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車全面退出臺大校園政策願景 By 何青儒 ## 訴求 校方應當對「汽車退出校園」提出完整時程表和計畫說明,明確指出「要怎麼做」、給出「在未來何時校內全面禁行汽車」的計畫時間點。 ## 建議目標與計畫 ### 1. 宣傳期:逐步提高校內汽車停車費用、塗銷校內停車格 - 以價制量,逐步提高目前既有的校內平面停車價格,並塗銷校內既有的停車格,引導原本停在平面停車格的汽車轉往既有的地下停車場,降低校內汽車的數目。 - 停車收費表:http://jpoas.ntu.edu.tw/wp-content/uploads/2015/12/NTU_parking.pdf ### 2. 過度期:對校內汽車實施高乘載 - 參考高速公路連假高乘載措施,僅開放搭乘三人以上之自用車輛進入校園,在運輸效率和空間利用上,減少一人或兩人汽車在校園的數量。 ### 3. 短期目標:分區禁行自用汽車、分時段禁行自用汽車 - 第一堂課(08:10 開始上課)到第十堂課(18:20 下課)往前往後推半小時,也就是 07:40 到 18:50 之間,禁行自用汽車,保障多數學生上下課的安全。 ### 4. 最終目標:臺大校園全面禁行自用汽車 - 達到除了物流車、大型載物車、校車(含大眾運輸工具)、垃圾車、清潔車、工程車、拖吊車、救護車、警車、郵局公務車、台電台水維修車、因傷所需或身障用汽車等其他「具絕對必要性」或「避免緊急危難所需」的載具以外,臺大校園全面禁行自用汽車的目標。 ## 理由 ### 1. 從為因應 Ubike 2.0 設置的角度來看 - 現有的平面汽車停車格,如椰林大道兩側系館旁、小椰林道靠女宿旁、水杉道兩側系館旁、總圖靠舟山路一側、行政大樓靠大一女宿一側、博理館與電二中間區域、獸醫館前區域、管理學院二號館前等地方(待補充),全部都可以拿來配合調度腳踏車車位,設立 Ubike 2.0 停車柱、或是改畫成腳踏車停車格,一來除了可以增加既有的腳踏車停車格,也能減少為了設置 Ubike 2.0 而取消腳踏車停車格的衝擊。 ### 2. 從促進既有停車場使用率的角度來看 - 包括新生地下停車場、辛亥地下停車場、公館停車場、二活停車場、綜合體育館地下停車場、太子學舍停車場、水源校區停車場、長興地下停車場、地震球場旁的停車場等。學校校內本來就有停車場了,這些地下或校外停車格有時候根本都沒停滿,卻放任自用汽車停在校內的平面停車場,對這些公共設備而言堪稱浪費,校方應該要鼓勵教職員工生多多利用這些既有的資源。 - 本來有需要停車的教職員工生可以轉往這些地方停車,再用腳踏車接駁;原本進到校園可以收到的校園計時停車費,也可以從這些停車場收到。 ### 3. 從宣傳和推廣 Ubike 2.0 的角度來看 - 呈上所言,因為近期以來,校方與其北市府代表不斷強調 Ubike 2.0 很棒,大家應該多多利用,所以停在以上停車場的教職員工生也可以選擇利用很棒的 Ubike 2.0 來接駁最後一哩路;甚至轉而使用大眾運輸工具,畢竟台北相對其他縣市而言,利用公車、捷運等接駁通勤算是非常方便。 - 例如搭捷運到公館捷運站、或是搭公車到公館附近的公車站。依照 Ubike 2.0 的計畫,現在公館捷運站有設置 Ubike 2.0 停車柱,未來在各主要大樓下也會設置 Ubike 2.0 停車柱,非常適合做為「最後一哩路」的接駁方案。 - 畢竟沒有道理一般的市民都會騎,就平常開車的教職員工生不會騎或不能騎。如果有不會騎腳車的教職員工生,配合校方每年的腳踏車安全宣導,可以在每年「新生訓練」的時候開課,鼓勵不會騎腳踏車的教職員工生一起學習。 ### 4. 從運輸效率和空間規畫的角度來看 - 校內現在幾乎都是一人汽車,而一台汽車占用的馬路空間至少可以容納四輛腳踏車行走,且一個汽車停車格至少能占用八個腳踏車停車空間,為了「一個人」的方便壓縮到其他多數的用路人,在運輸功能跟空間規劃上可說非常沒有效率。 - 在空間規劃上,以「一個汽車停車格的空間 = 可供八輛腳踏車停放的空間」換算,只要先塗銷 62.5 個停車格再行調度、調整,就可以在不影響腳踏車總停車格的前提下,增加 500 個 Ubike 2.0 停車柱,達成 Ubike 2.0 第一階段目標。 ### 5. 從安全和管理的角度來看 - 從安全的角度來看,馬路應該以人為本,朝向「人本交通」的目標。 - 臺灣大學做為公館地區最大的綠地,行人人數非常多,校園裡面也有身障學生。和四輪汽車相比,腳踏車在操縱上較為靈活、煞車距離也較短,汽車對人的威脅性可說遠遠高於腳踏車對人的威脅性。 - 況且,現在一堆校內汽車的時速都遠遠高於規定的 20km/hr 了,臨停在藍色格子裡超過三十分鐘也鮮見駐衛警察隊上鎖取締計點(參見《國立臺灣大學校園交通管理要點》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和常常取締拖吊腳踏車違停的水源阿伯相比,校方明顯對汽車違規消極不作為,恣意放縱汽車在校園裡危險駕駛或逾時臨停,罔顧行人安全,放任公共區域為私人所占,若要淘汰私人載具,就應該由對人最危險的汽車開始淘汰。 - 《國立臺灣大學校園交通管理要點》:http://jpoas.ntu.edu.tw/wp-content/uploads/2014/08/doc02.pdf ### 6. 從法規和成本的角度來看 - 校內原本就禁行機車,連路權比照四輪的大重也以「自治法規」禁止進入校園,既然可以用自治法規(參見《國立臺灣大學校園交通管理要點》第四條)禁止「某種車種」進入校園,那沒道理不能禁行汽車。 - 在現有法規上,機車也是汽車,若要讓汽車退出校園,只要把馬路上既有的「機」字塗銷,改塗成「汽」字即可,加上掛置禁止警告牌,要改的成本非常低,卻能大大的提升校內教職員工生的安全。 - 另外,在運輸效率上,一台汽車占用的馬路空間至少可以容納兩輛機車,且一個汽車停車格至少會占用四個機車停車空間。過去,校方選擇淘汰從運輸角度看更有效率的機車,寧願留下更沒效率的汽車,現在都 2019 年了,應當撥亂反正,一併淘汰。 ### 7. 從「綠色運輸」的角度來看 - 當初校內要設置 Ubike 2.0 時,在《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升級 YouBike2.0 試辦計畫》計劃書提到,該計畫目的為「配合臺北市政府公共自行車推行政策,提供第一哩路與最後一哩路之綠色運輸服務。」(參見計劃書第2頁)由此可見「綠色運輸」是臺北市、甚至是國際所追求的潮流。 - 和腳踏車相比,汽車在校內不僅會對環境造成汙染,也會壓壞磚頭路或是草皮,提高維修成本,完全不算是「綠色運輸載具」。本校臺灣大學做為臺灣第一學府,對於環境保護一事應當以身作則,而非讓充滿汙染源、易破壞公共空間地板的汽車留在校園裡。 - 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升級 YouBike2.0 試辦計畫書: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ze5JuRMmJ6L0IgH85bU5S1tJKneZZfp-/view?usp=sharing ## 過去的討論 ### 國立臺灣大學永續校園座談會會議記錄 - http://esh.ntu.edu.tw/epc/doc/team1/94.5.6.doc - 2005 年 5 月 6 日 > 6.法律學院(林鈺雄助理教授) > (1)校內餐廳業者以「外帶」為由,大量使用免洗餐具(如小小福當場食用者亦皆使用免洗餐具),建議校方應規範業者使用「可重複清洗餐具」。 > (2)對於福利社飲料(如農場展示中心牛奶)應可考慮以非容器式販賣,可宣導自攜瓶罐。 > **(3)對於校園內車輛管制之建議如下:** > **A.近期目標:非公務必要之汽車及外車不進入校園,增加徒步區。