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馬太福音 19 章* 研讀 {%youtube EvjLUAgnt5k %} 經文與濃縮 --- | **經文(和合本)** | **濃縮要義** | | ------ | -------- | | **19:1**<br>耶穌說完了這些話,<br>就離開加利利,<br>來到猶太的境界,<br>約但河外 | 耶穌離開加利利<br>前往約但河外 | | **19:2**<br>有許多人跟著他,<br>他就把他們的病治好了| 群眾跟隨,<br>耶穌醫治多人| | **19:3**<br>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br>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法利賽人<br>以休妻問題<br>試探耶穌 | | **19:4**<br>耶穌回答說:<br>那起初造人的,<br>是造男造女 | 創造本意是<br>一男一女| | **19:5**<br>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br>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婚姻使二人成為一體 | | **19:6**<br>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br>乃是一體的了。<br>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婚姻由神配合<br>人不可任意拆散 | | **19:7**<br>法利賽人說:<br>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br>就可以休她呢?| 法利賽人<br>質疑摩西的休書規定 | | **19:8**<br>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br>所以許你們休妻。<br>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摩西的允許<br>因人心剛硬<br>非神原意 | | **19:9**<br>我告訴你們:<br>凡休妻另娶的,<br>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br>就是犯姦淫了。<br>有娶被休之婦的,<br>也是犯姦淫了 | 除淫亂外<br>離婚再婚構成姦淫 | | **19:10**<br>門徒對耶穌說:<br>人同妻子既是這樣,<br>倒不如不娶| 門徒驚訝婚姻要求極高 | | **19:11**<br>耶穌說:<br>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br>惟獨賜給誰,<br>誰才能領受| 並非人人能<br>接受禁欲 | | **19:12**<br>有生來是閹人的,<br>也有被人閹的,<br>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br>這話誰能領受,<br>就可以領受」| 有些人因天國選擇獨身 | | **19:13**<br>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br>要他給他們按手禱告,<br>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 門徒試圖<br>阻止孩童靠近 | | **19:14**<br>耶穌說:<br>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br>不要禁止他們。<br>因為天國正是這樣的人」 | 天國屬於<br>單純如孩子的人 | | **19:15** 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 耶穌按手祝福孩童 | | **19: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一位青年問如何得永生 | | **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 得永生需遵守誡命 | | **19:18**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不可殺人 \ 不可姦淫 \ 不可偷盜 \ 不可作假見證 \ | 耶穌列出誡命的倫理要求 | | **19:19** 當孝敬父母,並要愛人如己」| 誡命核心:孝敬父母、愛人如己 | | **19:20**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 少年自認守誡命仍感不足| | **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完全的道路是捨棄財物跟隨耶穌 | | **19:22**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 富有成為他跟隨主的最大阻礙 | | **19:23**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 財富使人難進天國 | | **19:24**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 財主進天國困難如駱駝穿針眼 | | **19:25** 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門徒困惑得救可能性 | | **19:26**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得救在乎神的能力 | | **19:27**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 彼得問門徒的報償 | | **19:28**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 