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了各位,你們要聽我廢話一段時間了,我將以讀稿的形式完成這一次的分享,尽管我很樂意跟 你們討論,只是時間有限,我又急於把我要說的都說完,所以請先聽我說完我的廢話吧。 # 論探究 我首先要從語言行為出發來觀察一切,是的,這樣才足夠基礎和不容懷疑。 不存在A的單獨解釋,不要問什麼是A,而要問A是如何運作,要考察A在整個語言行為中的運作,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正如人們從不關心1本身是什麼,而是關心1是如何運作的。 在進入考察前,我們有必要進行一場有目的性的洗禮,這場洗禮的意義在於除去人類理論解釋的本能反應及獨斷的語言行為,即哲學病。 我給出4條懷疑論公式,治療哲學病: 1. 論證A表明結論X成立,僅僅代表在論證A下結論X成立,可能存在論立B使得結論X不成立,因而結論X並非普遍成立。 ---------- 非普遍成立公式。 2. 結論X的成立取決於前提A的成立,那麼前提A的成立又取決於前提B,而前提B的成立又取決於前提C,那麼要麼無限倒退,找不到一個不需要依賴別的前提成立就能成立的前提,從而形成無窮倒退,要麼就是導致前提A的成立依賴於前提B,前提B的成立又依賴於前提A,從而形成循環論證------------- 非獨立成立公式。 3. 真的擁有充足的理由斷言這一命題了嗎?若擁有充足理由,那麼顯然是知道充足理由的標準,若不然,怎麼能得知是否擁有充足理由?但充足理由的標準又需要另一個標準來支撐,而另一個標準又需要再另一個標準的支撐,從而陷入非獨立成立公式。另一方面,若真的擁有充足理由通過論證得出結論X,也僅僅表示在當前的論證下結論X成立,從而陷入非普遍成立公式-----------非充分理由公式。 4. 任意前提X都不能作為任意結論Y的前提。若要把任意前提X作為給論Y的前提,那麼必須證明前提X與結論Y的關係,因而存在論證 Z使得前提X與結論Y相關聯,但由於非普遍成立公式,因而論證Z得出的X-Y關係並非普遍成立,因而X-Y的關係是非理性的給予,並非理性論證得出的。另一方面,論證Z的結論來自於論證的前提序列,而前提序列的第一個前提,則是非理性獨斷的給予的,因而論證的行為也就是非理性的。綜上,我們無法從任意前提X中得出任意結論Y。 -----------非充分蘊涵公式。 > 注意,懷疑論公式的作用如同瀉藥,最後是要連公式也一並排除,從而達到懸置判斷的作用,即空無一物。 由以上可得出這一探討,到底一件事,是因為本身具有說服力,因而正確,還是因為正確,因而有說服力? 如果是前者,那麼所謂正確,只不過是因為主體S擁有了說服力的印象,即在說話者X說出或用文字表達後,主體S擁有了被說服了的感覺,並不能說明結論X是正確。 後者我們似乎更多的是在自然科學領域常常看到,就比如說在伽利略時代,人們認為重量更大的鐵球比重量更小的鐵球下落更快,結果卻是同時下落,那麼這個實驗就以呈現的方式,讓人們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的呈現,並且修正自己的觀念(內心所堅持的信念)。 但是,人類到底要如何去認知這種現象?~~理解又是如何可能的?~~ 我是如何從一種呈現過度到另一種的? 若我現在通過在課室拉屎,然後我就飛起來了,那麼我能否說,我理解了飛行?我是理解了嗎? 當主體現在從一種舊現象的呈現習慣,過度到新的現象的呈現時,主體是如何接受這一切的? 主體A說,學會了踏單車,但是當有他者X問他如何踏時,他卻只能說,首先把屁股放上單車上,然後用手控制方向,用腳踏車。但是,這就成了一句廢話了。其他人真正想問的是,你是如何可能踏單車的?這個行為是如何發生的?那麼,主體A能否聲稱它理解了?注意,這時我們不能問,理解的定義是什麼? 正如,孩童要問如何理解3+4=7時,幼師們不會說因為1+1=2, 而3=1+1+1, 而1+1=2, 所以3=2+1, 同理4=1+1+1+1, 那麼7=1+1+1+1+1+1+1. 幼師會說,因為一個蘋果加一個蘋果就有了兩個蘋果呀! 追問定義時,是否又要追問定義的定義?現在,把注意力放在這個問題上,但不要給出任何解釋!要看,要細心地觀察內心中呈現的變化。 我們在問定義時,就像那個孩童問教師一樣,如果我們用同樣的語言方式回答,就跟白痴一樣了,請不要做一個白痴。 不要問勇敢是什麼,而要問勇敢是如何被使用。 假設有一個跟地球完全一模一樣的星球(孿生地球),上面居住著跟地球人類一模一樣的生物,使用跟人類完全相同的語言,過著跟人類一模一樣的生活。