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gs: " 教育法令 " [TOC] # 申論題寫作 ## 法律關係 - 憲法、法律、命令三者規範有何區別?以及三者之間的關係為何? ▍憲法、法律與命令之意義 憲法: 實質意義:凡是基於立憲主義要求,而包含下列三大實質內容之法律規範體系者,均可稱為實質意義之憲法: 1.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義務 2.規範國家基本機關之組織、權限及其他重要制度 3.係國家之根本大法 形式意義:從法律外表之形式觀察而認為有憲法之型態,並在下列三方面異於一般法律者,就是形式意義下之憲法: 1.制定上 2.修改上 3.效力上 效力:是立憲政體國家根本大法,效力自是最高,凡國家一切命令與之牴觸者皆無效。 法律: 意義: (1)人類社會生活中,由立法機關依一定之制定程序,以國家強制力施行之社會生活規範。憲法第170條規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2)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之規定:「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效力: 法律在國內法之法律體系中是由憲法賦予權力而創設,其效力不得牴觸憲法,但高於命令。 命令: 意義: 係國家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之授權,而強制實行之公的意思表示。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之規定,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 效力: 在國內法之法律體系中,其效力不得牴觸憲法,亦不得牴觸法律。 ▍憲法、法律、命令之關係 憲法與法律之關係 憲法係根據人民之總體意思而制定,其內容係由歷史淵源與現實社會需要綜合而成。法律係根據憲法之精神及內容而制定,因此憲法係法律產生之主要淵源,為一般法律之母法。各法律不得與憲法的規定牴觸,牴觸者無效,即表示憲法的優越性與具有最高的效力。 法律與命令之關係 1.就效力之強弱而言,命令不得牴觸法律 2.就是用順序而言,命令優先法律適用:因法源位階越高,其規定越抽象;位階越低,其規定越具體 3.公布法律需用命令 4.發布命令須根據法律:即是基於法律之授權而訂定之命令 5.命令再補充法律規定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