末後門徒將得權柄與榮耀 | |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 為主捨棄者的極大應許 | | **19:30**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 天國價值顛覆世俗排序 | --- --- # 🧩 **十九章主題結構解析)** ## 馬太福音 19 章主題結構 1. **婚姻與離婚(19:1–12)** - 耶穌恢復創造原意:婚姻是神所配合 - 摩西的休書是權宜措施,非最初心意 - 除淫亂外,離婚再婚構成姦淫 - 有人因天國選擇獨身 2. **孩童與天國(19:13–15)** - 門徒排斥孩童 - 耶穌強調天國的特質是單純、倚靠 3. **財富與永生(19:16–30)** - 少年財主守誡命卻缺乏捨己 - 財富讓人難以進入天國 - 救恩靠神的能力而非人的行為 - 跟從者在末世得榮耀與百倍賞賜 --- # 🔍 **三大核心神學線索** ### 1. 婚姻神學:回到創造原意 耶穌不是在修正摩西,而是回到「起初」 婚姻是盟約、連結、不可任意拆散 ### 2. 天國生命:單純倚靠(孩童) 孩子不是沒有價值,而是代表: - 不靠自己 - 能接受、能被帶領 - 天國生命的典範 ### 3. 救恩神學:人的不能 × 神的能 少年財主守了律法但缺乏跟從的核心 救恩不是靠行為、不是靠財富 「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 # 📝 **精簡總結** 本章透過婚姻、孩童、財主三個場景展開:耶穌以創造原意重述婚姻的神聖性,呼召門徒以單純如孩童的心領受天國,並挑戰富有的青年跨越財富的捆鎖跟從祂。人靠自己無法達到完全,但救恩在乎神的能力;為主捨棄的,必得真正的生命與永恆的獎賞。 --- --- # **解讀報告** **經文:馬太福音 19:1–30** --- # **1. 經文濃縮要義** 1. 耶穌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境界約旦河外(19:1)。 2. 許多人跟著耶穌,祂治好了他們(19:2)。 3. 法利賽人以休妻問題試探耶穌(19:3)。 4. 耶穌引用創造敘述,說神造男造女(19:4)。 5. 耶穌引用「二人成為一體」的創造律(19:5)。 6. 耶穌說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9:6)。 7. 法利賽人引用摩西休書的規定(19:7)。 8. 耶穌說摩西准許是因人的心硬(19:8)。 9. 耶穌指出除淫亂外離婚再婚是犯姦淫(19:9)。 10. 門徒因婚姻要求覺得不如不娶(19:10)。 11. 耶穌指出獨身不是人人能領受(19:11)。 12. 耶穌描述三種「閹人」身分,包括為天國者(19:12)。 13. 門徒責備帶小孩來的眾人(19:13)。 14. 耶穌說小孩子不可被禁止,天國正是這樣的人(19:14)。 15. 耶穌給孩子按手後離開(19:15)。 16. 一個人問耶穌如何得永生(19:16)。 17. 耶穌說要遵守誡命才能進入永生(19:17)。 18. 耶穌列出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19:18)。 19. 耶穌說當孝敬父母,並要愛人如己(19:19)。 20. 青年自認已遵守所有誡命(19:20)。 21. 耶穌要求青年變賣所有、分給窮人並跟從祂(19:21)。 22. 青年因財多而憂愁離去(19:22)。 23. 耶穌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19:23)。 24. 耶穌以駱駝穿針眼比喻財主難進神國(19:24)。 25. 門徒驚訝誰能得救(19:25)。 26. 耶穌說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19:26)。 27. 彼得問門徒撇下所有後將得什麼(19:27)。 28. 耶穌說跟從者將在復興時坐寶座審判支派(19:28)。 29. 為主撇下親人和產業者必得百倍並承受永生(19:29)。 30. 在前的將在後,在後的將在前(19:30)。 --- # **2. 經文要點** ### **(1)這章如何從「神本身」放射出光?** 本章以「神的創造原意」「神的國度主權」「神的救恩能力」三個核心,展現從神本身放射而出的啟示秩序。 * 婚姻的定義由創造者本身發出(19:4–6)。 * 天國的屬性由神的統治本身展現(19:14)。 * 救恩的可能性由神的能力本身決定(19:26)。 這些都不是因人的行為而成立,而是從神的本體向外放射的原則。 --- ### **(2)相關經節** * **創造者定義婚姻**:「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19:4)。 * **創造律的婚姻原則**:「二人成為一體」(19:5)。 * **神的主權命令**:「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9:6)。 * **天國本質的啟示**:「天國正是這樣的人」(19:14)。 * **救恩的主權**:「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19:26)。 * **末世審判的權柄**:「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19:28)。 --- ### **(3)此章在天國立體結構的哪個階段?** 此章位於天國立體結構中的「門徒塑形層」: * 神揭示創造秩序(根基層)。 * 神定義天國屬性(價值層)。 * 神揭示救恩主權與末世審判(終末層)。 三者同心圓疊合,形成天國對門徒生命的立體塑造。 --- # **3. 背景與文學脈絡** ### **歷史背景** * 作者:馬太,猶太背景,熟悉舊約律法。 * 時代:約主後 60–80 年間,教會面對猶太律法與天國倫理的張力。 * 事件:耶穌前往耶路撒冷路上,開始更明確教導天國倫理與門徒需求。 ### **文化背景** * 猶太人可因多種理由休妻,學派分歧(沙買、希列)。 * 閹人與獨身者在猶太文化中有社會限制。 * 財富被視為神祝福的表現,富人地位高。 ### **文學特徵** * 對比:富少年 vs 小孩;人的不能 vs 神的能。 * 平行結構:婚姻原意 → 天國特質 → 財富與永生。 * 情感變化:法利賽人的試探、門徒震驚、青年憂愁。 * 舊約引用明顯:創 1–2 章作為權威基礎。 --- # **4. 段落** ### **第一段:婚姻的創造秩序(19:1–12)** **事實句總結:** 耶穌以創造敘述重申婚姻由神所配合並指出獨身的可能。 * (19:1–6) 耶穌引用創造原文說神造男造女與二人成為一體。 * (19:7–9) 耶穌指出摩西的休書是因人心硬。 * (19:10–12) 耶穌說禁欲不是人人能領受。 ### **第二段:天國的屬性(19:13–15)** **事實句總結:** 耶穌指出天國屬於像小孩子的人。 * (19:13–14) 門徒阻止孩童,耶穌說不可禁止。 * (19:15) 耶穌按手祝福後離開。 ### **第三段:財富與永生(19:16–30)** **事實句總結:** 耶穌指出永生在乎神的主權而非人的行為或財富。 * (19:16–20) 青年問永生,耶穌列誡命。 * (19:21–22) 耶穌要求他捨財跟從,青年憂愁離開。 * (19:23–30) 耶穌講財主難進天國,救恩在神,跟從者得賞賜。 --- # **5. 主題句** **天國倫理從神本體向人展開並塑造門徒生命。** --- # **6. 主旨** **使聽眾能學到 天國的婚姻、生命與救恩原則皆源自神本身的啟示與主權。** --- # **7. 應用** * **問題 1(婚姻段):** 我是否以神起初的創造秩序理解婚姻? * **問題 2(小孩段):** 我是否以孩童的單純與可受教來面對神的國? * **問題 3(財富段):** 我是否讓財富或其他事物取代跟從基督的位置? --- # **8. 環狀架構** ### **(1)本章的環狀對稱** 本章呈現三段式對稱,形成 A–B–A' 結構: * **A:婚姻與創造秩序(19:1–12)** → 神的原初設計 * **B:孩童與天國特質(19:13–15)** → 天國的核心屬性 * **A':財富與永生(19:16–30)** → 神的救恩與末世賞賜 兩端(婚姻、財富)皆涉及人心的捆綁,中段(孩童)涉及天國生命的本質。 --- ### **(2)與全聖經呼應** **舊約呼應:** * 創造婚姻原意:創 1:27;創 2:24 * 神關注謙卑者:詩 131:2 * 財富與依靠神:箴 11:28 **新約呼應:** * 天國屬於謙卑者:馬太 5:3 * 神主權的救恩:約 6:44 * 捨己跟從的要求:路 9:23 --- # **9. 與三一神之連結** ### **天父如何掌權?** 天父以創造者的權柄重新確立婚姻秩序(19:4–6),以天國主的身份定義國度本質(19:14),並以救恩主權決定得救的可能(19:26)。 ### **人子如何顯現?** 人子以教師與王者身分指出律法的真正要求(19:17–19),以彌賽亞的呼召要求跟從祂(19:21),並以末世審判者的身分應許門徒寶座(19:28)。 ### **聖靈如何運行?** 聖靈在人的心中顯明神國的性情,使人能領受禁欲、謙卑、捨己(19:11–12),並使人能在神的能力裡看見救恩可能(19:26)。 --- # **10. 立體看見(核心→字面文本的動態)** ### **從核心(神本身)向外放射的結構:** 1. **從創造者的本體** 出發,婚姻不是文化議題,而是神的本質秩序在歷史中的呈現(19:4–6)。 2. **從天國之王的本體** 出發,孩童象徵天國生命的特質,而非社會地位(19:14)。 3. **從救恩主權的本體** 出發,人的不能與神的能形成救恩的重心(19:26)。 ### **立體呈現** 本章將讀者從字面事件(婚姻問題、孩童、財主的提問)向上提升至「神的本體屬性」, 再從神本體向外回到字面,使整章成為「由核心向外放射」的立體結構: * **從起初(婚姻) → 當下(天國) → 終末(審判與賞賜)** 呈現神在時間與空間中一貫的主權與啟示。 --- --- # **立體化解經 vs. 三明治結構解經** 比較 ```mermaid flowchart TB %% Title Title[[<div style="font-size:22px;padding:14px 10px;">馬太福音第十九章<br>立體化解經<br>vs<br>三明治結構比較</div>]] classDef title fill:#E8F8FF,stroke:#BEE8FF,stroke-width:2px; class Title title; %% Panel A - 立體化解經 A_header(["<div style='font-size:18px;padding:10px 8px;'>立體化解經(神學宇宙觀)</div>"]) A1["核心<br>從「神本身」為中心<br>向外放射"] A2["視角<br>神學宇宙觀、同心圓、立體空間結構<br>(天父掌權 → 人子顯現 → 聖靈重生)"] A3["關注點<br>1. 天父的創造秩序與掌權<br>2. 人子(彌賽亞)重新定義國度價值<br>3. 聖靈使不可能成為可能(重生)"] A4["優點<br>展現救贖的全景<br>彰顯三位一體的協同工作<br>深度神學整合"] A5["限制<br>需要較強的神學架構<br>對初學者較抽象"] A6["本章結論<br>神國的進入必須是<br>「神重新排列人的存在秩序」<br>人一切都要從神而來重新開始"] %% Panel B - 三明治結構解經 B_header(["<div style='font-size:18px;padding:10px 8px;'>三明治結構解經(文學對稱)</div>"]) B1["**核心**<br>典型的A–B–C–B'–A' 對稱結構<br>中心段(C)才是全章最高潮"] B2["**視角**<br>文學修辭、段落對稱、主題聚焦"] B3["**關注點**<br>中心段(19:23-26)<br>「富人進天國難」→「人不能,神能」"] B4["**優點**<br>結構極其清晰<br>易於講道與教學<br>中心信息一目了然"] B5["**限制**<br>可能把焦點過度集中在「財富」議題<br>忽略更廣的神學宇宙觀"] B6["**結論**<br>全章中心信息:<br>「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br>→ 救恩完全是神的主權恩典"] classDef panelHeader