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eira 錄影逐字稿 Day 2 ###### tags: `feira_2023` License: [CC BY-NC 4.0 DEED](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4.0/deed.zh-hant) vide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nGhuRHNMqM&list=PL9q3Nz3iaXIY7qa-BpO8KBNFetfb-Vltu&index=2 大家好,今天是9月17號,禮拜日下午兩點。今天是Feira的第三天,活動是從每天的兩點到六點,有三場討論和攤位。接下來就是晚上的交流時間,會有點心,飲料則需要自己購買,一直到晚上八點。這是正式的活動時間。 因為今天下午兩點的時段,我發現攤位都還沒有擺出來。應該說,各個攤位都還在設置中,這個時段也沒有特別讓我感興趣的討論議程。所以我就先來這邊錄影。 原本我是打算一點左右就到這裡來的,但剛剛忽然下了一陣雨。我們今天還是在同樣的地方,就是後面這個賭場。聽說晚上會非常熱鬧,但白天看起來超級冷清,讓我一度以為這是個快倒掉的賭場。結果不是,聽說晚上這邊車子會多到滿出來。正前面是是火車站,也就是Estoril最主要的交通樞紐。它其實就是個小站房,只有兩軌道,月臺都是無人看守的。 剛好想到一個話題,就是說歐洲,可能很多人都知道,歐洲的火車站通常沒有閘門。所以說如果你要上車的話,你只需走到月臺旁邊的感應器,你就把你的票卡感應一下,這樣子就算是進場了。所以就有人覺得說,這樣子他們都沒有人看守啊,也沒有閘門什麼的,那不就很多人會逃票嗎?哪這可能就是一些台灣人跟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會有的不同想法。他們是上下車沒有人看管,但如果在車上,偶爾會有驗票。如果被驗到,就會被罰得非常多。對乘客是採取原則上信任的制度。整條Cascais的路線,在中途的火車站,好像全部都是無人站。我昨天晚上有進去那個站房看了看,結果裡面只有一個小小的雜貨店跟簡餐店,也沒有站務員。 好,那言歸正傳,我要來分享我昨天參加Feira第二天的主要是三個議程的心得。那攤位的話,一樣,後續會再整理我在每個攤位的一些筆記。 昨天總共參加了三場議程。第一場是「Civic Spaces in the Global Majority」;第二場是「Designing and Maintaining Global South Spaces and Collaboration for Holding Platforms Accountable」;第三場則是「Keep Calm and Put It on the Blockchain: Decentralized Storage Trade-Off for Radical Archiving」。 前兩場議程是講在全球開發中地區,也就是非Global North的,Global South的這些國家,第一場講這些國家的NGO目前所遭遇到的一些困難。第二場是在討論這些國家的NGO應該要一起合作,要如何合作,然後一起來對平台課責。而第三場議程則是討論分散式的儲存,在封存重要資料上面,實際應用上,有什麼問題和挑戰。那現在就來一場一場分享。 第一場是「Civic Spaces in the Global Majority」。那「Global Majority」是一個新發明的詞,它對應的是「Global North」。它指的是除了Global North之外,佔全球人口大多數的國家。我覺得台灣可能剛好是Global North跟Global Majority的交界。我們算是Global North,但我們也不是G20。在全球很多地方的參與,我們是被排除在外的。但是,我們的經濟發展、技術能力和生活品質,也都達到了已開發國家的水準。所以,我覺得我們站在一個很巧妙的位置,是Global North和Global Majority,尤其是東南亞國家的中介點。 好,這一場主要是來自非洲跟巴基斯坦的NGO,兩位主持人,在討論他們目前在那邊,遭遇的一些困難。第一個是來自國家的程序打壓,包括要註冊成為正式的NGO,會有各種流程上的困難。像開設銀行帳戶、跟登記成為正式的 NGO組織等等。這些困難會導致來自Global North捐款人,要捐款給他們的時候。