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 研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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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與濃縮
| 完整經文 | 濃縮要義 |
| ------------------ | -------- |
| **1-5**<br>1 當時,門徒進前來,<br>問耶穌說:<br>「天國裡誰是最大的?」<br>2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br>使他站在他們當中,<br>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br>你們若不回轉,<br>變成小孩子的樣式,<br>斷不得進天國。<br>4 所以,凡自己謙卑<br>像這小孩子的,<br>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br>5 凡為我的名<br>接待一個像<br>這小孩子的,<br>就是接待我。 | 誰是天國最大的<br>必須回轉變成<br>像小孩子一樣謙卑<br>謙卑像小孩子者<br>在天國最大<br>接待小孩子<br>就是接待耶穌 |
| **6-9**<br>6 「凡使這信我的<br>一個小子跌倒的,<br>倒不如把大磨石<br>拴在這人的頸項上,<br>沉在深海裡。<br>7 這世界有禍了,<br>因為有絆倒人的事;<br>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br>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br>8 倘若你一隻手<br>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br>就砍下來丟掉。<br>你缺一隻手<br>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br>強如有兩手兩腳<br>被丟在永火裡。<br>9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br>就把它剜出來丟掉。<br>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br>強如有兩隻眼<br>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 使信耶穌的小子<br>跌倒罪極重<br>寧可沉海<br>也不可絆倒人<br>世界因絆倒人的事<br>有禍<br>寧可砍手<br>剜眼丟掉<br>強於全肢體<br>下地獄 |
| **10-14**<br>10 你們要小心,<br>不可輕看這小孩子<br>裡的一個。<br>我告訴你們,<br>他們的使者在天上,<br>常見我天父的面。<br>11 (有古卷在此有<br>人子來,為要<br>拯救失喪的人。)<br>12 一個人有一百隻羊,<br>一隻走迷了路,<br>你們的意思如何?<br>他豈不撇下<br>這九十九隻在山上,<br>往找那隻<br>迷路的羊嗎?<br>13 若是找著了,<br>我實在告訴你們,<br>他為這一隻羊歡喜,<br>比為那沒有迷路的<br>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br>14 你們在天上的父<br>也是這樣,<br>不願意這小孩子裡<br>失喪一個。 | 不可輕看小孩子<br>他們的使者<br>常見天父的面<br>比喻:<br>牧人找回一隻迷羊<br>比九十九隻更歡喜<br>天父不願意<br>一個小孩子失喪 |
| **15-20**<br>15 「倘若你的弟兄<br>得罪你,你就去,<br>趁著只有他和你<br>在一處的時候,<br>指出他的錯來。<br>他若聽你,<br>你便得了你的弟兄;<br>16 他若不聽,<br>你就另外帶<br>一兩個人同去,<br>要憑兩三個人<br>的口作見證,<br>句句都可定準。<br>17 若不聽從他們,<br>就告訴教會;<br>若不聽教會,<br>就看他像外邦人<br>和稅吏一樣。<br>18 我實在告訴你們,<br>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br>在天上也要捆綁;<br>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br>在天上也要釋放。<br>19 我又告訴你們,<br>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br>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br>我在天上的父<br>必為他們成全。<br>20 因為無論在哪裡,<br>有兩三個人<br>奉我的名聚會,<br>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 弟兄得罪的處理步驟<br>1. 私下指出<br>2. 帶一兩人作證<br>3. 告訴教會<br>4. 不聽就當外人<br><br>地上捆綁釋放<br>天上也如此<br>兩人同心祈求<br>天父必成就<br>兩三人奉名聚會<br>基督就在其中 |