fill:#F3FBFF,stroke:#D7EFFC; classDef panelItem fill:#FFFFFF,stroke:#E6F7FF; class A_header,B_header panelHeader; class A1,A2,A3,A4,A5,A6,B1,B2,B3,B4,B5,B6 panelItem; Title --> A_header --> A1 --> A2 --> A3 --> A4 --> A5 --> A6 A6 --> spacer1([ ]) spacer1 --> B_header --> B1 --> B2 --> B3 --> B4 --> B5 --> B6 ``` ### 三明治結構(A–B–C–B'–A')詳細拆解 | 段落 | 經文 | 主題 | 對應關係 | |------------|--------------------|----------------------------------|---------------------------| | A | 19:1-12 | 婚姻與離婚(神起初創造的秩序) | 外層:天父的創造秩序 | | B | 19:13-15 | 小孩子與天國(國度進入的條件) | 中層:像小孩子一樣 | | C(中心) | 19:16-26 | 財富與進天國(人不能,神能) | 最高潮:救恩主權 | | B' | 19:27-30 | 撇下一切跟從主(賞賜與次序顛倒)| 中層:像小孩子般全然交託 | | A' | 20:1-16 | 葡萄園工人(神的主權賞賜) | 外層:神重新定義秩序 | → 中心段(C)19:23-26 正是全章的高峰:「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 立體化解經:三位一體同心圓視角 1. 最內圈(天父掌權與創造秩序) → 19:4-6 引用創世記:「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神從起初所定的婚姻與性別秩序,不可廢掉(19:8「摩西因你們的心硬」) 2. 中間圈(人子顯現與國度價值重排) → 耶穌親自重新詮釋律法(19:8-9) → 「為天國 sake 作太監」(19:12)——國度價值高於世上一切 → 小孩子成為國度典範(19:14) → 財主要變賣一切(19:21)——國度價值徹底顛覆世上價值 3. 最外圈(聖靈重生的大能) → 19:26「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 進天國的本質是「重生」(參約3:3-5),不是道德努力 → 富人進天國的難度等同「駱駝穿針眼」→ 唯有聖靈使人「從裡面全新」 ### 兩種解經法的整合結論 | 項目 | 三明治結構(文學) | 立體化解經(神學) | 最終整合信息 | |--------------------|------------------------------------|----------------------------------------|-----------------------------------------| | 中心信息 | 「人不能,神能」(19:26) | 神國必須由神從裡到外重新創造人 | 兩者完全一致 | | 焦點 | 財富與天國的張力 | 三位一體在救贖中的協同工作 | 財富只是表徵,真正問題是「人能否自救」 | | 全章最終落點 | 神的主權恩典 | 神重新排列人的存在秩序 | 進入神國 = 讓神成為生命一切的中心 | | 對今天讀者的應用 | 不要靠自己(包括財富)進天國 | 必須經歷「從神而來的新創造」(重生) | 捨棄自我中心,讓神國價值徹底重排人生 | 最終總結(兩種方法殊途同歸): 馬太福音19章真正要說的只有一句話: 「天國不是人用任何方式(婚姻、守律法、財富、功德)可以『掙來』的, 而是神主權地把人『從裡到外重新創造』,使人像小孩子一樣單純地接受,並且讓神成為生命一切的中心。」 這正是「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的完整神學圖像。 --- --- # 📘 與舊約之對應 # 一、婚姻(19:1–12) ## **1. 創造秩序的恢復(創 1–2)** 耶穌引用並回到最原初的婚姻結構: * **創 1:27** —— 神按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 * **創 2:24** ——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耶穌的解答不是看摩西條例,而是回到更早的「創造秩序」。* ## **2. 離婚條例(申命記)** * **申 24:1–4** —— 摩西允許頒布休書 耶穌直接指出: **「那是因為你們心硬」**(19:8),與申命記的 concession(遷就)形成神學張力。 ## **3. 舊約對婚姻之神學定位** * **瑪 2:14–16** —— 神恨惡休妻,婚約是「盟約」 * **何西阿全書** —— 婚姻象徵神與以色列的盟約禁約關係 👉 *耶穌回到創造本意,並站在先知書的盟約神學脈絡。* --- # 二、獨身(太 19:11–12) 這段極少被注意,但舊約背景非常重要。 ## **1. 以賽亞論「太監得國」的預言** * **賽 56:3–5** —— 太監若守神之約,神必賜永遠的名 耶穌提到三類「不婚的人」,指向「為天國而不婚」者具有尊榮——這是賽 56 的直接延伸。 ## **2. 舊約中的「身體殘缺」與神國的反轉** * **利 21:17–23** —— 祭司若有殘疾不能進聖所 但在天國中,耶穌視「不能結婚者」為尊貴的、自由的。 👉 *耶穌逆轉了舊約制度性身體限制,預告天國的新秩序。* --- # 三、小孩子與天國(19:13–15) ## **1. 舊約中「孩童」象徵領受者,而非成就者** * **詩 131:2** —— 像斷過奶的孩子安息在母懷中 * **詩 8:2** —— 孩童的口中建立能力 * **申 32:10–12** —— 以色列如嬰孩,被神環抱、看守 孩子在舊約象徵: 👉 *單純領受、倚靠、不以力量自居。* 耶穌說: > **「天國正是屬於這樣的人。」(19:14)** > 完全符合舊約「倚靠神之人=蒙揀選者」的模式。 --- # 四、財主與進神國(19:16–30) ## **1. 