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從財務數字看懂產業本質 --- # CH7. 壽險業 ## 7.1. 壽險業的商業模式 * 販賣保險,吸收受保人的保費,利用部分資金做以下轉投資行為而獲利 1. 股票、債券及基金(受益憑證),以賺取股息、利息及資本利得 (買賣價差):treasury 2. 商用不動產,以賺取租金及資本利得:所以可以在許多地方看到國泰大樓、宏泰大樓 (公司斜對面)、南山廣場等 3. 放款出去,以賺取利息。 * 獲利來源就是:**利息**、**股利**、**租金**及**資本利得** (賺價差的意思) * 成本:**保險責任**與**理賠**、**佣金**及**各項後勤支出** ## 7.2. 資產負債表 ### 7.2.1. 負債面 #### (1) 吸收保險 壽險業的產品就是保單。客戶購買保單,公司吸收保險,才有資金去運作,運作後的獲利才是真正的獲利。不過,和一般零售業一樣,想賣出的東西一定要有成本。在壽險業,這個成本大宗就是「**準備金**」。 1. 未滿期保險準備 2. 賠款準備 3. 責任準備 4. 特別準備 5. 保費不足準備 * 注意利息:責任準備金會因為利率隨著時間過去而有變化。因此要將到期的本金加利息考慮進去成為壽險業的成本。 #### (2) 吸收投資型保單 * 特色:沒有保險性質,或是保險性質極低的商品 * 對顧客來說的優點:報酬率比銀行的定存還要高 * 對公司來說:因為是特別的資金來源,所以專款專月,因此會是特別的擺放科目 * 擺放科目: * 分離帳戶保險商品負債 * 分離帳戶保險商品資產 #### (3) 發行債券 * 很少會去發行金融債券,因為自己已經因為保單而吸取不少資金了,所以就不用再利用金融債券籌資金了 ### 7.2.2. 資產面 (1) 債券、股票及基金(受益憑證),以賺取利息、股息及資本利得 (買賣價差)。 (2) 商用不動產,以賺取租金及資本利得。 (3) 放款出去,以賺取利息。 ####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如果是想要賺價差的話,就認列在這個科目吧~ * 衍生性金融資產(主要是與利率、匯率、股價連結的交換合約)、可轉債、受益憑證(各種基金)及連結衍生性工具,也依定要列在這裡 ####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投資債券的條件 1. 債券不能連結匯率、利率或股價 2. 購買此債券的目的是賺取債券利息及其投資收益 (價差?) * 見「表7-3 (PDF: 173)」、「表7-5 (PDF: 176)」 * 投資股票的條件:賺取利息或者價差 * 投資債券所放的財報科目: * 損益表:「其他綜合損益」->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損益」 * 其他綜合損益:非正式損益,會在「本期淨利」科目以下。 * 評價損益:隨著投資標的價格的波動,每季都去 check 目前狀況較上季是獲利或是虧損。評價損益不會落入「保留盈餘」,將進入「股東權益」的「其他權益」。在賣掉之前,只能從「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來評估。 * 處分損益:就是真的把投資標的賣掉了,所真正實現的獲利或損益 * 參考資料:[高鐵持股的擺放方式](https://ccinvest.com.tw/financial-assets-measured-at-fair-value-through-profit-or-loss/)。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v.s. 透過<font color='red'>**其他綜合**</font>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金融業就是後者,所以投資標的的股價波動不會影響 EPS #### (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和銀行業的「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是一樣的意思 #### (4) 「投資性不動產」 * [保險法第146-2](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90002&flno=146-2) * [最新法令函釋](https://www.ib.gov.tw/ch/home.jsp?id=3&parentpath=0&mcustomize=lawnew_view.jsp&dataserno=202012230001&dtable=Law) * OS: 難怪保險公司那麼多大樓,真是賺爛了 ![](https://i.imgur.com/ebiS7NE.png) * 問題:壽險業為何是商業大樓比例最高而不是土地? * 理由1: 商業大樓有立即且穩定的獲利,來自收租金 * 理由2: 反過來說,土地要買賣才會實現這個資產的獲利利益,沒辦法像商業大樓那樣提供穩定獲利。而且土地大部分都是農地,除非等都更,或是地方發展加速 #### (5) 「放款」 * 只能從事擔保或保證放款。