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十二章經0910 ## 第九章 :::warning **章題 返本會道** ::: :::success **經文 佛言:博聞愛道,道必難會。守志奉道,其道甚大。** ::: ### (消文)博聞愛道道必難會 佛:教主釋迦牟尼佛 言:開示,說法。這裏是指佛陀平日開示,整理收集在這本經中。所以叫做言。指佛陀開示。 博:廣大、眾多的意思。《廣韻.入聲.鐸韻》:「博,廣也、大也、通也。」如:「廣博」、「地大物博」。 聞:聽到。如:「百聞不如一見」。《論語.陽貨》:「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禮記.大學》:「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指學習的方式,廣義來說,不只是聽聞。 含閱讀、研究、查詢、整理資料。 博聞:是對於聽聞、閱讀、研究、查詢、整理的資料,其範圍非常廣博。 愛:喜好、親慕。如:「愛才」、「相愛」、「愛唱歌」。《紅樓夢》第六回:「最愛齋僧敬道,捨米捨錢的。」 道:能通之義。大要有三種: 一有漏道,善業通人使至善處,惡業通人使趣惡處,故善惡二業謂之道。所至所趣之處亦名為道,如地獄等之六道是也。 二無漏道,七覺八正等法,能通行人使至涅槃,故謂之道。又行體虛融無礙,故為通之義。以通故,名為道。如道諦,道品,聲聞道,佛道等。 三涅槃之體,排除一切障礙,無礙自在,謂之道。 愛道:對於道,非常喜愛、親慕。 舊譯:愛道。 新譯:求道。 求:找尋、探索、設法得到。如:「尋求」、「探求」、「實事求是」、「緣木求魚」。《呂氏春秋.慎大覽.察今》:「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 愛道&求道,合觀。對於有漏道之揀擇、無漏道之修學、涅槃理體的體悟修學,這些道理,喜愛、親慕、找尋、探索、設法得到,可見這是非常認真的一個學習的過程。 博聞愛道:是指我們在有漏法之中歷鍊,捨惡從善。又使自己修學八正道、戒定慧等等,無漏之道。而漸漸體悟、開發、證明涅槃的理體。所使用的方法,就是很認真、很廣博的,聽聞、閱讀、研究、查詢、整理相關於佛道的這些內涵。 必:一定、肯定。 難:不容易、不可、不能。 會:瞭解、領悟。 道必難會:對於上述三種道,必定不容易,甚至可以說是不可能,了解、領悟。 ### (釋義)博聞愛道道必難會 問1:為何博聞愛道,也就是喜歡努力求佛道,而且廣博的學習,這樣仍然難以體會佛法道理呢? 答1:因為學習佛法,必須解行並進。 博聞,只是偏重於解。 即說食數寶。 難以得道。經文「道必難會」 ### (消文)守志奉道其道甚大 守志奉道 守:保持、堅持。如:「守信」、「守節」、「墨守成規」、「守身如玉」。 志:意向、抱負、決心。如:「意志」、「志同道合」。《論語.公冶長》:「盍各言爾志。」 1、佛門很重視「發願」。人的處境是由其行為 、語言造成的,而人的行為、語言又是由其思想決定的。願從心起,並能產生一種主宰語言、行為的力量,故稱「願心」、「願力」。 2、佛教所說的發願,是一種向上的善願,如普度眾生、志求解脫,乃至成就一件利國利民的善事等。 3、「願」有「總願」和「別願」。「總願」如「四弘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 4、「別願」如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藥師佛的「十二大願」、普賢菩薩的「十大願王」等。 5、又如修習淨土宗的信徒,以「信、願、行」為三大前提,必須發願求生「西方淨土」。 6、「志願」是個同義復詞,出于《華嚴經‧入法界品》,彌勒菩薩稱贊善財童子道︰「此長者子,勇猛精進,志願無雜,深心堅固,恆不退轉,具勝希望,如救頭然(燃),無有厭足,樂善知識,親近供養,處處尋求,承事請法。」 奉:敬受。如:「奉命」、「奉諭」。 推崇、擁戴。如:「奉為圭臬」。 信仰、遵循。如:「信奉」。 守志奉道:堅持自己的決心、志願,信仰、推崇、敬受、奉行,上面所說之道。於有漏道能擇善、於無漏道勤行修學、並體悟涅槃理體。 比較:博闈愛道&守志奉道。 博聞愛道:比較著重在廣博的聽聞閱讀研究查詢整理佛法的道理。 守志奉道:重點在於堅持自己的決心志願,並且信奉、恭敬的領受奉行。 一個比較著重在解,一個是不但要解還要實行。 其道甚大 其:這個、那樣,表示指示。如:「查無其事」、「不厭其煩」。《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藏諸名山,傳之其人。」 甚大:很大。 大:廣大。 摩訶、麼賀。 自體寬廣之義, 周遍包含之義, 又多之義, 勝之義, 妙之義, 不可思議之義。 簡單的說:無明去已,而顯現者也。這是沒有限量的。 ### 全文釋義 前「博聞愛道」、「守志奉道」,是指修因,學習的歷程。 此「其道甚大」 是指結果,是學習的結果。而經文的意思,得結果,是因為守志奉道,而不是博聞愛道。 整段的意義: 釋迦牟尼佛開示說:若是廣博的聽聞、閱讀、研究、查詢、分析整理佛法的道理,這道理必定難以(甚至不可能)真正體會。若能堅持自已的志願,並且奉行佛道,那麼將可體會到達佛道的廣大境界。 前面提及,光只有解,在學佛之道上,是不足夠的。 而要解行並進,就必須從愛道,擴而充之,加上守志、奉道兩種功夫。看講表  念一遍講表 表中,守志和奉道,是修學的法要。 守志:堅持自己的志願 有2條意義 **念念趨向菩提** 念念:每一個念頭與每個念頭的起念之間 趨向:朝著一定的目的或方向。如:「趨吉避凶」、「時勢所趨」、「趨於一致」。也就是,可能原本不在,或是離開了一定的目的或方向,如今調整到這個方向目標上面來。 念念趨向:是指這個調整的頻率,是在念頭起滅之間。 早晚: 日日: 週週: 月月: 事件之間: 從未: 而這裏是念念之間,將自己調整到一定的目的或方向。 菩提:Bodhi, 舊譯為道,新譯為覺。 道者通義,覺者覺悟之義。 斷煩惱障、所知障,開發智慧,可以通至涅槃。而此中,需要覺察覺悟的功夫。 而這歷程: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歷程。 自成佛道:自度、度他。 上求、下化 念念趨向菩提:在念念之間,把自已調整到自度度他,能夠上求諸佛道法、下化一切眾生,這樣的念頭上面來,這樣的菩提之道。這不是在偶爾起念趨向,也不是在歲歲年月之間,而是在念念之間,把念頭拉到這個志向上面來。 再看 心不夾雜名利 心:思想、意念、感情。思慮、謀畫。 夾雜: 夾:攙雜、雜和。 雜:混合、摻入。 夾雜:攙雜摻入。 名利:名聲和利益。 **辯融大師教導蓮池大師曰:‘你可守本分,不要去貪名求利,不要去攀緣,只要因果分明,一心念佛。** 守志的第2個法要,就是不攙雜追求個人名聲和利益的心念、思想、意念、感情,也不朝這方向思慮、謀畫。 沒有這2條,就不是守志,也不可能得道。也就是道必難會。所以回到表上,愛道之人,第一法要,要將自己的學習,朝向守志上面落實,也就是在念念之間把自己的決心調整到菩提道上,念念上求佛道、念念下化眾生。並且不摻雜名利。 **到這裏,是修學佛法的外功。 什麼是外功?在遇境逢緣之間,考驗自己學佛的功力,是否能堅持在修道上。不偏離菩提,也不受名利干擾。** 奉道:也有兩條。 第一、念念體會心源。 體:親身的。 會:瞭解、領悟。 **第二章佛言:出家沙門者,斷欲去愛,識自心源,達佛深理,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心不繫道,亦不結業。無念無作,非修非證,不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為道。 「識自心源」者,去纏明心,而得見道也。世人無一能識自心,皆以不能去纏。不知心即是道,道即心也。** 這是在修行之時,對於妄念,知而不隨,或是已不起妄念的境界。這是修學佛法,所謂的內功。 這和守志比較,守志,是屬外功,在面對外境起心動之間,趨向菩提,不摻雜名利。 而這裏念念親身瞭解領悟心性的源頭,不隨妄念,知而無隨,在如此空寂的境界之中,是屬於內功。 所以第2條,就是第二、不使向外攀緣。攀緣,是指佛學上指心追隨外境而多變。意即,使我們的內心,念念之間,不攀緣外在的境界。如此,才能不隨妄念,讓妄念止息,達到心源空寂,萬德斯具,妙用無窮的境界。 **以下奉道,就是著重在內功** ### 修法 今之學道,不外禪淨。 **禪宗** 禪:息慮靜緣。這就是心不往攀緣的境界。並不是追逐外在的事相上的記錄。 如五燈會元: 是中國佛教禪宗的一部史書。20卷。南宋淳祐十二年(1252年),杭州靈隱寺普濟編集,一共20卷。 **「五燈」係指五部記敘禪宗世系源流的燈錄:** 北宋法眼宗道原的《景德傳燈錄》; 北宋臨濟宗李遵勖的《天聖廣燈錄》; 北宋雲門宗惟白的《建中靖國續燈錄》; 南宋臨濟宗悟明的《聯燈會要》; 南宋雲門宗正受的《嘉泰普燈錄》。 《五燈會元》括摘「五燈」樞要,與「五燈」相比,篇幅減少一半以上。元明以來,好禪人士多藏其書,「五燈」單部遂少流通。 **指月錄:指月錄,又稱水月齋指月錄,佛教禪宗著名典籍,明瞿汝稷集。全書共三十二卷,集錄自過去七佛至宋大慧宗杲共六百五十人的言行傳略而成。** 真正學禪之人,不在於談論禪宗史傳略錄,便是有禪,誤此為道,可以說是離道遠矣。而在於離開妄念,念念歸向心源,不向外攀緣。 **淨土宗** 淨土宗念佛,以持名念佛來說,若能念到一心不亂, **論功夫,‘持至伏除煩惱,乃至見思先盡,皆事一心。** ’伏除煩惱,煩惱沒斷,只是你這句佛號得力,能把煩惱伏住,不起作用了。這個通常我們叫它做功夫成片,功夫成片就是很淺的事一心,算是事一心了,事一心功夫淺的。假如把見思煩惱斷掉,那是事一心功夫深的。我們曉得,見思煩惱在教下裡面講,見惑三界共有八十八品,思惑三界有八十一品,你能夠斷個幾品、伏個幾品,是事一心功夫淺者;能夠完全斷掉,是事一心的圓滿。所以,事一心裡面也有三輩九品,這是說不管是哪一種持法,論這個斷煩惱的功夫。 **‘不論事持理持,持至心開’,開是講開悟,就是念到大徹大悟、明心見性;乃至破無明證法身。** ‘見本性佛’,見性就是見本性佛,禅家叫見性,這個地方叫見本性佛。這是破一品無明,證一分法身,見一分本性,這個都叫理一心。無明有四十一品,在圓教裡面初住菩薩破一品無明,就是見一分本性佛。由此可知,淨宗裡面講的“理一心不亂”是什麼地位?是圓教初住菩薩,別教初地菩薩。無明有四十一品,換句話說,理一心就有四十一品,四十一個階級,從初住到等覺,看你無明斷多少,品位不斷向上提升,這個叫“理一心”。這是說功夫。 照這樣看來,也真能念佛,念至一心亂,也是念念趨向心源,不向外攀的境界。 **用功之道** 不論禪淨,如此奉道,則所得之道甚大。 縱觀本章所說,愛道,或者說求道之人,如果儘止於博聞,那麼是不太可能體會到佛道的真義的。 要能夠使自已的學習,落實在守志之中,念念趨向菩提,不夾雜名利。這是外功。而且要將自己從愛道提昇至奉道,使自己念念體會心源,不使向外攀源。這是內功。 做到功夫圓熟,這是無明破盡,而顯現的廣大佛性境界。所以稱為其道甚大。 ## 第十章 :::danger **章題 體施獲福** ::: :::success **經文 佛言:覩人施道,助之歡喜,得福甚大。沙門問曰:此福盡乎。佛言:譬如一炬之火,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 ### (消文)佛言:覩人施道 **佛言:覩人施道,助之歡喜,得福甚大。** 上一章,言愛道,此章進一步探討施道。 覩:看見。如:「有目共睹」、「睹物思人」。 人:旁人。指自己以外的其他人。 施道: 施:布施 施道:有兩種解釋。 一、為注重道字,謂將佛道布施與他人。 二、為注重施字,指布施之道。菩薩乘的修學,要學修六度。六度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 而布施就是六度的第一條,是六度之首。 而什麼是布施呢。請看講表。  (一)財施:是指財物的布施。詳細來說,包括飲食衣服,醫藥田宅,所有資生之具,隨有所需,能施與之。這能夠救濟他人的貧窮。 (二)無畏施:這是拔他憂難,拔除眾生的憂慮、憂患、災難。廣義來說,於一切眾生不加惱害,令生恐畏;眾生若遇危難恐畏,能及時救援,令得安樂。 (三)法施:從佛及善知識,或經論中,所聞所學世間法、出世間法,以清淨時對為人演說;乃至印贈經典,流通法寶等。都是。然而究其實質,三慧普度,才是法施的實質上發揮的功德。 **說明(依三無漏學)** 若是依據蕅益祖師的解釋,應是指修學戒定慧,自利利人,自己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也感動度化其他人,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 ### (釋義)佛言:覩人施道 **說明(依三慧解釋)** 三慧:﹝出成實論﹞ 〔一、聞慧〕,聞慧者,由於聽聞而生智慧也。謂從經論中聞,或從善知識處聞,以因聞故,能生無漏聖慧也。 〔二、思慧〕,思慧者,由於思惟而生智慧也。謂若能思惟經論中及善知識處所聞法義,皆能生於無漏聖慧也。 〔三、修慧〕,修慧者,由於修習而生智慧也。謂既已聞法,思惟義趣,即當隨順修習,因此修習,能生無漏聖慧也。 再看普度。 而如何讓我們聞思修,所得到的智慧,能夠普度,普遍度化一切眾生呢? 這要有以身作則,從自度做到度他,自已能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也才能夠度化眾生,讓眾生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 在普賢行願品中說: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舍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 這就是廣說法供養(其實就是廣義,也實質性的法布施) 簡單說,就是將自己三慧(聞思修)的佛法道理,推廣出去,普遍讓眾生得到佛法的利益。從表相上流通佛法,到以身力行,修學戒定慧,自度也度他,讓自他都依照佛法的教化來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自他都能了生死成佛道。這很難,但也非常的重要。 再回頭講一下施道。若是第一種解釋,布施佛道,這樣就只是指法布施。 若是第二種,指布施之道,那麼就三種布施都包括在內。 一個勤修戒定慧的學佛人,能夠自己這樣實行,也勸導影響其他人勤俢戒定慧息滅貪瞋癡。 這樣能如何呢? 可以離開煩惱障,開發智慧,斷除一切迷惑,了生死,成佛道。 ### (消文)助之歡喜,得福甚大 **助之歡喜** 助:幫助。 之:他。 助之:幫助他。 助之歡喜:幫助所看到這位修學布施之道的人,使他能夠圓滿完成施道,得到歡喜。 也可以解釋為,幫助所看到這位修學布施之道的人,使他圓滿完成施道,而我也非常歡喜。這兩個解釋都可以。 其實是包括了,實質上提供協助,我自己和布施的人,都歡喜。也包括了,也許我都幫不上忙。但心存歡喜。 **得福甚大** 福果:依善業而獲之福德果報也。福力太子因緣經一曰:「若諸有情修福因,所獲福果又極勝。」 福分:二分之一。感世福之五戒十善行法,謂之福分。感出世果之發菩提心行,謂之道分。 功德:功者福利之功能,此功能為善行之德,故曰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有所得,故曰功德。大乘義章九曰:「言功德,功謂功能,善有資潤福利之功,故名為功。此功是其善行家德,名為功德。」天台仁王經疏上曰:「施物名功,歸已曰德。」勝鬘經寶窟上本曰:「惡盡言功,善滿曰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所得,故名功德也。」 問:請問是誰,得福甚大? 答:助之的那一個人。 行施道的人,得福當然很大。這裏是說,助之歡喜的人,得福很大哦。 這就很有趣了。一個行施道之人,他能夠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他修財施、無畏施、法施,不但得到布施該得到的福果,也成就了自己的修行。而助之,乃至只是發歡喜心的人,也可以得到布施的福果,也因為財施、無畏施、法施,而得到福果,也可以成就他的修行。也就是了生死成佛道。 **所以達摩祖師來到中國的時候,梁武帝問他,問達摩祖師說:﹁我過去在三寶門中,我做了很多的福德事業,例如建寺廟、度人出家,佛法僧三寶當中,各種的福德,我都修得很多了,不曉得我有多大功德?﹂達摩祖師說:﹁並無功德!﹂說你這樣做沒有功德。因為這只是世間福報,不能了生死,有漏的福,所以說他沒有功德。並不是沒有有漏的功德,而是說沒有無漏的功德。因為這樣子得不到無漏的功德,福報享盡了還是要墮落。所以法布施的功德最大。** ### (消文)沙門問 **沙門問曰:此福盡乎。** 沙門:原不論外道佛徒,總為出家者之都名。 此言功勞,言修道有多勞也。又云**勤勞**,言至誠也。此云止息,謂止息一切諸不善法。又曰劬勞,謂修一切劬勞苦行。 又曰聽聞,謂多聞熏習是常業也。」 **勤息**俱舍論二十四曰:「諸無漏道是沙門性,懷此道者名曰沙門,以能勤勞息煩惱故。」 盡:完結、終止。如:「取之不盡」、「無窮無盡」、「冬盡春來」。唐.李商隱〈無題〉詩:「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 此福盡乎?應該是指,這個福報到最後沒有了嗎? ### (消文)第二次佛言 **佛言:譬如一炬之火,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先看:譬如一炬之火,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 炬:火把。如:「火炬」、「目光如炬」。唐.杜牧〈阿房宮賦〉:「楚人一炬,可憐焦土。」。宋.陸游〈夜行〉詩:「路長憂炬盡,馬弱畏泥深。」 此處,應該是指火把,此處但此處用炬,來討論點火前,點火後。就是一個已經點燃了火的火把,其他還有數千百人來分取火把上的火,點燃各人所拿的火把。 熟食:煮熟食物。 除冥:照亮整個空間,使黑暗消除。見到光明。 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這裏要注意:此炬如故,是指原本行施道的人。 福亦如之。是指助之歡喜的人。 在比喻之中。原本的火炬不因有人分火而減少,而來分火的火炬,也會更原本的火炬一樣熾盛。 然而施者如不明理,或疑助喜者分其福? 其實,莫能分之也。 佛為破除此疑,乃設喻以答沙門之問。 譬如以一炬之火,任數千百人,各持其炬,前來分取,而此炬火,依然熟食除冥,不為少損,且生大其用。 布施得福,其理亦然。 ### (釋義)第二次佛言 福,施及功德亦然。 這裏是從福分,推而及於道分。亦然。 這裏是說施道,布施之道,包括財施、無畏施、法施。所以原行施道之人,得到福果,也得到道果。也就是布施的福報也得到,而了生死成佛道,也得到了。 為什麼可以如此推展出來說呢? 請看下一個講表  用比喻來看這個福的廣大,從世間福,可以延伸至出世間的果報。 熟食:喻成聖果。 聖果:菩提涅槃也,是依聖道所得,故曰聖果,此果為真正,故曰聖果。楞嚴經一曰:「雖得多聞,不成聖果。」淨住子曰:三乘聖果。十地功德。」 除冥:喻破三障。 三障:障正道害善心者有三:一、煩惱障,貪欲瞋恚愚癡等之惑。二、業障,五逆十惡之業。三、報障,地獄餓鬼畜生等之苦報。見涅槃經十一。【又】一、皮煩惱障,三界中之思惑也。貪瞋等之惑,對於外之六應而起。如皮之在身外。二、肉煩惱障,三界中之見惑也。斷見常見等皆屬於內心之分別者。如肉之在皮內。三、心煩惱障,根本無明也。由此無明惑迷真心而妄起,故名心煩惱障。見孔目章。【又】三重障也。一、我慢重障,二、嫉妒重障,三、貪欲重障。見瑜伽大教王經五。 ### 本章修法 從這一章,我們可以了解。 1、施道,是指布施度,包括財施、無畏施、法施。這是六度之首,也是修學菩薩道,很重要的一個課程。 2、自己修學布施度,可以得到福報,也可以成就聖果。 3、隨喜,也就是助之歡喜,盡力幫忙,甚到沒幫到忙,只存歡喜心,也可以得到福報,也可以成就聖果。 這太了不起了。 修學佛法,不但實修有功,而且存心也很重要,發歡喜心,也可以有如此功德,也可以說是成就聖道的重要因緣。存心很重要啊。 **這個道理同時也可以說明﹁回向﹂的道理,我自己修的福德回向給眾生。有人就會有我相,我辛辛苦苦修的,那回向給眾生,我自己沒了,我修的福德都回向給大家,你們得到了,我沒有了。例如說我一百塊錢分給你們一百個人,一個人一塊錢,我自己連一塊錢也沒有了。回向不是這樣子。回向是我把功德回向給他,大家都得福,而我自己的福只有增加、沒有減少,就是跟這個蠟燭之光一樣,就是這個燈光分傳出去,這個叫做﹁無盡燈﹂,燈燈相傳,無窮無盡,大家都得到福報,而你本有這一個燈的光明,不但不會減少,而且只有增加。如果明白這個道理,就不必怕說我修的福德,給人家隨喜是不是會減少?絕對不會!我把功德回向給眾生,我自己的福德是不是會減少?絕對不會。只有增加,不會減少。** # 第十二章 ## 章題&經文 章題:舉難勸修 ## 一布施 ### 1貧窮布施難 貧婆施燈(阿闍世王受決經):十斗為斛,十升為斗,十合為升。 王施100斛(1萬升) 貧婆2合(商人加成5合)發成佛願,願燈不滅 天亮目連不能滅 ## 2豪貴學道難 唐裴休(宰相) 唐白居易 清楊仁山 ## 3棄命必死難 為半偈捨身(楞嚴經) ### 8被辱不瞋難 唐婁 ### 9有勢不臨難 不怕官只怕管 富貴有如花間露 ### 10觸事無心難 鍊心如鏡 ### 11廣學博究難 孔子指墳墓,言學至此方止。 脅尊者,八十出家,晝觀三藏,夜則禪誦。(馬鳴師) ### 12除滅我慢難 ### 13不輕未學難 上2,去慢心。 ### 14心行平等難 凡夫仍有我執,難平等,勉勵而學之。 亦可萬善回向西方 ### 15不說是非難 禍從口出 靜坐常思己過閒談 少說一句話 ### 16會善知識難 三藏&祖師為善知識 ### 17 禪,見道方能修,如磨刀先要知刀 淨不思議,不必見道便起修 ### 18隨化度人難 度人難,智慧觀察,隨緣度化。 ### 19睹境不動難 觸事,指自修。 本條,於度眾時。 名關,利關,恭敬關。 唐悟達國師三昧水懺 ### 20善解方便難 權智 難 不怕阻礙 ## 難能之因 2重點:破除障礙、精進 入手簡化:其難:無力&懈殆 歸於念佛自度度他 阿伽陀藥,萬病總治。 ## 第十五章 章題:請問力明 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富樓那尊者忍辱 多怒傷肝、短壽 人受辱安忍,天道還之 釋尊臨入滅,將至拘尸那羯國,有大石,力士不能移,佛以二🈯️撥除,佛云:此為忍力。(遊行經) 佛眼如千日 磐古開天以來 即後來翻譯之三世 ## 第十六章 章題:捨愛得道 ### 經文 佛言:人懷愛欲,不見道者,譬如澄水,致手攪之,眾人共臨,無有睹其影者。人以愛欲交錯,心中濁興,故不見道。汝等沙門,當捨愛欲。愛欲垢盡,道可見矣! ### 直解 此第十六章,明吾人心水本澄,即是至道;但繇愛欲所攪,故不能於一念中炳現十界影像也。捨三界愛欲,見思垢盡,則真諦道可見。捨偏真愛欲,塵沙垢盡,則俗諦道可見。捨果報愛欲,無明垢盡,則中諦道可見矣! ### 會公 四十二章經,已經講了十五章,現在接著講第十六章、捨愛得道。這個意思是說,我們要求出世間的聖道的果德,世間的愛欲必定要斷,如果世間愛欲不捨、不斷的話,就沒有辦法得到出世間的聖果。﹁道﹂就是指出世間的果位:聲聞——阿羅漢道,辟支佛——辟支佛道,大乘菩薩道——成究竟佛果,就是無上菩提大道。要得出世間的聖果,必定要捨去世間的愛欲,才能得到出世間的聖道。經文說: 佛言:人懷愛欲,不見道者,譬如澄水,致手攪之,眾人共臨,無有覩其影者。人以愛欲交錯,心中濁興,故不見道。汝等沙門,當捨愛欲。愛欲垢盡,道可見矣。 釋迦牟尼佛說:﹁世間人為什麼不能見道?為什麼不能證到出世間的聖果?因為他的心懷著世間的愛欲。﹂懷,就是心懷。就是世間人心裡都貪著世間的愛欲。愛也是根本煩惱。唯識家說我們人有八識,第七識的根本煩惱四種就是: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執著有我的存在,而對這個我,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第七識有這四種根本煩惱,纏著他,所以使眾生不能了脫生死,不能超出三界。﹁愛﹂就是眾生的欲望,貪著世間的五欲,愛著這個色身。這個愛,主要就是根本有我見,有人我見、法我見。尤其有人我見——我執,這個我執不斷,有我,生死就沒有辦法了的。