律法的遵行(出 20、申 5)** 耶穌引用誡命: * 不可殺人 * 不可姦淫 * 不可偷盜 * 不可作假見證 * 當孝敬父母 → **皆屬「第二塊法版」的誡命**(與人相關)。 耶穌把焦點放回「神關係的核心」: **不可貪戀**(出 20:17) —— 財主的問題在這一點暴露無遺。 ## **2. 財富與義人的衝突(舊約智慧文學)** * **箴 11:28** —— 倚靠財物的必仆倒 * **箴 23:4–5** —— 財富如鷹飛去 * **詩 49:6–12** —— 倚靠財物不能救命 * **傳道書 5** —— 財富不能真正叫人滿足 👉 *耶穌的教導延續智慧文學的神學:富足不能交換生命。* ## **3. 神使不能者變為可能者(創 18:14)** 耶穌說: >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 19:26)** 這是對應: * **創 18:14** —— 神對撒拉說「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 * **耶 32:17** —— 「在你豈有難成的事?」 👉 *耶穌將舊約「創造之神的全能」拉入救恩論。* ## **4. 百倍賞賜(舊約祝福架構)** * **伯 42:10–17** —— 恢復與加倍 * **申 28** —— 順服就蒙福 * **箴 19:17** —— 周濟貧窮人就是借給耶和華 * **瑪 3:10** —— 打開天窗、傾福無處可容 耶穌的應許(19:29)在舊約中皆有神學脈絡。 --- # 五、倒數第一的反轉(19:30) >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典型舊約反轉神學: * **撒上 2:7–8** —— 降卑的提升,使卑微的升高 * **詩 113:7–9** —— 提拔貧寒人 * **箴 3:34** —— 藐視驕傲人,賜恩於謙卑人 * **瑪 4:1–2** —— 惡人如碎秸,敬畏神的人如初升的日頭 👉 *神國顛倒世俗順序,是舊約一貫主題。* --- # 📌 總結: | 主題 | 舊約根源 | 耶穌的延伸 | | --------- | ----- | --------- | | **婚姻** | 創造秩序(創 1–2)、婚約神學(瑪 2) | 回到創造本意,勝過律法遷就 | | **獨身/太監** | 賽 56:太監得永遠名| 為天國獨身者尊貴| | **孩子與天國** | 孩童象徵蒙神眷愛(詩 131)| 天國屬於單純依靠者 | | **財富與律法** | 十誡、智慧文學、詩篇 | 財富無法交換生命;神能使不能者得救 | | **反轉神學** | 撒母耳、詩篇、箴言| 在前/在後的反轉總結全章 | --- --- ## 圖表 ```mermaid flowchart TB %% ====== Title ====== Title[[<div style="font-size:22px;padding:14px 10px;">馬太福音第十九章<br>與舊約對應</div>]] classDef title fill:#E8F8FF,stroke:#BEE8FF,stroke-width:2px; class Title title; %% ====== Section 1: 婚姻 ====== S1_header(["<div style='font-size:18px;padding:10px;'>婚姻<br>(19:1–12)</div>"]) S1a(["創造秩序<br>創 1:27、2:24"]) S1b(["離婚條例<br>申 24:1–4<br>耶穌指出因人心硬"]) S1c(["盟約神學<br>瑪 2:14–16、何西阿書"]) S1d(["結論<br>耶穌回到創造本意勝過律法遷就"]) classDef header fill:#F3FBFF,stroke:#D7EFFC,font-size:18px; classDef item fill:#FFFFFF,stroke:#E6F7FF,font-size:14px; class S1_header header; class S1a,S1b,S1c,S1d item; spacer1([ ]) %% ====== Section 2: 獨身 / 太監 ====== S2_header(["<div style='font-size:18px;padding:10px;'>獨身/太監<br>(19:11–12)</div>"]) S2a(["賽 56:3–5<br>太監蒙永遠之名"]) S2b(["利 21:17–23<br>舊約限制 vs 天國反轉"]) S2c(["結論<br>天國內的尊榮不受身體限制"]) class S2_header header; class S2a,S2b,S2c item; spacer2([ ]) %% ====== Section 3: 孩子與天國 ====== S3_header(["<div style='font-size:18px;padding:10px;'>孩子與天國<br>(19:13–15)</div>"]) S3a(["詩 131:2<br>像孩子般安息"]) S3b(["詩 8:2<br>孩童口中建立能力"]) S3c(["申 32:10–12<br>神如母懷的看守"]) S3d(["結論<br>天國屬於單純倚靠者"]) class S3_header header; class S3a,S3b,S3c,S3d item; spacer3([ ]) %% ====== Section 4: 財主與進神國 ====== S4_header(["<div style='font-size:18px;padding:10px;'>財主與進神國<br>(19:16–30)</div>"]) S4a(["十誡背景<br>出 20、申 5"]) S4b(["智慧文學論財富<br>箴 11:28、詩 49、傳道書 5"]) S4c(["創 18:14、耶 32:17<br>神凡事都能"]) S4d(["神國獎賞結構<br>伯 42、申 28、瑪 3:10"]) S4e(["結論<br>救恩超越人的能力"]) class S4_header header; class S4a,S4b,S4c,S4d,S4e item; spacer4([ ]) %% ====== Section 5: 神國反轉 ====== S5_header(["<div