只要殿的外形,好作為他們得利的門路;他們不要殿的實際,惟恐揭露出他們的罪惡。他們保留了一些宗教儀式,而拒絕了真理,甚至要消滅真理。所以神的兒子來到地上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的時候,在他們看來就是罪。他們看這句話是說不得的;即使是真的,也不能說。主耶穌是因這一個見證而被定罪。大祭司定祂的罪不是因為祂是,乃是因為祂見證祂是。在他們看來,這句話是不能說的話。在他們看來,真理是不該被見證出來的。他們千方百計的要推翻這個見證,最後他們就想辦法利用羅馬政權的力量來治死主耶穌。 **參** 到了早晨,他們把主耶穌帶到巡撫彼拉多面前。彼拉多問主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作了什麼事呢?」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出乎這世界;我的國若出乎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出乎這世界。」(在中文聖經裡,這節聖經中的幾個“屬”字,按原文可譯作“出乎” 。)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你是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彼拉多說,「真理是什麼?」彼拉多說了這話,沒有等主耶穌回答,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約十八33~38。)這是主耶穌在彼拉多面前所作的見證。 許多人以為猶太人的王這一問題,是指著主耶穌要作當時猶太人的王,以為這是政治問題。但聖經在這裡給我們看見,當彼拉多問主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麼」的時候,主耶穌卻反問他這話的來源,意思是說,你問這個問題,你對它的認識如何?你所領會的是什麼?是你主觀的看法呢,還是一種道聽途說?這是很要緊的。主耶穌在彼拉多面前毫不隱地飾祂是猶太人的王,祂見證祂自己是王,但是祂所見證的、陷害祂的人所告祂的完全是兩件事。王是和國發生關係的。所以祂說,「我的國不出乎這世界。」正是因為祂的國不出乎這世界,所以祂的臣僕就不必為祂爭戰。若是出乎這世界的,就需要爭戰;但是祂的國是出乎神的,是從上面來的,就用不著爭戰,血氣的爭戰一點都用不著。祂是猶太人的王,祂是猶太人中所出的王。這與世界的政治根本是兩件事。 在神的兒女中,有些人所知道的世界,就是這一個物質的世界,以為不屬世界就是說在物質的事情上小心一點。我們不是說在物質方面可以放縱,不過最大的問題還是那一個「不屬」。“屬”、“出乎”,這是根本的問題。「我的國不出乎這世界,」換句話說,根本不是出乎這個世界,一點也不本乎這個世界。 在神的兒女身上有許多東西,似乎是屬靈的,但你如果追根,就看見那一個根還是從世界出來的。雖然有許多名詞是從聖經裡來的,但是在人身上的那一個東西,追根到底,可能還是從世界出來的。比方,我們常說謙卑是一種美德,我們也看見謙卑是合乎聖經的;但是,聖經裡所說的謙卑,和我們身上所有的謙卑是不是一個,這是問題。許多時候,我們把我們的謙卑追到底,就看見我是為著某種顧忌的緣故─或者顧忌傷人的情面,或者顧忌受人的批評─所以我謙卑。這一個謙卑是從顧忌產生的。從顧忌生出來的謙卑,表面上可以說是美德,但追到底卻不能說「我的國不出乎這世界」。這種謙卑是出乎世界的,是從屬世界的顧忌所發生的。弟兄姊妹,一個基督徒如果靠著神活著的時候,他能作一個溫柔的人,同時他也能作一個堅剛的人,因為他沒有屬世界的顧忌。 許多時候,神的兒女在那裡說屬天,但是,到底什麼叫作屬天?不是說常常和天的事物接觸的人叫作屬天,乃是說從天出來的那一個才叫作屬天。也照樣,什麼叫作屬世界?不是說常常和世界接觸的叫作屬世界,乃是說從世界出來的那一個叫作屬世界。不是說,你要不屬世界,就少與世界接觸,少與世界的事接觸,少與世界的物接觸,你逃避現實去作另外一個人。這樣就叫作不屬世界麼?不,這不是不屬世界。你根本上是出乎世界的,所以需要神的光;當神光照你的時候,你就能看見,你有許多的長處,追根到底,都是發源於世界的理由。你所以這樣作,是因為這一個理由,你所以那樣作,是因為那一個理由,這些理由都是出乎世界的。那許多長處,表面看來是屬靈的,實際上卻是出乎世界的“屬靈”,所以沒有見證,沒有屬靈的實際。 主耶穌說,「我的國不出乎這世界,」祂作王的地方不是出乎這世界的地方,祂在那裡掌權,祂那一個國和這一個世界的國完全是兩件事。所以我們的問題不是我離開了世界沒有,問題是說我裡面有多少東西是出乎世界的。巴不得神賜恩,叫我們能夠在屬靈的事上不受世界的影響。 * * * 主耶穌到地上來,是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當時那些假冒為善的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想除掉主耶穌。但主耶穌沒有向惡勢力屈服,人對祂的辱罵、誣告,祂一言不答,但人摸到祂是什麼,祂作什麼的時候,祂卻為真理作了那美好的見證。主耶穌在地上走過一段不平常的道路,以人看來是毫無所得,但是今天祂已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並且祂就要駕著天上的雲降臨。讚美主!凡是跟隨祂的人,應當注意祂的見證! ## 第三篇、耶穌基督的見證 **讀經:啟示錄一章二節。** 在啟示錄這卷聖經中,有好幾次題到『耶穌基督的見證。』使徒約翰為『耶穌基督的見證』,曾被流放在名叫拔摩的海島上;(一9,原文;)古聖徒為著持守『這個見證』曾被殺害;(六9,原文;)撒但所最要攻擊的就是那些持守『耶穌基督的見證』的聖徒;(十二17,原文;)當主耶穌第二次來,得與祂一同作王的也是那些持守『耶穌的見證』的聖徒。(二十4,原文。)保羅在書信裡曾說,『基督的見證,在你們裡面得以堅固。』(林前一6,原文。)天使更對約翰說,『耶穌的見證是預言的靈。』(啟十九10,原文。)那麼,到底什麼是耶穌基督的見證呢? 對於這問題要回答得完全,是要花許多工夫的,這裡只是提綱挈領的作簡括的說明。耶穌基督的見證包括有四個面向:第一,耶穌是誰;祂從前是誰,現在是誰。第二,耶穌與人的關係是什麼。第三,耶穌在十字架上作了什麼,成功了什麼。第四,耶穌與神永遠的計畫有何關係。我們相信這四個方麵包括了全部的耶穌基督的見證。在這四點裡面所包含的有很多很多,我們在這裡只能略略的說一點。 第一,耶穌從前是誰,現在是誰。這是關於祂自己的一切的,是關於基督的身位的。 我們應該知道,這個基督身位的問題,在屬靈的神學上,是佔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千萬不要以為神學只不過是一種專門技術的學習而已。你會發現魔鬼最深、最尖銳、最狡猾的詭計,就是要攻擊基督的身位。他處處尋找機會要把你帶到另外一套『高深的』、『哲理的』解釋,來論到基督的身位。如果他能使一個虔誠信主的人在這個問題上跌倒,他就能毀壞那個人一生的職事。切記:魔鬼是用盡心計的,深謀遠慮的放下一個陷阱,叫神的兒女在基督身位的問題上跌倒而墮入他的坑中。你越跟隨主,撒但越要找機會捉你,叫你懷疑到這個問題。因為撒但知道,只要他打擊這個問題,他就打中了一切問題的中心。如果他能使你對基督的身位懷疑,發生問題,你這個人在神面前就完了。在你講論中,只要對基督的身位有一點點的懷疑,有一點點的錯,你這個人在神手中就完了。魔鬼特別注意攻擊一班有心奉獻的人,要引他們偏離基督身位的真理的正路。所以我們要慎重分辨所謂的神學思想,切不可受惑盲從,以致墮入撒但的網羅。 耶穌是誰,這是見證的根基。一切假冒的教訓,違反信仰的道理,都是直接或間接攻擊這中心的問題─攻擊基督的身位。許多人繞了一個大圈子解釋基督是誰,到末了你會發現,他們不承認基督是神,也不樂意別人承認基督是神。關於耶穌基督的見證的第一點,就是耶穌基督的身位。 第二,耶穌與人的關係是什麼。有一個辭可以用來解釋,闡明祂與人的關係的,就是『代表』。祂作了一些事,是完全全超乎人之上的,是人絕對不能作的,因祂本是神,所以祂作事很像神那樣作法。然而祂所作的又是代表人的,祂與人聯合,祂成了肉身,祂就是那‘敬虔的奧祕’,(提前三16,)祂也像我們人有四肢五官,祂成了人中之一,所以祂成為人的代表。祂在地上的作人,祂的工作,祂的受死、埋葬、復活、升天,以及現在祂在天上的地位,在天上的工作,都是有代表性的。耶穌基督的見證是包含祂與人的關係,祂所代表的是什麼,從前怎樣,現在怎樣。 第三,耶穌在祂的十字架上作成了什麼。這是包括祂的死、埋葬、復活、掌權作王。這是宇宙性的,是包羅萬有的─包羅萬有的死,包羅萬有的埋葬,包羅萬有的複活,包羅萬有的作王、掌權、管理萬有。這是耶穌基督的見證。 第四,神在永世裡已經定規了的,是要主耶穌作萬有之首。祂是萬王之王,這就是耶穌基督的見證。 我們信以上的四點,就是耶穌基督的見證,也是包括聖經所有的內容。你能從舊約到新約,從創世記到啟示錄,畫一條線找出這些東西來。在今天,這個見證是存放在一個器皿裡。這個器皿稱為教會,就是祂的身體。這個見證存放在器皿裡有兩種的情形: (一)一切啟示出來的真理的總和。(二)那組織在器皿裡面的真理的能力。這耶穌基督的見證存放在器皿裡就是一個真理,正像這個真理藉著聖靈在耶穌裡面製造出來一樣。所以這並不是只憑頭腦去領會的那一種客觀的真理,乃是這個真理藉著聖靈成為我們的生命,成為我們的性質,成為我們經歷的一部分。見證是放在器皿裡,這器皿就是教會─祂的身體,我們是這身體中的一個肢體。聖靈就將這見證在教會裡啟示並組織出來。 哦,聖靈有沒有啟示主耶穌給你呢?不是你聽人說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你就同意這個說法,也說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乃是你信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因著聖靈的啟示,是從聖靈而來的。 關於主耶穌代表的工作,你是不是因聖靈而看見的呢?你是不是繼續的看見基督從前是代表,現在也是代表?你看見的是不是已經成為你的生命呢?這一切都要分別得清楚。主耶穌在神的右邊作我們的代表;在那裡,凡一切神所要求於我們的,無論在道德方面的完全,或在靈性方面的完全,主耶穌在神的面前都代表我們。在神面前,在祂裡頭,我們是已經完全了的。(西一28。)在主耶穌這個人的裡面,神已經得著了人的完全;神算祂的完全是我們的,神把主耶穌的完全算在我們的賬上;現在神不必去找一個完全人,神已經得著了,現在神是把祂的完全來分一部分給我們。這是聖靈的工作。聖靈是藉著我們的信與順服,把主耶穌分給我們。這個是不是成為我們裡面的一部分呢?這需要聖靈啟示與組織的工作。這不是一種理想、一種說法,也不是一種信條;你真是有所看見的時候,你就知道二者完全不同。所以我們說,需要聖靈的啟示與組織。 至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作了什麼,也要聖靈啟示我們,成為我們的一部分。我們看見主耶穌死了,不但是『為』我們,也就『是』我們。聖靈有沒有把這個啟示給你,叫你知道:當祂死的時候,就是我們也死了;當祂埋葬的時候,我們也一同埋葬了;當祂復活的時候,我們又出現在祂裡面;在復活的地位上和根基上,審判是已經過去,不再定罪,也不被定罪了。也許這一切不過是在聖經裡,但也可能在我們的裡面已經被啟示出來,成為我們真的生活的一部分。這就是上面所說的耶穌基督的見證存放在器皿裡,這器皿就是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我們乃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我們蒙召是為著儲存在器皿裡的真理的見證,經過啟示,組織在我們裡面。所以,『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因為有些人偷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3~4。) ## 第四篇、照著在山上所指示的樣式 **讀經:希伯來書八章五節,詩篇十九篇十三節。** **壹** 在屬靈的工作裡,最緊要的一件事,就是知道「山上的樣式」。在屬靈的工作裡,有許多事都是緊要的,只要缺少其中的一件,就會叫我們的作工失去屬靈的用處,並且不蒙神喜悅。在這麼多緊要的事中,最緊要的就是這個「山上的樣式」。山上的樣式,就是神的計畫。我們如果不明白神的計畫,就沒有作神工作的可能。 希伯來書告訴我們,帳幕是照神所指示的樣式造的(八5)。摩西還沒有造帳幕之先,他必須在山上四十晝夜,讓神指示他天上帳幕的樣式和作法。(出二四18~二五9。)從聖所至祭壇,以及帳幕上面每一層的蓋,應當用什麼材料,用什麼顏色,都有一定的樣式。沒有一件是可以隨便的,都是有一定的計畫,一定的標準的。帳幕中的祭壇、洗濯盆、桌子、燈檯、香爐、約櫃,以及其他的一切,當用什麼金屬,當用什麼木頭,尺寸是多少,顏色是如何,都是按著神所定規的樣式作的,沒有一樣是照著摩西自己的意思作的。 神對於建造教會的工作,也像建造帳幕一樣,有祂豫定的計畫。事無大小巨細,都有祂一定的作法。摩西不負設計帳幕樣式的責任,他只負責按著他在山上所得著指示的樣式去作。基督的僕人的榮耀,並不在乎他能獨出心裁為神作什麼,乃是在乎他能按著所明白的神的旨意去作。明白神的計畫,照著神所計的作,乃是基督的僕人的榮耀。 有一個事奉主多年的姊妹說,在神的工作上,人是最不自由的。摩西造帳幕的時候,就是一根小釘子應當用銀子或用金子,他都沒有自由,都要照著神所吩咐的去作。 摩西是極度謙和的人。(民十二3。)什麼是謙和呢?就是不剛硬,就是頂柔軟。神要他怎樣作,就怎樣作。神要他用什麼材料,用什麼顏色,作成什麼花樣,當有什麼尺寸,他都照著神所指示,所吩咐的去作。每一件事都照著神所指示,所吩咐的去作,沒有一件,沒有一點是憑著他自己的心意,這就是摩西的溫柔。 摩西造帳幕的事,給我們許多屬靈的亮光,叫我們知道,神的僕人對於屬靈的工作,所當站立的地位是如何。一切關乎帳幕的事,神都是自己定規,神沒有留下一件、一點給摩西去定規應怎樣作,神沒有讓摩西去出主意。神不只把造帳幕的大概告訴了摩西,也將其中的細則一起都告訴了他。不只是每一件東西的樣式、材質、顏色、尺寸是神所吩咐的,就是它的作法,也是神所定規的。摩西就是按著神所吩咐的尺寸、樣式去作還不夠,並且應當按著一定的作法去作。就如:幔子要用細麻線來作,並且是用捻的細麻。燈臺應當用精金來做,並且是用一塊精金鎚出來的。神沒有留一點餘地給摩西去出主意。神知道祂自己所要的是什麼,神用不著人作祂的謀士,神不許可祂的僕人自作主張的作祂所要作的東西。 基督的僕人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夠到山上得著神的指示,知道神所給他的是什麼工作,以及神對於那工作所豫定的樣式是怎樣。基督的僕人們哪,你是不是來到神的面前,求神分派你所當作的工?你是來到神的面前,求神指示你作工的時間和工作的方法呢?還是你是憑著人的商量、打算、籌畫和定規來做呢?有的人好像以為神對於祂的工作並沒有仔細的定規,有許多事還是留給他們自己去主張怎樣作似的。他們並沒有看見,在神的工作裡,他們不過是個僕人,只能作他們所受過吩咐的。他們沒有註意「祂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作什麼」(約二5)的話。他們忘了他們在基督的身體上不過是一個肢體,要“持定元首”,□(西二19,)要絕對受元首的支配。他們好像以為神需要他們血氣的生命和天然的能力,來補滿神的計畫所遺漏的地方。我們真要求神給我們看見:在神的工作裡,基督是一位絕對的主。凡關乎神的工作的一切,都必須得著祂的命令才可以行。基督的僕人的能力,和滿有屬靈用處的結果,只能因著他是專心尋求明白神的旨意,並且按的神的計畫去作,才能彰顯,才能得著。不然的話,他的工作雖然很熱鬧,表面的成就也許很偉大,可是有一天在主的審判台前,在祂試驗的火中,就要顯出不過是草、木、禾秸而已。 **貳** 詩篇十九篇十三節說,「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這告訴我們,神的僕人在神面前的罪有兩種:一種是悖逆的罪,一種是妄為的罪。神叫你作的你不作,這是悖逆的罪。這個罪我們都知道它是罪。這個罪我們都肯除去,這個罪我們都不願意犯。但是,弟兄姊妹,請你記得,不只是悖逆是罪,還有任意妄為,輕舉妄動也是罪。神沒有吩咐過,我們便去作,這就是妄為的罪。悖逆,是不照著神所命令的去作;任意妄為,是作神所沒有命令的。在神之外去活動,就是任意妄為。神說,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人若犯了這個就是罪,這個我們知道。可是,我們往往以為可以隨便作神所沒有命令的事,豈知這也是犯罪。如果神沒有命令你去作祂的工,而你憑著自己的意思去為祂作工,即使你認為你所作的是最好的事,但在神面前也是犯罪。大衛在這裡的禱告真好,他求神攔阻他不犯任意妄為的罪。 神知道祂所要的是什麼,所以凡祂要我們作的事,祂若不是藉著聖經,就是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屬靈的工作,還不在乎多少,乃是在合乎神的用處與合乎神的心意。基督的僕人最緊要的一件事,就是知道神到底要他作的是什麼,要他在什麼時間用什麼方法作。事奉神的人,絲毫用不著他來想他該當作什麼。新約有一個特點,就是人能知道神的心意。基督的僕人可以在祂的裡面得到聖靈的啟示,清楚知道神對祂的要求是什麼。這一種的知識是實在的,不是自己的理想,不是別人的鼓勵和指示。這一種的知識是聖經按著字句所教訓的,並且是聖靈在祂的靈裡,在祂裡面最深的地方,把神的命令啟示給祂。 哦,今天真是明白屬靈啟示的人有多少呢?真是能說「我看清楚了」的人有多少呢?多少人把他所看為好的,他所以為屬靈的,他所熱切要得著的,他所算為有益處的工作,來代替了神自己要作的工作。