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6 那些保險依當事人需求購買? ***第三責任險:** 有開車或騎摩托車的人當然要保! 如果你知道因意外而照成受害者受傷,而可能賠償的金額,你就知道非保不可了. https://news.cnyes.com/news/id/2124615 ***旅遊平安險:** 出國旅遊的人需要保這種險,請參考以下連結.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623fin004/ ***實支實付醫療險:** 或許有讀者注意到終身醫療險的問題了,那我去買一年一簽的實支實付醫療險總可以吧? 這一點還真不好意思去打擊你,我知道大部份保戶買這種保險就是怕有醫療的金額問題時,希望能由保險公司幫忙承擔風險,我費用花多少,保險公司支出多少,那不就好了?終於在醫療可以安心了! 錯!絕對不是你支出多少保險公司就願意付出多少! 事實上,保險公司可以幫忙代墊的金額可能遠比你想像的低!而且若因疾病而進行的醫療也有使用藥物上的限制問題,請看以下連結. https://news.cnyes.com/news/id/1245102 因此可以確定可以理賠的金額也是小額度的(一般人年繳4千多塊,醫療賠償上限約二十萬,住院每日二千),這種金額通常一般人有能力可以自行支付. 也就是說,這實支實付醫療險能賠的額度我自己負擔的起,他不能賠的額度我買它可能用處也不大. 實支確實受保戶是支了,保險公司卻不見能實付你所支出的金額,這恐怕是最大問題. 客戶要投保就一定要付錢給保險公司,在漫長的歲月它累積起來可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當需要理賠的時候,我們絕對不希望聽到保險公司說,不好意思,雖然你的醫療費200萬,但是依你簽約的實支實付,我們能賠的上限是二十萬. 而如果你較經常性的醫療費用,一年最多需二十萬,那就有效益在了. 還有腦筋動的快的人可能就想到,一年花了四千多塊的內含實支實付功能的意外險,不是也能賠因意外導致的醫療支出嗎? 萬一重殘的話,理賠上限很有可能領到500萬,那你還需要去煩腦如何跟保險公司如何實支實付嗎? 這觀念就非常正確了,拿到這500萬我要怎麼用都可以,當然**拿來住院**也沒問題. 說了實支實付醫療險這麼多的壞話,那麼這種保險就不該買?也不是這個樣子. 如果你工作性質是屬於可能經常會受傷而花二十萬塊以內費用去治療的工作,那你幾乎肯定要買,而且如危險發生的頻率高,且經常在危險環境工作的人薪資通常不低,去保這種險種壓力應該不大. 再來就是意外險它是不支付疾病方面的突發狀況,例如有人突然因疾病而照成傷害,面對這種意外,家人可以去請領意外險或內含實支實付的部份嗎?  這當然是不行的,意外險一般來說是只保因外來的突發因素而照成的傷亡. 因此想要用意外險將實支實付醫療險全取代,這是行不通的. 我個人認為意外險是本來就要保的,而要保就要保有包含醫療補助實支實付的意外險,因此對我而言要保實支實付醫療險的主要考量就是要考慮自己是否會經常因疾病而常需要去花二十萬等級左右的醫療花費了. 只是我個人是不會去保實支實付醫療險的,這是因為我認為這機會對我而言實在太低. (會不會經常生病住院到二十萬元左右的額度?=>因為我想不出我發生這種機會的可能性,如果發生的原因是意外我還比較相信,所以我不保,但並非說不適合我就不適合別人,請獨立判斷) 因此相對於實支實付醫療險,我傾向於把錢花在癌症險上需應付的大額花費,再加買有實支實付功能的意外險即可應付意外或癌症發生的大小醫療花費. 因為畢竟實支實付醫療險它遇到因疾病引起的重大醫療支出的作用不大. 既然只能賠小額,那我傾向於自行支出. 若真要買實支實付醫療險,建議先買好意外、壽險、癌症險之後,若經濟上還很寬鬆,再考慮此一險種,雖批評它,但它確實有**微保險**的作用在. ***重大醫療險:** 我們試想一個問題,如果你已經得癌症了,保險公司會在此時賣你保單嗎?當然不可能! (請保戶特別注意,若帶病投保是會使保單在理賠時失效的). 重大醫療險當然也是在你未發生重大疾病前才能投保的. 但是有一個問題,當受保戶患了重症時是有可能離死期不遠了,此時為了領保費要開始找專家去問要做那些檢查及開出什麼診斷證明才能請領保費會不會覺得有那邊不對勁? 病人到會不會死的境地時,全家人在擔心病人安危及病人痛苦的同時,卻又要擔心要開出什麼證明才領的到,因而強迫病人去做相關檢查來開診斷書,各位可以去想像一下那是什麼情景? 而且像心臟問題那種如此緊急的問題,緊急送到醫院一定是先急救,在邊急救中再逐步檢查心臟問題. 不可能是因會怕領不到保險費所以先做有保險需求的診斷項目再急救以防止患者死亡會領不到保險費,如果有人真的這麼做,我只能說他是瘋了! 再來就是某些疾病在未發病時根本難以診斷是否有問題,發了病又可能立刻死亡,還是來不及開證明. 因此這險種要請領的難度不小,其中包含重大、條件滿足保險公司要件並具有證明,但往生前若沒做好這些證據的收集還是請領不到. 也就是說,你要有錢去保、要符合保險公司的理賠條件、要夠專業、時間上來的及去開證明.(附帶一提,在檢查的過程中請考慮患者的心情,不要讓他覺得你只是想利用他申請保險理賠,以免增加他的痛苦) 但某些重大醫療的疾病從發病到死亡會有一段時間,而且要診斷確認是否符合理賠資格並不困難,不必為了領保險費做太多額外的特殊診斷就可拿到診斷書,對病人而言並無加重負擔. 如癌症就是如此,但癌症部份我就保癌症險就好了. 因為通常癌症的認定很明確,何必花大筆費用去保重大醫療險呢? 如果是攤瘓或變植物人,我買的壽險也有理賠功能,如果是意外照成攤瘓,我也有意外險可以做高額理賠,也同樣不必花大筆費用去保重大醫療險. 還有一個問題,我如因意外而攤瘓,在養病期間因心情鬱悶又得癌症,最後死於癌症. 若是保意外險、癌症險、壽險的人三樣都可領(因癌症死亡的人,癌症險過逝後也有一筆理賠金),保重大醫療險的人最多只能領到癌症的理賠金. 註: 請注意,如果所買的保險間有主附約的關係(如主約為壽險,它的附約為癌症險),是有可能領了主約後,保單立刻終止而不能領附約的部分,受保戶在買之前應先看清楚合約. 當然,這種類型的合約,其保費可能比較便宜,因此是否要買這類型的保單需由當事人獨立判斷. 若腦中風、尿毒症等重症是有可能領的到重大醫療險的,所以重大醫療險無法說它一定不好,但若依此一方式投保,你也許會發現保險保不完. 但這種險的保費並不便宜,以經濟效益而言,一保就出事當然是賺到了,但如長期負擔此種險種的保費是有可能被迫中斷的. 理論上有家族病史的人會比較適合保這種險. 我個人對重大醫療險採取中立立場,無法給予建議保或不保,寫出內文的原因是要讓受保戶知道他的相關問題或限制,由當事人去衡量. 請注意: 在文章內容當中所提到的所有人、事、物的資訊不保證正確,而所提到的任何保險或保險業務員亦無提供讀者去做買或不買的建議,所有文章的內容需由當事人自行判斷正確與否,個人不做任何建議也無法負擔任何法律責任,若有任何損失,由讀者或當事人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