所以每一個人,他的心懷中都有愛欲的話,那麼就沒有辦法見道。 這個情況,什麼樣子呢?如果不了解的話,可以設一個比方,使人容易明白。那個﹁者﹂字就是語助詞。人因為心懷愛欲,所以不見道。不見道的原因,如果不了解,打個比方說:﹁譬如澄水,致手攪之,眾人共臨,無有覩其影者。﹂譬是比喻;如,好像。好像一湖澄清的水。澄,就是水靜靜不動,一湖水靜靜不動,那叫做澄,澄清。清淨而不動的水,澄水。古代是沒有洋灰水泥,那個水池,池底總是有泥巴的,總是有泥,雖然水池底有泥,如果你不動它,那個水就清淨,水靜下來的時候,就是澄水,水澄清了,站在水的上面,就能好像鏡子一樣,能照到人的面相。譬如這個水井,水井的光線如果可以的話,人站在水井,看下去,人的面相都能見到;那個水,水面澄清的時候,清淨的水,就好像一面鏡子,就像站在一面鏡子的面前,人的面相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的。 如果有人把澄清的水池,用手去攪亂它,﹁致手攪之﹂,就是拿手去把這個水池去攪。攪就是混合,例如兩種物品把它們混合在一起就是攪。這一個字有兩種音的讀法啦,另外一種讀法是﹁攪︵ㄍㄠˇ︶﹂,譬如平常說胡攪︵ㄍㄠˇ︶、亂攪、瞎攪,也是這樣寫,手字旁一個覺悟的覺。現在這裡念做﹁攪︵ㄐㄧㄠˇ︶﹂,﹁攪﹂,攪拌,攪亂。這是說水池下面有泥巴,雖然有泥巴,這個水澄清的時候都能照到人的面相,可是你現在用手去攪它,水跟泥,你把它攪拌了,一弄,把泥沙就弄起來了,泥沙跟水混合起來了,這樣子水就混濁了、不清淨了。這種情況,這個水被你用手攪亂了,水跟沙土、塵混合起來了,這樣子,你站在面前,要看自己的面相,那就看不到了。所以說﹁眾人共臨,無有覩其影者﹂,大家站在被你攪亂的水的上面,共同站在那個地方,想要看到自己的面相,看不到。 ﹁無有覩其影者﹂,影,水面上所現出的影子,就是自己的面相、旁人的面相,甚至所照到的樹木、花草、……等等的映像,在水面都看不到了。覩,就是見,就是看。因為這個水本來是澄清的,你用手一攪亂,那麼水跟沙土混合了,水就混濁了,混濁的水就不能現相,所以大家站在水的面前,﹁共臨﹂,就是站在水的面前,就沒有人能看到自己的影子的。無有覩其影者,就是沒有人能看到自己的面相,在水面看不到自己的影子。為什麼呢?因為這個水已經被你用手攪亂了,跟沙土混在一起了,水混濁了,所以就看不到影子。這是比喻。 ﹁人以愛欲交錯﹂,人心,這個心體本來是清淨的,現在你的心跟愛欲混合起來了,交錯,清淨的心水跟愛欲混合。澄清的水,就是比方我們的心地本來是清淨的,好像澄水,澄清的水,本來清淨。致手攪之,用手去攪亂,就是比方愛欲跟我們的心水混合起來,就是混濁了。清淨的心水,被愛欲的泥沙,用泥沙來比方愛欲,被愛欲的泥沙,使心地清淨的清水混濁了,因此就見不到影子。不覩其影,見不到影子,這就比方不見道,沒有辦法見到自己的面相,就比方不能見道,不能證到果地,就不能見道。 我們學道的人,心裡有愛欲交錯,混合在一起,那麼心裡面愛欲的混濁興起。興就是生起。心中愛欲混濁生起了,就沒有辦法見道,見不到清淨的心性。因此,佛教導所有的弟子們,尤其出家的弟子們,所以說﹁汝等沙門﹂。︻書本裡面,﹁故不見道﹂的﹁道﹂字旁邊,應當有個圈圈;因為文字到這裡是一段落,漏掉一個圈。︼﹁汝等沙門﹂,佛對弟子們,尤其對出家弟子們說,你們這些出家弟子們。沙門是出家人的通稱。﹁當捨愛欲﹂,心中的愛欲,既然有這麼大的傷害——使我們的心地不清淨、不能見道,那麼學佛的人,尤其出家人,應當要把心裡的愛欲,把它捨掉,心裡的愛欲,把它捨掉。如果愛欲垢盡,垢是垢穢,這個愛欲就是心地裡面的垢穢,就是煩惱、煩惱垢,好像骯髒東西一樣,愛欲就是心地裡面的骯髒東西,就是泥沙。如果把它澄清,使這個垢穢完全去掉了,泥沙去掉了,只剩下清淨的澄水,那就能夠見道。使愛欲去掉,才能見道,所以說﹁愛欲垢盡,道可見矣﹂,那就能夠見到出世間的聖道,而證果了。聲聞乘人要求證阿羅漢果,也才能得道;緣覺乘人要求證辟支佛果,也才能得道;行菩薩道的人,要求證無上菩提的聖果,也才能得道。所以說,出家沙門應當要捨去心地裡面的愛欲,不要愛著世間,不要貪著世間的欲樂。愛欲的垢穢,如果完全捨盡了,那麼出世間的聖道,就能見道了。﹁見﹂就是等於親證,就能親證到出世間的聖道。 這一段文,如果再看看楞嚴經裡面所說的五濁的前面開頭的說﹁濁﹂的意思,意思就更顯明了。楞嚴經第四卷,說五濁粗心的情況,說﹁云何為濁?﹂什麼叫做濁呢?﹁譬如清水,清潔本然,即彼塵土灰沙之倫,本質留礙。二體法爾,性不相循。有世間人,取彼土塵,投於淨水,土失留礙,水亡清潔,容貌汨然,名之為濁。﹂這是楞嚴經裡面所說的話,楞嚴經這一段文,配合四十二章經第十六章的文字,把它們配合起來,道理更顯明。 楞嚴經說,什麼叫做濁呢?五濁惡世那個濁穢的濁,混濁,什麼叫做濁?佛解釋說,譬如好像清淨的水,清水,譬如清水,好像清淨的水。﹁清潔本然﹂,這個清水本來就是清淨的,比方我們眾生的心地本來就是清淨的,所以叫做自性清淨心。我們的心地本來就是清淨的。可是清淨的心體裡原來就藏有塵土、灰、沙這些不清淨的東西,所以說﹁即彼塵土灰沙之倫,本質留礙﹂,說我們心地裡面也有這個骯髒東西,就是有塵土、有灰、有沙子這類的東西。倫就是類,這一類的東西。就是說,我們心裡面有貪瞋癡等煩惱。﹁塵土灰沙﹂譬貪瞋癡等煩惱、垢穢。這些煩惱本來就是不通的,這個體質是不能清淨的。留礙,礙是妨礙,留是停留的留,妨礙。它的本質,塵土灰沙的本質本來就是停留在那邊,不動的、在水底的,而且它有妨礙水的澄清的作用。所以水跟塵土灰沙,這兩類的東西,﹁二體法爾,性不相循﹂。水的體質跟灰沙塵土的體質,它們的性質本來就不能相合的;水是清淨的,灰沙塵土是不清淨的、是垢穢的,這兩樣東西,本來就是有這些,性質上本來就不同了。水是清淨的性,它的性質本來是清淨的,塵土灰沙本來就是不清淨的、就是垢穢的,所以它們兩種東西的性質不一樣。 我們的心,清淨的心體,是清淨的,光明遍照的,有光明的;而貪瞋癡等煩惱,是個混濁的東西,是沒有光明的,是黑暗的;這兩種性質完全不同,不能相混的;就好像黑暗跟光明,沒有辦法混合起來的情況一樣的。心體是清淨光明,而貪瞋癡等煩惱是黑暗的,所以這兩樣東西的性質本來就不同。貪瞋癡等煩惱的性質本來就是黑暗的,心的清淨本來就是光明的,所以黑暗與光明本來就不能混合的,所以說﹁性不相循﹂。 世間有這麼一種人,把灰、土、塵沙,把它們投進水裡面,跟水混合起來,所以說﹁有世間人,取彼土塵,投於淨水﹂。世間有人,把泥土、灰沙、塵垢之類的東西,投進水裡面去,投到清淨水裡面去,把灰沙塵土放在水裡面,混合起來。因此,土就失掉留礙,它本來停留不動的,給你混濁了,不停留在水底,而攪到上面來了,就是跟水混合了,而失去它本來在水底原樣,而使它妨礙到水的清淨了。礙是妨礙。妨礙水的清淨,使水混濁了,所以水就亡了清潔的本性,失去清潔的本性,那麼水的容貌污染了,完全不乾淨了,所以你要看自己的影子,是照不到了,這種情況就叫做﹁濁﹂。我們眾生的心,就是清水跟塵土灰沙混合起來,所以我們見不到道。現在就讓水定下來,不要使它再混濁,不要再用手去攪它,慢慢使灰沙留在水底,澄清下來,不使水再混濁,慢慢它就會淨下來,這個自己也可以去體驗啦。譬如水,你弄一些泥土進去,那麼就混濁了,你讓它定下來,慢慢靜下來,泥土就停留在水底,水就變成清淨的,就可以照到人的面相了,影子就可以現出來了,這個情況是一樣的。 所以,我們如果想要見道,見到自己清淨的面相,那就必定要使灰沙塵土,讓它完全清淨下來,水完全澄清下來,這樣才能見道。就是比方:我們學道的人必定要把貪瞋癡等煩惱,把它去掉,水才能清淨,心水才能清淨,才能見道。這個主要的意思就是要人:把貪瞋癡等煩惱垢去掉,才能見到自性清淨的光明,意思是在這裡。 這是第十六章的經義,配合楞嚴經裡面所說的道理,應該是更為顯明。楞嚴經只是說﹁濁﹂。既然知道它濁的原因,也就有辦法使它澄清的方法;知道它怎麼樣子混濁,那麼就知道怎麼樣子才能使它澄清;就是使灰沙塵土去掉,水就能清。心裡的貪瞋癡煩惱去掉,心水就能清淨,意思是相同的。所以修行的用意,就是要使貪瞋癡等灰沙塵土把它去掉。 ### 雪公 ## 第十七章 章題:明來暗謝 ### 經文 佛言:夫見道者,譬如持炬,入冥室中,其冥即滅,而明獨存;學道見諦,無明即滅,而明常存矣! ### 直解 此第十七章,深顯無明無性,故見道即可永滅;亦顯無明未滅,不得名真見道也。知無明之可滅,不致生於退屈。知真見之常明,亦可袪增上慢矣。 ### 會公 第十七章、明來暗謝。謝是凋謝。就是:明來了,暗就去了,就失掉暗的功用了,只有光明了,所以叫做﹁明來暗謝﹂。 佛言:夫見道者,譬如持炬,入冥室中,其冥即滅,而明獨存。學道見諦,無明即滅,而明常存矣。 第十七章的意思是說,如果把煩惱去掉、冥暗去掉,本有的清淨光明就現前,心水就清淨了。這跟上文也是有連帶關係,上文是說,愛欲使眾生心地不清淨,這第十七章是說你把愛欲的暗冥去掉了,本有的清淨光明就顯現了,這就好像拿火炬到暗室裡面去,黑暗就去掉了,光明現前了。 ﹁佛言﹂,釋迦牟尼佛說。﹁夫見道者﹂,﹁夫﹂是發語詞,要講話的時候,開口音。想要見道,如果見道的人,親證聖道的人叫做﹁見道者﹂。見道、親證聖道的人,像什麼呢?拿個比方講,好像拿一個火炬,﹁持﹂就是拿,拿一個火炬,﹁火炬﹂就是火把。例如,古代的火把或者油燈、蠟燭之類,現代的電燈。拿火入於冥室中。﹁冥﹂就是暗冥、黑暗,冥就是黑暗;﹁室﹂就是房屋;﹁冥室﹂就是黑暗的房子裡面。拿著火把或著是電燈,拿到黑暗的房室裡面去,燈光一出現在黑暗的房子裡面,﹁其冥即滅﹂,冥就是暗冥,冥就是暗,燈光一來了,黑暗就滅掉了。你不相信,今天晚上你試試看,房間裡面暗暗的時候,電燈一開,黑暗就失掉了,光明就現前了。 ﹁而明獨存﹂,暗和明是沒有辦法混合起來的,明來了,暗必定就去、必定要謝掉。﹁有暗就沒有光明,有光明就沒有暗﹂,這是一定的道理的。如果你見道了,就沒有煩惱;有煩惱就不能見道,見道必定沒有煩惱,意思是可以這樣比方就明白的。 修學佛道而見到真理的人,﹁諦﹂就是真理,實實在在的真理就是如此,就是指苦集滅道的真實的道理,也就是指無生法忍的理體。見到真理的人,修學佛道,見到真理,例如證到無生法忍的人,他的無明煩惱就滅掉了。無明是煩惱的總名詞,無明就是貪瞋癡的癡,癡就是無明,這個癡不是單指愚癡的癡,是總包含一切煩惱,貪瞋都是從癡來的。癡就是無明,無明就是沒有光明,黑暗。煩惱就是黑暗,不是光明的東西,所以叫做無明。 見道了,親證聖道了,就好像火炬照到我們心地的暗室裡面,所有的貪瞋癡等煩惱的無明通通就消滅。﹁即﹂就是隨時。燈光一現,暗就滅掉,隨時滅,它不能停留,不能說等一會兒再滅,不可能,明一來,暗即滅,暗隨時就滅。你不相信,今天晚上你可以試試看,房間裡面暗暗的時候,你把電燈一開,暗馬上滅掉,就是一秒鐘的萬分之一的時間,它也不能停留,馬上滅掉,明一來,暗就馬上滅掉。一見道,所有的煩惱完全斷掉。所以無明滅掉,光明就完全顯現,﹁而明常存矣﹂。既然是光明顯現了,這個光明就永久常存了。存,就是存在,光明就永久存在了。 這個道理就好像平常我們說慣的一句話,﹁千年暗室,一燈能破﹂,一把光明之燈,就可以把千年暗室,一下子就把它黑暗破掉了,一照即明,這個燈光一照,千年暗室,當下就顯出光明來了。就是說,黑暗,不管房間裡面的黑暗有多久了,只要燈一照,馬上就光明。不能說因為它暗得太久了,光明就會慢一點現、暗會慢一點去掉,不會的!不管它是萬年、千萬年黑暗的房間,燈光一照,馬上就光明,不能停留的。這是顯示頓證,頓超頓證的境界。一得到無生法忍,煩惱全滅。 光明現前,煩惱去掉了,光明就永久常存了。光明永久常存,這個道理,如果單拿房間的黑暗跟燈光來比,沒有辦法完全表達出來。為什麼?這個房間的黑暗,有光明,暗就去掉。假如光明把它停下來,光明拿出來,例如說火把拿出來、火炬拿出來,那個暗室又恢復原來的黑暗了。房間裡面有電燈,你把電燈關掉,黑暗又存在了,電燈一開,光明又顯現了。假如說,只是火炬的光明照到暗室,有火炬的時候有光明,沒有火炬,光明就滅掉,暗室又現前了;如果這樣子就變成,成佛了是光明,煩惱了成眾生,就是黑暗;那麼是不是成佛了,將來再做眾生呢?有這個問題存在呀!所以最後一句說:﹁而明常存矣。﹂但是,這個光明一旦出現之後,永久存在,不會滅掉,這個光明不會滅掉,永久存在。光明既然是永久存在,是常存的,不會滅掉的光明,一旦光明發生了,就永久存在,不會滅掉,那麼暗也就沒有辦法再出現了。 可是這個道理很難明白,最好是藉圓覺經、楞嚴經裡面所說的,好像金不重礦。拿﹁金不重礦﹂的道理來說明﹁成佛之後,沒有再生起煩惱﹂的道理,不會再生煩惱,這樣子道理才能顯明。所以,﹁明常存﹂要藉﹁金不重礦﹂的道理來說明。這個道理怎麼說呢?圓覺經跟楞嚴經都有這種道理說的,它說:﹁眾生是因為有煩惱,所以就做眾生,輪迴生死,不能解脫。﹂煩惱斷掉了,例如是光明照到黑暗了,黑暗去掉了,光明現前了,就成佛了。可是這個光明如果滅掉了,暗不就再現前嗎?眾生是本來清淨的,後來因為有煩惱了,就變成眾生,修行斷煩惱,煩惱斷掉了,又成佛。那麼是不是將來佛又會再生煩惱又做眾生呢?有這麼一個問題存在:﹁佛是不是還會再生煩惱,將來又做眾生?﹂就好像暗室,燈光拿走的時候,裡面沒有燈光,變成黑暗,那個時候不是佛又做眾生嗎?會不會有這種情況? 所以,在圓覺經、楞嚴經裡面都說:﹁好像金子從金礦裡面取出來之後,不會再回到金礦裡面去的道理一樣,所以就不會再做眾生。﹂成佛之後,不會再做眾生。為什麼?因為好像金從金礦裡面取出來,如果金子還在金礦裡面,那麼金子跟沙土混合在一起,沙土是煩惱,金子是清淨的自性,修行就把沙土淘汰掉、去掉,使它成為純金,成為純金之後,就是比方成佛。金子從金礦裡面取出來,把沙土去掉了,成為純金了,以後就再也不會回到金礦裡面去。要懂這個道理。所以,成佛之後不會再做眾生。因為金子從金礦裡面提出來,淘汰乾淨之後,煩惱去掉了,塵土去掉了,以後永久是純金,就是盡未來際這個金子還是純金,不會再回到金礦裡面做金子跟沙土混合在一起的情況,沒有這個事情的,所以﹁金不重礦﹂。金從金礦裡面取出來,絕對不會再回到金礦裡面去再做跟沙土混在一起的礦中金,絕對不會這樣。淘汰成就的純金,絕對不會再回到金礦裡面,跟沙土混合。 這是說,無明無性;貪瞋癡等煩惱,它是沒有實在的體性的;所以見道,它就要滅掉,因為它沒有實體呀!也就是顯示無明還沒有滅之前是沒有辦法見道,無明滅掉了,就見道了,見道之後,無明絕對不會再生,好像金子從金礦裡面取出來,它必定不會再回到金礦裡面去。只有這個道理來比方﹁成佛之後不會再做眾生﹂的道理最顯明,其他各種的方法來比方,都會有使人誤會以為成佛之後再做眾生的問題。例如說,有些拿水凝成冰來比眾生,把冰再溶成水比回佛清淨的本性︵成佛︶;這種的比方,就會使人懷疑水碰到天氣寒冷,冷到零度之下,它就會凝成冰了,現在用熱度使它溶化成水了,可是將來會不會再碰到冷氣,它又變成冰呢?會有這個問題存在。所以藉﹁金不重礦﹂的道理來說才能明白,說明﹁成佛之後,絕對不會再去做眾生﹂。一旦成佛了,永久成了,一明永明,一旦本性的光明顯現之後,從此永久是清淨光明,絕對不會再去做眾生。要明白這個道理!這個很重要的。 第十七章跟前面第十六章,有連帶關係。前面說眾生不能成佛、不能見道的原因——因為有愛欲,﹁愛欲﹂就是黑暗、就是貪瞋癡的煩惱。現在如果你能夠見道,愛欲去掉了,能見道,這個光明就永久存在,不會再有黑暗出現。這個道理如果不明白,不妨藉圓覺經、楞嚴經裡面所說的﹁金不重礦﹂的道理來說明,就更為顯明了。因為它這裡只說﹁明常存矣﹂,明怎能夠常存?道理沒有顯明出來,所以要藉其他的經論所說的﹁金不重礦﹂的道理,才能顯示﹁明常存﹂的道理。明常存,因為它金不重礦,所以明能常存。成聖之後,永不再做凡夫,不會再來做凡夫的。這是第十七章。 ### 雪公 ## 第十八章 章題:念等本空 ### 經文 佛言:吾法念無念念、行無行行、言無言言、修無修修,會者近爾,迷者遠乎!言語道斷,非物所拘,差之毫釐,失之須臾。 ### 直解 此第十八章,明念行言修,皆超有無兩關,而不可以有無情見湊泊也。念即無念,故常念此無念之念,豈以不念為無念哉!「行」等三句,例此可知。會得則觸事全真,迷者則轉趨轉遠。言語相即解脫相,故言語道斷。一切物即真如性,故非物所拘。才涉有無,便隔霄壤,故差之毫釐。才涉思惟,便成剩法,故失之須臾。 ### 會公 第十八章,這一章的道理就比較深了,說明﹁念等本空﹂。﹁等﹂,因為經文裡面說:念、行、言、修這四種都是當體即空的,所以說﹁念等本空﹂。念、行、言、修等這些事,它本來當體即空,本來皆空。空就是指的真空實相,諸法的理體,本來如是,叫做實相。這一章的道理就比較深,我們慢慢來研究。經文說: 佛言:吾法念無念念,行無行行,言無言言,修無修修,會者近爾,迷者遠乎。言語道斷,非物所拘,差之毫釐,失之須臾。 這一章的道理,是顯示諸法的理體本來如是;在修行的時候,修而無修、念而無念,說明這個道理。這個道理相當深奧!如果對於大乘佛法般若真空的道理沒有得到了解的話,對於這個經文所說的道理,是不容易體會。 ﹁佛說:吾法﹂,那個﹁吾﹂就是我,我們平常說的﹁我﹂。佛自己說:我的法、我所親證的法;這個﹁法﹂就是指法體,指佛所證的諸法的理體,指法體。說我所證到的諸法的理性的本體,所謂自性清淨心、常住、涅槃、真如自性、圓覺、實相,這個﹁法﹂就指這些;名字上雖然有許多不同,理體是一樣的,佛所證的法,就是指這個諸法的體性,指理體。說佛所證的諸法理體是:﹁念無念念,行無行行,言無言言,修無修修。﹂藉這四個意義來顯示諸法的體性,念、行、言、修,藉這四種名相來說明諸法理體。 ﹁念﹂指心念,指我們的起心動念,也就是指諸法修觀的方式。﹁念﹂就是等於修觀,觀、念,﹁念﹂也是等於﹁觀﹂。論修觀的時候,我們在觀諸法的理體,是﹁念﹂,雖觀而無所觀,﹁念而無念﹂。例如我們念佛吧!念到心佛一如的時候,雖念而無所念,無念而念,所以叫做﹁念無念念﹂。初初開始學的時候,﹁念﹂;念到境界跟心境打成一片的時候,就是﹁無念﹂;雖然無念,而念念不斷,就是無念而念,﹁無念念﹂。這個道理就是說,只拿念佛來說比較容易明白。開頭念佛,一句佛號,努力精進念去,念念不忘一句佛號,正在念的時候,下功夫在念,對治妄想,這是念。念到業盡情空了,跟阿彌陀佛打成一片了,你不動念,他自然會念,一句佛號,朗朗分明,﹁無念而念,念而無念﹂,到了這種境界就叫做﹁無念﹂。例如你把佛號念熟了,你不作意,他也自然會念,一天到晚,一句佛號在心地裡面並沒有停止、沒有間斷,那就是﹁無念而念﹂,那就是到了﹁無念﹂的境界。無念又念念不忘,並沒有停止它的念,這就是無念而念,這個境界就最深了。 拿參禪的境界來說明,念,就是剛剛開始參的時候,跟凡情還是一樣,見山是山、見水是水;參到功夫進一步得到受用了,那就是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的境界;參到究竟開悟了,又是見山是山、見水是水的境界。雖然是見山是山、見水是水,但是跟初初還沒有參以前的那一種境界,完全不一樣,這個時候已經見到廬山的真面目,這個念是已經開悟的念。就是說第一個念還在迷,求悟;第二個念就是已經接近開悟的境界,就是無念;已經完全開悟了,這個是第三個念,那就是無念而念、念而無念的境界,就是最後的境界了,就是打破末後牢關了,那是參禪的最高的境界,就是徹底大開大悟了,那是無念而念、念而無念的境界。 所以這個念、無念、無念念,可以看作三個階段的境界:念是剛剛開始修;無念是已經跟所修的法門打成一片,無念;已經到了最高的境界了,不用心修,它自然而然就會任運而用功,這樣子就是無念而念、念而無念的境界,那是最高最深的境界了。懂得這個第一句,行、言、修,也可以例此,由此可以知道。 這個道理說不完,休息十分鐘,然後再講。 十八章剛剛開始講,﹁吾法念無念念,行無行行。﹂念,例如修觀、念佛、參禪,就在修行的時候,無論是修那一種法門,開始的時候,有念;念到與所修的法門心境打成一片,無念;到了徹底的境界是無念而念,無念念,﹁無念而念,念而無念﹂。這個道理明白之後,行、言、修,意思都可以通的。 ﹁行無行行﹂,﹁行﹂是修行,指修行說。在修行的時候,開始剛剛作,有行有相,儼然在修行。例如說拜佛、打坐、繞佛、拿著法器作各種的佛事,例如念佛用念珠、打坐要蒲團,乃至各種修法都有它的各種的法器,那都是初初開始的時候,都是有行有相。修到功夫打成一片了,無行,行所無事,雖行而無所行,雖然在修行,但是已經達到行而無行的境界,雖然是在修行,但是並不會被修行相所執著了,無行,就是已經任運自如了。修行到徹底的境界了,無行而行,雖無行,但是修持的功夫,念念綿密,沒有停止,﹁無行而行,行而無行﹂。這是約修行的行講。 ﹁言﹂是言說,例如說講話,修行也不是單用身體力行而已,也需要用言說。例如念佛,也要用嘴巴念,念出佛號的聲音來;說法,講經說法,也是言說,雖言而無所言,這裡只約言講。︵﹁念﹂跟前面的道理相同,例如念佛就不必再講。︶言而無所言,例如說,佛在說法的時候,雖說而無所說,這是般若的真義了。 例如須菩提善說般若,在佛弟子當中,須菩提尊者是解空第一,最能說般若的道理。因此,帝釋天王、天人就散花來供養須菩提,須菩提就問說:﹁誰在散花呀?﹂帝釋天王就說:﹁我在散花。﹂﹁那你散花做什麼呢?﹂他說:﹁我是供養尊者善說般若。﹂因為你很會說般若的道理,說得相當之好,所以我就散花來供養你所說的般若。這個時候,須菩提說:﹁我乃無說。﹂我說般若,是無說而說,雖說,無所說,那就是言而無言,雖說而無所說。帝釋天王就說:﹁尊者無說,我乃無聽。﹂說我在聽般若的時候,聽而無聽,並不執著聽法的相、聞說的相。 所以無說而說,說而無說,雖說無所說。釋迦牟尼佛在般若裡面曾說這麼一句話:﹁我雖然說法四十九年,在四十九年之中,不曾說著一字。﹂不曾說著一個字,雖說而無所說。我雖然說法,但是我實際上四十九年來,不曾說著一個字,那就是無說而說,﹁言而無言,無言而言﹂,雖說無所說,這種道理。就是不著說法相,不執著說法的行相,雖說而無所說;聽的人也要做到﹁雖聞而無聞﹂,無所聞,要達到這一種境界。 就是禪宗所說的﹁終日吃飯,不曾咬著一粒米﹂,我一天到晚,經常天天都要吃飯,天天吃飯,但是我雖然天天吃飯,我不曾咬著一粒米。﹁終日穿衣,不曾掛上一絲紗﹂,我天天都在穿衣服,但是我雖然穿衣服,並沒有掛著一絲的紗線。顯示無著的道理,不執著,這就是所謂無住生心呀!無所住,不執著,這種境界。 所以我們中國的祖師禪,用參的祖師禪,實際上就是般若,在六度裡面就是般若,它不但是禪定而已,實際上就是般若。所以中國禪宗,也可以說就是般若宗,這就是言而無言。禪宗,它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就是無說、言而無言的道理。無言而言,雖說無所說,這是佛的境界。最起碼,像須菩提——阿羅漢的境界,我們凡夫當然還是做不到的,說的時候就是說,好像是沒有辦法做到,雖說而無所說;道理可以這樣了解,但是我們還是做不到,還不能做到無言而言。如果達到無言而言、言而無言,那是言說的最高境界。 ﹁修無修修﹂,這個道理跟﹁行無行行﹂的道理是相同的,就是平常說的修行。修,我們正在用功修行的時候,就是開始是修;修到與所修的法門打成一片,就是無修;到了究竟的境界,就是﹁無修而修,修而無修﹂。這個道理很深奧,很不容易體會。如果對於大乘教理,尤其般若方面的道理多讀多看,能夠體會的話,對於﹁念無念念,行無行行,言無言言,修無修修﹂的道理才能明白。 所以四十二章經,有些地方看起來是很淺,例如前面所說的幾章,看起來都很淺,而第十八章這幾句話實在是很深,很不容易體會。實際上我們也只能按照文字來說說而已,道理我們還是體會不到,我們還是沒有辦法體會,因為不是我們的境界,這是超出世間的超人境界,不是我們凡夫的境界。我們盡在說,只是說食數寶,得不到受用。因為真正的道理,不是在言說中,所以下文說:﹁言語道斷。﹂ ﹁會者近爾,迷者遠乎。﹂上面這四句話都是顯示諸法的理體,不管你是性、是修,它本來就是如此,所以雖修而無所修。約理體講,它本來用不著念,本來如是,雖念而無所念,雖行而無所行,雖言也說不到它的境界,無所言,雖修而無所修,諸法理性本來如此。我的法,本來就是這樣。也就是說,真如自性,不是因為你修才有,本來如是。你不修,它也本來清淨,並不是因為你不修,它就不清淨了,清淨的自性本來如是,只是被你的無明煩惱所遮蔽,自己見不到而已,而這自性本來還是清淨的。所以六祖開悟的時候就說:﹁何期自性,本來清淨。﹂沒有想到我們的自性本來就是清淨的,如果不修行開悟的話,就沒有辦法知道自性本來清淨。能夠體會的人,就跟諸法理體接近了,﹁會者近爾﹂。﹁會﹂,體會。體會到這個道理的人,就是親證的人,能夠如法修持到清淨諸法理性的人,跟諸法理性已經很接近了,可以打成一片了。﹁近爾﹂,跟諸法很近了。 ﹁迷者遠乎﹂,一般在迷的眾生,就是凡夫,像我們這些凡夫,沒有辦法體會,還在迷嘛!所以,對真如自性的諸法理性的道理還是距離很遠的;實際上並不遠,但是我們體會不到,就變成很遠。所以說,在迷的眾生看起來跟諸法理性好像距離很遠,迷者遠乎!為什麼呢?因為諸法理性,是言語道斷。諸法理性本體,本來是言語沒有辦法體會到的,就是言語道斷。什麼叫做﹁言語道斷﹂?是用語言文字沒有辦法通到這個境界,言語之路不通啊!這是說明諸法理性,這個道是很高的,不能用語言來形容的。諸法理性,怎麼能夠用語言形容呢?無論你怎麼說,總是說不到。