在神的工作上,自告奮勇的人恐怕多於神所揀召的人。許多人只能說“我來了”,卻不能說“我受了差遣”。因此許多所謂神的工作,真是死氣沉沉。許多的工作,不是神所要的,不過是人為神發熱心,以為神需要這些,所以他們就作了,就把這樣的工作稱之為神的工作。其實,這種工作,出乎神和屬乎神的成分,幾乎是絕無僅有的。 實在屬靈的工作,首要的不是我們,乃是神。我們不過是看明了神的心意而已。實在有屬靈用處的工作,最初都是從神的心裡發起的,我們不過因為聖靈在我們裡面有啟示,使我們明白了而去作的。所有事奉神的工作,不論它的外表如何,成績如何,其實只有兩種:一種是從神發源的,一種是從人發源的;一種是神要這樣的,一種是人以為是神所要的。哦,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所作的是什麼工呢? 最可惜的,就是有許多基督的僕人並不注意這任意妄為的罪,或不夠徹底知道什麼是任意妄為的罪。他們沒有被聖靈帶領到一個地步,就是深深的審判自己,知道在神的工作裡,除了神是主以外,他們沒有出主張的餘地。我們需要聖靈的責備,叫我們知道什麼是任意妄為的罪,知道任意妄為是多麼可恨。我們該知道,不只祂命令的事我們不去作是罪,就是祂沒有命令的事我們去作,這也是罪。我們不應常常說,「神沒有禁止的事,我怎麼不可以作呢?」我們卻應當常常說,「神沒有命令的事,我怎麼可以作呢?」凡認識主不深的人就以為,聖經沒有禁止的事,他都可以作。但那些認識主更深的人就知道,許多事雖然聖經沒有禁止他去作,但是,如果神沒有命令他作,他去作了,就是犯任意妄為的罪。弟兄姊妹,有一天神帶你到更深的地步,你就要知道,你不只不可悖逆神去作祂所禁止的事,並且你還應當不作祂沒有命令你去作的。神沒有命令的事,你能不憑自己的意思去作,那就是完全的人,就是神所能用的人。完全的人,就是神沒有命令就不作,就是不犯任意妄為的罪的人。神沒有命令我,我就安靜不動,這樣的人,神才用得著,他才能作神的工。 在神的工作裡,我們看見有許多都是人隨著自己的意思而作的。人如果不問神的旨意是什麼,神的時間是如何,神的方法是怎樣,即使是最好的工作,也不過是憑著魂生命的熱心去作的。我們要知道,肉體不只抵擋神,肉體並且會幫助神。我們血氣(魂)的生命,也有許多天然的長處。就是這個屬魂的生命,能夠為著神發熱心,能殼設想這樣作、那樣作就可以興旺神的教會,這樣打算、那樣打算就可以擴充神的國度,這樣努力、那樣努力就可以拯救許多罪人。這些人的動機和存心都是好的,可是他們並不知道,血氣的生命會叫他們有這樣的熱心、打算、籌畫和努力。他們並不知道,惟獨作神所命令的才是可貴的。他們以為只要從事神的工作,就是無上的了。他們並不知道,凡出乎血氣生命的,動機雖然不錯,目的雖然很好,成績雖然可觀,但是神並不喜悅。因為這不是出於神的旨意,所以也不合於祂的用處。他們也不知道,凡不是出乎神旨意的工作,神是不肯給能力的。他們以為他們作工的熱切、聲音、情感、氣力、眼淚,乃是神能力的幫助。豈知在這樣的時候,他們不過是吸取他們天然生命的能力,來供給他們出乎天然生命的工作而已。 任意妄為的原因在那裡呢?沒有別的,就是己生命的表現。許多人雖然當神命令的時候肯順服,但是,他們的心並沒有喜歡神的旨意,他們還是喜歡自己的意思。所以當神安靜的時候,沒有說話的時候,他們就任意去做。弟兄姊妹,我們若不審判肉體,若不背起十字架來對付己的生命,就在神有命令的時候,也許還可以勉強順服,而在神還沒有命令的時候,我們就不能不憑著自己的意思去活動了。 在神的工作上,任意妄為不一定存心都是錯的。當我們還沒有歸服神之先,我們己的生命是不喜歡事奉神的;當我們歸服神之後,我們是喜歡事奉神的。但這是最危險的時期。從前是絕對的不事奉神,現在是要事奉神,可是又要按著自己的方法來事奉神。但是神所要求的,不只是要我們事奉祂,並且是要我們照著祂所喜悅的方法事奉祂。人往往誤會了,以為神所要求的,不過是事奉而已,至於事奉的方法,是可以隨著人自己的意思的。我們應當知道,若不是照著神的命令而去事奉,乃是神所不喜悅的。所以我們不只應該知道,我們的工作是神所命定的,並且應當知道,關乎這工作的方法、時間、如何進行,也都是祂所命定的。 我們要知道,無論人的動機多好,總不能代替神的旨意,無論人的工作多麼有成績,遠不及神的喜悅。多少的工作,乃是為著『應付環境的需要」、「幫助信徒的靈性」、「拯救罪人的靈魂」而作的,但並不是為著聽神命令而作的。這樣的工作,不能說必定沒有成績,但是無論如何,這樣的工人和這樣的工作,總不能合乎神的用處。我們所當首先顧到的,並不是罪人和信徒在外面的需要如何,乃是神在這個時候的需要是什麼。我們的工作,第一是為著神的需要,不是為著罪人的需要,也不是為著聖徒的需要。我們是神的僕人,神雖然把作工的責任託付給我們,但是神卻留下指揮祂僕人的權柄。聖靈雖然呼召神的僕人去作工,但是保羅和巴拿巴不能隨著己意到亞西亞去。支配神的僕人行動的權柄,永遠是在聖靈的手裡。問題並不是亞西亞有沒有需要,問題乃是神在那個時候有沒有亞西亞的需要。使徒行傳很奇妙的給我們看見,給我們工作能力的是聖靈,指揮我們工作方向的也是聖靈。我們工作的責任,乃是供給神在這時候的需要。 聖經給我們看見,我們不是神所僱用的,乃是神用血所買的。神在我們身上有完全的主權,所以我們不能隨著己意作什麼。神沒有將事情交給你,讓你憑著自己的眼光去出個主意。神不是如此。神對於祂的工作,每一件事,都有專一的命令叫你怎樣作。你若沒有得到祂的命令,任意妄為,祂就不能悅納你,祂用不著你,結果你這樣的工作必定經不起火,必定被燒掉。 聖經給我們看見,神不只在大事上顯出祂的作為,神在小事上也顯出祂的作為。所以,我們要在凡事上讓神居首位,我們不只尊神為大事的主,也要尊祂為小事的主。祂貫乎一切,充滿一切。你所作的工,若不合乎神的旨意,你也許可以得到人的稱讚,但是神用不著你。 **參** 聖經裡有許多榜樣給我們看見這一件事,利未記十章一至二節記著說,「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獻祭的條例是:每次燒香,必須用祭壇上的火來點。拿答、亞比戶的失敗,就是不用祭壇上的火,卻用別的火來焚香,結果是死在神的面前。 祭壇乃是十字架的豫表;香是我們在神面前的事奉。我們事奉的熱心,必須是從十字架的祭壇來的。凡不按此例獻的,必定死。十字架是什麼呢?是我們的己死的地方,也是我們讓主生活的地方。這就是加拉太二章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0。)十字架對付了我們己的智慧,己的意見,己的能力、熱切、盼望、喜好。我們乃是經過這樣的對付之後,才配到神面前來事奉。 哦,也不知道有多少的熱心都是凡火。許多時候,人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沒有棄絕自己的意思和聰明,都是憑著肉體的意思,以為這樣作、那樣作就能夠興旺主的工作,就能夠討神的喜悅,這種的熱心固然是熱心,但不是出乎神的。火固然是火,但不是祭壇上的火,不過是凡火而已。凡不是從十字架捨己的祭壇上來的,都是凡火。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屬魂生命所發出來的火,就是血氣生命,天然生命的火。這就是己的生命干涉神的事。事情雖然是神的,可是己的生命要主張這件事情該怎樣作。凡火,就是要在神的事情裡用己的方法,藉著己的智慧,貫徹己的主張。凡火不但不會得著神悅納我們事奉的香,並且要使我們死在神的面前。 拿答、亞比戶,是亞倫的兩個兒子。亞倫是神所揀選的大祭司。這兩個人所作的,並不是悖逆抵擋神,而是燒香來事奉神,要得神的喜悅。但是,他們所作的,是神所沒有命令的事;他們沒有照著神所定規的去作,就受了神的審判。亞倫的兩個兒子以為,神既沒有禁止用別的火來點香,那麼,凡火就是可用的了。他們並不知道,在事奉神的事上,神所沒有專一命令的,是我們所不應當作的,他們沒有看見神是多麼的嚴厲。在神的工作裡,神所沒有命令的事就是祂所禁止的事,人去作了,就是錯,就是犯罪。神因拿答、亞比戶犯了任意妄為的罪,所以把他們燒死。雖然他們是亞倫的兒子,為祭司供奉神的人,神也不能寬恕他們。 他們所做的,並不是作姦犯科,姦淫搶奪,像以利的兒子那樣。(參撒上二12~17。)他們不是悖逆神明顯的命令,特別作神所禁止的事;他們乃是要特別事奉神,要特別得神的喜歡,所以他們特地用自己的兩個香爐,把自己拿來的火點香,以為這樣就可以得神的喜歡了。豈知他們的存心雖然是好的,但他們乃是隨著他們自己的意思來事奉神;他們作了神所沒有命令的事,他們在神的旨意之外去作,這就是得罪神。在一切事奉神的事上,不能以為我們的存心是好的,神就看是好的。你的心意雖然好,但若是妄為,神也要刑罰你妄為的罪。今天在我們的工作裡,也許一時看不見神怎樣嚴厲的審判我們,但是,一切出乎凡火的工作,將來在審判台前總是要受審判的。但願神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知道什麼是罪。不只姦淫、搶奪、詭詐、勒索、不義、污穢等等是罪,就是「作神的工」、「傳道」、「帶領人」等等,你若不是由於神的命令,也是犯罪。這一種妄為的罪,神也要審判。凡神沒有命令的事,你若自己去作,就是凡火的事奉,就是得罪神。 撒上十三章八至十四節所記掃羅自己獻燔祭的事,也可以作為我們的大警戒。掃羅自己獻祭,好像有三個最大的理由:第一,因為他看見百姓離開他散去;第二,因為撒母耳也不照所定的日期來到;第三,而且非利士人,就是他們的仇敵,聚集在密抹,勢將下到吉甲來攻打他。所以他就勉強獻上燔祭。掃羅在這裡,不是作什麼惡事,他乃是獻祭給耶和華。他心裡想,恐怕沒有禱告,神不喜悅,若多禱告一下,神必定悅納。他以為他多作一點事奉耶和華的事,就能拯救百姓脫離仇敵的手。豈知不然。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作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 掃羅的“我心裡說”,並非神的命令。弟兄姊妹,神要我們按著祂的吩咐來事奉祂,卻不要我們隨著‘我想”,“我以為”來作祂的工。一切根據於“我想”、“我以為”而作的,都是神所棄絕的。神所要的,是人合乎祂的心意。神所重看的,並不是我們所作的,乃是我們所服於祂的。「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十五22,)這是每一個事奉神的人必須記得的。 多少時候,我們也像掃羅一樣,許多的事都是迫不及待的去做了。我們不能相信神不會慢,我們不能等候神的時間。我們只看自己的需要和環境的需要,而忘了等候神的時間,就去作了神所沒有命令我們作的。 我們知道,掃羅的被神厭棄,是因為他太熱心,太要獻祭,太急於祈禱。他作這事的理由是何等的多;但是,神已經尋著一個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神所要的人,不是急切不能等候的,神所要的人,乃是合祂心意的人。如果是我們,必定喜歡像掃羅這樣的人,因為他是個特出的人。掃羅站在百姓中間,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十23;),但是神所要的,不是特出的人,乃是合祂心意的人。但願我們事奉神的目的,不是要作大事,叫自己和別人喜歡,乃是要摸到神的心,好蒙神的喜悅。惟獨這樣的人,是神所能用的。神正是尋找這樣的人。 再看撒下六章一至七節:「大衛又聚集以色列中所有挑選的人三萬。大衛起身率領跟隨他的眾人前往,要從巴拉猶大將神的約櫃運來;這約櫃,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萬軍之耶和華留名的約櫃。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的家裡抬出來,放在新車上,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家裡抬出來的時候,亞希約在櫃前行走。□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鳥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許多人讀到這裡,都要問這是什麼緣故。烏撒伸手扶住了神的約櫃,這應當是烏撒的功勞,怎麼耶和華反而立刻殺死他呢?神的榮耀就是在乎約櫃,現在烏撒扶住約櫃,豈非最好的事,為什麼神反而殺他?沒有別的,因為神要人聽祂的命令過於幫助祂的工作。神用不著人來扶持祂的榮耀。誰摸了約櫃,神就要殺誰。這裡的問題,並非約櫃跌倒了關係有多大,乃是神沒有命令你這樣做。人都是想,平安無事的時候,不可以摸約櫃,但當約櫃遇到危急的時候,應該可以摸,可以扶,免得它跌倒,這是從權的辦法,這可以不至於死。但是神只有天經地義,沒有通權達變。凡是神未曾命令就去作的人,若沒有身體上的死,也必有靈性上的死氣。 在這裡,神不問你作的是好是壞,神不問你是否幫助祂,神是說你的手不應當摸約櫃,摸著約櫃的必定死。神寧可讓約櫃跌下去,神不喜歡人沒有祂的命令就來幫助祂。多少時候,我們看見外面的需要,就想幫助神。何等可怕,神的僕人竟然也有作烏撒所作的,竟然用肉體的手來幫助神的工作,所以不免落在神的審判之下!弟兄姊妹,我們必須記得,神的命令是我們所惟一應當注意的。凡因環境的急需,而不等候神的命令,想要從權以救急的,在神的工作上總得不著神的喜歡。我們的工作可以讓它一時(在表面上)失敗,但是神的主權不可以一時旁落,人的肉體也不可以一時放縱。神用不著肉體來扶助祂的工作,祂要審判肉體的行動。 有的人想要作神所沒有要他作的工,他們太要隨自己的意思來討神的喜悅。神所沒有命令他作的事,他盡力的去作,卻不知道他這樣作,不特不能討神的喜悅,反而被神定罪。當我們作罪人的時候,我們都是隨著自己的智慧去行事為人,作出許多違反神的性情的事。現在我們得救了,我們想,我們現在可以用自己的智慧,按著我們所看為好的,來事奉神,來幫助神了。豈知當我們作罪人的時候,用自己的智慧來反對神,是罪,現在我們得救了,用自己的智慧來幫助神作工,也是罪。神用不著你的智慧來幫助祂。神不喜歡人用自己的智慧來反對祂,神也不喜歡人用自己的智慧來幫助祂。神用不著人來幫助祂的工作。我們必須接受十字架的原則,必須拒絕自己生命的活動,必須願意將肉體交於死地,真願意失去自己的意思。我們什麼時候憑自己的意思,以為這樣作、那樣作就會興旺神的工作,這就顯明我們這個人並沒有捨己,並不知道什麼是十字架。人必須被帶到「零」的地位,不然的話,神不能用他。 但願我們不妄動,以致打岔神的工作。我們只管神的命令,不管神旨意之外的事;就是看見工作都倒下來了,你也不能用你肉體的手去扶,你只能作神所要你作的事。神不要你負祂所沒有命令你負的責。即使什麼都倒塌在你旁邊,神也不會責備你。 實在說來,一切的任意妄為,都是因為人的智慧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今天神所要求我們的,就是我們能夠抓牢這件事:神所吩咐的,我們要去作;神沒有命令的,我們就不作。我們要堅守自己的地位。 或者有人以為這條路太窄,如果這樣做,他的工作就不免太平常了。但是,弟兄姊妹,到了那一天,就要知道這是不是正路;到了那一天,就要知道在神旨意之外的工作是不好的,是沒有價值的;到了審判台前,就要顯出在神的旨意之外的工作,是不會不受責備的。 代下二十六章十六至二十一節告訴我們,烏西雅王要憑自己的意思進耶和華的殿,在香壇上燒香,因此受了神的責罰。神的命令是說,只有亞倫的子孫,承接聖職的祭司,他們才能進殿燒香,此外不許可什麼人作這件事。但烏西雅偏要作這事,他心高氣傲的進殿要燒香。神就罰他,他的額上立刻發出大麻瘋。這事給我們一個大警告,就是神未曾命令的事,我們千萬不要擅自去行,免得被神刑罰。大麻瘋,照靈意說,就是污穢的罪。凡沒有神的吩咐而妄動的人,在神面前,都是犯了污穢的罪。在神的工作裡,人自己的熱心是沒有多大用處的。人不能用他的熱心來支配神的工作。進聖殿燒香,原是非常美好的,只因不是神的命令,就成為當受責罰的罪。烏西雅王任意進殿燒香,得罪了神,竟至患大麻瘋直到死,這是一個非常的警戒,是我們不可不注意的。 **肆** 保羅是一位靈性極深的使徒,他寫信告訴在哥林多的聖徒說,「我們不願意分外誇口,只要照神所量給我們的界限,構到你們那裡。我們並非過了自己的界限,好像構不到你們那裡;□但指望你們信心增長的時候,所量給我們的界限,就可以因著你們更加開展。」(林後十13~15。)保羅這話是很有經驗的話。保羅說他不肯構到神所量給他界限之外的地界去。神沒有量給他的地方,他不去。神要他負責的地方,他覺得是他的責任;神沒有叫他負責的地方,他就不肯越過神去負責。如果神的僕人個個都能這樣,教會那裡會有那麼許多的分爭和派別呢?每個神的僕人都有神量給他的一定的工作,每個信徒都有神所要他走的一條道路,如果個個都站在當站的地位上,作他所當作的工,走他所當走的路,就真是榮耀。 我們作工,不是看這工作好,能救人,能幫助人就去作。我們乃是看我們所作的是不是在神所安排給我們的地位上。房子裡的大柱子,固然是緊要的,但小鐵釘也是不可少的。如果教會中每個人都想作大復興家、大佈道家,那這個教會如何能得著建立呢?我們所應當走的,是合乎神的旨意的道路。我們不是打算作大事,我們乃是要站在神所安排的地位上。如果神要我安靜下來作一點小事,我也願意。神不是要用“大才”,神乃是用能給祂用的人。但願我們肯站在神所給我們安排的地位上,站在祂所要我們站的地方。實在說來,所有的見異思遷、雄心大志,都是屬世的、屬魂的、屬肉體的,我們不可以不防。我們一認識清楚,就不敢那麼大膽、輕易的摸神的工作了。 保羅說,「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提後四7。)這條路是什麼呢?賓路易師母在她的自傳裡有一段話說,「這裡有一個'路程',是神在每個信徒重生的時候為他豫備的,為要叫他所得的新生命能夠得著最圓滿的成熟,並要叫他一生在神的工作裡能夠被神用到極點。每一個信徒的責任,就是要去尋出這個'路程',並且行在其中。別人不能斷定說這個路程是什麼。惟獨神知道,也惟獨神能叫人知道,並且引導信徒進入這個路程。神今天引導信徒,與從前引導耶利米並別的先知、保羅、腓力、和別的使徒一樣。」