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樹中觀的哲學解讀 === ###### tags: `佛學` `空宗` `中觀` `吳汝鈞` 前言 --- * 空宗中般若思想較早出,直言而少論證(「經」通常是表達某種看法而已),哲學性較低;中觀學發揮般若的空義,才用嚴謹邏輯證明空(「論」的性質)。 * 最重要的版本:月稱《潔明句論》,內有梵文原文 本書選用鳩摩羅什譯青目註的漢譯本 * 觀品的「觀」字涵義:表示觀察各種不同的主題,以透顯出中觀學所提倡的空義。 * 中論的空義有二:自性見的否定、邪見的否定,前者可以劃入後者之下 一、自性(svabhāva)=sva自己+bhāva存有,某種具有自身的存在性的東西,並不需要依害其他任何東西也得以存在。空即無自性,世間一切皆因緣合和而成而無自性。 二、邪見就是偏見,我們以為事物有生滅常斷同異來去,但這些只是思維的概念,我們卻把概念實體化或自性化,阻礙我們對真相的了解。所以要去邪見。 * 中論的特色論證方式:歸謬法。要證明命題A就會假設~A,~A推導出困難後,為了解決困難所以我們要放棄~A採取A。 * 本書的研究方式:採用現代語言研讀中論,參考梵文原本對照。 **觀因緣品第一** === >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 * 不是正文,是歸敬偈,表示作者的意願迴向佛祖釋迦牟尼,表達敬意。 * 中道(madhyamā pratipad)= madhyamā中間+pratipad道路  * 中道c點超越ab,不執取ab相對層面裡的任何東西,超越而構成絕對境界。 * 現象界的東西有變化都是因緣起法則進行,會有生、住、異、滅的概念,但概念沒有自性,因為自性見是種邪見。否定邪見得正見,也就是中道的見解。 * 中道空,中道即是空 >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 戲論:佛教用語,現代用語可以說「概念遊戲」。 戲論指人們將世界真相概念化,以為分別概念就能掌握整體真相,但忘記世間是緣起無自性,也就是空;或者用語言文字追尋真相,但忘了語言是約定俗成而相對的,我們不能透過相對的語言把握絕對的真理,所以執取語言和概念就會是戲論。 > 一·一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 本偈形式:四句否定 * 四句(Catuṣkoṭi):p、~ p、p&~ p、~ (p&~p),四個命題窮盡思考方式 * 本偈目的:破斥以自性的眼光看世間因果生起的作法,有自性的生起是不可能的。龍樹不是要反對因果法則,因為因果法則是不可破斥的。 * 論證過程: 1. 生起可分成有因生跟無因生,有因生可以分成自生、他生、共生。 2. 自生不可能。首先,因為生預設了因果與能生所生,但自生失卻了能所的關係,與因果法則相悖,所以自生不可能。第二,事物若能自生,它自己就能複製自己,但這不可能,所以自生又不可能。 3. 他生不可能。首先,因為他生對他者來說也就是自生,自與他只是角度轉換,既然自生不可能,他生也就不可能。第二,他生的能生所生都有自性,兩者必完全不同或完全相同(理由見下一點):若完全相同就是自生,已知自生不可能;若完全不同就是他生,事物無法從沒有共通點的原因產生。既然完全不同與完全相同都不能,他生不可能。 4. 自性的性質:絕對性、整全性(不能切割)、不滅性(不變化),如果自他兩者有部分、交集部分不交集,代表自他兩者可以被分割,才能說部分相同、部分不相同,但自他兩者的自性不可分割,所以只有完全相同跟完全不相同兩種可能。 5. 共生不可能。因為切割部分是由自生、部分是由他生,切割的同時就與自性的概念違背,所以他生不可能。 6. 小結:以上,自生、他生、共生不可能,所以有因生不可能。 7. 無因生不可能。日常生活中就不存在無因而生的事物,所以無因生不可能。 8. 有因生與無因生都不可能,所以有自性的生起不可能,換句話說,生的現象、能生、所生都不具有自性。所以我們應該以無自性的立場看緣生。 9. 同理,事物的運動、變化、作用也應該以無自性的立場觀之。 * 問題:手錶的零件與手錶本身並非毫無關係,但兩者若都有自性,也就駁斥了他生的不可能性,但手錶零件的自性與手錶本身的自性之間的不同與水泥的自性與手錶本身的自性的不同是一樣的不同。 > 一·二 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以無自性故,他性亦復無。 * 本偈目的:複述、補充上偈,表明有自性的生起不可能 > 一·三 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 * 四緣:因緣、次第/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事物生起是靠不同條件生起,所有條件可以區分成這四種。 * 因緣:主導因素,唯識學裡的「種子」。 * 次第/等無間緣:前識的消逝給後識生起的機會。 * 緣緣/所緣緣:與主導因素直接作用的因素,作為對象的條件。 * 增上緣:除了以上三種以外的一切因素,是較無關係的因素。 * 本偈目的:破斥以自性的角度看四緣。 > 一·四 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是緣為有果?是緣為無果? * 本偈目的:破除由自性立場看果從緣生或緣生果的觀點 * 論證過程:果從緣生有兩種可能:從緣生或從非緣生,從緣生又有兩種可能,一是緣先有果然後生果,二是緣先無果然後生果。但不論緣中有沒有果都無法生果,所以從緣生不可能(詳細會在一·六解釋)。從非緣生也不可能,因為若是從非緣生成立,果可以從任何東西生,但不可能。以上可知,從非緣生漢從緣生都不可能,所以有自性的角度下,果從緣生不可能。 > 一·五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為緣,若是果未生,何不明非緣? * 本紀目的:說明果未生前,緣不稱作緣。 * 此偈與上下偈不連貫,作者在此跳過。 > 一·六 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 * 本偈目的:承接一·四,解釋從緣生的兩種可能性如何不可能。 * 論證過程: 1. 緣中無果而生果不可能。因為如果可能,那就沒有對象可以使其稱作緣,也就是說果與緣兩者同時成就了彼此的身分,若緣先無果則不可稱之為緣。 2. 另一個緣中無果而生果的不可能解方:緣中沒有有自性的果,後來卻生起有自性的果,但有自性的果其實不用依賴緣而生,這違背了自性的涵義,所以緣先無果然後生果不可能。 3. 緣中有果而生果不可能。若緣中有果,那果已經出現了,緣已經不能再相對於果而稱作緣。以鹽水為例,因緣與果的關係是此起彼承的,如果沒有此起彼承,果從緣生的現象不可能建立。 4. 另一個緣中有果而生果的不可能解方:緣已經有自性的話,他生的果也會有自性,但有自性的果不需要依賴緣生,這樣產生矛盾,所以緣中有果而生果不可能。 5. 緣中不論有無果,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從緣生不可能。 > 一·七 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 * 本偈形式:四句否定 * 本偈目的:斥破以自性來看因果關係的謬見,不是針對我們一般世間知解所談及的因果關係。 > 一·八 果若未生時,則不應有滅,滅法何能緣,故無次第緣。 * 本偈目的:破除有自性的次第緣。 * 論證過程:等無間緣的結果尚未生起,不能說等無間緣消失;滅法指等無間緣的前一個心識的消滅,若將滅法當作緣,則也只是虛緣,無法產生正面作用,只能提供機緣或間隙。 > 一·九 如諸佛所說,真實微妙法,於此無緣法,云何有緣緣? * 有緣緣:第一個緣表示認識或作用,第二個緣表示條件,所以有緣緣指與主導因素產生直接關係的那個條件。 * 本偈目的:破除有自性的有緣緣。 * 論證過程:沒有具自性的法建立具自性的緣,所以沒有實在的所緣緣。 > 一·十 諸法無自性,故無有有相,說有是事故,說事有不然。 * 有相(sattā)=sat存有+ta性格,決定性質的相狀。佛法中「性」與「相」常相通。 * 本偈目的:討論諸法緣起無決定相,諸法皆緣起無自性。 > 一·十一 略廣因緣中,求果不可得,因緣中若無,云何從緣出? * 本偈目的:總括指出自性立場的四緣不可能生果。 * 論證過程:如果因緣中沒有有自性的果,那不能說果從緣出。 > 一·十二 若謂緣無果,而從緣中出,是果何不從,非緣中而出? * 本偈目的:透過反問證立緣中無果。 * 論證過程:若緣中無果卻又說果從緣出,何不說果從非緣出。若果從非緣出,結果可以從完全不相干的非緣中生起,與常識有出入。 > 一·十三 若果從緣生,是緣無自性,從無自性生,何得從緣生。 * 本偈目的:總結〈觀因緣品〉無自性的道理。 * 論證過程:若果從緣生,則緣必定無自性。因為緣若有自性,則不可能生果,所以能生果的緣必定是無自性。 > 一·十四 果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以果無有故,緣非緣亦無。 * 本偈目的:總結〈觀因緣品〉無自性的道理。 * 論證過程:前半偈顯示果不能從有自性的緣或非緣中生起,後半偈則以世間立場出發,說果、緣、非緣不能以自性立場來看,生的現象才能成立。 {%hackmd SfFBduwGRXCiuXigJDEH0A?view#觀去來品第二 %}
×
Sign in
Email
Password
Forgot password
or
By clicking below, you agree to our
terms of service
.
Sign in via Facebook
Sign in via Twitter
Sign in via GitHub
Sign in via Dropbox
Sign in with Wallet
Wallet (
)
Connect another wallet
New to HackMD?
Sign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