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 ###### tags: `note` `class` > [time=Fri, May 26, 2023 7:38 AM] > [name=icedpoker] > > [color=#ce0ecb] (包括歷史文獻作者及有關台北城建造及其內部運作之所有人,亦或是曾造訪過臺北城之人) ## 人物順序 影響臺北城的程度: 陳星聚_劉銘傳_岑毓英_劉璈_林達泉_辜顯榮_沈葆楨 台灣通史列傳:陳星聚、劉銘傳、劉璈、沈葆楨 文獻多寡: 辜顯榮_劉銘傳_沈葆楨_陳星聚_劉璈_林達泉_岑毓英 ## 辜顯榮 辜顯榮(1866年2月2日-1937年12月9日),字耀星,清治臺灣彰化鹿港人。 自台灣日治時期經商漸露頭角,以**乙未割臺時以臺北士紳名義接應日本軍進入臺北城**而知名。 協助日軍能久親王剿殺抗日台灣人民有功,受日方賜予敘勳六等、授「單光旭日章」。後任台灣公益會會長、日本貴族院議員。 ### 年表 辜顯榮是被稱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的「鹿港辜家」始祖。祖籍為福建泉州惠安。他於1866年出生在臺中州鹿港街,父親辜琴在他很小的時候便過世。他在青少年時期曾追隨貢士黃玉書讀過漢學,但他洞察到時勢將有變革因此決定從商。 一開始他前往臺北城當苦力,後從事南北貨生意,開設了嘉成、嘉益兩個堂號並在上海、福州、南京等地往來。後來1888年他因為助平施九緞之亂有功,獲賞五品軍功。1891年他已經經商有成,取陳笑為妻,移居臺北,在臺北城開設雜貨店「瑞昌成號」,仍持續經營貿易。並且在隔年再度赴上海、寧波等地經商,運售基隆煤炭等。甲午戰爭時曾與南洋大臣張之洞訂約供煤。 1895年辜顯榮到基隆迎接日本皇軍,協助剿殺抗日人民,被日本人敘勳六等授單光旭日章。1896~1899年與日本人經歷了一些不合,並當了兩次臺北保良局局長。1900年成為全臺官賣鹽商組合長。 後來在1905年他參加了日俄戰爭,負責巡視台海,並因此敘勳五等授雙光旭日章。1906~1928年,他陸續擔任了各個重要職位,也創設了如大和製糖這樣的公司企業,並獲得經銷鴉片和菸草的特權。也因為他所立下的功勞如代表台灣人參加典禮、迎接皇太子等,而獲得日本所授的各種寶章、金盃。 在1923年也在總督府的指示下,與板橋林家林熊徵等成立「公益會」,以反對林獻堂等人推動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在辜顯榮68歲的時候也就是1934年他被選為日本貴族院議員。各報登載「本島人中,唯一之忠君愛國者,鹿港街辜顯榮氏。自隸屬以來,氏之功勳,冠於全島」。隔年到中國面見蔣介石,倡議「日華親善」。最後在1937年歿於東京。 ## 陳星聚 陳星聚 (1817-1885),清朝政治家,曾任福建、台灣多個縣的知縣和台北府知府。他在福建任內緝捕太平天國的餘眾,也用勸說方式感化在九龍山上落草為寇的農民,為當地民眾建立生祠。他任職建安縣增設義學,清理積案,平息冤獄,因此被稱為「陳青天」;在仙遊縣和古田縣之任內編組童子軍,處理土豪豪奪農民土地問題並懲治不肖官吏。其後,他在台灣擔任台北府知府,備受肯定。他推動臺北城建設計畫和文化傳承,並獲得中法戰爭的功績。陳星聚不僅具有政治才幹,也關心教育和文化,對當地百姓影響深遠。 ### 細節 陳星聚是一位清朝政治人物,生於嘉慶廿二年二月十六日(1817年4月2日)子時,卒於光緒十一年(1885年)六月廿二日(8月2日)卯時,享年69歲。他出生於河南省臨潁縣陳村(今台陳鎮台陳村)人,在政治生涯中曾擔任多個官職,例如福建省順昌縣、建安縣、閩縣、仙遊縣、古田縣的知縣等,以及臺北府知府、臺灣府淡水廳撫民同知、臺灣府中路撫民理番同知。 陳星聚於咸豐三年(1853年)河南境內捻軍起事,他督率鄉團與捻軍人士對抗,亂平後,因功授知縣。在福建省任職期間,陳星聚督促配合左宗棠軍隊追捕太平天國的餘眾,曾抓到郭英、辜留、林春、黃阿五等人並就地正法。