神的兒女最榮耀的事,就是能夠在神所給他的地位上去作神所要他作的事。神對每個信徒都有豫定的一條路給他走。 神從來都是用祂所揀選的人來作祂的工,祂不要人自告奮勇來作祂的工。神所揀選的人,絕對不能自由。你如果要自由,要走自己的路,不過是要更失敗,更吃苦而已。你絕對不被神用,那就不必說。不然,你就是要逃出神所定規的路也不能,你就是逃到他施去,還是要給風浪翻到海裡,魚還要把你帶回來。(參拿一~二。)你要逃走也逃不了。神的僕人,絕不能憑著的自己的意思去行。神所要的人,就是只作神所安排他作的事,只走神所定規他走的路,不憑著自己的意思而行的人。 摩西帶以色列百姓經過曠野的時候,神吩咐他們,安息日不可以工作。當有人報告摩西,有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摩西沒有自作主張立刻要怎樣處治這個人,因為神還沒有指明當怎樣辦他。等到神清楚吩咐他說,要用石頭打死這犯安息日的人,他們才敢用石頭打死這人。(民十五32~36。)摩西等候神命令他如何作,他才敢作,他不敢自作主張。 我們若不肯等一等,神的工作就要大受虧損!我們的性情是何等的急呢!我們總覺得神是太遲的。我們不能耐心的一步一步跟著神的引導而走。我們自己所以為好的事,我們就急於去做。我們看那裡有缺乏,我們就馬上去補足它。我們以為,如果凡事都要等候,恐怕一生的時候都要等候完了,不能作什麼工了。我們卻忘了能在神面前等候,並且聽祂的吩咐去作工的人,是有福的。 **伍** 我們有一個重大的責任應當負的,就是我們必須清楚明白神的吩咐,然後才來作神的工,未得神的命令之先,我們絕對不可作什麼。神的命令就是要表明神的心所願意的。如果我們盼望在祂手裡作個有用的器皿,我們就必須有了神的命令才有動作。神沒有命令的事,我們去作了,也不能得神的喜悅。當某種工作擺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我們先要問:這是否合乎神的心意?這能不能得到神的心?但願我們只求合乎神的心意。我們作屬靈的工作,不是單單因這工作是好的就去作,也不是單單因環境需要我們的幫助就去作;我們工作首先要尋求合乎神的心意。我們如果要在神手裡作個有用的人,我們就必須照著神的旨意而行。 神在山上所指示的樣式,人是不可以隨己意更改的,人必須照那樣式去作。到底我們是說,這是我們的工作,不必憑神的旨意就可以去作呢?或是說,這是神的工作,必須照祂的旨意而行呢?我們不能不嘆息說,許多時候,神的工作在人肉體的手裡被弄壞了! 弟兄姊妹,你要記得,你的智慧若未受過審判,你自己的意念若沒有交於死地,你就不能作神的工。願神把我們帶到沒有自己的地步,使我們沒有自己的意念,只有神的旨意。我們每一次工作,必須先知道是否是神的旨意。如果我們的確知道什麼是神的旨意了,我們就照著祂所指示的樣式去做。 ## 第五篇、負擔與禱告 **讀經:耶利米書三十三章二至三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九節。** **壹** 凡是神的兒女,應有從神那裡得著的負擔。神的兒女誰也不能說,神從來不給他負擔。不過問題在這裡:必須我們的靈向主開起來,主才將重擔加在我們身上。我們信,靈向神開起來是得著負擔的條件。我們得著了負擔,就要學習忠心禱告,卸去這個重擔。第一個負擔卸去了,神就給你第二個;第二個卸去了,神再給你第三個。所以最要緊的是把我們的靈開起來。我們要對神說,我把自己敞開在你面前為禱告。 許多時候,我們因為不忠心的緣故,很容易落到一個地步,就沒有負擔。你在神面前如果要有負擔,就要忠於每一個感覺,不要推去。你裡面感覺要為某一件事情禱告,就禱告。起頭的時候也許這種感覺小得很,以後就漸漸大起來。我們如果銷滅聖靈的感動,沒有藉著禱告把重擔卸在神面前,就要失去重擔。要恢復就得認罪,以後要忠於每一次的感覺。一有感覺就禱告,一次過一次,你要看見神不斷的給你負擔。你所以沒有負擔,是因為有一個負擔留在你身上,到一個地步把你壓死了。你必須卸去第一次的負擔,第二次的負擔就會繼續來。起頭的時候負擔也許細微得很,但是要忠心。當你在神面前忠心的作一次,作兩次,一直忠心的作下去,你就看見神也要一次兩次的把負擔給你。哦,弟兄姊妹,你如果盼望在神的手中有用處,就需要恢復這一個負擔。 負擔特別是與神的工作發生關係的。我們在凡事上要尋求神的旨意,我們在神的工作上要等候神給我們負擔。神所給我們的負擔,就是神向我們顯明的旨意。我們所得的負擔就是神的旨意,負擔也是神顯明祂旨意的一條路。 比方:神給你負擔要你去傳福音,這一個負擔在你身上是清楚的,是有能力的;你如果動身去作,按著神的旨意去作,你越作,負擔越輕;本來負擔壓在你裡面重得很,你越作,就越輕。如果你有了負擔而沒有去作,這一個負擔就重重的壓在你的靈裡,你就一直覺得這一個負擔的重,越過越重,一直到一個地步,你的感覺麻木了,不再覺得那一個負擔了,你裡面的生命好像是死了,(不是永生永死的死,是你的生命好像是死了,)你的生命與神有隔膜了,神好像是摸不著的了,你就被負擔壓死了。所有屬靈的工作都是有這樣的負擔的。沒有負擔而去作工,總沒有好果子。你有負擔,你作了之後,你這個人好像輕鬆起來了,好像本來挑著一個重擔,現在重擔放下,人輕鬆起來了。工作的價值,都是在於你有沒有負擔;沒有負擔,就沒有屬靈的價值;有負擔,就有屬靈的價值。每一次有負擔,你作了之後,你就覺得輕鬆,你自己在那裡也得著造就;從重作到輕,自己也得著造就。如果沒有負擔,你去作,作了之後,你的裡面感覺虛空,甚至受責備。所以我們在所有屬靈的工作上,要等候神給我們負擔,也要好好卸去我們所得的負擔。 **貳** 但這不是說,我們要一直往自己裡面看,一直注意有沒有負擔。在神的兒女身上,沒有一件事比往自己裡面看更害自己。盼望我們記得這件事。沒有一件事比往裡面看更害自己,好像連犯罪都比不上這一個厲害,因為犯罪你知道,你找得出來,這一個往裡面看,你不大容易找得出來。最大的毛病,最厲害的毛病,就是找不出來的病。如果你問你驕傲對不對,你知道驕傲是不對的,問任何人都知道驕傲是不對的。如果你問你嫉妒對不對,你也知道嫉妒是不對的。這些毛病一找就找出來。但回頭往裡面看,你一天看了二十次,你還不覺得。你和別人爭吵一次,你很容易知道這是不對的,你很快就發現這個毛病;但是你回頭往裡面看,你不知道。所以這一個回頭往裡面看是最傷害基督徒的生命的。有許多基督徒,就是一直在那裡回頭往裡面看,一直在那裡過一種假的屬靈的生活。當他要工作的時候,就往裡面看:我有沒有負擔呢?這算不算負擔呢?這就叫作負擔麼?到底什麼是負擔呢?如果有人一直問這些,他就必定不知道什麼是負擔。 比方:有人請你幫他把一張桌子從這個房間抬到另外一個房間去,你抬著這張桌子,是不是在那裡問說,到底這是負擔呢,或者這不是負擔呢?比這一個重一點是負擔呢,或是比這一個輕一點是負擔呢?不,凡壓在你身上的都是負擔。我們要記得,負擔都是我們所知道的,不是我們去找的。你有負擔你知道,你回頭去問有沒有負擔就錯了。我們有沒有負擔,是憑著我們所知道的,不是憑著我們所找到的。這一點很要緊。往裡面看沒有益處。基督徒最大的害處就是往裡面找,這要上頂大的當。你不能一天到晚在家裡找負擔。你覺得要向人傳福音,你卻問這是不是負擔呢?到底我有沒有負擔呢?你這樣多問幾下,機會就已經過去了。弟兄姊妹,回頭看裡面,絕對沒有用處。你有沒有負擔,是憑著你自己所知道的。換句話說,你知道有就有,你知道沒有就沒有,不必去找。你回頭去找這是不是負擔,你就必定沒有負擔。你不必問。你有,你就知道;你被壓在那裡,你就知道有。 你裡面覺得重的就是負擔,你去作了,就越作越輕,然後你才可以接受另外的負擔,同時你自己也得造就。一切神的工作是如此,禱告也是如此,工作和禱告是分不開的。我們信,沒有禱告就沒有工作。所以我們要學習在禱告上得著負擔,卸去重擔。主在你裡面題起一件事,你覺得重,你如果找一個地方去禱告,你自己就像吐了一口氣一樣,舒服得很;你如果不禱告,你就壓死在那個負擔之下。你今天不為著這件事禱告,你明天不為著這件事禱告,你後天仍舊不為著這件事禱告,你一想到它就不好過,你覺得重,越過越重,這一個負擔壓在你裡面叫你覺得重。你所應當作的沒有作,你一次把它放在一邊,你兩次把它放在一邊,結果到一天,你就不覺得了。有一個感覺壓在你心裡,你如果一直違背它,到了一個時候,你就不覺得了;因此,你就失去和神的交通,就失去和神的接觸。你和神中間有了隔膜,就是因你對於負擔悖逆了,你沒有按著神所要你作的去作。 所以,所有的工作,不管是向人說的也好,是向神說的也好,都得有負擔才能作,同時有了負擔,就要按著那一個負擔去作;你如果不去作,結果就叫你死了,因為你違背了神的旨意。負擔,是神在工作上的要求。所以我們一有負擔就得去作。 **參** 負擔是神給我們的,負擔就是神的旨意。同時我們還要題起一點,就是知識支配負擔的起點。神在我們身上,有的時候有例外的工作;有一次祂忽然叫你記念著某件事,叫你覺得要為這件事禱告;或者有一次叫你半夜起來,為著一個在遠方的弟兄禱告;在我們的經驗中有這樣的事,可是這不是常的,不是神每天所作的事。許多時候,神在近處找不著一個人,神就在遠處抓一個人,但這是例外的。在平常的時候,神是用知識來叫人作祂的事。所以我們信,知識支配負擔的起點。不過有了知識,卻不一定有負擔。有的弟兄姊妹,他們的情形我們知道,他們有什麼事我們也知道,但是,我們聽了沒有事,我們裡面沒有事。知識是有,卻沒有負擔。所以負擔並不是從知識來的,但許多時候,知識支配了負擔的起點。 比方:神叫你知道某一件事,神就在那裡給你負擔,要你禱告,要你盡力去幫助,這樣,負擔就來了。所以說,負擔是以知識作起點的。可以說,大多數的負擔都是以知識作起點的。神很少不用知識作負擔的起點,可以說是例外。有的時候,神給你一個負擔,要你為著一個弟兄禱告,或者他是有病,或者他是有事情,你一點都不知道,你沒有從什麼地方得著什麼消息,但是神給你一個負擔要為他禱告。結果也許過了幾週、幾個月,你接到他的信,果然他有病,或是遭遇了什麼事。這樣的事是有,不過是例外,也許在千百次之中只有一次。一般的負擔都是以知識作起點的。可是這並不是說,知識就是負擔。 **肆** 禱告是基督徒的職事,是要緊的職事。現在有一個問題是說,裡面有負擔,壓得很重,要禱告,在那一個時候,是用有聲音的話來發表它好呢,或者安靜不出聲,在神面前默默的來背起這一個負擔好呢? 我們信,你如果有負擔,神就是要你發表。神的要求是發表。你在神面前如果只有零零碎碎的幾句話,就用零零碎碎的幾句話把它說出來。所有的負擔,只有用發表來解決。你如果光是在神面前安靜,你看見這個負擔不能離開你,並且越過越重。弟兄姊妹,你要看見一件奇妙的事,就是在屬靈的世界裡有一個原則,那一個原則就是:說話是頂有價值的。神不只管我們所信的,神也管我們所說的;神不只管我們心中的意念,神也管我們口裡的說話。主耶穌對那個婦人說,「因這句話,你回去罷;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可七29。)主是因著那婦人的一句話而作了事。固然我們在心裡也可以求,可是說出來就更有益處。好像神要我們說出來。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裡的禱告是一個大的禱告,這一個禱告,主是大聲禱告出來的。我們不是勸人必須大聲禱告,有時用不著大聲。但是如果你裡面的重擔夠重,你禱告的聲音就要與裡面的重擔相稱才行。裡面負擔沒有那麼大,外面聲音那麼大,就不過是聲音。如果裡面負擔夠重,你的聲音就要夠把它發表出來。如果在你所住的地方不宜於大聲,你可以找一個能出聲的地方把它發表出來。像我們的主,有時是到曠野去禱告,(可一35,)有時是到山上去禱告。(路六12。)如果不能到曠野,也不能到山上,那就在你所在的地方輕輕的禱告也可以,要緊的是要說出來。如果你的負擔是那麼大的,你總可以找個合式的地方去禱告。神要我們將祂所給我們的重擔說出來。你如果沒有把那一個負擔說出來,那一個擔子就還在那裡。也許有人說,我已經默默的禱告了,擔子是不是卸去卻沒關係。這沒有用處。一個人如果他手上的事情沒有作,他就不能再作別的事情了;照樣,如果你有了負擔而沒有卸去,神也不能給你另外的負擔。所以我們要用話發表出來,叫神能給我們新的重擔。 但難處在這裡,許多時候覺得有擔子要禱告,跪下去又不知道怎樣禱告。裡面有負擔,但是不知道怎麼禱告。靈裡有負擔,但是不知道禱告什麼。這一點,我們要清楚:負擔是靈裡的事,知道這是什麼東西是頭腦的事。當我們的靈和我們的頭腦有接觸的時候,我們就能領會靈裡的負擔是什麼事。靈和頭腦接觸的時候,兩邊都清楚,靈裡有負擔,頭腦裡知道是什麼東西。有人所以覺得有負擔而又不知道是什麼事,這就因為他的靈和他的頭腦沒有接觸,所以靈裡有負擔,頭腦卻不知道是什麼負擔。 怎樣叫靈和頭腦有接觸呢?這很簡單。比方:你要去找一件遺失的東西,怎麼去找?如果這一件東西在西邊,你卻往東走,什麼時候你才能找得著它?你要繞地球一週才找得著它。也許它只離開你一里路,你卻要繞地球一週才碰得見它。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你自己的地方當作中心點,你一圈一圈的走,從中心走向圓週,一圈一圈擴大的走,這樣,四面八方都走到,就最容易找到這件東西。照樣,當你的靈和頭腦失去接觸的時候,你也要這樣作:你跪下去禱告,不要先抓住一件事情禱告,那是朝一個方向走,那不容易找到。起頭的時候,要禱告許多事,要從多方面禱告。你為著一件事禱告兩三句,覺得不對,就把它放下,再摸第二個題目,再摸第三個題目,再摸第四個題目;也許到第二個題目,你就知道了;也許你題起五、六件事,到末了一件,你裡面好像透一口氣似的,覺得就是這一個,你的頭腦和靈就連起來了。然後你專一的在這件事上禱告,把你裡面的負擔說出來。你禱告了,你這一個人覺得輕鬆了。你卸去了第一個負擔,你就能再接受第二個負擔。 **伍** 有許多弟兄姊妹在禱告的事上神不能用他,就是因為他全身都是負擔,因為那些負擔他從來沒有發表過。神給他一個負擔要他禱告,他也許知道是為著什麼事,他的心思和靈是接起來的,可是他不禱告,讓這個負擔越過越重,壓得他背都背不動了,背到後來沒有負擔的感覺了,不能禱告了。哦,弟兄姊妹,神如果得不著自由的靈作器皿,神的工作就受限制。好像你要請一個人幫你作一件事,他的手上卻滿了東西,你的事情就沒有法子請他幫忙作。如果你把重擔壓住在身上,神就沒有法子再託你作別的事。所以我們的負擔要卸掉。卸去負擔的結果,叫我們作一個輕鬆的人,然後神可以再給我們負擔。如果不是這樣,你就不能在神面前盡禱告的職事。禱告的職事要求一個自由的靈。靈裡一有負擔,你若不為那一個負擔禱告,你就沒有法子作第二件事。如果在我們身上有個負擔,而我們不忠心,不禱告,不在神面前負起禱告的職事,於是第一天覺得重,第二天覺得很重,第三天覺得更重,過幾天反而不覺得重了,到了那一個時候,禱告的力量就失去了。 所以,有了負擔而不禱告,結果就失去禱告的職事。所以我們要劃出時間來盡禱告的職事。最好是兩個人以上一同禱告,才叫你不會變作一個「個人」的人。有許多人還沒有學會和別人一同禱告。和別人一同禱告,不只需要用口禱告,需要用耳朵聽別人禱告。當我們學習禱告的時候,上面所說的那一種「螺旋式」的禱告,從中心到圓週的禱告,就有用處。在禱告上,你能夠卸去神所給你的負擔,叫你有一個自由的靈,作一個輕鬆的人,叫神能再給你新的負擔。今天,神總得在地上得著祂的教會與祂同工。禱告就是與祂同工。但願神的旨意有出路。 ## 第六篇、禱告的竅 **讀經:馬太福音七章八節,以賽亞書六十二章六至七節。** 在基督徒屬靈的生活中,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禱告。每一個真實的基督徒,都知道禱告的重要,也常在那裡禱告。但是,有的時候,有的人禱告來禱告去,總是禱告不通,好像找不著禱告的門路似的。這沒有別的,就是因為沒有摸著禱告的竅。 我們知道,人無論作什麼事,無論作什麼工,都應當先知道那個竅在那裡,那個秘訣是什麼。比方:我們要開門進到房子裡去,門上有鎖鎖著,我們如果沒有鑰匙開那把鎖,就沒有法子開那個門。比方:兩個人抬一張桌子要通過一扇門,有的人很順利的抬過去了,有的人東撞西撞,就是抬不過去。桌子的大小是一樣的,門的寬窄是一樣的,所不同的是抬的人,有的人找到抬的竅,有的人沒有找到抬的竅。凡是找到訣竅的人,就是善於作事的人,就是善於工作的人。找到了竅,就事半功倍;找不到竅,就徒勞無功。禱告也是如此。馬太七章裡說到禱告的原則,其中有一個原則是,「尋找的,就尋見。」(太七8。)尋找,是要花工夫的。一個人粗枝大葉,隨便你的尋找什麼,是不容易尋見的。尋找什麼是要耐心耐煩,仔仔細細在那裡尋找,才能尋見的。我們的禱告如果得不著神的答應,我們就必須耐心耐煩,仔仔細細的把那個竅找出來。 已往的聖徒,他們的禱告能得著神的答應,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們知道禱告的竅。像那個辦孤兒院的慕勒先生,你如果讀他的傳記,你就能看見,他真是一個會禱告的人,他一生不知道有多少的禱告,都得著了答應,他懂得禱告的竅。今天,有許多基督徒是很熱心的在那裡禱告,哇啦哇啦說了許多話,但是,沒有得著神的答應。禱告的時候,話語是需要的,但是話語必須中肯,好像說到神的心坎上了,話語把神抓牢了,以致神非答應那個禱告不可。話語的中肯,就是摸著了禱告的竅,就是恰恰合乎神的旨意,神因此不能不答應。我們要看幾個聖經裡的例子,來學習摸禱告的訣竅。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的禱告(創世紀十八章十七至三十三節)** 當神將祂要作的事─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向亞伯拉罕透露之後,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亞伯拉罕開口禱告了。他的禱告不是口口聲聲說,神阿,憐憫憐憫所多瑪和蛾摩拉;他不是苦苦祈求說,神阿,千萬不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他抓牢了神是公義的神,(創十八25,)這就是他禱告的竅。他謙卑卑卑、誠誠懇懇的,一步一步的求問神。他的禱告是一直在那裡問,他的問就是他的求,他是站在神的公義一邊來求。