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紧紧围绕总目标 做好“去极端化”教育转化工作 image: https://i.imgur.com/vrxm98o.png --- # 紧紧围绕总目标 做好“去极端化”教育转化工作 [原始來源](https://www.google.com/url?q=http://xiazai.lunwenfw.com/article/ngxq70mlor6zp3eo.html) [下載PDF](https://mega.nz/file/1NoQELDb#Ml0vSnd5I8LFLVLcEdgoJWEPQl3Y7HGbPOF3mcM2Dcw) ### 摘要: 近年来新疆破获的多起暴恐案件,无不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已经对新疆各族人民造成了重大伤害。“去极端化”工作就是从根本上消除宗教极端思想的消极影响和渗透破坏,彻底清除暴力恐怖活动赖以生存的思想基础。本文结合当前新疆现实区情,就目前的“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及操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对策思考。 ### 关键词:新疆;教育转化;社会稳定【DOI】10.19312/j.cnki.61-1499/c.2017.06.032 近年来,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滋生蔓延。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期间明确指出,“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影响当前新疆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其渗透蔓延的最大危害就是民族分裂势力相互勾连、兴风作浪,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是暴力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大量事实表明,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危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危害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危险。对于深受极端思想毒害的新疆来讲,刑事打击与教育转化是“去极端化”工作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就当前工作实践看,对暴力恐怖活动的打击及时准确有效,打击的一手作用已经充分体现,与此同时也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科学的“去极端化”教育转化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办法。但是,当前极端思想的种子、土壤、市场没有得到清除,宗教极端主义渗透依然突出、危害依然严重,教育转化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在教育转化的方法、技巧方面,部分工作还停留在较为粗浅的层次,“治本”的措施还没有全面及时跟进。因此,在具体实践操作中还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思考,这项工作对于巩固严打成果,最大限度团结争取群众,打牢社会稳定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一、充分认识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1. 教育转化应时而生 宗教极端主义严重毒害群众,造成文化对立,冲击世俗生活,阻碍文明进步,破坏社会秩序、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近年来,新疆危安暴恐活动多发频发,特别是严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疆内被打击处理人员数量持续增长,其中大多数是我们的基本群众,但是部分被打击处理人员的亲属因长期受宗教极端思想蛊惑渗透,不能正确认识被打击处理人员违法犯罪事实,抵制严打行动、抗拒教育转化、仇视党和政府,一些被打击处理人员亲属甚至直接组织策划或参与危安暴恐活动,现实危害十分严重。因此,“极端化”不除,新疆将永无宁日。 “去极端化”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世界许多国家围绕“去极端化”进行了探索和实践,虽然目前尚未形成一个成熟的解决方案和成功的实践范本,但由政府主导制定相对完备的“去极端化”战略是普遍的共识。我国法律对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中的主要犯罪分子打击是绝不手软的,《刑法》、《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坚决予以打击。同时,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宗教极端主义的传播蔓延是诸多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涉及社会各个领域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去极端化”过程中也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手段,坚持凝聚人心和依法打击“两手抓”。教育转化,就是用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置换宗教极端主义的思维模式,用正确的教义启发信教群众内心自觉,以法治的权威压制宗教极端主义渗透,使信教群众树立法律至上、教规必须服从国法的思想,使主流的社会规范与价值体系重新被吸收、转化为个体的信念、价值观和态度的过程。因此,对严打专项行动中涉嫌轻微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或不作打击处理人员,以及被打击处理人员亲属中的顽固分子,通过集中办班等有针对性开展帮教和法治教育,是十分及时而且必要的。可以说,教育转化,是反对宗教极端主义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治本之策。同时,也是党的宗旨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2. 实践创新走出新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并特别强调,伊斯兰教工作的重点是“防范极端思想侵害”,要求“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陈全国书记提出“坚持依法打击暴恐团伙和犯罪分子毫不手软,同时注意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心,团结大多数群众,孤立犯罪分子”。