如果這些NGO找到了願意支持他們的捐款組織,捐款人又會要求說,你有沒有一個正式的銀行帳戶,或者是有沒有經濟辦事處的登記立案,那碰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就卡住了。 就像這樣子,一些政策性的或是制度性的打壓在他們的國家是越來越普遍的。那參加的人、參加的各個單位,以及參加討論的人,都提出了一些想法或者是點子,想說要如何可以處理這些問題。 其實他們面臨的問題是一整個很多很多綜合性的問題,包含了捐款很少、捐款的來源很侷限。即使有捐款來源,錢要進到他們那邊也很困難,包含了國家的打壓、捐款很難找。更包含了,就算找到錢,那錢可能也要過了很久才會進到他們那邊去。就是他們今天找到錢,然後錢可能六個月後才會進到他們那邊,但是他們可能下個月就沒有預算了。 與會者有提出一些想法,一些個別的建議。像是,如果設立NGO很困難的話,可以設立公司啊。大家也知道,COSCUP最早是設立公司,來做這些商業公司的捐款和帳務的處理(科斯高有限公司 GOSCUP Inc.)。他們也提到,在他們的國家也有蠻多組織是這樣做的。另外一個點子是,如果設立銀行帳戶會有問題的話,那能不能使用區塊鏈和加密貨幣。說是就是好像在他們國家也是有一些困難。 還有人提出,有些人會選擇直接在國外的組織就業,也就以進行遠端工作,在本地提供行銷服務,這樣的身份來收國外的薪水,也就是以薪水為名義來獲得那個捐款,也是一種形式。這種薪水,也有可能是透過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來進行,就可以繞過設立銀行帳戶、或稅務和會計相關的問題。 他們也有提到,對他們來說最好的還是有一筆預算。這筆預算是不問運用方法,或者是不需要證明,就是不會說每一筆都要 expense,每一筆 expense 都要有證明,這樣子的預算。或者是不會說都一定要提計畫書,就是針對特定計畫的錢。這樣子的預算對他們來講是最有幫助的。 好,那我們最後也有討論到說,其實應該是各個地區的小型的 NGO,然後共同成立一個,一個共同的大型的組織,比較大型的 NGO。那來處理各種這種金流,或者是資源分配的問題。那其實就像 OCF 現在的模式這樣子。那就是說國外的大單位可能就對這個 NGO,然後這個大的,大家合力成立的這個 NGO,再對下面的小型的,微型的這個組織。 那也有點像是台灣也有聯合勸募。然後還有一個是,台灣還有一個捐款的單位是微型社福團體的,叫做一起夢想公益協會。那他也是這樣子,就是說他們取得比較大一筆的預算之後,再分給下面的這種微型社福這樣子,可能就是說,就是一個城市裡面的一個一個村,一個鄉裡面的一個一個小單位。 對啊,那這樣子的單位他就比較容易,也比較容易,比較能夠去應付,就是政府的各種要求,或者是各種就是複雜的,就是困擾、讓人困擾的一些程序。OCF 目前也是扮演這個角色嘛。這也是一個可行的方法。 那我們討論出來的下一步,就是會大家會留下 email,然後會先列舉一份文件,列舉出所有目前所有碰到的問題。因為像我剛剛說,他們碰到的問題是非常綜合性的。各個問題可能會有各種不同的解決方法,或者是因應的策略。先有這份文件,然後讓每一個 NGO 都看看,大家是不是有共同的問題,有沒有什麼遺漏的問題,然後有沒有什麼解決的方法。 因為其實他們有說,每一個 NGO 其實很多人都有一些 workaround,然後有一些有創意的處理方式。但是因為平常資訊交流並沒有非常充分,在這方面的資訊交流並沒有非常充分。所以說,其實互相也不太清楚,對方用什麼方法來因應這個問題,或者是有什麼想法。 這是這個議程的一些收穫。就是我們後面可能會有,可能會再看到一些整理出來的文件,到時候再請大家一起來幫忙,想想有什麼解決方法,或者是有什麼,我們已經在做的方法,或者是我們過去曾經用過的方法,但我們現在可能用得上的。 那第二個議程是「Designing and Maintaining Global South Spaces and Collaborations for Holding Platforms Accountable」。那主要是在講全球南方的這些國家要怎麼樣去組織、要怎麼樣去合作,來對平台課責。這邊的平台主要說的是像是 Facebook、Meta,或者是推特(那現在是 X),或者是像是台灣的 LINE 這樣子的單位,或者是像 TikTok。 在很多國家,尤其是有參加者來自非洲,就是說它在非洲現在非常當紅。