當他問到:「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32。)底下他就不再問,不再求了。他問過這次之後,「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33。)亞伯拉罕沒有抓住耶和華不放,亞伯拉罕沒有再求下去,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有的人想,亞伯拉罕要再求下去,不應當求到只有十個人就止住。但聖經給我們看見,亞伯拉罕認識神,亞伯拉罕也有禱告的竅,他已經聽見了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20。)一個城如果十個義人都沒有,這個城像什麼城!神是「喜愛公義,恨惡罪惡」(來一9)的神,祂不能庇護罪惡,祂不能不審判罪惡,所多瑪和蛾摩拉的被毀滅,是他們罪惡太重的結局,是神公義的彰顯。當神這樣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時候,祂沒有冤枉一個義人,祂「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彼後二7。)亞伯拉罕中肯的禱告得著了答應─神沒有不公義,神沒有「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創十八25。)我們在此要敬拜神,要讚美神。 **約書亞為艾城的失敗求問神(約書亞七章)** 以色列人攻打艾城,「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艾城的人殺死了他們三十六人;從城門前追趕他們,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殺敗他們;眾民的心靈就消化如水。」以色列人在大勝耶利哥城之後,竟然在艾城如此大敗,原因何在呢?約書亞不能不俯伏在神面前,一直求問神,等候神,仰望神給他找出失敗的原因。約書亞固然為以色列民面臨的危險擔憂,但是他更擔憂的是:「那時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這是他禱告的竅,他尊重神的名,他顧慮到神為神的名要怎樣行!約書亞求問到這裡,神說話了,神說,「以色列人犯了罪,□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神要顧到祂自己的名,神就不能容忍罪惡。神聽了約書亞的禱告,所以神要約書亞究察罪惡,除掉罪惡。約書亞清楚了失敗的原因之後,清早起來就對付這件事,結果查出是亞幹因貪心犯了罪。以色列眾人把這件罪惡對付了,才在敵人面前轉敗為勝。容留罪惡,隱藏罪惡,只會使神的名受毀謗,只會使撒但有攻擊神的兒女的機會。約書亞不是糊塗熱心的禱告說,神阿,求你救救我們,使我們再一次打勝仗。約書亞是為神的大名擔憂,好像題醒神來顧到祂自己的名。這一個中肯的禱告,得著了神的答應。約書亞清楚了失敗的原因,找出了那個罪,也對付了那個罪,才能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大衛為一連三年的饑荒求問神(撒下二十一章一至九節)** 「大衛年間有飢荒,一連三年;大衛就求問耶和華。」大衛不是一開口就說,神阿,飢荒已經三年了,求你憐憫我們,使這災難過去,求求你給我們一個豐年罷。大衛沒有這樣禱告;大衛是求問神,到底原因何在。他這樣求問是中肯的,是有竅的,所以神就告訴他說,「這飢荒是因掃羅,和他流人血之家,殺死基遍人。」一個背約棄信的罪,神不能容讓。大衛必須對付這個罪。大衛對付了這個罪以後,聖經就記載說,「正是收割的日子,就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大衛的禱告是摸著了竅的,是中肯的,所以就得著了神的答應。 **主耶穌的禱告(約翰十二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馬太二十六章三十九至四十六節)** 我們的主耶穌,祂的禱告是完全的,都是摸著竅的。約翰十二章告訴我們,那一次主耶穌拒絕了那幾個希利尼人的求見之後,祂說,「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祂是在那裡心問口,口問心的看說什麼才好。能不能求「父…救我脫離這時候」呢?祂知道不能,因為「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既然如此,「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名!」這個禱告立即得著了父的迴聲,「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哦,神的兒子在地上,站在人子的地位禱告的時候,尚且如此,我們怎敢冒失開口,心急發言呢?我們必須好好的學習摸禱告的竅。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那一夜,祂心裡憂傷,幾乎要死,祂在那裡怎樣禱告呢?祂禱告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祂在那裡摸那個竅。祂不是怕死,祂也不是沒有自己的意思;但是,祂不要憑著自己去死,祂不要照著自己的意思行,祂要照著父的意思行。祂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阿,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意旨成全。」祂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父的旨意再清楚沒有了,所以祂說,「時候到了,…起來,…走罷。」我們的主在地上,站在人的地位上,是這樣摸禱告的竅,是這樣放下自己來尋求神的旨意,我們怎敢糊里糊塗的禱告了幾句,就肯定是或不是神的旨意呢? **迦南婦人的禱告(馬太十五章二十二至二十八節,馬可七章二十四至三十節)** 那一個迦南婦人有苦情,有需要,她喊著說,「主阿,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她的禱告迫切不迫切呢?乃是迫切得很。但是希奇,主「卻一言不答」。好像門徒和她表同情,反而為她代求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罷。」主怎麼回答他們呢?主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這句話卻開了這個迦南婦人的竅,叫她知道,大衛的子孫只和以色列家發生關係,與外邦人是無關的。所以她就來拜祂說,「主阿,幫助我!」她只稱呼主作主,她不再稱呼祂為大衛的子孫了。「大衛的子孫」這一個名稱是專為以色列人用的,迦南婦人開始懂得,她不應當站在錯誤的地位上來求主。她這樣一求,主回答她了;主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主的回答,在表面看來,好像是澆冷水,好像是拒絕她,使她難堪;其實主的回答,乃是要她認識自己的地位,是要她認識什麼是恩典。她摸著了禱告的竅,她認識了自己的地位,她認識了主,也認識了主的恩典,所以她就說,「主阿,不錯;」立即接下去說,「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上掉下來的渣滓。」結果,主耶穌反而稱許她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她摸著了禱告的竅,就自然使她有了信心。馬可七章記載主說,「因這句話,你回去罷;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因這句話,」她的呼求得著了答應,她這句話摸著了禱告的竅。這是我們應當學習的。多少時候,我們在那裡禱告,好像石沉大海,好像鑰匙一直插不進鎖裡去,而我們卻不尋求原因,卻不注意為什麼神一直沒有垂聽。弟兄姊妹,這樣糊塗的禱告,怎能盼望得著神的答應呢?所以我們必須常常學習摸禱告的竅,才能盼望神常常聽我們的禱告。 * * * 我們看了這些禱告的例子之後,我們就要記得:我們在禱告的時候,不要受環境的支配,不要受心思和情感的支配,而是要注意裡面的聲音。在你裡面隱約約有一個聲音要你禱告的,在你的深處有一種感覺要你禱告的,你就把它禱告出來。環境只應當把你逼到神面前去求問神,環境不應當當作你的主人,你不應當讓環境來阻礙你禱告。心思只應當把你裡面的感覺組織好了,再用言語發表出來,心思不應當作你禱告的發源地。禱告乃是裡面的感覺透過心思而發表出來,禱告不是發源於心思而發表出來。合乎神的旨意的禱告,乃是人對於神的旨意表同情,不是人勉強神來遷就人的情感。人的情感如果沒有受對付,許多禱告就無法禱告,就禱告不通。人一受情感的支配,就頂容易憑自己主觀的願望來禱告,而不容易受裡面的引導來禱告。所以我們禱告的時候要摸著訣竅。如果禱告不通,如果禱告不透,如果禱告不靈,就要求主給光,就要尋找原因。當你在那裡求問的時候,求問到那一點,好像吐了一口氣,好像裡面輕鬆了,好像裡面隱隱約約說“這就是”,那你就找著禱告的竅了。你順著這個竅禱告下去,你就能信你的禱告已經得著神的答應了。 以賽亞六十二章六節說,「耶路撒冷阿,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這裡的守望者,就是禱告的人。一個禱告的人是要婁醒不倦,才能時時有所發現,才能發現了什麼就發出呼聲。一個禱告的人是要常常在那裡題醒神。這一種的工作,不是只要一個人或少數幾個人在那裡作,乃是需要有一班人在那裡作。「他們晝夜必不靜默,」要有一班一班的人在那裡一同婁醒,一同發現,不止息的在那裡禱告神。而這一種的禱告,不是禱告一下就算了,乃是要禱告到“直等祂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7,)乃是要禱告到基督的身體被建立。神需要我們來禱告,神要我們有禱告的靈,有禱告的空氣,有禱告的竅。弟兄姊妹,要起來學習禱告,要尋找禱告的訣竅來應付神今天的需要。 ## 第七、撒但的折磨 **讀經:但以理書七章二十五節。** 撒但有一個工作,就是攻擊神的兒女。攻擊的方法並不是忽然的,在許多時候,都是漸漸的、慢慢的來的。但以理七章二十五節說到,撒但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撒但對於至高者的聖民有一個計策,就是“折磨”,或者說是“磨”。我們要記得,撒但在神的兒女身上的工作,是不大明顯的,他的工作乃是磨。 什麼叫作磨?磨,是叫你這一分鐘消減一點,下一分鐘再消減一點;今天消減一點,明天再消減一點。磨是看不見的,但卻是消減的;磨是不大覺得的,但是磨的結局是沒有了,磨光了。撒但在神兒女身上的工作有一個原則,就是磨。今天把你磨掉一點,明天把你磨掉一點;今天叫你受一點難為,明天又叫你受一點難為。你以為不要緊,但撒但知道這樣磨下去的結局,總是把你磨光了。 所以,聖經裡說許多人的愛心是漸漸冷淡的;(太二四12;)說那一個被巫鬼所附的使女是一連多日那樣喊叫;(徒十六17~18;)說腓力斯指望保羅送他銀錢的時候,是屢次叫保羅來跟他談論;(徒二四26;)說大利拉是天天用話催逼參孫。(士十六16。)撒但就是這樣漸漸的、一連多日的、屢次的、天天的來折磨神的兒女。以弗所六章十三節所說的“磨難的日子”,也就是指著撒但的折磨說的。所以我們必須求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撒但到底是怎樣磨我們,我們應當怎樣反對祂的磨。 **磨人的身體** 在身體方面,你就能看見撒但特別磨神的兒女。像約伯的身體被擊打,(伯二7~8,)像保羅肉體上的那根刺,(林後十二7,)都是撒但磨人的身體。又如好些基督徒,沒有得救以前,身體也許是很好的,得救之後,有時反而生病了,反而身體漸漸的軟弱不支了。神如果開我們的眼睛,我們就看見,有一個是在那裡計畫打算的,是一直在那裡對付神的子民的,就是撒但。不要說別的,就像許多神的僕人,出去傳福音的人,他們不作工,不傳福音不要緊,一作工,一傳道,過了三年五年,身體就不行了。這就是撒但在那裡磨至高者的聖民。今天使你少吃一點,明天使你少睡一點,今天使你累一點,明天使你乏一點,就是這樣一點一點的加上去,結果你的健康就完全失去了。這是撒但所做的工作。 **磨人的心** 不只在身體上,撒但在人的心裡也這樣作。你在起頭信主的時候,也許覺得很歡喜、很快樂、很平安;但是,你如果不儆醒,不知道撒但所作的事,後來你就莫名其妙的,今天心裡有一點不平安,明天心裡有一點不痛快,後天心裡覺得有一點鬱悶,就是這樣一點又一點,你的平安失去了,就是這樣一點又一點,你的喜樂失去了。就是這樣使你疲倦,使你灰心,這就是撒但在那裡磨。 **磨人的靈性** 說到靈性上的事,撒但也是在那裡磨你。就是這樣一點一點把你的禱告拿去,一點一點把你對神的倚靠拿去,一點一點叫你相信你自己,一點一點叫你覺得自己比從前更聰明,一點一點叫你這個人更倚靠你的恩賜,一點一點叫你對主的心變得遠離。如果撒但一下子用很大的力量來打擊神的兒女,神的兒女有辦法抵擋,因為知道是撒但的工作。最可惡的是,他不是用一下子的打擊,他乃是用長期的折磨,叫神的兒女一點一點的失落,一點一點的退後。撒但就是這樣一點一點的來折磨神的兒女。 **磨人的時間** 撒但還要磨人的時間。像腓力斯一再請保羅來和他談論,一個有能力、有恩賜的保羅,一講講了兩年,腓力斯還沒有得救。這是撒但在那裡磨人。今天請保羅來沒有結果,明天請保羅來沒有結果,後天仍然沒有結果,一直叫保羅作沒有結果的事,作到兩年完了,還是沒有結果。這就是撒但在那裡磨人。 神的兒女若不知道撒但的詭計,就要上祂的當。我們應當愛惜光陰,鐘點要算得一個鐘點。我們要拒絕撒但在我們身上磨去我們的光陰,反對撒但叫我們一直作沒有結果的事。 **磨得參孫失去奉獻** 參孫有失敗還不要緊,但是奉獻不能失去,分別為聖的見證不能失去。因為失去奉獻就失去能力,失去見證就失去神的同在。參孫是拿細耳人。撒但知道他那一個能力的根源是奉獻。撒但摸著參孫那一個最要緊的,要把他那一個奉獻拿掉。撒但怎麼作呢?撒但藉著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催逼到一個地步,甚至參孫心裡煩悶要死,就把心中所藏的都說出來了,把他能力的根源說出來了。結果他就落在撒但的網羅裡,失去奉獻,失去能力,失去分別為聖的見證,失去神的同在。這天天的催逼就是仇敵作的。 我們的眼睛如果被神開啟,我們就能看見,撒但磨人的時候,各種各樣的方法都有:在身體上、在環境上、在靈性上,都在那裡磨;不是猛烈的攻打,是慢慢的磨。所以我們要防備撒但的磨。千萬不要讓撒但一直磨下去。我們要反對撒但的磨。 **要厭煩撒但的磨** 保羅在馬其頓傳道的時候,碰到一個被鬼附的使女,跟著保羅喊叫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徒十六17。)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喊叫得保羅心中厭煩了,保羅就轉身對那個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18。)那鬼當時就出來了。在屬靈方面,我們需要有這一種的厭煩。我們不是厭煩人,我們乃是厭煩鬼。保羅實在是厭煩那個鬼,不是厭煩那個人。保羅是吩咐那個鬼從那個女人身上出來,他把那個女人當作第三者。我們要記得,當鬼魔在那裡磨人的時候,我們就要有像保羅那一種的厭煩。 你如果知道撒但在你身上磨,你就要求神叫你有厭煩的感覺,就是對撒但厭煩,對撒但氣了!許多人對於人會發脾氣,對於鬼魔反而不會發脾氣。人得罪了他,他會大吵大鬧,但鬼魔在那裡磨他,他竟然不覺得。我們看保羅一天一天給撒但磨得氣了,他一開口反對鬼,鬼就走了。所以不要一直不開口,要有聲音。如果神的兒女會氣起來開口反對撒但,那就好了。有的人對撒但氣起來了,我們說,阿利路亞,好了。有的人軟弱得很,容讓撒但一直在那裡磨,那太可憐了。神的兒女對於撒但需要氣,需要厭煩,能煩一煩,能氣一氣,就好了。 許多時候,撒旦在那裡磨你,你一直不說話,你一直忍耐,你一直默默無聲的受苦,等到你裡面煩起來了,氣起來了,你說,「我反對這一個,我不要這一個,」就是這一個說,就是這一個氣,會叫你得著拯救,磨就停止。神的兒女要爬起來,厭煩撒但,責備撒但。有的人一直不能得著拯救,不能得著釋放,因為他在那裡還有「力量」忍受。如果一個人一直在那裡忍受撒但的磨,一直讓撒但消耗他的精神,讓撒但消耗他的喜樂,讓撒但消耗他的靈性,這是上了撒但的當。我們不是說要對被撒但所利用的人要生氣。對於那個人我們還得忍耐,還得愛他。乃是說,對於撒但這一種的計策,對於撒但這一種的作法,我們要反對,我們要拒絕。我們如果反對撒但所作的,神就要使我們得著自由,得著釋放。 拒絕撒但的力量,是在乎看見了撒但的壓力。有許多信徒受撒但的播弄、攻擊,他們也在那裡抵擋,也在那裡反對,也在那裡拒絕,但是,都不覺得有力量,原因是在於他們沒有看見撒但的壓力。多少時候,我們反對,我們拒絕,但連聲音都提不起來,好像沒有那股勁。這是因為沒有看見撒但的壓力。所以,你能不能拒絕撒但,就在乎你對撒但厭煩不厭煩。你不大厭煩的時候,你對他說話,好像是對空氣說話一樣,沒有用。你真的厭煩了,你氣他了,這一個氣,就是你的力量,你一開口,他就出去了。 這一個厭煩是從啟示來的。你看見了撒但一直在你身上折磨你,所以你就反對他。你這樣看見的時候,撒但就沒有辦法,他知道絕對沒有盼望了。求神真是憐憫我們,叫我們看見撒但折磨的工作。如果我們還容讓得下,還忍受得下,撒但的工作就還要繼續。如果我們覺得厭煩了,我們氣了,那時候撒但就要出去。我們必須知道,所有其他的抵擋都不發生效力,只有說出話來的抵擋,撒但就不得不退後。你如果沒有看見,如果還讓他作下去,他就還要作下去。等到有一天,你看見是撒但作的事,是撒但有計畫的在那裡作的,你說,「我不要,我反對,」神就要賜福給那一個抵擋,那一個抵擋就立刻發生效力。 