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一次全部」或「一張一張」?談如何拿取獎賞卡的規範。 tags: PTCG文章 disqus: bluedaze --- <style> .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 distribute; //for IE瀏覽器 } table{ margin-left:auto; margin-right:auto; } </style> <center> :::info **「當獲得複數張獎賞卡時,該如何拿取獎賞卡呢?」** ::: </center> 我想這不外乎兩種方式,「++一次全部拿取++」跟「++一張一張拿取++」。 而或許有人會想問「這兩種方式有差別嗎?」「不管怎麼拿都無所謂吧?」 一般的情況下確實如此。 但你可以嘗試思考這樣的情況,如果你使用了支援者卡「夏科婭」,從而能夠確定獎賞卡中的其中3張卡的內容及位置。 <center>  </center> 在這樣的情況下,你還能說 **一次全部拿取所有的獎賞卡** 跟 **一張一張拿取獎賞卡,確認內容後再拿取下一張** 沒有差別嗎? 明白可能產生的爭議後,就回到了一開始的問題。 「當獲得複數張獎賞卡時,該如何拿取獎賞卡呢?」 --- # 官方的答案 為此,我取得了TPC對於此問題的回覆。 <center>  ▲ TPC的回覆 </center> 換言之,在遊戲規則中其實並沒有任何關於「獲得複數張獎賞卡時,要如何拿取」的規範。 而在實務上,如果雙方玩家無法就這件事情取得共識,則要由裁判進行判斷,按照裁判的指示進行。 <center>  ▲ TPCi的判例(2020) </center> 然而TPCi在2020年的「砰頭小丑」判例中,提到了「獲得複數張獎賞卡時,應該一張一張地拿取」的內容。 <center>  </center> 這意味著我們應該「一張一張地拿取」嗎? 不盡然。說到底,只提到「一張一張地拿取」其實是不夠完整的,這會在另一個情境中產生爭議。 那便是當玩家獲得的複數獎賞卡中有多個「從獎賞卡獲得時,可以使用」的效果的情況。 只提到是「一張一張地拿取」的情況,無法確定這種情況下,是在拿到該獎賞卡時,就要使用該卡片或者將其加入手牌,又或者是可以等到所有獎賞卡都拿完,還未加入手牌前,決定這些卡片的使用順序。 然而,TPCi或許沒有思考過這樣的問題。因為在2020年給出判例的時間點,並不像現在的環境,有諸如吉利蛋、夢境球、寶藏能量等,多種不同種類的「從獎賞卡獲得時,可以使用」的效果。 <center>  </center> 而這裡我們可以再看到TPC給出的「夢境球&吉利蛋」的判例。 <center>  ▲ TPC的判例「夢境球&吉利蛋」 </center>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當玩家獲得2張獎賞卡,而拿取的2張獎賞卡分別為**特性「幸運紅利」的吉利蛋**和**夢境球**時,該玩家是 ++可以選擇++ 要先處理哪一張卡的效果的。 所以現階段的事實是,根據TPC的答案和規則邏輯,這會是一個沒有被規範的問題,而只要雙方玩家都能明白該怎麼做,那麼「一次全部拿取」和「一張一張拿取」都是**可以**的。 然而兩種做法實際上是有差異的,從一開始提到的情境就可以知道,後者的做法在「可以確定特定獎賞卡資訊」(例如使用了砰頭小丑的「火源」,或者支援者「夏科婭」)的情況,會有額外判斷的機會和操作空間。 也就是說,實際上我們要思考的問題會是,如果今天要做出應該採用哪種方法的判斷,哪一種做法比較合理。或者說,我們要基於什麼理由使用哪一種方法。 --- # 解析兩種做法 為此,我將對於應該如何思考兩種做法進行解析,說明兩者在規則概念上的差異,以及在實務上操作會發生的可能問題。 ## 「一次全部拿取」 「一次全部拿取」事實上是比較符合規則邏輯的做法。因為玩家在獲得複數獎賞卡時,這些獎賞卡在規則的概念上其實是同時取得的。 這點我們可以從前述,TPC的「吉利蛋與夢境球」判例中得知。 