** > **B.遠期目標:汽車退出校園。** ###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校園規劃小組會議紀錄 - http://homepage.ntu.edu.tw/~cpo/committee/95/95_06.pdf - 2007 年 1 月 17 日 - 九十五學年度第六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 許添本委員 : > 建議本校水源校區可以採生態校區示範計畫為前提來規劃,相關的作法為: > **1. 車輛不進入校園,校園內以步行為主。** > 2. 校內道路塑造爲田園道路,道路旁排水溝以草溝來代替。 > 3. 呼應校區旁的北市府防災公園,校內建物也以防災為主題來設計。 ###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校園規劃小組會議紀錄 - http://homepage.ntu.edu.tw/~cpo/committee/97/97_09.pdf?%C4%B3%B0O%BF%FD.pdf - 2009 年 3 月 31 日 - 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聯席委員會會議紀錄 > 李光偉委員: > 一、校總區人數應有限制,所有問題都是因為人數增加造成。 > **二、汽車退出校園平面車位,絕對要做,椰林大道要改善,需配合路邊停車取消,請校長帶頭來做,請司機將汽車停在新生南路地下停車場,對於總務處執行具有宣示作用。** > 三、建議提供獎勵措施,鼓勵意見反應和改善,1-2 年內宣導期間先不處罰,避免造成對立,鼓勵同仁進行改善,之後狀況有改善了,再有處罰措施。 ### 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東區規劃調整委託技術服務報告書 - http://homepage.ntu.edu.tw/~cpo/enactment/east_replan.pdf - 桑林建築師事務所(2012) > [審查意見]劉聰桂教授意見 > 1. 學校政策是汽車停車外圍化,但椰林大道仍違反這個原則,**是否有機會將核心區汽車外移?是否可趁此機會,請規劃單位考量是否有機會地下化或外圍化。** > > [修正情形]建請校方參考。 > 3-4-3 停車場外圍化地下化 > > 校園發展之重點在於創造以行人與自行車為主的活動空間,因此校總區之停車位將逐步規劃以週邊之停車場為主,以達停車外圍化、地下化、路外化為目標。未來校園內新建館舍都必須興建法定要求的停車位,以符合建築法規的規定,並減輕校方繳納停車代金的負擔,但是各個館舍在校區內興建地下停車場,各自設置的停車坡道有損校園景觀、降低地下停車空間的效率,造成停車管理上的複雜度與停車設備的浪費,更增加校區內車行的流量,也與校園規劃策略相牴觸。**集中設置地下停車場,不但整合停車需求、提升停車場效率、停車出入口單純化,並可將停車出入口設置於校園周邊,汽車由外圍道路直接進出,車流不進入校園,漸次達到校園無車的境界。** 地下停車場可與各棟建築相連接,利用建築物自設之樓梯或電梯為停車場人行出入口,減少地面凸出建物;地下停車場的地面層則成為開放空間,增加校園綠地。 > 3-5-5-4 汽機車停車 > > 臺大校總區整體交通影響評估報告書建議**校園汽車停車以路外化、地下化、邊緣化為其改善重點。邊緣化目的在避免過多車輛進入校園活動核心地區,車輛使用者應儘量使用校園內偏外圍區域之停車場,以減少校園核心地區之人車衝突問題;路外化、地下化目的在減少校內汽車路邊停車,將道路空間儘量提供作為行人使用。