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脑暴会会议纪要 === ###### tags: `Meeting` :::info - **Location:** 腾讯会议 - **Date:** Jun 21, 2022 9:00 - 10:30 PM (UTC +8) - **Agenda** 1. 各自想法 `45min` 2. 自由讨论 `45min` - **Participants:** - Master Li - Nathan - Royce - Murphy - Carrie - 王亦凡 - Virgil Ho - Janet - and other audience - **Host:** Master Li ::: :dart: 总结 --- - 进入市场的姿态可以更加关注c端,只要调动起市场的力量,有更多c端用户的认可,或许b端就能被倒逼合规,而不用太关注如何吸引b端; - 为达成前述目标,DAO利入zk系技术给用户进行认证(以防止女巫/搭便车行为); - 提出vote-to-earn的商业模型,即DAO在用户进行认证进入DAO时收取一定费用,后DAO提出针对项目披露信息一些标准条款的提案,由用户进行是与否的投票,投票达到一定标准可获得奖励; - 疑问:如何确保公司/项目方接受与某项交易/公司具体治理无关联或专业性不高的用户对其评级?设计激励机制使市场力量充分调动,如给予NFT。若不服的公司/项目方直接退出DAO?设计惩罚机制,需进一步考虑,也可参照下条。 - 疑问:除声誉之外,如何对不遵守规则的用户进行惩罚?可采取“雇佣兵模式”:若有违规用户则可对其颁发通缉令,其他知情用户可以对其举报并获得奖励。该“雇佣兵模式”是否需要各DAO合作或链上链下打通? - 疑问:想要做“国家”类型的抑或是“联合国”类型的DAO? - 审判庭/仲裁庭和咨询公司可以成为DAO正式运行或发展起来之后的业务扩展模式。审判庭/仲裁庭可参考Kleros【https://kleros.gitbook.io/doc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