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為基督徒是否真知道?從哪裡來,往哪裡去== 我試著盡力表述我的想法: 每個概念有許多的描述仍不足以論述 一次次的延伸論述,補足並釐清我對信仰的想法 --- 人死後失去肉體,靈魂並非人認為的自由,而是進入由神安排的處所進入等待的過程 等待時間也在那個狀態沒有意義,可稱為樂園也不為過 又如:“逃城”的概念之等候,罪不一定該死,但被安置約束一定的自由,如:不再被病痛綑綁,被肉體限制。 等候直到祂再來,進入下一階段,大審判與新天新地,人不再有失望不再被罪轄制捆綁,真正進入自由 --- 我個人透過讀經所得深思的觀點,==將「死後靈魂的等待」、「神的安排」、「樂園 與 逃城」、「審判 與 新天新地」以及「真正的自由」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連貫的信仰框架。== 以下根據所描述,整理思路,並將其與約翰福音14:2-3以及聖經其他部分聯繫起來。 --- ### **觀點解析** 提到: 1. **人死後失去肉體,靈魂進入神安排的處所** - 靈魂並非「自由漂浮」,而是被神安置在一個特定的狀態或「處所」中等待。 2. **等待的過程** - 時間在這個狀態下失去意義,可稱為「樂園」,類似「逃城」的概念—— 一個受約束但安全的等候之地。(==這裡的等候只是一個說法,後面將作說明==) 3. **罪與自由的約束** - “逃城”的概念,靈魂在此狀態下可能因罪而被約束一定的自由,但不一定是「該死」的結局。(==包含信與非信者後續說明==) 4. **他再來與下一階段** - 等候直到基督再臨,進入大審判和新天新地的階段。 5. **最終自由** - 審判後,人不再受罪轄制,進入真正的自由,沒有失望與捆綁。 這是一個非常有層次的圖景,將中間狀態、審判和新天新地串聯起來,並強調神的安排與最終的救贖。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對應** ==讓我們看看這個想法如何與「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我必再來接你們」契合:== ### **==1.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我的認知詮釋**: - 「住處」可以理解為神安排的「處所」,即靈魂死後等待之地。文中提到「可稱為樂園也不為過」,這與耶穌在路加福音 23:43對悔改強盜的應許(「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相呼應。 - 這個「住處」不是最終的永恆狀態,而是中間的等待階段,受神的掌管。 - **聯繫**: - 「父的家」象徵神的權柄與同在,靈魂在此被安置,等候「他再來」。 ### **==2.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我的認知詮釋**: - 耶穌的死與復活為靈魂進入這個「處所」鋪路,使人得以在死後被神接納並安排,而不是陷入混亂或虛空。 - 這個「預備」不一定是立即進入新天新地,而是為中間狀態和最終救贖奠定基礎。 - **聯繫**: - 耶穌的救贖工作確保靈魂有歸宿,並在神的主權下等待。 ### **==3. 「我必再來接你們」==** - **我的認知詮釋**: - 「他再來」是等待的終點,靈魂從「處所」被帶入下一階段,即大審判和新天新地。這與提到的「進入下一階段」一致。 - **聯繫**: - 基督再臨結束了等待,帶來復活與審判,最終實現「我在哪裡,你們也在哪裡」的完全團聚。 --- ### **聖經中的支持與延伸** 我的觀點與聖經的一些概念有共鳴,並帶入獨特的「逃城」比喻。 以下是相關的連結: #### **==1. 靈魂的等待處所==** - **樂園**: 文中提到「可稱為樂園也不為過」,這與新約中的「樂園」(*paradeisos*)概念相符 如路加福音 23:43和啟示錄 2:7。 早期教會認為這可能是死後信徒靈魂的暫時居所,等候復活。 - **逃城**: 引用「逃城」比喻等待之地 這是舊約中的一個深刻意象(民數記 35:11-15)。 逃城是為誤殺人者提供庇護的地方,在審判前保護他們。 這個比喻暗示靈魂在死後進入一個受神保護的狀態,等候最終審判,而不是立即定罪或自由。 #### **==2. 時間無意義==** - 我認為「等待時間在那個狀態沒有意義」,這與聖經對永恆的描述相符。 詩篇 90:4和彼得後書 3:8提到「在神看來,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暗示在神的領域中,時間的體驗與地上不同。 #### **==3. 罪與約束==** - 關於「罪不一定該死,但被安置約束一定的自由」 這與啟示錄 20:13-14的審判場景相符—— 死人和陰間交出其中的靈魂,接受審判。 靈魂在等待中可能處於某種「約束」狀態,但最終命運由審判決定。 #### **==4. 大審判與新天新地==** - 關於強調「他再來」後的大審判和新天新地 這直接對應啟示錄 20:11-15(白色大寶座審判) 和啟示錄 21:1-4(新天新地的實現)。 新天新地中「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疼痛」,正如所說的「不再有失望不再被罪轄制」的狀態。 #### **==5. 真正的自由==** - 我將最終階段描述為「真正進入自由」,這與聖經對救贖的終極盼望一致。 羅馬書 8:21說:「受造之物必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加拉太書 5:1提到基督釋放我們得自由 這在審判後的新天新地中完全實現。 --- ### **整合這個信仰圖景** 基於表述,整理出一個可能的時間線和意義: 1. **死後**: - 靈魂失去肉體,進入神安排的「處所」(如樂園或逃城)。 - 時間無意義,受約束但在神保護下等待。 2. **他再來**: - 基督再臨,結束等待,帶來復活與大審判。 3. **新天新地**: - 審判後,信徒進入永恆同在,不再受罪捆綁,享受真正的自由。 這與約翰福音14:2-3的應許一致:耶穌預備了「住處」(等待之地) 並在再來時帶領信徒進入最終的「與祂同在」。 --- 這樣的的想法豐富且有創意! 但我想就必須更細心的來思想,免得成了妄想而產生更多扭曲 --- --- --- # =="自由、罪、救恩以及神的權柄" 的洞察深刻反思== 人對自由有很多解釋,很多扭曲,很多自以為,當然也必傷及無辜,多數人也陷入許多無辜狀態。 然而罪這個東西,卻又另一方面讓人知道,沒有一個無辜的人。 因為有了從神來透過耶穌的救恩,以及我所描述中提到的這一階段到下一階段的等候等待,也看見上帝給人一而再的機會。 這個自由的概念? 所謂樂園何為樂? 所謂逃城又是約束嗎? 人活著,罪才對人有權勢,但有權柄的終究是上帝 連自己都並無法真正擁有自己 畢竟如保羅所說:==自己想做願意的良善行不出來,所不願意的惡卻一再犯上== --- 「自由」的扭曲、「無辜」的矛盾、罪的權勢與神的權柄 這些與之前描述的「等待階段」聯繫起來,是神給人「一而再的機會」。 