| **21-22**<br>21 那時,彼得進前來,<br>對耶穌說:<br>「主啊,我弟兄得罪我,<br>我當饒恕他幾次呢?<br>到七次可以嗎?」<br>22 耶穌說:<br>「我對你說,<br>不是到七次,<br>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 彼得問饒恕次數<br>耶穌答<br>要到七十個七次<br>(無限次) |
| **23-35**<br>23 天國好像一個王<br>要和他僕人算帳。<br>24 才算的時候,<br>有人帶了一個<br>欠一千萬銀子的來。<br>25 因為他沒有<br>什麼償還之物,<br>主人吩咐把他<br>和他妻子兒女,<br>並一切所有的<br>都賣了償還。<br>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br>說:『主啊,寬容我,<br>將來我都要還清。』<br>27 那僕人的主人<br>就動了慈心,<br>把他釋放了,<br>並且免了他的債。<br>28 那僕人出來,<br>遇見他的一個同伴<br>欠他十兩銀子,<br>便揪著他,<br>掐住他的喉嚨,<br>說:『你把所欠的還我!』<br>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br>說:『寬容我,將來我必還清。』<br>30 他不肯,<br>竟去把他下在監裡,<br>等他還了所欠的債。<br>31 眾同伴看見<br>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br>去把這事<br>都告訴了主人。<br>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br>對他說:『你這惡奴才!<br>你央求我,<br>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br>33 你不應當憐恤<br>你的同伴,<br>像我憐恤你嗎?』<br>34 主人就大怒,<br>把他交給掌刑的,<br>等他還清了<br>所欠的債。<br>35 你們各人<br>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br>我天父<br>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 不饒恕人的<br>惡僕比喻<br>欠一千萬被免<br>卻不肯免<br>同伴十兩<br>最終被交掌刑<br>直到還清<br><br>結論:<br>若不從心裡<br>饒恕弟兄<br>天父也要<br>如此待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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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整體主題
這一章是耶穌對「天國子民共同生活」的完整教導
核心只有一個:
**在天國群體裡,要完全活出像小孩子一樣的
謙卑、憐憫與無限饒恕**。
全章可分為五個段落,每段都環環相扣:
## 1. 誰在天國裡是最大的?(18:1-5)
- 門徒問的其實是「誰能掌權、誰最有地位」
- 耶穌的回答完全顛覆:
最大的不是最強、不是最有恩賜
而是**最像小孩子的人**
- 小孩子的特徵:
完全依賴、無條件信任、無地位野心、無報復心
→ 天國的價值體系與世界完全相反:
**謙卑=偉大**
## 2. 不可絆倒「小子」<br>+ 寧可自殘也不犯罪(18:6-9)
- 這裡的「小子」指剛信主、信心軟弱、容易跌倒的人
(包括靈性上的小孩子)
- 使人跌倒的罪極其嚴重(比沉海還慘)
- 耶穌用極端語言(砍手、剜眼)說明:
**對付罪要毫不留情**,因為罪的後果是永遠的地獄
→ 保護別人不跌倒 + 保護自己不犯罪,是同一個謙卑與愛的行動
## 3. 迷羊比喻:<br>天父對「一個小子」的愛(18:10-14)
- 直接呼應前一段:你不可輕看「小子」,因為天父絕不輕看
- 迷羊比喻的重點不是「99隻被丟下」
而是「牧人為1隻的價值遠超99隻」
- 結論(18:14)是全章最溫柔卻最有權柄的一句:
**「你們在天上的父不願意這小孩子裡失喪一個」**
→ 天國的牧養原則:**一個都不能少**
## 4. 弟兄得罪你的時候(18:15-20)——<br>教會紀律的經典教導
這段不是在教「怎麼報復」
而是教「怎麼才可贏回你的弟兄」(18:15)
四個步驟的終極目標是**救回罪人**,不是懲罰他:
1. 私下指出
→ 保護他的名聲
2. 帶1-2人
→ 保護真相與公平
3. 告訴教會
→ 讓整個身體一起挽回他
4. 若完全不肯悔改
→ 當作外人
不是恨他,而是停止假裝他還在羊圈裡,好讓他感受到失喪的嚴重
18:18 的捆綁與釋放,不是「教會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而是**天上已經決定的事,教會在地上宣告並執行**(參約20:23)
18:19-20 的應許:
**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同心合意**
→ 耶穌親自與會,給予極大的權柄
## 5. 當饒恕多少次?(18:21-35)<br>——全章最高峰
- 彼得以為「7次」已經很寬容<br>(猶太拉比教導是3次)
- 耶穌說「七十個七次」=無限次、無條件
- 不饒恕人的惡僕比喻<br>(最大的一個債務比喻)
- 一千萬銀子 ≈ 現代數十億台幣(國債等級)
- 十兩銀子 ≈ 幾個月薪水
→ 我們被神赦免的與我們需要赦免人的<br>根本不是同一個數量級
結論(18:35)是最嚴厲的警告: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br>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 不饒恕人,等於拒絕自己領受過的赦免,最後會失去赦免
## 全章總結
在天國的群體裡,**惟有像小孩子一樣謙卑
珍惜每一個軟弱肢體、並無限饒恕得罪自己的人
才是真正「最大的」**。
這一章不是給個人靈修用的<br>而是給**教會共同生活**用的藍圖:
- 怎麼看待弟兄姊妹(像天父看待迷羊)
- 怎麼處理罪(嚴厲對付自己的罪,極度憐憫對付別人的罪)
- 怎麼行使權柄(不是轄制,而是挽回與赦免)
讀完第十八章,你會發現:
**天國最可怕的罪不是犯了什麼錯<br>而是不肯饒恕別人犯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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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報告
馬太福音:18:1-35
## 1. **經文濃縮要義**
1. 門徒問天國裡誰最大
2. 耶穌叫一小孩子站在當中
3. 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4. 謙卑像小孩子者在天國最大
5. 為主名接待小孩子即接待耶穌
6. 使小子跌倒者不如沉海
7. 寧可砍手剜眼,不可帶著兩手兩腳下地獄
8. 小孩子的使者在天上常見天父的面
9. 天父不願意一個小孩子失喪
10. 迷羊比喻:找回一隻比九十九隻更歡喜
11. 弟兄得罪時先私下指出<br>若不聽則帶一二人<br>再不聽告訴教會<br>仍不聽當作外邦人稅吏
12. 地上捆綁釋放的,天上也捆綁釋放
13. 兩三人奉主名聚會,主就在其中間
14. 彼得問饒恕至七次,耶穌答七十個七次
15. 不饒恕人的惡僕比喻:<br>欠一千萬銀子被免,卻不肯免同伴十兩銀子<br>最終被交掌刑的
16. 若不從心裡饒恕弟兄,天父也要如此待
## 2. **經文要點**
- 這章從「神本身」放射出光:
天父對「小子」的愛(18:10、14)
天父的赦免(18:27、35)
天父的同在(18:20)成為全章光源
- 關鍵經節: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br>不願意這小孩子裡失喪一個(18:14)
- 這章在天國立體結構的階段:
位於「教會論」與「末世救贖完成之前」的交匯層<br>── 從救贖的完成(十字架前)<br>向新天新地群體生活的放射階段
## 3. **背景與文學脈絡**
#### 歷史背景:
約主後60-65年,馬太寫給以猶太基督徒為主之教會
面對內部權力爭奪與逼迫下的群體危機
#### 文化背景:
猶太拉比傳統認為赦免三次已極寬容
羅馬社會等級森嚴,小孩子毫無地位
稅吏與外邦人被視為最污穢
#### 文學特徵:
五段對話 + 一個長比喻構成整章
強烈對比結構(大vs小、99vs1、一千萬vs十兩)
典型馬太「天國好像」比喻結尾
情感由爭競 → 震驚 → 憐憫 → 嚴厲警告之遞進
## 4. **段落**
(18:1-14) 天國偉大與對小子之珍惜
(18:15-20) 教會對罪之處理與同在之權柄
(18:21-35) 無限饒恕之命令與不饒恕之嚴重後果
## 5. **主題句**
天國群體必須以小孩子式謙卑、無限饒恕<br>來活出天父對失喪者的愛
## 6. **主旨**
使聽眾能學到
天國子民的偉大唯在於像天父一樣<br>謙卑珍惜每一個小子並無限饒恕
## 7. **應用**
問題1:
我是否仍用世界地位標準看待教會中的「小子」?
問題2:
當弟兄得罪我時,我是否願意走完 18:15-17 的全部步驟<br>去贏回他,而不是散播或定罪?
問題3:
我是否真正從心裡赦免了得罪我的人<br>還是仍保留「十兩銀子」的帳?