style='font-size:18px;padding:10px;'>反轉神學總結<br>(19:30)</div>"]) S5a(["撒上 2:7–8<br>升高卑微者"]) S5b(["詩 113:7–9<br>提拔貧寒人"]) S5c(["箴 3:34<br>神抵擋驕傲"]) S5d(["結論<br>神國顛倒世俗順序"]) class S5_header header; class S5a,S5b,S5c,S5d item; %% ====== Flow ====== Title --> S1_header S1_header --> S1a --> S1b --> S1c --> S1d --> spacer1 spacer1 --> S2_header S2_header --> S2a --> S2b --> S2c --> spacer2 spacer2 --> S3_header S3_header --> S3a --> S3b --> S3c --> S3d --> spacer3 spacer3 --> S4_header S4_header --> S4a --> S4b --> S4c --> S4d --> S4e --> spacer4 spacer4 --> S5_header S5_header --> S5a --> S5b --> S5c --> S5d ``` --- --- # 📘 四福音平行經文** --- # **一、法利賽人問離婚(婚姻議題)** 👉 *平行:馬可福音 10:1–12* (路加與約翰沒有記載此段) --- ## **📖 馬太福音 19:1–12** > 1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但河外。 > 2 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裡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 > 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 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 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7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休她呢?」 > 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 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令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 > 10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 11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 12 因為有人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 ## **📖 馬可福音 10:1–12(平行對應)** > 1 耶穌從那裡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但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裡,他又照常教訓他們。 > 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 > 3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 > 4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 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 > 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 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 > 8 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 9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10 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 > 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 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 觀察:**馬可版較強調男女雙向的犯姦淫責任**。 👉 **「太監/獨身」教導(太 19:12)是馬太獨有,馬可完全沒有。** --- # **二、小孩子歸向耶穌(祝福孩童)** 👉 *平行:馬可福音 10:13–16;路加福音 18:15–17* --- ## **📖 馬太福音 19:13–15** > 13 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他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 14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 15 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 --- ## **📖 馬可福音 10:13–16** > 13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 > 14 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 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 16 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 ## **📖 路加福音 18:15–17** > 15 有人把嬰孩帶到耶穌那裡,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 > 16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神國正是屬於這樣的人。 > 17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 路加稱為 **嬰孩**(brephē),更強調「完全無助 → 完全倚靠」。 --- # **三、少年財主問永生(財富與天國)** 👉 *平行:馬可 10:17–31;路加 18:18–30* --- ## **📖 馬太福音 19:16–30** (僅前段節錄重點,全部與馬可、路加平行) > 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 17 耶穌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 > 18 耶穌說:「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 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 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 > 23 耶穌對門徒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 26 耶穌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 30 「然而有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 ## **📖 馬可福音 10:17–31** > 17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 19 「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 21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 > 23 「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啊!」 > 27 「在神凡事都能。」 > 31 「有在前的將要在後……」 👉 觀察: **馬可特有細節**: *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馬太、路加沒有) * 此段細節最豐富。 --- ## **📖 路加福音 18:18–30** > 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 20 「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 22 耶穌說:「你還缺少一件……」 > 24 「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啊!」 > 27 「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 路加把財主稱為「官」,帶出社會地位結構。 --- # **四、約翰福音的情況?** 👉 **約翰完全沒有記載:** * 法利賽人問休妻 * 小孩子蒙祝福 * 少年財主 但約翰在其神學框架中以其他方式處理: * 約 3:重生與生命 * 約 4:真正的生命泉源 * 約 6:永生與跟從 * 約 10:好牧人與羊的生命 → 雖無直接平行,但主題上的延伸呼應。 --- # 📌 **總表:** | 主題 | 馬太| 馬可| 路加 | 約翰 | | ----- | ---- | ---- | ---- | -- | | 婚姻 / 離婚 | **19:1–12** | 10:1–12 | — | — | | 小孩子與天國 | **19:13–15** | 10:13–16 | 18:15–17 | — | | 少年財主 / 財富 | **19:16–30** | 10:17–31 | 18:18–30 | — | | 在前在後 | **19:30** | 10:31 | 13:30(無,但主題概念相同) | — | | 天國獨身(太監) | **19:12(獨有)** | — | — | — | --- --- # 📘 一、馬太福音中「小子/小孩子/嬰孩」的全部用法(分類整理) | 中文詞彙 | 原文(希臘文) | 出現經文 | 用法性質 | | ----- | --------------------------------- | ---------------------------------------------- | ------------- | | 小子/小的 | μικρός (mikros) | 10:42;18:6,10,14;25:40,28:10 | 比喻 + 實指門徒(混合) | | 小孩子 | παιδίον (paidion) | 2:8,9,11,13,14,20,21;11:16;18:2,3,4,5;19:13,14 | 實際兒童 + 比喻門徒 | | 嬰孩 | βρέφος (brephos) / 或 paidion 用作嬰兒 | 馬太無使用 brephos(路加有),但用 paidion 指耶穌為幼兒(2章) | 實際幼兒 | | 少年 | νεανίσκος (neaniskos) | 無(少年官故事使用「青年」= νεανίσκος 在馬可,馬太用「有一個人」) | 馬太未使用 | **結論:馬太福音的重要詞彙是「小孩子(paidion)」與「小子(mikros)」** > 「嬰孩」在馬太福音多用 paidion(指幼兒時期耶穌),無使用 brephos。 --- # 📘 二、這些詞彙是否有關聯?(有,而且非常強) ## (1)馬太把「小孩子」當成 **天國的象徵性核心** 核心經文:**馬太 18:2–4;19:13–15** * 18:3 「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 19:14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因為天國正是這樣的人」 **→ 馬太用孩子象徵天國品質:依靠、謙卑、單純、可教。