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了“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的工作目标。 开展“去极端化”教育转化是一项政策性、理论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先行先试、敢于担当,创造性地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司法行政部门把“去极端化”作为危安犯教育改造工作的重点,探索总结了特色鲜明的危安犯改造工作经验,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潜移默化。各级党政部门把做好被打击处理人员亲属服务管理和教育转化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摸排、科学评估、分类施教,突出抓好重点管控类、日常管理类的集中办班教育,着力解决信教不信法、教大于法等突出问题。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转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氛围持续向好,稳定基础不断增强。一是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绝大多数教育转化对象在心灵上受到了洗礼,能正确认识到自身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危害,对严打工作表示认同、理解和支持,大多数群众对“三股势力”带来的危害普遍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抵制“三股势力”渗透的自觉性普遍增强,群众的思想防线更加牢固了。二是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教育转化对象对什么是民族风俗习惯、什么是合法宗教活动、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等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免疫力明显提高。同时,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明显减少,“蒙罩留”、婚礼不唱不跳、葬礼不哭等现象基本消除,宗教氛围浓厚的现象明显淡化。三是群众热情明显高涨。一些“七类重点人员”主动坦白罪行,检举揭发同伙,审讯深挖案件成果不断扩大,教育转化人员支持反恐、投身反恐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四是基层基础明显加强。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巩固,村级政治环境和社会风气得到净化,正不压邪的现象得到扭转,基层政权的威信得到提升,党员干部腰杆不硬、底气不足的问题明显改观,形成了敢抓敢管的良好势头,教育转化工作正成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的有力抓手。 根据我们对一些地州发放的调查问卷也可以体现教育转化的成效。在对伊犁、阿克苏、喀什、和田四地州588名集中教育转化后期和集中教育转化结束人员的调查中,认为“国法大于教法”的553人,占94.4%;希望学习到法律知识的581人,占98.8%;希望学到科技知识的525人,占89.7%;希望学到宗教知识的只有32.9%;由培训前67.6%认识不到错误,到培训后98.8%能够辨别非法宗教,98.8%敢于举报他人,99%愿意现身说法。这表明,集中教育转化对象主动抵御“极端思想”渗透的思想认识和“免疫力”明显提高。 3. 形势严峻任重道远 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转化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巩固严打成果、降低风险隐患的迫切需要,是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的群众工作。当前,新疆仍处于“三期叠加”(暴力恐怖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的关键时刻,分裂和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加剧,这是暴恐团伙居高不下、打而不绝的主要原因,也是源头所在,净化疆内滋生的“土壤”是一个长期过程。同时,受极端思想影响的群体较大,一些被打击处理对象和家属的敌对情绪较大,暗中串联、抱团对抗,伺机报复、制造事端的现实威胁和风险隐患仍较为突出,教育转化任务艰巨繁重,“去极端化”将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必须树立长期作战、久久为功的思想,既要着眼当前,力争尽快见效,又要谋划长远,坚持不懈抓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反恐维稳力量在人民”。没有同心同向的各族群众作后盾,社会稳定就没有基础,长治久安就没有根基。近三年的严打专项行动,已经为我们做好各项治本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和时机,如果我们不敏锐地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坚定不移抓基层、打基础,坚定不移做好“去极端化”教育转化工作,就会错失良机,今后再付出几倍努力也难以弥补。因此,要做到“一年稳住”,打赢“去极端化”这场硬仗,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在教育转化、凝聚人心上下功夫,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 二、教育转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 部分领导干部认识还不到位 与打击的一手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相比,教育疏导的一手依然薄弱,管用有效的方法不多,针对不同群体且能入脑入心的有效教材和视频缺乏,对“五把钥匙”的要旨没有充分领会,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的优势还没有完全发挥。部分领导干部对自治区教育转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措施理解不够、领悟不透,对教育转化对象的分类概念模糊,容易混淆,对教育转化工作流程不是很清晰;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思想,有的地方心中无数、盲目自信,对教育转化成效估计过高,对教育转化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部分民警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 2. 教育转化工作开展还不够精准 总体看,各地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基本上都能做到依法打击和精准打击,绝大多数涉案人员收押抓捕事由充分,定罪量刑适当,教育转化措施有力,依法处理运行有序。