末了,我們要讀以弗所六章十三節,保羅說,「…成就了一切,還能站得住。」我們是要站住,不能容讓撒但繼續磨下去。我們要求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撒但在神兒女身上的磨。我們要拒絕,我們要說話。我們要說,「我拒絕,我反對,我不接受這一個磨。」撒但任何的磨,你都不要,你都反對,你都拒絕,這樣,就要看見主給你釋放,主給你拯救,你就能脫離撒但在你身上折磨的工作。 這樣的話,需要血的遮蓋,求神用血遮蓋我們。 ## 第八篇、言語 言語,是人生活中一件很緊要的事。主耶穌說,「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十二34。)可見言語乃是表明一個人的心,表明這個人心裡有什麼東西。一個人話不出口的時候,我們不容易知道他的心;他一開口,就能顯露他的心。一個人不說話的時候,你不知道他的靈如何;他一說話,你就能夠藉著他的話摸著他的靈,知道他在神面前的情形是怎樣。聽一個人的言語如何,就能知道他這個人是如何。 所以,信主的人,對於言語要非常謹慎,要學習說合宜的話。 **在聖經裡,有四、五個地方告訴我們要怎麼說話,我們現在一一來看:** **壹謊言不能說** 第一,謊言不能說。約翰八章四十四節:「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撒但的說謊是出乎他自己,因為他本來就是說謊的。他的說謊不是學來的。他是一切說謊之人的父親。撒但在伊甸園裡用謊言來破壞神的創造,撒但需要用謊言來推翻神的工作。謊言比任何罪惡都普遍,撒但手下有多少人,就有多少人在那裡說謊。 人一被神拯救,第一個功課應當學的,就是要拒絕任何的謊言,拒絕任何不準確的話,拒絕任何加多減少的話,拒絕任何有意無意的謊言。一切的謊言應從神的兒女中除去。謊言如果在你身上還留著,你就有一個把柄是能讓撒但抓住你的。 一個人沒有學會拒絕謊言,還不知道自己多會說謊。越在那裡拒絕謊言的人,就越發現他是多會說謊的人,連他的心意都是傾向說謊。世界上謊言之多,是多過於我們所意料的;連我們自己的謊言,也是多過於我們所意料的。你如果沒有學習拒絕謊言,你 就不知道謊言有多少。當你在那裡拒絕謊言的時候,你才看見謊言在你這個人身上是何等的多。如果在神的兒女之中,謊言竟然也有地位,那是何等可憐的事!主的話是夠清楚的,也是夠重的─撒但是說謊之人的父。換句話說,說謊的人都是撒但的兒女 。如果在神的兒女身上還留著撒但這謊言的種子,這是最可憐的事!所以,弟兄姊妹們,總不要信主多少年之後,還沒有起首下決心對付自己的謊言,那真是太遲了。一個人一信主,就要學習說準確的話。 **謊言的種類很多,有的是明顯的說謊,有的似乎不是說謊,其實也是說謊。例如:** 一口兩舌。一口兩舌(提前三8)就是一會兒說這樣,一會兒又說那樣;對這個人說行,對那個人又說不行;忽是忽非,反复無常。這樣的說話就是謊言。 憑情感說。許多人說話不是憑著真理,不是憑著事實,乃是憑著自己的好惡,憑著自己的情感。這一件事是你所好的,你就這麼說;這一個人是你所愛的,你就這麼說。那一件事是你所惡的,你就這麼說;那一個人是你所憎的,你就這麼說。這完全是憑著情感來說話,不是憑著真實來說話。這是說謊。我們要看見,說話不應憑著情感,應憑著事實。你不能憑著自己的情感來說。不只如此,基督徒還得學習克制自己的情感到一個地步,不是憑著願望說,不是憑著理想說。有許多人的話語,不是代表事實如何,乃是代表他的理想如何。他巴不得這一個姊妹好,他就說這一個姊妹如何的好;他料想這一個弟兄要跌倒,他就說這一個弟兄如何不行。其實好也不像他所說的那麼好,壞也不像他所說的那麼壞。他的話是憑著他的理想來說,不是憑著事實來說。多少時候,人所說的話,都是他心裡所盼望的,都是他心裡所想像的,並非那一件事的實際情形。這一種的說話,我們也要學習對付。 把自己的意思加進去。有許多事,經過幾個人的傳說,就大大改變了真相。一句話,從一個人傳到另一個人,另一個人再傳到另一個人,傳了三、四個人之後,這句話竟完全改變了。這是什麼原因呢?這是因為在傳說中間,每一個人都把自己的意思加一點進去;你加一點,他加一點,到末了就完全走了樣。傳說的時候不根據事實來說,而把自己的意思加進去,這也是謊言。所以,當我們在那裡傳說一件事情的時候,我們應當學習在神面前照著事實來說,而不將自己的意思擺進去。要說自己的意見的時候,就得說明這是我的意見。要把自己的意見和事實分開,不要把自己的意見和事實混在一起。不然的話,就是說謊。 你如果要試驗一個弟兄,到底他的心在神面前是如何,你可以對他說一件事,叫他去傳,你就很容易找出來,他的存心在神面前是如何。一個敬畏神的人,學過功課的人,受了神對付的人,他看見說話是一件大事,不敢隨便的說,不敢隨便的傳,他注意要說準確的話。一個在神面前從來沒有受過對付的人,沒有受過管教的人,他會很起勁的去傳話,在傳的裡面,你就看見他是一個輕浮、虛謊、不誠實的人。他去傳的時候,會把許多自己的話加進去,把許多該說的話不說。這樣的人絕不能傳神的話。這樣的人讀聖經也讀不好,因為神的話是一點一畫都不錯的。(太五18。),像這樣隨便的人,也不知道給他弄錯了多少神的話。 張大其辭。還有一種普遍的說謊,就是張大其辭。數字不夠準確,歡喜用誇大的字眼,歡喜說大話,裡面沒有真實,這都是說謊。許多時候,說到別人的錯處,就把它放大,人家有三分錯,把它說成五分,而對於自己的錯,卻是盡量縮小,這也是說謊。 一個人得救之後,他的說話需要在神面前學,嚴格的學,然後才能作一個誠實的人。我們說這樣重的話:一個人要拒絕謊言,再拒絕謊言,每一次有不準確的話的時候就拒絕,一直拒絕,也許過三年五年之後,他才起首是一個誠實的人。一個人說話隨便,絕對不能成為誠實的人。謊言、說話不準確,是許多人的通病。說謊不必學習,人一說話就會說謊,聰明人會說謊,愚笨人也會說謊,不過有的人有說謊的技巧,有的人缺少說謊的技巧而已。無論說謊說得巧妙與否,總之都是說謊。謊言既是這樣普遍,所以我們在神面前要常常對付。什麼時候一有謊言,一碰謊言的靈,我們就該有感覺。 **貳閒話不能說** 第二,還有一種話不能說的,就是閒話。馬太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七節:「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在上文三十三節,主耶穌說,「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接下去就說到人的說話如何如何,可見這裡所說的果子,不是行為,乃是話語。果子好,樹也好;果子壞,樹也壞。一個人是好的,他的話必定是好的;一個人是惡的,他的話必定是惡的。有的人一天到晚就是在那裡播弄是非,一天到晚就是在那裡說東家短、西家長。他在那裡說毀謗人的話,說拆毀人的話,他在那裡說許多污穢骯髒的事,說各種不好的事。這很明顯的說出這樹是壞的。 在神的兒女中,如果有人自己就是犯這樣的毛病,他就不會幫助別人糾正這樣的事。如果有弟兄,有姊妹,一天到晚就是在那裡傳不好的話,傳污穢的事,傳罪惡的事,你不要問他這件事是真是假,你要告訴他,傳這樣的事就是不夠清潔的。一個人的話語就是祂的果子。絕沒有一個人心裡是聖潔的,而專門在那裡傳污穢的事。絕對沒有一個人心裡是愛的,而專門在那裡傳恨。果子如何,證明樹是如何。這不是謊言不謊言的問題。他所說的也許是事實,的確是事實,但這些事實不該從我們口裡說出來。事情也許是真的,但這不是我們該說的話。問題不在那一件事真不真,問題是在我們能不能說這樣的話;不是謊話,卻是閒話。話是真話,可是閒話。是閒話就不能說,就不必說。 主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弟兄姊妹,你要知道,基督徒所說的閒話,不只說一次,還要說第二次。你今天糊里糊塗的說了,將來還有一次要說,要在審判台前句都供出來。當你第二次說的時候,要憑著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著你的話定你有罪。所以,神的兒女要學習作敬畏神的人,學習拒絕一切不準確的話,拒絕一切閒話。凡與我無益,也與人無益的話,都不要說。 一個人在神面前有沒有受對付,從他的口裡看得出來。受過神對付的人,他的口也必定受過對付。說謊、說閒話、隨便說話的人,在神面前沒有多大用處,只有等候審判。說污穢話的人,他必定是污穢的;說敗壞話的人,他必定是敗壞的;說什麼種話的人,就必定是什麼種的人;看果子就知道樹,聽人的話就知道人。我們從信主的第一天起,就得學習在話語上受神的對付。 **參惡言不能說** 第三,惡言也不能說。彼前三章九至十二節:「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必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 有一種的話,是基督徒不能出口的,就是惡言。什麼叫作惡言呢?就是辱罵的話,咒詛的話。神的兒女不能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許多人都是說,他這樣說,所以我也這樣說。人是誰問誰先說誰後說,但主乃是問你說了沒有。你說,他們都這樣說,難道我不可以這樣說呢?請你記得,我們不能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不是誰先說誰後說的問題,乃是我們有沒有說過的問題。我們要約束自己的脾氣,才能約束自己的話語。不然的話,有許多的惡言就要說出去。神的兒女稍微不小心,連辱罵的話也會說的。我們如果說出辱罵的話來,既不榮耀神,也叫自己得不著神的賜福。 **肆舌頭要受約束** 雅各書三章特別題到人的話。我們先從一節念到十二節。下面我們要挑出幾節來看。 二節:「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一個人對於話語能不能約束,也就顯明他對於自己能不能約束。要知道一個人有沒有聖靈所結節制的果子,可以看他在話語上有沒有節制。基督徒要節制自己,意思就是管得了自己。自己能約束自己,這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拉太五章給我們看見,節制是聖靈所結的果子;雅各書三章給我們看見,這一個聖靈的果子,最明顯的表現是在話語上。一個人如果能夠約束自己的話語,就能夠約束自己的全身。凡是話語散漫的人,生活必定散漫。凡是話語胡說的人,行為必定胡作。話語不謹慎的人,這一個人全身也不謹慎。一個人能不能約束自己的全身,乃是看他能不能約束他的口。 弟兄姊妹,我們如果盼望神肯憐憫我這個人,神肯對付我這個人,那我們就要在話語上受神的對付。神如果能對付你的話語,神就有法子對付你這個人。有的人的話語,就是他那一個人的中心,就是他那一個人的背脊骨,就是他那一個人的大腿窩。神要把他這個人對付好,就要先把他的話對付好。許多人,就是話語在神面前對付不好,所以他那個人也對付不好。沒有一個人露出他的馬腳來,像他說話的時候那麼多的。人一說話,他的自己就顯出來了。看一個人管得住管不住話語,就知道這一個人管得住管不住自己。 三節是把嚼環拿來作比方,四節是把舵拿來作比方。人的舌頭就像嚼環一樣,人的舌頭就像舵一樣,是很小的東西,卻能產生很大的影響。五節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六節說,「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舌頭是一個獨立的世界,舌頭是一個罪惡的世界。許多人的舌頭沒有被對付,他就帶著這一個罪惡的世界,到處散播死亡,到處點著地獄的火。這裡有一句話是厲害的:舌頭能夠點著生命的輪子。生命好像一個輪子在那裡轉,舌頭像人能夠點著生命的輪子,意思是能夠產生許多的肉體出來。人的血氣,人的脾氣,人的怒氣,都能夠藉著舌頭把它點一點就著起來。舌頭能夠把地獄的火點起來。許多不好的事情,都是一句話點起來的,那的確是從地獄來的。舌頭是火,也是罪惡的世界。我們要在話語上沒有過失,就要學習少說話。多言多語必有過失。箴言裡總是勸人謹慎言語。多話是愚昧的。人越愚昧,就越多話。越在神面前有學習的人,越是穩當的人,話就越少。 七至八節說,各種的生物都可以製伏,惟獨舌頭沒有人能製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我們要看見,放鬆舌頭是何等愚昧的事。 九至十二節是說,你不能用舌頭讚美神,又用舌頭咒詛神所造的人;你不能一面頌贊,一面咒詛。一個泉源不能發出兩樣的水,無花果樹不能生橄欖,葡萄樹不能結無花果,鹼水裡也不能發出甜水來。是什麼種的果子,就是什麼種的樹;是什麼種的水,就是什麼種的泉源。神所用的人,必發出甜的水,必定沒有苦的味道。 拯救的方法是:神把一個新的泉源放在你的裡面,神把你拯救成為一棵新的樹。你如果是一棵無花果樹,必定不會生橄欖;你如果是一棵葡萄樹,必定不會結無花果。只有神把一個新的生命擺在我們裡面,自然而然我們就會發出甜的水來。 **伍也要注意聽話** 我們不只要注意到說話,也要注意到聽話。弟兄姊妹如果會聽話,就要除去許多不正當的話。許多不正當的話所以那麼到處氾濫,乃是因為有許多人要聽它。人喜歡聽這些話,這些話就找到了出路。所以有那麼多污穢的話、惡毒的話、播弄是非的話、挑撥離間的話、一口兩舌的話,就是因為有許多人要聽那些話。人的心是詭詐的,人的心是彎曲的,人的心是污穢的,人要求聽那些話,所以就有說那些話的人。神的兒女如果要學什麼種的話是可以說的,什麼種的話是不可以說的,也就應當學習什麼種的話是可以聽的,什麼種的話是不可以聽的。我們不能把自己的耳朵當作垃圾桶,讓那些不潔淨的東西倒進來。許多污穢的話,許多不潔淨的話,許多敗壞人的話,我們要把它推出去,不讓它有容身之地。 弟兄姊妹,如果你聽見有什麼人在那裡說不正當的話,你不只不要受他的引誘,並且要說,“我不聽!”這樣,就能停止許多的罪,也能幫助許多人。有的人有一個私慾,要聽那些話,那些話就越說越多,人也越說越有興趣。弟兄姊妹,你要作一件事,就是有人在那裡說不該說的話的時候,你或者一聲不響的走了,他就沒有興趣再說下去;你或者明明對他說,我們基督徒不應該說這一種話;這樣,你也能夠攔阻他的話朝下說。許多的話語,正像地獄裡點起來的火,必須一起頭就把它熄滅,不能讓它傳播。 許多難處的發生,說話的人要負一大半的責任,聽話的人要負一小半的責任。人有一個欲喜歡聽閒話,人有一個欲喜歡知道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你如果能夠拒絕這種欲,就能把許多從地獄點起來的火滅掉。有人在那裡說不好的話,你就說,「對不起,我作基督徒不能聽這樣的話。」你這樣一表示,就把他的話打斷了。如果他說得起勁,你也聽得有味,你巴不得他多說一點,你巴不得能多聽一點,這樣,你不是救火,而是火上澆油,叫火燒得更旺。 詩篇三十八篇十三至十四節說,「但我如聾子不聽,像啞吧不開口。我如不聽見的人,口中沒有回話。」許多人的確需要像聾人不聽。人在那裡說不正當的話的時候,你要像聾子不聽。許多時候你要學習作聾子,不聽那些話。話語是一個大試探,我們要學習勝過。我們少聽許多污穢的話,少聽許多不相干的事,就少了許多的罪,就少了許多的難處。 * * * 弟兄姊妹,我們要在話語上受教訓,說話受教訓,聽話也受教訓。我們要在話語的事上敬畏神。這是一件大事,也是專一的一步功課,我們應當好好的學習走過去。這一件事不是很便宜的,是要花許多的工夫,才能夠有一個說話準確的習慣。我們知道,要說準確的話,真不容易,一不小心,話語就錯,存心就錯。就如說謊罷,有時話語說得不錯,但是故意要人領會到另一邊去,這也是說謊。所以,我們要注意這一件事,要下工夫在這一件事上。 詩篇一百四十一篇三節說,「耶和華阿,求你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我們需要有這樣的禱告:「神阿,求你把守我的舌頭,叫我不隨便說話」或者還需要加上說,「神阿,求你把守我的耳朵,叫我不隨便聽話。」我們要拒絕敗壞的果子,我們不要讓害死人的毒氣有散佈的機會,我們不要讓舌頭把人帶到放鬆、不敬虔、背叛的地步。求神憐憫我們,叫我們學習如何說話,也學習如何聽話。 ## 第九篇、基督身體的覆庇、約束與供應 **讀經: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四章十六節,五章二十一節,六章十至十八節。** 我們在這裡要來看一點關於基督的身體的幾個問題,這幾個問題就是;(一)身體的覆庇,(二)身體的約束,(三)身體的供應。 **身體的覆庇**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每個基督徒是這身體中的一個肢體。基督的身體,對於每一個肢體不只有供給,也有保護。在屬靈的爭戰中,特別顯出身體的保護對於每一個肢體是何等緊要。神的兒女所以受鬼魔的攻擊,就是因為他太單獨,沒有身體的保護。在屬靈爭戰的日子敞著頭的人,在屬靈爭戰的日子顯露自己的人,是何等愚昧,也是何等危險。這樣的人,不在身體的護庇之下,就給撒但以攻擊的機會。因為屬靈的爭戰是教會的事,不是個人的事。以弗所書是論到基督的身體的書信。一章說到神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叫我們曉得祂兒子復活的大能。一章同時也給我們看見,主耶穌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是盛裝基督的器皿;充滿萬有者的基督,祂也充滿了教會,所以教會是極其豐富的。二章告訴我們,基督的身體的出身是如何。雖然教會是這樣豐富,但教會不要忘了原本的面目是如何,教會乃是因著神的救恩才有這樣豐富的地位。三章說到神的奧秘是怎麼一回事,神的奧秘就是外邦人和猶太人成功一個新人。四章說到神如何建造這個身體,叫這個身體漸漸增長。五章說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我們要受身體的約束。六章說到身體的軍裝。是□你們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不是你們個人穿戴全副的軍裝。