這兩個星球唯一的不同之處在於「水」。在孿生地球上,他們的「水」,分子組成是XYZ;而地球上的水,分子組成為H2O。這兩種「水」,除了分子組成不同之外,無論在外觀上,在用途上,或是在名稱上,都沒有差異。同時,這個星球的人對地球的存在一無所知。 當孿生地球上的居民講到「水」時,他們的內在心理呈現,跟地球居民講到「水」時,應該是一模一樣的。這兩個星球的居民,在講到水時,他們的內在心理呈現是相同的,所以它們的意義應該是相同的。 但是,這兩個星球上的居民,在講到「水」時,所指的是不同的事物,所以它們的意義應該是不同的。 同樣,勇敢也類似,就勇敢而言,我們要追問的是它如何被使用,而不是追問勇敢本身。 我在這裡不是要指明,蘇格拉底的愚蠢,而是要指出,連這一點都指不出的雅典人有多麼的愚蠢,以及他們在面對自己一無所知的語言時,又是如何隨意的使用語言並毫不懷疑自己能說出真理。 我們接下來將探究問題的語言機制。 我不得不引申出一個句子,問題作為問題,是如何向我們呈現的?我們單單是接受到了一個符號序列嗎?在回答時,我們又要如何確保自己是在回答這一序列,而不是其他序列呢? 一個問題本身是形式,是人們常常解答的方向,但人們又時時刻刻的在錯誤的解答著,因為正如我所談論到的,一個問題本身的形式與其問題本身是兩回事。 當我們討論什麼對於我來說是幸福時,我們會有類似的問題經驗,如什麼對於我來說是味道好的?,但顯然,這兩者是截然不同的。 這種問題形式的轉換是我們得以回答的一種方式,但絕不是僅僅的一種方式。 單一的只有問題的形式,而不是方式。 那麼,當一個人問,存在是什麼時,我們的回答方式就已經限定了我們的答案了。 這種方式是指一種對問題本身的詮釋,這一詮釋意味著,把問題A試圖變成某一種類似的形式的問題B,這樣只要擁有問題B的回答經驗,就大體能回答出問題A了。 這樣問題B本身就是問題A的界限。 這就是一種方式。 這種轉換機制時常發生,所以我們要理解問題前,要先詢問其方式。 這就是日常語言的邏輯與形式邏輯的差異。 過往的哲學家關注的重點在於問題之後的答案,而他們把相對性也放在了答案中,但我要強調的是,當人們接觸到問題序列時,相對性就已經出現了,是問題的呈現差異導致了往後的符號生成的差異,而不是答案。 這才是問題最為基本,最為始初的呈現。 差異不是答案,而是在於問題對於每個主體的呈現差異。 把相對性放回到問題之中去考察,而不是去追問答案有多麼的符合問題。 不要試圖把能說出的,才算出是呈現了,而是要在沒有說出的地方進行考察。 把問題與答案的立場倒過來吧,要追問的不是答案,而是問題本身,要同樣重視沒有能被說出的,而不是只重視被說出了的。 主體無法向他者作出純粹的呈現(即方式),而只能以符號序列表達(即形式),而形式與方式的不一 致性就使得討論的就是會是真理的形式,而不是真理本身,那麼一切關於真理本身的討論就都是無意義 的了。 # 論蘇格拉底 要關心自己,而不要關心自己的。 關心"自己",不同於關心"自己的",關心自己的意味著詢問自己,對於自己來說什麼是幸福的生活?什麼又是值得追求的?我習以為常的追求是真的值得的嗎?我對於幸福的依據又是什麼?我為什麼會悲傷?又為什麼會開心?等等一切關於自己的探究。 大多數哲人的錯誤在於,他們以為這些探究的答案是重要的,而蘇格拉底要告訴他們,答案並不是這些探究的重點,而是去探究本身,去問自己這些問題本身,才是重要的。其次,在追問這類問題時,不要急於給出答案,而是保持持續追問的探究精神,而當探究這些問題而引起的持續關心自己的時候,安寧就隨即來到。 哲學不是理論學科,當一個人真誠的關心自己,而非關心自己的,真誠的關心他人,而非關心他人的時,其就是在進行哲學活動。哲學即關心自己,關心他人。 蘇格拉底真正要做的不是求出一個答案,而是在這一過程中引起大家對自己重新重視。 # 論知道與好壞 當我們用語言探討事物的真理時,最重要的是理性本身所具備的泛化能力,泛化能力總是使得想要定義X,就必然使得定義X之外的事物也能被稱作是X或是符合X,那麼這一泛化能力到底又要如何被確知和肯定正確。如果,人類理性的泛化能力總是可以使得定義矛盾,那麼人類就無所理性之根據去說服他人,因為那只不過是又一場的欺騙,只是欺騙的手段還沒被人發現,那麼這時人們應當根據沒有被發現的騙局生活嗎?又是否應該遵從這一沒有被發現的騙局去行騙? 一個人,如果總是想在真理面前展現自我,那麼他將會總是確信自己一無所知。 我們不仿再具體一點地探討所謂的知道。 知道一詞,有兩個隱藏起來的表達式,其一是事實確是如此,其二是我擁有事實是如此的印象,後者是個人擁有的印象而言的,只是他個人擁有,並將擁有這一印象用"知道"來說出,並無對事物作肯定或否定判斷的態度。