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E-附則, A-即時通訊規則, 行為通則 title: 行為 (Telegram) 附則 --- 附則二 [行為 (Telegram) 附則](/_483ROvRQ7qeFJWVJO-ovQ) === #### 1. 釋義 1. 在本附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 **群組** 指符合[ Telegram 針對「群組」敘述](https://telegram.org/tour/groups)的 Telegram 特定內建網路社區架構; - **頻道** 指符合[ Telegram 針對「頻道」敘述](https://telegram.org/tour/channels)的 Telegram 特定內建網路社區架構。 2. 本附則自動適用且僅適用於 Telegram 的規則群組,除非規則群組於某群組顯眼位置,明文敘述不適用之時不適用。 #### 2. 禁止藉由頻道發佈訊息 1. 任何人如沒有規則豁免的情況下,不得藉由頻道在規則群組內發佈任何訊息。 2. 任何人如藉由頻道在規則群組內發佈任何訊息,最高即可處以全域永久封禁。 3. 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情況,即屬獲得規則豁免—— 1. 該人的行為是以公共行政之目的; 2. 該人存在合理原因必須藉由頻道發佈訊息,而相關原因獲得執政官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