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第一章 研經 ## 經文濃縮分析 ## 1. 經文內容 | 經節 | 事實 | 聖經原文(和合本) | |------|------|--------------------| | ==1:1== | 保羅自稱為耶穌基督的僕人,受召作使徒 | 保羅,耶穌基督的僕人,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 | 1:2 | 福音是神在聖經中應許的 |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 | 1:3-4 | 福音關乎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按肉體是大衛後裔,復活顯明是神的兒子 |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 | 1:5 | 保羅從耶穌得恩惠和使徒職分,傳福音給萬民 |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 | 1:6-7 | 羅馬信徒蒙召屬耶穌基督,被稱為聖徒 |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 | | ==1:8== | 羅馬信徒的信心傳遍天下 | 第一,我靠着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 | 1:9-10 | 保羅為羅馬信徒祈禱,盼望去探望他們 |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 | | 1:11-12 | 保羅盼望賜屬靈恩賜,彼此得安慰 | 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 | 1:13 | 保羅多次計劃去羅馬,但受阻 |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 | 1:14-15 | 保羅對各類人都有傳福音的責任 | 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 | 1:16 | 保羅不以福音為恥,福音是神的大能 |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 | 1:17 | 福音顯明神的義,因信得生 |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 ==1:18== |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針對不虔不義的人 |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 | 1:19-20 | 神的永能和神性藉創造顯明,人無可推諉 |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 | 1:21 | 人雖知道神,卻不尊他為神,也不感謝 |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 | | 1:22-23 | 人自以為聰明,反成了愚拙,拜偶像 |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 | 1:24-25 | 神任憑人隨心所欲,拜假神 |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着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 | ==1:26-27== | 神任憑人放縱可羞恥的情慾 |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 | | 1:28 | 神任憑人存邪惡的心,行不合理的事 |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惡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 | 1:29-31 | 人充滿各樣不義、邪惡、貪婪等罪 |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 | 1:32 | 人明知神的義,卻行惡並贊同行惡的人 |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 ## 2. 背景與文學脈絡 ### 歷史背景 - **作者**:保羅,耶穌基督的使徒,寫信給羅馬教會(1:1)。 - **時代**:約公元55-57年,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中,可能於哥林多寫成。 - **事件**:羅馬教會由猶太和外邦信徒組成,當時羅馬帝國統治,猶太人曾被驅逐(公元49年,革老丟敕令),後回歸,教會內部存在猶太與外邦信徒的緊張關係。 ### 文化背景 - **習俗**:羅馬社會充斥偶像崇拜、道德敗壞,性混亂和暴力行為普遍。 - **處境**:羅馬信徒面臨異教文化的壓力,需在信仰與世俗間保持分別為聖。 ### 文學特徵 - **比喻**:將神的榮耀比作受造物的偶像(1:23)。 - **對比**:神的義(1:17)與人的不義(1:18)對比;信心的救恩與不信的忿怒。 - **平行結構**:三次提到「神任憑」(1:24, 1:26, 1:28),強調罪的後果。 - **情感變化**:保羅從感恩(1:8)到迫切(1:10-11),再到嚴肅警告(1:18-32)。 ## 3. 段落 ### 段落一:1:1-7 - **事實句**:保羅介紹自己為基督的僕人和使徒,向羅馬聖徒問安。 ### 段落二:1:8-17 - **事實句**:保羅為羅馬信徒的信心感恩,渴望探訪並傳福音,強調福音是神救贖的大能。 ### 段落三:1:18-25 - **事實句**:神的忿怒向不虔不義的人顯明,因他們雖知神卻拜偶像。 ### 段落四:1:26-32 - **事實句**:神任憑人放縱情慾,行各樣不義,導致道德敗壞。 ## 4. 主題句 保羅傳揚福音,揭示神的義與人因不敬神而受審判。 ## 5. 主旨 使聽眾能學到福音是神的大能,拯救信者,並警告不敬神者將面臨神的忿怒。 ## 6. 應用 **問題 1**:我是否以福音為榮,並積極與他人分享耶穌基督的救恩? **問題 2**:我是否在生活中尊神為大,而不是追隨世俗的偶像或價值觀? **問題 3**:我是否意識到自己的罪性,並依靠神的恩典尋求悔改與更新? --- --- --- # 避免傳統誤區 ## 1 【打破誤解】 **這段經文最常見的傳統或現代字面化解釋是什麼? 這些解釋如何限制了經文的深度?** **常見解釋**: 羅馬書第一章(特別是1:18-32)常被解釋為對人類罪行的道德譴責 聚焦於個人罪惡(如偶像崇拜、性犯罪等)或社會敗壞。 許多人將這段經文用來作為道德規範的指引,或作為對特定罪行的審判依據。 **限制深度**: 這種字面化解釋容易將焦點放在人的行為上 忽略了經文的核心——神的公義與主權的彰顯。 過分強調個人罪行可能導致道德主義,掩蓋神在歷史中的救贖計劃 以及祂對全人類(而非僅個人)的審判與恩典。 此外,這種解釋可能使經文被簡化為道德教條 忽略其神學深度與救恩的宏大背景。 --- ## 2 【回到神的行動】 **這裡的核心是否在於「神做了什麼」,而不是「人應該做什麼」? 經文如何啟示神的主權、救贖、立約或完成的工作?** **核心在於神的行動**: 羅馬書第一章的核心是神的主權與祂的啟示行動。 保羅在1:1-17宣告福音是「神的福音」(1:1) 是神主動啟示的救恩計劃(1:16-17)。 在1:18-32,神的主動行動體現在祂的「忿怒」(1:18) 這不是情緒化的反應,而是神公義的審判 對人類拒絕祂的榮耀(1:21-23)所作的回應。 神「任憑」人類陷入罪中(1:24, 26, 28) 顯示祂的主權允許人類經歷罪的後果,同時為救贖鋪路。 **啟示神的作為**: - **主權**: 神是宇宙的創造者與審判者,祂的榮耀是人類生命的終極目的(1:20-21)。 - **救贖**: 福音是神的大能,為要救一切相信的人(1:16),這救恩從神的主動啟示而來。 - **立約**: 保羅作為「外邦的使徒」(1:5) 表明神與全人類的立約計劃,超越猶太人的範圍。 - **完成的工作**: 神的公義在福音中顯明(1:17) 預示十字架的救贖工作,這是羅馬書後續章節的基礎。 --- ## 3 【重新定位】 **若拋開律法式規條與普世化的安慰 這個概念在神的整體救恩計劃中真正的位置是什麼? 它如何連結創造(起頭)、十字架(完成)、新天新地(終局)?** **在救恩計劃中的位置**: 羅馬書第一章奠定了神救恩計劃的起點 揭示人類因拒絕神的榮耀(創造中的啟示)而陷入普遍的罪中(1:18-32) 從而需要神的救贖。 福音的宣告(1:16-17)則指向神在基督裡的救贖計劃 作為對罪的終極解決方案。 **連結三階段**: - **創造(起頭)**: 1:20指出,神自創造之初已透過受造之物顯明祂的永能與神性,人類無可推諉。 這確立了神作為創造主的主權,以及人類對祂的責任。 - **十字架(完成)**: 福音是神的大能(1:16),指向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 解決了人類因罪與神隔絕的問題。 1:17的「義」預示了基督的代贖,使人因信稱義。 - **新天新地(終局)**: 神的忿怒(1:18)預示最終的審判 而福音則指向新天新地的盼望,信徒因信得與神和好,進入祂的榮耀 (參羅馬書8:18-21)。 --- ## 4 【歷史 vs. 本質】 **原始讀者如何可能曲解這概念(如猶太人對安息日的規條化)? 我們今日如何同樣落入相似誤區(如把安息當作假期或死亡的比喻)?** **原始讀者的曲解**: - **猶太讀者**: 猶太人可能將羅馬書第一章視為對外邦人的審判 認為自己因守律法而免於神的忿怒(參2:1-11)。 他們可能將福音簡化為律法的延伸,忽略神對全人類的普遍審判與恩典。 - **外邦讀者**: 外邦信徒可能誤以為福音僅是道德改良的指引,而非神主動的救贖行動。 **今日的誤區**: - **道德化**: 現代信徒常將1:18-32用來指控特定罪行(如性倫理) 忽略經文對全人類罪性的普遍揭示,陷入律法主義或審判他人。 - **普世化安慰**: 有些人將福音(1:16-17)簡化為「神的愛包容一切」 忽略神公義的審判與對悔改的呼召。 - **功利化**: 將福音視為個人成功或幸福的工具,而非神改變人心的救贖大能。 --- ## 5 【真實定義】 **用一句核心陳述,把此概念重新定義成「神的行動/屬性/計劃」的表達 而非人類經驗的投射。** **核心陳述**: 羅馬書第一章揭示神的主權與公義,透過福音彰顯祂的救贖大能 審判人類的悖逆,並呼召全人類因信進入祂的榮耀計劃。 --- ## 6 【實踐應用】 **若這是神的行動,信徒今天的實踐是什麼? 如何避免再度落回字面化、道德化、功利化的錯誤?** **實踐應用**: - **信靠福音**: 信徒應全心信靠福音(1:16-17),承認救恩完全出於神的恩典,而非個人功績。 實踐包括傳揚福音,使人認識神的救贖。 - **謙卑悔改**: 認識全人類(包括自己)都在罪的審判之下(1:18-32) 培養謙卑的心,轉向神並活出信心的生命。 - **榮耀神**: 以敬拜與順服回應神的啟示(1:20-21),將生活中心從自我轉向神的榮耀。 **避免誤區**: - **避免字面化**:不將經文簡化為行為清單,而是聚焦神的主權與救贖計劃。 - **避免道德化**:不以審判他人為目的,而是以福音呼召人悔改與和好。 - **避免功利化**:不將福音視為個人成功的工具 而是活出以神為中心的生命,追求祂的國度與義。 --- ## 總結 羅馬書第一章以神的福音為核心,揭示祂的主權、公義與救贖計劃。 經文不僅譴責人類的罪,也彰顯神的主動作為,呼召信徒因信進入祂的榮耀。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將焦點從人的行為轉向神的行動 從而活出謙卑、敬拜與傳福音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