而正是因為所有獲得的獎賞卡在概念上是同時取得的,才會有可以決定要先使用夢境球還是先使用吉利蛋的特性的結果。 然而從前面的文章中也可以知道,TPCi並沒有關於這類「有多個『獎賞卡獲得時可以使用的效果』」的判例。 不過按照遊戲規則的邏輯(同時有多個效果生效的情況,受到/使用效果的玩家可以選擇效果的順序)來說,TPCi也應該給出相同的結果。 ## 「一張一張拿取」 回過頭來看「一張一張拿取」的部分,這實際上是一個在實務層面對玩家限制比較小的規範。因為即使是在這個規範下,我們其實也會容許玩家「一次全部拿取」的行為。 因為以現階段存在的卡片效果來說,在「一張一張拿取」的規範下,即使玩家"**違規地**"「一次全部拿取」,該玩家實際上也不會取得任何優勢,是一種無傷大雅的違規,可能也不需要因此給出需要記錄的罰則。 但若是反過來,在「一次全部拿取」的規範下「一張一張拿取」,就會產生問題。在前述提到的「可以確定特定獎賞卡資訊」的情境中,「一張一張拿取」的做法就會是能夠取得額外優勢的違規行為。 ## 簡單的結論 至此,對於兩種做法都進行了簡單的解析。 從規則邏輯的角度,「一次全部拿取」會是比較合理的做法,可以很好地配合並解釋為什麼「同時有多個『從獎賞卡獲得時,可以使用』的效果,可以選擇效果順序」。 從實務層面來說,「一張一張拿取」會是對於玩家而言比較便利的做法,因為玩家實際上會受到比較小的限制,並在一定程度上相容「一次全部拿取」的做法。 但與此同時,這樣的做法就需要對於「同時有多個『從獎賞卡獲得時,可以使用』的效果,可以選擇效果順序」的問題如何處理和執行有明確的結論。 否則就會在玩家應該在什麼時間點使用這類卡片的效果產生爭議。(例如是否可以先使用「從獎賞卡獲得時」的效果,然後再繼續選擇要拿取的獎賞卡。或者,因此產生「由於獎賞卡是先後獲得的,所以玩家無法選擇使用效果的順序」等等的問題。) --- # 我的觀點 最後來談談我個人的觀點。 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有兩種結論可行。 一種是確立「一次全部拿取」的做法。 這樣一來可以明確規則邏輯,這個情況下玩家需要知悉的就只有,拿取獎賞卡時需要「一次性地全部拿取並查看」而已,也不會產生其他的衍生問題。 另一種則是採取「"可以"一張一張拿取」的做法(這意味著一次全部拿取也無妨)。這可能會是一個影響最小,且符合TPC回覆的「規則並未限制」的本質的做法。 但如同前段結論中提到的,這必須確保在「有多個『獎賞卡獲得時可以使用的效果』」的情境中,玩家可以選擇這些效果的順序。 因為不論是根據TPC的判例,或者PTCG中,有「多個效果同時生效時」地效果處理邏輯,都會得出「即使實際上是一張一張拿取,玩家在規則的概念上依然是同時獲得這些獎賞卡的」結論。 因此這個做法會需要確立一個像下面這樣的完整執行流程,以避免衍生問題產生。 :::success 玩家要在一張一張(或一次全部)拿取獎賞卡後,才使用其中「獲得獎賞卡時可以使用」的卡片(此時就要決定所有卡片要不要使用及使用的順序[註1])。 ::: 雖然這個流程有些煩人,但應該是在允許「可以一張一張拿取」的前提下,能夠得出的符合所有規則的最佳做法了。 然而就像前面提到的,這第二種的做法還差TPCi對於「有多個『獎賞卡獲得時可以使用的效果』」的判例。所以只要TPCi不要給出「因為獎賞卡是一張一張拿取的,所以不能選擇效果的順序」這種又跟規則自相矛盾的答案,那麼第二種做法在能夠確立執行流程的情況下就會是可行的。 否則,我想確立「一次全部拿取」的做法,就會是一個最為單純且能夠符合規則邏輯的運作方式。 :::warning **[註1]** 關於同時有多張「獲得獎賞卡時可以使用」的效果時,決定是否使用效果的時間點,可以參考以下TPC的判例回覆。 <center>  </center> 簡而言之,當有多個「獲得獎賞卡時可以使用」的效果時,玩家需要在一開始就決定要使用哪些效果,不能在使用了其中的一些效果後,才決定是否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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