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第三章 研經 ## 經文濃縮分析 ## 1. 經文內容 | 經節 | 事實 | 聖經原文(和合本) | |------|------|--------------------| | ==3:1-2== | 猶太人與割禮的益處在於蒙神託付神諭 |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 | 3:3-4 | 有些猶太人不信,神仍真實,無人能廢祂的信實 |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實嗎?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 | | 3:5-6 | 人的不義顯出神的義,神審判世界仍公義 | 我且照着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 | 3:7-8 | 若人的虛謊顯神真實,不應因行惡受審判 |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我們被毀謗、被誤會的人所說的。 | | ==3:9== | 猶太人與外邦人都在罪之下,無人優越 |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之下。 | | 3:10-12 | 無一人義,無人尋求神,都偏離正路 |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 | 3:13-14 | 人的口舌充滿毒害與咒罵 |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 | | 3:15-18 | 人行兇殺,無敬畏神之心 | 他們的腳飛跑行惡,殺人流血;所經過的路便行殞滅壓傷的事;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 | | 3:19 | 律法使人知罪,無人靠律法稱義 |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 | 3:20 | 因行律法無人稱義,律法使人知罪 |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 | ==3:21-22== | 神的義在律法之外顯明,藉信耶穌基督賜給一切信的人 |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 | 3:23 | 眾人都犯了罪,虧缺神的榮耀 |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 | 3:24 | 因基督的救贖,蒙恩白白稱義 |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 | 3:25 | 神設立耶穌為挽回祭,顯明祂的義 |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 | 3:26 | 神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顯祂公義 |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 3:27-28 | 稱義靠信心,不靠行律法,無可誇口 | 既是這樣,哪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 | 3:29-30 | 神是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神,藉信稱義 | 神豈是單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 | 3:31 | 信心不廢律法,反倒堅立律法 |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立律法。 | ## 2. 背景與文學脈絡 ### 歷史背景 - **作者**:保羅,耶穌基督的使徒,寫信給羅馬教會(1:1)。 - **時代**:約公元55-57年,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中,可能於哥林多寫成。 - **事件**:羅馬教會由猶太和外邦信徒組成,猶太人因革老丟敕令(公元49年)被驅逐後回歸,教會內部存在猶太與外邦信徒的信仰與文化衝突。 ### 文化背景 - **習俗**:猶太人視律法和割禮為與神立約的標誌,強調遵守律法以得義;外邦人則無律法背景,易被猶太人視為不潔。 - **處境**:羅馬信徒需在多元文化中持守信仰,保羅強調神的義超越種族與律法。 ### 文學特徵 - **比喻**:喉嚨如「敞開的墳墓」(3:13),形容罪的敗壞;耶穌為「挽回祭」(3:25),象徵贖罪。 - **對比**:人的不義(3:10-18)與神的義(3:21-26);律法稱義與信心稱義(3:20, 3:28)。 - **平行結構**:多次重申「無人義」(3:10-12, 3:19-20);猶太人與外邦人同蒙稱義(3:29-30)。 - **情感變化**:從質問猶太人特權(3:1-8)到嚴肅指控普世罪性(3:9-20),再轉向福音的盼望(3:21-31)。 ## 3. 段落 ### 段落一:3:1-8 - **事實句**:猶太人蒙託神諭有特權,但神的信實與公義不因人的不信而改變。 ### 段落二:3:9-20 - **事實句**:世人皆在罪之下,無人靠律法稱義,律法使人知罪。 ### 段落三:3:21-31 - **事實句**:神的義藉信耶穌基督顯明,眾人因信稱義,無分猶太人或外邦人。 ## 4. 主題句 神的義藉信耶穌基督顯明,使眾人因信稱義,非靠律法。 ## 5. 主旨 使聽眾能學到 神的義超越律法,藉信耶穌基督賜予所有人救恩,無人可靠行為稱義。 ## 6. 