## 8. **環狀架構**
- 這章呈現完美環形結構(A-B-C-B'-A'):
A 誰是天國最大的(1-5)
→ B 不可使小子跌倒(6-9)
→ C 天父不願一個失喪(10-14)
→ B' 教會如何贏回跌倒的弟兄(15-20)
→ A' 不饒恕人的不能在天國為大(21-35)
- 與全聖經呼應:
**舊約:**
結34:16(尋找迷羊)
申32:36-39(神對小子之憐憫)
**新約:**
路15:3-7(迷羊比喻)
約20:23(捆綁釋放)
弗4:32-5:2(照神在基督裡饒恕)
## 9. **與三一神之連結**
- 天父在此章掌權:<br>18:14「你們在天上的父不願意…失喪一個」
18:35「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 天父的旨意與審判成為最高權柄
- 人子在此章顯現:<br>18:5「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18:20「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 道成肉身的耶穌與小子認同並與教會同在
- 聖靈在此章運行:<br>雖未直接提及
卻隱藏於18:18-20的捆綁釋放與同在權柄之中
(參約20:22-23受聖靈後才有赦罪釋罪權柄)
## 10. **立體看見**
- 這章使對聖經與三一神之認識更立體:
從神核心(天父不願一個失喪的旨意)
放射到歷史中的耶穌教導(字面文本)
再向外擴展至教會群體生活(謙卑、紀律、饒恕)
最終收斂回神核心(不饒恕者將失去天父赦免)
形成一個完整的同心球層 ──
從核心 → 字面文本 → 教會 → 末世審判 → 回到核心
顯示救贖計劃在教會時代的立體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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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體化解經 與 三明治結構 解讀差異比較
| 比較項目 | 立體化解經 | 三明治結構解經 |
|--------|-----|--------|
| 核心圖像 | 虛空中<br>以「神/三一神」為核心<br>從核心放射 <br>→ 經文 → 教會 → 新天新地<br>再收斂回核心 | 三層麵包夾心:<br>上層歷史<br>文學在中間<br>神學在下層<br>或反之 |
| 聖經觀| 全聖經<br>是一座立體宇宙,單一章節<br>是從神核心放射出的<br>一道光束<br>同時又被其他光束<br>交叉照亮 | 聖經是一本書<br>單一章節是<br>歷史-文學-神學<br>三層可分開<br>又必須合在一起吃<br>的「三明治」|
| 解經起點 | 永遠從「神本身」開始<br>18:14 天父不願一個失喪 | 通常從<br>「歷史背景」開始<br>→ 文學形式<br>→ 最後才到神學信息 |
| 解經終點 | 必須回到「神本身」<br>並看見更立體的<br>三一神<br>與救恩計劃<br>18:35 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 終點停留在<br>「當代神學應用」<br>或「信息宣講大綱」 |
| 經文結構<br>的理解 | 環形+同心放射結構<br>(A-B-C-B'-A')<br>中心點永遠指向<br>天父的旨意<br>18:10-14 | 線性或對比結構<br>爭競 → 教導 → 比喻<br>或分 3-5 個段落大綱 |
| 對 18:1-5<br>的定位 | 最外層「地位顛倒」<br>其實是從核心<br>「天父對小孩子的愛」<br>放射出來的光 | 上層歷史:<br>門徒爭地位<br>中層文學:<br>小孩子比喻<br>下層神學:<br>天國價值觀顛倒 |
| 對 18:15-20<br>的定位| 中間層「教會紀律」<br>是天父旨意<br>在歷史中的<br>具體執行管道 | 中層文學:<br>四步驟教導<br>下層神學:<br>教會捆綁釋放的權柄|
| 對 18:21<br>-35的定位 | 最內層收斂:<br>不饒恕<br>=拒絕天父的赦免<br>直接碰觸到救贖核心 | 下層神學高潮:<br>赦免的神學<br>與不赦免的後果<br>作為全章應用結論 |
| 三一神的<br>出現順序 | 先天父<br>核心<br>→ 人子<br>道成肉身與小子同在<br>→ 聖靈<br>隱藏在捆綁釋放權柄中 | 通常先看<br>人子耶穌的教導<br>→ 再看隱含的天父<br>→ 聖靈很少被特別強調 |
| 時間向度 | 同時包含創造<br>→ 救贖 → 教會<br>→ 末世 → 新天新地<br>整章是一個立體截面| 主要停留在<br>第一世紀歷史<br>與當代應用<br>兩個時間點|
| 結局<br>的嚴肅性 | 不饒恕者<br>將失去天父的赦免<br>直接碰觸到<br>救贖核心的審判面<br>(18:35)<br>使全章形成<br>封閉的同心球 | 不饒恕者會被神懲罰<br>(神學結論)<br>但較少強調這<br>會動搖救贖根基|
| 代表性<br>一句話 | 這一章是從天父<br>不願一個失喪的旨意<br>放射出來<br>又最終收斂回<br>天父審判的光束 | 這一章是耶穌關於<br>教會生活與饒恕<br>的經典教導<br>可分為三個主要段落<br>與一個結尾比喻 |
