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賽亞書43章的恩典與使命: # 從神的主動救贖到信徒的見證 本章是上帝在以色列被擄巴比倫時期(約公元前587-539年)所發出的應許與控訴 旨在重申盟約關係、消除子民的被拋棄感(賽40:27) 並確立他們的「見證人使命」(43:10)。 本章的核心主題是上帝主動的恩典(「我使……」) 如何彌補子民因罪所帶來的缺乏(「與你沒有」) 並將審判視為教育與更新的過程,而非清算定罪。 ## **I. 盟約的根基:上帝的六個形象與主動的「我使……」** 以賽亞書43:1-21描述了上帝與以色列的獨特關係 透過六個充滿力量的形象,突顯祂的主權與不變的愛(43:4)。 這些形象與上帝「我使……」(I cause/I will)的主動宣告緊密相連 對比了子民的無能與缺乏。 ### 1. **上主是救贖者(43:1)**: 上帝宣告「我救贖了你」(גאל, ga’al) 這行動是基於祂的愛(43:4),而非子民的功德(43:24)。 上帝主動「使埃及作你的贖價,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43:3-4)。 這救贖行動彌補了以色列因罪被擄而缺乏的自由與盼望。 救贖者確立了子民「你是屬我的」(43:1)的盟約身份 支持了「不要怕」的應許(43:1, 5)。 ### 2. **上主是護送者(43:2)**: 上帝應許「我必與你同在」,保護子民經過水火(試煉)。 這體現了盟約的慈愛(hesed),消除子民在患難中的恐懼 鼓勵他們敞開心與神溝通。 ### 3. **上主是創造與塑造者(43:7)**: 上帝宣告子民是「為我自己的榮耀創造的」(43:7)。 這創造與塑造為子民的見證使命(43:10)奠定了基礎 挑戰了現代人以自我為中心的傾向。 ### 4. **上主是召集萬民的主(43:9-10)**: 上帝應許「我必將你的後裔從東方召來」(43:5-6)。 這種召回(「我使……召回」)彌補了以色列分散無望的缺乏 並賦予他們作為「見證人」的普世使命(43:10) 證明祂是獨一的救主(43:11)。 ### 5. **上主是創造新事的主(43:19)**: 上帝應許「我要行新事」,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這「新事」象徵從巴比倫歸回的復興,對比了子民在被擄中的絕望(賽40:27)。上帝也主動「使巴比倫傾倒」(43:14),彌補了子民無力自救的缺乏。 ### 6. **上主是賜生命之水的源頭(43:20-21)**: 上帝應許在曠野中供應生命之水(43:20) 使子民「述說我的美德」(43:21)。 這復興的恩典對比了子民屬靈的乾涸(43:24) 並激勵他們回應見證使命。 上帝甚至主動「使這耳聾的民出來」(43:8) 恢復子民屬靈的敏銳度,預備他們承擔見證。 ## **II. 控訴與恩典的醜聞:扇形結構下的罪與赦免** 從43:22開始,上主忽然轉而控訴祂的子民(43:22-28) 這與前述的六個充滿恩典的形象形成了鮮明對比。 這段控訴(43:22-28)呈現出一個嚴謹的**扇形結構**(A-B-C-B'-A') 其中心焦點是上帝主動的恩典: | 結構 | 經文 | 內容與意義 | | :--- | :--- | :--- | | A | 43:22 | 控訴子民未真誠求告神,靈性疏離。 | | B | 43:23-24 | 控訴形式敬拜與罪惡:「你的罪惡使我厭煩」(43:24)。 | | **C** | **43:25-26** | **中心焦點:上帝的恩典與辯論邀請**。 | | B' | 43:27 | 回溯歷史性罪孽:「你的始祖犯罪」(43:27)。 | | A' | 43:28 | 罪的後果:懲罰與咒詛。 | ### **1. 赦免的動機:恩典的醜聞** 扇形結構的核心(C點)是上帝赦免的宣告: 「**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必不記念你的罪惡」(43:25)。 * **非因人的義**: 43:23-24清楚指出以色列的敬拜空洞、罪惡滔天,缺乏任何可誇的義行。 律法(出21:24)揭示了子民的虧欠(43:24;參羅3:20) 但律法本身無法帶來救贖。 * **出於上帝的愛與榮耀**: 赦免(43:25)是源於上帝的本性與不變的盟約之愛 (43:4「因我愛你」;出34:6-7「守約施慈愛」)。 Walter Brueggemann 將此稱為「恩典的醜聞」(the scandal of grace) 因為這種恩典顛覆了人類對功績、報復或自給自足的期望。 這種恩典是無條件的、不配得的,暴露了人類的匱乏心態。 * **審判為更新**: 上帝的審判(43:26, 28)不是為了清算定罪,而是為了教育與更新。 