你說真如,也是沒有辦法完全說到諸法的理性真如的道理;你說實相,也沒有辦法完全就顯出實相的道理;說常住、說總總的名相、自性清淨心、……等等這些名堂,都沒有辦法完全表達諸法理性的本來如是之理,這就是所謂不可思、不可議,不可思議。議,就是言議,沒有辦法用言詞來表達,所以叫做不可思議。 維摩經說不二法門,不二法門品,說入不二法門,三十二位大菩薩,個個說入不二法門的法門,都是有言說的。大家都說完了,文殊菩薩就問維摩詰:﹁請問您怎麼樣子入不二法門啊?﹂大家有言說的都說了,請問維摩詰居士是怎麼樣子入不二法門。那個時候,老維摩默然無言,眼睛閉起來,靜靜,好像入定的樣子,沒有說話,一字都沒說。這個時候,文殊菩薩就讚歎了:﹁善哉!這就是真正的入不二法門。﹂因為不二法門,不能用語言文字表現,凡是語言文字所說的都是方便,並不究竟。不能用言詞表達的。維摩一字不說,就是表示不二法門不能用語言文字表達,不可思議,所以說﹁言語道斷,心行路絕﹂,這種境界。真如自性、諸法理性是不能用語言文字表現的。 上面所說的﹁念無念念,行無行行,言無言言,修無修修﹂,這些沒有辦法說到,說不到諸法的理性;佛所親證的法體,沒有辦法表達的,因為它是言語道斷,用語言文字沒有辦法表達。 而且諸法理性的本體,﹁非物所拘﹂。﹁拘﹂是拘束、拘縛。﹁非物所拘﹂,﹁物﹂指心中的執著、心裡面的執著;因為我們眾生的心都是被物所拘。你看我們的心都是被物所拘,都是被一切事物所纏縛著、所拘束著,被萬物所纏縛。所以古德說:﹁常遊於物之內。﹂我們的心經常在萬物裡面打轉。你不相信,你心靜下來看看,看你的心想的什麼?所想的都是一些有形有相的事物,都是一些事物,所以我們的心就被事物所纏縛住了。諸法理性,是纏不住它的,超出萬物之外的,所以它就不會被物所拘束,所以﹁非物所拘﹂,非是世間一切事物所能拘束它的。﹁物﹂就是眾生心中的執著——我法二執。有我執、法執,人我執、法我執,就能夠把你的心拘束住,就沒有辦法達到諸法理性的境界。而諸法的體性,本來是物不能拘束它的,就是心能轉物的境界。我們眾生都是為物所轉,心被物所轉。現在諸法理性,是心能轉物,不被萬物所拘。 所以這種境界很難表達,﹁差之毫釐,失之須臾﹂,迷跟悟,相差一點點。你看,大悟的人跟我們在迷的人並沒有兩樣;可是大悟的人的境界跟我們是完全不一樣,所以相差就是這麼一點點。﹁毫釐﹂就是最少,毫釐是佔著空間最少的境界。在空間佔最少的是毫,﹁毫﹂是毫毛的尖尖的那一點點,﹁釐﹂就是最少的份量。在空間只相差這麼一點點,﹁毫釐﹂。﹁失之須臾﹂,相差一點點,失掉的就很大了。﹁須臾﹂是說的時間最少的境界,時間最少,就是平常說的﹁一會兒﹂、﹁俄頃﹂,就是一會兒;就是上次講過的發菩提心文裡面所說的﹁俄然而天,俄然而人,俄然而地獄、餓鬼、畜生﹂那個﹁俄﹂。俄頃就是一會兒,一下子,時間很短的意思,不久,時間很短。雖然時間很短,可是相差很遠,所失的很多。例如迷跟悟,相差很遠,實際上只是毫釐之差而已,可是已經損失很大,相差很遠了。 有一句話說:﹁昨日夜叉心,今朝菩薩面。﹂菩薩與夜叉,只隔一條線,甚至說﹁不隔一條線﹂。昨天他還是個夜叉,最兇惡的人,可是今天他發了大菩提心,就是菩薩。昨天他還是個夜叉,今天變成菩薩,只是發心不同而已。菩薩跟夜叉只隔一條線,甚至不隔一條線,當下就是,就在夜叉當體就能見到菩薩。這就說明相差只這麼一點點,毫釐而已,時間很短。昨天還是夜叉,今天就是菩薩,菩薩與夜叉相差就這麼一點點,顯示﹁差之毫釐,失之須臾﹂的意思,就是情況跟這一樣。本來這一句話是說﹁廣惡無俄﹂,是平常所說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屠刀沒放下之前是個夜叉,屠刀一放下就是菩薩。所以﹁昨日夜叉心,今朝菩薩面﹂,菩薩與夜叉,只隔一條線,甚至說不隔一條線,當下就是。所以聖凡無二路,本來如是,當下就是,這顯示一切諸法當體即是。所以有些說明自己的道理,說當下就是佛,不過我們這個當下是佛是理即佛而已,但是這個佛性本然,本來如是,並沒有什麼差別。 這一章的道理比較深,能聽懂固然很好,不懂,沒有關係,萬一不懂的話,暫時把它擺下來,留在這邊,擺在書本裡,能懂多少算多少,不懂的,就把它擺下來。留著慢慢以後有機會,你書看多了,佛法聽多了,或者是看大乘經典,尤其般若的教典看多了,有一天你就會豁然貫通了,突然之間開悟了。豁然貫通,就好像大開大悟的情況一樣。 佛法包羅萬象,無法不包,無法不含,世出世間一切萬法,通通包在佛法裡面,說淺的地方,治事語言、資生事業,無非實相,通通都是佛法。所以金剛經說:﹁一切法皆是佛法。﹂沒有一法不是佛法。說到至極的道理,﹁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本來如是,這個道理就很深了。這前面所說的﹁諸法理性,本來如是﹂,當下就是,這就是﹁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本來沒有高下的分別,當下就是,這個就顯示﹁諸法理性,本來如是﹂的道理。這個道理比較深奧,能懂當然最好,不懂不妨暫時保留,能懂多少算多少,不懂的慢慢以後佛經看多了,佛法聽多了,它就會豁然貫通的。以上是第十八章。 ### 雪公 ## 第二十章 ### 章題與經文 :::danger **章題 推我本空 經文 佛言:當念身中四大,各自有名,都無我者,我既都無,其如幻耳。** ::: ## 第二十一章 ### 章題與經文 :::danger **章題 名聲喪本 經文 佛言:人隨情欲,求於聲名,聲名顯著,身已故矣。貪世常名,而不學道,枉功勞形,譬如燒香,雖人聞香,香之燼矣。危身之火,而在其後。** ::: :::warning 這一章經文就說明,我們學佛的人,不要貪著名,不要貪著好名聲,愛名、貪著名的話,會喪失學佛的根本。 ::: ### 直解 此第二十一章,甚明好名之人,不惟無益,而且深有損也。 ### 前言 一、本經權輿 1.大乘、小乘 2.出家、在家 :::info 此經異乎他經,他經為某一事而說,此經為傳震旦之權輿,方便授以四十二章,章各一事,法有小乘,有大乘,有為出家說者,有為在家說者。何種根機固須契何種法門, ::: 二、本章對機 小乘出家 在家亦應諦聽(大乘) :::info 然大乘學者非不需小乘法,在家學者聞出家法,益有助於修行。此章即是小乘出家法,在家亦應諦聽。 ::: 三、修學要旨 1.共同目標:了生死,得不生滅之道。 :::info 小乘與大乘,何同何異,應辨明之。學佛旨在出輪迴,得不生滅之道,苟舍此而他求,是為舍本逐末。故無論修大小乘,皆須了生死。 惟生死有二, ::: 2.小乘了分段生死 :::info 一為分段生死,小乘證阿羅漢可了,然非究竟 ; 修小乘法,但斷見思惑,不須三僧祇劫,即可成阿羅漢,以不必度眾生,故可閉門自修,是以古來多願修小乘者。 ::: 3.大乘了變易生死 :::info 二為變易生死,大乘成佛始了,最為究竟。然修大乘法,須經三大阿僧祇劫,斷盡塵沙無明,始得成佛。為去塵沙惑,必須度眾生,而度眾生必須備嘗艱苦。 ::: 4.淨土行人安穩 :::info 臺中學者皆願學大乘法,然此法雖善實難,苦修千萬年,亦無幾 人成者。若退修小乘,亦無能斷見思惑。大小乘八萬四千法門,皆是通途,必須斷惑。惟通途之外,淨土一門,不須斷惑,先求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得一安穩地,再求其斷惑證真,一經往生,即了分段生死,是以當生即得解脫。末法時期,學通途法門而得解脫者,十萬人中莫得其一。惟修淨土,可以無慮。 ::: 5.修行之難處 (1)心念:某地、五欲(財色名食睡) :::info 眾生解脫何如是難?以其心念世間也。例如心念某地,即與某地之緣不解,緣不解,則為所牽,而不能脫矣。惟眾生所念,非世間之土,乃念世間之五欲也。五欲者財色名食睡也。五者之中,財色名可先離之,食睡必俟修功深已,始可離之。然凡夫五欲皆不能離,死後為鬼為畜,仍念之不捨,故不能離此世間。學佛志在出世解脫,故必須斷五欲。小乘斷欲之法,在入深山,不與欲接。大乘須度眾生,不接欲不可得也。 ::: (2)在家有幸修淨 :::info 在家學者,若求閉門自修,亦不可得。接欲又須斷欲,豈不難哉。吾人幸修淨土,不然,成就當在驢年。 ::: ### 首段(說理) :::danger **佛言:人隨情欲,求於聲名,聲名顯著,身已故矣。貪世常名,而不學道,枉功勞形,** ::: 一、消文 1.情欲:情為迷情,名是假名,以其不明本性,妄隨迷情。 2.身已故矣 3.道:道者即是了生死之大道。 4.枉功勞形 5.全段消文 二、假名 1.名是假名,無實用,真實行自有因緣。 (1)假名無用 :::info 佛言「人隨情欲求於聲名」者,情為迷情,名是假名,以其不明本性,妄隨迷情,故以假名是求也。 ::: :::warning 佛說:世間人,隨著他的凡夫的妄情。情就是心,妄心。妄心隨著世間的情欲,而貪求好名聲。﹁聲名﹂,因為名譽是由人彼此互相稱道的聲音,而表達出來的,所以叫做聲名,就是名聲,好名聲。由大家都稱道,喔!某某法師了不起唷!某某大居士了不起唷!如何如何,道德如何高尚,學問如何了不起,貪著這個名。實際上,名並沒有什麼,只是一個名聲而已,也不能吃,也不能用,肚子餓的時候,名再響、再好,照樣肚子餓,名聲吃不飽的。但是世間人總是喜歡好名聲,這是什麼原因?因為他隨著情欲,隨著凡情的欲望,喜歡這個名聲,隨著凡情這種欲望,貪著這個名聲,這是眾生的通病。不過,不是學佛的人,他要名,那是他的本分事,我們不必去談他。 ::: (2)名之過患 無法顧及法身慧命 :::warning 我們學佛的人,尤其出家人,更是不要貪著這個名。因為﹁聲名顯著,身已故矣﹂,你的名聲太響亮了、太顯明了。﹁顯著﹂,顯是顯明,著是很盛的意思。你的名聲很顯明、很盛,大家都知道你的大名,很響亮的名聲。﹁身已故矣﹂,照這個文字看起來,好像是名聲太響亮了,這個身體就完了;這個﹁故﹂,好像﹁就已經完了﹂;文字看起來,好像有這種味道;但是世間人名字、名譽響亮的時候,他的身體未必就完蛋了,未必就死掉了。這個意思是說什麼呢?是說他的名聲太響亮了,就喪失他的法身慧命。不是指凡夫身,不是指四大五蘊假合之身,四大假合之身也許那個時候它還存在,但是因為他的名聲太響亮了,由此他的修行就會退轉了,甚至把法身慧命都喪失了。 名聲太響亮的人,名位高的人,你想想看,他還有多少時間用功修行啊?一天到晚,人來找的、談話的、應酬的,時間整個都完了,談不到自己用功。 ::: :::warning 如果剛剛初學佛法的人,自己定力還沒有成就,聲名就太響亮了;定力沒有成就,因為要做的事情太多,聲名太響、應酬太多,結果弄得自己焦頭爛額,一天到晚就是忙碌著陪人家談話,自己沒有修行的時間,這樣子就會把法身慧命沒有辦法增長,就是不喪失也很難增長,增長的機會等於沒有了。 ::: (3)龍天推出 :::warning 所以古人,那些高僧大德,他總是等到自己修行有成就之後,法身有所成就了,定功相當,到了爐火純青的境界了,這個時候龍天推出,來住持佛法、來弘揚佛法,那個時候名聲響亮就沒有什麼關係了。因為他的法身慧命已經成功了,修成了、有定力了,這個時候聲名再響也不會動到他的法身慧命。那個時候,他的定功好,無論是有多大的聲名、多大的應酬,他都有辦法應付,不會有困難的。 ::: 2.不易求,攸忽已老,將故 :::info 「聲名顯著身已故矣」者,聲名雖假,亦不易求,例如求官位,不出求學競選二途,求學固不易,競選尤難,待遂所求,而其身已不久人世矣。人之著名,不在二十之年,必經半生勞碌,而至四十五十之後,斯時體衰病發,去身故之期近矣。 ::: 遺教經:譬如大樹,眾鳥集之,則有枯折之患。 :::warning 所以學佛,自己的功夫沒有成就之前,不要貪著世間的名譽,不要使聲名太響亮。遺教經裡面說:﹁聲名太響亮了,當然親近他的人就很多;親近他的人很多,他沒有辦法應付,自己就要受到損失。﹂所以經裡面比喻說:﹁譬如一棵樹,眾鳥集之,則有枯折之患。﹂好像一棵大樹,很多很多的鳥,都到這棵大樹上來聚集,住在那棵樹上。這棵樹雖然很大,但是鳥太多了,也會使它的樹枝折斷,也會損失很大。大樹尚且如此,何況小樹呢?如果是一棵小樹,眾鳥集之,那更容易枯折,就是枯萎啦、折損啦! ::: :::warning 這樣子,損失就更大了。所以,有些人剛學佛沒有幾天就當起大法師來,聲名就很響,好像很了不起、很好;可是由此他一天到晚就忙碌了,連看經的時間也沒有,要講經準備的時間也沒有,那就會隨便想到就講,而自己的材料不夠,講來講去就是那些東西,人家認為你在炒陳飯,炒過一段時間,人家不願意聽了, ::: 智者大師的例子 :::warning 說是我們這些初學的人,你看古代祖師,隋朝的智者大師,他自己修行相當有成就的,修法華三昧開悟之後才講法華經,九旬談妙,都是稱性而談的說法。可是由此他的聲名響了,親近他的人很多,一天到晚都是教導後學,忙個不休。到了他要往生的時候,弟子們就請問他:﹁大師!您一生的功夫,修持很好,不曉得您現在將要離開人世了,您一生所證的境界如何?能不能透露一點消息給我們弟子們知道呢?﹂當時智者大師就對弟子們說:﹁我如果不領眾,一生單是自己修行、用功的話,我能夠得到六根清淨。﹂六根清淨就是初住位,就能夠得到十信滿心,得到六根清淨。﹁可是我捨己利人,我一生只是在利益眾生,把自己的功夫,修行的時間捨掉了,利益眾生,因此我自修的時間就不夠了,因此我的修持,我現在只在五品而已,我只是在五品位。﹂就是觀行位,觀行即佛,觀行位,相似還達不到,只是在觀行位,五品而已。 由此可以知道,智者大師一生,他自己修行成就之後才出來領眾,尚且說他因為領眾修行,自己損失很大,不能得到六根清淨,結果只是得到五品位而已。這實在是教導我們後人,不要太早出來領眾,必定要自己修行有所成就之後,然後再出來。當然當生完全要修到成就是不可能啦!盡我們自己的力量,總是在有一段時間,十年、二十年,下番工夫用功,這樣子才不會把時間浪費太多了。智者大師這個名言,做我們後人很好的模範,所以不要急著趕快要去當大法師利益人,這實在是:﹁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所以因為貪著世間的名譽,結果弄得焦頭爛額,甚至把法身慧命丟掉了,那不就等於﹁身已故矣﹂嗎? ::: 3.不知假 :::info 惜乎世人不察。猶曰人過留名,雁過留聲。詎知名為虛物,縱得卿相之名,亦是乍生乍滅。遠者固無論矣,近如前清,卿相究有幾人,今人知之否?再如帝王之名,前清一朝,今亦不能悉記,何況漢唐。孔門七十二賢,有能悉知其名否? ::: :::warning ﹁貪世常名,而不學道,枉功勞形。﹂有些愛名的人、貪名的人,貪著世間很平常的名聲。﹁常名﹂,這個﹁常﹂,看做平常;很普通、很平常;世間有個好名聲,這個很平常的事情嘛!沒有什麼了不起,不必去太貪著了,你貪這個世間很平常的名,要做什麼呢?要這個名做什麼?有些人貪著世間很平常的名,求這些庸人所喜歡的這個名,結果不學道,而不去好好修學佛法。不學道就是不修行,只貪名而不修行。 為了貪名,想盡辦法,﹁枉功勞形﹂,枉費修行的功夫,沒有好好做,浪費很多時間,勞累了身形。形就是身體啦!使這個身體,使它很勞累,為了名,一天到晚,在那裡相當的勞累、很辛苦,修行又沒有修到,枉費很多時間,修行的工夫浪費掉。﹁枉﹂是﹁冤枉﹂的﹁枉﹂,這個意思是等於浪費。修行的功夫的時間,你把它浪費掉,而使身體又相當累、很勞累。﹁形﹂就是身形。身體很勞累,這樣子浪費時間;只貪名,得不到受用,沒有修行,這不是一生都浪費掉了嗎?把好光陰都浪費掉。 ::: :::warning 世間人沒有幾個不要名的啦!從前有個學生,跟老師談話,老師教導學生的時候,老師就一直在說世間人貪名,說許多人都愛名,世間上沒有誰不貪著名的,因為貪名,結果不走正路,甚至胡作非為,種種情形都有。這個老師一直在嘆息世間人好名,他覺得他自己不好名,一般人都好名。其中有個學生很調皮,他說:﹁老師,我呀!今天我這裡有一百頂的帽子,還沒賣出去。老師您說了很多,我知道老師是不要名的,我很佩服老師不貪名的這種高尚的人格,實在是了不起,我是欽佩到五體投地了。﹂讚歎他的老師不要名。這個老師就很高興:﹁啊!算你懂得我的心情,我是個不要名的。﹂這個學生就說:﹁老師!今天我剛好這一頂帽子——不要名的帽子,賣給老師了。﹂老師正好是要那﹁不要名﹂的名,賣了這一頂帽子,他﹁不要名﹂。你真是不要名嗎?你是要那個﹁不要名﹂的名,還是要名,比那個要名的更嚴重。人家是要名而已,而你呢?是要﹁不要名﹂的名。表面上說不要名,實際上你要名,而你要的名是要﹁不要名﹂的清高之名,比那個要名的問題更嚴重了。所以說,我這一百頂帽子就已經先賣掉一頂,老師就先買到一頂﹁不要名﹂之名的帽子,這個高帽子還是戴上。世間人都喜歡戴高帽子嘛!這個老師好像是不戴高帽子,實際上他已經戴上,他還不知道。你說那一個不要名啊?個個都要名。 ::: 4.枉功勞形 :::info 「貪世常名而不學道,枉功勞形」者,若貪虛名,惟勞其形,毫無所得。 ::: :::warning 所以名雖然好像沒有什麼,可是沒有人不要的,個個都喜歡。無論如何,你讚歎他幾句,他總是很高興。例如,我在講經吧,有人讚歎我:﹁啊!法師真不錯,你講得很好,講得太好了。﹂那我聽到一定會很高興的,我也戴上一頂帽子。假如有人說:﹁啊!講得不好!﹂不但是不讚歎,還批評了很多話,那你心裡很難過,恐怕今天晚上的飯也吃不下去了。所以世間上沒有人不好名,這個好名之病,人人都有,就是我們儘量要把它減少到最低的限度就是,不要浪費很多時間,不去修行而浪費時光,而使身體勞累,結果功夫又沒有修到,這是很可惜的。 ::: 5.應為實事 :::info 學佛之人,應為實事,不必求虛名。 ::: ### 後段(譬喻) :::danger **譬如燒香,雖人聞香,香之燼矣。危身之火,而在其後。** ::: 一、消文 1.燼: 2.後:身後。 二、燒香 :::info 「譬如燒香」三句是比喻,例如檀木,必燒而後益香,其香既聞於人,檀木已成炭矣。比喻求名不求道之害也。 ::: :::warning 下面借一個比方來說明好名之過。﹁譬如燒香,雖人聞香,香之燼矣!﹂佛拿一個比方說,例如我們點香吧!我們每天供佛點香,點線香,用火,燃就是用火去點、去燒嘛!香一點,香很香,點了香,大家都聞到香的香味。﹁雖人聞香﹂,雖然大家都聞到、鼻子聞到香味,可是你要知道香的本身已經變成灰了。火字旁一個盡字,就是燒成灰的意思,火燒的剩餘的渣滓,就是灰。 ::: 三、危身 :::info 「危身之火而在其後」者,是警修道之人,苟貪虛名,則道未得,而喪身之火已迫在其後矣。 ::: :::warning 這個香被火一燒,變成灰了,等到大家聞香,可是香本身已經變成灰,這就是前面所說的﹁身已故矣﹂的意思。名聲響亮了、名聲顯著了,可是你的身已經故矣了,就是﹁香之燼矣﹂,那香就變成香灰了,香就沒了。等到人聞香,香本身已經沒了。好名的人,等到他的名聲響亮了,他這一生也差不多了。 ﹁危身之火,而在其後。﹂火不是一直在燒嘛!那你這個危身之火,還不是在後面一直燒著來了。這是說明,名聲太顯著了,使身體享著不實的名。結果呢?在現在這個身體享受不實,就是虛名,享受這個虛名,喔!覺得我的名聲很響亮、很好,可是實際上,損失到你自己的法身慧命。實際上的禍害,在身後。那就是說,你只貪一時的虛名,結果你受到實際上的害處,就是把修行的時間空過了,法身慧命喪失了。最少,弄得你道業沒有辦法上進,這是一個大問題。這是說,不但是修道的功夫被名所障,而幻化之身也遭到受損,這實在是很可惜的事情。世間有許多人就是為了這個名,一生辛辛苦苦就這樣浪費光陰,是很可惜的。 ::: ### 講表  ### 結語 :::warning 這一章的經文,主要的意思就是叫人不要貪名,不要貪著世間虛有的假名︵實際上並沒有什麼用處︶。我們學佛,講諸法無我、諸行無常,應當學佛的人都要懂得無我的道理。假如懂得無我的道理的話,也就不會貪名了。﹁我﹂尚且不可得,何況那兩個字的﹁假名﹂呢?假名有什麼好貪的。可是雖然這樣說,教理是這樣講,做起來好像不容易。人人都在貪名,因為貪名,那就想盡辦法來要名,跟世間的選舉情況是差不多。︻就是佛教的團體裡面貪著名,想盡辦法要名的情況,比社會上的選舉還要嚴重,這個問題實在太大了。例如說佛教會的選舉,他們買票的情形,黑暗的情形,比社會上的選舉有過之而無不及,談起來是相當可怕的。︼所以我們最起碼要懂得名是沒有什麼好處,必定要捨離,不要貪著,這才不會使我們學佛的功夫,時間浪費掉。這是第二十一章的道理,就是主要叫人不要貪名。 ::: ## 第二十二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財色招苦 經文: 佛言:財色於人,人之不捨。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舐之,則有割舌之患。** ::: ### 直解 此第二十二章。甚明財色之味寡而傷害甚多。有智者不可類彼小兒也。 ### 表  ### 雪公 首二句正示眾生之通病。財色為五欲之首,眾生不出三界,即因不捨財色。何以不捨?迷於愛也。人於財色,惟知其愛,不知其害。害者何?佛喻以刀刃之蜜。此蜜智者知其不能貪愛,以不足一餐之美,尤有割舌之患故也。然小兒無知,以舌舐之,未能食蜜,而舌已割。此小兒者,不捨財色之眾生也。割舌者,備嘗三界生死諸苦也。甚矣財色之害人無窮,自夫妻反目,以至世界刀兵,何一不由財也,財之微者錢也,錢字一金二戈,是有金即致干戈也。色之害,尤為顯見,男女每行一次婬,輒損一次壽。尤有甚者,貪愛財色,其心即在財色,無心於求道,是為大患。以上二章皆為小乘說法,小乘求證羅漢果,必須出家,自斷除五欲始。 ### 會公 ﹁佛言:財色於人,人之不捨。﹂貪財好色,世間人都在貪著,不肯捨離。這個情況像什麼呢?﹁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舔之,則有割舌之患。﹂這是一種比方。世間人貪財貪色,人人都知道的。財,金銀財寶,財產,動產、不動產,有錢、有勢、有財寶,世間上人人都貪著這個財。︻就是世間做工、︼士農工商各種事業,都是為了賺錢、都是為財,所謂人為財死。衣食足,享受多了,太充足了,就是貪著男女之色。這財與色,是眾生都在貪著,不肯捨離,而不知道這個財色的味很少,損失很大。所以拿一個比方說,貪財貪色的人,他的損失,就像刀、很利的刀、刀口有一點很甜的蜜,吃起來,﹁不足一餐之美﹂,小孩子如果用舌頭去舔,﹁舔之﹂,結果吃到的甜很少,而有割舌之患,舌頭會被刀割斷,有割斷舌頭的危險。 ﹁刀﹂、﹁蜜﹂比方財、色;﹁小兒﹂比方沒有智慧的人,就是世間的愚人;﹁不足一餐之美﹂,實際上不能得到一餐飽,比方啦,比方財色的利再多也不足一餐,就是說利益很少,財色的利益、受用很少;而有割舌之患,會割斷舌頭,﹁割舌﹂這是比方害處很多、害處很大。 這個﹁蜜﹂,古德的注解都沒有明確的說明;我們一般用﹁蜜﹂,都會看成蜂蜜——蜜蜂所製的蜂蜜。如果是蜂蜜,用不著用刀去切,蜂蜜是流質的,雖然比較濃,蜂蜜不會用刀切的。這個蜜,我想可能是石蜜,印度有石蜜,就是我們這邊的冰糖,石蜜就是冰糖。這個﹁蜜﹂,應當是石蜜。因為蜂蜜,用不著用刀去切,絕對不是指的蜂蜜。石蜜是冰糖,堅硬的,好像石頭,很硬,大塊的冰糖就要用刀去切啦!因此,刀口才有蜜,這個利刀切了冰糖,刀口,很利的刀口才會有蜜。那個刃,刀字再加一點,就是表示刀很利。用刀去切石蜜,刀既然有蜜嘛,小孩子看到刀有糖,很甜嘛,小孩子就會拿來用舌頭去舔,舔刀的石蜜,冰糖。刀的蜜很少,份量很少,用舌頭去舔,所得到的甜的受用很有限、很少的。但是小孩子不懂得方法,很利的刀,用舌頭去舔,會把舌頭割斷的,最起碼會傷到舌頭、會流血的,有這個危險,拿這個比方。 佛制的戒律裡面,像四分律、五分律裡面常常可以看到,說用刀去切蜜,用刀去切石蜜。印度古代還有一種黑的石蜜,我們這裡的冰糖都是白的,白的冰糖,而印度有黑色的石蜜,所以戒律裡面說有黑石蜜,也是冰糖之類,用刀去切。可見刀蜜的蜜,﹁譬如刀刃有蜜﹂,這個必定是指石蜜,切石蜜,堅硬的石蜜,才會黏在刀口上,小孩子才會拿來用舌頭去舔。﹁小兒舐之︵就是舔之︶﹂,用舌頭去舔東西。舐就是舔。小孩子把刀蜜拿起來用舌頭去舔,結果所得到的甜味很少而把舌頭割壞了,所以說﹁有割舌之患﹂。就是比方眾生都是一些無智愚人,貪著世間的財色,所得到的受用很少,而結果有割舌之患,把舌頭都割斷了。 這是第二十二章,文字很顯明,不必詳細講,大概這樣子就可以明白了。主要的意思就是叫人不要貪著財色,不要貪著地獄五條根裡面的財、色、名,這三條根是非常嚴重的傷害眾生的法身慧命,這不比食跟睡。 五欲裡面,食,吃東西,我們不能不吃飯,不吃飯會餓死的。飲食方面,我們不要求太多的享受,只是能吃飽,能夠維持身體的生命,可以安心向道修行,就行了。食,不能完全斷掉、不吃東西,而只是儘量減少貪著的享受就是了。睡,也不能完全不睡覺,因為這個身體必定要休息,晚上如果不睡覺,也沒有精神修行,所以睡也不能全斷。食跟睡這兩種,沒有辦法全斷,只是減少到最低的限度,使這個身體能夠維持修行的範圍就夠了、就行了。但是財、色、名這三種,這三條根,可以儘量把它抽掉,要減少到最低最低的限度,就是所謂少欲知足啦! 所以四十二章經裡面,只是叫人把財、色、名,這三條根要儘量把它抽掉。食跟睡,這裡就簡略、沒有說,因為凡夫是不能完全斷的,但是不能不吃、不能不睡,不過要減少到最低的限度,不要貪多,不要貪著好,就行了。