像 TikTok 這樣的平台,個別的 NGO 要怎麼樣合力起來去對他們課責。這就跟我們去年的中介法有非常大的關聯嘛。中介法就是一個對平台課責的一個草案。 這一場參加者就更多了,也是來自世界各地。有些人是來自歐洲,歐洲現在有 DMA/DSA(數位市場法、數位服務法)剛開始執行。美國也有類似的法案正在討論中,也有人來自美國。 第一個就是有想到說,根據 GDPR 的經驗,就是其實歐洲實行 GDPR,但 GDPR 的效力及於世界各地的歐洲公民。這也導致了各國的這些跨國公司在各國的一些服務,就是他提供的服務,其實在各國或多或少的都有往 GDPR 的要求去靠攏。 所以與會者第一個有想到說,那是不是其實就是只要歐洲有數位市場法,然後那個 DSA、DMA,數位服務法跟數位市場法,這兩個有要求,這些大平台公司必須要把他的這些課責的事情、不透明度的事情,也要及於海外的歐洲公民的話,那是不是就已經有效果了。 但是我覺得觀察這兩年,就是 GDPR 跟 DSA 的要求上面,最大的差異就是平台方。因為這次 DSA 有更長的一個,就是感覺起來有更多的,也不是說有更多啦,應該說 DSA 從通過到現在,其實也是兩三年。他們有更多的準備時間,那他們也更知道要怎麼樣去應對法律的要求。 所以,現在反而觀察起來反而有一種就是,哪一個國家有法律要求,他們就做到法律要求的程度;那哪一個國家沒有,他就不打開那個功能,這種現象發生。這是第一個。 那第二個是,其實像 Meta 在各國,他其實都有一些就是當地的聯絡人。這些聯絡人是跟政府聯絡,或者是跟當地的 NGO 聯絡。Twitter 也有。那其實,很多國家的 NGO 都發現說,近幾年這樣子的聯絡管道,開始慢慢的中斷了。尤其是 Twitter 改組,換了老闆之後,或者是 Meta 在後面的這兩年,其實很多我們原本的聯絡管道就消失了或者是中斷了。 如果是數位市場法,他就會要求說他們在當地國家要有正式的聯繫管道,或者是要有第三方的仲裁、第三方的聯繫組織、申訴管道,就跟中介法所要求的一樣。除了歐洲以外的地方,沒有法律要求的地方,他們就基本上都是說要自律。自律到後來,可能原本暢通的管道,就越來越不暢通了。該怎麼辦呢?對啊,這也是個問題。 第三個是,還有一個問題是說,就算你個別國家對這些平台做了立法,因為我們畢竟不是歐盟這麼大的市場。那就算我們立法,然後規定了他一些相關的行為,像是透明度的行為、申訴申復的行為、假消息處理的作為等,那他會遵守嗎?因為我們市場那麼小,那他會不會就乾脆說「我就退出」,反正我在你本地沒有營運單位,那你的人還是要用我的服務啊,我廣告費還是會照賺。 如果各個國家都各自的針對這些平台做出相關的法律要求,他們是不是最後,其實就是把全力集中在歐盟跟美國這樣的大型市場?那這些小市場我覺得乾脆不管,會這樣子嗎?這也是一個疑慮的點。所以其實,各國其實都有碰到一些這樣的問題。 有些人提出說,Facebook 是第二大的廣告公司,其實他的廣告收入來源都是在愛爾蘭,他有兩個主要的 headquarters,一個是在愛爾蘭,一個是在美國。那他最主要的營收都是登記在愛爾蘭的那間公司。所以,他其實就是受到歐盟的管轄,就是他的管轄範圍(jurisdiction)是歸屬於歐盟。所以大家應該可以合力起來,要求歐盟來釐清或者是協助。從歐盟議會或是從歐盟的架構裡面,去要求他們要做到更高的透明度,或者是要對這些廣告負責。這是第一個點。 第二個點是,我們也覺得說,因為這個議程要討論,如果我們想要全部聯合起來,一起要求他們課責,要怎麼做?這個組織是不是要有一些民主程序或相關的機制?我們也有提,是不是大家就先把 mailing list 建起來,然後互相分享各自對於這些大平台的應對經驗。 像是我今天碰到了什麼議題,然後我們某某某單位找了 Facebook 的聯絡人,他回覆了什麼什麼東西。那如果這些資訊是可以互通有無,那就非常有用了。像是我今天分享了這個經驗,然後東南亞另一個國家的組織也回覆說,「哎,他們昨天也有碰到這個問題,但是卻沒有回答。」那大家就有一些互通有無。 然後還有就是,各個國家在做這種平台課責的立法上面,有一些經驗,也可以各自互通有無,那甚至是共同聲援,這可能就是一個最基礎、可以立刻開始進行的過程或方案吧。對啊,我們先不要討論到底要怎麼樣,有怎樣的民主程序來建置這樣的一個共同組織什麼的,就先把資訊先打通,互相連結起來。這樣可能會比較快一些,也就比較即時一些。 就現在各國都碰到的這種大平台的一些課責的議題、假消息、然後廣告,以及相關的政策議題啊。對啊,所以說,各國的組織確實是應該要一起聯合起來,才可以面對這些跨國的大公司。