是這一個身體有一副特別的軍裝,是每個肢體各有各的特點,這些特點合起來就是全副的軍裝,就可以從事屬靈的爭戰。 所以,弟兄姊妹,我們要記得,屬靈的軍裝是給教會的,屬靈的軍裝不是給你個人的。你一個人對付撒但對付不了,需要教會一同對付才行。你個人所看不見的,你個人所防不來的,別的肢體能看見,別的肢體能防得來。你一個人禱告,撒但不怕,幾個人合起來禱告的時候,撒但就怕了。有的人特別有信心,就是有藤牌,你就得了他的保護。有的人特別有神的話,就是有聖靈的寶劍,他揮舞寶劍,他使用神的話的時候,你就得了他的幫助。屬靈的爭戰是大家聯合的爭戰,屬靈的爭戰不是一個人可以單槍匹馬去衝的。你如果一個人去爭戰,就是引撒但來注意你這個人,來攻擊你這個人。沒有看見身體的人,以為自己一個人甚麼都能,以為自己一個人就是一切,這樣的人是最容易失敗的人。 一棵樹是容易被風吹倒的,一片樹林就不容易被風吹倒。撒但就是找沒有掩蔽的人來攻擊,就是找孤立、單獨的人來攻擊。誰是在身體的覆庇之下,他就有保護。身體有一個用處就是覆庇。誰有身體的覆庇,撒但就不能特別攻擊他。如果有人不在身體的覆庇之下,他活著好像沒有教會,他沒有看見什麼是基督的身體,這樣的人不遇見攻擊則已,一遇見攻擊就倒。這是許多基督徒的經驗可以證實的。有一個弟兄身體不好,因為他在主面前是單獨一個,他沒有基督身體的掩蔽,就在他那樣自信自恃的時候,受了撒但的攻擊。弟兄姊妹,個人顯露是最危險的,自信自恃是最危險的。屬世的爭戰要有掩蔽,屬靈的爭戰也要有掩蔽。一個很好的弟兄,如果他要一個人去作,結果就為他自己掘了陷阱!許多屬靈的失敗、跌倒,沒有別的,就因為他是孤零零的人,沒有身體的遮蔽。弟兄姊妹,你這一個人不過是身體上的一個肢體,所以你沒有弟兄姊妹的保護就不行。連摩西的手還需要有亞倫和戶珥的扶持,(出十七12,)摩西還需要別的肢體的扶持,何況我們呢! 教會是陰間的門不能勝過的。主耶穌說,「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太十六18,原文,)陰間的門是不能勝過教會的。主耶穌從來沒有應許神的兒女可以單獨,可以離開教會。屬靈的爭戰不是個人的事,乃是身體的事。所以你要得保護,就必須到弟兄姊妹中間去。你千萬不要單槍匹馬,以為自己一個人就夠了。這是自討苦吃。但是,一個人天然的生命若沒有受對付,就不能倚靠弟兄。一個人天然的生命若沒有受對付,不只不能仰望神,就是倚靠弟兄也不能。沒有一個剛愎自信的人,是能和弟兄們一同走的。但是神需要認識自己的人,神需要隱藏在弟兄中得保護的人。神所需要的器皿是整個身體。你不過是個肢體,所以你需要身體的幫助。在弟兄姊妹中,凡是從來和別人聯不起來的,從來都是自己要作就作,要行就行的,他的結局就是跌倒。難道沒有一個弟兄姊妹是你可以和他商量的麼?難道沒有一個弟兄姊妹是你可以和他一同禱告的麼?弟兄姊妹,你什麼時候失去身體,你什麼時候就失去掩蔽,你什麼時候就闖了禍。屬世的爭戰需要掩護,應當尋求掩護的時候而不求掩護,是不合戰略的,是徒然冒險招致死亡的。屬靈的爭戰也是如此。弟兄姊妹,你如果失去保護而未遇危險,那隻能說是神特別的憐憫,不能說是你懂得屬靈的戰略。 **身體的約束** 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不過是一個肢體,所以我們不該以為自己就是一切;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不過是一個肢體,所以我們應該受身體的約束。弟兄姊妹,你如果是手,你不只要甘心樂意作手,也要甘心樂意受其他肢體的約束,不要任憑手有單獨的自由。身體上的每一部分都要受身體的限制,不能有單獨的自由。比方,你現在需要出門行路,即使你身體上有什麼肢體懶惰,不願意出去,也得跟著身體出去;絕不可能全身都出去了,卻留下一個肢體在家裡。我們作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也是如此,我們必須和別的弟兄姊妹合得起來。 十字架的工作不只把我們帶到身體裡,十字架工作的範圍就是身體。如果我們彼此不過是作會眾,我們也許可以用不著十字架;但是我們彼此是要合起來作身體,所以我們不能不需要十字架。十字架要挖去你,十字架要挖去你的天然,十字架要挖去你自己的活動,十字架要挖去你太大的地方。十字架在教會中,十字架在基督徒是必需的。我們對於弟兄姊妹,高興也得來往,不高興也得來往,因為我們都在身體裡。既然在身體裡,就要受限制,就不能那樣自由。你若不作肢體,你可以只求你個人的痛快;你如果要作肢體,你就不能只求你個人的痛快。你如果碰著一個麻煩你的弟兄,你就真需要十字架。十字架要試驗你,十字架要淘汰你一切的渣滓,十字架要淘汰你一切不潔淨的地方。你必須受身體的約束。身體的約束叫你不能自由自在。身體的約束叫你需要十字架。十字架在你身上作了夠深的工作,你才能和弟兄姊妹合起來。 每個基督徒都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所以每個基督徒都應該受基督身體的約束,所以每個基督徒都必須學習背十字架。有的人個性很剛強,這個剛強的個性必須被打破。有的人個性很特別,這個特別的個性也必須被打破。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在教會裡誇口他的剛強,誇口他的特別。在教會裡,一切尖銳的、刺人的、突出的,都得磨去。 在屢靈的事上,我們都需要倚靠別的肢體,都需要身體的約束。有的人神施恩給他,叫他能行神蹟;有的人神施恩給他,叫他能作傳福音的;有的人神施恩給他,叫他能作教師。你如果只會傳福音,你就得甘心樂意傳福音,並且要謙卑接受有教師恩賜的人所講的聖經。你如果有教師的恩賜,你不要以為自己什麼都會,你也得尊重、接受別人的工作。我們要學習受限制,我們自己所不能作的事,要讓別的弟兄去作,要學習接受別人的工作,如同是你作的一樣。在屬靈的工作中,沒有一個人可以自由的作一切的事。 弟兄姊妹,你有沒有求神給你看見,你自己在神面前的分量如何呢?你要按著神所賜給你的分量而行,你只能在那個分量裡,你不能越出那個分量之外。所以,你要尋找自己的分量到何處為止。你接受這分量的限制,你就沒有貪心、沒有野心、沒有雄心作別樣了。保羅說,「只要照神所量給我們的界限,構到你們那裡。我們並非過了自己的界限,好像構不到你們…;但指望你們信心增長的時候,所量給我們的界限,就可以因著你們更加開展,得以將福音傳到你們以外的地方,並不是在別人界限之內…。」(林後十13~16。)越過自己的分量,就是踐踏別人;越過自己的分量,就是踢別人;越過自己的分量,就是擠別人。我們要記得,奉獻叫我們順服基督,謙卑叫我們順服身體。作詩的人說,「重大和測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詩一三一1。)重大和測不透的事,就是越過了自己分量的事。如果每一個人都是這樣─重大和測不透的事就不敢行,那麼,就能各按各職,顯出各個肢體的功用。不然的話,教會中有人退縮,有人包辦,結果就要使教會受虧損。所以我們要回到身體的地位裡去,受身體的約束,才不至於叫教會受虧損。 **身體的供應** 身體有一個原則,就是交通。身體的交通不只是接受,也是供應。若是你以為自己只作一個接受的人,規規矩矩、安安靜靜的不闖禍就好了,你就還沒懂得身體的交通,你就成了身體上的一塊石頭,你就成了身體上的一種病患,你就成了身體上的一個重擔。弟兄姊妹,你要記得,交通是身體的生命,交通是身體的原則。身體的每一部分,都是不止息的流通的。那一部分與身體斷絕了交通,那一部分就是死的。那一部分有病,全身其他的部分就要來救護它。物質身體的律是如此,屬靈身體的律也是如此。身體生活的原則,就是彼此供應。一個肢體什麼時候違背這個律,什麼時候就把死帶到身體裡來,就成為身體的重擔。 保羅對哥林多人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林前十四26。)有的人來聚會,好像是來參觀的,好像是來作旁觀者。這樣子來聚會,就是把死帶到聚會。多少次聚會的發死,乃是死在這一班旁觀者的手中。弟兄姊妹,我們不只在擘餅聚會的時候應該有彼此的供應,就是在講道聚會裡也需要有彼此的供應。 身體上的各部位是一直流動的,誰都不能停止在那裡。在身體裡,誰要停止,就是停止神的生命,就是將死亡帶到身體裡。沒有一個肢體停在那裡而不叫身體受累;也沒有一個肢體可以不需要身體的供應而能夠有用處。有人受了一點刺激,就以為孤獨的躲在一個地方靈修就好了。你試試看,修得好修不好?生命是不能停止的。我們千萬不要以為獨自到一個地方靈修一下,就屬靈了。我們要知道,神所要得著的器皿就是身體,不是個人。凡是單獨的人,與身體脫了節的人,是不能維持多久的。 主耶穌坐在雅各井旁的那一天是飢渴了,但是那一個撒瑪利亞婦人比主耶穌更渴,所以主耶穌把活水給她喝,叫她得了滿足。等到那些門徒買了食物回來,主耶穌卻不餓了。(約四5~34。)服事別人,叫別人不渴的時候,自己也就飽足了。學習背負別人的重擔的人,自己的重擔就容易背了。在屬靈的工作上,是沒有告老的可能的。主耶穌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五17。)我們什麼時候停止作用,什麼時候就停止生命。所以基督徒不只在聚會中要有供應,就是在平日的生活和工作上也要有供應。 * * * 但願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身體,叫我們受身體的覆庇,受身體的約束,並且能幫助別人。求神叫我們看見,聚會是我們每一個都有分的。我們口裡說身體不成,要在生活上顯出身體才行。基督的身體不是道理,基督的身體是實實在在的一個生命。弟兄姊妹,你如果沒有身體的幫助,沒有身體的保護,沒有身體的供應,你還能活,你還能行的話,你就是沒有得著基督身體的啟示的人。你有了神的生命之後,你如果憑著天然的生命活著,你就要覺得枯乾;照樣,你如果已經得著了基督的身體的啟示,什麼時候你活在個人裡,你也要感覺不行。你如果沒有得著啟示,就頂容易忘記,你要抓住那個道理才不忘記;但你如果有了啟示,這個啟示就成了你生命的律,就不必你去記住要如何了。比方;你眨眼,是不必你記得的,是自然而然那樣一閉一開的。你如果得著基督的身體的啟示,你裡面自然而然就感覺身體的需要,不必你去記得。你要知道,憑著外面的律法去作的是猶太人,靠記憶的是守律法,不是生命。我們的裡面如果被主摸著了,我們裡面的眼睛如果開了,認識了什麼是基督的身體,就自然而然會活在身體裡面。所以要緊的還是需要有啟示。 神是要恢復身體的生命,不是要恢復身體的道理。基督的身體是生命,基督的身體是要有經過的,我們要進到身體的實際裡面去。弟兄姊妹,你在基督的身體裡頭,你就知道這是何等實實在在、的的確確的東西。你對於基督的身體,不只要明白原則,並且要看見。你如果看見了身體,你就自然而然地有身體的生活。 ## 第十篇、持定元首 **讀經: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二節,四章十五至十六節,歌羅西書二章十九節。** **壹** 神要基督作萬有的頭,神就先要基督作教會的頭;神要基督先作教會的頭,以後擴充到作萬有的頭。將來基督在宇宙中的地位,是與今日祂在教會中的地位有關係的。基督作頭這件事,神要基督先在祂的兒女中得著,神要基督先在教會裡得著。所以,基督作教會的頭,這是關係很大的一件事。 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整個身體都是歸結在頭。在身體裡面,沒有一件東西是可以活在頭之外的。身體如果離開了頭,就是死亡。一個人所有的活動,都是在乎頭的支配。任何時候頭如果受了傷,失去了功能,身體的活動就要停止,身體就不能存活了。頭是身體生命的總彙。神的話是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12。)基督徒是從主接受了生命,但這生命並未離開主。有子的人就有生命,但這生命是在子裡面,這生命沒有一分鐘離開主。我們如果離了主,就活不成。弟兄姊妹,神不是分一塊基督給你,叫你可以拿著走開,神乃是將整個基督給你,叫你和基督緊緊連在一起。我們一切生存的能力,都寄在基督身上。我們如果與主失去交通,我們如果離開了主,我們就立刻好像沒有生命一樣。基督徒是從主得生命,但是生命仍在主裡面。我們是得著了生命,但這個生命和頭分不開。我們接受了祂,還得住在祂裡面;我們接受了祂,我們也得倚靠祂。所以,我們沒有一件事是可以自己獨立的,因為惟有主是頭,因為惟有主是我們生命的源頭。 **貳** 基督是身體的生命,基督也就是身體的權柄。因為生命在祂裡面,所以權柄也在祂裡面。祂是你的生命,所以祂有權利柄。什麼時候你順服祂的權柄,你就有生命。身體上所有的動作,都是受頭的支配的。基督作頭,意思是祂在身體上是有權柄的。弟兄姊妹,你如果看見什麼是身體,你就不能不受頭的支配。身體不能任意動,是頭有指令才動,頭沒有指令就不動。身體是在頭的權柄之下。身體不能自己出主張,身體動作的權柄是操之於頭。生命在那裡,權柄就在那裡。真的權柄就是生命。主管住我們的生命,所以主在我們的身上有權柄。 那些口裡說「我已經懂得身體生命」的人,還得問一問自己有沒有服在主的權柄之下。你這個人是不是服在元首的權柄之下,就可以證明你有沒有認識身體的生命。有人對於神的話是說,「主雖然是這樣說,但是,我看…。」請問誰許可你說「但是」呢?你有什麼權柄說「但是」呢?在世界上,如果有人不服從上級的命令,就是違法的人。基督既然是頭,我們就不是頭,我們就沒有權柄不順從主。 什麼是跟隨呢?跟隨的意思,就是我所走的路是別人定規的,我要到什麼地方去也是別人定規的,這是跟隨。我們是跟隨主的,所以我們沒有權柄定規自己的道路。你是不是對主說,只有主的權柄,沒有自己的揀選呢?身體對於頭,只有順服,只有順從。你如果要活出基督身體的生命,你就必須蒙頭,你就必須沒有私己的意見,沒有私己的主張,沒有私己的思想。你只有順服主,讓主作頭。主作頭,其餘的人就不能作頭。你自己不能作頭,教會中任何的人也不能作頭,因為身體只能有一個頭,只能順服一個頭。只有基督是頭,所以我們都得順服基督。 但是,許多時候,教會裡面的頭太多了。教會裡出現許多人的領袖、人的辦法、人的規條。人要作頭。基督在天上作頭,人在地上也要作頭;當地上的頭和天上的頭意見相合的時候就順服,當地上的頭和天上的頭意見不相合的時候就不順服。這是何等的錯誤。在教會裡,只有基督是頭,沒有另外的頭;基督是頭,其他的都不是頭。弟兄姊妹,你有沒有一次對主說,「主阿,你是我的主,我沒有權柄定規事情,我也沒有資格揀選什麼,但願主拯救我脫離自己作頭,也脫離其餘一切的頭」弟兄姊妹,我們每一個都要學習接受神的命令。基督是頭,沒有一個人能跟隨自己的意思。所以,被主征服,向主降服,乃是基督徒一個基本的經驗。 行傳二章給我們看見,彼得傳福音是說,「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36。)他一開口就說,基督是主。基督不只是救主,乃是主。我們都需要主作主。但是我們有罪,所以祂就不能不作救主。我們看聖經中保羅得救的經歷,當他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主光照他,他就問說,「主阿,你是誰?」(九5。)保羅先看見祂作主,然後也信祂是救主。弟兄姊妹,你總得看見說,“主阿,我完了,從今以後是你管我,從今以後是你作主了。” **參** 所以我們必須持定元首。持定元首,就是承認只有基督是頭,就是絕對順服基督的權柄。我們要持定祂作我們的元首。以弗所四章十五至十六節說,「…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肢體聯絡得合式,是因持定元首而活出身體的生命來。神不是要你注意坐在你旁邊的那人就好了,神是要你持定元首,神是要你和主有正當的關係。你和主有正當的關係,你和別的肢體也都有正當的關係了。你若能持定元首,就什麼都好了;你若能服在元首之下,你和弟兄姊妹的事就容易解決了。你和主沒有問題,你就和任何的弟兄姊妹都沒有問題了。你身體的生活能不能活得成功,要看你和主的關係如何。你和主的關係如果好,你和任何人的關係都好。弟兄姊妹,我們不是因為和基督徒談得投機,所以就作基督徒;也不是因為學會了一套作基督徒的方法,而成功作基督徒;我們是因為認識了基督,所以才作基督徒。我們如何生下來,我們也是如何繼續生存;我們生下來是因著和主發生了關係,我們繼續生存也是因著和主有正當的關係。 這並不是說基督徒彼此沒有交通,這乃是說基督徒彼此的交通還是根據於和基督的關係。因著住在我裡面的基督,和住在你裡面的基督,和住在他裡面的基督是分不開的,所以我們彼此之間需要交通。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不是零碎的,乃是一個。基督在你裡面,基督也在我裡面,這位基督是我們交通的根據。除了基督以外,我們沒有任何事物是可以憑著交通的。我們各人所受的教育,所處的環境,所有的秉賦,都不相同,但是我們裡面有一點相同的,就是基督。基督在我們裡面,這是相同的,所以我們能有交通。是屬乎基督的就有交通,不是屬乎基督的就沒有交通。不是某人才幹好,某人脾氣好,某人會替別人著想,某人的態度溫柔,你因此就和他交通。你的交通如果是憑著人,就不是持定元首,你的交通就不過是押沙龍和人的交通。像押沙龍和人那種的交通,把大衛和以色列人分開了,這不是持定元首。基督徒彼此的交通應當和基督有關係。我們不可在元首之外再有交通的根據。你也持定元首,他也持定元首,彼此交通是正常的、有益的。你和他如果不是共同持定元首,交通就要出事。你作基督徒要作到那裡為止呢?你跟隨主是不是跟從到底呢?如果有人在前幾站已經退去了,他已經不在那條路上了,那你和他如何交通呢?所以只有跟隨主到底,走在一條路上的,才能一直有交通。請記得,交通的根據是彼此共同持定元首。 **肆** 持定元首有什麼條件呢?要持定元首,一面要讓十字架深深對付肉體,深深對付天然的生命,另一面要學習跟隨靈而行,然後才有完全的身體的交通。如果十字架沒有對付天然的生命,就不能活出身體的生命來。在啟示錄裡說到有一班人,是羔羊無論往那裡去,他們都跟隨祂。(十四4。)