這是第二十二章。 ## 第二十三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妻子甚獄 經文: 佛言:人繫於妻子舍宅,甚於牢獄,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情愛於色,豈憚驅馳,雖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 ::: ### 表  ### 直解 此第二十三章。深明妻子舍宅之埋沒人。而勸以速遠離也。欲界以男女眷屬為妻子。種種宮殿為舍宅。色界以味禪為妻子。四禪天為舍宅。無色界以癡定為妻子。四空天為舍宅。愛見所噬。患同虎口。充類言之。二乘以一解脫味為妻子。偏真涅槃舍為宅。權教以遊戲神通為妻子。出真涉俗為舍宅。透得空有兩門。方成中道無生之果。 ### 雪公 五欲中之財名,或可有斷之者,色斷之最難,以其與生俱來故也。然色欲不斷,縱行大善,生欲界天,仍在輪迴。長恨歌敘明皇與貴妃誓云: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其心痴愛如此,休想出輪迴矣。修小乘法,不斷色欲,則不能修,是以比丘首須戒淫。在家學者,於此亦應日求其薄,否則不能證道。修淨土者,雖許帶業往生,然若不離色欲,亦有障礙。 色欲之害,不 惟佛法,縱明世法者,亦深知之。昔人為訃聞,女喪曰壽終內寢,男喪曰壽終正寢。正寢者,不在內室,戒近女色也。是理佛法言之甚詳,儒經但制其事而已。以佛法觀之,臨終轉生何道,決於一念之間,如任男女互相攀緣,悲啼不忍釋,則死者神識,惟緣生者之身,而生者周 身多為寄微生蟲,死者輒投生微蟲矣,可不哀哉。古人服膺儒學,可由事以達理,遵信佛法,可由理以通事。今人儒佛皆非,專倡色欲,可謂坑盡群生。 佛言 「人繫於妻子舍宅,甚於牢獄」者,此為修道者說法也。不修道者,不求出輪迴,是法說之枉然。牢獄者三界也。眾生不離三界,皆以繫念三界故也。繫念之事,莫甚於妻子舍宅。世有罪人,刑滿出獄,無求復入之理,而於妻子,無能離之者,離之者無能釋其念也,是甚於牢獄明矣。故云「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也。 「情愛於色」六句,是佛憐憫凡夫,為犬馬之勞,冒虎口之患,如投身自溺,死而後已者,皆為妻子乃爾。 末二句,警策修道者,苟能不繫於妻子舍宅,即出三界牢獄,而證阿羅漢果矣。 惟妻子舍宅義甚廣泛,三界凡夫所修各異。欲界以男女眷屬為妻子,種種宮殿為舍宅,欲天之上帝,亦在所繫之中。生色界天,須修四禪八定,或則深味於禪,一如欲界之愛妻子,故色界以味禪為妻子,四禪天為舍宅。更上為空界,生此界者,定功尤深,惟不明理,誤此定為涅槃,癡執不捨,如愛妻子然,故空界以癡定為妻子,四空天為舍宅。是皆不出輪迴。世之味禪者,縱得四禪八定,而未斷見思惑,仍囚於生死牢中,何況禪定猶未得耶?尤有甚者,羅漢斷見思出三界矣,惟耽涅槃,如落深坑,不得成佛,涅槃猶不可執,何況五欲乎。 凡夫惑既不能斷,妻子舍宅又不能離,捨修念佛法門,何能超出輪迴。念佛之人,識田遂入佛號種子,覆諸善惡業種,命終之際,識田宿種競起現行,而起一句彌陀佛種,即可仗之往生,以其欲惑未斷,故云帶業也。然此不可倖致,佛種須能遍覆業種,是以念佛學者,生平必須念之勤,不造新業,臨終猶恐道力未充,再藉他人助念,庶可濟拔於生死關頭。不念佛者,縱修禪定,作大善事,臨終或善種現行,生欲界天,或以禪定力,生色空諸天,依然生死凡夫。是故修道之人,務須履實,不能好高騖遠。 ### 會公 世間人被妻兒子女、家庭舍宅所纏縛住,這個情況比監獄的牢獄,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叫做﹁甚於牢獄﹂。甚,超過的意思。妻子家庭的纏縛,使人不能解脫;這個情況比世間的監獄、牢獄還要嚴重。因為坐牢,它是有期限的,罪滿了就出獄了;而眾生在家庭的牢獄裡面,如果不修行,是沒有出獄的希望;而且眾生都不想出,問題就在這兒!所以佛在法華經裡面說:﹁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佛這樣說,懂得這個道理的人很少,尤其欲界裡面的妻子舍宅,更是無安,這個火燒得更嚴重、更厲害。所以佛說,世間人,﹁繫﹂就是纏縛、束縛,纏縛在家庭,﹁舍宅﹂就是家庭,家庭裡面有夫妻、子女、……等等的六親眷屬,被這些家庭的情愛眷屬所纏縛住、不能出離,他們也不想出離,這種情況,比很堅牢的監獄裡面關住,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叫做﹁甚於牢獄﹂。﹁甚﹂,更加重的意思、更嚴重的意思。 人被妻子舍宅所纏縛的情況不能超出,比監獄裡面坐牢更嚴重。為什麼呢?﹁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監牢、監獄裡面,他犯罪坐牢是有期限的,他有一天受罪的期限滿了,他就要出獄,有解散、解釋的機會。﹁期﹂就是期望,有這個期望、有這個可能。坐牢,時間再長,他也有出牢獄的時候。可是,一般凡夫被妻子所纏縛住,根本就沒有遠離之念,因為世間的情愛、眷屬之愛,這一種的纏縛相當嚴重的!他是不會想要出離的,是沒有捨離之念的。 ﹁情愛於色,豈憚驅馳﹂,世間人貪著世間的感情、恩愛,在色的方面,他無論是對方怎麼樣的要求,他都不會拒絕,而且都是任他之意,而受他的驅馳。﹁豈憚驅馳﹂,﹁豈﹂就是反問,他難道有嗎?有。﹁憚﹂就是怕、厭。被親族、妻子所驅馳,他會有怕的心理嗎?他會有厭離的心嗎?不會的。為了貪著世間的情愛色欲,無論對方怎麼樣子去驅馳他,他都甘願來接受,而且很歡喜去做。 我記得從前,我看根本說一切有部律,看藏經裡面的律部,有部律裡面有這麼一個記載,說世間人,男愛於女,這個男性貪著這個女的時候,他,無論女的怎麼樣子要求他,他都會接受。說當時有一個宰相,做官,做得很大,做到宰相,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個宰相貪著一個美女,而美女不接受他的期望,故意去刁難他,跟他要一個條件,她說:﹁你是一個宰相,地位很高,你既然愛我的話,我問你要一個條件,你能答應,我就答應你。﹂他說:﹁什麼條件啊?﹂﹁你到七層樓,最高的樓房是七層樓,你到七層樓上做馬叫,你能在七層樓上給大家看著你做馬叫,叫三聲,我就答應你。﹂這個宰相就爬到七層樓做馬叫了,這就是﹁豈憚驅馳﹂的很好的證明。 還有一個,做大官的,他貪著這個女的,這個女的又是跟他無理的要求。古代的人,除掉出家人之外,尤其除掉佛教的出家人之外,才把頭髮剃掉的,其他的人都沒有剃頭髮的。而且一般社會上的人,如果把頭髮剃掉的話,那是很難為情的,很不好看的,尤其他是個做大官的,除掉是犯罪的人,才會被人把頭髮剪掉、剃掉。這個做大官的人貪著這個美女,美女問他一個要求,她說:﹁你如果能夠把你的頭髮剃掉,我就接受。﹂他也真的當在大眾面前就把頭髮剃掉了。所以成為有名的兩句話說:﹁七重樓上馬鳴聲,看此大臣頭剃卻。﹂你看這個世間這些愚癡的男性,多可憐!你叫他七重樓上做馬鳴,他做了這麼大的官還願意到七重樓上做馬鳴! 在我們中國歷史上,這種情況更多了!好多好多的國王、皇帝,就是為了女色而把江山丟掉,亡國、做亡國奴,這種情況多得很!例如古代周朝的褒姒,像西施,還有從漢朝以後,差不多每一朝的朝代裡面亡國的情況,多多少少與這個字面上都有多少關係。所以眾生的愚癡,為了要接受,想要對方的欲望,她無論怎麼樣子的驅馳他、使令他,他都願意接受。所以說:﹁雖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明明有虎口之患,跑到老虎之口裡,必定會被咬死,有生命危險;就是在貪著世間的色,明明有生命之危險,他也心存甘伏。他甘願去接受,他會降服,甘願去接受任何的要求,這就是愚癡眾生的凡情,大致如此。 ﹁投泥自溺,故曰凡夫。﹂﹁泥﹂是泥巴、爛泥,土加水去混合起來,就叫做泥,爛泥。一個人投在爛泥裡面是爬不起來的,腳踩到爛泥就拔不起來。眾生甘願投到爛泥去自溺;自己誤溺在爛泥裡面,不想出離,這就是凡夫的本色,凡夫的本相,本來就是如此,﹁投泥自溺,故曰凡夫﹂。 ﹁透得此門,出塵羅漢。﹂假如一個學佛的人,尤其出家學道的人,能夠透得過這一關,﹁此門﹂就是妻子舍宅的凡情之關,能夠斷掉的話,他就能超出塵牢,超出三界,尤其欲界的塵牢,由此修行而證到阿羅漢果。﹁羅漢﹂就是阿羅漢,阿羅漢就是無生。證到阿羅漢果,生死就了了。假如一個人能夠超出家庭妻子舍宅之關,﹁透得此門﹂,那麼就能夠成就,成為出世間的﹁出塵羅漢﹂。 最後這四句話呀,文字相當之好,作得非常之好;就是這一章經文,文字都很好,念起來相當順口,很能警策人。﹁雖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這個文字都非常好,寫文章,能寫出這種文字,那好極了! 所以佛法主要就是要眾生超出三界、了脫生死;你要出三界、了生死,假如對於三界內的境界,不想超脫,尤其我們是欲界的凡夫,欲界的境界,你不想超脫的話,那就很難出三界,煩惱也斷不了,當然生死也就沒有辦法了。這一關能夠透得過的話,就能夠超出三界。 ## 第二十四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色欲障道 經文: 佛言: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賴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無能為道者矣。 ::: ### 直解 此第二十四章。深明色欲為眾生重病也。佛頂經云。婬心不除。塵不可出。 ### 表  ### 雪公 一切外道,修行之目的,不外生天,說之簡而聞之易。若問修佛之大用,亦語以生天,即大謬矣。天在六道之中,報雖優於人道,而命終又墮三塗。是以佛教不主生天,而須出世成佛。然如何修之,始能出世成佛,說之不簡,聞之不易也。 修者修心也,眾生之心本然明淨,迷而添於物欲,則為污染,於是作善生天,享福造業,再入地獄,流轉不已,無非是迷。欲其不迷,惟須去盡物欲,以明本心,明心即是成佛。然為眾生 闡明此理,知之者寡,若云神愛世人,當可一聞即解,故佛徒不如外道徒多也,雖多,其若不能出世何。 此章「愛欲莫甚於色」三句,明色為五欲之最者也。愛是見物輒愛之,世間物至多,故愛欲至廣,然皆易於斷除,惟色欲斷之最難。眾生以何因緣轉世入胎 ?緣遇男女交而動其淫心也。設凡夫遇名色不可得兼,必捨名而取色,財食睡亦皆不能勝之也。 「賴有一矣」四句,明凡夫之大欲,幸惟有此一而已,若再有一欲同色欲之大者,則普天下之人無能出六道矣。 昔有小乘僧人,入定可持續三週,詎知壽命已盡,閻王差二鬼提之。此僧所修為光明定,鬼入其室,惟見其明,不得其形。尋思此明必有其所,以迫於時限,遂號擾不已。僧不為所動。鬼技窮,求之竈君。竈君曰:當動其心,然吾察是僧已無他欲,似於花瓶尚悅之,汝不妨一試。鬼碎其瓶,僧果為心動,出定現形,遂為所獲。是故修道者,動心則失道,而色欲之動心,無與倫比也。 ### 會公 這是說世間的色欲障道的問題的嚴重。佛說世間的貪愛欲望,這個﹁愛欲﹂是包含五欲、六塵;財、色、名、食、睡五欲、六塵通通在內;六塵就是色、聲、香、味、觸、法,這些通通都可以包含在愛欲之內。世間的愛欲雖然是包含五欲六塵,問題最嚴重的,沒有超過色——五欲的色,就是沒有超過色的問題最嚴重,﹁莫甚於色﹂。在五欲裡面,這個愛欲,沒有超過色字的;色,最嚴重! ﹁色之為欲,其大無外。﹂這個色字的,眾生所貪的欲望,是沒有範圍的。﹁無外﹂,外是內外的外,﹁無外﹂就是除掉這一種以外,沒有比這個更殊勝的、更貪的東西,因此這是為眾生最貪著的問題,﹁其大無外﹂。 ﹁賴有一矣﹂,這一句,意思我們用白話說,就是好在只有一種,好在這麼重的毛病只有這麼一種啦!﹁若使二同﹂,假如世間的欲,像色欲這麼嚴重的,如果有兩種的話,普天之下,沒有人能修行了,所以說﹁普天之人,無能為道者矣﹂。普天就是周遍,全世界所有的人沒有一個人能夠修道啦!沒有人能夠修道。就是說,好在色欲這一種的嚴重的情況也只有這麼一種;雖然是財色名食睡五欲,但是色欲最嚴重;沒有比色欲更嚴重的,障道的因緣,沒有比色欲更嚴重的,好在只有這麼一種。假如有兩種的話,世間上就沒有人能修道了。這是說明色欲的嚴重情況。 這第二十四章,主要是說明色欲是生死根本;眾生輪迴生死、不能了脫,就是在這個問題上。所以一切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就是儒家孔夫子也說:﹁食、色,性也。﹂就是眾生的輪迴生死的根本就在這兒,假如能夠超出這一關,生死才有辦法了,所以透得此門就是出塵羅漢。說明這一關的問題嚴重,好在只有一種,假如有兩種的話,世間就沒有人能修道。 第二十四章的意義跟前面第二十三章是有連帶關係,就是連下面第二十五章,也是連接著上文而來的。第二十五章是說﹁欲火燒身﹂,世間貪欲之火,能燒到我們的身體,有生命的危險;不但是燒色身,而且燒法身慧命,更為嚴重。因為這個欲火,欲如火,所以叫做欲火,有燒害法身慧命的嚴重的情況,所以叫做﹁欲火燒身﹂。 ## 第二十五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欲火燒身 經文: 佛言:愛欲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 ::: ### 直解 此第二十五章。甚明愛欲之不可習近也。逆風把炬。未有不燒手者。習近愛欲。安得不損淨法身。害方便手耶。 ### 表  ### 雪公 塵欲如火,愛念如風,逆風持火,何免燒手之患,燒手即是害道。 ### 會公 這是說明貪著愛欲的損失之大。佛說:﹁世間人貪著愛欲、色欲,這個情況就好像一個人拿著火把,逆風而行。﹂﹁炬﹂,火把;﹁猶如﹂就是好像。好像一個人拿著火把,這個不是電燈,電燈風吹不會燒人,這是古代的火把,古代的火把都是用乾柴去綁起來,用點火的。這種火把呀!火熊熊的在燒,那你拿著這個火把對著風來走,逆風而行,這個火把被風一吹,往自己身上吹,手拿著這個火把,火正好被逆風一吹就燒到你的手。所以,手拿火把,逆風而行,必定會被燒到手的,沒有不被燒的。這是說明,愛欲之患是相當嚴重的,會損害我們的清淨的法身,會傷害到度眾生的方便之手,用手比權巧方便。就是說,損害身體譬如傷害法身;燒到手,比方損害度眾生的方便,叫做燒方便手。這是說明愛欲對眾生傷害的嚴重情況,這個不必細說了,按照這個文字看看也就可以明白了。 第二十六章,是說明佛降魔。這一章經文可能是在敘述、追溯釋迦牟尼佛坐在菩提樹下將要成佛的那一段時間降魔的情況。佛坐在菩提樹下,將要成佛的時候,有強、軟二魔來擾亂佛。強魔,就是天魔用天兵、武士,很強的戰鬥力,要來傷害佛,魔王變化了好多好多天兵天將,很可怕的,三頭六臂種種的可怕的現象,要來傷害佛。佛入定,在定境中,巍巍不動,這些兵器武力,對他一點用處都沒有,箭射去都變成蓮花,都不能傷害到佛的身體。 既然用這一種武力沒有辦法對付佛,佛不會退失他的菩提心,而能夠在菩提樹下,將將要成佛了:魔王看沒有辦法,就用軟魔,就是用天女,很美麗、很漂亮的天女,在佛前跳舞,想要阻礙佛成佛的機會。天女,雖然是現出種種嫵媚的情況,但是佛更是巍巍不動,而且以他的神通使那些天女︵本來很美麗的︶通通變成老人,自己看到自己的身形都變成老人了,很不好看,很難為情,都跑掉了。因此強、軟二魔都被降伏了,然後就成佛。 不過,這一章經文只是說有個天神獻玉女於佛,而佛不接受。也許是指的,佛在世的時候有這種情況也不一定。不過總之,已經成佛了,是不會被這些世間的種種的境界所動的。所以這是顯示學佛的人,如果有佛的定功,那就沒有問題了。所以經文說: ## 第二十六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天魔嬈佛 經文: 天神獻玉女於佛,欲壞佛意。佛言:革囊眾穢,爾來何為,去,吾不用。天神愈敬,因問道意,佛為解說,即得須陀洹果。 ::: ### 直解 此第二十六章。明佛不被魔嬈。遂能化魔也。天神即魔王波旬。佛初成道時。先興甲兵。不能害佛。次獻三女。又不能嬈佛。乃歸佛化而證初果。人能觀彼女人為革囊眾穢。則婬意得除。自他俱利矣。 ### 表  ### 雪公 世尊示現八相成道之際,如何降魔,於此章敘之。 欲界第六層天為自在天,其天神名波旬,即是魔王,彼見世尊成佛,懼損其眷屬,先將魔兵矢之,佛不懼怒,亦不動心,繼以刀槍亂加。悉阻於佛之慈悲光明。波旬無計,又獻玉女三人擾之,故云「天神獻玉女於佛,欲壞佛意也。 」 佛斷愛欲久矣,故語玉女云:「革囊眾穢,汝來何為也?」玉女自視甚美,而佛視之, 實猶革囊所盛之眾穢耳,故斥其速去也。詎知玉女擾之如故,佛以神通,令其自見白髮病衰之相,玉女始自慚形穢而去。修道之人,無如佛之通力,苟遇色魔,惟可以五不淨觀降之。一者自省我是念佛之人,為蓮胎淨種,以視彼之種子,來時投合父精母血,至為不淨。二觀彼之入胎住處,委屈臟腑間,如在圊溷。三觀彼之自相,毛孔汗酸,九竅物濁,美何在耶?所謂美者,不過藉衣飾成之耳,若不以為然,則其所吐之痰,所瀉之糞,有自甘美而食之乎。四觀彼之自體,悉由不淨物組成,周身有八萬四千微蟲,蟲又食於身,遺糞溺於身,何淨之有?試思三日不濯足,其惡臭如何耳。五觀彼之終竟,髮枯面皺,死而後,脹腐潰流,蛆生之,蟲食之,以至僅存一堆枯骨。是故縱遇美如天仙,苟能作此五觀,其心莫不灰矣。 「天神愈敬」四句,是魔王見佛不納玉女,遂敬而生道心,問彼亦能學佛否?佛語以人皆可以學佛,然學之應有序,斯即先入小學。修羅漢果是也。而小學復有年級之高低。六欲天主聞佛解說,即得須陀洹果,斯斷三界見惑,始入聖人之流,為佛教之低年學童而已。外道最高者上帝,苟不聞佛法,小學猶未入也,明乎此理 ,自知生天之不可貴,而不屑於修外道矣。 ### 會公 古德的解釋,﹁天神﹂,他都指的是魔王,古注裡面都說天神就是指的魔王,魔王的名字叫做波旬。就是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有一個魔王,魔王的名字叫做波旬;在注解裡面說﹁天神就是魔王﹂,說魔王獻玉女給佛。獻是奉獻。魔王,天神就是魔王吧,魔王帶一個玉女來到佛前。﹁玉女﹂,就顯示這個女人美麗到極點,像個白玉,所以叫做玉女,就是很美麗的女人。天神就把這個玉女奉獻於佛——釋迦牟尼佛。他為什麼獻玉女給佛呢?他想要壞佛意,使佛的道意損壞。﹁佛意﹂就是佛心。佛修道之心,使它損壞。看這一句話,就是顯示:佛將要成佛的時候降魔的意思。古德可能看到這一句話﹁欲壞佛意﹂,因為他獻玉女不是好心。人家供佛,有東西供養佛,奉獻於佛,都是好意的,以恭敬心來供養。可是現在他並不是,他不是以恭敬心來供養,而是有意要破壞佛法、要使釋迦菩薩不能成佛,所以才叫做欲壞佛意。欲就是期望。天神的期望、魔王的希望,想要破壞釋迦菩薩成佛的心意,不讓他成佛,想來擾亂他。但是佛在當時,這是成佛以後叫做佛啦!還沒成佛之前還是菩薩,那個時候就對天神︵魔王吧︶,佛對魔王講:﹁你看玉女漂亮嗎?依我看一點也不漂亮!是個革囊眾穢。﹂﹁革﹂,皮革,這個革就是皮,人的身體總是外有外皮,有皮;﹁囊﹂是袋子,本來是個袋子;﹁革囊﹂就是皮袋。﹁革囊﹂就是我們現在平常所說的臭皮囊。﹁眾穢﹂是說這個皮袋裡面所裝的東西都是很骯髒的啦!骯髒的東西不只一種,很多啦,所以叫做眾穢。穢,就是骯髒。有許多的骯髒東西在裡面,所以叫做眾穢。就說:﹁你這個臭皮囊,裡面裝的都是臭穢的東西,外表不過像花瓶而已,你來做什麼?﹂﹁爾來何為?﹂爾就是你,指這個玉女。你來做什麼?何為,做什麼?你這個臭皮囊來到我這邊做什麼?為什麼稱她臭皮囊?因為我們這個身體就是皮所包住,裡面裝的都是骯髒東西,九孔常流不淨,都是一些骯髒東西,所以說是﹁革囊眾穢﹂。你這個骯髒東西是個臭皮囊,你來我這裡做什麼? ﹁去!吾不用。﹂去!叫她回去啦!你走吧!你回去好了,我這裡並不用妳,妳來,我一點用處都沒有,你回去吧!吾不用。就是外表是訶斥她,也就是心表示不動。因此,天神,就是那個魔王看到佛,將成佛的時候,那種情況並不會被玉女所亂,巍巍不動,而且被他一訶斥,這個玉女也就變相了,變成老人了,很難看了。天神魔王波旬看到這種情況,他對佛就生起恭敬心。﹁愈敬﹂就是更恭敬了。看到佛不被這種軟境所動,更為恭敬。 ﹁因問道意﹂,因此之故,就問佛法。問佛修道的用意,或者是問佛修道的意義。如果說問佛修道的用意,那是在佛那邊,與天神沒有關係;只要知道佛修道的意思而已。﹁佛!您為什麼要修道呢?﹂佛當然會答覆說:﹁我是為了度眾生,眾生太苦了,我為了度眾生必定我自己先度,我不成佛,我怎麼能度眾生呢?﹂這是問佛修道的用意。或者是問佛:怎麼修道、修道的意義,這是天神想修道;想修道才問佛:﹁那您有這麼大的功夫、這麼好的道念,怎麼樣修行才能成就呢?﹂修道的意義,怎麼樣修才能成就菩提大道呢?這是問修行。就是天神想修,天神想修才問修道的意義;這是﹁問道意﹂,問自己想修,那是天神想要修行。 ﹁佛為解說﹂,佛就一一把佛法說明給他聽,怎麼樣子修無上菩提大道、怎麼樣子破我執、怎麼樣子斷煩惱,說明給他聽。天神就證到須陀洹果了。﹁即﹂,當下;﹁即得﹂,隨時得到。當下聽法就得到初果須陀洹。須陀洹就是聲聞四果的初果——斷見惑,斷見惑證初果須陀洹;這個前面曾講過,不必再講了。證初果須陀洹,斷了見惑,只剩下七番生死就能夠證阿羅漢果,因為斷思惑,三界九九八十一品思惑斷盡就證阿羅漢;現在只是斷見惑,證初果。 如果約斷惑證果論,又不像魔王。怎麼說?魔王,以佛一世說法四十九年的情況來看,所有佛經裡面談到魔王的情況,天魔波旬,他只是想盡辦法破壞佛教。如果他證到須陀洹果、初果聖人的話,他必定不會想要破壞佛法,因為他是初果聖人嘛!我看如果以聽佛說法之後就證到須陀洹果來說,可能這個天神又不像魔王。古德認為這個天神就是魔王,也許是憶往而言,只是約佛將成道的時候破天魔波旬的那種情況︵指他用天上的魔女來妨礙佛法,想要阻礙佛成佛︶。但是看這一段經文,最後證初果須陀洹,這個天神又不像魔王波旬;因為波旬——在佛經裡面並沒有說他證初果;在我所看到的佛法裡面,我們中文的藏經裡面,憑我所看過的,沒有看到魔王證初果的,我還沒看到。既然是魔王沒有證果,那麼這個天神就不能指的是魔王。所以我黑板上寫出來的,總是要憑古德的注解才寫,不敢把自己的看法隨便寫出來。是不是這樣?我們自己沒有把握,不敢確定;因為我沒有神通,我是個凡夫,所懂得的太有限,都是根據古人的解釋、所有的注解做參考,然後運用我們現在的知識把它表達出來而已。看經文,如果說天神是魔王的話,就不能稱他是證初果;而且經文裡面沒有明說天神是魔王波旬。只看到經文裡面所說的﹁欲壞佛意﹂這一句話,就認為是魔王,恐怕並不妥當。為什麼?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除掉魔王波旬要破壞佛法之外,世間人要破壞佛法的也還有啊!不但是魔王而已,而且沒有超出三界的都是叫做魔王的魔子魔孫。這個﹁天神﹂也許是天上的天人、不懂得佛法的天人;他這個﹁欲壞佛意﹂的意思,也許是只是來考驗,考驗一下、試試看,考驗。如果是來考驗佛的道心,他把佛當做常人,以為佛跟平常人一樣容易動;他沒有想到佛有種種的功德、福慧滿足,他沒有想到這一點。如果只是他憑凡夫的想法,奉獻一個玉女給佛,他雖然不懷好意,也許他未必就是指的天上的魔王,也許是個普通天人獻玉女於佛,他不懂得對佛的恭敬,不知道佛法,也許有這種情況。而佛不但是不被所動,而且為他說法,使他得道、證初果。如果是這樣的話,也許這個天神是個普通的天人,是個普通不懂佛法的天人,或者是不知道佛的殊勝的功德的天人,他就想把玉女奉獻於佛。結果呢?反而得到佛法而證初果,有這個可能。如果這樣子說的話,這個天神就不能指魔王,只是普通的天人而已。不過這個是存疑啦!我把我的看法說出來做參考、來進一步研究;因為後邊﹁即得須陀洹果﹂,﹁即得須陀洹果﹂這一句話,我認為這個天神不能指魔王。可能是普通的天人,隨便把天女要奉獻於佛,而佛不接受而為他說法,使他得到初果,有這個可能。因為佛在世的時候,你看前文,世間人還有罵佛的,既然有人敢罵佛,當然也有天人敢用玉女來獻佛,我想是有可能;如果這樣說的話,這個天神就不要呆板的指魔王了。 世間上這種愚癡人,如果拿人來說,不會沒有的。例如東晉時代,姚秦鳩摩羅什法師來到中國大弘佛法,翻譯好多佛經,當時姚秦的皇帝姚興,姚興這個人,他是不懂佛法的,雖然有信心,但是不懂佛法,很愚癡。他看到鳩摩羅什法師智慧那麼廣大、懂得佛法那麼多,他覺得這個人的智慧太殊勝了,如果這個智慧種子沒有傳下來很可惜,所以因此姚秦的皇帝姚興,他就選了十個宮女、美女奉獻給鳩摩羅什。鳩摩羅什是個出家的法師耶!這個糊塗皇帝姚興就獻了十位美女給鳩摩羅什法師,為什麼呢?要他傳下智慧種子,這個不是很愚癡嗎?這個情況跟天神獻玉女於佛,有相似,也可以說是有異曲同工之妙。那麼以這種情況來比對的話,你不能說姚興是壞意呀,姚興只是愚癡、不懂佛法。並不是說,以他的種子傳下來就還是那個智慧種子,靠不住的。他不懂得這個道理,想要以世間這種五濁惡世的方式使他傳下智慧種子,是個很大的錯誤,但是他並不是壞意,這個糊塗皇帝以美女獻給鳩摩羅什法師,他並不是壞意,他只是想傳他的智慧種子而已。 