應用 **問題 1**:我是否意識到自己的罪性,並謙卑依靠神的恩典而非自己的行為? **問題 2**:我是否相信神的義對所有人都公平,無論種族或背景? **問題 3**:我是否在生活中活出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堅立神的律法? --- --- --- # 避免傳統誤區 ## 1 【打破誤解】 **這段經文最常見的傳統或現代字面化解釋是什麼? 這些解釋如何限制了經文的深度?** **常見解釋**: 羅馬書第三章(特別是3:21-31)常被解釋為因信稱義的教義基礎 強調個人透過信仰基督而得救。 3:1-20則常被視為對猶太人特權的質疑或對全人類罪性的總結。 許多人將這段經文簡化為個人得救的公式,或用來反對律法主義。 **限制深度**: 這種字面化解釋過於聚焦個人的信仰行為 容易忽略神在救贖歷史中的主動作為,以及祂對全人類的普世救贖計劃。 (猶太人與外邦人) 將因信稱義簡化為個人得救的途徑,可能掩蓋神公義與恩典的整體啟示 忽略經文如何連結舊約與新約的救贖進程。 --- ## 2 【回到神的行動】 **這裡的核心是否在於「神做了什麼」,而不是「人應該做什麼」? 經文如何啟示神的主權、救贖、立約或完成的工作?** **核心在於神的行動**: 羅馬書第三章的核心是神透過基督的救贖彰顯祂的公義與恩典。 神的行動包括: - **揭示全人類的罪性**(3:9-20): 神透過律法顯明「世人都犯了罪」(3:23) 無人能靠行為稱義,為救贖的必要性鋪路。 - **提供救贖**(3:21-26): 神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主動設立救贖 透過祂的血滿足公義的要求(3:25),使信的人因恩典稱義。 - **堅守立約**(3:1-8): 神對猶太人的應許不因人的不信而廢棄(3:3-4),顯示祂的信實與主權。 **啟示神的作為**: - **主權**: 神的公義超越人的行為,祂是唯一的審判者與救贖者(3:4, 26)。 - **救贖**: 基督的代贖(3:24-25)是神主動的救贖行動,解決全人類的罪。 - **立約**: 神的救贖計劃延續舊約(「律法和先知作見證」,3:21) 並擴展至外邦人(3:29-30)。 - **完成的工作**: 十字架是神救贖計劃的高峰,彰顯祂的公義與恩典(3:26)。 --- ## 3 【重新定位】 **若拋開律法式規條與普世化的安慰 這個概念在神的整體救恩計劃中真正的位置是什麼? 它如何連結創造(起頭)、十字架(完成)、新天新地(終局)?** **在救恩計劃中的位置**: 羅馬書第三章是救贖計劃的關鍵轉折 揭示神如何透過基督的十字架解決全人類的罪,實現因信稱義的救恩。 這章將第一、二章的全人類罪性總結,指向神在基督裡的普世救贖。 **連結三階段**: - **創造(起頭)**: 全人類的罪性(3:23) 反映創造中人的墮落,違背神創造的榮耀目的(參1:21)。 律法顯明神的聖潔標準(3:20)。 - **十字架(完成)**: 基督的救贖(3:24-25)是神救恩計劃的核心 滿足公義並賜下恩典,使人因信與神和好。 - **新天新地(終局)**: 因信稱義預備信徒進入神的義(3:22),指向新造的盼望 當神的公義與榮耀完全實現(參羅馬書8:30)。 --- ## 4 【歷史 vs. 本質】 **原始讀者如何可能曲解這概念(如猶太人對安息日的規條化)? 我們今日如何同樣落入相似誤區(如把安息當作假期或死亡的比喻)?** **原始讀者的曲解**: - **猶太讀者**: 猶太人可能認為自己的律法與割禮(3:1-2)保證救恩 誤解神的應許為民族特權,而非指向基督的普世救贖。 - **外邦讀者**: 外邦信徒可能將因信稱義簡化為免除道德責任,忽略信心必須帶來生命的改變。 **今日的誤區**: - **律法主義**: 將因信稱義誤解為「信了就可以隨意行事」,忽略信心的真實果效(3:31)。 - **普世化安慰**: 將神的恩典(3:24)解讀為無條件的接納,忽略公義與悔改的要求。 - **形式化**: 將信仰簡化為口頭認信或宗教活動,忽略內心對神的真實順服。 --- ## 5 【真實定義】 **用一句核心陳述,把此概念重新定義成「神的行動/屬性/計劃」的表達 而非人類經驗的投射。** **核心陳述**: 羅馬書第三章揭示神透過基督的十字架彰顯公義與恩典,實現普世救贖計劃 使全人類因信稱義,進入祂的榮耀。 --- ## 6 【實踐應用】 **若這是神的行動,信徒今天的實踐是什麼? 如何避免再度落回字面化、道德化、功利化的錯誤?** **實踐應用**: - **信靠基督**: 全然依靠基督的救贖(3:24-25),承認無人能靠行為稱義 活出因信而來的感恩與順服。 - **傳揚福音**: 認識神救贖的普世性(3:29-30),積極向猶太人與外邦人分享福音。 - **謙卑敬拜**: 因神的信實與恩典(3:3-4, 24)謙卑自己,以敬拜與服事榮耀神。 **避免誤區**: - **避免字面化**: 不將因信稱義簡化為口號,而是認識其在神救贖計劃中的深度。 - **避免道德化**: 不以自我行為誇口(3:27),而是將榮耀歸於神。 - **避免功利化**: 不將信仰視為個人利益的工具,而是活出以神為中心的生命,追求祂的義。 --- ## 總結 羅馬書第三章是福音的核心,揭示神透過基督的十字架實現公義與恩典的救贖 使全人類因信稱義。 這章將救恩計劃從罪的普遍性引向基督的普世救贖 呼召信徒謙卑信靠、傳揚福音,並活出榮耀神的生命。
×
Sign in
Email
Password
Forgot password
or
By clicking below, you agree to our
terms of service
.
Sign in via Facebook
Sign in via Twitter
Sign in via GitHub
Sign in via Dropbox
Sign in with Wallet
Wallet (
)
Connect another wallet
New to HackMD?
Sign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