我們能不能說,羔羊無論往那裡去,我們都跟隨祂呢?十字架是交通的工具,十字架把我們的肉體對付了,把我們的自己打碎了,就無論羔羊往那裡去,我們都能跟隨祂。我們在主面前如果沒有攔阻,我們在身體裡也就沒有攔阻。我們和頭的關係是正常的,我們和身體的關係也正常。我們必須記得,每一個肢體都是和頭部有直接的關係。比方:左手受了傷,是頭叫右手去幫助它,不是右手直接動。肢體彼此之間的關係,必定先通過頭。你如果持定元首,你去幫助一個弟兄,乃是為著主,不是因著人情。你什麼時候光是想到別人如何對不起你,就是因為你沒有持定元首。如果你持定元首,你就無論幫助什麼人,你都是為著主而幫助他的。你和主的關係好,你和弟兄姊妹的關係也就好。你如果你持定元首,你就不能和任何人有直接特別的關係,你就不能和任何幾個人有特別的情感。 神不許可在教會中有分門結黨。什麼是結黨呢?結黨就是有幾個基督徒,他們彼此有直接的來往,不是經過元首的來往;他們彼此有特別的交情,不是由於元首的交情,這就是結黨。比結黨更大的,就是宗派。有一班人太接近了,太有感情了,這就成了宗派。你如果持定元首,你的心就也得像元首那麼大。弟兄要彼此相愛,但彼此相愛是有根據的。愛是基督身體上的東西。彼此相愛必須在基督的身體裡面相愛,越出身體的範圍而說什麼相愛,是神所不許可的。基督徒必須持定元首而彼此相愛,才不至於流為結黨,流為宗派。 在教會裡面,無論是道理的認識,是事情的處理,以及其他一切的事,都得持定元首。意見不一,是教會中最大的困難。一段聖經,有幾個不同的解釋,你說可以,他說不可以;一樣事情,各有各的看法,你說要這樣,他說要那樣。總有人沒有持定元首,或都不持定元首,所以就有彼此的爭執。保羅說,「基督是分開的麼?」(林前一13。)基督是不可能分開的。團體的基督是合一的,所以基督不會在我們身上有兩種不同的說法。在神的兒女中意見不一,就是因為沒有持定元首。我們有了難處,於是就爭辯不已。但這並不是解決困難的方法。我們如果肯同心合意跪下來,承認基督是頭,事情就容易解決了。屬靈的事,絕對不是憑什麼人的意見,什麼人的思想,什麼人的道理來斷定,這根本不是持定元首。是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工,是聖靈藉著苦難,藉著試煉,藉著經歷,把我們逼得一無辦法,而後給我們啟示,這樣的叫我們持定元首,才是靠得住的。神藉著苦難,叫你走到絕路的時候,才給你啟示。有了啟示,你就自然而然地持定元首了。神的啟示是組織在我們的生命裡面的,這是沒有爭辯的可能的。持定元首是持定主所給我們的。許多時候,意見不同是因為人的意見太多,是因為人的看法太多。我們的意見若不是從元首那裡來的,就都是空的。我們誰配講自己的意見?講自己的意見是沒有價值的。 今天神有一個目的,就是要祂的兒女在地上活出身體的生命。要顯出身體的生命,就得持定元首。弟兄姊妹,你是不是一個持定元首的基督徒呢?但願神施恩給我們。 ## 第十一篇、決斷的胸牌 **讀經:出埃及記二十八章六至七節,九節,十二節,十五至二十一節,二十九至三十節,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七章三節,希伯來書十三章十七節,彼得前書五章一至三節,五至六節。** **壹** 神在地上所揀選的人,先是一個人,從一個人轉成一個家,再從一個家轉成一個國;一個人是亞伯拉罕,一個家是雅各家,一個國是以色列國。當一個人的時候,神是向這一個人顯現,給這一個人啟示,對這一個人說話。當這一個人轉成了一個家,神還是向這一個家的家長顯現,給這一個家的家長啟示,對這一個家的家長說話。當以色列人脫離了奴僕的地位,歸到神的權下,歸在神的名下,受神的管治,成了一個屬神的國的時候,聖經給我們看見,神啟示他們的方法就改變了,不是像從前那樣,向一個人說話,向一個人顯現了,乃是用一個特定的方法,向祂的百姓來啟示、來說話。 這個方法是什麼呢?這個方法就是用決斷的胸牌給他們啟示,向他們說話。從前神是向一個人說話,現在神乃是藉著一個東西向一個國說話,現在神乃是藉著決斷的胸牌說話。神的百姓中有了事情,有了難處,就要藉著這個決斷的胸牌,到神面前求神的引導,求神的啟示。當神的選民成了一個國的時候,神向他們改變了說話的方法。盼望弟兄姊妹能記得這件事。當你單獨的時候,像亞伯拉罕在那裡單獨事奉主的時候,神向你個人說話;但有一天,在你的四圍有神的百姓,你不過是神百姓中的一個時,請記得,神啟示的方法就有改變。 這不是抹煞個人和神的來往,也不是抹煞神向個人的顯現和啟示。這乃是說,當你像亞伯拉罕那樣一個人跟從神的時候,是有神向你個人的說話,向你個人的顯現,向你個人的啟示;當有一天,在你四圍有了神的百姓,那時候並不抹煞你個人和神的來往,但是有一點是要緊的,就是你不是一個人在那裡,乃是你和眾百姓調成了一團,調成了一個,所以神的啟示,神的說話,就不是光對著你個人的,乃是對著神的眾百姓的。到這時候,神對祂百姓說話的方法,神對祂百姓啟示的方法,就改變了。弟兄姊妹,你必須徹底的看見這一點,就是:你乃是和眾聖徒調成了一個身體在神的面前,在這種情形中,神向人啟示,神向人說話,神向人顯現,就換了一個方法。你若沒有看見這一點,也許你和主的交通還沒斷絕,但你對神的事奉必定是錯了。你若要事奉主,你若要在神的兒女中能應付他們的需要,你就必須看見,神向著個人和向著一個團體顯現和啟示的方法是不同的。哦,弟兄姊妹,你要看見:神啟示亞伯拉罕是一個方法,神啟示以色列國是另一個方法,這個方法就是藉著那決斷的胸牌。 **貳** 胸牌,是大祭司去見神的時候身上佩帶的東西,是安在大祭司所穿的以弗得上面的。胸牌是四方的,疊為兩層,在上面鑲著寶石四行,每行有三種寶石,這些寶石上面刻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另外,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有兩塊寶石,也刻有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就是代表以色列全國的人民,就是代表神的百姓。大祭司進到神的面前,不是他一個人單獨去的,他是肩上擔著以色列十二支派,胸中懷著以色列十二支派進到神面前去的。大祭司是豫表主耶穌,這就是豫表主用肩擔我們,用胸中的愛懷著我們。大祭司進去事奉神的時候,總得把以弗得穿在身上,他必須用肩擔全以色列人,用胸懷著全以色列人到神面前去。 當以色列人遇到了不能解決的難事,大祭司就穿上以弗得,掛上胸牌,到神的面前求神啟示,求神說話,所以這塊胸牌就叫決斷的胸牌,人藉著它可以解決難處。摩西求神立一個人治理會眾,神回答說,「嫩的兒子約書亞,是心中有聖靈的;…他要站在祭司以利亞撒面前,以利亞撒要憑烏陵的判斷,在耶和華面前為他求問。」(民二七16,18~21。)大衛因亞瑪力人攻破洗革拉,擄去他們的婦女和大小人口,就藉以弗得求問神可以不可以去追趕敵軍,神說,「你可以追,必追得上,都救得回來。」他們就去追,結果是追了回來。(撒上三十蓮1~8,18~19。)這些事給我們看見,當神的百姓從一個人轉成了一個國的時候,神對祂的百姓說話,乃是藉著一個東西,就是藉著決斷的胸牌。 在這決斷的胸牌裡,有烏陵和土明。“烏陵”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亮光”,“土明”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完全”。當大祭司帶著決斷的胸牌到神面前,神的光照亮的時候,神的旨意就完全的顯明出來了。 **參** 弟兄姊妹,雖然這是舊約的故事,雖然舊約和新約從外面的形式看來是有分別的,但按神作事的原則,新約和舊約是一樣的。舊約是個影兒,到新約就是實際,這些實際的事在原則上還是和舊約一樣的。所以,神在以色列中啟示祂百姓的方法,和神在教會中啟示祂兒女的方法,是同一個原則。在神的兒女中,有一個人、兩個人,或者三、五個人,他們在神面前真是謙卑,真是敬畏神,他們看見神的兒女有了難處,他們看見神的道理在祂的兒女中不顯明,他們怎麼辦呢?他們要學習一件事,他們要在肩上擔著、胸裡懷著神的兒女到神面前去求問。 像保羅,你看他肩上擔著的是神的眾信徒,胸裡懷著的是神的眾教會。(林後十一28~29。)當他這樣掛著那塊決斷的胸牌到神面前去的時候,神的光就照亮。哎,他就看見一個在哥林多犯罪的人,他就知道有幾句屬靈、奧秘的話該寫給在以弗所的教會 。保羅為什麼能把神的道路寫得那麼清楚,擺在神的教會中間呢?不是保羅一點也不知道神兒女的事情,一點也不關心神兒女的難處,只把自己像個隱士一樣關在一間屋子裡禱告禱告,就來了一個光。保羅不是這樣。他肩上所擔的,胸中所掛的,是神 的眾教會,是神的眾兒女;他存著敬畏的心到神面前,眾光之父的神就光照他,使他知道他所擔著、所懷著的眾教會的需要是什麼。於是他寫一封信給在哥林多的教會,就是在哥林多的教會所需要的;他寫一封信給在以弗所的教會,也就是在以弗所的教會所需要的。保羅寫信給眾教會的原則,和舊約里大祭司帶著決斷的胸牌到神面前求光照是一樣的。擔在保羅肩頭上,掛在保壽胸前的,是神的眾教會的事。不是保羅不關心眾教會的事,只是無所謂的在那裡禱告,忽然禱告出幾句話來,就寫給這個地方的教會,再禱告出幾句話來,就寫給那個地方的教會。保羅不是這樣,所有的聖徒也都不能這樣。我們要明白這一個原則,就是帶著主的眾聖徒到神面前去。保羅帶著神的眾兒女仰望在神面前,也不知道有多少日子。有一天,他在神的光中看見了一點,他就藉著這光寫出一封信來。又有一天,又在神的光中看見了一點,他又藉著這光寫出一封信來。 弟兄姊妹,今天要明白神在祂子民中的旨意,要明白神在祂教會中的旨意,要明白神在祂子民中的道路,要明白神在祂教會中的道路,就必須有人肩上擔著神的眾兒女,胸中懷著神的眾兒女,把神的眾兒女帶到神面前,在神的光裡,把弟兄姊妹的光景讀一讀,然後寫出從神面前所得著的話,這就是神在教會中向祂兒女啟示的方法。 **肆** 教會的事情,就是以決斷的胸牌的原則來定規的。神的百姓中那些老練的、敬畏神的、敬虔的人,他們肩上擔著神的眾兒女,胸中懷著神的眾兒女,到神面前,在神的光中來讀一讀神眾百姓的情形,然後下一個斷案。一個地方的教會的事情,不是一個人、兩個人發命令怎樣作就怎樣作。這不是神的意思。你也許要問說,使徒時代的教會,不都是聽使徒的話?是的,但使徒乃是把神的眾百姓帶到神面前,求神的啟示,不是像教宗那樣發號施令。 一個地方教會的事情,不是一個人、兩個人發一個命令,叫大家去作,那是不是大家舉手錶決呢?也不是,那也不是屬神的辦法。那麼到底怎麼做呢?是要教會中的長老帶著神的眾兒女的情形到神面前去求問。長老是在神的兒女中那些老練的人。不是年齡長的就是長老,乃是他屬靈的經歷,他屬靈的情形,都顯出他是長老。長老是對神有相當的敬虔,也相當知道弟兄姊妹的情形。一個地方的教會有了事情,發生了疑問,不是一個人獨自斷定,也不是大家舉手錶決,乃是長老們帶著弟兄姊妹的情形,掛著弟兄姊妹的情形,一同到神的面光中有尋求、有談論,一同受一個引導。這樣來斷定事情,雖不敢說百分之百是對的,但可以說不容易有錯。 弟兄姊妹要記得,當神的百姓成為一個團體,神啟示他們的方法就改變了。此時,神是藉著眾百姓啟示的。神的心意是要把祂自己作到祂的眾百姓裡面,所以祂的說話就是祂在眾百姓中的回音。在長老還沒說話之前,神已經把祂的意思放在弟兄姊妹的裡面,長老掛著眾弟兄姊妹到神的面前,在靈裡讀眾弟兄姊妹的情形,讀來讀去,就看見在我們大家裡面的神,在我們大家裡面透出來一篇話,這篇話就是神的眾兒女當前的需要,也就是神在祂眾兒女中的需要。只有這一個能摸著神,只有這一個能摸著神的眾兒女,只有這一個能摸著在我們大家裡面的神。神是藉著祂的眾兒女來啟示祂的自己。 因此,教會不是憑著幾個人來定規事情,也不是憑著大家舉手來定規事情,乃是藉著一班長老,他們存著敬畏神的心,掛著神的眾百姓到神面前,求神光照他們,啟示他們。這是神在教會中帶領祂兒女的方法。教會的長老們應當學習懂得神的意思,應當學習明白神眾兒女的情形,常常掛著他們;一有了疑難,就掛著神的眾兒女到神的光中,讀出神的心意,來解決那些疑難。新約的書信,就是根據這個原則寫的。寫書信的人,他們明白神的心意,他們知道各地教會的情形,他們的心掛著各地教會的事情,他們到神面前得著光照,就寫了出來。因此沒有一句話是不需要的。這些寫出來的話,就是神的啟示,神的話。 什麼時候,我們不照著這個原則來斷定事情,十之八九都是錯的。神的僕人所看見的那些亮光,那些真理,也常是藉著弟兄姊妹而看見的。神的僕人得著神的啟示,常常是藉著那些來和他們交通的人。許多時候,有弟兄姊妹在你的旁邊,你就有神的話語,沒有弟兄姊妹在你的旁邊,你就沒有神的話語。在神的教會中定規事情,必須根據這個原則,才能蒙保守不致於錯誤。 **伍** 弟兄姊妹,你覺得講這個沒有什麼意味麼呢?要知道這不是手續的問題,這是一個屬靈的功課,這是需要十字架的破碎的。你如果活在上面所說的原則中,你就真的需要十字架的破碎。不只是長老的需要十字架的破碎,就是每個弟兄姊妹也要讓十字架來破碎。在一個地方的教會,若不是一天過一天學習受十字架的對付,神就沒有法子在這個教會中說話。無論長老也罷,使徒也罷,老年的也罷,青年的也罷,每個人都應該讓十字架來破碎,神才能對我們說得更清楚。尤其是長老們,必須受十字架的對付。長老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語,都使弟兄姊妹受影響。長老不只要觀察眾弟兄姊妹的情形,並且要帶著眾弟兄姊妹的事到眾光之父那裡禱告再禱告,談論再談論,然後才能下一個斷案。這個原則是個要命的原則,這個原則能破碎你自己的看法。在神的兒女中,不只長老要守這個原則,即使你是一個最年幼的弟兄,即使你是一個最年幼的姊妹,神還是在你裡面,你還能影響-或顯明,或遮蔽─神在祂兒女中的旨意。所以每一個弟兄姊妹得學習,一舉一動、一言一語都受神的約束,受十字架的破碎。如果一個地方的弟兄姊妹都是如此,那就是神最能說話的地方。 在教會中,沒有一個人可以輕視什麼人。是平日頂麻煩你的一個弟兄,你也不可輕看他的意見。你如果把他的意見踏在腳下,有一天你要懊悔。弟兄姊妹,這話是有經歷的弟兄姊妹從痛苦中學來的。你不能輕看一個人,你不能藐視一個人。連他們的怨言,連他們的反對,你都得帶到神面前去讀,你還得用肩擔著他們去到神面前求問。你不能那麼獨斷。像大衛,他把別人罵他的話都帶到神面前去讀。(參撒下十六5~12。)弟兄姊妹,你不要以為贊成你的人才會叫你明白神的旨意。許多時候,反而是反對你的人叫你明白神的旨意。如果你要有什麼東西來擔保你的腳步不錯,那就只有這一個原則能擔保。如果你要不觸犯神的心意,要不傷弟兄姊妹的心,你就必須徹底的活在這個原則裡。惟有這個原則,才能叫你自己的成見出去,才能叫你自己的看法出去。惟有藉著這個原則,你才能把眾弟兄姊妹的心意在神面前讀出來。你所讀出來的話,就是神向祂兒女所說的話。只有這一個原則,才能讓神在祂的眾兒女中說出祂的心意。只有這一個原則,才能叫天上的心滿足,也叫地上的心滿足。 比方說,教會中有一件事,只是幾個長老定規那麼作,就那麼作了。另有一位弟兄,心裡不以為然,可是因為敬畏神,口裡不敢輕易說什麼。結果是什麼呢?結果就是在這件事上,基督身體的機能停滯。那麼應該怎樣才對呢?事情還沒作之先,神已經在祂的眾兒女中運行。長老們在未作這件事之先,應當把弟兄們的情形帶到神的面前讀,讀出來的大家都會覺得甜,大家都會說對。長老是照著這個原則去尋求神的心意。不然的話,處理這一件事情的斷案,和神在祂眾兒女中的運行合不起來,所以斷案一出來,神的眾兒女裡面並不動,神的靈在神的眾兒女裡面不那麼印證,結果基督身體的機能就停了。若是在神的光中讀神的眾兒女的情形,讀透了,然後下一個斷案,這個斷案就能叫神的眾兒女的靈跳躍,能叫神的眾兒女裡面有膏油的塗抹,能叫神的眾兒女裡面都在那裡動。若不是這樣,基督身體的機能就停止在那裡了。弟兄姊妹,我們必須求神給我們一個拯救,不只有基督身體的結構,基督身體的機能也在那裡活動,能顯出身體的功用。這個原則,每個弟兄姊妹都有分,每個弟兄姊妹都必須看見這一個原則。 **陸** 還有一點也是我們在這裡要說的,就是權柄的問題。什麼叫權柄?從表面上看,權柄是根據地位的,有地位就有權柄。但照聖經裡所說的,好像是如此,實際上卻不是如此。權柄是不重視地位的。那麼權柄是重在什麼呢?權柄是重在生命。以色列百姓因為看見亞倫的杖發了芽,就承認亞倫的權柄。(民十七。)權柄若沒有復活的生命,就沒有用。在教會中的權柄,不是重在地位,而是重在生命。不是別的人選舉你,你就有了權柄。任何一個人不能在教會中根據什麼地位而自以為有權柄。大衛因著敬畏神而服掃羅的權柄,但是掃羅因違背神而被神厭棄,他就只有作王的地位而沒有了作王的生命,所以神不印證他的權柄。不是大衛不服,乃是神不印證。掃羅的權柄乃是地位的,不是生命的,所以神不印證,有一天神還得把掃羅打倒,並擺在一邊。 教會的權柄就是生命。你讓神復活的生命在你裡面有多少,你的權柄就有多少;你讓神復活的生命在你裡面失去多少,你的權柄也就失去多少。聖經說,作長老的人,不是轄制群□羊,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3。)榜樣是從生命活出來的東西。不要把臉孔板起來說,我是長老,我有權利柄。若有誰作威作福叫別人服他的權柄,大家對他就得打上一個大問號。在教會中,弟兄姊妹彼此得謙卑,彼此都得順服。權柄是在愛中活出榜樣,讓神的眾兒女從心裡順服。但願神憐憫我們,給我們好的榜樣。 ## 第十二篇、福音是什麼 **讀經:歌羅西書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以弗所書五章三十至三十二節。** **壹** 福音是什麼?也許有人要說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就是福音,也許有人要舉出幾處聖經節來包括福音的意思。不錯,這些論到福音的聖經節是奇妙的,是福音的一部分,是榮耀的真理。但這卻不是豐滿福音的本身。我們必須明白福音的本身是什麼。這個,雖然是簡單的,卻也是深奧的。 我們相信福音是:神的兒子,也是人的兒子,祂已經到世界上來過,祂來到世上表顯了神的形象,就是神在永世以前預定祂所創造的人類所當有的表顯。神和人聯合;神在肉身顯現,神將祂自己的性情和祂所創造的人結合,因著這樣結合,就表顯神的形象;這乃是世界從前未曾有過的人類,這就是神在創世以前所有的心意。