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福盟的謊言何時能止? === ``` 筆者網友告知,近日家中報紙,遭人夾廣告文宣,文宣中充滿針對性少數族群之抹黑。 經該網友徵詢,居住他地之親友中,也有人收到夾單。怕是全台都有夾單了。 像水鬼一般,不斷用重複而不斷增長的謊言,包圍淹溺。 性少數載浮載沉,而惡意的謊言何時能止? ```  (圖為下福盟文宣) ### 下福盟缺乏對多元性別之基本認識 我們首先可以發現,圖中,下福盟將與「性別認同」有關的光譜圖,配上與「性傾向」相關的圖說,顯示他們對性少數族群連最基本的認識都沒有,卻硬要對其品頭論足,甚至干涉該族群的法律保障。 ### 陰陽兒、性少數該何去何從? 根據聯合國專業機構的測算,全世界0.05%至1.7%的人口,性別是無法歸類在男生或女生。長久以來,他們忍受比同性戀者更痛苦的生理性別歧視,可能被迫選一個性別,但成長過程發現完全是一個錯誤。雖然說是「性少數」但這數據意味着2000人裏頭就有至少1個、至多34個雙性人。這和全世界有紅頭髮的人數比例幾乎是一樣的。 一個認識陰陽人朋友,曾這樣跟我說: >**最近我每每想到陰陽人的處境,心裡就很難過。他們一出生就是不被祝福的,父母在驚恐之下,甚至可能把他們殺死,或是決定動手術殘害他們的身體,然後隱藏他們的出生證明,直到長大才慢慢發現自己好像和別人不太一樣。** > >**懂事了之後,就知道自己這輩子大概和幸福絕緣了,就算勉強在一些同性或異性關係中得到溫暖,但至終有可能因為性別問題分開。這類題材近年來愈來愈多,但他們連法律基本的正確對待都沒有,一男一女喊到他們會有多心痛。** > >**我一想到那些彩虹媽媽什麼的教材,叫他們背一男一女一生一世,那些陰陽兒不想去死才怪。** >[color=#a37a29] 性別認同光譜圖,並不是要讓孩子混淆性別。事實上,對自己性別有明確認同的孩子,也不太可能因為看了張彩虹圖,就對自己的性別認同動搖。但我們什麼時候才要正視這些陰陽兒,或者跨性別兒童的處境? 如果不是這樣的教材,告訴這些孩子:不用緊張,不必強求改變,這世上也有你的位置。這些無法將自己歸入"男" "女" 二元分類的孩子,他們又將何去何從? <br> 一部加拿大小說《他身體裏的孤獨女孩》中有這樣一段描述[^first]: :::warning 「而我覺得這是最善意的做法,我們要決定這孩子的真實性別。」 「真實性別,不是假的。」 「我們用這個陽尺規來決定。」他從推車上拿出一根細小的銀色棒子,上面有緋色的數字。 「是的,看得見嗎?」他指着陽尺規的四分之三的長度處上一點標記。「如果他的陰莖跟這一樣或是比這長,我們就認定它是一個真實的陰莖,如果沒有達到計量標準,我們就把它認定為陰蒂。」 哈辛坦轉頭好看清楚那細小的標記:「一點五公分?」 「正是。」 「如果比這個短會怎樣?」 「如果陰莖比一點五公分短,正負誤差百分之七公分。」 「百分之七?」 「是,當比這個數字小,我們把男性性徵移除,在往後的青春期裏我們打造他女性的面向。」 「如果剛好呢?不偏不倚的正巧在那個數字上呢?一點五公分,沒有正負百分之的誤差?」 「那我們得靠所學來猜測,做內分泌測試,不過說真的,新生兒的內分泌測試我們也只能盡最大的努力推測,斷定性別最重要的根據,還是出生時陰莖的尺寸。」 「那就幫他量吧。」 ::: [聲明](https://tapcpr.files.wordpress.com/2012/12/e59c8be99a9be999b0e999bde4babae7b584e7b994-e982b1e6849be88a9d-e4b8ade69687e78988e881b2e6988ee7a8bf.pdf)有之,[報導](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204-taiwan-gender-identity/)有之,問題只在你們何時要正視? 正視,當自己將性別光譜從課本狠狠扯下,你們扯下的到底是什麼? <br><br><br> ## 針對下福盟抹黑文宣之澄清  (圖為下福盟部分文宣,完整文宣請見文末附件) + **《青春水漾》在國小播放?** 事實上,僅有2所國小,曾擷取約1分鐘(廣告)片段,作為學生的「身體我最大」、「身體的界線」等健康與體育課程導言,並由教師融入課程教學;其餘10所國小均未播給學生觀看。