此外,他還用勸說方式感化在九龍山上落草為寇的農民,當地百姓因為此事而建了生祠。 當陳星聚出任福建省建安縣知縣時,他不僅捐出俸之財重修紫芝書院、考棚,並且動員當地有錢人捐資,增設義學,以改善當地教育環境。在閩縣知縣任內,他清理積案,平息冤獄,被百姓稱為「陳青天」。然而,由於無法阻止英、法二國在川石島上構築砲臺,他只好辭官離開。 陳星聚繼續運用他的政治能力在仙遊縣和古田縣任知縣。在仙遊縣,為改善民風,陳星聚作了〈八戒十勸歌〉;在古田縣,他解決了閩清縣土豪豪奪當地農民土地的問題,還嚴懲超收田賦的不肖官吏,當地居民為他建了生祠「陳公祠」。此外,陳星聚為了抵禦外侮,在當地練有童子軍。 他於光緒元年(1875年)受到牡丹社事件的影響,沈葆楨等官員建議調整臺灣的行政區劃,提議設立臺北府。他進入政治生涯的巔峰是在光緒七年(1881年),當時臺灣南部的臺北府知府趙鈞因為遭逢母親過世而去職,閩浙總督何璟推薦陳星聚正式擔任知府,陳星聚在臺北府擔任知府一職期間,積極推動臺北城建設計畫,並在臺灣內政改革方面做出重要貢獻。此外,在中法戰爭的臺北西仔反戰役中,陳星聚展現了其出色的領導才能,並獲得戰功。 陳星聚不僅是一位有才幹的政治家,也是一位重視教育與文化的人。他非常關心當地的教育問題,並親自捐資重建學校,增設義學,推動教育改革。此外,他也熱心於文化傳承,創作了〈八戒十勸歌〉等著作,為臺灣的文化發展做出了貢獻。他的功績和影響力在當時甚至到現在,都是不容忽視的。 ## 沈葆楨 當時因為牡丹社事件,於是決定增設府縣,並奏請在臺灣北部設立臺北府。 ## 林達泉 林達泉是清朝時期的一位賢才,曾擔任多個官職,包括江蘇省知州和臺北府知府。他對於經濟、輿圖、外洋形勢等方面都非常熟悉,因此深受上司丁日昌的看重。他也對於臺北城的規劃有獨特的見解,為臺灣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他於1878年逝世,享年47歲。 ### 細節 林達泉是清朝時期的一位優秀官員,出生於1831年,祖父父親都是監生。他熱心經濟,對今古輿圖及外洋各國形勢非常熟悉,因此深受上司丁日昌的重用。在隨剿捻軍有功後,林達泉獲得了知州的職位。 1870年,林達泉署江蘇省崇明縣知縣,任內處理不少積累的訟案,顯示他富有才幹且能夠處理問題。同治十二年,他接替陳星聚,擔任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開始接觸臺灣事務。 光緒元年,林達泉被補任海州直隸州知州,任內捕獲盜賊趙慶安、張飛豹、郭佃揚等人。光緒三年,由於其「器識閎遠,潔己愛民」,沈葆楨欽差大臣奏請林達泉調署臺北府知府,也受到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丁日昌的保薦。 1878年三月,林達泉抵任臺北府知府,他在實地探勘後決定在未開墾的荒地上構築臺北城,包括將重要臺北府城官署、宗廟等建築設立其中,以滿足防務需求。他籌辦軍火與糧餉,為清軍加禮宛事件提供援助。 然而,林達泉於同年十月九日因為遭逢父親過世、哀毀勞瘁與發背疽而逝世,結束了他的一生,由當時擔任中路理番同知的陳星聚署理臺北府知府。 綜觀林達泉的一生,他是一位才幹出眾的優秀官員,並在臺灣事務上有卓越的貢獻。他對於臺北城的規劃也有獨特的見解,有助於臺灣後來的發展。 ## 岑毓英 出生於廣西,曾任雲南巡撫,接著擔任了福建巡撫。在經歷過1874年的牡丹社事件後加強西南海防,並於1881年來臺監督台北城的建造事宜,使其可以順利完成。在1889年去世,卒諡襄勤。 ### 細節 岑毓英出生於廣西,家族本是壯族勞寨土司,因清朝改土歸流而家道沒落。早年組織團練剿匪有功。 1856年雲南回變中,他跟隨廣西團練前往雲南助剿,先後與滇西杜文秀的回族武裝以及貴州豬拱箐地區的苗民起義武裝交戰,屢立戰功。1873年雲南回變平定時,他已升為雲南巡撫。 1875年雲南巡撫任上,下令騰衝縣騰越鎮邊防軍民阻擋來自緬甸的英國武裝探險隊,擊斃英國駐華公使館書記官馬嘉理,引發馬嘉理事件,導致《中英煙臺條約》的簽訂。 1881年,岑毓英任福建巡撫,轄管閩台地區,於1874年發生的台灣牡丹社事件後加強西南海防。