神藉著祂的神性住在祂所創造的人裡面;主耶穌基督到世上來,就是代表那與神聯合的人類,表顯神的形象。這就是福音。神預定自己住在那些與祂的兒子合一,同有神生命的人的裡面,叫他們成為『彰顯神』的器皿。這就是使徒保羅所常說的那奧秘:『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就是基督在你們裡面(照原文另譯)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一26~27)。『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就是祂的骨,祂的肉。……這是極大的奧祕』(弗五30,32)。 當聖靈要向教會啟示之前,主耶穌已經給人看見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十四20,23)。此外,祂在禱告中說:『我在他們裡面』(約十七23)。祂對在老底嘉的教會說:『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啟三20)。 後來,使徒們明白了主耶穌所說的那些奇妙的預言和應許,就說:『基督若在你們裡面,身體就因罪而死,靈卻因義而活』(羅八10,兩個『心’字原文沒有)-耶穌基督是在你們裡面;『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關乎這一類主要的真理的聖經節,還有許多。 福音是一個表顯,也是一個啟示,就是表顯神在創世以前預定祂自己的子民當成為何等樣的人。神預定親自住在祂的子民裡面,從他們身上將祂的自己顯明出來,預定他們明確的與祂的神聖性情有份,而那位代表他們的人就是主耶穌基督。祂是神的兒子,也是人的兒子,藉著祂的十字架成功了神所預定的。因此,神可以得著祂的目的,成就祂最初所定的旨意。這就是福音。如果我們不以主耶穌為一個歷史上的人物,不以祂僅僅為拿撒勒的耶穌,乃是以祂為神的眾子的代表,神的眾子都包在祂裡面,並且明白主耶穌的真性情,我們就看出,神從永世以來揀選我們,是要我們在祂自己的裡面。這是佳音,這是應許,這是預言,這是能力。 **貳** 神創造了亞當,想要他成全主基督到世上來所成全的工作,但這不過是試用的創造。神創造亞當的時候,並沒有給他與主耶穌同等的地位;所以亞當未曾失去主耶穌所恢復的,主耶穌所恢復的比亞當所失去的更多得無限。 神想要親自住在祂所創造的人裡面,來表顯祂自己。但是祂所創造的那人亞當,就是祂想要成全祂目的的,卻是失敗了、墮落了。十字架並不是僅僅恢復亞當所失去的。有許多人誤會,以為各各他的十字架,不過再得著樂園,使亞當因著墮落而失去的得以恢復過來。但是我們知道,十字架不是不作這種工作,而是所做的比這個多得多,無限的多。十字架的工作,乃是道成肉身的神在各各他的根基上,把敗壞的人類帶到終局。如果亞當沒有墮落,他就可以發展、生長,而有份於神那非受造的生命。當亞當墮落之後,神就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免得亞當吃了生命樹的果子,就永遠活著。如果亞當沒有墮落,也許他到後來會去吃生命樹的果子,就能得著這永遠的生命──就是與神的生命有份。但是亞當已經失敗了,所以十字架把失敗的受造者帶到盡頭。而當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時候,也不是從一個墮落的亞當裡復活起來,祂乃是作死人復活的初熟果子,從完全新的境地裡復活起來;這乃是新的創造,是從前所未曾有的。這新的創造乃是那位起初神創造天、地、人的時候的聖靈所做的工,並且這新的創造工作的能力比從前創造天、地、人的工作的能力更大。聖靈在宇宙間所展現的能力,從來沒有比叫主耶穌從死裡復活所展現的能力更大。 我們與基督的復活聯合,我們就按著『靈的新樣』行走(羅六4~5)。不但我們的靈復活過來,還有靈的新樣。這新樣是什麼?是聖靈住在我們的靈裡,作我們靈的真生命;基督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當主耶穌死而復活之前,聖靈沒有這樣在人裡面作工;祂總是臨到人,就像從外來的一樣)。 我們基督徒的生命和經歷,都不是從我們自己起首的,都是從『新創造』裡起首的。我們當知道,我們所以在永遠之子裡為神的兒女,和神有了關係,都是根據於神自己住在我們的靈裡,根據於主耶穌復活所成就的新創造,神就是住在這新的裡面,因為『聖膏油不可倒在人的肉體上面』(出三十31~32,直譯)。 **叁** 此後屬靈的路程就是:神從我們的靈裡管轄到我們外面的人。有時我們很難分別出乎神的和出乎我們外面的人的,好像在這兩個中間連隔一張薄紙都不能。比方說『禱告』,有時我們真難分別我們的禱告和聖靈在我們裡面的禱告。我們禱告要得我們所當得的,但是我們的禱告達不到那裡去,轉來轉去仍歸虛空,直到有一分特別的——聖靈的禱告——加在我們裡面,帶領我們禱告,才有效力。 有許多人以為聖經裡所說的香是代表神的兒女的禱告,他們引用啟示錄五章八節下半句的話為憑據。其實不然。啟示錄五章八節應這樣譯:『…各拿著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這些盛滿了香的金爐就是眾聖徒的祈禱』。眾聖徒的禱告是什麼?是金爐,裡面是盛滿了香的。香是什麼?是聖靈在聖徒裡面的禱告。金爐是眾聖徒的祈禱,香是加在金爐裡的,香是加入聖徒的禱告裡的。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禱告,是『用禱告來禱告』(雅五17,直譯)。有一分特別的在這人的禱告裡。這一分特別的是什麼呢?這人禱告,當他禱告的時候,有一分特別的透過他的禱告,這一分特別的,是直接從神的寶座出來的。惟獨從神自己出來的呼聲能開閉諸天。這就是我們在聖靈裡禱告,聖靈在我們裡面禱告的意義。聖經裡豈不是很確定的說聖靈必用說不出來的嘆息代求麼?(羅八26)。聖靈在教會裡,就是在基督的身體裡,懇求代禱。有時在我們的靈裡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呼聲和嘆息,這一種呼聲和嘆息雖然是說不出來的,卻是最有效力的,這就是那特別的一分,這就是聖靈的禱告。 因此,當神吩咐摩西作香的時候,特別指明說:『你們不可按這調和之法為自己作香』(出三十37)。人不可按這法作香為自己用。這香不是為肉體的,乃是為神的純全旨意的;如果為肉體來用這香,就要被審判的火燒死。拿答、亞比戶獻上凡火,就遭遇審判的火(利十1~2)就是一個鑑戒。因為這香是代表神自己,實行神關於『新創造』的旨意。 我們為這特別的一分感謝神。我們蒙福與神聯合,在神裡面得了生命之後,我們常會作錯,常有所虧欠;因著我們缺少屬靈的智能和知識的緣故,就真是十分虧缺彰顯那在我們靈裡的生命。當我們的靈向神清潔的時候,當我們時常不息的求說:‘主啊,求你在我全人的最深處作十字架的工作’,當我們不顧我們的肉體受神的限制,而這樣求的時候,神就作工。雖然我們小信,神還是在那裡作工,神親自繼續作工。但我們絕不可以想:神既肯作工,我就可以繼續去作錯。我們當知道:神是在我們追求和神一同前進的時候作工,我們和神聯合,神帶領我們進前。有時神讓我們去錯誤,為的要使我們看見,這帶領我們進前的能力,就是那特別的一分,就是聖靈,是出乎神的,不是出乎我們的。 神的旨意不只是要單一肢體彰顯神,更是要全身彰顯神。一切重生的人聯合成為基督的身體,神要這整個身體成為神的化身──全身體彰顯神的自己──這就是神的本意。亞當達不到彰顯神的目的,所以也無所謂失去這目的。十字架來到,不只除滅亞當失敗的結果──無論在亞當裡,無論在世界裡──也是除滅首先的亞當自己。 主耶穌復活,乃是成就神的旨意-彰顯神自己。但復活這件事,又是神親自藉著聖靈的大能作成的。而我們得著超絕的兒子名份,乃是根據於與基督在復活裡聯合,神藉著聖靈啟示在我們裡面。『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要作神的兒女,就必須經過十字架的道路,必須有聖靈在裡面居住。 這些都是測不透的理;但是,這些也安慰我們,也保證說,我們必達到神的目的,因為神已經應許了。神不是叫我們自己去成就祂的目的,神乃是自己在我們裡面工作。我們真難明白,為什麼有些人自稱是主的子民,也奉主的名作主的工,他們的生活卻是粗魯的,完全與這個相反,而聖靈又住在他們裡面,以神的旨意告訴他們。雖然這是很難明白的,但是,我們相信,如果聖靈真在他們裡面得著首位,他們一定不會繼續那粗魯的、相反的生活。 當我們未蒙清楚光照的日子,我們很少知道啟示的實在,我們的工作是浮面的。然而在那個時候,我們若聽見人在講台上說出什麼不合真理的話,我們卻很覺得出來;雖然所說的話表面上似乎是出乎真理的,但是,我們聽那些話,總是覺得不舒服,因為主實在在我們裡面。若主實在住在你裡面,你就是穩當的。當你做錯事的時候,你裡面就要受責備,你要不舒服。走在主裡面的整個秘訣,就是主在你裡面行走。願祂作工在我們裡面,叫我們知道什麼叫作『基督在你們裡面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一27,直譯)。 **肆** 我們已經看見這『新人』的一點性情,這新人是神的第一要求和心願。我們已經看見基督──神在肉身顯現──是唯一的答复,也是完全的答复,答复神在創世以前的那要求。基督是『新人』的元首,是新人的代表,是包括新人的。基督是神的化身──神在祂裡面,祂彰顯神──這就答覆了神的要求,成功了神的心願。 我們也略為看見了五旬節的意義,看見了那與神性不能分開的聖靈降臨,住在耶穌復活所產生的新人的靈裡;那舊造的亞當,已經照著神的旨意,被十字架所抹煞,永遠的抹煞。所以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是新造的人;這新人,按著神的旨意真是作個『神人』──他是神住在人裡面,他是神所管束的人,他是彰顯神性的人,所以總而言之,他不是一個天然的人,他乃是一個超然的人。復活的基督是祂的表證。他實在是一個屬靈人,他整個人和生命都是屬靈的,他的糧食是屬靈的,他的爭戰是屬靈的,他的行為是屬靈的;他這個人所有的都是屬靈的,因為他是個屬靈人。 你要說:『這不是我們的情形,這想必是我們將來的情形』。不,如果我們在基督裡,這就是我們現在的樣式,這就是我們的情形。不過我們必須清清楚楚的分別外面的人和裡面的人。我們必須知道,我們所說的這個屬靈人,不是我們所熟識的外面的人,乃是我們裡面的人,是我們──外面的人──所不認識的。我們現在藉著聖靈的工作學習認識這個裡面的人,這個裡面的人認識我們的自己──外面的人。 **伍** 我們要學習認識這新人。我們要認識他,要看他是誰、他是什麼、他是什麼作成的、他能什麼、他的恩賜是什麼。 我們大半藉著祂的恩賜和工作來看他。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很清楚的描寫這新人的幾分恩賜和工作。在這章聖經裡,我們又看見,這新人和我們老舊的、外面的、屬血氣的人是完全不同的。新人和舊人是兩個明顯不同的實體。十字架隔在新人和舊人中間,十字架在舊人上面寫著『死亡』,新人上面寫著『生命』。 如果這新人是『靈人』,他就是從上面生的,從聖靈生的,因為從靈生的就是靈。我們若是從靈生的,那麼我們的新生命、新性情和新人,就是靈。若這新人是這樣的,那麼他整個的人必定都是屬靈的。 『屬靈』不是件難事,『屬靈』是和你的新生命組織在一起的,屬靈的行動乃是你新生命的表顯。但有三件事是你必須認識、必須承認、必須表達同意的,也必須讓聖靈使它們在你的經驗中顯為實在,顯得清楚。這是我們屬靈的教育。第一,所有屬天然生命的才幹、本能、資格和技能,都不是屬靈生命的活動和工作的最初根基。第二,新人的活動和工作,乃是以完全屬靈的供給為根基,這不是天然的,乃是超然的。第三,若這個新人是超然的人(天然的生命不能產生超然的)他就要求神超絕的工作,給他能力超越一切天然的工作,並且作一切屬靈的工作,有一切屬靈的活動,這些就是特別的、明確的、屬靈恩賜的結果。 那些沒有天然恩賜的人,卻有得著屬靈恩賜的可能,叫那些有許多天然恩賜的人沒有可誇口的地方。這新人不是從肉體的意志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志生的。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究竟顯示什麼呢?我們當知道,一件最緊要的事,就是聖靈所生的新人,必須有專門屬靈的恩賜,來作聖靈呼召他、預備他作的工作。聖靈是照著神的旨意,安排每一個信徒。神知道我們在基督的身體上有什麼責任,神也供給我們盡祂所差派我們的責任。在這一章聖經裡,我們看見許多恩賜都是供給新人去按神的旨意成就他所接受的呼召。我們也看見神隨自己的意思安排分配一切。這些恩賜,並不是什麼奇異的顯露,乃是屬靈生命尋常自然的表顯,顯明主供給他,叫他作專門的事工。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總不應當說:『我是不配的,我沒有這種資格,我沒有才幹或恩賜來做主的工作』。如果你真是聖靈所重生的,是一個新造的人,怎麼你在世上不能作什麼?你怎麼不會說話,也不會用你的手、足和眼睛,你怎麼在新創造的裡面一無所用呢?我們相信,在新創造裡面,沒有無用的東西。聖靈使新創造充滿力量達到神的目的,實行神的旨意。我們既在新造裡有兒子的權利,有基業,我們就有超然的供給來做神的工作,並且在屬靈的境地裡,我們作工是很自然的。 我們當知道:十字架所到的地方,對於我們天然生命中的有用和無用,是不成問題的。十字架把極有智慧的人趕出真實屬靈功用的境界之外,破除他們天然的工具和才幹。這是事實,你要講理也沒有用。屬靈的經驗使人實在覺得,他們自己在屬靈的工作上是何等的無用!使他們看見他們的工作、才幹、和名譽都到了盡頭,他們再也不敢昂起頭來,對眾人誇口他們的工作。就是他們從前奉主的名所敢作的事,現在也不敢作。在這個時候,他們知道十字架的意義,所以他們就知道,他們不是走到路的盡頭,乃是才起始走新路。『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現在一切都是從神出來的,原來他們從前是從別的地方來的。 新門,用新工具。這是何等不同呢!只有那些已經進入這新門的人,才知道這是何等的不同。在這新門裡,你的智慧和天然的才幹都是完全可恥的;如果你再敢用它們,你真是愚笨,神也知道你這樣是不會成功的。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八節說:『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聖靈所賜的智慧與天然的智慧是不同的。出乎神的知識與天然的知識真有天壤之別。必須藉著神的智慧和知識來成功神的事。那出乎神的,是遠超過我們所能作的。 十字架一方面帶領我們的舊造到盡頭,一方面帶領我們的新造開始。即使我們的自然最有才幹,最能成功,但十字架卻帶領我們說:『我不能!我不能!’這是盡頭。你越早接受十字架破壞舊造的工作越好,好叫你進入新造說:『在基督裡面,我一切都能作』。我們並且要知道:新人所有的恩賜和工具,都是為著團體的,不是為著個人的。教會也稱作『族類』、『被揀選的族類』。教會所有的名稱,都含有團體的意思──『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靈宮』、『聖潔的國度』(彼前二5,9)。族類是從同一的根源誕生的,是同種族的,是同享受一個生命的。既然如此,那麼聖靈就是『生命的靈’,就是教會的生命。聖靈也是工作的靈。所以祂有工具,有供給。惟有祂將恩賜分給那些有基督身體生命的人。這些恩賜都是團體的、彼此相關的,並不是為獨立的工作或活動的。它們都互相幫助,向著同一個目的、同一個旨意而去,它們是不能分開的。 恩賜既是從同一個生命裡出來,在基督的身體上互相扶助,進到同一的目的,那麼這些恩賜只能各在各的關係和地位上彰顯出來、發生效力。基督身體上的肢體,都應當正當的聯合起來,並且各在各的地位上,按神所量給各人的界限盡職。若有一個肢體在基督的身體裡越出神所指定他的界限,他就立刻束縛聖靈所賜他的恩賜。所以要把『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當保守恩賜在自己的地位上掌權,不越份,不退縮,免得失去它──要把恩賜挑旺起來。 為此,聖靈要我們知道,恩賜的顯明,無非是使人承認基督身體的實在。因為屬靈的恩賜,都是互相關係服事基督的身體。恩賜既為基督身體的服役,聖靈自然要求顯明基督的身體。這就使我們看見,使徒時候的教會,當他們得著人相信基督,承認自己聯合於基督的身體,他們就按手在他們上面,作身體的見證,聖靈也用證據來承認他們的見證,分恩賜給肢體去作工,就是『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徒十三2~3)。保羅對提摩太說:『為此我提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提前四14)。那是藉著預言。保羅又說:『你卻要…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份』(提後四5)。當聖靈在保羅的禱告裡禱告,聖靈就顯然的預言,叫提摩太作傳道的工夫。 親愛的弟兄們,這豈不是十分清楚麼,這新人是團體的新人,他的恩賜是團體的恩賜,他的才幹是為著基督身體的全部工作。主也明明證實身體的實在。身上的肢體各在各的地位上,不越份,不退縮,靜靜的盡職,就自然彰顯基督身體的生命。 在此我們要注意一件事,就是基督除了成就神的旨意作新人的代表,作長子,就是新種類的頭之外,祂還是無限的高,因為祂就是神。神的神格絕對不能作新人的元素。新人與神的性情有份,卻不能與神的神格有份。我們對於主耶穌基督的本身和工作,必須時常認清祂的兩方面──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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