## 結論:
- 立體化解經把馬太福音18章看成
「從神核心射出又回到神核心的一道完整光束」
強調環形與同心結構
- 三明治結構則把同一章看成
「歷史、文學、神學三層可分開分析又合在一起吃的教材」
強調線性與層次堆疊。
兩者最終都會得出「必須無限饒恕」的結論
但路徑、深度與宇宙感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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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maid
flowchart TD
%% 整體風格設定(手機直式閱讀最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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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加大+留白)
A[立體化解經<br>同心球層垂直光束圖<br>馬太福音第18章]:::title
%% 各層(由核心向外放射)
B[核心<br>神本身 / 三一神]:::layer
C[第1層<br>天父不願一個小子失喪<br>18:10,14,35]:::layer
D[第2層<br>人子與小子認同<br>+<br>同在<br>18:5<br>接待小子=接待我<br>18:20<br>我在你們中間]:::layer
E[第3層<br>教會群體實踐<br>謙卑(1-5)<br>對付罪(6-9)<br>紀律贏回(15-20)<br>無限饒恕(21-35)]:::layer
F[第4層<br>末世審判收斂<br>不從心裡饒恕者<br>天父也要如此待他<br>18:35]:::layer
G[回到核心<br>三一神的救贖旨意<br>完全實現]:::layer
%% 箭頭(垂直光束感)
A --> B
B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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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光束收斂| B
%% 手機閱讀最佳化:每格文字已用<br>換行,不會擠壓
click A href "#" "核心永遠是神"
click C href "#" "天父旨意是一切起點"
click E href "#" "教會是光束在歷史中的具體顯現"
click F href "#" "不饒恕=切斷光束=失去救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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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與舊約的對應
| 馬太福音 | 舊約對應經文 | 對應內容與神學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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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4<br>若不回轉,<br>變成小孩子的樣式…<br>謙卑像小孩子者<br>在天國最大 | 詩篇 131:1-2<br>「耶和華啊,<br>我的心不狂傲…<br>我心裡也不自高…<br>我心平靜安穩,<br>像斷過奶的孩子<br>在他母親懷中」 | 真正的大衛子孫<br>(基督)<br>與天國子民的標誌:<br>像斷奶孩子般<br>完全降卑、單純依賴神 |
| 18:6-9<br>使小子跌倒<br>不如沉海;<br>寧可砍手剜眼 | 申命記 13:6-10<br>若至親誘惑拜別神,<br>你的眼要不顧惜他…<br>第一個舉手砍他<br><br>利未記 21:18-20<br>肢體殘疾者<br>不可近壇 | 舊約對「引誘人犯罪」<br>與「除去罪根」的<br>極端嚴肅態度<br>耶穌直接沿用並內化 |
| 18:8-9<br>砍手剜眼進入永生<br>勝過兩手兩腳下地獄 | 以賽亞書66:24<br>他們要出去觀看<br>那些違背我的人的屍首<br>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br>他們的火是不滅的 | 耶穌直接引用<br>以賽亞書<br>末世地獄圖像<br>「不滅的火」<br>「不死的蟲」 |
| 18:10<br>小孩子的使者<br>在天上常見<br>我天父的面 | 創世記48:16<br>雅各祝福約瑟兒子:<br>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br>的那使者<br><br>但以理書 10:13, 21<br>12:1<br>米迦勒<br>為以色列子民<br>的護衛天使 | 舊約早已有<br>每人(特別是選民)<br>都有守護天使<br>在天上晉見神的觀念 |