但是虽然严打不断深入,新问题也不断涌现,例如:一是界定不清晰,分类不统一。从调研的情况看,各地州乃至各县、乡对需要教育转化对象的界定还不够统一,不同程度存在对教育转化对象的范围界定不清晰,分类定级概念混淆,数据统计不准确的问题;二是对象不精准,范围扩大化。在确定教育转化对象过程中,没有逐一“分类、画像”,准确评估每个人的情况;三是分类施教不精准。部分县、乡集中教育转化班不能够根据教育转化对象情况的不同分类施教,存在将严打分流人员、被打击人员亲属、特殊群体“一锅煮”的现象,日常学习、生活都在一起,存在“交叉感染”的安全隐患。 3. 教育转化流程衔接不够紧密 教育转化工作要真正做到教育、帮扶、管控紧密结合,帮教管理工作环环相扣,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转化的目的。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在教育转化对象的选定过程中,村选、乡审、县定的流程不够紧密。个别地方存在将不服从管理、与村干部有矛盾的人员纳入教育转化对象范畴和盲目定教育转化对象数量指标的错误做法,容易导致矛盾激化。二是后续帮教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乡村两级人员力量有限和过度高估集中教育转化效果,对大量的教育转化对象后续的帮教、服务、管理工作不能及时跟进,存在教育转化效果反复的隐患;个别地方对困难教育转化对象帮扶救助工作办法不多、效果一般化。三是集中教育转化与重点人员等级动态调整变动没有很好衔接。一些地方对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动态调整或撤控的程序标准不清楚,不能够及时研究已转化人员的调整或撤控工作。换而言之,就是集中教育转化的成果,并没有与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的管控等级变动相结合。四是集中教育转化前、中、后评估考核衔接不够紧密。三段评估考核相对独立,不能够全流程、全面评估、考核教育转化对象的现实表现。 4. 教育转化师资力量不足 县乡两级教育转化中心均无固定编制,授课、管理人员均由各单位抽调,由于受各单位业务工作的客观影响,授课人员不固定。缺少统一的授课教材和资料,大多授课资料多由授课人员自行编写,内容不统一,受专业素质、个人能力影响,针对性不强,授课质量不高。缺乏学者型、专家型授课人才,教育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部分集中教育转化培训场所的安全防范和教学管理硬件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此外,一些地方还没有充分发挥好“访惠聚”工作组、“三支队伍”(教师、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四老人员”的作用,存在各自为战、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5. 教育转化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不统一 从管理模式看,有政法综治部门牵头的,有人大政协牵头的,有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的;从机构设置看,有在县市、乡镇、村分设三级教育转化培训机构的,有只设置县市一级教育转化培训机构的;从培训地点看,有设置在公安看守所和拘留所的,有设置在警察培训中心的,有新建改建的;从场所名称看,有称集中教育转化培训中心的、有称法制学校的、有称康复矫治中心的;从转化时间看,有3个月的、有2个月的、有15天的等。 ## 三、当前“去极端化”教育转化工作探索与建议 抓好被打击处理人员亲属教育转化工作,关键要解决其对被打击处理人员所犯罪行认识不清的问题,综合运用普遍教育、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等多种手段,使所有被打击处理人员亲属全部受到一次教育。 1. 思想认识的提高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根本前提教育转化是遏制非法宗教活动的治本之策,是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挖根之举。“严打”历时近三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严打”成果能否巩固,教育转化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是关键性问题。如果教育转化工作不能及时有效跟进,“严打”的成果则难以巩固,我区的安全稳定形势也很难保障持续好转。当前,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去极端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各方面得以贯彻落实,我们完全掌握了斗争的主动权。但当前与宗教极端势力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依然存在,切不可掉以轻心,如不加大工作力度,可能将失去前期的转化成果。进一步做好教育转化与巩固工作是对前期教育转化工作的深化,是政治的选择,是事半功倍之举,更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 2. 工作思路的创新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有力保障思路对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思路决定出路,有什么样的思路就有什么样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近年来,我们对“去极端化”的研究以及相关的工作思路、方法,都是在一片空白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和逐步深化形成的。现在,经过几年艰苦的实践洗礼,不论是在工作思路和经验策略,还是在“去极端化”理论的发展,同过去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随着与宗教极端势力斗争形势任务的变化,我们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地调整思路,纵向深化、横向拓展,以应对各种复杂的斗争局面。教育转化工作的紧迫性与能否持续、巩固维稳形势密切关联,“严打”与“教育”应该互相结合,方能实现标本兼治。就此而言,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教育转化工作,需要全面思考、稳步完善教育转化工作机制。第一,在工作机制方面,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从自治区层面确定教育转化工作,特别是教育转化中心的负责部门,建议切实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教育矫治领域的传统优势,建立健全由司法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转化工作的机制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综治统筹协调,司法行政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团体及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第二,在结构布局方面,建议设立地(州、市)、县(市、区)集中教育转化培训中心,按照可容纳不少于300人培训的标准进行建设,通过抽调专职干部、调剂事业编制实现实体化运行。