該影片播放對象以高中職生為主(49%),學校教師、一般民眾、社工及醫療人員、家長等成年人次多(30%),大學生第三多(19%)。詳細說明請見:http://www.tgeea.org.tw/13swim/swim.htm + **志工入校園,教導同性性交?** 課堂中,99%的時間都是在預防霸凌。只是開放學生發問時,有小朋友好奇問了性事,講者才稍微帶過。如果看原始影片,可以發現,他們在講性事之前特別告訴小朋友,平常時候,這種事不能亂問。其實是保守的。原始影片在這:https://youtu.be/pRpMFcbvya8 有點長,但看完就可以了解,下福盟如何運用斷章取義的抹黑手法。 + **課本為充滿兒童不宜的同志遊行宣傳?** 大型活動,總是各方人馬,各種各樣都有。比如各大音樂祭,來的人各有想法。該名女老師的相片屢遭下福盟濫用,殊不知該老師是為了倡議 "若男人可以露出乳頭,為何女人被禁止" 這樣平權的想法,且身上寫滿標語,乳頭上貼有諷刺意味的貼紙,但被下福盟打馬賽克,難以辨認。同志大遊行,是相當有名的大活動,主軸即是讓性少數走到陽光下,被大眾看見。課本簡略介紹其倡議內容,究竟有何不妥?如果同志大遊行不能被介紹,那請問台灣還有幾個活動可以被介紹? + **政府推動同性性交?誰來保護下一代免於愛滋?** 是的,保護下一代免於愛滋很重要,所以政府用了各種措施文宣。首先,政府補助愛滋病的益處有二:一、愛滋病患若因經濟因素,延遲就醫,發病後所耗費之醫療資源,高於發病前穩定投藥。二、愛滋病患投藥後,可以維持健康及生產力,並避免把疾病傳染給他人。參考資料:[台灣愛滋病護理學會](https://www.facebook.com/142124965997375/photos/pcb.571233353086532/571233009753233/?type=3&theater)。而且,根據健保署統計,2015年健保醫療總成本將近5500億,其中醫療費用最高者為慢性腎衰竭(469億)。與其他疾病相比較,愛滋整體藥費並不高,即便愛滋醫療費用全部由健保支出(一年36億元),根本不足以拖垮健保。請參考:[各疾病花費健保費用統計圖](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Hotline/photos/a.10154495405834263.1073741853.283023849262/10154495406154263/?type=3&theater)。下福盟頻頻汙名化愛滋,甚至企圖取消愛滋病的健保補助,只會讓愛滋防疫更加困難。 另外關於"三溫暖腳趾獵豔圖"。該文宣並**沒有**教導大家如何找到三溫暖,也**沒有**告訴大家如何參與所謂多P活動。只是教導大家,**如果"已經**"身在一個三溫暖內,要尊重他人,並避開藥物及來路不明的食物。也許文宣尚有可改進之處,但像這樣將政府汙名化成"教導多P",真的對防疫有幫助嗎?[反同團體,真的關心愛滋病嗎](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85/2305743)? + **婚姻平權法案缺乏溝通?** 實際上從1958年,就開始爭取了。[爭取歷程圖](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340256532663265&set=a.1473144119381758&type=3&theater) 公聽會已經開很多場,研究案也做過不少,也進行過審議制民主。除了2016年那兩場,之前也有過。請參考:https://www.ptt.cc/bbs/gay/M.1483369422.A.C0C.html + **同性戀者已能依法成家,婚姻平權是假議題?** 所謂家屬制度家屬,跟"配偶",在法律上地位差非常多。比如醫療同意書的簽署,只登記為家屬,依照[安寧緩和條例](http://www.tho.org.tw/xms/toc/list.php?courseID=14),是不能簽的。理論上,現在六都的醫院都知道伴侶註記,也都收到公文要善待同性伴侶,但以法論法,醫療同意書就是不具有配偶的法律位階。伴侶註記需要很多很多的善意,包括醫護人員的和雙方家屬的,才可能有「準配偶」的效果。若是家屬堅持介入,推翻伴侶的決定,目前以法條文字來說,醫院和法院恐怕還是會優先尊重家屬的意願。這是需要一線醫護人員願意冒險,加上發生爭議後有足夠多的判決,才可能漸漸撐開的空間,特別是在重大傷病發生時。