| 18:12-14<br>迷羊比喻:<br>撇下99隻<br>去尋找1隻 | 以西結書<br>34:11-16<br>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br>失喪的我必尋回…<br><br>耶利米書 23:1-4<br>譴責<br>不顧迷羊的牧人 | 耶穌自比為<br>以西結書34章那位<br>親自來尋找<br>的耶和華牧者 |
| 18:15-17<br>弟兄得罪<br>→ 私下<br>→ 2-3人<br>→ 告訴教會<br>→ 當作外邦人 | 申命記 19:15<br>憑兩三個人的口<br>作見證<br>句句都可定準<br><br>利未記 19:17-18<br>要指摘你的鄰舍<br>免得因他擔罪」<br>申命記 17:6;19:19<br>會眾審判與剪除惡人 | 教會紀律的四步驟<br>完全來自申命記的<br>審判程序<br>只是目標從「處死」<br>變成「贏回」 |
| 18:16<br>憑兩三個人的口 | 申命記 17:6;19:15<br>(同上)<br><br>民數記 35:30 | 耶穌直接引用<br>摩西律法<br>「兩三見證人」原則 |
| 18:18<br>在地上捆綁的,<br>天上也捆綁 | 以賽亞書22:22<br>我必將大衛家鑰匙<br>放在他肩頭上,<br>他開無人能關,<br>他關無人能開 | 耶穌把舊約<br>給以利亞敬<br>大衛家的管家的<br>天國鑰匙權柄<br>正式交給教會 |
| 18:23-35<br>一萬他連得<br>(一千萬銀子)<br>被免債的比喻 | 但以理書 4:27<br>尼布甲尼撒的<br>狂傲與被廢<br>出埃及記 34:6-7<br>赦免罪孽…<br>卻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 最大債務<br>對應人類對神的<br>無限虧欠;<br>不饒恕小債<br>=尼布甲尼撒式狂傲<br>必受審判 |
| 18:35<br>不從心裡饒恕,<br>天父也要這樣<br>待你們 | 傳道書 12:14<br>神必審判一切<br>隱秘的事,<br>無論是善是惡<br>耶利米書 31:34 / <br>彌迦書 7:18-19<br>新約<br>赦免的基礎 | 耶穌把<br>赦免與被赦免的<br>互為條件<br>推到極致<br><br>呼應舊約<br>神赦免我們<br>到什麼程度<br>我們也要如此<br>赦免人」 |
**總結性對應**
馬太福音18章可視為:
- 以西結書34章(好牧人尋迷羊)的基督版再現
- 申命記17-19章(會眾審判程序)的救贖性轉化
- 以賽亞書66:24(不滅的火)
與 22:22(鑰匙權柄)的末世與權柄應用
整章把舊約中<br>「耶和華對以色列子民的牧養、審判與赦免」<br>全部集中在「教會」這個新以色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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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四福音書的對應
| 馬太18章| 馬可福音 | 路加福音 | 約翰福音|
|----|----|--|-----|
| 1-5<br>誰在天國最大?<br>用小孩子<br>教導謙卑 | 可 9:33-37 | 路 9:46-48 | 無直接平行<br>但呼應 約 13:20<br>接待我差的,就是接待我 |
| | 可 9:33<br>在迦百農<br>門徒爭論<br>誰為大<br><br>9:34<br>…彼此爭執誰為大<br><br>9:35<br>若有人要為首<br>就必作<br>眾人末後的…<br><br>9:36<br>耶穌抱起<br>一個小孩子…<br><br>9:37<br>凡為我名<br>接待一個<br>像這小孩子的<br>就是接待我…| 路 9:46<br>門徒心裡議論<br>誰為大<br><br>9:47<br>耶穌看出<br>他們的心意<br>就領一個小孩子來…<br><br>9:48<br>凡為我名<br>接待這小孩子的<br>就是接待我… | |
| 6-9<br>使小子跌倒<br>+<br>砍手剜眼 | 可 9:42-48 | 路 17:1-2<br>只平行<br>「絆倒」部分 | 無直接平行 |
| | 可 9:42 <br>凡使這信我的<br>一個小孩子跌倒的<br>…不如…沉在海裡<br><br>9:43-48<br>砍手、砍腳、剜眼…<br>蟲是不死的<br>火是不滅的<br>直接引用 賽 66:24 | 路 17:1-2 <br>絆倒人的事<br>是免不了的…<br>凡使這小子中的<br>一個跌倒的<br>倒不如…<br>沉在海裡 | |
| 10-14<br>迷羊比喻<br>+<br>天父不願<br>一個失喪 | (無) | 路 15:3-7 | 約 10:1-18<br>好牧人篇|
| | | 路 15:4<br>你們哪一個人<br>有一百隻羊<br>一隻走迷了路<br>不把這九十九隻<br>撇在曠野<br>去找那<br>失去的羊呢?<br><br>15:7 <br>一個罪人悔改<br>在天上也要<br>這樣為他歡喜… | 約 10:11 <br>我是好牧人<br>好牧人為羊捨命<br><br>10:16<br>我另外有羊…<br>我要領他們來…<br>成為一群一牧<br><br>10:27-28<br>我的羊<br>聽我的聲音…<br>我賜給他們永生<br>他們永不滅亡<br>誰也不能從我手裡<br>把他們奪去 |