对有些地区在乡镇办的基础条件好的教育转化培训中心,应由县(市、区)派驻领导和管理人员及师资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授课、统一考核、统一保障,确保教育转化工作取得实效。 3. 工作流程的精准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必要保证 在教育转化工作中应当注重摸排精准、分类精准、矫治精准、评估精准、管控精准,完善每个环节的程序、步骤,扎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避免教育转化对象随意扩大化,坚决防止扩大对立面的现象,体现精准转化,坚决让“该吃药的人吃上药、吃对药”。 4. 保障措施的强化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基础首先,强化工作队伍建设。从事教育转化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决定着教育转化的质量和效果。所以要建立和培养一定数量、人员相对稳定、熟悉教育转化工作的队伍。通过业务培训、外出学习、实战锻炼、理论研讨等多种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是在工作思路上、转化方法上要有创新,在攻坚克难方面能拿出切实可行方案。同时要有广度地掌握哲学、宗教、心理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知识,综合运用到各种转化的方式中,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转化手法,为攻坚克难提供多种工作模式。 其次,强化优质资源整合。在教育转化过程中,各地应结合自身资源和优势,组建法律工作者、爱国宗教人士、心理咨询专家、群众工作专家、科技骨干队伍等专家型授课队伍,培养一批攻坚的专家能手,使教育培训更具针对性、实效性;要充分挖掘提炼身边教育转化典型案例,充实授课内容,加大区域内教育转化授课资源共享,定期开展培训、经验交流活动,切实解决基层教育转化材料内容单一、形式简单、数量短缺等问题,努力做到“转化一人、教育一批、影响一片”,实现教转成果最大化。 第三,强化安保力量配置。地(州、市)、县(市、区)教育转化培训中心应配齐必要的防护设备,装备具有音视频功能监控设备及高清摄像头,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安保力量,确保教育转化对象有人负责、有人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和安全隐患。应做好与属地维稳力量的联勤联动,将集中教育培训场所纳入当地社会面防控重点,在其周边预置足够警力,在重大敏感节点提升安保等级;开展经常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封堵风险漏洞,确保场所和人员的绝对安全。 5. 后续巩固的衔接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关键环节 实践证明,攻坚与巩固应当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当前从集中教育转化班走出的人员面临着受宗教极端势力的再次渗透蛊惑、社会的歧视、实际困难无法根本性解决等问题,有可能导致其出现思想反复、教育转化效果巩固难等现象。可以说集中教育转化、后续跟踪帮教、回归融入社会每一步都是关键环节,如有一环太薄弱,整个链条就等于失去作用,所以要把搞好衔接、加强帮教、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等工作进一步抓好、夯实。 应当以教育转化对象回归社会、融入正常生产生活为目标,在重视因教育转化对象思想态度、精神面貌、日常行为好转取得的社会效果的同时,也要重视教育转化对象因参加教育转化、表现良好而降等、脱教,回归社会的获得感,体现个人通过教育转化培训后在人身自由、接受管控强度方面的变化等效果,注重“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教育转化培训部门、公安部门和基层组织应密切配合,将教育转化工作好转降等与重点人员、特殊群体日常管控和等级变动结合起来,将教育转化培训工作与个人后期就业发展相结合,将教转培训与后续跟控帮教结合起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为教育转化对象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对纳入基层日常管理的教育转化对象,应当给政策、给出路,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可以将其作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重点联系对象,结对子,勤走访,多活动,真帮扶,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防止出现反复。应当全面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教育转化对象的技能培训、生产帮扶、困难救助等工作。对家庭贫困的,在解决基本社会福利待遇的同时,要主动提供脱贫致富措施、方法,使其有事干、有钱挣、有盼头。 总之,我们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合力,从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在教育转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探索和创新教育转化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把教育转化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 参考文献: [1]《着眼长远发展立足解决问题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南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2]《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3]《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全文。 [4]《中共新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 作者简介: 邱媛媛(1980--)女,新疆行政学院行政学教研部,讲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应急管理、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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