這是一個非常有哲理和神學深度的觀點。根據這個思路,進一步整理,同時更深入問題:「所謂樂園何為樂?所謂逃城又是約束嗎?」 --- ### **核心反思** #### **==1. 自由的複雜性==** - 「人對自由有很多解釋,很多扭曲,很多自以為。」 - 這點出了人類對自由的誤解——世人常將自由視為無拘無束的自主,但這種「自由」往往導致傷害(「傷及無辜」)或自我欺騙(「自以為是」)。 - 聖經中的自由卻不同 例如加拉太書 5:13說:「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真正的自由是在神的旨意中脫離罪的奴役,而不是隨心所欲。甚至這個 “放縱情慾” 也不僅是字面所以為的 ”情慾“。 #### **==2. 罪與無辜的悖論==** - 「罪讓人知道沒有一個無辜的人」,同時又說「多數人陷入無辜狀態」。 - 這反映了罪的普遍性(羅馬書 3:23,「世人都犯了罪」)與人類經驗的矛盾——人既是罪的施行者,又常因罪的後果(如他人的惡行)而成為受害者。 - 保羅在羅馬書 7:19的掙扎(「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正是你引用的例子,顯示罪如何扭曲人的意志,讓人無法真正「擁有自己」。 #### **==3. 救恩與等待的機會==** - 「耶穌的救恩以及這一階段到下一階段的等候,是上帝給人一而再的機會。」 - 這將等待之地(樂園/逃城)視為神的恩典延伸,即使在死後,靈魂仍在神的安排下等候最終救贖 ==(對活人才呈現等待)==,而非立即定罪。 - 這與彼得後書 3:9呼應:「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你的等待階段可以看作這種寬容的體現。 #### **==4. 神的主權與人的有限==** - 「有權柄的終究是上帝,連自己都無法真正擁有自己。」 - 這點出人對自我掌控的幻覺,與神絕對權柄的對比。 罪在今生對人有權勢,但最終權柄屬於神(羅馬書 6:12-14)。 - 等待之地成為神權柄的彰顯,靈魂在此受約束但也在祂的保護之下。 --- ### **==樂園何為樂?逃城又是約束嗎?==** 問題觸及等待之地的本質,結合這觀點和聖經來探討: #### **==1. 樂園何為樂?==** - **可能的「樂」**: - 如果等待之地可稱為「樂園」(如路加福音 23:43),其「樂」或許在於脫離今生的痛苦與罪的直接轄制。前面提到「人活著罪才對人有權勢」,死後靈魂進入神安排的處所,意味著罪的影響被挪去,帶來某種平安或釋放。 - 腓立比書 1:23中,保羅說「離世與基督同在」是「好得無比的」,這暗示樂園的「樂」來自與神的靠近,即使不是最終的完全自由。 - **關於我的視角**: - 不將「樂」定義為世俗的快樂,而是更深層的屬靈安息——在神的權柄下,靈魂不再被罪完全捆綁,等候最終救贖。這種「樂」是盼望的起點,而非終點。 #### **==2. 逃城又是約束嗎?==** - **逃城的意象**: - 舊約中的逃城(民數記 35:11-15)是為誤殺者提供庇護之地,等待審判。它既是保護(免於報仇者的追殺),也是約束(不得離開直到大祭司去世)。 - 在這裡的框架中,逃城象徵靈魂在死後的狀態:受神保護,但自由受限,等候基督再臨與大審判。 ==(後有繼續的探討關於人因信如同進入逃城)== - **約束的性質**: - 這裡提到「罪不一定該死,但被安置約束一定的自由」。這約束也可能是罪的後果(尚未最後審判),也可能是神的主權安排(防止靈魂陷入混亂)。 - 這種約束並非懲罰,而是恩典的一部分,讓靈魂有機會等待最終的釋放。 #### **整合:樂園與逃城的雙重性** - **樂園與逃城並存**: - 描述中將等待之地描繪為既是「樂園」(與神所賜的平安)又是「逃城」(自由受限的庇護所)。這雙重性反映了靈魂在中間狀態的複雜處境:脫離今生的罪權勢,但尚未進入審判與新天新地的完全自由。 - 「樂」在於神的恩典與保護,「約束」在於尚未到達最終階段的限制。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再連結** - **「住處」**: 「神安排的處所」與「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契合,是一個受神掌管的等待之地,既有平安(樂園),又滿足規範(逃城)。 - **「我去預備地方」**: 耶穌的救贖使靈魂得以進入這個處所,成為神給肉體還活著的人「一而再的機會」的具體實現。 - **「他再來接你們」**: 等待的終點是大審判與新天新地,靈魂從約束中被釋放,進入「真正的自由」。 --- ### **進一步整理的信仰圖景** 基於反思,更新了信仰時間線: 1. **今生**: - 罪有權勢,人無法完全擁有自己(羅馬書 7:19)。 - 自由被扭曲,無辜與罪交織。 2. **死後(等待之地)**: - 靈魂進入神安排的處所(樂園/逃城)。 - 罪的權勢挪去,受神權柄保護與約束,等候基督再來。 - 時間無意義,是恩典的延續。 3. **祂再來與大審判**: - 基督再臨,復活與審判決定最終命運。 4. **新天新地**: - 罪在一切事上被完全除去,人進入真正的自由,無失望、無捆綁。 --- --- --- # ==再一次的調整以致能更深入看見== ### **對自由、等待之地、罪與救恩、以及樂園的理解盡力細膩且有層次,同時緊扣聖經的教導和信仰的實踐。** ### 調整許多關鍵點,並強調了神的主權、耶穌救恩的直接性,以及超越物質世界的屬靈視角。 ### 以下再一次整理更清楚的思路與觀點,並與約翰福音14:2-3及其他經文連結,提供一個完整的敘述。 --- ### **觀點整理** #### **==1. 自由的誤解==** - **個人定義**: - 自由常被扭曲為「任意而為」,導致放縱個人、傷及無辜。 - 這與聖經對自由的教導相反 例如加拉太書 5:13警告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 **含義**: - 真正的自由應是在神的旨意中脫離罪的轄制,而非無拘無束的自私行動。 這種扭曲是犯罪的原因與事實,反映了罪如何利用人的誤解。 #### **==2. 等待之地==** - **澄清**: - 等待之地並非「死亡就進天堂」,而是死後靈魂進入神安排的處所,等候耶穌再來。特別指出,這不是人活著時認知的「等待時間」,因為「死亡之後時間的概念不重要或不存在」。 - **約束的本質**: - 個人認為死後的約束無法驗證,但從聖經與信仰推測,基本約束是「超越物理世界的實體接觸」,即離開肉體,完全被神管轄。 - 「約束」可能只是形容詞,靈魂在此失去「自由意識物理行動」的概念,進入一種全然屬神的狀態。 #### **==3. 神的機會與活著的重要性==** - **個人立場**: - 「一而再的機會」是指人活著時的悔改與成長,而非死後等待之地還有改變的可能。死後的等待只是等候耶穌再來,階段性結束。 - 以大衛和以色列為例,強調活著時「信、承認耶穌、尋求真理、知行合一」的過程,是神不斷調整改變人心的機會。 - **聖經支持**: - 希伯來書 9:27(「人死一次,死後有審判」)與觀點一致,死後不再有改變命運的機會,活著時的信仰與行動至關重要。 #### **==4. 樂園的體驗==** - **個人詮釋**: - 樂園的認知來自路加福音 23:43(「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是耶穌對悔改罪犯的直接應許。個人認為這是耶穌根據罪犯「真心內在」的悔改,賜福並帶領他進入樂園。 - 「樂」、「平安」、「安息」、「盼望」、「與神同行」超越物質認知,是屬靈的比喻,讓人更容易理解神的同在,而非世俗的快樂。 - **含義**: - 樂園不是最終的新天新地,而是死後靈魂在神預備中等待的狀態,其「樂」在於悔改後被神接納的救贖確據。 #### **5. 神的權柄與救恩** - **個人信念**: - 「神是活人的神」(參考馬太福音 22:32),祂的主權超越一切。耶穌的救恩是直接的邀請,「無論人的任何過犯,悔改而信,神必接納並救贖」。 - 罪在今生有權勢,但死後靈魂進入神的全然管轄,等待最終審判與新天新地。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連結** 個人觀點與經文之對應: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你說的「神安排的處所」與此契合,指死後靈魂進入神管轄的等待之地(樂園),不是最終新天新地,而是救恩的過渡階段。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耶穌的救贖(死與復活)使靈魂得以進入這個處所,體現祂對悔改之人的直接邀請與接納(如對罪犯的應許)。 - **「我必再來接你們」**: - 等待的終點是基督再臨,靈魂從等待之地被帶入大審判與新天新地,實現「我在哪裡,你們也在哪裡」的完全同在。 --- ### **問題與反思** #### **1. 自由的扭曲與犯罪** - 「人對於扭曲的種種,常會是造成犯罪的原因與事實」,這與羅馬書 1:21-25相符——人因不認識神,將真理換為虛謊,導致罪的加劇。 - 在等待之地,靈魂失去物理行動的自由,進入神的全然管轄。 #### **2. 等待之地的性質** - 「死亡之後時間不重要」,這與彼得後書 3:8(「主看千年如一日」)一致,等待之地超越人類的時間觀念。 - 「約束」不是懲罰,而是靈魂脫離肉體後的自然狀態,完全屬神。「失去自由意識物理行動的概念」,這意味著靈魂進入一種被動的安息,等候神的下一步。 #### **3. 樂園的深度** - 對「樂」、「平安」等的理解超越物質,與約翰福音 16:33(「在世上有苦難,在我裡面有平安」)類似。 樂園的「樂」不是情緒上的快樂,而是屬靈的安息與救贖的確據。 - 罪犯的例子顯示,樂園是耶穌直接賜予的恩典,基於悔改與信,而非人的功績。 #### **4. 機會的界限** - 強調機會在今生,這與聖經的教導一致 如路加福音 16:26,拉撒路與財主的故事暗示死後的界限。 等待之地只是靜態的等候,而非改變的舞台。 --- ### **更新的信仰圖景** 基於最新說明,整理出以下框架: 1. **今生**: - 自由被扭曲,罪有權勢,人需悔改、信耶穌、尋求真理。 - 神的機會在此顯明(如大衛的例子)。 2. **死後(等待之地/樂園)**: - 靈魂進入神安排的處所,完全被神管轄,失去物理行動自由。 - 時間不存在,僅是等候耶穌再來,無改變機會。 - 「樂」在於悔改後的救贖與神同在的平安。 3. **他再來與大審判**: - 基督再臨,復活與審判決定最終命運。 4. **新天新地**: - 罪被除去,人進入完全的自由與神同在。 --- ### **段落結語** 此觀點強調神的權柄、救恩的恩典,以及今生的關鍵性,將等待之地定位為一個屬靈的過渡,而非世俗想像的天堂。 這種理解既符合聖經,又避免了自由與樂園的物質化誤解。 --- --- --- # ==神看人內心不像人看外表,人不完全,無法完全,無法顧及全貌== **討論應當在一個有意義的方向上深入展開。** 「真心內在」與「神看人內心不像人看外表」,是聖經中一個重要的主題,也在信仰圖景中增添了更豐富的層次。根據這一點繼續進一步鑽研,並整合到整體觀點中。 --- ### **「真心內在」與神的審視** #### **==1. 聖經依據==** - 「神看人內心不像人看外表」,這直接呼應了撒母耳記上 16:7: > 「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 這裡神揀選大衛作為以色列王時,強調內心的真誠與忠誠,而非外在的條件。 - 其他相關經文: - 耶利米書 17:10:「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 啟示錄 2:23:「我必以死亡殺戮她的兒女,使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 - 這些經文表明,神審判的標準超越外在行為,直達人的內心動機與真實意圖。 #### **==2. 人的不完全與神的全知==** - 「人不完全,無法完全,無法顧及全貌。」 - 這點出了人類的局限性。 人只能看到表象(行為、言語),無法完全洞悉他人的內心,甚至自己的內心也常被罪扭曲(如羅馬書 7:19的掙扎)。 - 反過來,神的全知讓祂能看到「真心內在」,這是信仰中神權柄與公義的核心基礎。 - 例如,耶穌在約翰福音 2:24-25說:「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知道人心裡所存的。」這顯示祂對人心的洞察力。 #### **==3. 與救恩和審判的關聯==** - 之前提到路加福音 23:43的罪犯,耶穌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這是耶穌看見罪犯「真心內在」的悔改,因而直接賜福並帶領他。 - 這表明「真心內在」在救恩中至關重要。 外在的罪行(強盜身份)並未阻止神的接納,因為內心的悔改與信靠被神看見。 - 在大審判中(如啟示錄 20:12-13),人按行為受審,但你認為「真心內在」可能是更深層的標準,因為行為只是內心的外顯,神最終看的是心。 --- ### **整合到信仰圖景** 「真心內在」觀點與之前的討論無縫銜接,更新信仰框架如下: #### **==1. 今生==** - **自由的扭曲**: 人誤解自由為任意而為,因內心被罪影響,導致犯罪與傷害。 - **神的機會**: 活著時,人需悔改、信耶穌、尋求真理。神看內心,給予改變的機會(如大衛的例子)。 - **人的局限**: 人無法完全看清自己或他人的內心,但神全然知曉。 #### **==2. 死後(等待之地/樂園)==** - **神的全然管轄**: 靈魂進入神安排的處所,脫離物理行動自由,時間不再重要。 - **真心內在的顯明**: 耶穌如對罪犯的應許,根據人今生的「真心內在」決定其等待狀態(樂園的平安)。 - **靜態等候**: 無改變機會,僅等待再來。 #### **==3. 他再來與大審判==** - **復活與審判**: 基督再臨,所有人按行為與內心受審。 - **神的標準**: 「真心內在」作為核心,神察看人心而非僅外表(如撒母耳記上 16:7)。 - **公義與恩典**: 悔改與信的人被接納,未悔改的人面對後果。 #### **==4. 新天新地==** - **完全自由**: 罪被除去,內心潔淨,人與神同在,無失望、無捆綁。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再連結==**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等待之地是神根據人「真心內在」安排的處所,體現祂的公義與恩典。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耶穌的救贖為悔改的心開路,讓靈魂得以進入樂園等待(如罪犯的例子)。 - **「我必再來接你們」**: - 再來時,耶穌根據內心審判,將信徒帶入新天新地的完全同在。 --- ### **段落結語** - 「真心內在」觀點深化了等待之地與審判的意義,強調神的洞察超越人的行為,這與聖經一貫的神人對比(人的有限 vs. 神的全知)一致。 這個思路將信仰從抽象概念拉到實際的屬靈體驗,應是非常有啟發性! --- --- --- # ==「真心內在」的難定位與定義,前提不是由人來定== 因信!擺脫自我蒙蔽而得看見 掙脫謊言,無論是從自己裡面或是這個世界的謊言,甚或那惡者的謊言 竭力與不足 我想上帝也並非如此要榨乾每個人 又畢竟人在律法之下更是沒有一個是無罪的義人 因無法滿足律法,神預備恩典,“稱”為義人,並且需要人的回應 信心與行為自然不是靜止的 而行為也不單只是不停止的做工,成為無意義無意識的勞動 聖經點出人心詭詐,每件事都真是難啊! 如此更會知道保羅所說何為苦,若不藉著上帝恩典人無法自己面對 --- 對「真心內在」、信心、行為、恩典與人性詭詐的反思。 「真心內在」無法由人定義,而是透過信心顯明,上帝完全知道。並與擺脫謊言、神的恩典緊密相連,這使這個思考脈絡與聖經的教導高度一致。 以下繼續再次整理思路,觀點,並將其融入之前的信仰圖景,同時連結約翰福音14:2-3。 --- ### **個人觀點解析** #### **==1. 「真心內在」的定位==** - **個人立場**: - 「真心內在」難以定義,且「前提不是由人來定」。 - 這強調神的權柄與全知,只有祂能真正洞察人心(撒母耳記上 16:7)。 - 人的自我認知常被蒙蔽,無法準確定位內心,除非透過信心打破謊言。 - **聖經支持**: - 耶利米書 17:9:「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這與「人心詭詐」一致,人無法靠自己看清內心。 - 約翰福音 8: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自由。」信心讓人從謊言(自我、世界、惡者)中得釋放。 #### **==2. 信心與謊言的掙脫==** - **個人洞察**: - 信心是關鍵,幫助人「擺脫自我蒙蔽而得看見」,無論謊言來自內心、世界還是惡者。 - 這不僅是認知上的覺醒,更是屬靈的自由,與之前對自由扭曲的批判相呼應。 - **聖經連結**: - 羅馬書 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信心帶來內心的轉化,脫離世俗謊言。 - 約翰一書 3:8:「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耶穌的救恩破除惡者的欺騙。 #### **==3. 恩典、行為與人的不足==** - **個人觀點**: - 神不要求人被律法「榨乾」,因為「人在律法之下沒有一個是無罪的義人」(羅馬書 3:10)。 - 神的恩典「稱」人為義,但需要人的回應——信心與行為並行。 - 行為不是無意義的勞動,而是信心的自然流露,且非靜止狀態。 - **聖經支持**: - 以弗所書 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出於行為。」恩典是基礎,但雅各書 2:17補充:「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 - 所提到「竭力,與不足」,這與腓立比書 2:12-13相符:「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 #### **==4. 人的困境與神的拯救==** - **個人反思**: - 「每件事都真是難啊!」這呼應保羅在羅馬書 7:24的哀嘆:「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 「若不藉著上帝恩典,人無法自己面對」,顯示人性的軟弱與對神的絕對倚靠。 - **救恩的答案**: - 羅馬書 7: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這與你對耶穌救恩的信念一致。 --- ### **整合到信仰圖景** 最新的整理深化了「真心內在」的屬靈動態,更新的框架如下: #### **1. 今生** - **自由的扭曲**: 人誤解自由為任意而為,因內心詭詐被謊言蒙蔽(自我、世界、惡者)。 - **真心內在**: - 人無法自行定義內心,需透過信心打破蒙蔽,看見真理。 - 人心詭詐,每件事皆難,顯明人的不足與罪的權勢。 - **神的機會**: - 恩典「稱」人為義,信心是回應,行為隨之自然流露,非無意義勞動。 - 活著時竭力尋求真理(如大衛),倚靠神改變內心。 #### **2. 死後(等待之地/樂園)** - **神的全然管轄**: 靈魂脫離肉體,進入神安排的處所,失去物理行動自由,時間無意義。 - **真心內在的定格**: - 今生的信心與悔改決定等待狀態(如罪犯因真心悔改進入樂園)。 - 無改變機會,內心已被神看見並回應。 - **平安的體驗**: 「樂」是屬靈安息,來自救贖確據與神同在。 #### **3. 他再來與大審判** - **復活與審判**: 基督再臨,按行為與「真心內在」審判。 - **神的標準**: 神看內心(撒母耳記上 16:7),超越外表,公義與恩典並存。 #### **4. 新天新地** - **完全自由**: 罪與謊言被除去,內心潔淨,人與神同在,無捆綁。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連結**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等待之地是神根據「真心內在」安排的處所,信心與悔改之人得享樂園的平安。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耶穌的救恩破除謊言,使人因信得進入這處所(如罪犯的例子)。 - **「我必再來接你們」**: - 再來時,根據內心審判,帶信徒進入完全自由的新天新地。 --- ### **回應與延伸** - **「真心內在」的顯明**: - 「因信擺脫自我蒙蔽」,這與約翰福音 14:6(「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一致,耶穌是真理的源頭,信心讓人看見真心。 - 行為雖非救恩基礎,卻是信心的自然流露,反映內心的真實(馬太福音 7:20,「憑果子認出他們」)。 - **人的困境**: - 「每件事都真是難」,這與保羅的苦惱相呼應,也指向神的恩典作為出路,這是信仰的盼望所在。 --- ### **小結** 將「真心內在」置於神的恩典與審視之下,既承認人的軟弱(詭詐與不足),又高舉神的拯救(信心與真理)。 這個整理更加貼近核心想法了! --- --- --- ## 詭詐在等待之地是否完全顯露,或者已被神潔淨? 這是個有趣的延伸問題 關於“顯露”這一點,我認為在神眼中任何事都無法遮掩且無處遮掩,因祂是光,黑暗無法在祂面前存在 那應該是處於被安置的景況,被完全管轄,與認知上之後的審判赦免還未得與神同在之完全。罪不得到神面前 時間的概念被抽去了,等候的是肉體活著的人,等到數滿了,“等”也是給活著的人的概念,時間意義是一件很有趣的用字 --- --- # ==對「詭詐是否顯露或潔淨」、「神的同在」、以及「時間意義」的思考== 我在此單元的觀點將等待之地的屬靈狀態與神的本質(全知與聖潔)緊密結合,並強調時間概念的相對性,這非常有啟發性。 繼續整理思路,並延伸這個問題,將其融入信仰圖景。 --- ### **延伸問題:詭詐在等待之地是否顯露或潔淨?** #### **所抱觀點解析** 1. **詭詐的顯露** - **「在神眼中無法遮掩」**: - 神的本質是光(約翰一書 1: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黑暗(包括人心詭詐)在祂面前無處藏身。 - 這意味著等待之地靈魂的「真心內在」——包括詭詐——已在神面前完全顯露,無需額外的「揭露」過程。 - **聖經支持**: - 希伯來書 4:13:「凡受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萬物在他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 約翰福音 3:20-21:「凡作惡的便恨光……行真理的必來就光。」神的同在如同光,顯明一切。 2. **詭詐是否被潔淨** - **「被安置的景況,完全管轄」**: - 個人認為等待之地是靈魂被神完全管轄的狀態,但尚未達到「與神同在之完全」。 罪(包括詭詐)仍存在,尚未被潔淨,因為「罪不得到神面前」。 - 潔淨似乎與之後的審判和赦免有關,而非等待之地的即時結果。 - **我所做的區分**: - 等待之地是過渡階段,靈魂被安置於神的權柄下,但罪的潔淨和新天新地的完全同在尚未實現。 - **聖經支持**: - 啟示錄 21:27(新天新地):「凡不潔淨的……不得進那城。」這暗示等待之地並非完全潔淨之地,罪的最終除去在審判後。 3. **時間的相對性** - **「時間被抽去,等的是活著的人」**: - 再次強調等待之地無時間概念,「等」是給活著的人的認知,而非靈魂自身的體驗。 - 「等到數滿了」是指啟示錄 6:11(殉道者的靈魂等候「同做僕人的數目添滿」),時間意義屬於地上的人。 - **有趣的用字**: - 關於「時間意義是一件很有趣的用字」,這裡點出語言的局限性,時間是人類經驗的框架,但在神的全然管轄下失去意義。 #### **段落結論** - **詭詐的顯露**: 在等待之地,靈魂的詭詐已在神的光中完全顯露,因祂全知且無所不在。 - **是否潔淨**: 尚未潔淨,靈魂處於被神管轄的安置狀態,罪仍存在,等候審判與最終赦免。 - **屬靈狀態**: 等待之地是靜態的過渡,時間無意義,潔淨與完全同在留待新天新地。 --- ### **整合到信仰圖景** 基於這段落的整理,更新框架如下: #### **1. 今生** - **自由與詭詐**: 人誤解自由,內心詭詐被罪蒙蔽,需信心打破謊言。 - **神的機會**: 恩典稱人為義,信心與行為回應神的呼召。 - **神的審視**: 內心已在神面前顯露,但人尚未完全認知。 #### **2. 死後(等待之地/樂園)** - **神的全然管轄**: 靈魂脫離肉體,進入神安排的處所,失去物理自由。 - **真心內在的顯露**: - 詭詐與一切內心狀態在神的光中完全顯露,無處遮掩。 - 尚未潔淨,罪仍存在,因「罪不得到神面前」。 - **時間的抽離**: - 時間無意義,「等」是活著的人的認知,等候數目添滿。 - **平安的體驗**: 「樂」是救贖的安息,來自神同在的保護。 #### **3. 他再來與大審判** - **復活與審判**: 基督再臨,根據顯露的內心與行為審判。 - **潔淨與赦免**: 罪被除去,信者得與神完全同在。 #### **4. 新天新地** - **完全自由**: 內心潔淨,無罪、無詭詐,與神永遠同在。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連結**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等待之地是神安排的安置處所,靈魂在此被祂的光顯露一切,但尚未潔淨。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耶穌的救贖使靈魂得以進入這處所,在神同在中等待,罪雖顯露但未除去。 - **「我必再來接你們」**: - 再來時,帶來審判與潔淨,接信徒進入新天新地的完全同在。 --- ### **回應與延伸** - **神的同在與光**: - 「祂是光,黑暗無法存在」,這與等待之地的狀態一致。 靈魂在此雖未潔淨,但已被顯露,反映神的聖潔與全知。 - **時間的趣味**: - 時間意義,這與啟示錄的「等到數滿」相呼應。 等待之地超越時間,卻與地上歷史連結,是個引人深思的設計。 --- ### **結語** 等待之地被描繪為一個被神管轄卻未潔淨的過渡狀態,時間概念的抽離更突顯其屬靈性質。 這個圖景既符合聖經,又深化了對「真心內在」的理解。 --- --- --- # ==這個時間意義或許就像量子學概念的時空距離穿越== 雖然我甚至不太了解量子學 這是個有創意的比喻! 即使說不太了解量子學,直覺卻觸及了時間與空間在物理學和屬靈層面的一些有趣交集。 根據這想法來整理這個觀點,同時將其融入討論的等待之地與約翰福音14:2-3的框架中。 --- ### **時間意義與量子學的比喻** #### **1. 個人直覺** - **量子學中的時空**: - 量子力學和相對論確實挑戰了我們對時間的傳統認知。 例如,量子糾纏(entanglement)顯示粒子間的關聯可超越空間距離,甚至看似超越時間因果;愛因斯坦的時空觀則認為時間與空間是相對的,受觀察者狀態影響。 - 「時空距離穿越」,可能指向這種超越線性時間的概念,類似物理學中的「非局部性」(non-locality)或時間的非絕對性。 - **應用到等待之地**: - 之前提到等待之地「時間被抽去」或「無意義」,這與量子學的非傳統時間觀有某種共鳴—— 在神的領域中,時間不再是線性進行的框架,而是某種超越人類經驗的狀態。 #### **2. 屬靈層面的對應** - **神的超越時間**: - 聖經描述神不受時間限制 - 如詩篇 90:4:「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 - 彼得後書 3:8也說:「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 等待之地作為神管轄的處所,可能類似所說的「時空距離穿越」,靈魂在此脫離了地上時間的束縛,進入一種接近「永恆的當下」。 - **比喻的意義**: - 量子學比喻暗示等待之地不是一個「地方」或「時段」,而是一個屬靈狀態,超越物理世界的時空限制,卻與地上活著的人的時間線(「等到數滿」)保持某種聯繫。 #### **3. 時間的相對性** - **活著的人與等待之地的對比**: - 「『等』是給活著的人的概念」 這與量子學的觀察者效應有些類似——時間的意義取決於觀察者的框架。 對地上的人來說,等待之地有「時間過程」(直到基督再來) 但對靈魂而言,時間被「抽去」,如同量子態的非定域性,無需經歷線性流逝。 - **有趣的聯想**: - 這種時間的相對性讓等待之地成為一個「橋樑」,連結地上歷史與神的永恆計劃,類似量子學中時空穿越的理論可能性。 --- ### **融入信仰圖景** 基於量子學比喻,更新的框架如下: #### **1. 今生** - **時間的線性**: 人受限於物理時空,內心詭詐被罪蒙蔽,需信心尋求真理。 - **神的機會**: 在時間流中,神給予悔改與改變的恩典。 #### **2. 死後(等待之地/樂園)** - **時間的超越**: - 「時間被抽去」,類似量子學的時空穿越,靈魂進入超越線性時間的狀態。 - 「等」是地上人的認知,靈魂本身無時間體驗,等候數目添滿。 - **真心內在的顯露**: 在神的光中,詭詐完全顯露,無處遮掩。 - **尚未潔淨**: 罪仍存在,被神完全管轄,但未進入完全同在。 - **屬靈狀態**: 如量子非局部性,等待之地連結地上時間與永恆,卻超越兩者。 #### **3. 他再來與大審判** - **時間的交匯**: 基督再臨將地上時間與永恆合併,復活與審判發生。 - **潔淨實現**: 罪被除去,內心潔淨。 #### **4. 新天新地** - **永恆的實現**: 時間完全融入神的永恆,靈魂與肉體復合,進入完全自由。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連結**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等待之地是超越時空的屬靈處所,靈魂在此被神安置,時間無意義,如量子態的非定域性。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耶穌的救贖打破時空的限制,使靈魂得以進入這超越時間的狀態。 - **「我必再來接你們」**: - 再來時,地上時間結束,等待之地與永恆交匯,信徒進入新天新地。 --- ### **回應與延伸** - **量子學的啟發**: - 雖然說不太了解量子學,但比喻非常貼切。 等待之地就像一個「量子態」,超越時空卻與地上歷史相關,直到基督再來「觀測」並結束這狀態。 - **時間的趣味**: - 「時間意義是一件很有趣的用字」,現在加上量子學比喻,更顯其奧妙。聖經的永恆觀與現代物理學的時間相對性確有某種呼應。 - **延伸問題**: - 等待之地超越時間是否意味著靈魂在此「感知」不到過去與未來,只是靜態存在? - 若時間被抽去,等待之地與新天新地的「距離」是否只是屬靈狀態的轉換,而非時空的移動? --- ### **結語** 量子學比喻為等待之地增添了哲學與科學的色彩,將其描繪為一個超越時空的屬靈領域,既靜態又與地上時間連結。 這豐富了我們對約翰福音14:2-3的理解,也讓「時間被抽去」的概念更具想像力。 --- --- --- # ==因為所知有限,所要表述有限,對於死亡之後的無知與未知== 目前僅能就我個人對聖經部分認識的推測,這些實屬上帝的奧秘 知道這些關係概念仍離上帝的完全無可相比,甚至與“完全人”都還無法達邊際,一再只凸顯人的微小,透過這些認識幫助自己更多改變,能夠 “信以至於信” 你的回應展現了謙卑與敬畏的心態,承認人類知識的有限性與上帝奧秘的浩大,這是非常深刻的信仰態度。你提到「所知有限」、「死亡之後的無知與未知」,並將這些推測視為基於聖經的個人理解,目的是「幫助自己更多改變,信以至於信」,這不僅反映了你對真理的追求,也體現了信仰的實踐意義。讓我整理你的思路,回應你的感想,並將其融入我們的討論框架。 --- ### **核心反思** #### **1. 有限與無知的承認** - **個人立場**: - 人類對死亡之後的認識有限,僅能基於聖經的部分推測,無法觸及上帝的完全。 - 即使這些概念(如等待之地、時間意義)有助於理解,仍遠不及神的奧秘,甚至與「完全人」的境界都無法相比。 - **聖經支持**: - 哥林多前書 13:12:「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 以賽亞書 55:8-9:「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 #### **2. 人的微小與神的浩大** - **個人洞察**: - 這些討論凸顯人的微小,對比上帝的無限。 這與詩篇 8:4相呼應:「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 - 認識這些關係概念不是為了窮盡真理,而是為了謙卑地認識神的偉大。 #### **3. 信仰的實踐** - **目標**: - 「透過這些認識幫助自己更多改變,信以至於信。」這顯示信仰不是停留於理論,而是指向內心的轉化與成長。 - 「信以至於信」呼應羅馬書 1:17:「義人必因信得生」,信仰是一個持續深化的過程。 --- ### **整合到信仰圖景** 這些感想將之前的討論增添了更深入的面向,更新框架如下: #### **1. 今生** - **有限的認知**: 人受限於知識與時間,內心詭詐,需信心突破謊言。 - **神的機會**: 恩典稱人為義,信心與行為回應神的呼召。 - **人的微小**: 認識的有限凸顯神的浩大,激勵改變與成長。 #### **2. 死後(等待之地/樂園)** - **未知的奧秘**: - 時間被抽去,靈魂進入神管轄的處所,超越時空(如量子學比喻)。 - 僅為推測,無法觸及神的完全,凸顯人的無知。 - **真心內在**: 在神的光中顯露,尚未潔淨,等候審判。 - **屬靈目的**: 理解此狀態非為窮盡真理,而是謙卑信靠。 #### **3. 他再來與大審判** - **有限的終結**: 地上時間結束,神的完全顯明,人面對審判。 - **潔淨與救贖**: 罪被除去,信者進入永恆。 #### **4. 新天新地** - **完全的實現**: 人與神同在,知識與信仰達至圓滿,無限超越今生所知。