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第九章 研經 ## 1. 經文內容 | 經節 | 事實 | 聖經原文(和合本) | |------|------|--------------------| | ==9:1-2=== | 保羅在基督裏說真話,為以色列人憂傷痛心 | 我在基督裏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心裏大有憂愁,無窮的傷痛。 | | 9:3 | 保羅願為以色列同胞被咒詛,與基督分離 |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 | 9:4-5 | 以色列人蒙神選召,有榮耀、立約、律法等恩賜,基督從他們而出 |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 | ==9:6== | 神的道未落空,屬以色列的不全是真以色列人 |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 | 9:7-8 | 亞伯拉罕的後裔不全是後嗣,惟有信心的後裔才算 |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 | 9:9 | 神應許撒拉將生以撒 | 因為這話是應許的,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 | 9:10-12 | 利百加從以撒懷孕,神揀選雅各,非因行為,乃因神的旨意 |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雙子還沒有生出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 | 9:13 | 神愛雅各,恨以掃 |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 | 9:14 | 神的揀選不偏離公義 |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不公平嗎?斷乎沒有! | | 9:15-16 | 神憐憫摩西,揀選非靠人的意願或行為,乃靠神的憐憫 |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 | 9:17-18 | 神使法老心硬,顯祂權能;神隨己意憐憫或使人剛硬 | 因為經上對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 | ==9:19-20== | 人無權質問神為何如此行 | 你必對我說:「這樣,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 | 9:21 | 陶匠有權用同一團泥造貴重或卑賤的器皿 |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 | | 9:22-23 | 神忍耐忿怒的器皿,顯榮耀於憐憫的器皿 |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富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 | 9:24 | 神從猶太人和外邦人中召憐憫的器皿 | 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 | | 9:25-26 | 神稱外邦人為子民,非子民為神的兒女 | 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在哪裏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就在那裏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 | | 9:27-28 | 以色列人雖多,惟餘數得救,神速速成就祂的道 | 又對以色列人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 | | 9:29 | 若非神留餘種,以色列如所多瑪 | 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 | ==9:30-31== | 外邦人因信得義,猶太人追求律法反不得義 | 這卻怎麼樣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着律法的義。 | | 9:32-33 | 以色列人因靠行為絆倒,信基督的不羞愧 | 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着信心求,只憑着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恥。」 | ## 2. 背景與文學脈絡 ### 歷史背景 - **作者**: 保羅,耶穌基督的使徒,寫信給羅馬教會(1:1)。 - **時代**: 約公元55-57年,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中,可能於哥林多寫成。 - **事件**: 羅馬教會由猶太和外邦信徒組成 猶太人因革老丟敕令(公元49年)被驅逐後回歸 教會內部存在猶太人與外邦人關於神揀選的爭議。 ### 文化背景 - **習俗**: 猶太人視自己為神選民,倚靠律法與亞伯拉罕的後裔身份 外邦人被視為外人,需融入猶太信仰。 - **處境**: 羅馬信徒需理解神揀選的普世性,化解猶太人對外邦人得救的質疑。 ### 文學特徵 - **比喻**: 陶匠與泥(9:21),象徵神的主權 絆腳石(9:33),指以色列人對基督的拒絕。 - **對比**: 以色列人的特權與失敗(9:4-5, 9:31-32) 外邦人因信得義與猶太人靠律法失敗(9:30-31)。 - **平行結構**: 多次引用舊約證明神的揀選(9:7-9, 9:12-13, 9:25-29) 神的憐憫與人的行為對比(9:15-16, 9:18)。 - **情感變化**: 從保羅的憂傷(9:1-3)到論述神的主權揀選(9:6-29) 再到解釋以色列的失敗(9:30-33)。 ## 3. 段落 ### 段落一:9:1-5 - **事實句**:保羅為以色列人未信基督而憂傷,他們雖有選民特權卻未全蒙救恩。 ### 段落二:9:6-18 - **事實句**:神的應許未落空,揀選非靠血統或行為,乃依神的主權與憐憫。 ### 段落三:9:19-29 - **事實句**:神如陶匠有揀選權柄,召猶太人與外邦人得榮耀,僅餘數得救。 ### 段落四:9:30-33 - **事實句**:外邦人因信得義,以色列人靠律法絆倒於基督。 ## 4. 主題句 神按主權揀選猶太人與外邦人得救,信心而非律法帶來義。 ## 5. 主旨 使聽眾能學到神的揀選基於祂的主權與憐憫,信心是得義的唯一途徑。 ## 6. 應用 **問題 1**:我是否謙卑接受神的主權揀選,而非倚靠自己的背景或行為? **問題 2**:我是否以信心接受基督,避免絆倒於律法或自我義? **問題 3**:我是否為未信之人憂傷,並積極傳揚福音,盼望他們得救? --- --- # 避免傳統誤區 ## 1 【打破誤解】 **這段經文最常見的傳統或現代字面化解釋是什麼? 這些解釋如何限制了經文的深度?** **常見解釋**: 羅馬書第九章常被解釋為關於神揀選與預定的教義 強調神選擇以色列(9:6-13)或個人得救的預定(9:14-24)。 許多人將其視為個人救恩的爭議性議題 或用來討論自由意志與預定論的對立。 **限制深度**: 這些解釋過於聚焦個人層面的揀選或神學爭論 容易忽略神在救贖歷史中的主權計劃 以及以色列在神普世救贖中的角色。 這種視角可能將經文簡化為抽象的教義辯論 掩蓋神對全人類的救贖意圖與祂信實的屬性。 --- ## 2 【回到神的行動】 **這裡的核心是否在於「神做了什麼」,而不是「人應該做什麼」? 經文如何啟示神的主權、救贖、立約或完成的工作?** **核心在於神的行動**: 羅馬書第九章的核心是神的主權與信實 透過祂的揀選與應許實現普世救贖計劃: - **神的主權揀選**(9:6-13): 神按祂的旨意揀選(9:11-12) 如揀選雅各而非以掃,非基於人的行為,乃基於祂的計劃。 - **神的公義與憐憫**(9:14-18): 神按祂的旨意施憐憫與審判(9:15-16) 顯示祂的主權超越人的功績。 - **普世救贖的擴展**(9:24-26): 神呼召猶太人與外邦人成為祂的子民(9:25-26) 實現對萬國的應許。 - **神的信實**(9:6): 神的應許未曾落空,祂的救贖計劃透過以色列延伸至全人類。 **啟示神的作為**: - **主權**: 神的主權決定救贖的對象與方式(9:18),不受人的行為限制。 - **救贖**: 神的揀選(9:11)與呼召(9:24)指向基督的救贖,適用於全人類。 - **立約**: 神對以色列的應許(9:4-5)透過基督成全,擴展至外邦人(9:25-26)。 - **完成的工作**: 神的計劃從揀選到救贖(9:30-33)在基督裡完成,祂是「絆腳石」與救恩的根基。 --- ## 3 【重新定位】 **若拋開律法式規條與普世化的安慰 這個概念在神的整體救恩計劃中真正的位置是什麼? 它如何連結創造(起頭)、十字架(完成)、新天新地(終局)?** **在救恩計劃中的位置**: 羅馬書第九章揭示神的主權揀選與信實應許如何貫穿救贖歷史 從以色列的呼召到基督的普世救贖,指向全人類與創造的救贖。 **連結三階段**: - **創造(起頭)**: 神的揀選(9:11) 反映祂在創造中設立的旨意,為救贖計劃奠定基礎。 - **十字架(完成)**: 基督作為「義的磐石」(9:33) 透過十字架實現神的救贖,使猶太人與外邦人因信稱義。 - **新天新地(終局)**: 神的子民(9:25-26)預示新天新地 全人類在基督裡成為神的後嗣,進入永恆的榮耀。 --- ## 4 【歷史 vs. 本質】 **原始讀者如何可能曲解這概念(如猶太人對安息日的規條化)? 我們今日如何同樣落入相似誤區(如把安息當作假期或死亡的比喻)?** **原始讀者的曲解**: - **猶太讀者**: 可能認為神的應許僅限於以色列的血統或律法行為(9:6-8) 忽略神揀選的普世目的。 - **外邦讀者**: 可能誤解神的揀選為任意的決定(9:14) 忽略祂的公義與憐憫。 **今日的誤區**: - **教義爭論**: 將揀選簡化為預定與自由意志的爭論,忽略神救贖計劃的整體性。 - **民族主義**: 將神的應許局限於特定群體,忽略其普世性(9:24-26)。 - **個人化**: 將神的揀選視為個人特權,忽略其指向神榮耀與救贖的宏大目的。 --- ## 5 【真實定義】 **用一句核心陳述,把此概念重新定義成「神的行動/屬性/計劃」的表達, 而非人類經驗的投射。** **核心陳述**: 羅馬書第九章揭示神的主權揀選與信實應許 透過基督實現普世救贖計劃,使猶太人與外邦人成為祂的子民。 --- ## 6 【實踐應用】 **若這是神的行動,信徒今天的實踐是什麼? 如何避免再度落回字面化、道德化、功利化的錯誤?** **實踐應用**: - **信靠神的主權**: 以謙卑的心接受神的揀選(9:16),信靠祂的計劃超越人的理解。 - **傳揚普世福音**: 認識神的救贖適用於萬國(9:24-26),積極分享福音。 - **敬拜神的信實**: 為神的應許不落空(9:6)讚美祂,活出順服的生命。 **避免誤區**: - **避免字面化**: 不將揀選簡化為教義爭論,而是聚焦神救贖的宏大計劃。 - **避免道德化**: 不以行為換取神的揀選,而是依靠祂的憐憫(9:16)。 - **避免功利化**: 不將神的應許視為個人利益的工具,而是以榮耀神為目標。 --- # 總結 羅馬書第九章揭示神的主權揀選與信實應許 透過基督的救贖實現對猶太人與外邦人的普世救恩。 經文呼召信徒謙卑信靠神的計劃,傳揚福音,並以敬拜回應祂的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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