因為這些跨國大公司,他們在各國的代表員都是有在互通有無。甚至也有人說,他們其實成立了一個 Trust Safety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TSPA),在這些公司裡面,負責這種 Trust 跟 Safety 的這些人員,其實也成立了一個組織。各國面對他們的 NGO 也是應該要聯合起來,有一些合作、合縱連橫,才有辦法跟他們抗衡。 好,那就是昨天的第二個議程:Designing and Maintaining Global South Spaces and Collaborations for Holding Platforms Accountable。 第三個議程是「Keep calm and put it on the blockchain? Decentralized storage tradeoffs for radical archiving」。這是由Filecoin所贊助的一個研究,它的研究還在進行中,好像會在明年中結束。這是該研究主持的議程,其目的主要是想要蒐集,大家在分散式儲存上面做重要資料存檔(archive)時,有碰到什麼實際的困難或者是議題。 他們想要收集一些資訊,也想要收集一些應用、範例和實踐方式,或者是大家碰到的困難。參加者是來自 Filecoin 贊助的這個研究的參與者,也有來自IPFS的成員,還有其他來自各個單位和獨立參加者。 他們主要就是想要收集大家的問題。有很多問題被提出來,例如,分散式儲存是不是一旦東西丟上去,就再也拿不下來了?還有,分散式儲存是不是是不是會有很多檔案就丟在Blockchain上,然後Blockchain會變得非常大?其實,檔案是另外儲存的,Blockchain上只是存了檔案的hash,或者是一些確保資訊的準確性的 metadata。 還有,IPFS的分散式儲存,和我們平常使用的Google雲端,或者是自己建一個NextCloud雲端,它有什麼差別?Filecoin所做的是什麼樣的機制?它其實就是鼓勵人們捐贈自己的電腦和頻寬來參與這個分散式儲存網路,作為回饋,他們就提供Filecoin。他的經濟誘因就是這樣。 所以,整體來說,這其實是一個比較鬆散的議程,主要是收集大家的問題和困難。我自己也有提出一個很實際的案例,會場還有另一個參加者,也提出了一個案例。他主要是在做洩密、爆料資料(Leaks)相關的事,像是美國政府啦、或某某國家外洩的資料等。這類的資訊需要有安全的收集跟存放的地方,而且必須要能保持匿名,像是史諾登當時外洩的資料之類的。 那我還有另外一個很實際的案例。就是在蘋果日報關門之前,其實有些人是把它的網站整個爬下來的。基本上是一個有版權的資訊,雖然這間公司倒掉了,也不太適合說直接把這些資料就丟去GitHub,因為要考慮他不是 source,不能幫他 open source。雖然他公司倒掉了,可能要等個幾十年他過版權了,它才會變成 public domain。但是這些資訊又是非常有價值的,對整個民主社會發展是非常重要的。 當極權國家可以用經濟的方式去打壓,讓新聞媒體下架的時候,那他們其實就是找到了一個方法,可以很容易地去抹去某一部分的歷史。像蘋果日報好了,光台灣蘋果日報的資料,文字的部分聽說就有好幾百GB。那這種資訊,我們要怎麼樣存檔呢?我們可以整個上傳到Internet Archive嗎?感覺也不太適合,雖然是沒有詢問過啦。 所以分散儲存會不會是一個可行的方式呢?這就是一個問題。但是當下還是有些困難,像是如果你需要用IPFS或Filecoin的話,它是會有成本的。或者是要用IPFS,會有需要激勵人家的一些機制,尤其是它的數量又這麼大。如果是單一個文件,兩個文件好了,你可能就付個瓦斯費,然後就丟去以太鏈的區塊鏈上面就好了,那就很簡單。但如果是幾百GB的資料,包含了幾十萬個檔案,幾十萬篇報導,這樣子好像要整個丟去IPFS,或是整個丟去以太鏈,基本上就不可能。瓦斯的成本就太高了。 這個在目前區塊鏈的分散式儲存的應用上,好像還是一個無法解決的,還有很多困難的問題。主持人他們就很高興說,其實他們就是想要收集這樣子的案例,這會是他們研究之中一個非常好的案例。 好,那這是我昨天參加的三個議程的一些心得。今天接下來還有兩個議程的時間,那我們就後續再跟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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