於任內不但整建兩地軍防水治,並於1881年前往台灣監督臺北府城建城事宜,讓本窒礙難行的建城事宜得以繼續。 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岑毓英奉調雲貴總督,並參與宣光之戰,雖後因戰功任兵部尚書,不過對中法戰爭態度較不積極,頗成歷史話題。 岑毓英為壯族歷史中的首位總督、頭品頂戴與兵部尚書。岑毓英於1889年去世,卒諡襄勤,子岑春榮襲爵二等男。 ## 劉璈 劉璈是湖南岳陽臨湘人,在官場沉浮升遷了多年後,光緒七年四月,臺灣道張夢元升授福建按察使,劉璈簡授為臺灣道。 光緒7年(1881年)年授臺灣兵備道,協助閩撫岑毓英籌畫台灣建省,主張移台灣道於彰化,並駐以副將。在臺灣,劉璈興學校,招開墾,理冤獄,整頓鹽、茶和煤礦、稅務行業,頗有政績。 光緒十年(1884年),法軍侵台,劉璈積極備戰,堅守陣地。基隆淪陷後,全臺大震,他言詞急切為前政敵淮軍系統的巡撫劉銘傳所忌,左宗棠死後,終被羅織罪名,彈劾入獄。中法議和後被流放黑龍江。 1889年12月劉璈謫死。後人稱譽劉璈是清代以來守臺治績最著的道臺,臺灣歷史學家連雅堂編撰的《臺灣通史》中,亦稱他為「有經國之才」的能吏。 ## 劉銘傳 早年劉銘傳協助平定太平天國之亂、捻亂、回變等。但因為後來頭傷後遺症發作,並且自己舉薦的將領遭叛變而連帶被處分,遭到革職,更是心灰意冷,回到家鄉隱居,興建莊園。 後來中法戰爭爆發,劉銘傳再次被啟用,並為清朝贏得了中法戰爭。在1885年決定臺灣建省,劉銘傳成為首任巡撫。但是在改制的過程中與臺灣的實際統治者,兵備道劉璈有意見上的分歧和權責不明的情況,演變成兩劉之間的政爭。最後劉璈遭到流放,撫道之爭才告終。 此後幾年劉銘傳就在各地開始他的建設計畫,蓋設新式學堂、鐵路、推動撫墾計畫,也進行撫番的工作。在這當中他也推動了台北城的現代化設施,例如郵政、電報、衛生、飲水、照明等。最後他在1890年遭到革職,告老還鄉。 ## 林維源 ### 簡介 林維源是清治時期台灣的重要人物,幼時被過繼到林家,後接任族長,跟隨劉銘傳推行招撫番人、促進經濟政策,帶領族人與原住民對抗方成功。他也是當時臺灣最成功的商人之一,擁有超過1億1000萬銀圓財產,曾與李春生共同投資房地產。林維源推動文化事業,先後在臺北大天后宮開設番學堂,並帶原住民族學童去參觀文物。總督府的調查資料顯示,他的財產僅約有312萬日圓,因此極具爭議。無論如何,林維源是當時台灣的重要人物,對當地政治、文化和經濟發展都做出了貢獻。 ### 細節 林維源是清治時期台灣的重要人物之一。他出生在林家世代經營茶業和房地產生意的家庭,並且在幼年時被過繼到叔父林國芳家中。林國芳經營的土地廣闊,林維源很快就有了機會接觸到族人事務和撫墾事業。 1862年,林國芳病逝後,林維源繼承了族長的職位。他跟隨著当时的巡撫劉銘傳一起推行招撫番人、拓展土地和促進經濟發展政策。維源帶領族人與原住民對抗,經營成功,帶給當地官方相當大的貢獻。他也多次帶著原住民族學童去參觀文物,同時在臺北大天后宮開設番學堂,推動漢化原住民族。 除了政治和文化方面,林維源也是當時最成功的商人之一。他與知名買辦李春生共同建立建昌公司投資房地產。林家更是當時臺灣最大的茶商,並且參與樟腦輸出的事業。據說他的財產超過1億1000萬銀圓,成為當時臺北地區最富有的人之一。在剛剛成立的台灣民主國時期,林維源也有資助台灣礦物鐵路建設,以支持台灣經濟建設。 然而,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的調查資料顯示,林家的財產只有約312萬日圓,與之前的推估差距極大,因此林家財產的真實狀況尚未完全釐清。不管如何,林維源仍然是清治時期台灣的重要人物,為當地政治、文化和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 唐景崧 ## 邵友濂 ## 李春生 ## 後籐新平 ## 兒玉源太郎 ## 樺山資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