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第十四章 研經 ## 1. 經文內容 | 經節 | 事實 | 聖經原文(和合本) | |------|------|--------------------| | ==14:1== | 信心軟弱的要接納,不爭論所疑惑的事 |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 | 14:2-3 | 有人信可吃各樣食物,信心軟弱的只吃蔬菜,彼此不藐視、不論斷 |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 | 14:4 | 不可論斷別人的僕人,僕人站住或跌倒由主人定 |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 | 14:5-6 |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一樣,各人當心意堅定 |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 | 14:7-8 | 我們不為自己活或死,乃為主活或死 |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 | 14:9 | 基督死而復活,為要作死人與活人的主 |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 | 14:10 | 不可論斷或輕視弟兄,因都要站在神審判台前 | 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審判台前。 | | 14:11 | 經上說萬膝必跪拜,萬口必承認神 | 經上寫着:「主說:我憑着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 | 14:12 | 各人要在神面前交自己的賬 |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 | ==14:13== | 不可再彼此論斷,當定意不絆倒弟兄 |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 | 14:14 | 在主耶穌裏,凡物本無不潔,認為不潔的才不潔 | 我憑着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的;惟獨人以為不潔的,在他就不潔了。 | | 14:15 | 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便非按愛心行事 |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着愛心而行。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那基督已經替他死的人跌倒。 | | 14:16 |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 | 14:17 |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乃在乎公義、和平、聖靈中的喜樂 |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 | 14:18 | 如此事奉基督,得神喜悅,受人稱許 |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 | 14:19 | 當追求和睦與彼此建立的事 |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 | 14:20 |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作,凡物雖潔,若絆倒人就有罪 |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 | 14:21 | 不吃肉、不喝酒、不做絆倒弟兄的事為好 |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 | 14:22 | 信心堅定的事自己持守,不被定罪 |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 | 14:23 | 疑惑而吃的就被定罪,因非出於信心 |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 ## 2. 背景與文學脈絡 ### 歷史背景 - **作者**: 保羅,耶穌基督的使徒,寫信給羅馬教會(1:1)。 - **時代**: 約公元55-57年,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中,可能於哥林多寫成。 - **事件**: 羅馬教會由猶太和外邦信徒組成 猶太人因革老丟敕令(公元49年)被驅逐後回歸 教會內部因飲食、守日等習俗產生爭議。 ### 文化背景 - **習俗**: 猶太人遵循潔淨律法(如不吃某些食物),外邦人無此限制 易因飲食與安息日規條產生衝突。 - **處境**: 羅馬信徒需在多元文化中維持教會合一,避免因次要問題論斷彼此。 ### 文學特徵 - **比喻**: 僕人與主人(14:4),象徵神對各人的主權 絆腳石(14:13, 14:20),比喻妨礙弟兄信仰的行為。 - **對比**: 信心軟弱與堅定(14:1-2) 吃與不吃、守日與不守日(14:5-6) 神的國非吃喝而是公義與喜樂(14:17)。 - **平行結構**: 多次強調不論斷、不絆倒(14:3-4, 14:10, 14:13) 以愛與和睦行事(14:15, 14:19-21)。 - **情感變化**: 從勸勉接納軟弱者(14:1-6) 到強調神的主權與審判(14:7-12) 再到呼籲愛與和睦的實際應用(14:13-23)。 ## 3. 段落 ### 段落一:14:1-12 - **事實句**:接納信心軟弱者,不論斷弟兄,因各人要在神面前交賬。 ### 段落二:14:13-23 - **事實句**:不可因食物絆倒弟兄,神的國在公義與喜樂,當以愛追求和睦。 ## 4. 主題句 信徒當以愛接納軟弱者,不論斷不絆倒,追求神國的公義與和睦。 ## 5. 主旨 使聽眾能學到在基督裏以愛與和睦相待,避免論斷與絆倒,活出神國的公義與喜樂。 ## 6. 應用 **問題 1**:我是否以愛心接納信心軟弱的弟兄,不因次要問題論斷他們? **問題 2**:我是否謹慎自己的行為,避免絆倒他人,特別在飲食或習俗上? **問題 3**:我是否追求神的國,以公義、和平與喜樂為優先,活出基督的愛? --- --- # 避免誤區 ## 1 【打破誤解】 **這段經文最常見的傳統或現代字面化解釋是什麼? 這些解釋如何限制了經文的深度?** **常見解釋**: 羅馬書第十四章常被解釋為基督徒在次要教義或生活習慣上的爭議指引 特別是14:1-12強調不論斷軟弱的弟兄(如飲食或守日問題) 14:13-23則教導避免絆倒他人,追求和睦與聖潔 許多人將其視為個人自由與寬容的教導。 **限制深度**: 這些解釋過於聚焦個人行為或教會內的和睦 容易將經文簡化為道德或社交規範 忽略神在救贖計劃中建立合一教會的作為。 這種視角可能掩蓋神的主權、恩典 以及祂透過基督使信徒在神國中合一的普世目的。 --- ## 2 【回到神的行動】 **這裡的核心是否在於「神做了什麼」,而不是「人應該做什麼」? 經文如何啟示神的主權、救贖、立約或完成的工作?** **核心在於神的行動**: 羅馬書第十四章的核心是神透過基督的救贖與聖靈的引導 建立合一的教會,超越文化與個人差異: - **神的接納**(14:1-4): 神接納不同信仰程度的信徒(14:3),顯示祂的恩典包容萬民。 - **基督的主權**(14:5-12): 神透過基督的主權(14:9)統管信徒的生命,每人最終向祂交賬(14:12)。 - **神國的優先**(14:17-18): 神賜下聖靈,使信徒在神國中追求公義、和平與喜樂(14:17)。 - **基督的榜樣**(14:15): 神透過基督的犧牲(14:15)呼召信徒以愛彼此建造,彰顯救贖的果效。 **啟示神的作為**: - **主權**: 神透過基督掌管信徒的生命(14:9),超越個人差異與次要爭議。 - **救贖**: 神的恩典接納軟弱與剛強的信徒(14:3),基於基督的救贖(14:15)。 - **立約**: 神建立新約群體(14:17),使猶太人與外邦人合一,活出神國的倫理。 - **完成的工作**: 神的救贖計劃透過教會的合一(14:19)預示最終的救贖與和睦。 --- ## 3 【重新定位】 **若拋開律法式規條與普世化的安慰 這個概念在神的整體救恩計劃中真正的位置是什麼? 它如何連結創造(起頭)、十字架(完成)、新天新地(終局)?** **在救恩計劃中的位置**: 羅馬書第十四章揭示神透過基督的救贖與聖靈的引導 建立合一的教會,超越文化與個人差異 作為救贖計劃從成聖到普世和睦的實踐。 **連結三階段**: - **創造(起頭)**: 神的接納(14:3)與合一的呼召反映創造中人類的共融目的 恢復神創造的和諧。 - **十字架(完成)**: 基督的犧牲(14:15)實現救贖 使信徒在神國中合一(14:17)。 - **新天新地(終局)**: 教會的和睦與公義(14:19) 預示新天新地,神的子民在愛與和平中完全合一。 --- ## 4 【歷史 vs. 本質】 **原始讀者如何可能曲解這概念(如猶太人對安息日的規條化)? 我們今日如何同樣落入相似誤區(如把安息當作假期或死亡的比喻)?** **原始讀者的曲解**: - **猶太讀者**: 可能將飲食或守日(14:5-6)視為律法要求的本質 忽略神國的屬靈優先(14:17)。 - **外邦讀者**: 可能將自由(14:14)誤解為放縱,忽略以愛建造弟兄的責任(14:15)。 **今日的誤區**: - **律法主義**: 將飲食或次要教義(14:2-6)視為信仰的核心,忽略神國的公義與和平。 - **個人化**: 將自由(14:14)或不論斷(14:13)簡化為個人權利,忽略教會合一的使命。 - **功利化**: 將和睦(14:19)視為社交和諧,忽略其根植於神國的屬靈實質。 --- ## 5 【真實定義】 **用一句核心陳述,把此概念重新定義成「神的行動/屬性/計劃」的表達 而非人類經驗的投射。** **核心陳述**: 羅馬書第十四章揭示神透過基督的救贖與聖靈的引導,建立合一的教會,超越差異,彰顯神國的公義與和平。 --- ## 6 【實踐應用】 **若這是神的行動,信徒今天的實踐是什麼? 如何避免再度落回字面化、道德化、功利化的錯誤?** **實踐應用**: - **接納與合一**: 效法神的接納(14:3),以愛包容不同信仰程度的弟兄,促進教會合一。 - **以愛為優先**: 避免絆倒弟兄(14:15),以基督的犧牲為榜樣,追求神國的公義與和平(14:17)。 - **順服基督主權**: 認定基督是主(14:9),以祂的旨意為生命的標準。 **避免誤區**: - **避免字面化**: 不將自由或和睦簡化為行為規範,而是聚焦神國的屬靈實質。 - **避免道德化**: 不以個人立場論斷弟兄,而是依靠聖靈活出愛與合一。 - **避免功利化**: 不將教會和睦視為社交手段,而是以榮耀神與建造群體為目標。 --- # 總結 羅馬書第十四章揭示神透過基督的救贖與聖靈的引導 建立合一的教會,超越文化與個人差異,彰顯神國的公義、和平與喜樂。 經文呼召信徒以愛接納彼此,順服基督的主權 參與神救贖計劃的合一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