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全給付問題 1. **申辦方式** Q1 申請滿期金/生存金、年金需要準備哪些文件?(申請滿期金/生存金、年金的應備文件?) > 保險單、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己逾保證期間年金、教育年金、遺族年金需檢附有效身份證影本)。 Q2 滿期金/生存金到期是否主動匯款? > 已辦理過指定匯撥帳戶而且保險單沒有未繳保費或貸款本金,可以不用再提出滿期金的申請,應領日到了,滿期金會主動匯撥到你的指定匯撥帳戶裡。 Q3 會收到滿期金/生存金、年金給付通知書嗎? > 滿期金及年金的給付通知,會在應領日前寄發通知函或是透過業務人員聯繫要保人。 Q4 若滿期金、生存金受益人為未成年,要如何辦理申請給付? > 1.未滿七歲或受監護宣告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提出辦理。 > 2.七歲以上未成人且未婚或受監護、輔助宣告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協助辦理。 Q5 滿期、生存金可不可以指定代辦人辦理? > 得由受益人出具委託書委由直系親屬、配偶攜帶保單、身份證正本(受益人、受委託人)、印章、存摺及相關證明文件代辦,公司會開立抬頭為受益人之禁背票或匯入受益人帳號。 註 : 若因受益人在境外無法辦理者,須請受託人出具由受益人申請經公正第三人認證(註)之授權書申請代辦,授權書內容應明示如下: 1.辦理新光人壽XX商品、保單號碼及申請給付項目。 2.載明委託人與受託人之姓名、ID及關係。 3.所謂公正第三人,如大陸地區之海協會、駐外在台經濟文化辦事處等。 Q6 若滿期金受益人身故,要如何申請給付? > 1.由要保人辦理受益人變更。 2.受益人及要保人皆死亡,由要保人之法定繼承人推舉新要保人,再由新要保人指定新受益人。 3.受益人於應給付日前死亡,應給付日後提出申請,視為未指定受益人,本公司將依條款給付;受益人於應給付日後死亡方申請給付者,申請人為該受益人之法定繼承人。 Q7 滿期金受益人有兩位以上時,要如何辦理申請給付? > 如果年金或滿期金受益人有兩位以上,需要先確認受益人是以順位、比例或均分的方式分配的,再請受益人透過業務人員送件或是攜帶雙證件(其中一張需為身分證)到服務據點辦理喔! Q8 如果受益人不識字,要如何辦理滿期保險金、生存保險金申請? > 滿期金/年金受益人本人不識字,請蓋手印(右手拇指),另需有兩名見證人在申請書簽章,並註明身分證統一編號與受益人關係。 2. **管道** Q1 申請滿期金/生存金、年金的方式?(滿期金、生存金要如何辦理?) > 1.如果您投保之保險契約狀況正常,本公司會於應給付日(即保單週年日)前一個月列印「滿期/生存給金給付前預估通知書」至居所(收費地址):如果保戶已約定匯款帳戶且帳戶不須更動者,則保戶無須回覆,本公司將於給付日給付款項;若須變更約定帳號或改開支票者,請連繫「滿期/生存保險金給付前預估通知書」上所載服務單位,本公司將派員協助辦理申請;如果保戶尚未約定匯款帳戶,本公司於給付日前將派員協助辦理申請。 2.若以匯款方式給付且匯款成功者,則該匯款帳號視為與本公司之約定帳號,日後遇相同給付項目時,不須再申請,本公司會於應給付日將款項匯入。 註1.外幣保單則一律以匯款方式匯入外幣帳戶。 3. **給付** Q1 滿期金/生存金、年金的給付方式?(如何選擇給付方式?) Q2 辦理滿期金/生存金後多久會給付? > 1.如果您投保之保險契約狀況正常,本公司會於應給付日(即保單週年日)前一個月列印「滿期/生存給金給付前預估通知書」至居所(收費地址):如果保戶已約定匯款帳戶且帳戶不須更動者,則保戶無須回覆,本公司將於給付日給付款項;若須變更約定帳號或改開支票者,請連繫「滿期/生存保險金給付前預估通知書」上所載服務單位,本公司將派員協助辦理申請;如果保戶尚未約定匯款帳戶,本公司於給付日前將派員協助辦理申請。 2.若以匯款方式給付且匯款成功者,則該匯款帳號視為與本公司之約定帳號,日後遇相同給付項目時,不須再申請,本公司會於應給付日將款項匯入。 註1.外幣保單則一律以匯款方式匯入外幣帳戶。 Q3 如何變更匯撥的銀行帳戶? > 指定匯撥帳戶辦理或變更方式: 1.可於會員專區辦理或變更「台幣」給付款匯撥帳戶(須事先申辦與開通網路服務資格) 2.聯絡你的業務人員辦理 3.到服務據點辦理,申請人需攜帶雙證件(其中之一為身分證) 提醒你: 1.非透過會員專區管道者記得攜帶存摺或存摺影本 2.辦理完成後當日生效,但若為符合滿期/年金主動匯撥作業,建議你於應領日前二個工作日辦理完成喔! Q4 (過年)連續假期是否會提早給付保險金? 4. **查詢** Q1 如何查詢保單受益人?(如何查詢滿期金/生存金、年金給付對象?) Q2 查保單可領的滿期金/生存金金額、入帳日期? Q3 查每年可領的年金? Q4 我的保單提領滿期金紀錄?(已領取的滿期金紀錄?) Q5 查今年要領回滿期金的保單? 5. **其他** Q1領取滿期、生存金給付時是否須申報所得? > 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註: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時,因應95年1月1日最低稅負制施行,受益人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申報;另可能因收入增加會被納入排富條款進而影響社會福利給付,如:最低收入戶、老農津貼等補助。 Q2 若要保人死亡,應如何辦理紅利給付? > 要保人已經身故者,由要保人之法定繼承人推舉新要保人後,由新要保人辦理紅利申請。 滿期金、生存金領回時是否要繳納贈與稅? 保單於給付生存金時,契約狀況墊繳中,是否仍可領取生存金? ###### tags: `新光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