** ## (2)馬太把「小子(mikros)」=「耶穌的跟隨者(門徒)」 * 10:42 「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的一個喝」 * 18:6 「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 * 18:10 「不可輕看這小子……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父的面」 * 25:40 「做到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就是做在我身上」 **→ 小子 = 弱小者 + 門徒身份 + 神所保護的人。** ## (3)「小孩子(實體)」與「小子(象徵)」被刻意交叉使用 馬太 **既使用真實的小孩子**(18章、19章) 也使用 **象徵性的“小子”代指門徒**(10、18、25章) 這不是巧合,而是馬太的特徵: > **馬太讓“真小孩”與“象徵小孩”互文,共同強調天國完全依靠神的本質。** --- # 📘 三、比喻 vs. 實際人物(釐清用法) | 用法類型 | 經文 | 內容 | 目的 | | ----------------- | ----------------------- | ------------- | ------------- | | **實際兒童**(真正的小孩子) | 18:2;19:13–15 | 耶穌把孩子抱到中間 | 用“真孩子”當象徵標記 | | **象徵門徒**(比喻性“孩子”) | 10:42;18:6; 18:10;25:40 | 小子=跟隨耶穌者 | 顯示神護衛弱小門徒 | | **耶穌嬰孩故事**(歷史敘述) | 2:8–21 | 杀嬰事件、逃埃及 | 彰顯應驗舊約、預表摩西 | | **智慧 vs. 嬰孩(比喻)** | 11:25 | “將這些事向嬰孩就顯出來” | 反轉屬世價值,嬰孩=謙卑者 | --- # 📘 四、馬太對「弱小者」的神學主軸 ## 1. 天國屬於願意“回轉”的 > 小孩不是天真,而是 **願意放下地位依靠神**。 ## 2. 神特別看顧弱小者 > 18:10「他們的使者常見天父的面」 > 表示 **弱小者是天上特別保護對象**。 ## 3. 對待“最小的人”=對待基督 > 25:40 > 天國倫理的**核心翻轉**:價值先後完全不同於世界。 --- # 📘 五、詞彙背後的主題整合: **馬太以“孩子”建構天國的逆轉秩序:** * 人間:大者為首 * 天國:像小孩子的為大 * 世界:弱小被忽視 * 天國:弱小被天使守護 * 世界:小的沒人看見 * 天國:小的都是在基督身上 孩子意象=天國的入口與本質。 --- # 📘 六、總結 **馬太使用“孩子”語彙,不是偶然,而是天國神學的重要母題。 > 真實孩子=象徵“天國樣式”的載體 > 小子=弱小門徒 > 最小=天國真正的偉大 > 耶穌嬰孩=應驗舊約、象徵新出埃及** --- 結論先說: **耶穌在馬太福音第 18 章所說的,是「回轉像 *小孩子(paidion)*」──不是「嬰孩」。** 原文、語意、文脈都清楚指出:**不是 baby(嬰孩),而是 child(小孩子)**。 以下做「語言、上下文、神學、功能」四面向的完整解析: --- # 📘 一、原文分析:用的是 *παιδίον(paidion)=小孩子*,不是嬰孩 馬太 18:3 > **ἐὰν μὴ στραφῆτε καὶ γένησθε ὡς τὰ παιδία** > 「若不回轉,變成 *像小孩子*……」 關鍵字: * **παιδίον(paidion)**:指「已能理解但仍小的孩子」 * 不是 **βρέφος(brephos)=嬰兒、還不會走路的 baby** * brephos 在馬太福音從未使用(路加才使用)。 📌 **語言上:耶穌並非指回轉像“嬰孩”,而是像“懂得依靠的大孩子”。** --- # 📘 二、上下文:耶穌把「一個小孩子」叫來,放在門徒中間 馬太 18:2: >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這個孩子是 **能站、能聽、能理解情境的人** → 也就是「child」,不是「infant」。 📌 **上下文強調的是一個“可以站在群體中”的孩子,而非抱著的嬰兒。** --- # 📘 三、對照其它福音書(平行經文) | 經文 | 原文字 | 指的是? | | --------- | ---------------- | ---- | | 可 9:36–37 | παιδίον(paidion) | 小孩子 | | 路 9:47 | παιδίον(paidion) | 小孩子 | 三卷福音書一致用 **paidion**。 **→ 耶穌的教導核心:不是 baby,而是 child。** --- # 📘 四、神學意義的區別(很重要) ### 🧸 若是「嬰孩」,強調: * 完全無能力 * 無意識 * 只能被動依靠 👉 這不是耶稣在此段所要強調的。 ### 🧒 而「小孩子」的象徵性是: * **願意回轉、放下地位**(門徒正在爭誰為大) * **願意聽、願意被教導、願意依靠** * **以父母為安全來源** 👉 這才符合耶稣對門徒的教導背景(爭競 → 謙卑)。 📌 神學上:**天國所要求的是“自願的順服與信靠”,不是“無意識的無能”。** --- # 📘 五、18章與19章交互印證(馬太的文學特色) 馬太 18(論門徒在群體中誰為大): → 回轉,如同 **小孩子** 的謙卑。 馬太 19(小孩子被帶到耶穌面前): → 天國正是屬於「這樣的人」。 兩章互文,都是 **paidion=小孩子**,沒有用嬰孩語彙。 --- # 📘 六、為何今日常聽成「像嬰孩」?(釐清誤解) 1. “孩子”被誤以為“越小越好”,但原文不是 baby 2. 個人靈修語境會比喻性誇大“完全依靠” 3. 但這段不是論依靠,而是論「謙卑與可教」 耶穌要的不是「退化成嬰兒」,而是「轉向成為謙卑的小孩子」。 --- # 📘 **結論** **耶穌教導的是:要回轉,成為像“小孩子(paidion)”的樣式── > 不是嬰孩,而是願意放下比較、願意信靠、願意被教導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