天神也許他不是壞意,他想要以世間人最喜歡的東西,就拿來供佛,他以為這樣子獻給佛,佛會接受,他不知道佛不會接受這種東西。雖然如此,佛還是為他說法。佛為他說法,使他得到初果須陀洹,可見這個天神獻玉女於佛,不是完全壞意︵假如完全都是壞意的話,恐怕也不可能證果,罪過就無邊了︶,只是他的一種歪想法、不正確的想法。因此如果是這種的看法來看這一段經文,那麼天神就不要呆板指魔王;如果呆板指魔王的話,後邊的﹁佛為解說,即得須陀洹果﹂,就說不通,因為魔王是沒有證初果的。 假如魔王證初果的話,他就不會在佛一生當中都是來破壞佛教,尤其佛到臨將入滅的時候,他還是發了壞願,他說:﹁釋迦牟尼佛,你在世的時候,我沒有辦法破壞你的佛教,將來你入滅之後,在你的佛法當中,我要叫我的子孫去穿你的衣服、吃你的飯、住你的房舍,來破壞你的佛法。﹂假如魔王證初果,他怎麼會動這麼壞的腦筋呢?發了這麼壞的願呢? 而且佛要入滅前三個月,魔王就要求佛:﹁世尊啊!你度人太多了,這四十九年你度夠了,我看你可以走了吧!你不要再住在世間了,因為你度得太多了,我的魔宮差不多要被你度空了,你可以走了。﹂他請佛入涅槃:﹁您趕快入涅槃吧!您不要住世間了。﹂那個時候,釋迦牟尼佛真的就答應了,他說:﹁好吧!我再過三個月我就入涅槃。﹂再過三個月,佛八十歲,二月十五就在娑羅雙樹下入涅槃,這也是三個月前答應魔王的要求。魔王千方百計,想盡辦法來破壞佛法,甚至還請佛入涅槃,還發毒願,將來佛入滅之後,他要吃佛飯、穿佛衣、在佛的僧團當中來破壞佛教,他要叫他的子孫這樣子破壞佛教,可見魔王是沒有證聖果的。假如他證初果,他怎麼會這樣做呢?由此可見﹁佛為解說,即得須陀洹果﹂,這必定不是指的魔王;如果是魔王,可能沒有這種情況。 講經,單用看,自己看看,不會有所發揮,這個道理我都是在講的時候想出來的,因為我在看的時候,都是根據注解看看,自己還沒有新的想法;而在講的時候,這個腦筋就會靈活起來,邊講邊想,它會想出一個道理來,因為前後文要使它貫通,問題就會出來。這是我講四十二章經,已經講了二十六章以來,又是一段新的自己的發現,我覺得天神如果你硬性指魔王的話,後邊的﹁即得須陀洹果﹂講不通,所以我認為可能這個天神就是普通的天人,不能指定是魔王,因為魔王沒有證初果,所以我在這裡一再的說明,原因就在這兒。不過,古人沒有這樣講,我這樣講對不對?我也不敢確定,因為我沒有神通,我也是個凡夫,懂的佛法也很少、很有限。如果魔王是個逆行菩薩的話,那就不是我所知了,像提婆達多,情況就不一樣。 今天就講到第二十六章。二十七章以下,下次講。︻下次的星期六,就是國曆的十七,星期六,還是一樣下午兩點半繼績講下文,下課。︼ ## 第二十七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無著得道 經文: 佛言:夫為道者,猶木在水,尋流而行,不觸兩岸,不為人取,不為鬼神所遮,不為洄流所住,亦不腐敗,吾保此木決定入海。學道之人,不為情欲所惑,不為眾邪所嬈,精進無為,吾保此人必得道矣。 ::: ### 直解 此第二十七章。喻明學道須遠離諸障也。兩岸以喻情欲。則有見思情欲無明情欲。見思情欲。耽染生死。如觸此岸。無明情欲。耽染涅槃。如觸彼岸。人及鬼神。以喻眾邪。愛網所纏。如為人取。見網所覆。如為鬼神所遮。洄流所住。正與精進相反。腐敗。正與無為相反。蓋不能直心正念真如。每欲進而反退。如流急反洄。不達無為法性。則著相所修福慧。終成腐敗。故必不為生死涅槃情欲所惑。不為愛見眾邪所嬈。正念真如而精進。了達法性本無為。斯得道可保矣。 ### 表  ### 雪公 修佛而能成乎?能也,不然,佛何以說法為耶?惟須如法修之,此章即是設喻,以明修道之法。 「夫為道者」九句,是設喻。木之放流入海,猶人之求成佛。是木若尋河之中流,不觸及兩岸,不為他人撈取,不為鬼神所遮阻,不為迴流所旋住,雖流之日久,亦不腐敗,決定入海無疑也。 「學道之人」五句,是解喻。「不為情欲所惑」,即是「不觸兩岸」。兩岸者,一為見思惑,耽染生死也;一為無明欲,耽染涅槃也。任觸其一,道必見阻。「不為眾邪所嬈」者,即是「不為人取」,「不為鬼神所遮」也,修道必須破愛網,摧眾邪,方不為其所取嬈,鬼神之道,無非邪也愛也,不足以聽信,佛教但信自心。 「精進無為」者,如法恆行,謂之精進,修不著相,謂之無為,若行之退轉,是為洄流所住,若著相而修,是猶木之腐敗。修道者果能精進無為,自如佛言「吾保此人必得道矣」。 ### 會公 四十二章經上次講到第二十六章,現在從第二十七章講起。第二十七章,小題目叫做﹁無著得道﹂︵﹁著,固著也﹂——小注︶。這個小題目跟正文並不大好配合,因為這個﹁著﹂,平常都是說的執著,當然不執著就能得道。而現在這個﹁著﹂,應當看做經文所說的﹁不觸兩岸,不為人取,不為鬼神所遮,不為洄流所住,亦不腐敗﹂,包含這段話的意思;這個﹁著﹂就包含這些意思。就是:也不觸到兩岸、也不被人取去、也不被鬼神所遮、也不會住在洄流裏、也不會腐敗掉,這個﹁著﹂包含這些意思,不是單說不執著而已。我們先看看經文: 佛言:夫為道者,猶木在水,尋流而行。不觸兩岸,不為人取,不為鬼神所遮,不為洄流所住,亦不腐敗,吾保此木決定入海。學道之人,不為情欲所惑,不為眾邪所嬈,精進無為,吾保此人必得道矣。 這第二十七章的經文比較多一點。大家看著第二十七章。 ﹁佛言:夫為道者,……﹂,這一章經文一共大致有五行,文字比較多一點。﹁夫為道者﹂這一句,是這一章的總標;先總標明這一章所說的道理,標出說明修道的人應當要怎麼樣子才能夠達成修道的目的;標出一個﹁夫為道者﹂,這是總標。 ﹁猶木在水﹂以下,一直到﹁吾保此木決定入海﹂,差不多有三行文字,這一段是喻說,比喻的喻說,約比喻來說明,是喻說。後邊差不多兩行,﹁學道之人,不為情欲所惑﹂以下,一直到﹁吾保此人必得道矣﹂,這一段是法說、法合,就是正說的意義,約法正說的意義是這樣子。上面的比喻就是比法說的意思,用法來合上面的比喻。現在就按照這個次序來講。 ﹁佛言﹂,這兩個字講過很多了,就不必再講,就是釋迦牟尼佛說。﹁夫為道者﹂,這個﹁夫﹂字是要講話的時候開口的聲音,沒有什麼意義,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就是古代的文字,因為他要表示這個話﹁下面文字很多,有一段意思要講﹂,口剛張開的時候發出一個音聲,就是用一個﹁夫﹂字來代替;這個﹁夫﹂字就是開口的聲音,沒有其他的意義。 ﹁為道者﹂,就為了要求無上菩提大道的人;簡單說,就是修道的人。修道包含修出世間三乘道:聲聞求了生死、斷見思惑、證阿羅漢,也是修道;緣覺人,修十二因緣還滅門、證辟支佛,也是修道,修辟支佛道;修六度萬行、求證無上菩提、成就菩提大道,那也是修道,修無上菩提道——是最究竟的道。現在這個﹁道﹂字,包含三乘的道法,包含三乘的修道,當然以無上佛果的菩提大道為最究竟的目標;不管你在這三乘法中修哪一種,下面的文字都可以配合得上的。 先用比喻來說明修道的人應當要避免那些問題;就是說比喻學道的人要遠離那些障礙,才能得到究竟成就他的道果。所以這個就是用比喻說明學道必定需要遠離種種的障礙,﹁遠離諸障﹂,障是障礙。就是,我們修三乘的菩提道,必定要遠離這些種種障礙,然後才能成就菩提道。因此就是,學道的人要遠離障礙。 因為經文裡面小題目的意思沒有辦法完全表達全文的意義,所以在黑板上我另外寫個總義,就是:﹁這一章是用比喻說明,修道的人必定要遠離種種的障礙,才能夠達成無上菩提道的目的。﹂先用比喻說,就是比喻一個木頭在水裡流,所以說﹁猶木在水,尋流而行﹂。猶,好像,猶,猶如、好像。好像一個木頭在水裡流。﹁尋流而行﹂,這個木頭,在河裡、溪裡︵河水裡、溪水裡︶,水是由上而下在流,而這個木頭正是在河水裡面、溪水裡面,跟著水往下流。尋流,順著那個流水,這樣子一直往下走。木頭跟著流水一直往下走,叫做尋流而行,就是順流而走。 這個時候,這個木頭就不要觸到兩邊的岸,河流或者是溪兩邊的岸。例如說如果這水是從北到南流的話,岸是東西兩邊,那麼這個木頭就不要觸到東邊的岸,或者是西邊的岸。沒有觸到兩邊岸,它是不會停留,就會跟著中間的水一直往下流去。假如這個木頭觸到岸的話,就會停留在岸邊,就沒有辦法再往下流了。﹁不觸兩岸﹂,那麼就過了第一關了,它不會觸到東西兩邊的岸,跟著由北向南一直流下去。 既然不觸兩岸,過了一關,還有一關,就是﹁不為人取﹂,正在水中流的時候,萬一有人發現,啊!這塊木頭不錯,這個木料很好,我要把它撿起來,或者是有其他的用途,或者是可以燒灶、煮飯、燒火。如果有人發現這個木頭有用,他要取的話,他跑到水裡把這個木頭取走了,那這個木頭也沒有辦法再往下流。所以第二關不要被人取去,﹁不為人取﹂,不會被人取去,這個木頭才能繼續再往下流。 雖然不觸兩岸,也不為人取,還有一關,不要被鬼神所遮。人雖然不取它,沒有人取它,或者是太深了,人沒有辦法取,但是恐怕有鬼神,鬼神有力量在水裡。﹁遮﹂就是阻止它。阻止它往下流,或者是擋住它,不讓它往下流,這是鬼神的力量。鬼神的力量,他能夠在水裡把它擋下來,不讓它往下流,這又是一關。就是﹁不為鬼神所遮﹂,鬼神也不會去阻礙它,不會去遮它。 但是還有一關,﹁不為洄流所住﹂。﹁洄流﹂就是水碰到漩渦的地方。水往下流的時候,如果這個水碰到一個地方有漩渦,水一直往下流、往下流,如果有這一種的漩渦,這個木頭就跟著一直在轉在轉,它就是沒有辦法再往下流了,那就叫做洄流。洄流的漩渦,那麼這個水雖然一直還是繼續往下流,但是有這麼一個旋渦在那裡,這個木頭就跟著漩渦的地方在那裡打轉,一直在轉,就不會下去,所以這就叫做被洄流所住。住就不會往前進了,停留在那邊了。﹁住﹂,停留在那邊。﹁不為洄流所住﹂,不會被漩渦的水在那裡旋轉,它能夠避過漩渦而往下流去。 如果能夠經過這些關口,最後還要看木料好不好,假如這個木材不好的話,流過一段時間,這個木頭在水裡泡久了,自己就腐敗了、爛掉了,那也沒有辦法流到海。這個木頭如果木料不好,從上流到海,有相當長的時間,要很久很久才能流到,如果是這樣子的話,萬一這個木料不夠好,泡在水裡太久了,結果這個木料自己腐敗了、爛掉了,也沒有辦法流到海,所以說﹁亦不腐敗﹂。這個木頭很好的,泡在水裡再久也不會爛掉,也不會腐敗,還是一塊很好的木頭,這樣子,﹁吾保此木決定入海﹂。吾就是我,釋迦牟尼佛說,如果這個木頭能夠經過以上幾個關頭,通通都能經過的話,那我可以保證這一塊木頭決定能夠流入大海,沒有問題。 這是比喻,按照這個比喻,來順著這個文字先解釋一下,再回頭配合法,合法,用法來配合上面比喻的意義。 下面法說的文字,比較簡單,要配合起來,有些比較困難。法說是說,﹁學道之人﹂,修學出世間聖道的人。﹁不為情欲所惑﹂,假如不被情欲所迷惑。﹁不為眾邪所嬈﹂,也不會被種種的邪魔外道所擾亂。﹁精進無為﹂,他能精進向道,雖然在努力精進修行,也不執著修行相,為而無所為,雖修行而無所修,就是前文所說的﹁修而無修﹂的意思。如果執著修,那是執著法相,也不能得究竟,所以雖精進而無為。努力精進修行,又能不執著於所修之道,那麼這樣子,﹁吾保此人必得道矣。﹂佛說:﹁我擔保、我保證這個學道的人必定能夠得道。﹂不管他是要得阿羅漢道、辟支佛道、無上菩提的佛道,都能得道,決定能成就。 這個應當把法合的文字配合上面喻說的文字,要完全能夠配合起來。可是現在法說的文字,只有﹁不為情欲所惑﹂,一個;﹁不為眾邪所嬈﹂,兩個;﹁精進﹂、﹁無為﹂如果合併起來,只有三個;假如把﹁精進﹂跟﹁無為﹂分開來;﹁精進﹂是一個,﹁無為﹂是一個,也只有四個。而比喻裡面,猶如木頭在水裡流,順著流水而行,尋流而行。下面的關卡:﹁不觸兩岸﹂,一個;﹁不為人取﹂,兩個;﹁不為鬼神所遮﹂,三個;﹁不為洄流所住﹂,四個;﹁亦不腐敗﹂,五個。這五段的比喻,要配合三段的法說,有困難,比較不太好配合。就是把﹁精進﹂跟﹁無為﹂,把它分開來,成為四個,也還是不大好配合。 我們來看看古人的解釋,怎麼解法?古人的解釋,例如說蕅益大師的四十二章經解,他把﹁不觸兩岸﹂,就是配合情欲,就是﹁不為情欲所惑﹂,配合這個道理。但是這個﹁兩岸﹂,他還是指一般說的﹁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因此他的解釋是說:﹁不被見思情欲所惑,就不觸此岸。不被無明情欲所惑,就不著涅槃的彼岸。﹂這個解釋法,按照普通一般以佛法的名相來講,是通的,是可以通的。不過現在在這裡不大通。因為這個兩岸——彼岸、此岸,一般的說法:﹁從生死此岸,經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這個說法,是橫截;從此岸到彼岸,是這樣過去的。例如說,這是彼岸,這是此岸︵這邊是生死︶,中流是煩惱;由生死此岸到涅槃的彼岸,這樣過來的。平常講的﹁生死此岸,涅槃彼岸﹂,經過煩惱中流,斷掉煩惱就到涅槃彼岸,這是通常說的﹁兩岸﹂,此岸、彼岸的﹁兩岸﹂。 現在經文所說的不是這樣子,不是橫截,不是從這邊此岸到那邊彼岸,不是這樣。而現在經文所說的,是這樣子,是尋流而行。尋流而行,這個木頭是這樣子走的,循著水流,水是這樣流嘛,是這樣流,是順著流水;這個木頭是這樣子來的,不是這樣過去的;是說:﹁木頭不觸到這邊岸,也不觸到那邊岸,那就不會停留在那邊。﹂這樣子說來,此岸、彼岸,就不能拿生死、涅槃來說;用生死、涅槃說,是不通的!所以研究佛法,要多方面觀察。你不要以為一說到兩岸,就認為是生死此岸、涅槃彼岸;以這種的解釋法,在這裡是不通的。並不是我有意要推翻古人的現成的公案,而是在文字上這樣子並不通。而一般的人,所有的注解、解釋,差不多都是約生死此岸、涅槃彼岸,這樣子解釋;這個不通的。我們剛剛學道的人,什麼叫做涅槃根本就不知道,怎麼能夠觸到涅槃的彼岸呢?如果說是無明情欲,我們連無明的影子還摸不到,根本無明的影子我們都摸不到,頂多是在佛法裡面聽到這個名詞而已,無明長得什麼樣子,我們還不知道呢!還沒有辦法體會到。所以說觸到無明情欲的彼岸,如果約聲聞人修菩提大道,修菩薩道,回小向大,修菩薩道,可以通,那是聲聞人的事情。可是現在這裡,佛是對普通一般凡夫講的,那麼﹁不觸兩岸﹂是指我們凡夫的事情;而不是指聲聞人,不是指阿羅漢的事情,不是指已經了生死、斷見思惑的阿羅漢的事情。生死此岸,可通;涅槃彼岸,不通,這個要懂得。生死此岸,可通;涅槃彼岸,不通;因為這個木頭是順流而走的。這個木頭既然是順流而走,如果這邊的岸是了生死的話,我們真的想了生死,趕快觸到那邊不就好了嗎?省掉許多麻煩。懂不懂啊?如果這邊是了生死的涅槃彼岸,那我們修行的木頭趕快觸到那邊去,不就行了嗎?生死就了了。我們希望趕快了生死嘛,將來度眾生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們現在趕快要了生死;如果能夠觸到涅槃的彼岸,那多好啊!我們就是觸不到,你們觸觸看,你們回去觸觸看,看能不能觸到涅槃彼岸?根本連作夢也作不到。所以,這個彼岸這邊的岸,不可以叫做涅槃彼岸說。這只可以這樣講,這個情況,就好像水從北,假如說從北走到南︵水是往下邊流的︶,那麼是東邊一個岸、西邊一個岸,現在我們的木頭要走的時候,由北到南跟著水在流,不要觸到西邊的岸,也不要觸到東邊的岸。這樣子講的話,這個兩岸,就不要拿﹁生死此岸、涅槃彼岸﹂來解釋,不要用涅槃彼岸解釋。用涅槃彼岸解釋,是不通的;生死此岸,可通;生死此岸,我們根本就在此岸裡,我們現在根本就在此岸裏,這個用不著比啦! 現在是藉順流而行來比修行,兩岸只是比中途修行所生起的一種變化、所發生的問題,所以這個﹁兩岸﹂通通都要比做﹁情欲﹂,都是下文所說的﹁不為情欲所惑﹂。不過這個情欲,可以這樣分:分愛、分見,分愛、見。例如說,愛是思惑吧、見約見惑吧,方便。假如這個兩岸要分的話,可以說,凡夫容易執著於愛,偏於愛的一邊;外道容易生起邪見,那是屬於見的一邊。這個兩岸,假如要分,可以說一邊是凡夫的愛惡的此岸的岸,那一邊是外道邪見的岸,可以這樣分;一邊是愛,一邊是見。假如你著於愛、著於見,這都是屬於情欲,都是凡情的欲望。外道雖然想了生死,可是他走錯路了,知見不正,那是見的問題。如果是接觸到外道那一邊,那就等於是觸到邪見的岸。如果還是原來在凡夫這一邊,那就是愛的岸,偏於愛惡這一岸,就是情欲,愛的情欲。 如果這樣子講的話,這個兩岸是總義。下面的﹁不為人取,不為鬼神所遮﹂是別義。因此也有注解把﹁不為人取﹂,就把它配合在﹁不為情欲所惑﹂,不被情欲所迷惑;因為人是容易著於情欲的,被情欲所迷惑。因此不為人取,就是不被愛網所纏,不被愛的網網住了,不會被它纏縛住,這是不為情欲所惑。如果這樣子說的話,﹁不觸兩岸﹂好像是沒有辦法完全配合下面的法說。所以可以把它看做﹁不觸兩岸就是包含:愛、見﹂,包含愛見的情欲。﹁不為人取,不為鬼神所遮﹂,把它分開來,分開來是別說。﹁不為人取﹂是偏重於﹁愛﹂,是愛網所纏,這就是配合下文法說的﹁不為情欲所惑﹂;﹁不為鬼神所遮﹂,這是見,是屬於見,見網所縛;被外道邪見的網網住了、所蓋覆住了,這就配合下文的法說﹁不為眾邪所嬈﹂,不被眾邪所擾亂。﹁眾邪﹂是總指邪魔外道,佛法以外的其他所有的外道都可以包含,因為他的見解再好都不能出生死。這個就是配合﹁鬼神所遮﹂,以﹁鬼神﹂來比﹁見惑﹂是很妥當的。法華經裡面也用鬼神來比見惑,是可以通的。如果說﹁不為人取﹂配合﹁不為情欲所惑﹂,﹁不為鬼神所遮﹂配合﹁不為眾邪所嬈﹂;這樣子經文,法說與喻說很分明。不觸兩岸就是總義︵愛與見的總義︶,這樣子對於法說、喻說,就不會有不調和的地方了。 ﹁不為洄流所住﹂,就是被漩渦的水,碰到漩渦在這兒打轉,就沒有辦法再往下流,這個漩渦打轉就住了,停在這裏,沒有辦法往下流。這個情況就是不能精進,精進的反面就是懈怠。或者是碰到逆境,煩惱生起來了,修行就道業不能進步,由此道業就退失,甚至退失道心,有這種可能。但是這裡﹁洄流所住﹂是停在那兒,道心並沒有退失。有些地方解釋說:﹁這樣子,退失道心。﹂可是這個﹁退失道心﹂,還不能在這兒配合,因為他是停留在那邊,不能進;他想進而不能進。懈怠是不想進,洄流它並不是,木頭不是不要進,要進,但是被洄流阻住了,不能進,這樣子的情況。當然就是,精進的反面就是懈怠了,可以看做懈怠。但是並不是說,他不願意精進而懈怠,而是碰到逆境,煩惱起了,不能精進。例如說你很用功修行,道心很強,可是生病了,生病,一生病沒有辨法修行,這就是洄流。或者是碰到逆境,人家罵你了,無緣無故打你了,傷害你了,或者是侮辱你了,你碰到這種逆境,受不了了,煩惱起了,道業就沒有辦法精進。你在生煩惱的時候,你想想,道業還能精進嗎?念佛也念的煩惱佛啦!所以碰到那種情況,不能精進,那是被洄流所住。看起來是個懈怠,但懈怠有緣故,他不是突然懈怠的,而是碰到逆境,碰到逆境就不能精進,就是好像洄流,碰到洄流。就是碰到逆境,就發生障道的因緣,道業就不能往前進,而生起煩惱,修到那邊就停留住了,這個就是被洄流所住。可以看做懈怠,但是它的原因,是碰到逆境生起煩惱,或者是由事相、事境上、事情上發生的,或者是身體生病,或者是心裡煩惱,或者是受到外境的阻撓等等,這都是洄流所住。就是配合精進的反面,就是懈怠。 修行的時候,如果執著於修行相,不能修而無所修的無為,處處執著有為的修行相——我今天修了多少了、拜了幾千拜了、我念了多少經了、念了多少佛啦!天天就是記了這些名相,就是被這些法相所執著住了,不能修而無所修,不能破除這種的執著相,那就不能叫做無為。 或者是﹁精進無為﹂,就是本來就是要精進求證無為;以﹁無為﹂指法體,也可以。這個﹁無為﹂就變成有兩種意義。一、是指的修行的時候,修而無所修,﹁無修而修,修而無修﹂的這種境界就是﹁無為﹂,就是無修而修的意義。這是約修行講,這是行上的表現的無為,不執著法相,努力精進,這是一種意義。把﹁無為﹂看做法體,指所求證的涅槃的法體,這就是由精進而求證無為,就是﹁同證無為解脫﹂的那個﹁無為﹂,這是第二種意義,都可以通。這個應當都配合在﹁不為洄流所住﹂。如果配合不為洄流所住,精進就是不為洄流所住,懈怠就為洄流所住。修而無所修,雖修而無所修,這是不為洄流所住;如果執著修行相,那也是被洄流所住。可以這樣子配合。 亦不﹁腐敗﹂,或者是解作好像小乘的焦芽敗種、自了漢,不發心度眾生,亦謂是﹁腐敗﹂;在這裡也不甚通,為什麼?這是對凡夫講,不是對聲聞人講。亦不﹁腐敗﹂,以我的看法,就是退失道心;道心完全退失了,那就﹁腐敗﹂。經文裡面配合的法義,比較簡略,文字上沒有表達出來,意義應當有的。﹁亦不腐敗﹂,﹁腐敗﹂就是爛掉,爛掉的意思就是道心退失了。以我個人的看法、我認為亦不﹁腐敗﹂:應當看做退失道心。﹁腐敗﹂是退失道心;﹁不腐敗﹂就是道心不退失、努力精進、道心很堅固,道心堅固就是不腐敗。也不腐敗就是他的道心很堅固;當然就一定能夠達到無上菩提的果海,薩婆若海就能達到了,決定入於佛的果海。海,比喻究竟的果地。﹁不腐敗﹂就是﹁不退道心﹂,﹁腐敗﹂就是﹁退失道心﹂。 大家在用功修行的時候,平常檢點檢點,看看自己的菩提種子有沒有腐敗掉,腐敗掉就是退失道心。假如退失道心,那就腐敗,就沒有辨法流入大海。因為腐敗的木頭,被水一沖擊就要散失了,就沒有辦法流入大海了。道心堅固不退失,就不腐敗,那就能夠決定流入果海。 具備這些條件,能經過這些關頭,佛就保證他決定能夠得道。無論你所求的三乘道果,如果是聲聞人,求阿羅漢果,也決定能夠得道;緣覺人,求辟支佛道,也決定能成就;修六度萬行的菩薩道,也決定能夠流入究竟的佛的薩婆若海︵果海︶,佛的果海,決定能夠達到。這就是比喻配合法來加以說明。這是第二十七章的意義。 這一章裡,我所講的跟所有的著作稍稍有點不同的地方就是:那個﹁兩岸﹂不約生死、涅槃講。那個兩岸不能約生死、涅槃講,因為木頭是順流而行,而不是從此岸到彼岸的,這個要搞清楚。所以我們研究佛法要用心、要細看,不能囫圇吞棗的這樣子的嚥下去,往往有問題沒有辨法發現。所以古人有許多能夠發前人所未發的地方,也就是因為他下過功夫,對於佛法有真實的了解,才能夠看懂這些道理。有些人對於解釋經論的時候,往往前後文沒有辦法貫通,而配合的比方,沒有辦法跟法喻配合上,原因就是對於佛法沒有得到真正的了解,就會發生這個問題。第二十七章只講到這裡,不必再細講。 ## 第二十八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意馬莫縱 經文: 佛言: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慎勿與色會色,色會即禍生。得阿羅漢已,乃可信汝意。 ::: ### 表  ### 雪公 此章戒人二事:一者,不論修世出世法,皆須持之:一者,專修出世法,必須持之。 凡夫一事無成,其通病即在我見。我見即是我之所見。孔子聖人也,於其論述,猶引詩云,或曰於傳有之,未云我見如何,於其誨人也,又諄諄於毋意毋我。佛之說法,亦不自是,而曰古佛皆如此說,故經云 「佛佛道同」也。凡夫具見思惑,真心隱,而識心用,故所云所見,皆出於無明愛慢,不可信也,信則害人而復自害。古人云:「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庸人者,自信所見之凡夫也。造原子彈,卒致你施我放,令世人同歸於盡,皆是庸人之自擾。謂凡夫之見既不可信,如汝之見乃可信乎?答曰:「余之登臺講經,依祖師注,述聖人言,當可信也,苟違經注,自發高論,豈能信之。」是以不論世出世法,苟願遂其成,於我見之病,皆當治之。 專修出世法者,其為出家人,必須斷色欲,在家修羅漢果者,亦須男女分居。修大乘法,在家可許有妻室,然非謂不戒女色,乃戒之於心也,如維摩大士然,是法行之尤難。通法八萬四千,不論小乘大乘,在家出家,若不斷男女之欲,決無可成者也。由此觀之,不離妻子,而曰修禪,豈非自欺欺人。自審色欲不能斷,惟可修淨土,以求帶業往生,亦須嚴戒邪淫。 以上二事解之已,經文一說即知。 佛言「慎勿信汝意」者,意即是凡夫之我見,若信之,即是信無明愛見我慢,未有不害世也,故復云「汝意不可信」。 「慎勿與色會」即是戒男女之欲,不然,貪瞋癡慢疑愈染愈深,輪迴生死,永無解脫之期,故警之曰,「色會即禍生」也。 色欲必須永戒,意則去乎凡夫之見,即可不戒矣。故經云「得阿羅漢已,乃可信汝意。」阿羅漢已斷見思惑,真心之光已現,如上弦月,雖微而能照破凡情,故可信也。未躋此境,世法惟信孔子之言,出世法惟信佛言。 ### 會公 現在再接下去就是講第二十八章,二十八章的文字容易懂,﹁意馬莫縱﹂。就是我們的心猿意馬,不要放縱它,放縱它就會出問題的。小注寫著:﹁意馬者,人意具足於外境,譬如奔馬,故名。﹂我們人的心意奔馳在外境裡,向外奔馳,好像馬一樣在外邊亂跑,所以把我們人的意比做馬。經文說: 佛言: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慎勿與色會,色會即禍生。得阿羅漢已,乃可信汝意。 這一段經文只有兩行,它的意思:第一、警誡我們不要太深信自己的心意。因為我們的意是凡夫的境界,凡夫的心意是靠不住的,因為它都是妄想,所以佛警誡我們不要信自己的意。﹁慎﹂是謹慎,﹁勿﹂是不要,不要信自己的妄想的心意。勿,不要;汝就是你;意,包含第六意識跟第七末那識,都包含在內,因為這都是有我、法二執的,有我執、有法執,都包含在內。﹁慎勿信汝意﹂,不能信我們這個妄想心。﹁汝意不可信﹂,我們這個心意,不能相信它的;因為你相信它,它是帶有煩惱的,你跟著煩惱跑,只有造業,只有輪迴生死,沒有辦法解脫的,所以我們不能相信自己的意。那信什麼呢?