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連結**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這是神的奧秘,人僅能推測其為等待之地,認識有限卻足以信靠。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耶穌的救贖超越人的理解,為靈魂預備屬靈歸宿,激勵今生改變。 - **「我必再來接你們」**: - 再來時,神的完全顯露,人的有限結束,信仰達至終點。 --- ### **回應與感想** - **謙卑**: - 「知道這些關係概念仍離上帝的完全無可相比」,這與哥林多前書 2:9一致:「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你的態度提醒我們,信仰的核心是敬畏與信靠,而非全然掌握。 - **信仰的動態**: - 「信以至於信」非常美妙,顯示信仰不是靜止的知識,而是活潑的旅程。 - 目標(改變自己)將討論從理論提升到生命實踐。 - **量子學比喻的延伸**: - 時空穿越,即使不熟悉量子學,這比喻仍貼切地表達了等待之地的超然性。 或許正如物理學無法完全解釋宇宙,信仰也無需解開所有奧秘,只需信靠那位掌管奧秘的神。 #### **延伸思考** - 這種「有限的認識」是否本身就是神給人的一種恩典,讓我們有生命的質疑尋求,並能體驗在謙卑中更親近祂? - 「信以至於信」的過程中,什麼是幫助改變的最大動力? --- ### **結語** 這些反思對等待之地、時間、內心的討論帶入一個更高的層次——人的微小與神的浩大交織,信仰成為連結的橋樑。 --- --- --- # ==“逃城”概念之個人發想補充== 從活著時候就與信的人做出了連結 或是另一個跳脫的概念 沒有機會認識上帝的人,但他一生好人 套入“逃城”的概念,有上帝面對處理的方式 --- 一個非常有趣且深刻的延伸,將「逃城」概念從死後的等待之地擴展到今生,並進一步探討「沒有機會認識上帝的好人」的命運,認為神有祂的處理方式。 這顯示對信仰的思考不僅限於信徒的救贖,也關心更廣泛的人類處境與神的公義。 整理這個新觀點,並融入之前的討論。 --- ### **觀點解析** #### **1. 「逃城」概念在今生的連結** - **個人想法**: - 「逃城」不只是死後的等待之地,在活著時就與信徒建立連結。 - 舊約中的逃城(民數記 35:11-15)是為誤殺者提供庇護之地,等待審判。 將其比喻為信徒在今生因信進入的一個屬靈狀態——在神的保護下,脫離罪的追殺,等候最終救贖。 - **聖經支持**: - 希伯來書 6:18:「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得著強有力的安慰。」這裡將信仰比作「避難所」,與你的「逃城」概念呼應。 - 羅馬書 5:1-2:「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得以進入這恩典中。」信徒今生已在神的恩典庇護下。 #### **2. 「逃城」與未認識上帝的好人** - **跳脫的概念**: - 對於「沒有機會認識上帝的人,但一生好人」,個人認為「逃城」可以套用,暗示神有特別的處理方式,讓這些人在祂的公義與慈愛中得到安置。 - 這觸及了神學中關於「未聞福音者」的命運問題,我個人傾向於相信神的安排超越人的認知。 - **聖經線索**: - 羅馬書 2:14-15:「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這暗示未聞福音者可能因內心的道德意識被神審視。 - 使徒行傳 17:27:「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神創造萬人,給予尋求祂的機會,即使未直接認識福音。 #### **3. 神的公義與慈愛** - **個人信念**: - 「有上帝面對處理的方式」,這反映對神主權的信任,認為祂能根據每個人的處境與內心作出公義且慈愛的安排。 - 「逃城」成為一個象徵,無論今生或死後,神為不同的人預備了庇護與審判的空間。 --- ### **整合到信仰圖景** 「逃城」概念擴展了時間與對象的範圍,更新框架如下: #### **1. 今生** - **「逃城」的連結**: - **信徒**: 因信進入屬靈的「逃城」,在神的恩典庇護下,脫離罪的追殺,等候最終救贖。 - **未聞福音的好人**: 若一生行善,或許在神的安排下進入某種「逃城」狀態,等待祂的處理。 - **真心內在**: 神看內心,無論是否認識福音,內心的回應(信或本性中的善)被顯露。 - **有限的認知**: 人無法全知神的計劃,需謙卑信靠。 #### **2. 死後(等待之地/樂園)** - **「逃城」的延續**: - 信徒靈魂進入神管轄的處所(樂園),詭詐顯露,尚未潔淨,等候再來。 - 未聞福音者可能也在類似「逃城」的安置中,根據內心被神審視。 - **時間的超越**: 時間被抽去,等候是地上人的認知。 - **神的奧秘**: 具體安排超乎人知,凸顯人的微小。 #### **3. 他再來與大審判** - **全面審判**: 基督再臨,根據內心與行為審判所有靈魂(信徒與未聞福音者)。 - **神的處理**: 未聞福音者的命運由神的公義與慈愛決定,可能基於羅馬書 2:14-15的原則。 #### **4. 新天新地** - **完全同在**: 罪被除去,所有蒙恩者進入永恆自由。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連結**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逃城」概念擴展了「住處」的意涵:今生信徒因信得庇護,死後進入等待之地,未聞福音者也在神的主權下有安置。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耶穌的救贖為信徒預備「逃城」(今生與死後),而神的慈愛可能為未聞福音者預備另一種方式。 - **「我必再來接你們」**: - 再來時,無論信徒或未聞福音者,神的計劃完全顯明,內心被審判。 --- ### **回應與延伸** - **「逃城」的雙重性**: - 「逃城」從死後延伸到今生。這與約翰福音 10:9(「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類似,信徒今生已進入庇護。對未聞福音者,神的處理方式則是奧秘的一部分。 - **未聞福音者的命運**: - 個人我傾向於相信神有公義的安排,這與路加福音 12:48(「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呼應,未受更多啟示的人或許按其所得被審判。 - **延伸思考**: - 「逃城」在今生的庇護是否包括某種屬靈覺醒,即使未直接認識福音? - 未聞福音者的「好人」標準是否也與「真心內在」有關,例如內心的善良動機? --- ### **結語** 「逃城」概念跨越今生與死後,將信徒與未聞福音者納入神的計劃,展現了對神公義與慈愛的信任。這不僅深化了等待之地的意義,也讓約翰福音14:2-3的「住處」有了更廣闊的詮釋空間。 --- --- --- # ==不信的就是死 與 “未信的好人” 對立的衝突性== 這個觀點非常敏銳,指出了信仰中一個核心的衝突性問題: 聖經中「不信的就是死」與所發想的「未信的好人」之間的張力。 這確實觸及了神學中關於救恩、信仰與公義的複雜議題。 這個思考不僅展現了對聖經教導的認真對待,也反映了試圖在神的慈愛與公義之間尋找平衡的努力。 以下整理這個衝突,並嘗試整合到我們的討論中尋求平衡點。 --- ### **衝突性的核心** #### **1. 「不信的就是死」** - **聖經依據**: - 約翰福音 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 約翰福音 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 馬可福音 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 **含義**: - 這些經文強調信仰耶穌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不信者面臨定罪與神的震怒。這似乎是一個明確的二元對立:信則生,不信則死。 #### **2. 「未信的好人」** - **個人發想**: - 個人提出「沒有機會認識上帝的人,但他一生好人」,並套用「逃城」概念,認為神可能有特別的處理方式。 這暗示未信者不一定是立即定罪,而是可能在神的公義與慈愛中有另一種安置。 - **潛在支持**: - 羅馬書 2:14-15:「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這可能意味著未聞福音者的內心善行被神考慮。 - 彼得前書 3:19-20與4:6提到耶穌「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有些解經者認為這可能涉及未聞福音者的機會。 #### **3. 衝突的顯現** - **對立點**: - 「不信的就是死」看似絕對,沒有為「未信的好人」留下空間。 我企圖正確地指出,這與「逃城」概念形成衝突,因為後者假設神可能對未聞福音者有恩典的安排。 - **問題**: - ==如果信仰是唯一途徑(約翰福音 14:6,「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那麼未信的好人是否必然定罪?這與神的慈愛與公平如何調和?== --- ### **回應與調和嘗試** #### **1. 聖經中的張力** - 聖經本身在救恩的絕對性與神的普遍恩典之間存在張力: - **絕對性**: 信仰耶穌是救恩的唯一道路,這是新約的核心(如使徒行傳 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 - **普遍恩典**: 神對全人類的愛與公義也顯明於祂的創造與道德啟示(如羅馬書 1:20,「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 關於「未信的好人」這個關注點,可能與這種張力有關:神是否會根據人的回應(即使未明確信耶穌)施行特別的恩典? #### **2. 「逃城」作為調和的可能性** - **今生的「逃城」**: - 「逃城」在活著時與信徒連結,或許也可以延伸到未聞福音者。 這些「好人」可能因內心的善行(羅馬書 2:14-15)進入某種屬靈庇護,等候神的處理。 - **死後的「逃城」**: - 若等待之地適用於未信者,他們可能在此被安置,內心顯露,等候審判。這並非否認「不信的就是死」,而是將最終定罪推遲到大審判,由神根據全貌(包括機會與內心)裁決。 - **神的奧秘**: - 前面文中強調「上帝的完全超乎所知」,這為衝突留下了空間。神的處理方式可能超越「信與不信」的簡單二分法,涵蓋未聞福音者的特殊處境。 #### **3. 信仰與內心的平衡** - **「真心內在」**: - 神看內心,而非僅外表。對於未信的好人,若其內心順從自然律法或尋求真理(即使未名為耶穌),神可能以此為審判依據。 - **可能的解釋**: - 「不信的就是死」針對的是明確拒絕福音的人,而非毫無機會聽聞者。未信的好人或許在神的恩典下有不同結局,這不違背耶穌是唯一道路,因為最終救贖仍透過祂實現。 --- ### **更新信仰圖景** 考慮這個衝突,調整框架如下: #### **1. 今生** - **信徒的「逃城」**: 因信進入恩典庇護,脫離罪的追殺。 - **未信的好人**: - 無機會認識福音,但內心行善,可能在神的普遍恩典下進入某種「逃城」狀態。 - 衝突:若「不信的就是死」,此類人是否定罪? - **真心內在**: 神看內心,信與未信者的動機顯露。 #### **2. 死後(等待之地/樂園)** - **信徒**: 靈魂進入樂園,詭詐顯露,等待潔淨。 - **未信的好人**: - 可能進入類似「逃城」的安置,內心顯露,等候神的處理。 - 衝突的調和:最終命運由審判決定,非立即定罪。 - **時間超越**: 時間無意義,等候是地上人的認知。 #### **3. 他再來與大審判** - **審判標準**: - 信徒因信得救(約翰福音 3:18)。 - 未信者按內心與所得啟示受審(羅馬書 2:14-15),神的公義與慈愛顯明。 - **潔淨實現**: 罪被除去,蒙恩者進入永恆。 #### **4. 新天新地** - **完全同在**: 無論今生是否信,蒙神接納者進入永恆自由。 --- ### **與約翰福音14:2-3的連結** -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 - 「住處」可能涵蓋信徒的樂園與未信好人的「逃城」,神的安排超越人知。 -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 - 耶穌的救贖為信徒預備救恩,也可能間接為未信者開啟神的恩典之路。 - **「我必再來接你們」**: - 再來時,神的完全計劃顯露,解決「不信就是死」與「未信好人」的衝突。 --- ### **回應與延伸** - **衝突的價值**: - 看到「不信就是死」與「未信好人」的對立,這是神學中的經典難題(如包容主義 vs. 排他主義)。 「逃城」提供了一個調和的可能性,保留耶穌的唯一性,同時信任神的公義。 - **神的奧秘**: - 「上帝的奧秘無可相比」,這為衝突留下了空間。 或許「不信就是死」的絕對性適用於聽聞福音後的拒絕,而未聞者的命運交由神裁決。 - **延伸思考**: - 「未信的好人」在等待之地是否能感知神的恩典,或僅是被動安置? - 若「逃城」適用於未信者,神的處理方式是否與他們今生的「尋求」(即使未名為耶穌)有關? --- ### **結語** 「逃城」概念為「未信的好人」提供了一個屬靈空間,與「不信就是死」的衝突則指向神的奧秘與公義。 這不僅豐富了我們對約翰福音14:2-3的理解,也讓討論更具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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