控訴的目的是讓子民認識罪(43:24, 27),喚醒良心。 ### **2. 辯論與無可推諉** 上帝邀請子民「你我可以一同辯論」(43:26) 這不是一場定罪的審判,而是教育性的呼籲。 * **認識罪的歷史**: 辯論要求子民回顧歷史性罪惡(43:27) 唯有「對歷史認識,為要能清楚看見認識罪」,才能接受醫治。 這與「唯有記得才能被醫治」的觀點一致。 * **無可推諉**: 辯論讓子民「無可推諉」地(參羅1:20)面對形式化敬拜(43:22-24)和罪的真相。 * **律法的關係與退去**: 律法(出21:24「以牙還牙」)揭示了罪的虧欠(43:24;參羅3:20) 但恩典(43:25)超越了律法的定罪(43:28;參加3:13)。 這預表了在新約中,律法漸漸退去(加3:24-25) 由基督的成全(太5:17)和聖靈的引導(羅8:4)取代。 ## **III. 恩典的超越:「以為虧欠」到「光和鹽」的使命**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出21:24)的真實定義是 以「**以為虧欠**」作為基礎,旨在限制報復,維護公平。 然而,以賽亞書43章的恩典(43:25)超越了這種律法式的補償邏輯。 ### **1. 守約施慈愛與超越虧欠** 「守約施慈愛」(chesed,出34:6-7) 是上帝不變之約(43:1)的核心。 * **慈愛與教育**: 上帝的慈愛(43:25) 通過審判(43:26)教導子民,喚醒良心 醫治因罪產生的虧欠(43:24),而非清算報復。 * **基督的成全**: 這份慈愛預表新約中基督的救贖 祂償還了人類對神的所有虧欠(羅5:8;彼前1:18-19) 使律法的定罪功能(43:28)不再成為終局。 ### **2. 光和鹽的使命回應** 因著上帝的守約施慈愛(43:25) 子民被潔淨,被呼召成為「世上的鹽」與「世上的光」(太5:13-16)。 * **榮耀的定義**: 光和鹽的使命,根植於上帝不變之約(43:1)的恩典(43:25) 其終極目的是「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43:7) 讓世人「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 **見證人的責任**: 以色列作為見證人(43:10)必須「述說我的美德」(43:21)。 這使命如同光照亮黑暗,如鹽防腐與調味。 這要求信徒以愛與寬恕(太5:38-42)超越報復,活出恩典的生命。 ## **IV. 現代的呼召:從自我中心到恩典的溝通** 現代社會中,溝通、回應、傾聽的減少,以及日益增長的自我中心傾向 與以賽亞書43章控訴子民靈性疏離(43:22「未求告我」) 和屬靈麻木(43:8「眼瞎耳聾」)的狀態驚人地相似。 ### 1. **關係的相似性**: 人際關係中的「明⽩對⽅、認識對⽅、回應對⽅」 與信仰中和上帝的關係意外相似。 **明⽩**: 通過聖經、聖靈(約16:13) 明白上帝的旨意(43:10「知道」),放下自我中心。 **認識**: 通過救贖(43:1)和試煉(43:2) 認識上帝的身份(43:11「獨一救主」)。 **回應**: 回應上帝的呼召(43:10「見證人」) 以悔改(43:26)和服事(43:21)述說美德。 ### 2. **恩典的醫治**: 上帝的恩典(43:25)打破了自我中心與溝通匱乏的枷鎖。 **不要怕**: 救贖者(43:1)與護送者(43:2) 消除孤立與恐懼(43:5),恢復與神的溝通。 **辯論喚醒良心**: 辯論(43:26) 讓現代人無可推諉地(羅1:20)面對自我中心與罪(43:24),接受赦免(43:25)得潔淨。 **光和鹽的回應**: 信徒因基督的救贖(43:1;弗1:7)成為新造的人(43:19;林後5:17) 在盟約(43:1)中成為光和鹽(太5:16) 以愛與善行(約13:34)影響世界。 ## **總結** 以賽亞書43章的核心信息是: 上帝的作為(「我使……」)是主動的、恩典的,超越了子民的失敗(「與你沒有」)。 祂的審判(43:26, 28)不是清算定罪,而是以教育為目的,喚醒良心 引導子民悔改與更新(43:19, 25)。 這份「守約施慈愛」(43:25) 預表了基督代贖(彼前1:18-19)的「恩典的醜聞」(Brueggemann) 使信徒從律法的虧欠(43:24;出21:24)中釋放,成為「光和鹽」(太5:16) 為祂的榮耀(43:7)述說美德(43:21) 並以愛與真誠的溝通(43:26)打破現代的自我中心與疏離。 信徒的使命就是藉著救贖與復興的經歷(43:12) 向世界見證這位獨一的救主(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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