我們的意不能信,信什麼?信佛法,信佛所說的法,信佛法,以聖言量做標準,就不會有問題。 還有一個警誡。警誡佛的弟子們說:﹁慎勿與色會,色會即禍生。﹂這個色就是指男女之色。因為都是凡夫,如果與色會的話,容易發生禍患,男性注意女色,女性也注意男色,就是交通的標語所說的﹁保持距離,以策安全﹂,這樣子就不會生禍,﹁色會即禍生﹂。 既然我們凡夫的意不能信,什麼時候才能信我們的意呢?﹁得阿羅漢已,乃可信汝意。﹂如果你證到阿羅漢果了,見思煩惱斷了、生死了了,就是最起碼人我執破除了,那個時候你的意才清淨、才可以相信。這個意思就是說,我們還沒有證阿羅漢果之前,不要相信自己的意。就是說,平常不要太自信自己的意,不要以為自己對的,就是完全對,靠不住的。有的時候,自己的心意,今天想的是這樣,明天想的又不一樣了,所以時時在變,因為你還沒有斷煩惱,那個意地的心猿意馬都在奔馳,亂跑的時候,究竟那一條路是對,自己是分不清的,所以我們只有信佛法。現在在凡夫的時候,完全要按照佛所說的法來走,就不會錯誤;必定要證到阿羅漢果,才能相信我們自己的心意,這一點要特別的注意。 這一節課就講到這裡,下課! ## 第二十九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正觀敵色 經文: 佛言:慎勿視女色,亦莫共言語。若與語者,正心思念,我為沙門,處於濁世,當如蓮華,不為泥污。想其老者如母,長者如姊,少者如妹,稚者如子,生度脫心,息滅惡念。 ::: ### 直解 此第二十九章。申明遠女防過。生善滅惡之方便也。先以蓮華不染而自期待。則正念自利。復視如母如姊如妹如子而度脫之。則慈心利他。既與二利相應。惡念自然息滅。 ### 表  ### 雪公 此章專為出家人說禪法。禪有多種,大別之,為如來禪與祖師禪。前者載於佛說之一切經中,後者於靈山會上,世尊傳心大迦葉,不立文字,由祖師教外別傳。學如來禪,須明法相教理,始得參修。依唯識言,眾生之識。有八心王,五十一心所,各有四分,修禪者,即將此心王心所集之,定於一處。此一處視所修之法而異,例如修空禪,空即是處,即定於空。若心王心所皆不了然,參修何能入門。學祖師禪,須放下一切,不許研經,專由祖師領之參學,今之學者,既不明法相,又不遇祖師,所學之禪,究何指耶? 東土祖師禪,方興於唐,唐以前,皆是如來禪。如來禪又有大小乘之別,小乘修阿羅漢道,皆是禪,此章即為出家人說小乘禪法。出家修道,步履篤實,故先修羅漢,再回小向大。證阿羅漢,必斷見思惑,惑斷則不復起念,若再起念,足證未能斷惑也。昔有僧,修小乘,已得神足通,尚未證羅漢果,某夜聞鄰女卸釵鐶聲,心微動,即失神通。斷惑之難,由此可見。故修禪定,不能動念,懼念之動,宜慎防之。若有未學佛,亦能不動念者,如柳下惠是也,惟此屬非常之人。而聖人施教,以常人為準,常人觸境,莫不動念,故當防之以道。人之六根,以眼耳意為利,此三者塵遠亦能接之也。三者之中,意又最利。防範之道,即是眼不看女色,耳不聽女聲。不看不聽,勢不能時,意須觀想。為出家人,何其難哉。 佛言 「慎勿視女色」者,防眼根接色塵也。「亦莫共言語」者,防耳根接聲塵也。苟有女子入寺問道,或修功德,勢必眼接而共語矣。斯當正心觀想:我為沙門,旨在修戒定慧,滅貪瞋癡,當入深山,杜門潛修,然以因緣不具,致處五濁惡世,雖然,應自視如蓮華,不染汙泥。如是正心已,再觀想彼方,老者如我之母,長者如我之姊,少者如我之妹,稚者如我之子。儒於朋友之倫,年長二十者,待之以父禮,十待之以兄禮,其少者稚者,我當盡長者老者之義焉。是理世人不解,明佛法者可喻也。眾生輪迴六道,互為父母眷屬,故經云:「一切眾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如是觀之,其所見所共語者,皆如我之血親,我當尊之憫之,生度脫之心,使其向道,決無邪惡之念也。如是生心息惡,即是禪。 ### 會公 現在就接著講第二十九章,第二十九章的小題目叫做﹁正觀敵色﹂。這是叫我們,凡夫住在世間,恐怕修道的人,因為世間的五欲,尤其對於色欲會發生障礙,因此要以正念觀察。﹁敵﹂,在小題目下面有個小注。正觀就是正念觀察,這個可以明白。﹁敵﹂字怎麼講呢?﹁敵,抵禦也﹂,就是對治的意思,對治。修行有煩惱要對治,以佛法來對治煩惱。就是如果碰到色境,要曉得對治,不致因為色境而引起煩惱而障礙道業。然後看著經文,經文道理很淺顯,容易知道。 佛言:慎勿視女色,亦莫共言語。若與語者,正心思念:我為沙門,處於濁世,當如蓮華,不為泥污。想其老者如母,長者如姊,少者如妹,稚者如子。生度脫心,息滅惡念。 這一段文,佛是對比丘說的。因為在佛弟子當中,固然有四眾,出家的二眾,男的比丘,女的比丘尼;在家二眾,男的優婆塞,女的優婆夷。雖然有四眾,總不出男女,而在四眾當中,以比丘眾為上首。比丘為佛法的所有的大眾佛弟子當中,以比丘為首領、為領導者,是第一眾,因此佛說法往往是以比丘為當機。例如上面講過好幾章,上次講的有關男女方面的,佛都是對比丘講的,對比丘、對男眾講的。女眾呢?反過來看,意思是相同的,等一會兒說正文再說。這一章佛是正對男眾講的話,對比丘講的話。而這一章的經文跟阿含經,長阿含、雜阿含都有,阿含經裡面都有說跟這一章大致相同的文字。不過阿含經裏面是由阿難尊者問、佛答覆。現在這裡只是等於是節錄佛答覆的話,而把問的話省掉了、簡略掉了。 ﹁佛言﹂,釋迦牟尼佛說。﹁慎勿視女色﹂,慎是謹慎,這是對比丘眾講,也是對男眾的佛弟子們講,無論在家、出家,可以包含在內。不過這一章注重出家人,是對出家人講的,因為裡面有一句話﹁我為沙門﹂,沙門是出家人的通稱,所以可以看出這一章經文是對比丘講。 ﹁慎勿視女色﹂,視,是看,因為我們既然是個凡夫,就有分別心,有這個分別心,所以人看到不熟的人,第一眼看到,就先分別他是男的、是女的,這是第一。無論是誰,看到人,他第一就先分別他是男的、是女的。現在出家人很多,出家眾往往因為穿的衣服相同,頭髮都是剃光的,穿的衣服是相同的,因此社會的人不懂得,他就不容易分辨出男女。所以在家,尤其不懂佛法,不學佛的人,他看到出家人,他更覺得稀奇,他更是容易生起分別男女的分別心的念頭。 我記得我在年輕還是等於小孩子的時候,二十多歲,穿著出家衣服出外,那些在家人一看到,那個時候出家眾很少,雖然是個男孩子,在年輕的時候,還是個小孩子,不容易分出是男是女,所以人家一看到就先分別,這個出家人究竟是個男的?是個女的?他們就先這樣子分別。我記得我二十多歲的時候,到南部來,南部鄉下,那個時候出家人,鄉下雖然有出家人,他不穿長褂子,我那時候住在獅頭山穿著長褂子,也不是黑的,而是穿灰的,染墨水的,用墨水去染的那種灰色的。來到屏東鄉下,因為鄉下雖然有些寺廟有出家人,但是在南部的出家人,那個時候剛剛光復沒有多久,一般的出家人還是穿著短褂子,頂多是穿短褂子,沒有穿長衫。我穿長衫出來,人家就覺得特別稀奇了,他一看到就先分別,是男的、還是女的?他就先動這個念頭,看到那個出家人,他就:﹁那是男的?還是女的?﹂這就是凡夫心。凡夫心看到人,第一眼,他就先分別是男的、是女的。 如果知道他是個男的、是個女的,他又第二就分別他長得怎麼樣?是美?是醜?是長得很美呢?還是長得很醜?他就生出這種分別心,眾生心就是這樣子。而學道的人,他很重要的就是要收眼神,把眼神收起來。平常時修道的人,就是走路,他都不隨便東看西看的,他只是望著前面的路走,看著前面的路,頂多是前面的路能看到就是了,他不會往遠看。因為第一,他要收眼神,不讓它散亂。第二,他怕看到世間的五光六色的種種雜相,生起種種的雜染的心。所以真正修行人,他的眼睛經常他的眼神是收起來的。 據說大陸叢林是很規矩、很莊嚴的,出家人凡是在集會的時候,無論是在什麼地方,大眾共集、集會,無論是打坐或是開會講話,他平常眼神都是收起來的,不隨便看。據說有一天,有一個寺廟,這個地方寺廟很大,住的人很多,好幾百人。老修行,當然眼神都是收得很好的,有個剛出家沒有多久的,眼神還是收不起來,容易東看西看。寺廟都有糾察師,僧值,他的職事名稱叫做僧值︵僧是僧伽的僧,僧值,值就是當值的值︶,平常叫做糾察,糾察師。糾察師都要看著這些出家人,尤其初學的、剛出家的,發現他有錯誤的地方,馬上要糾正的。 正好大眾在大殿上集會的時候,在那裡排班作功課,正好有一班做大官的人去參訪、去參觀,看見這些出家人這麼多站在大殿裡排班,糾察師站在旁邊監督。有一個大官,他是戴眼鏡的,可能是近視,跟明堂一樣戴眼鏡的,他戴著眼鏡,站在門口看,剛到正在看的時候,那個糾察師看到那個年輕的出家人的眼神沒有收起來,他馬上,這個糾察師聲音很大的,就糾正那個年輕的出家人,聲音很大:﹁眼神收起來!﹂這麼響亮的聲音,叫他眼神收起來,眼睛的神氣收起來。那個大官是戴著眼鏡,他嚇了一跳,以為是到這個地方不能掛眼鏡,趕快把眼鏡剝下來,趕快把眼鏡拿下來,眼神收起來,眼鏡收起來,他把眼鏡收起來,鬧出這麼一個笑話。喔!那個大官嚇了一跳,不得了,出家人這麼威儀、這麼莊嚴,比我們部隊裡、軍隊裡還要嚴格,不但是到這裡不能隨便,連眼鏡都不能掛,碰到近視的真糟糕了。他是叫他眼神收起來,他聽錯了,以為眼鏡收起來,眼鏡不能掛,實際上是叫他眼神收起來。 所以大叢林裡,那個糾察師很威風,那個糾察師不得了的,他看著初學的出家人,凡是有不如法的地方,糾察師當下就會糾正,看到你的眼神沒有收起來,東看西看,他就大聲訶斥:﹁眼神收起來!﹂聽錯了就把眼鏡收起來。現在我們這些台灣都是小廟,都是一些小廟,也沒有糾察師,也沒有資格當糾察師,自己還要人糾呢!哪裡有如法的糾察師,所以我們台灣的出家人,差不多眼神都是收不起來的。 北部,從前比較大的寺廟裡,流行這麼一句話,我在台北的觀音山,從前就聽到這麼一句話,﹁有修無修看眼睛﹂,你看出家人有沒有修行,﹁有修無修看眼睛﹂,你看他有沒有修行,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不要看別的,看眼睛就可以知道,這真是有道理。民國三十六年,光復第三年,實際上不到兩年,大陸福州雪峰,雪峰的住持——常悟老和尚到台灣來,到獅頭山,那個時候我在獅頭山,那年剛十九歲,也許二十歲吧。這個常悟老和尚到獅頭山來,那天晚上請他講開示,他講開示的時候,眼睛就沒張開,他的眼睛只有往下看,不往對面看,他就坐在那裡,好像入定的樣子,坐在那裡哇拉哇拉的一直在講,但他的眼睛都沒有睜開來看,就是其他聽眾坐在那裡睡覺,他也沒有看,他沒有注意,他不去看,真是眼神收起來。我們這些人眼神都是收不起來的,真是沒有修行,﹁有修無修看眼睛﹂,我們眼睛都無修,所以看眼睛都無修,真糟糕。客家話這句話講起來也很好聽啊!﹁有修無修看眼睛﹂,有沒有修行,看你的眼睛,不過閩南話講起來,聲音比較調和就是,﹁有修無修看眼睛﹂。﹁修﹂、﹁睛﹂同音。現在沒有人管了,別說是平常時沒有人管,就是戒壇裡也沒有人管,因為有些戒壇,戒師還欠人管呢!發生這種情況。所以現在你要找一個,並不是說他眼睛不睜開來就是老修行,不過他真正有修的,他的眼神是比較能夠收得起來的。 這一句話﹁慎勿視女色﹂,就是叫我們學道的人不要把眼神太散亂了,要多收收眼神。 ﹁亦莫共言語﹂,原則上,修道的人的原則上,異性總是盡量少接觸,不去多看就不起分別,少講話就能夠保持距離。但是我們這個世間,人總不出男女,哪有可能完全不跟異性講話呢?不可能的事情。必定需要,有的時候需要講話的。所以下面佛就說明:﹁若與語者,正心思念。﹂萬一必定需要跟他講話的時候,就把心意端正起來,把心擺在道業上使它正,心如果有正念,講話沒有問題的,就怕心裡沒有正念,心裡有正念,講話就沒有問題。所以說,萬一必定需要彼此講話的話,正心思念,使心有正念,思維要端正,不要有邪思想。怎麼使心能夠正念呢?下面就是佛教我們的話。 自己要想:﹁我為沙門。﹂我是個出家人。所以佛就教阿難說:﹁你平常要摸摸頭,出家人三摸頭,摸摸自己的頭髮剃得光光的,我是個出家人。﹂我既然是個出家人,處在、安住在五濁惡世。濁,就是混濁的意思,混濁在五濁惡世,我們經常念彌陀經,念得很熟了,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在這五濁惡世裡。五濁的濁,就像污泥、爛泥一樣,我們修道的人,就像蓮花,好像蓮花住在污泥,我們修道的人住在五濁惡世,出家沙門住在濁世裡,應當要像蓮花,蓮花是從污泥長出來的,﹁當如蓮花,不為泥污﹂,應當要像蓮花。如,好像。像蓮花,蓮花很美呀!很香呀!很乾淨、很莊嚴,是佛教的佛花呀!佛就坐在蓮花上。我們出家人要像蓮花,雖然是從污泥、爛泥巴裡面長出來,但是不為泥污、不會被爛泥所染污。你到蓮花池去看看,看那蓮花很乾淨,一點也不會被泥所污。出家人在五濁惡世,也要像蓮花一樣很乾淨,不被五濁惡世的爛泥所污。 既然如此,心端正了,有正念,站在比丘的立場說,男的,站在男眾的立場說,看那些女眾,看女眾,﹁想其老者如母﹂,如果這個女眾年紀很大,例如最起碼大我們二十歲以上,比我當事人大二十歲以上的這些女人,你看到,你想她就像自己的母親一樣,跟母親同輩了,年齡差不多嘛!大二十歲以上,看她就像母親,老者如母,年紀老的,大致比我們大二十歲以上的,我們看她就像自己的母親一樣,恭敬都來不及。 ﹁長者如姊﹂,年齡差不多,但是她比我大,比我大一歲以上,乃至十幾歲,這個女性比我大一歲,甚至十幾歲,她年齡比我大,這個女性,我看她就是我的姊姊。如果是少的呢?﹁少者如妹﹂,如果比自己年齡小的,年少是小的,譬如說你幾歲,這個女孩子比你的年齡小一歲以下,乃至小十幾歲的,這個把她看做妹妹,這個年齡比我小,小一歲乃至小十幾歲,這個看做自己的妹妹。﹁稚者如子﹂,稚,幼稚,小孩子,假定說,你自己年老了︵四、五十歲了︶,看到二、三十歲以下的女孩子都可以看做女兒,稚者如子,好像自己的子女一樣。假定說比自己的年齡相差二十歲以上,那就可以看做子女。以這種的心裡來看一切異性,當然就不會有問題了,那心念就端正了,這樣子,這就是﹁正心思念﹂。佛教我們的正心思念,如果講話的時候,有這一種的﹁正心思念﹂,那當然就不會有問題了。 不但如此,還要進一步發慈悲心,﹁生度脫心﹂,想度她。她如果不懂佛法,我們要想辦法教她懂佛法,使她趣向於佛道,生起度脫之心,度她,使她得到解脫,要生起這一種的憐憫心來。﹁息滅惡念﹂,息——止息,滅——滅除,止息、滅除心中的惡念。什麼惡念呢?就是男女淫欲的那種不乾淨的念頭,就不會動那個邪念,不會動不正確的念頭。因為你能看那些異性都是自己的六親眷屬,當然就不會生起不乾淨的念頭。在社會上受過道德倫理的教育,假如沒有倫理道德的教育還是不行的,有道德倫理的教育、懂得倫常,看眾生就是自己的六親眷屬,當然就沒有問題啦。這是站在男眾,尤其是比丘的立場講,經文是這樣的。 如果是女眾比丘尼,反過來看,道理一樣的,反過來看,﹁慎勿視女色﹂,就可以看做﹁慎勿視男色﹂,道理還是一樣的。﹁正心思念﹂,對於女眾看男眾,看老的,像父親;二十歲以上,比我們大二十歲以上的,站在比丘尼的女眾的立場來看,比我們大二十歲以上的男眾,看做跟父親差不多,如父親。比我們年紀大一歲到十幾歲的男眾,看做是兄長、哥哥。比我們年紀輕的,小一歲以下乃至十幾歲的,看做弟弟。相差二十歲以下的小孩子,把他看做兒子,看做自己的兒子一樣。這就是站在女性的立場的正心思念。 前面的經文,有關男女方面,如果沒有這樣配合的,都可以按照這個道理一樣去配合,道理是一樣的。不要以為,我在這裡聽了半天,辛辛苦苦聽了半天,都是講男眾的話,我們女眾一點也沒關係,我是白聽了,我坐在這裡沒有用,那不是跟我講的話,都是跟那些男孩子講的話,為什麼要講給我聽呢?我不是白聽了嗎?這就是不懂得配合、不曉得佛意,就會發生這種錯誤的觀念。曉得這樣的想,佛是站在男眾的立場講,當然是這樣。站在女眾的立場,反過來看,道理一樣。只要你善能體會經意,處處都能得受用,就不會覺得浪費,也不會覺得自己白聽;沒有這個問題。就是說,無論是哪一段經文,都是對我講的,都是有切身的關係的,我們必定要好好的下工夫研究的。 關於這一段經文,有三段的意義:第一、是遠離,保持距離。﹁慎勿視女色,亦莫共言語﹂這兩句,就是第一段的意思。就是要我們異性之間,保持距離,不會有問題。﹁若與語者,正心思念﹂以下,一直到﹁稚者如子﹂,這是第二段、不染。使心念端正,不會生起染污心,彼此不會生起染污心。﹁生度脫心,息滅惡念﹂,這最後兩句是悲憫,以慈悲心憐憫對方。我們學佛,就要有佛的慈悲心,以慈悲心來憐憫對方,知道她不懂得佛法,我們就要教她佛法,使她懂得佛法,來發心度她。發心要度她,當然心地就會清淨了,把心中的惡念、污染心把它去掉,就不會有問題了。 現在的教育,好像對這方面倫常觀念比較差,要差得多了,不如了。我記得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年少的時候,家庭教育、學校的教育,都是很注重倫常,那個時候雖然是在日據時代,但是日本的老師,他對學生的教育,都是非常注重人倫的道理的。所以我記得我在七、八歲,八、九歲讀書的時候,家裡父母、祖母、祖父教的,都是教我們要怎麼樣子來尊敬長老。比父親年紀大的要稱為伯父,伯父、伯母,比父親年紀小一點的,比我們大大概十七、八歲以上的那一種人,男的就是叔父、叔叔,女的,如果是已經結婚的就是叔母,都要這樣稱呼。假如說年齡比我們相差二十幾歲,甚至年紀很大的,你叫他什麼哥、什麼姊的話,那就要罵死,那不行的,不可以這樣叫。如果是沒有結婚的,女的,則稱之阿姑,不可以隨便亂稱的,都很守規矩。年紀比我大一歲以上到十幾歲的,通通都要叫姊姊、叫哥哥,男的哥哥,女的姊姊,都是有這個規矩。比我年紀小的,都是弟弟、妹妹,都有這種教育。家庭這麼教,學校裡老師也是這樣教的。學校裡,有的時候家長來了,或者是其他的同學們的家長來了,假如你的稱呼稱錯了,老師就會處罰這個學生的。那個時候的倫常觀念,我覺得相當濃厚,所以能教出好學生來。 現在很怪,我曾到了一個家庭,很怪的,他家裡兄弟姊妹,不是叫哥哥姊姊、弟弟妹妹,他都是叫名字,哥哥叫做什麼名字,他也不是叫他哥哥,就是只叫他名字,姊姊叫做什麼名字,只叫她的名字而不叫她姊姊。哥哥姊姊叫弟弟妹妹,可以叫他的名字,可是做弟弟妹妹的,怎麼可以叫哥哥姊姊的名字呢?這個很不好的,這個是不對啦!都沒有這種教育!這種情況,家庭教育沒教好,不但他的家庭教育沒教好,而學校也沒有教,學校就沒有教,現在講究平等嘛,平等到甚至祖父跟孫子都可以平等起來了。亂到這個樣子,還講兄弟姊妹嗎?所以現在社會會亂,亂就亂在這裡,這是亂源,這是亂的根源。現在年輕人會造業、造罪、犯法,這個就是亂的根源、犯法的根源,學校沒教好嘛!家庭教育也沒教好!現在稱呼的亂的情況,真是可以啊!比他大三、四十歲的,甚至他還叫他的名字,就是有嘛!有稱呼也稱他,或是什麼,男的稱哥哥,女的稱姊姊,這個不像話了,他年齡比你大那麼多,怎麼可以這樣稱呢?不像話!比你的父母還要大幾十歲,你還這樣子胡叫,這個簡直是不像話。現在就是因為倫常的觀念慢慢沒有了。不但是道德觀念沒有,連倫常也沒有,結果就弄得社會上大亂起來,這個問題很大。現在我們不是講世間法,不講那些,講起來煩惱,我們一生煩惱,這個木頭就停在中流或者是在漩渦裡,很糟糕,不能往下流,還是不要生煩惱好了,不談了。 這一章看起來很淺顯,但是我們在平常日用中是很重要的。除掉你不學道,不學道,沒有話講;真正要修行的話,這都是必定需要時時注意到的。 ## 第三十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欲火遠離 經文: 佛言:夫為道者,如被乾草,火來須避。道人見欲,必當遠之。 ::: ### 直解 此第三十章。申誡遠離諸欲。勿令為欲火所燒害也。六情根猶如乾草。六塵境喻若烈火。未到心境兩空。應修遠離勝行。 ### 表  ### 雪公 眾生心如明珠,能照萬相,蔽於欲塵,則失照用,修道即是去此欲塵,以現其明,塵盡心明,即是成佛。 「為道」者,即是修道之人。道如何修,去心中之欲塵也。如何去之,去舊染而禦新污也。凡夫見外塵,起貪瞋癡念,其心即被新污。如何去舊禦新,佛喻以「如被乾草,火來須避。」試思乾草被於身,觸火即燒,火來能不避乎。修道者六根如乾草,六塵如烈火,苟見塵欲火,不避則燒盡前功,故云「道人見欲,必當遠之。」道行深者,入火不燒,可勿避也,然非大菩薩,何能語此。 要之修道不出二端:一消舊業,一免新殃。消舊業,即是斷見思惑。免新殃,即須遠離諸欲。學者不造新殃,尚可勉強行之,若曰消舊業,斯人吾尚未之見也。然參禪必須消舊業,否則是野狐禪。禪是靜慮,不起一念,以斷其緣,不復結果,而得漸消舊時業種。修淨土者應不造新殃,其於舊業,惟以佛號壓之,例如舊業厚一尺,而佛號厚一丈,臨命終時,舊業種子雖競起現行,然有佛號壓在其上,即得帶業往生。故修念佛法門,雖可不必斷惑,但必熟持一句彌陀,不復造業。 ### 會公 三十章、欲火遠離。這還是在連著上文來的,與上文有關係,有連帶關係,還是說明保持距離的意思,還是說明前文的保持距離的意思。經文: 佛言:夫為道者,如被乾草,火來須避。道人見欲,必當遠之。 這也是借比喻說法義。凡是為了修道——求出世間、求了生死的人,修道的人,就好像拿乾的草,曬得很乾的草木,草,來做衣服一樣,穿在身上,全身都是乾的草。你全身都是乾的草,碰到火來的時候,你得趕快遠離、閃避,你不避開的話,碰到火就要燒,那你全身的乾草就要著火燒,有危險的。 這是說什麼意思呢?修道的人,見到世間的欲,這個欲還是注重在前文所說的男女之欲,見到欲的時候,﹁必當遠之﹂,趕快遠離,儘量保持距離,自己覺得乾柴不能近火,這樣子就不會有問題。既然是乾的柴火,碰到火的話,就很容易燃燒起來。這個是什麼意思呢?因為都是個凡夫。既然是個凡夫,碰到境界,必定是容易發生問題的。所以平常,常常注意到自己是個乾的柴火,不能接近那些火,就是碰到欲,能遠離,就不會被燒了。所以乾的柴火,﹁乾草﹂比喻欲念,﹁火﹂比喻欲境。欲境現前,你得遠離;因為容易動起染污的念頭,就會出問題。第三十章的意思,可以說就是解釋前文第二十九章前兩句的道理。 ## 第三十一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心寂欲除 經文: 佛言:有人患淫不止,欲自斷陰。佛謂之曰:若斷其陰,不如斷心。心如功曹,功曹若止,從者都息。邪心不止,斷陰何益?佛為說偈:欲生於汝意,意以思想生,二心各寂靜,非色亦非行。佛言:此偈是迦葉佛說。 ::: ### 直解 此第三十一章。申明斷欲須從心斷也。斷心之法。推此欲從意生。意復從思想生。只此思想為自生耶。他生耶。共生耶。無因生耶。又此思想。為在內耶。在外耶。在兩中間耶。為在過去耶。現在耶。未來耶。如是推時。思想寂靜。思想寂靜故。意即寂靜。意寂靜故。欲即寂靜。欲寂靜故。觀一切色如鏡像等。即是非色。觀一切行如泡沫等。即是非行。從上諸佛展轉傳受。不過傳此調心方便而已。 ### 表  ### 雪公 修道必須去五欲,不然不出輪迴。五欲之中,財名去之尚易,食睡亦可漸減,惟色欲去之最難。有一道人,自患淫欲不止,誠恐不出輪迴,遂擬斷其陰。此人發心是,而所欲為者非。華嚴經云:「萬法唯心」,如此太虛紀念館,何嘗不由心造,圬者之勞作,亦須心在焉。故心為萬法之本。行為之善惡,悉發於心。是以佛謂此人曰:「若斷其陰,不如斷心。」心斷而淫自止,不然,徒斷其陰,成非男女相反增其障。 「心如功曹」三句,為說比喻。功曹古之官名,職居主位,掾屬行止,皆聽其命。以之喻心,為百體之主。心動則百體動,心止則百體止。故經云:「邪心不止,斷陰何益。」陰斷而心未斷,縱不能淫,其心 仍攀六塵緣影,依舊染污本性。 佛開示已,猶恐此人不悟,更說一偈以曉之。 吾人彈指之微,皆動於心,心動而與之相應者,有五十一所。心如主人,所如處所。主人行動,不離是等處所,惟其中五所,異乎尋常。一為觸,六根之觸六塵也。二為意,觸則有意焉。三為受,喜怒哀樂之感受也。四為想,想其所受也。五為思,微細不斷,令人造作也。是為五俱心所,言之雖有序,而動則同時,猶之握拳,五指無分先後也。雖無先後,而五指宛然。眾生一念之成,即由乎是。 此偈之前二句,為釋欲之一念,生於意心所,意復生於思想二心所。五俱心所但舉其三,尚有觸受,略之何也?二者皆是被動,意思想始為一念之主動,明乎主動,自知調伏之道矣。故後半偈云:「二心各寂靜,非色亦非行也。」二心即是思想二心所,是若寂然不動,則意不生,意不生,縱觸外物而不受,不受則本性不染。非色亦非行,即是心經「五蘊皆空」。蘊者,覆也藏也,覆藏本性也,五蘊即是色受想行識。色成於眾緣和合,緣散則空。其餘四蘊皆是虛妄心理,苟不觸於色塵,則無感受,無受則無想行識,故一切皆妄,惟本性為真,知妄不執,五蘊自空,而本性現矣,欲念何有哉?是為調心之道。惟如何寂靜二心,實非凡夫學者所能為力,但以念佛調之可耳,正念佛時,念即是佛故也。 「此偈是迦葉佛說」者,釋迦牟尼佛說法,尚徵於古佛,今之學者,具足見思惑,而以師心自用,可乎哉,可乎哉。 ### 會公 第三十一章,這一章的意思還是與前文有關係,不過這個注重在說要斷欲,要從心斷,心念不斷,是沒有辦法遠離這個欲境的。﹁心寂欲除﹂,心能夠寂靜下來,欲境就能夠去掉、就能除去,就不會被它所纏綿的,就不會染污的。 佛言:有人患淫不止,欲自斷陰。佛謂之曰:若斷其陰,不如斷心。心如功曹,功曹若止,從者都息。邪心不止,斷陰何益?佛為說偈︰欲生於汝意,意以思想生,二心各寂靜,非色亦非行。佛言:此偈是迦葉佛說。 佛有一次跟弟子們說:﹁有一個人,他欲念很重。﹂財、色、名、食、睡,都是眾生所貪,但貪也有重輕,有人是偏貪於色。