而前者是帶有對事物作肯定判斷的態度。這一差異使得人們總是在兩者之間混淆。 事實上,我們可以唯一不懷疑地說出的,就只有後一種表達式,而不是前一種。 那麼,我們就應該是說出"I have some impressions about X"而非"I know X"。 再來談談在知道之下的好壞。 前面提到了"知道"的兩種表達式的差異。 考慮人類使用好壞時所肯定的前提,即我知道好壞"。 考慮人類是如何判斷好壞的。 人類要麼是根據對於好壞的定義;要麼是根據某一大腦的機制幫助判斷出好壞,即事物在發生後呈現給大腦之後,該主體獲得了好壞相關的印象,並以此為判斷依據,不仿稱後者為道德直覺。 如果人類是根據定義,那麼由於人類理性之泛化能力,總是存有定義之外的事物也能稱作是好的或是與定義矛盾的,那麼,要麼關於好壞的定義是不完善的,要麼關於好壞的定義是錯誤的,因而定義就也是不可靠的。那麼,如果是通過道德直覺呢,這個直覺就像是一種生成好壞印象的機制或產生好壞印象的機器,那麼我們就如是地把事件給予它,讓它來給結果,而我們又是根據這個結果定立出什麼是好,什麼是壞,那麼我們又如何可以保證,這個生產的好壞真的如它所顯現的樣子,有可能是生產機器的錯誤,明明是好的,卻生產出了壞的印象給我們?那麼,我們到底是應該跟隨好的印象,或是跟隨好的定義?一個好的定義又有可能是不完善或錯誤的,但一個好的印象來源又有可能是不可靠的,那麼我們就總是無法作出完全的好壞判斷嗎? 就根據上述所說的,我不知道好壞,但我始終擁有判斷事物好壞的權力,但我也同時清楚明白自己的行為是非理性的,是值得懷疑的,因而需要時常審視和研究關於好壞。 就上述論證而言,人類對於好壞擁有判斷的權力,卻不擁有判斷的能力。 ## 論研究學的三大部門 主體要麼是研究呈現本身,要麼是研究呈現與被呈現者(即主體)的關係,要麼是研究被呈現者本身。 物理學似乎就是一門研究呈現本身的部門,而當中我所關心的是,物理學家們的研究都是基於對物質形式的研究,而非基於對物質本身的研究,這似乎是一種科學主義的方法論,我們似學也能從心理學中看到這一點。 似乎這源於我們只能經驗到自己本身,如若要經驗外物或他者,似乎都需要通過形式化後才得以認識。 我把研究呈現與被呈現者的關係的部門稱為機制學,如果把人類的大腦假設成為一個處理外部信息的機器,那麼它就必然先天就已經有了某種對於事物的處理算法或稱作機制,那麼研究這些機制就是這門部門的任務了。 以上兩個部門是現代科學都能處理的,但是最後一個部門現代科學處理不了。 我把研究被呈現者的部分稱作存在學,存在學的問題是,作為被呈現的主體,次要問題是被呈現的印象是如何被接受的?看似是機制學的問題,但完全不一樣。主要問題是,~~被呈現者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 把它與同樣的物質類比,類比的就只能是形式類比,但被呈現的是印象,這種印象是一種方式,而被呈現的對象(即主體)的研究方法就完全不同了。 現象學似乎是找到了哲學作為一種學術最後的價值,現象學似乎想要研究存在學的問題,但最後似乎卻變回了機制學的研究。我想這大概可能是由於他們試圖再一次把研究的對象形式化吧,而不是去研究對象本身。 ## 論哲學的價值 作為一種思考生命體,人類對於如何使用判斷及如何使用感知,簡直是一無所知,但他們就如是地使用,習慣地使用。在體育運動前,我們被要求做拉筋運動,以確保我們不會受傷,但意識運動就不需要拉筋了嗎? 如果說哲學在當代的核心價值,那麼有兩個,一是作為意識運用的教練,二是作為哲學病的精神科醫師。 一個不會治療哲學病的教練是一個虛假的教訓,我在這要感激過往所有對哲學史有貢獻的研究者,正是他們的研究和努力,為日後人類針對各種哲學病埋下了基礎,要研究就只需要查閱哲學史即可知有哪些哲學病,以及他們的具體影響是什麼。
×
Sign in
Email
Password
Forgot password
or
By clicking below, you agree to our
terms of service
.
Sign in via Facebook
Sign in via Twitter
Sign in via GitHub
Sign in via Dropbox
Sign in with Wallet
Wallet (
)
Connect another wallet
New to HackMD?
Sign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