終極的解方,還是需要有一個確定的配偶身份才能解決[^second]。另,法務部同性伴侶法制研究計畫主持人、清華大學副教授林昀嫺等人研究認為,家屬註記僅是戶政機關開具相關公文,但沒有強制醫療或其他單位接受之效力,故實際上法律效力並不高[^third]。 除了醫療同意書,在共同財產的處理或繼承上,即使是家屬也沒有繼承權,保留份是配偶獨享,必須透過親屬會議來決定要酌給家屬多少遺產(通常都是母憑子貴,是看在兒女份上而非妾)。更別說許多行政規則、遺屬年金、以夫妻為主的社會福利給付、免稅額、扶養、所得稅合併申報等,也都寫明了給付對象只有「配偶」,而無家屬[^second]。 而且家屬必須有共同居住事實,但夫妻因工作分隔兩地,卻仍有法定親屬關係。更不用說"配偶"關係延伸出的姻親關係,所保障的範圍是向外延伸到彼此直旁系三親等親屬。 <br> ### 謊話可以講到多誇張?  (圖為下福盟文宣) 謊話可以講到多誇張?看到這張文宣,我想許多人跟我一樣,已經不是憤怒了,是驚愕與不解。原來謊言被戳破後,還可以一說再說,甚至拿來印成文宣,恐嚇其他人民。原來被戳破的謊言可以集結成一張文宣,指控政府「推動同性性交文化」、「誘導未成年性交」。原來如此直接的指控,如此具煽動性的文宣,可以夾入報紙,派送全台。 <br> ### 指控為何都針對政府而來? 試問這張文宣最大的效果是什麼?加深大眾對同性戀的刻板印象?不,他甚至還記得在「愛心小叮嚀」裡說同運不能代表同志,還記得要說"尊重同性性傾向"。混淆大眾對於民法的知識?也很少。這張文宣最主要的目的,恐怕就如同文宣以醒目紅色標註的警語的:跟全國人民說,政府在「推動同性性交文化」、「誘導未成年性交」。 文宣的製作人,是抱著何種心態擬定文稿,我們不得而知。但此文宣能產生的效果,我們卻不能不抱持戒心。當台灣政府的正當性被侵蝕,取而代之獲得正當性的政權,便是「神之國」。神之國已經有自己的領導人,自己的法律,還有自己的稅收(奉獻)。當然領導人不是上帝,而是某幾個牧師。 <br> 當下福盟能不擇手段,不顧性少數受到的傷害,堅持醜化政府教育政策,只是為了能影響其單一條決策。我們,究竟該容忍到何時? <br><br> ``` 補充說明: 收到夾單日期為2017年3月16日。本文初次發表於2017年3月20日。 編修紀錄: 2017年3月22日,訂正百分比表示方式,由 "百分之99%" 改為 "99%"。 ``` ## 附件 **一、下福盟之完整抹黑文宣** <iframe src="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0PpuXANlmRlNVBvN21rd0NwTkE/preview" width="640" height="480"></iframe> <br> <br> **二、引用文章** [^first]: 洪滋敏:非男即女嗎?或者有其他? 端傳媒 (2016年2月4日)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204-taiwan-gender-identity/ [^second]: 喬瑟芬 (Josephine Hsu):反駁護家盟《同性伴侶以現行法律可登記為「家屬」》的謊言。 個人網誌 (2014年11月5日)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josephine-hsu/%E5%8F%8D%E9%A7%81%E8%AD%B7%E5%AE%B6%E7%9B%9F%E5%90%8C%E6%80%A7%E4%BC%B4%E4%BE%B6%E4%BB%A5%E7%8F%BE%E8%A1%8C%E6%B3%95%E5%BE%8B%E5%8F%AF%E7%99%BB%E8%A8%98%E7%82%BA%E5%AE%B6%E5%B1%AC%E7%9A%84%E8%AC%8A%E8%A8%80/10152916145532384 [^third]: 項程鎮:法務部計畫主持人:同性伴侶無真平等! 自由時報 (2017年2月11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7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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