本區長程規劃擬於辛亥路與基隆路口之基地,興建地下停車場,停車數量以達到本區最大開發容積法定停車數之要求為基準,** 之後東區校舍之興建則不需在各自館舍中設置停車場,僅需繳交法定停車設置費予校方,並將其法定機車數量統一劃設於外圍停車場中 ###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校園規劃小組會議紀錄 - http://homepage.ntu.edu.tw/~cpo/enactment/Third_public_hearing.pdf - 2014 年 6 月 5 日 - 一〇二學年度第三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 汽車、機車停車: > (一)總務處事務組表示持續進行「路側車位調整方案」,逐步推動「校園無車化、停車外圍化、與地下化」政策。在校園外圍區域規劃興建大型地下汽機車停車場,**同時於校園內調整校內平面車位,持續進行路側車位塗銷與調整**[2]。 > > [2]總務處事務組表示汽車停車位調整從民國 94 年起,針對椰林大道、蒲葵道、垂榕道、小椰林道的前端進行路邊停車位塗銷,取消 166 席路側車位。至民國 102 年為止,小椰林道、水杉道、楓香道及臨時替代道路等,塗銷 171 席路側車位,校總區內車位會減少至 645 席車位。 ### 臺灣大學總務處 - https://ga.ntu.edu.tw/general/main_ch/faqList.aspx?uid=92&pid=92 - 在臺灣大學總務處 > 常見問題 > Q12就曾提到: > 校園車輛減量建議: > > **本校校園交通規劃之最終目標是使汽車之停放,朝向外圍化、地下化發展,以減少車輛對於校園環境的衝擊。** 自 94 年起,校總區內已塗銷了將近四百個汽車停車格,本組亦依校內之停車供需情形,進行總量管制,有效掌控停車證的核發數。**未來配合校園外圍新建之地下停車場啟用後,將逐步取消汽車在校園內的停車位,使校園內的人行空間更為寬廣。** ## 校方回應 我曾以校務建言中提出以上的建議,僅得到以下的回應,仍未回覆是否有實際的日程表。 - 校務建言編號:12945 - 回覆時間:2019/12/17 > 親愛的同學您好: > > 本校之校園規劃係以人本交通為理念,以行人為主、自行車為輔、機車禁止進入、汽車不鼓勵進入校園為上位原則,校園停車政策係以地下化及外圍化為主,並透過不同停車區域不同的收費計價方式,希冀減少進入校總區之車輛數,鼓勵車輛停放外圍停車場,改以步行或騎乘自行車通行;自新南及辛亥地下停車場興建完成後,本組已陸續執行三階段路側車位調整事宜,將小椰林道、楓香道、垂葉榕道、蒲葵道、水杉道及辛亥門等道路共取消約 332 席汽車位,前揭取消汽車停車空間亦提供人行道及自行車道使用,俾利校園人車分道。 > > 感謝您提供許多寶貴的意見,本組未來將持續研擬相關政策,納入考量階段性遞減路邊汽車停車位,營造友善交通環境,如您尚有其他問題或建議,歡迎您撥打 33662237#19 向我們反應,謝謝! > > 敬祝 > 學安 > >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 結論 - 可見至少在約15年前,便有「汽車全面退出校園」的討論;另外,在總務處的常見問題中,也提到最終目標是使汽車之停放,朝向外圍化、地下化發展,但至今針對何時會再塗銷汽車停車格?何時會完全禁止自用汽車入內等問題都沒有明確的時程表,請問是還在研討嗎?關於階段性執行的方向、汽車退出校園的最終期限還需要多久時間研討? - 校方一面在學校內倡導綠色交通、鼓勵大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引入 Ubike 2.0 欲減少私人載具,另一方面卻只願檢討腳踏車過多,選擇性忽視校內個體占用更多空間、更大的汙染源、對行人更具威脅的汽車,實在是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