說有一種人他欲念很重,貪淫不止,沒有辦法斷掉,因此他氣不過來,就想把自己的陰斷掉。陰,就是指生殖器。想把自身的生殖器斷掉。佛就對這個人講,﹁佛謂之曰﹂。佛就對他說:﹁如果你要斷陰,不如斷心啊!﹂陰斷掉了,心不斷,還不是一樣嘛!還可以作心淫啊!所以你如果要斷陰,就不如斷心,心斷掉了,就不會起欲念。因為﹁心如功曹﹂,功曹是古代的官名,漢朝就有功曹的官名,現在拿來比方好像一個官的主管吧,譬如主管吧。這個欲,全身的,尤其生殖器,可以看做從者,就是員工吧,等於員工。如果功曹主管止息,停止了,那麼從者也就停止了,都會止息。就是說,這個主管不叫員工去做,員工就不會做的。學道的人,心如果不動淫念的話,陰也就不會有問題的。所以﹁邪心不止,斷陰何益?﹂邪心不停止,心裡在動妄念,那你單是把陰斷掉、把生殖器去掉,有什麼用啊?沒有用的,心還是斷不掉的。 為此佛對他說一首偈頌,﹁佛為說偈﹂。對他說一首偈頌說:﹁欲生於汝意,意以思想生,二心各寂靜,非色亦非行。﹂﹁佛言:此偈是迦葉佛說。﹂佛就對他說這麼一首偈頌說:﹁你這個淫欲的欲,是生在你的心意,因為你的意生起分別、貪著淫,所以才會愛著於淫念、執著色欲。﹂﹁意以思想生﹂,你這個意是心王,是第六意識,分別心,是由思想而生;假如你不想對境︵所對的異性之境︶的話,那麼這個欲念也不會生起來的。如果把意——心王,思想——心所。思想都是五遍行心所之一,思心所、想心所。﹁二心﹂就是指心王、心所,意地的心王、思想的心所,這﹁二心﹂都各寂靜、都停止下來、都不去緣外境的話。﹁非色亦非行﹂,對於異性之色,不會起色的觀念,因為知道它色如鏡相,好像鏡中的相,並沒有實體,就不會起執著,不會起愛著。行是造作的意思,是動作。既然知道色境是一種影像,是假的、是虛妄不實的,那你也就不會有貪淫的造作的業。非行,不會有這個動作。釋迦牟尼佛說:﹁這個偈頌是迦葉佛講的。﹂迦葉佛就是賢劫一千佛的第三尊。現在賢劫有一千尊佛出現世間,迦葉佛是第三尊,釋迦牟尼佛是第四尊。迦葉佛說的偈頌,如果沒有釋迦牟尼佛說,我們怎麼知道呢?佛佛道同,所以迦葉佛說的,釋迦牟尼佛也是這樣說。釋迦牟尼佛說的時候,就跟我們說明這個偈頌是迦葉佛就說了,更值得我們去思惟、去修學了。 這個道理就是說,主要要斷心。對於異性的欲念,就是要從心斷,這還是對比丘、對男性講的;女性反過來說,道理是一樣的。如果不把自己的染污心去掉,雖然是把身體的有形相的東西去掉,沒有用的。所以出家,無論是男的、女的,出家都要五官端正,是個丈夫之相,男的是個丈夫之相,女的是個女人之相,完全沒有其他的缺點,才能如法出家,這戒律裏面說得很清楚的。如果是受過戒的比丘、比丘尼,應當都知道。出家受比丘戒、比丘尼戒的時候,都要問十三重難、十六輕遮。假如男的去勢,就是斷陰、把生殖器去掉了,這個人不能出家,在佛制裡是不准出家的。有這麼一個糊塗的人,他以為這麼麻煩,索性把它去掉,其實這個是犯法的,在佛制裡面,戒律裡面是不許可的。因為你如果不是具足丈夫之相,這個不是比丘,不能算做比丘。所以我們中國歷史上也有皇宮裡面的太監去出家,這是不合法的,不應該有的,只有我們中國才有。真正的佛法裡面,如果是南傳佛教是不許可的,是不可以的,因為必須具足丈夫之相,才算是人天之師。 身體五官無缺,都是端正,具足丈夫之相,而他能夠忍色、忍欲,這才是人天師範。這一點必定要知道,否則的話,那些古代帝王的時候,那些太監去出家,他不是比較方便嗎?不對的,這是不可以的。這就是在我們台灣,我以前也聽過,男眾出家的,也有這種情況,那是完全錯誤的,是不應該的。必定要具足丈夫之相,才合乎比丘的條件。在十三重難、十六輕遮裡面,才能夠通過的,才不會有所違背的。 這種的煩惱偏重——淫念偏重,沒有辦法如法斷欲出家的話,這種人可以去當居士,當優婆塞,在家修行還不是一樣嗎?在家修行,他有夫有婦,在家五戒只斷邪淫,這樣子,他就可以如法,以在家居士的身分來修學佛法,並沒有什麼困難。所以佛制出家人,假如你覺得出家的生活,你不能如法去修持、不能遵守的話,可以捨戒去當在家居士的,不像我們中國的佛教,出家之後就不能再退,退了人家瞧不起,發生這種情況,這是一種錯誤。 你看他們南傳佛教,泰國、緬甸、錫蘭,他們在家人,男孩子,差不多都要去出家,出家之後,然後再還俗,才去做事業,這樣子人家才會尊敬他。他把出家當做受國民教育,這是佛制,本來是如此,是合法的。不像我們中國式的,一出家,就是必定要到一生壽命盡為止,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但是這個錯誤觀念已經流傳不曉得多少年了,現在也改不過來。所以往往有些不能持戒的人,還俗之後,人家瞧不起,連生活都有問題,結果使得他破壞佛教,發生大問題,原因出在此。就是這個佛教不往佛所開導的正路上去走,走到偏峰了,走偏邪了、偏差了,就發生這個問題,這是佛教的不幸。 今天只講到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以下,下次再講。︻下次還是星期六,下次的星期六,國曆是二十四,農曆、舊曆是九月初二,還是一樣的時間,繼續講下文。︼今天就講到這裡為止,下課。 ## 第三十二章 ### 題與文 :::success 章題: 我空怖滅 經文: 佛言:人從愛欲生憂,從憂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 ::: ### 直解 此第三十二章。推憂怖之繇愛欲。而勸人斷欲去愛也。眾生無始以來。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執著貪戀不肯暫捨。遂生種種憂惱。種種恐怖。惟以四大觀身。知身無我。以四運觀心。知心無常。愛欲既斷。憂怖自除。 ### 表  ### 雪公 此章文簡,而理難明,茲先說大意。 佛是何人,我是何人,學佛者應當辨之。我等是凡夫,生死不自主,現前受苦,爾後輪迴。佛是證果之人,生死自主,現前無苦,當來涅槃。涅槃者,漢義為清淨寂滅,亦即不生不死也。 我身與佛,亦有迥異,佛為法身,我乃肉骨凡胎。法身即是真如本性,吾人亦有之,然以迷悟之分,遂有生佛之異。吾人迷而性隱,佛徹悟而性彰。性彰自起慈悲大用。慈與眾生樂,悲拔眾生苦。斯非大智圓滿,莫之能為也。凡夫不覺,固不足以語此,世聖,二乘,菩薩,智皆不圓,雖有慈悲,而不平等。惟佛能發大慈悲心,不問眾生善惡,皆與其樂,拔其苦。或疑如此平等慈悲,而眾生無盡,佛何以遂其心,詎知佛度一切眾生,而實未嘗動一念也。 學佛自以成佛為上,苟未能也,當取乎中,即成世間之聖人也。世聖孔子,亦未現法身,然其心合佛天之道。合乎道,雖非大慈悲,而有仁恕。仁者,以待己之心待人 ;恕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斯二者,凡夫猶不及也。所以然者,我見使之耳。凡夫無不深著我見,孔子則曰毋我。唯能毋我故有大智。大智異乎佛之圓智。圓智之光,如十五夜月。大智如十二三夜月,故所行自合仁恕之道。凡夫未發此智,其視孔子之行,不免苦之,而孔子之心,坦蕩蕩也。現因如是,未來自得超昇。升於何處,天堂是也。天道猶有生死,惟其壽長福厚,較諸人道遠勝矣。 苟學世聖,亦莫能及,惟作凡夫矣。凡夫不顯法身,不合大道,思想皆發乎情,情約之有七,而以愛為本。故縱情則貪愛,愛無圓智,亦無大智,惟有迷癡,行非慈悲,亦非仁恕,於所愛之人,終日憂憂不釋,於所不愛之人,不惜其死,於所愛之財物,既患得之,又患失之,其心戚戚如斯,命終惟墮三途,若欲再得人身,難若高山垂線穿針。楞嚴經云:「純想則飛,純情則墮。」純想者,心無他念,惟想道耳。修道不離止觀,觀即是想,時時觀想於道,即可超升。不事止觀,念佛亦爾。念佛之時,放下萬緣即是止,想念於佛即是觀。吾人念佛,工夫不進,即由念之不純耳。純情者,即是貪瞋 癡根本煩惱,具此煩惱,終日迷於五欲六塵,求其未來不墮不能也。凡夫之墮落,實由迷於假我。如此身軀,人皆以為我,其實為三十種穢物之和,何者是我。外道雖不以身為我,而以識為我,不知識為假心,亦非是我。彼之造作,皆為此四大和合之假身,與夫六塵緣影之妄心,臨命終時,萬般皆不去,惟有業隨纏,思之思之,可不懼哉。凡夫欲求成佛,必先求其不墮落,求其不墮落必先不憂怖,求不憂怖必先不迷 癡,求不迷癡,必先不貪愛,求不貪愛,必先去其情。如何去情,必先合乎佛道,合道以後,再求開發真如本性。今人根鈍,雖欲不墮不憂,莫由自主,惟以念佛,志求往生可耳。然念佛亦須明此道理,始期有成。 明是理已,經義可會,佛言:「人從愛欲生憂」者,人指凡夫而言,凡夫無不愛欲,愛欲則生憂,憂則怖,故云「從憂生怖」。最怖之事為何?死乎?不足道也,怖於死後之墮落也。若離於愛者,是除怖之法,愛即是情,變情為道,即離之矣。何憂何怖者,苟能得道,唯有法喜,何憂之有,不墮落,何怖之有。 ### 會公 四十二章經現在講第三十二章。上次講到第三十一章、心寂欲除。就是要除去欲染之患,先除其心,把心擺端正了,如法了,能斷除世間的愛欲,才能夠得到出世間的聖道。 現在第三十二章,小題目叫做﹁我空怖滅﹂。如果人我執,這個執著能夠把它斷除,就是人我執空了,那麼世間的恐怖也就消滅了,所以叫做我空怖滅。沒有我,那來恐怖呢?有我才有恐怖。小注寫做:﹁我為有為法,達於真空實相之涅槃,則解人法,而我空矣。﹂這個小注,注得並不理想,不容易了解。意思是說,我們眾生執著的這個我呀,有我、有我所有的東西,我們執著這個我,是屬於有為法,有所作為的有為法,有為法就是無常的、有生有滅。假如學道的人知道我是有為法,而由此能夠通達真空實相的道理。就是:我不可得,沒有我相可得,當體即空,空就是諸法的實相;由此就可以達於涅槃,就是可以證到出世間究竟涅槃的理性了,能夠超出世間而證聖果;由此就能夠把人我執、法我執,兩種我執都可以徹底了解,而修持證到空理了,所以﹁而我空矣﹂。我空就包含人我執、法我執兩種我執都空了、都斷除了,所以叫做﹁則解人法,而我空矣﹂。了解﹁人法兩種皆不可得﹂,當下即空;既然知道我空了,那麼生死也就了了。這就是小注的意思,但這個小注不好了解;我們只要看正文,把經文明白就好了。經文裡面說: 佛言:人從愛欲生憂,從憂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 佛說:人從世間的愛欲,就是有貪瞋癡,生起對於世間的,喜歡的就愛,貪著世間的五欲,由此就生起許多憂,憂是憂愁,得的到就歡喜了,得不到就憂愁了,所以從憂就要生起怖畏。怖是恐怖,憂是憂愁。因憂愁而恐怖,所以說﹁從憂生怖﹂。就是說,因為有愛欲,也就會有憂愁,有憂愁就會有恐怖,患得患失嘛!得不到就憂愁,得到了也恐怕會丟掉、會失去,所以就生起恐怖。 如果能夠離去世間的愛︵這是根本煩惱︶,能夠離去世間的愛,那就還有什麼可憂愁的?還有什麼可恐怖的?憂也沒有,怖也沒有了,﹁何憂何怖﹂。就是:沒有愛欲,就沒有恐怖;有愛欲免不了會有恐怖的。 關於愛欲,在前面經文裏面說過很多了,四十二章經說到﹁愛欲﹂兩個字的文字、說這個道理的,恐怕最起碼有六、七個,所以關於愛欲的問題也就不必說得太多,這樣的簡單解釋就可以了。 就是說我們人生在世間,會有憂愁、有恐怖,這個憂愁恐怖那裡來的?因為有愛欲。假如沒有愛、沒有貪欲,也就不會有憂愁,也不會有恐怖。總之,它的根本問題就出在我。假如沒有我,這個憂愁、恐怖都沒有了,所以說﹁我空怖滅﹂,這是第三十二章。 ## 第三十三章 ### 題與文 有智慧的光明, 就能破除眾魔, 而得聖道。 詳細說之,說明為道之人,要具足戒定慧,才能破滅無始眾魔,而得道果。 :::success **章題: 智明破魔 經文: 佛言:夫為道者,譬如一人與萬人戰,挂鎧出門,意或怯弱,或半路而退,或格鬥而死,或得勝而還。沙門學道,應當堅持其心,精進勇銳,不畏前境,破滅眾魔,而得道果。** ::: ### 直解 此第三十三章。喻明為道之人。須具戒定慧也。專精學道之心。譬如一人。無始虗妄諸惑習氣。譬如萬人。受持淨戒。譬如挂鎧。惟堅持其心。則無怯弱之意。此戒力也。精進勇銳。則無半路之退。此定力也。不畏前境。則無格鬬致死。此慧力也。合此三力。破滅無始眾魔而證道果。是為得勝而還矣。 ### 表  ### 雪公 :::spoiler 學佛貴乎如法修行,佛之大乘法門,通途有六,名為六波羅密,漢義謂之六度,詳說需時甚久,今簡言之,以助解此章經法。 眾生輪迴六道,如溺苦海,波羅蜜是度海之具,乘之可到彼岸。六度首為布施,以濟匱乏者也,如此次風災,災民財盡,即以財施之。二為持戒,止惡行善也。三為忍辱,世人不明事理者多,有辱我者,我當忍之。四為精進,修道不惟有進無退,且須遞增其行。五為禪定,不動妄念也。六為智慧,是為眾生本有者,以障於迷,故有若無,致溺生死苦海。修道者,由前五度行之有得,去此迷障,則開本有之智,是為得道。一切法門,不離六度,否則不能成功。例如念佛,一句彌陀,即含六度。六度最要者禪定,一心不亂即是禪定,得一心不亂,即斷見思惑,即得明心見性。 「佛言:夫為道者」道因法門而異。吾人修淨土,淨土即是吾人所修之道。若有參禪者,禪即是彼所修之道。 「譬如一人與萬人戰」是說比喻。古人出戰,以鎧甲防身,故云「挂鎧出門」。雖挂鎧已,而人心有勇怯之分,力有強弱之別,故云「意或怯弱,或半路而退,或格鬥而死,或得勝而還。」比喻究何所指?眾生修道,有成者,有不成者也。 修道喻以戰事,可想見其難。應戰萬人者,喻發學道之心。萬人謂何?見思、塵沙、無明諸惑,迷障本性,佛法謂之八萬四千煩惱,此萬人即是諸惑,即是八四煩惱。然此一人,何能戰勝萬人,佛遂與以六度法門。「挂鎧出門」即是持戒,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意或怯弱」謂受戒或不能持,或持而不能久。「半路而退」謂修定而不固者。「格鬥而死」慧不足也。慧有聞思修之分,今諸學者,惟具聞慧,尚無思慧,更無修慧,如此縱建佛七,又何得一心不亂。修道者,必須戒定慧三力皆充,始能得勝而還,是即證道之謂也。三力不充,應如之何?應加三種助力,即布施、忍辱、精進也。是以佛又囑沙門,應當六度齊修,不患眾魔之不破。眾魔即是八四煩惱,既破煩惱,自得道果。 經云「堅持其心」,即是忍辱,能助定也。古人常謂「士可殺,不可辱」。忍辱之難,可以想見。修道者,辱既可忍,何事不可忍,故能堅其道心,八風不動。 「精進勇銳」,即是精進度,能助戒也。戒之不能持,患於懈怠,精進可以治之。 「不畏前境」,即是布施度,能助慧也。學佛而希其成者,必須破我相,見思惑首為身見,金剛經我相不破,餘相皆不能破。如何破我相,必須聞思修慧,如何開慧,世法莫能為力,佛法獨得其妙,此即萬法皆空之理也。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故一切皆假,惟本性是真。佛法亦是假,惟助解空顯性而已。既知萬法皆空,執此假身何為,身既不執,而身外之財,尚不肯為布施乎?通身內外,皆能布施,則前進險阻,復何可畏,苟能如是,一人必勝萬人。 ::: ### 會公 :::spoiler 其次第三十三章、智明破魔。有智慧的光明,就能破除眾魔,而得聖道。經文說: 佛言:夫為道者,譬如一人與萬人戰,挂鎧出門,意或怯弱,或半路而退,或格鬥而死,或得勝而還。沙門學道,應當堅持其心,精進勇銳,不畏前境,破滅眾魔,而得道果。 就是要有智慧來破除眾魔,才能夠得到聖道。前一段是比喻,然後合法。 ﹁夫為道者﹂,這一句是總標。是先總標明說,為了要求成就無上菩提大道的人,就是一切修道的人,怎麼樣子去修呢?用功的時候,怎麼樣子修?這裡先說比喻。﹁譬如一人與萬人戰﹂,一直到﹁或得勝而還﹂,這是比喻。﹁沙門學道﹂以下,就是以法來合,以法合比喻的意義。 說我們修學佛法的人——學道的人,這個好像在打仗的時候戰爭,一個人要跟一萬個人來戰鬥,就是以一對萬,一個人對萬人打仗。一個人對一個人打,那憑兩方面的實力,那還比較容易;一個人碰到十個、百個,已經是相當不容易打勝仗了,何況是跟一萬個人打呢?這是顯示對方的、眾魔之境,相當的強、相當多、非常多,好像一個人跟一萬人打仗,所以說﹁一人與萬人戰﹂。要修道的人、要修學佛法的人,要先提起這個精神來,你要修學佛法,這就好像要跟一萬個人打仗一樣。 你要打仗,一定要挂鎧。鎧是古代的戰甲,披在身上,萬一碰到刀槍、箭,才不會射中身體。就是古代的打仗,身體都要穿上戰甲,前面有護心、護胸,護著前胸,後面背也有戰甲,護著背,這個最重要的地方把它護住,頭也有戴頭盔。這樣子,如果是跟敵人打仗的時候,敵人的刀槍來呀,才不會一下就受傷了,甚至刺到生命了,就是箭射來也不會一下子就射進去了。因此古人、古代的戰爭,當兵的都要穿上戰甲,所以要去打仗的時候,先披上戰甲。﹁挂鎧﹂,就是披上戰甲、穿上戰甲,然後出門去打仗。去打仗的時候,一人跟萬人打仗,這是不簡單的!你看到敵人那麼多,一萬個,不得了!心裡會害怕,害怕就怯弱。﹁意﹂就是心意,心意未免會有害怕,﹁怯﹂就是退怯,﹁弱﹂就是表示不強,覺得自己力量不夠:﹁我要跟一萬個人打仗,這有什麼辦法呢?恐怕是不行啦!﹂這一種的心念動起來就是﹁怯弱﹂。﹁或﹂是不定之詞,不一定。如果心力不夠、會害怕的話,就會怯弱。或者是正要到前面去跟敵人打仗的時候,到了半路、走到半路,聽到敵人那麼多,有一萬個人,害怕了,就退回來,所以說﹁或半路而退﹂。根本還沒有打仗,走到半路還沒有碰到敵人,害怕了,就退回來,打退堂鼓,退下來了,恐怕打不贏,索性就不打了,半路就下來了,退回來,不敢去打。 ﹁或格鬥而死﹂,或者是敢打,跟萬人打仗、跟他們戰鬥起來,可是實際上力量是不夠的,力量不夠跟他打仗、戰鬥的時候,被對方打中了,戰死了。﹁格鬥而死﹂,就是跟敵人戰鬥,結果戰輸了,被人打死了,這也有可能。假如力量夠了,努力衝鋒,衝出萬人的重圍,打勝仗了,得勝,得勝之後回來,那就叫做﹁得勝而還﹂。一旦去打仗的時候,大致總有這些情形啦!或得勝而還,這是打仗成功了。前面怯弱、半路退、格鬥死,這三種都是輸掉的,都是輸掉。這是一種比方,這個比方就是拿下面的法義來配合比方的意思。 沙門學道也是跟一人與萬人打仗情況是一樣的。這個配合法義的文字,比較簡單,對於前面的﹁一人與萬人戰﹂這一句話,在﹁沙門學道﹂下面,是沒有這個法義。﹁一人﹂是修道的人,這個可以知道的,﹁萬人﹂就是比方眾魔。就是說,我們要修道的時候,魔境很多,前面說過有四魔、有八魔,華嚴經還說有十種魔。就是四魔來說,煩惱魔、五蘊魔、死魔,這都是從內心發出來的、自己造業所成就的,天魔才是外在的魔。魔太多了,就是心裡的煩惱魔就不得了了!每一個人、每一個眾生都有八萬四千煩惱,所以說﹁與萬人戰﹂。說一萬人還少呢!應當是八萬四千,因為有八萬四千煩惱,就是八萬四千的煩惱魔。那你要修道、要求出世間的聖道,就要跟八萬四千煩惱魔打仗,所以說﹁一人與萬人戰﹂。戰,戰鬥。就是:準備要用我們的智慧、修學佛法的智慧,來滅除迷惑的煩惱,所以說﹁以智破惑﹂。惑,就是惑、業、苦的三道,惑就是煩惱。就是:用智慧來破煩惱,學佛的般若智,來破除內心的八萬四千煩惱。因為法合的文字不顯明,所以需要這樣子補充說明。﹁萬人﹂就是比方眾魔,八萬四千煩惱魔。﹁戰﹂就是要用智慧來破除煩惱,惑就是煩惱,破除八萬四千的煩惱。 ﹁挂鎧出門﹂可以比方做發心入道,剛剛開始發心入道、要修學佛法,這就好像挂上戰甲要出門去打仗,就是要跟煩惱魔格鬥。發心︵發菩提心︶要學道、要入道,必定要跟煩惱魔打仗。或者是﹁意或怯弱﹂,這裡只是把正面的文字說出來,沒有說反面文字,沒有說出怯弱的原因。為什麼會意或怯弱呢?那就是志不堅固。因為修道的志向不夠堅定,修道的志願不夠堅定,那就看到煩惱魔就會害怕。害怕了,就是志向不堅定。所以經文的法合文字是說正面的意義,說應當要堅持其心。﹁堅持其心﹂,這就是說明要堅定保持你的志向,發菩提心的菩提大願的志向,要堅定、要保持、要任持不失,使所發的道心要堅定,應當就是決定要這樣做。你既然是發心要跟眾魔打仗,那你一定要有這麼堅定的心,不怕眾魔,這樣子來跟它打仗,志向必定要堅定,不管有多少煩惱魔,都不要怕!不怕就不會怯弱;堅定起來,根本不怕它,那就不會怯弱,那就是堅持其心。怯弱就是志不堅,志願不堅定。能夠堅持其心,那就是志向堅定,不怕煩惱魔。 下面只是用﹁精進勇銳,不畏前境﹂兩句話來包含﹁半路而退,格鬥而死﹂,意義差不多。不過,﹁半路而退﹂就是沒有辦法向前進來破除眾魔,遇境就退轉了。例如剛發心修道沒有多久,佛法懂得不夠、定力不夠,碰到眾魔、跟眾魔鬥的時候,結果遇到境風,例如說尤其遇到逆境,煩惱起了、碰到逆境了,由此就退失道心。這還是志不堅,才會退下來。假如志向堅定,也就不會半路而退了。遇到境界的時候,沒有辦法克服逆境,結果就退轉,這就是半路而退。所以經文說要﹁精進勇銳,不畏前境﹂。﹁不畏前境﹂就不會﹁半路而退﹂,﹁半路而退﹂就是﹁畏前境﹂。畏就是怕,恐怕、害怕。看到前面的煩惱那麼多,萬人,不得了,怕,害怕,怕前境,結果就會退,所以這就成為半路而退。 ﹁格鬥而死﹂,或者是格鬥而死,雖然不怕跟他打,結果打輸了。這個打輸的情形是怎麼的呢?這就是誤入歧途、走錯了路。世間上學道的人很多,邪正分不清、好壞分不清、是非分不清,結果走錯路還不知道!有許多人想學道,結果學的是外道、學的是邪門,學的旁門外道,這就走錯路了。走錯路生死不能了,不但是沒有辦法斷煩惱,結果是煩惱增加,那就是被煩惱所勝了,這就是格鬥而死。格鬥而死就是走錯路。歧途,就是錯路。本來要向無上菩提大道走,結果你走錯了。如果走到自了漢、阿羅漢聲聞的境界還好,自己還能了脫。走到旁門外道去,走到外道的路線去,那就糟了,不但煩惱斷不了,將來還要造很多的罪業,像楞嚴經裡面所說的五十種的陰魔,那就是邪魔外道的歧途;往往有人學道﹁走入歧途﹂,就是這種情況,那就是﹁格鬥而死﹂。 如果能夠﹁精進勇銳﹂,走到正路,沒有發生誤入歧途的這種情況,向無上菩提大道努力邁進,結果達成目的,這是精進勇銳而不怕前境,就能夠破滅眾魔、降伏煩惱了。能夠把煩惱斷除,而得到出世間的聖果,而得道果,這就是﹁得勝而還﹂。﹁精進勇銳,不畏前境,破滅眾魔,而得道果﹂,這就是得勝而還,這就顯示得勝。 這一段文裡面,也包含戒定慧三無漏學的道理在裡面。佛法雖多,總不出三無漏學,所以這一段文也就說明三無漏學。﹁挂鎧出門﹂,這就是戒學,持戒。持戒好像披上戰甲,有戒就好像披上戰甲,才能夠跟魔鬥,假如沒有持戒的力量,這就好像沒有戰甲,跟魔鬥就很危險了。所以挂鎧出門就好像持戒的力量,穿上戰甲就是持戒的力量。修行能夠﹁精進勇銳﹂,對準目標,不會走錯路,有智慧能夠分辨是非邪正。精進勇猛,銳就是很努力、很前進的意思,很精進的往前推進,這就是定力,有定力。有定力才能夠斷除魔障,努力前進;如果沒有定力,就不能前進。所以﹁精進勇銳﹂就是顯示有定力、修定的功夫。﹁不畏前境﹂,就是有智慧。沒有智慧就會畏前境。因為你沒有智慧嘛,所以就畏前境:﹁不知道前境……?﹂有辦法、有智慧,就能夠斷除眾魔。那你生起怕畏來了,就是因為你沒有智慧;有般若的智慧,就不畏前境的。所以,﹁不畏前境﹂就是有智慧,智慧般若的力量。由此戒、定、慧三無漏學的力量具足,就能破滅眾魔,由此而得道果,就能得到出世間的聖果了。這是第三十三章的意義。 第三十三章的意義主要就是說要我們:學道,不要怕魔境多、不要怕煩惱多,要堅定信心、立定志向、努力向菩提大道邁進。也要分辨邪正,以前講的勸發菩提心文,就是很好的參考資料了,怎樣分辨邪正、怎樣去取,就分得很清楚,就可以拿到這邊來做參考,就不會誤入歧途了。這是佛警策弟子們,我們做佛弟子的人應當要這樣子努力,才能夠破滅眾魔,而得出世間的聖果。道果,就是修道所成就的出世間的涅槃聖果。 ::: ### 前言(介紹六度) #### 布施等 學佛貴乎如法修行,佛之大乘法門,通途有六,名為六波羅密,漢義謂之六度,詳說需時甚久,今簡言之,以助解此章經法。  眾生輪迴六道,如溺苦海,波羅蜜是度海之具,乘之可到彼岸。 六度首為布施,以濟匱乏者也,如此次風災,災民財盡,即以財施之。 二為持戒,止惡行善也。 三為忍辱,世人不明事理者多,有辱我者,我當忍之。 四為精進,修道不惟有進無退,且須遞增其行。 五為禪定,不動妄念也。 六為智慧,是為眾生本有者,以障於迷,故有若無,致溺生死苦海。 修道者,由前五度行之有得,去此迷障,則開本有之智,是為得道。一切法門,不離六度,否則不能成功。 #### 一句彌陀含六度 例如念佛,一句彌陀,即含六度。 :::success 蕅益大師: 真能念佛。放下身心世界。即大布施。 真能念佛。不復起貪瞋癡。即大持戒。 真能念佛,不計是非人我。即大忍辱。 真能念佛。不稍間斷夾雜。即大精進。 真能念佛。不復妄想馳逐。即大襌定。 真能念佛。不為他歧所惑。即大智慧。 蓮池大師: 舉其名兮,兼眾德而具備。專乎持也,統百行以無餘。 ::: 六度最要者禪定,一心不亂即是禪定,得一心不亂,即斷見思惑,即得明心見性。 ### 喻法合 :::success 佛言:夫為道者, ::: 1.道:無上菩提大道 發起菩提心,立志上求佛道,下化眾生。 2.各宗派的修法固然各有不同,例如參禪之人,以禪作為他所修之道。我們修學淨土法門,以信願行求願往生極樂世界,作為我們的修學之道。 3.﹁夫為道者﹂,這一句是**總標。是先總標明說**,為了要求成就無上菩提大道的人,**就是一切修道的人**, 道因法門而異。吾人修淨土,淨土即是吾人所修之道。若有參禪者,禪即是彼所修之道。 :::success 譬如一人與萬人戰,挂鎧出門,意或怯弱,或半路而退,或格鬥而死,或得勝而還。 ::: **先總介紹譬喻** 「譬如一人與萬人戰」是說比喻。