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人知道何時出現了第一個決定要賄賂別人,去代勞他們不想做的事情的人,不過我們有其中一件早期的紀錄。有史以來的第一份薪津,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位於現今伊拉克的某座城市,有人接受啤酒作為報酬(或許可以視他為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的荷馬.辛普森〔HomerSimpson〕*2),以交換他所付出的勞力。此後,付...——《失控的努力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