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推動民法經驗 === * 選民教育網站整理文字 * 對下修選舉權年齡的持反對者則認為,民法成年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代表在私法上能與他人簽訂有效契約者,才能與政府簽訂契約,也就是「選舉」,18歲不具完全行為能力,所以不該賦予其投票權與政府簽約。另外也有認為,下修投票權事涉修憲,必須付出一定的社會成本。 * 同樣將成年和投票年齡綁在一起思考的日本,他們的經驗是2007年安倍內閣提出《國民投票法》(正式名稱為「日本國憲法修改手續相關法律」)通過,定義修憲辦法,並規定18歲以上的日本國民即可參與公民投票後,日本政府(法務省與國會智庫)開始進行研究,檢討是否應修改《民法》及《公職選舉法》的年齡相關條例,包括影響涉及範圍。2009年研究報告出爐,日本法制審議會就相關議題表示「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無不妥」也促進公民社會開始討論。 * 2015年,參議院全體一致通過朝野六個主要政黨共同提出的《公職選舉法》修正案,將投票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隔年生效。日本法務省內部部分人也認為,若錯過這個絕佳時機,未來國民就會越來越習慣選舉年齡與成人年齡不同,有可能間接導致國民對是否要修改相關條例無感。日本降低成人年齡的最大理由,是世界主要先進國均以18歲為成年,藉此可以敦促年輕世代學習獨立。 * 2018年3月,日本政府內閣會議正式通過推動民法及相關法律的修正案,將日本民法的20歲成年規定,下修至18歲。同年6月,日本成人年齡由現行20歲降為18歲的民法修正案,在參議院院會由執政黨議員多數贊成通過,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___ * 劉晏齊教授的研究指出,其實直到1922年,日本統治台灣的前半期 ,台灣民間社會都還是以 #十六歲作為具有行為能力和訴訟能力的界線。#為什麼會從16歲變成20歲?那隻撥動的黑手就是日本,你可能會好奇,那他們現在呢? * 日本政府早已逐步準備,預計首次修改從明治9年(1876年)「太政官布告」定義成年為20歲的相關規定: * 2002年,日本民主黨提出降低成年年齡至18歲的修正法案。 * 2007年,法務省與國會智庫開始進行研究,包括影響涉及範圍。 * 2009年,研究報告出爐,也促進公民社會開始討論。 * 2016年,法務省9月1日宣布,預計在明年的通常國會上提出民法修正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的20歲下修至18歲,最快將在2020年正式適用。 * 2018年,3月13日,在閣僚會議通過《民法》修正案,研議將成人年齡從原本的20歲下調至18歲,若未來國會提案通過,擁有獨立經濟能力的18、19歲青少年,將不須法定代理人同意,進行租賃房屋、辦理信用卡等民事行為。 * 2018年,4月24日,眾議院審議民法修正案日本在二○○七年通過「國民投票法」,將投票年齡降至十八歲,該法也以附則規定應一併檢討公職選舉法及民法的年齡條款。由於選舉法已在去年賦予十八及十九歲公民選舉權,今年的參議院選舉首次實施,接受度極高。關於民法的修訂,法務大臣的諮詢機構「法制審議會」於二○○九年提出「降至十八歲為適當」的結論,執政自民黨內部也在去年九月提議應儘快降低法定成人年齡。 日本現行民法對成人的定義,源自一八七六年明治時期的「太政官布告」,年滿廿歲視為成人。據報導,若修法通過,成人的定義將降低兩歲,變成十八歲。 依日本現行《民法》第4條規定,日本國民必須要年滿20歲,才被認可為成人,那麼究竟為什麼是「20歲」呢?日本法務省對於立法理由表示,外國多半都將成年年齡定在22、23歲,日本政府為了想展現「日本人的精神年齡比其他國家的人民高」,所以當初才刻意將年齡壓低至20歲。 日本民法第4條生效後,日本至今都沒有再調整成年門檻,直到平成19年(2007年)《國民投票法》成立,將投票權訂為18歲以上,日本國內才開始出現支持調降成年年齡的聲音。日本法務省旗下的諮詢機構,也在2009年對此回應,在現代高齡少子化情形逐漸嚴峻的趨勢下,有必要讓年輕族群更積極參與社會、經濟等方面的活動,認為將成年年齡下調至18歲並無不適切。但當時仍未有確切的修法行動。 事隔幾年,隨日本政府在平成27年(2015年)通過《公職選舉法》修正案,將選舉年齡調至18歲,修改成年年齡的聲浪又再度高漲。日本法務省內部部分人也認為,若錯過這個絕佳時機,未來國民就會越來越習慣選舉年齡與成人年齡不同,有可能間接導致國民對是否要修改相關條例無感。 ## 公選法修正案通過效應? 自安倍內閣2007年提出《國民投票法》(正式名稱為「日本國憲法修改手續相關法律」)通過,定義修憲辦法,並規定18歲以上的日本國民即可參與公民投票後,日本政府就一直在就是否要修改《民法》及《公職選舉法》的年齡相關條例進行檢討。 日本法制審議會2009年時也就相關議題表示「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無不妥」,加上去年6月《公職選舉法》修正案正式通過,選舉權年齡從原本的20歲以上,下修至18歲以上,自民黨的特命委員會就從去年9月開始,提議將民法的成年年齡也下修至18歲。 日本降低成人年齡的最大理由,是世界主要先進國均以18歲為成年,藉此可以敦促年輕世代學習獨立。新法成立之後,日本18歲以上的新成人,將獲得的主要權利包括:得自行簽訂購買手機、汽車或貸款等契約;得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得申請變更性別;有擔任會計師或代書等資格;可以取得10年有效的護照等等。 據法務省統計,成人年齡降低後,約有兩百部法津將受到影響,法條中使用「成年」 一詞而未明文界定年齡的法律,將自動降為十八歲直接適用,各相關省廳必須檢討相關法令的適當性。例如,賽馬法規定未成年者不得購買馬票,主管機關農林水產省就必須檢討購買馬票的年齡門檻從廿歲降為十八歲是否得宜。 至於未成年者飲酒禁止法、未成年吸菸禁止法及少年法等法律,因有明文界定未成年為「未滿廿歲」者,雖然不會受到民法修改的直接影響,但這部分的年齡是否應該下修,目前也在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