古人出戰,以鎧甲防身,故云「挂鎧出門」。雖挂鎧已,而人心有勇怯之分,力有強弱之別,故云「意或怯弱,或半路而退,或格鬥而死,或得勝而還。」比喻究何所指?眾生修道,有成者,有不成者也。 **譬如一人與萬人戰** 說我們修學佛法的人——學道的人,這個好像在打仗的時候戰爭,一個人要跟一萬個人來戰鬥,就是以一對萬,一個人對萬人打仗。一個人對一個人打,那憑兩方面的實力,那還比較容易;一個人碰到十個、百個,已經是相當不容易打勝仗了,何況是跟一萬個人打呢?這是顯示對方的、眾魔之境,相當的強、相當多、非常多,好像一個人跟一萬人打仗,所以說﹁一人與萬人戰﹂。要修道的人、要修學佛法的人,要先提起這個精神來,你要修學佛法,這就好像要跟一萬個人打仗一樣。 **萬人比喻** 需要這樣子補充說明。﹁萬人﹂就是比方眾魔,八萬四千煩惱魔。﹁戰﹂就是要用智慧來破除煩惱,惑就是煩惱,破除八萬四千的煩惱。 萬人謂何?見思、塵沙、無明諸惑,迷障本性,佛法謂之八萬四千煩惱,此萬人即是諸惑,即是八四煩惱。 ### 解釋講表  **掛鎧出門** ﹁挂鎧出門﹂可以比方做發心入道,剛剛開始發心入道、要修學佛法,這就好像挂上戰甲要出門去打仗,就是要跟煩惱魔格鬥。發心︵發菩提心︶要學道、要入道,必定要跟煩惱魔打仗。 **意或怯弱(堅持其心)** 1.挂鎧:古代戰士所穿的護身鐵甲。 2.接著說「意或怯弱」:就是指持戒,也不容易持好。 **半路而退** 1.佛法懂得不夠多 2.定力不夠 3.境界風:要求破除煩惱魔障,圓滿開發智慧,卻是被境界考倒了,就不能到彼岸了。所以境界,在度過生死海的比喻當中,我們有時會比喻為風,把所乘的佛法寶船,吹走了。那麼就半路而退了。 **格鬥而死** 1.誤入歧途,走錯了路。 2.﹁格鬥而死﹂,或者是格鬥而死,雖然不怕跟他打,結果打輸了。 3.邪正分不清、好壞分不清、是非分不清,結果走錯路還不知道!有許多人想學道,結果學的是外道、學的是邪門,學的旁門外道,這就走錯路了。 4.走錯路生死不能了,不但是沒有辦法斷煩惱,結果是煩惱增加,那就是被煩惱所勝了,這就是格鬥而死。 5.什麼是正確的道路呢?**本來要向無上菩提大道走**,即是「三慧」:聞慧、思慧、修慧。 6.結果你走錯了。如果走到自了漢、阿羅漢聲聞的境界還好,自己還能了脫。走到旁門外道去,走到外道的路線去,那就糟了,不但煩惱斷不了,將來還要造很多的罪業,像楞嚴經裡面所說的五十種的陰魔,那就是邪魔外道的歧途;往往有人學道﹁走入歧途﹂,就是這種情況,那就是﹁格鬥而死﹂。 **得勝而還** 如果能夠﹁精進勇銳﹂,走到正路,沒有發生誤入歧途的這種情況,向無上菩提大道努力邁進,結果達成目的,這是精進勇銳而不怕前境,就能夠破滅眾魔、降伏煩惱了。能夠把煩惱斷除,而得到出世間的聖果,而得道果,這就是﹁得勝而還﹂。﹁精進勇銳,不畏前境,破滅眾魔,而得道果﹂,這就是得勝而還,這就顯示得勝。  :::success 沙門學道,應當堅持其心,精進勇銳,不畏前境,破滅眾魔,而得道果。 ::: 然此一人,何能戰勝萬人,佛遂與以六度法門。 1.「挂鎧出門」即是持戒,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意或怯弱」謂受戒或不能持,或持而不能久。 :::info 「精進勇銳」,即是精進度,能助戒也。戒之不能持,患於懈怠,精進可以治之。 ::: 2.「半路而退」謂修定而不固者。 :::info 經云「堅持其心」,即是忍辱,能助定也。古人常謂「士可殺,不可辱」。忍辱之難,可以想見。修道者,辱既可忍,何事不可忍,故能堅其道心,八風不動。 八風:稱、譏、毀、譽、利、衰、苦、樂。 ::: 3.「格鬥而死」慧不足也。慧有聞思修之分,今諸學者,惟具聞慧,尚無思慧,更無修慧,如此縱建佛七,又何得一心不亂。 :::info 「不畏前境」,即是布施度,能助慧也。 學佛而希其成者,必須破我相,見思惑首為身見,金剛經我相不破,餘相皆不能破。 如何破我相,必須聞思修慧,如何開慧,世法莫能為力,佛法獨得其妙, 此即萬法皆空之理也。 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故一切皆假,惟本性是真。 佛法亦是假(如筏喻者) ,惟助解空顯性而已。既知萬法皆空,執此假身何為,身既不執,而身外之財,尚不肯為布施乎?通身內外,皆能布施,則前進險阻,復何可畏,苟能如是,一人必勝萬人。 ::: 4.修道者,必須戒定慧三力皆充,始能得勝而還,是即證道之謂也。  三力不充,應如之何?應加三種助力,即布施、忍辱、精進也。是以佛又囑沙門,應當六度齊修,不患眾魔之不破。眾魔即是八四煩惱,既破煩惱,自得道果。 ### 結語 這一段文裡面,也包含戒定慧三無漏學的道理在裡面。佛法雖多,總不出三無漏學,所以這一段文也就說明三無漏學。﹁挂鎧出門﹂,這就是戒學,持戒。持戒好像披上戰甲,有戒就好像披上戰甲,才能夠跟魔鬥,假如沒有持戒的力量,這就好像沒有戰甲,跟魔鬥就很危險了。所以挂鎧出門就好像持戒的力量,穿上戰甲就是持戒的力量。修行能夠﹁精進勇銳﹂,對準目標,不會走錯路,有智慧能夠分辨是非邪正。精進勇猛,銳就是很努力、很前進的意思,很精進的往前推進,這就是定力,有定力。有定力才能夠斷除魔障,努力前進;如果沒有定力,就不能前進。所以﹁精進勇銳﹂就是顯示有定力、修定的功夫。﹁不畏前境﹂,就是有智慧。沒有智慧就會畏前境。因為你沒有智慧嘛,所以就畏前境:﹁不知道前境……?﹂有辦法、有智慧,就能夠斷除眾魔。那你生起怕畏來了,就是因為你沒有智慧;有般若的智慧,就不畏前境的。所以,﹁不畏前境﹂就是有智慧,智慧般若的力量。由此戒、定、慧三無漏學的力量具足,就能破滅眾魔,由此而得道果,就能得到出世間的聖果了。這是第三十三章的意義。 第三十三章的意義主要就是說要我們:學道,不要怕魔境多、不要怕煩惱多,要堅定信心、立定志向、努力向菩提大道邁進。也要分辨邪正,以前講的勸發菩提心文,就是很好的參考資料了,怎樣分辨邪正、怎樣去取,就分得很清楚,就可以拿到這邊來做參考,就不會誤入歧途了。這是佛警策弟子們,我們做佛弟子的人應當要這樣子努力,才能夠破滅眾魔,而得出世間的聖果。道果,就是修道所成就的出世間的涅槃聖果。 ### 念佛的故事1 近代倓虛法師的《影塵回憶錄》裡記錄的一個真實故事:民國初年,諦閑法師有一個徒弟,不知叫什麼名,姑且按他出家前的職業「鍋漏匠」叫他吧。這個徒弟是中年出家的,四十多歲才出家,他的年齡跟老法師年齡差不多。他們從小是生在農村裡面,在一起玩的小朋友,童年都在一起。諦閑法師家庭環境比較好一點,念過書,以後舅父做生意,帶他出來,所以算是我們俗話講「見過世面」的,出去旅行過,見過世面。他那一個同學,家境清寒,沒有念書,長大之後,生活非常困苦,學一個手藝,這個手藝在大陸上叫鍋漏匠。「鍋漏匠」,恐怕你們年輕人都不懂,年歲老的人曉得。什麼叫鍋漏匠?就是碗、碟子打破了,他能把它補起來再用,那個時候很節省。不像現在打破了就丟掉,破個邊都丟掉,那時候還得補起來再用。就做這麼個手藝,天天挑個擔子在外面喊,吆喝著,非常的辛苦。這是他這幾十年當中,真正體會到人生太苦了。所以就找他小時候在一起玩的這個朋友,出了家,做了和尚,於是就把他找到了。 找到諦閑法師這裡,在廟裡住了幾天,就跟老法師說:我要出家。他說:為什麼?生活太苦了,我一定要出家。老和尚說:你不要開玩笑了,住幾天還是去做生意去吧。為什麼不讓你出家?年歲太大了。在大陸那個時候,四、五十歲就是老人了,體力就衰了。他說:你學五堂功課都學不會,念經都念不會,你在這寺廟裡,大家瞧不起,冷眼看你,你的心多難過。學講經,你還不認識字,還要從念書做起,到哪一年才能成就?這就是拒絕了他。結果他就硬賴著:我非出家不可,我不做生意了。老和尚給他搞得一點辦法都沒有,主要就是小時候在一起,這份感情在。老和尚就說:這樣好了,你要是真的想出家,你得要答應我幾個條件。**他說:沒有問題,我認你做師父了,你說什麼,我統統聽、統統接受**。老和尚說:這很好,我給你剃頭。剃了頭之後,他說:你也**不要去受戒,也不要住在廟裡**。受戒,五十三天這個戒壇,你也受不了。也不要住廟裡,我到鄉下(住在寧波),**寧波鄉下有很多小廟,沒人住的,破廟、廢廟沒人住,找一個小廟給他住**。老法師在附近認識的護法很多、信徒很多,找幾個護法**每一個月給他送一點錢、送一點米,他的生活可以過得去。又在附近找了一個念佛的老太太照顧他的生活,每天中午飯、晚飯,給他燒兩餐飯,給他洗衣服,這他很自在了,早飯就他自己去料理。就教他一句佛號,「南無阿彌陀佛」,他說:你就給我念這一句佛號,念累了你就休息,休息好了你就再念,一直念下去,你將來一定有好處**。這個人沒有知識,但是**聽話、老實,他就死心塌地念這六個字。真的就像老和尚講的,念累了就休息,休息好了就再念,這樣就念了三年**。三年沒有出門,就在那個廟裡頭念了三年,這叫**精進**,就一句佛號,一點也不雜,念了三年。 這一天,他就**離開寺廟,到城裡去看他的親戚朋友。晚上回來之後,吃完晚飯,就跟這位燒飯的老太太說:明天你不要替我燒飯**。這個老太太心裡一想,「師父三年都沒出門,今天出去看看朋友,大概明天一定有朋友請他吃飯,叫我不要給他燒飯」。到了第二天中午,吃過飯的時候,老太太到廟裡去看看,看看師父有沒有回來?有沒有人請他吃飯?他那個廟是**破廟,廟的大門都不關的,沒東西偷**,什麼也沒有。到廟裡去看看師父,在喊的時候也沒人答應,再去找一找,**看到師父在寮房裡,站在那個地方,面對著窗戶,手上拿著念珠,再叫他,不答應,走到面前去的時候,他死了,站著死的,念佛往生了。這個老太太嚇了一跳,從來沒有看到人是站著死的,這趕緊去報告他那幾個護法,這護法來一看,大家也不曉得怎麼辦,就派人到觀宗寺去報告諦閑法師。那個時候沒有車,請一個人去報信,走路去的,走去再走回來,三天。你看他往生,站著往生,還站三天,等他的師父來替他辦後事**。 諦老法師看到之後,非常讚歎的說:**你沒有白出家,你的成就,當代講經說法的法師,名山寶剎的方丈住持,沒有一個人能比得上你**。 ### 念佛的故事2 這是倓虛法師在《念佛論》中講到的真人真事:倓老是哈爾濱極樂寺的住持,極樂寺建立之後,以開堂傳戒作為慶祝,並請諦閑老法師當得戒和尚,因為他的老師是諦閑老法師。開壇傳戒是佛門最大、最殊勝莊嚴的法會,需要很多人幫忙,修無師也是從外面來的,發心到戒壇修福,幫助大眾。 當時的當家師是定西法師,定西法師就問修無師:‘你能做什麼?’ 修無師說:‘我願意在傳戒期間照顧病患。’傳戒當中,戒子傷風感冒,或是身體有不適時,都必須要有人照顧。他發心做這個工作,這非常重要,也是修福的好機會。 修無師不認識字,未出家前是做泥水匠的,雖發心出家,也不懂得經教,所以就老實念佛。他待人謙虛恭敬,如何辛苦的工作都很歡喜、很樂意去做,從未推卸過,尤其別人不願意幹的苦活,他也去做,這是他的德。 定西法師就把這個工作派給他,可是過了沒幾天,他就跟倓老與定西法師告假。倓老是很有修養的人,因為你是外面來的法師,你願意來就來,願意走就走,不以為怪。 定西法師就有點沉不住氣,就責備他:‘你這個人未免太沒有恆心,傳戒才兩個月,你要幫忙就幫到底,來了沒幾天,怎麼就退心想走了?’ 修無師說:‘我不是到別的地方去,我要到極樂世界去。’ 這兩位法師一聽愣住了,‘你要往生?’ 修無師說:‘是的!’並請求老和尚給他準備一、兩百斤柴火,以便火化之用,老和尚一聽,這是大事情。 定西法師說:‘大概多久?’ 他講:‘大概十天。’ 到第二天,修無師又來說:‘稟告老法師,我今天就要走了。能否請幾位法師幫我助念,送我一程?’當然,戒期當中聽說有人要往生,又不生病,活著往生,要人助念,哪個不歡喜! 念佛送他的人要求說:‘修無師,從前聽說往生的人,臨走之前,都要作幾首偈子、作幾首詩,留給後人做紀念,你今天要往生了,也不能例外。’ 修無師說:‘我是個苦惱的人,不認識字,也不會作詩作偈,但是我有一句老實話可以告訴你們,「**能說不能行,不是真智慧**」。’ 大家**助念不到一刻鐘,他告訴大家:‘佛來接引我了。’他就走了,瑞相希有,火化後還有舍利子**。諦閑老法師對他非常讚歎。 一句阿彌陀佛,包含六度⋯⋯ ## 第三十四章 ### 題與 :::success 章題:處中得道 經文: 沙門夜誦迦葉佛遺教經,其聲悲緊,思悔欲退。佛問之曰:汝昔在家,曾為何業?對曰:愛彈琴。佛言:弦緩如何?對曰:不鳴矣。弦急如何?對曰:聲絕矣。急緩得中如何?對曰:諸音普矣。佛言:沙門學道亦然。心若調適,道可得矣。於道若暴,暴即身疲,其身若疲,意即生惱,意若生惱,行即退矣,其行既退,罪必加矣。但清淨安樂,道不失矣。 ::: ### 直解 此第三十四章。明學道之法。須善調身心。勿令緩急失所也。儒者亦云。其進銳者其退速。又云勿忘勿助。蓋三乘出要類如此。 ### 表  ### 雪公 修行方法,不離聞思修。首須聞,聞始知道。聞後須思,思者研究也,必經研究,始出意味。思後必須修,始能得道。此三者缺一則生障,以言淨宗,則此三者,適為信願行。 此一沙門,乃釋迦牟尼佛弟子,所謂之經,為遺教經。遺者遺留,教者訓也。此經為迦葉佛所遺者。迦葉佛在娑婆世界,前於釋迦牟尼佛。今之遺教經,乃釋迦佛說,文或不同於迦葉佛說者,而理無或異也,以佛佛道同故也。不惟此二尊佛,同其遺教,即十方三世一切佛,皆無二致也。 誦經含聞思修三義,夜誦取其靜也。今之佛徒,皆行朝暮二課,叢林暮課恆在夜間,以此二時,無人進擾,易於修也。惟此二時為必修,餘時亦不能廢。 「其聲悲緊」者,悲其聞思修之未得,誦經之聲,遂不平也。 「思悔欲退」者,既悲緊,遂悔而欲退矣。今之念佛者,求一心不亂而未得,其人境遇甚或逆轉,亦思退矣。此沙門欲退,而尚未退也,退則如不修矣。學佛須親善知識,否則遇難輒退,此沙門獲救於佛,終未退轉,何其幸也。 為善知識,固需慈悲心,然無法解人之迷,亦不能令人不退道行。佛既慈悲,又有方法,其法盈天地間,無一物而不是。凡夫智力不及,不得其用。佛之言語,圓融無礙,迷人執之則礙矣。是凡佛經,皆當恭聽,參禪修淨,無非度人法門,今佛與此沙門之問對,宜深致意焉。 佛問沙門,「曾為何業」者,乃問其所好之事,非農工商等職業也。 沙門對曰「愛彈琴」,琴有弦,閒者弛也,彈則調之。 「佛言弦緩如何?」緩者弛也。 「對曰不鳴矣。」不鳴,不響也。 佛又問「弦急如何?」急者緊張也。 「對曰聲絕矣。」亦不響也。 「急緩得中如何?」即是其弦調理適中。 「對曰諸音普矣。」諸音是宮商角徵羽,普者皆含矣。 佛問彈琴,何關於修道,世間萬物,世尊信手拈來,即是度人妙法,若我勸此沙門曰,行不可退也,不然墮地獄矣。語雖契理,而沙門不悅,豈得益乎。佛就沙門之語,隨順解之,思慧即開,豈不妙哉。 佛言:學道亦然者,學道與彈琴,其理通也。 「心若調適」者,心如琴弦,調之不高不低,安然適中,即得之矣。修道皆知心有二病:一是掉舉,心往上舉,而不能安。二是昏沈,心往下沈昏然入睡。修時不掉舉,則昏沈,此皆心不調適。 「道可得矣」者,若去昏沈掉舉,即可得道。淨宗諸同修者,常問何以不得一心,今聞此經,可以喻矣。掉舉即是琴弦之急,昏沈即是緩,若求得一心,必先去掉舉,再去昏沈,苟能如此調之,自得一心不亂。 不修念佛法門,於是二病,容或不解,其已修行者,當亟欲知對治之法。古人求學嘗以錐刺昏沈,然掉舉之病,治之實難。念佛之前,可誦阿彌陀佛經一卷,攝其散心,當可不掉舉矣。不昏不掉,但念六字洪名,念念相繼,即入佳境。 「於道若暴」者,暴躁也,躁則不能調適,念佛即不得一心,故須調之有素,否則當如經云,其身即疲,身疲而意煩惱,惱則行退矣。是以修道之人,造詣如何,自見 於日用常行間。 「其行既退」者,重在退字,以映前之思悔欲退也。 「罪必加矣」者,退行必牽於反行之力,既牽於反力,必背乎道,而不為善矣。蓋凡學道者,守戒皆行於勉強,一旦退而不守,舊惡習競發之,如水之決隄氾濫,所造惡業,必超乎常人。隋煬帝曾師事智者大師,退道以後,竟敢弒父淫母。武則天亦是佛徒,後世所誦之開經偈,即是武氏之作,其學不無心得,既退其行,罪業昭昭,是皆加罪之明證。 「清淨安樂,道不失矣」者,清淨,不染欲塵也,安謂身心調適,如此自得法喜,是謂之樂,樂道自不失道。 ### 會公 第三十四章、處中得道。這是說明修行的人不要太猛。太勇猛、過度的用功、太緊了,也會出毛病。太鬆、懈怠固然不好,太緊了也不好。太緊,用功太猛了,因為人的身體體力總是有限的,體力盡了,吃不消了,煩惱起了,道還沒修成,結果煩惱起來,甚至退道,會有這種情況發生。而這一章的文字、經文的意義,在平常 講其他經論的時候,往往也會引來做參考的;文字雖然很長,但是意義很容易明白。我們看著經文: 沙門夜誦迦葉佛遺教經,其聲悲緊,思悔欲退。佛問之曰:汝昔在家,曾為何業?對曰:愛彈琴。佛言:弦緩如何?對曰:不鳴矣。弦急如何?對曰:聲絕矣。急緩得中如何?對曰:諸音普矣。佛言:沙門學道亦然。心若調適,道可得矣。於道若暴,暴即身疲。其身若疲,意即生惱。意若生惱,行即退矣。其行既退,罪必加矣。但清淨安樂,道不失矣。 ﹁沙門夜誦迦葉佛遺教經,其聲悲緊,思悔欲退。﹂文字那麼長,不要一下子通通念完,念一段說一段好了。 沙門就是個出家人。有一個出家人,在晚上讀誦迦葉佛的遺教經。迦葉佛就是釋迦牟尼佛之前的賢劫第三尊佛,釋迦牟尼佛是第四尊——賢劫第四尊佛,迦葉佛是第三尊。迦葉佛的遺教經,在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還存在,是不是釋迦牟尼佛重說,不得而知,也許是迦葉佛的佛經,他的遺教經,一直保存到釋迦牟尼佛出世,還在世間,也不一定,不過這個經文沒有說明,而其他的經文也沒有資料可參考,不得而知,我們沒有辦法去確定,究竟是一直流傳到釋迦牟尼佛出世還在呢?還是釋迦牟尼佛成佛之後,把迦葉佛的遺教經再重說一遍?不過現在在藏經裡面是找不到迦葉佛的遺教經的。 有個出家人,晚上在讀誦迦葉佛的遺教經,這個遺教經當然是注重警策道心方面了,像釋迦牟尼佛的遺教經,我們多讀的話,也能啟發道心呀!﹁其聲悲緊﹂,讀誦遺教經的經文,生起一種悲傷的情況,緊,就是心裡很緊張,想到佛入滅的情況,很悲傷這種情況出現。想到修道不容易,他自己下了很大功夫,還沒有得到成就,就心裡後悔了。﹁思悔欲退﹂,心裡想到自己修行沒有成就,就想要退了、想要退道。悔是後悔,後悔他修道沒有成就,想要退道。﹁欲退﹂,欲就是希望;打算想要退道了,也就是想要還俗了吧!不想修行了,覺得很難嘛!在這個時候,釋迦牟尼佛就出現在他的面前來問他。 ﹁佛問之曰:汝昔在家,曾為何業?﹂釋迦牟尼佛就現前、就來問他,問這個誦迦葉佛遺教經的出家人。汝就是你,你從前,昔就是指從前,他還沒出家之前的事情。你在家的時候,還沒有出家,你在家的時候,你做什麼事業?﹁曾為何業?﹂你曾做過什麼事業?做過什麼事? 這個沙門就答覆說,﹁對曰:愛彈琴。﹂沙門就答覆說:﹁我在家的時候,我有一個嗜好,很喜歡彈琴。﹂彈琴就是音樂之類,喜歡彈琴。佛就再問他,﹁佛言:弦緩如何?對曰:不鳴矣。﹂佛再問他說:﹁︵弦就是琴線︶那個琴線如果太緩了、鬆了,琴線鬆弛、弛緩,那個時候,你彈琴情況如何呢?彈得有聲音嗎?好聽嗎?﹂﹁對曰﹂就是答覆。沙門答覆說:﹁不鳴矣。﹂弦線鬆了,怎麼會出聲音呢?就沒有聲音了。所以弦線太鬆了,聲音就彈不出來了,不鳴就不會響了,沒有聲音。佛再問說:﹁弦急如何?﹂﹁對曰:聲絕矣。﹂佛再問他說:﹁如果弦線太緊了︵﹃急﹄就是把弦線開的太緊了︶,那個情況又怎麼樣呢?﹂沙門就答覆說:﹁聲絕矣。﹂聲音就不行了,聲音很高,一彈就斷了。﹁聲絕﹂就是一彈、線就斷了。太緊了,一彈,線就斷了,聲也絕了、也就沒了。 佛再問他說:﹁急緩得中如何?﹂他說:﹁如果你把弦線調得正好,也不會太緊,也不會太緩,適中,調得剛剛好適中的時候,那你彈一下這個琴,聲音怎麼樣呢?﹂﹁對曰:諸音普矣。﹂那無論什麼聲音都能彈得出來,普遍的能夠彈出種種的聲音,我要彈什麼調子、什麼聲音,都能彈。那顯示:把弦線調得正好,聲音就正好。這是一種機會教育。 ﹁佛言:沙門學道亦然。心若調適,道可得矣。﹂佛就對他說:﹁出家人修道,修學佛法也是一樣啦!﹂﹁亦然﹂就是一樣、相同的意思。心如果能夠調適,調合適中,不急不緩,﹁道可得矣﹂,修行才能夠成就,才能得道。 ﹁於道若暴,暴即身疲。其身若疲,意即生惱。意若生惱,行即退矣。其行既退,既然退了,罪必加矣︵那個﹃心﹄少一筆,罪必加矣。不是﹃罪心加矣﹄,﹃罪必加矣﹄︶。﹂ 這是佛按照他彈琴的意思,正好說明修道的方法。他說,修行的情況,跟你彈琴是一樣的,如果修道太暴,暴就是太緊了、太猛了,拼老命的下功夫,太猛了,太猛了身體受不了,身就會疲倦,﹁暴即身疲﹂,就是疲倦,身體覺得很疲倦了。既然疲倦了,﹁其身若疲﹂,身體既然覺得很疲倦了,﹁意即生惱﹂,心意就會生起煩惱啊!拼老命,一天念十萬佛,今天念十萬,明天兩聲也念不出來,為什麼?因為太疲勞了,吃不消、倒下來了,意就要生起煩惱了。既然意生起煩惱,那修行就會退了,修行就沒有辦法往前進。修行既然是退了,不但是功夫沒有成就,反而造業了,修行一退就會造業,一造業,罪就增加了。所以說﹁其行既退,罪必加矣﹂,修行既然退了,沒有修行就會造業,一造業,罪業就增加了。 ﹁但清淨安樂,道不失矣。﹂總結說:﹁只要修道的人使心地清淨、使身體安樂。﹂這句話很重要!並不是一定要一天拜三千拜、一定要一天誦一部法華經、一定要一天念十萬佛。不是這樣子,不必這麼死板。只要你一天到晚把心都擺在佛法上,清清淨淨的,求心地清淨。﹁清淨﹂指心,﹁安樂﹂指身。心地清淨、身體安樂,平安快樂這樣子,天天這樣做,道業才會進。﹁道不失矣﹂,道業就不會有所失,必定會往前進,就必定有所得。 這一章的經文主要就是,叫我們學道的人、修行的人,不要初發心就太勇猛;太勇猛了,結果吃不消了,慢慢就會懈怠、後悔,甚至退道;發生這種情況,那是很可怕的。平常經常說、所謂:﹁一年、兩年,佛在眼前;三年、四年,佛就在半天;五年、六年,佛轉西天。﹂就是這種情況。一開頭很勇猛,後來慢慢懈怠下來了。那就是古人說的﹁出家如初,成佛有餘﹂,出家,初發心的道心如果能保持永久的話,成佛就有剩餘了。因為往往起初太猛,後來慢慢懈怠,沒有調和,不調適,所以結果修行就沒有成就。 另外又有一種說法說,﹁初即大菩薩﹂,剛初學道的時候,是個了不起的大菩薩;﹁兩年是自了漢﹂,過了兩年了,大菩薩做不到了,變成自了漢,啊我自己了生死算了,度眾生是做不到的;三年嘛,﹁三年都不幹﹂,通通不要了,自了漢也不幹;四年,﹁四年風吹散﹂,風一吹什麼都完了、什麼都沒了。這就說明學道的人開始太猛,後來慢慢退失。所以學道不要太猛,調和,主要是把心擺在佛法上,行住坐臥,二六時中,念念不忘佛法,把心擺在佛法上,就不會有這個問題。那麼你一定要在事相上,在身體上要下死功夫,拼老命的去做,結果做不好,後來就出毛病,這種情況很多啊!有人一天拜佛要拜幾千拜,拜了一、兩天下來,吃不消了,結果到了最後,一拜也拜不下去。有人一天念幾萬佛、十萬佛,念了幾天下來,吃不消了,結果也就沒有辦法再念了。修道絕對不是這樣的。 所以我平常有個比方,修行就像吃飯,這是最好的比喻,就是從這一章經文裡悟出來的。修行就像吃飯一樣,我們現在的人,一天都要吃三餐飯,你不能嫌麻煩,喔三餐太麻煩了,我一次通通把它吃下去,假如說一餐吃兩碗飯,那麼三餐六碗飯,我一次把六碗飯整個吃下去,吃得消嗎?你的胃都要弄破了。所以不行,不能做一次吃;必定要分三次,那麼三次是正好,調和了。也不能一餐不吃,一餐不吃,肚子餓;肚子餓了,就沒有辦法修行。所謂:﹁身安則道隆,法輪未轉食輪先。﹂要有得吃,要修道必定要吃;不吃,會肚子餓;肚子餓就沒有辦法修行。但是吃太多不行,吃太少也不行,適中。 所以釋迦牟尼佛雖然是讚歎修苦行、修頭陀苦行,但是他並沒有叫人不要吃飯,最起碼最苦的修法,一天吃一餐。頭陀苦行,日中一食,樹下一宿,一天要吃一餐。不吃飯的,那不是佛法,那是自餓外道,是印度的耆那教。耆那教說:﹁一個人如果能夠餓死,功德最大。﹂那些餓死鬼都是大功德?那要不得!這是外道的做法,這就是歧途。 所以學佛要調、要自己善調,對修行的法門也是一樣,要自己會調;自己不會調,往往也要出毛病。無論你修什麼法門,都要自己善加調和,這就是跟彈琴一樣,時時調琴線,要怎麼樣子聲音才正好,才能彈出好調子出來、好的音樂出來,這都要自己去慢慢調和,也沒有辦法勉強去學人家。古代的祖師,他下死功夫修行的很多,但是他是上根智,他是多生修來,他志向比我們高得多,道力很強,所以他能夠做到。我們做不到,我們是個愚癡、業障重的凡夫,尤其生在末法時代,這一種的力量是相差很遠,還不夠。所以一定要慢慢調和,只要是跟吃飯一樣天天做,總會有成就的,這一點特別要緊。 下課! 為道:必遇障道 無始諸惑 意怯弱 佛法市假,加船喻 116頁127頁:修道之人,修道之事,皆可 引導看表注 直接對著表講 為道,解釋強調 佛法之假借因緣,要說清楚 表。再詳說一下。 141頁。引用藕祖,真能念佛及ㄚ 蓮池:ㄧ句彌陀,統百行於無餘 兼眾德 140頁,為何講6度?注此經法, 波羅蜜,度海中 一人:修道人的心 表講深入清楚 12章:棄命必死難,很清楚 加個事例 分段念 重視實行,暗合道妙 太小聲 故事與本文不符合 六度很重要,念佛放後面 精進,二比丘見佛,飲蟲水,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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