以台灣人壽為例,只有房屋貸款跟車貸 * 新光人壽也有做企金:https://www.skl.com.tw/3f6569b414.html * http://www.lia-roc.org.tw/index06/law/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htm ![](https://i.imgur.com/8wpDroh.png) ## 7.2. 損益表 ### 7.2.1. 營業收入 #### 1.「保險收入」 * 自留滿期保費收入 * 簽單保費收入(+):簽下保單收到保費後,就會全額承認為收入。 * 再保費支出(-):為分散風險,保險公司會向國外再保險公司或其壽險公司購買保險。 * 再保費收入(+):承接其他壽險公司的再保險。 * 未滿期保費淨變動數(-):短天期保單,例如員工醫療險大多是1年為限,會按12個月逐月承認為收入。 :::info 分析保費收入的用處是,藉此了解壽險公司是否積極吸收保險資金,為將來藉由投資賺錢,做好資金準備而已。 ::: #### 2.「淨投資收益」 * 利息收入 * 壽險業最主要的投資項目是各種債券,所以最大投資收入來源是利息收入。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資產及負債損益 * 資金投資在「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資產」 *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負債」 * 包含已實現和未實現合起來賺的錢 ⇨ 當作正式損益,立即影響EPS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資產已實現損益 * 出售投資在「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資產」的債券 ⇨ 未實現損益不會被正式承認,不能增加EPS * 兌換損益 * 為賺取高投報率,將資金匯往海外投資外國債券。 * 高海外投資產生高的匯率風險,為降低衝擊從事避險,但避險損益不會列在本科目沖銷兌換損益,而是列在「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資產及負債損益」。 * 主管機關規定壽險業必須依一定公式提列「外匯價格變動準備」以自我保險。 * 採用覆蓋法重分類之損益 * 壽險業喜歡將股票和及基金投資放在「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資產」,好處是評價損益不用放在正式損益中,直到真正處分時才一次認列 ⇨ 損失可遞延,利益可靠出售實現獲利 * 會計原則改為大部分股票和基金都必須列到「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資產」 * 為避免損益劇烈波動,會計原則改為記帳以新的會計原則來做,再將這項原則改變的影響數,用「採用覆蓋法重分類之損益」消除。 (僅限壽險業適用) ⇨ 資產的評價損益不列為正式損益! * 一正一負,將正式損益轉列非正式損益 ⇨ 列在其他綜合損益的「採用覆蓋法重分類之其他綜合損益」 * 分離帳戶保險商品收益 * 壽險公司收到投資型保單時,會將保單金額認列收益及費用 * 費用列於營業成本的「分離帳戶保險商品費用」(同金額) * 從此科目只能得知收到投資型保單多少而已,賺的手續費和分潤收入認列於其他科目 ### 7.2.2. 營業成本 #### 1.「保險相關成本」 * 保險成本 * 自留保險賠款與給付:該年因理賠而實際付的錢 * 其他保險負債淨變動:反映保險負債金額的變動 * 舊保單的利息成本和收新保單 ⇨ 保險負債增加 * 舊保單的被保險人出事或保障期滿 ⇨ 保險負債減少 #### 2.「營業費用」 * 管理費用 * 業務費用 ### 7.2.3. 其他綜合損益 * 非正式損益,數字與EPS無關 ####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評價損益」 * 股票和基金放在「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資產」,年底的評價損益認列於此科目 ####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損益」 * 債券放在「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資產」,年底的評價損益認列於此科目 #### 3.「採用覆蓋法重分類之其他綜合損益」 * 不想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融資產」的股票和基金年底的評價損益列入正式損益,可以透過此科目將正式損益改列為非正式損益 :::info * 壽險業的損益表基本上無法允當表達短期的真正損益狀況 * 因壽險業主要從事長期投資及長期保障工作,只要利率、匯率和股債市有波動,對資產價值產生重大影響,投資人宜以長期觀點看待。 * 短期真正損益數字 * 綜合損益 = 本期淨利(正式損益)+其他綜合損益(非正式損益) ::: ### 補充資料 * 三代半導體 * VOO * QQQ * S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