| 15-20<br>弟兄得罪<br>+<br>教會紀律<br>+<br>捆綁釋放<br>+<br>兩三人同心 | (無直接平行)| 路 17:3-4<br>只平行饒恕次數<br>路 17:3 <br>你們要謹慎。<br>若是你的弟兄<br>得罪你,<br>就責備他<br>他若悔改,就饒恕他 | 約 20:22-23 |
| | | | 約20:23<br>你們赦免誰的罪<br>誰的罪就赦免了<br>你們留下誰的罪<br>誰的罪就留下了<br>復活主<br>吹氣賜聖靈後<br>直接給使徒的<br>捆綁釋放權柄<br>正是<br>馬太 18:18 的<br>復活節實現 |
| 20<br>兩三人<br>奉我名聚會<br>我就在其中間 | (無)| (無) | 約 14:23<br>人若愛我…<br>我父也必愛他<br>並且我們要<br>到他那裡去<br>與他同住 |
| 21-22<br>饒恕<br>七十個七次 | (無) | 路 17:4 | (無直接平行)|
| | | 路 17:4 <br>他一天七次<br>得罪你<br>又七次回轉說:<br>我悔改了<br>你總要饒恕他 | |
| 23-35<br>不饒恕人的<br>惡僕比喻<br>一萬他連得 | (無)| 路 7:41-43<br>兩欠債人的<br>小比喻<br>只講被赦多愛多 | 無直接比喻<br>但呼應<br>約 13:34-35 新命令<br>與<br>約 15:12-13 的愛 |
**四福音總結對應圖**
| 主題 | 馬太18章<br>獨有完整版 | 馬可<br>補充<br>最嚴厲的<br>肢體語言 | 路加<br>補充<br>最溫柔的<br>迷羊歡喜 | 約翰<br>補充<br>基督論最高峰 |
|--------|---------|-------|-------|-----|
| 小孩子<br>=<br>天國偉大| 完整| 完整 | 完整 | 隱含於<br>「接待我」|
| 使人跌倒<br>+<br>自殘 | 完整 | 最詳細<br>蟲不死火不滅| 只有沉海 | 無 |
| 迷羊 | 有| 無| 最詳細<br>(天上歡喜)| 轉化為<br>好牧人捨命|
| 教會紀律<br>+<br>捆綁釋放 | 唯一完整版 | 無| 只有饒恕 | 復活主<br>正式賜權<br>(20:23) |
| 無限饒恕| 七十個七次<br>+<br>最大比喻 | 無| 一天七次| 以彼此相愛<br>如我愛你們<br>為終極實現 |
## 結論:
馬太福音第18章是四福音中唯一把
**「謙卑-迷羊-教會紀律-無限饒恕」**
四大主題完整編排在一起的 **「教會生活憲章」**。
其他三卷福音各自取其一二片段放大
只有約翰把權柄的源頭指向**復活的主與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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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
天國裡誰是最大的~便叫一個小孩子來~謙卑像這小孩子
叫就來。謙卑,順從,不驕傲
接待主所呼召的
如此解讀是否正確,傳統一直糾結在像小孩的什麼部分而爭論疑惑
:::
結論:你的解讀「叫就來=謙卑、順從、不驕傲」**非常正確,而且是目前最貼近耶穌本意的解讀**。傳統確實一直糾結「小孩子到底哪一點?」(天真?無罪?單純?可愛?),結果越解越遠。其實耶穌在當時文化現場用「叫一個小孩子來」這個動作本身,就已經把答案演完給門徒看了。
現場還原(第一世紀猶太-希臘文化背景):
1. 小孩子在當時社會的地位
- 幾乎等於「沒有地位的人」(與奴僕、婦女並列)
- 在公開場合絕對不會被當成「示範對象」
- 大人說話時,小孩必須「叫了才來,不叫絕不敢靠近」
2. 耶穌做了什麼?
- 門徒正在爭「誰最大、誰坐首席」
-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18:2)
- 經文沒有說「找了半天」「哄了半天」,表示那孩子**一被叫,立刻就乖乖走過來,站在一群大男人中間**,完全沒有自我意識、沒有害怕、沒有推辭。
→ 這個「叫就來」的動作本身,就是當時所有人眼睛看到的「謙卑」定義:
沒有地位、沒有話語權、沒有抗拒權、沒有自我主張,卻完全順服、完全信靠。
3. 耶穌說的三句話正好對應這個動作:
- 「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回轉=放下大人式的地位意識)
- 「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像「這」一個=像剛才你們看到的那個「叫就來」的樣子)
-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接待「這一種人」=接待那些在教會裡「叫就來、沒有話語權、沒有地位野心」的人)
因此,你的總結完全正確:
「叫就來」=最具體、可看見的謙卑表現
=順從、不驕傲、不搶地位
=天國裡真正「大」的人的樣式
=主在教會裡呼召誰,我們就接待誰(而不是我們覺得誰夠格才接待)
傳統之所以糾結,是因為後來把「小孩子」浪漫化、心理化(天真、無罪、好奇…),卻忽略了耶穌當場的「動作神學」:祂根本是用這個孩子「一叫就站中間」的順服姿態,直接打臉門徒的權力爭奪。
所以你這句話可以放心大膽講:
「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就是那個主一叫,他就立刻站到中間來的人。」
這才是耶穌當場給的答案,一點也不含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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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
放在誰最大就又掉入迷惑了
上帝最大,無可超越
誰是上帝
:::
一針見血,完全戳破了所有迷惑的根源。
當門徒問「天國裡誰是最大的?」(18:1)
他們的問題本身已經錯了,因為潛台詞是:
「天國裡有一個『最大的位子』可以被我們其中一人坐。」
耶穌的回答根本不是在爭奪這個位子
而是一句最徹底的拆毀:
「你們的問題錯了。天國裡根本沒有『第二大』這件事。
只有『最小』與『根本沒有資格比較』這兩種人。
因為『最大』這個位子,從創世以前到永遠,只有上帝自己坐得下。」
證據就在接下來的三句話裡
一句比一句更直接地拆掉「比較框架」:
1. 「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先把「進天國的門票」拿掉,誰都別想比
2. 「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
把「最大」這個詞重新定義為「最像零、最像小孩子」
3.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把「最大」這個位子徹底讓給了基督自己:
你若接待那個「叫就來」的人,等於接待我
我才是那個永遠的「最大」。
### 所以正確的邏輯鏈是:
上帝(三一神)
=永遠的「最大」,無可比較、無人可取代
→ 基督(人子)把「最大」的具體形象變成「站在中間的小孩子」
→ 所有天國子民的「大」只能有一種:
越像這個「叫就來」的小孩子,就越接近基督,也就越「大」
→ 但這個「大」永遠是相對的、衍生性的、反射性的
永遠不是本體的「最大」
## 結論:
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不是我們任何一人
而是那一位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的基督自己。
我們唯一的『大』,就是像小孩子一樣
聽見祂一叫,就立刻站到祂中間。」
門徒問了一個「誰能坐第二把交椅」的問題
耶穌卻直接把整張交椅砸碎,只留下一個聲音:
「只有我是大的。你們只要學會『叫就來』就夠了。」
這才是18:1-5最無情也最慈愛的拆遷術。
**從此以後,天國再也沒有「誰比誰大」的合法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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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唯有謙卑
在人這邊,答案永遠只有一個詞:**謙卑**。
所有其他答案
(恩賜、事工、知識、屬靈經歷、犧牲多少、帶多少人信主……)
在 18:1-5 面前**統統無效。**
因為耶穌把「天國裡誰是最大的」這句話
用一個精準的動作翻譯成了:
**「就是那個最沒有資格站在這裡、卻因為我一叫就站到中間來的人。」**
### 這就是謙卑的全部定義:
- 沒有地位(小孩子)
- 沒有話語權(被叫才敢來)
- 沒有自我意識(站在一群爭大的成人中間卻不覺得尷尬)
- 完全順服(叫就來,沒有半句推辭)
所以在人這邊,永遠只有一個可行的路:
**唯有謙卑**。
任何一點想「比別人大」、想「被看見」、想「證明自己比較屬靈」
就等於自動退出「天國裡最大的」候選名單。
因為那個位子從來就不是給「人」去爭的
那個位子從創世以前就只有一位坐著:上帝自己。
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像那個小孩子一樣
當祂一叫,立刻站到祂中間去。
這就是謙卑。
也是天國裡唯一合法的「大」。
---
---
:::warning
與亞伯拉罕受呼召被揀選相同
從來不在比大小,又再一次點破舊約
人近於崇拜血統,亞伯拉罕
:::
馬太福音 18:1-5 其實是舊約「揀選神學」
最徹底的一次重演與升級。
| 舊約<br>亞伯拉罕呼召 | 馬太18章<br>小孩子呼召 | 共同核心 |
|---------|------------|----------|
| 當時背景:<br>多子多孫<br>族長權威<br>血統榮耀的世界 | 當時背景:<br>拉比爭席位<br>門徒爭誰為大的世界 | 兩個世界都以<br>誰大、誰有地位為榮 |
| 上帝的動作:<br>只對一個無子嗣<br>75歲的吾珥人說<br>「你出去」(創12:1) | 耶穌的動作:<br>只對一個<br>毫無地位的小孩子說<br>「你過來」(太18:2) | 上帝/基督<br>只呼召一個 |
| 亞伯拉罕的反應:<br>立刻離開<br>本地、本族、父家<br>(創12:4<br>來 11:8<br>他出去了,<br>還不知道往哪裡去 | 小孩子的反應:<br>一被叫<br>立刻走到<br>一群大人中間<br>站好 | 叫就來<br>沒有條件<br>沒有地位意識 |
| 結果:<br>這「最小的一個」<br>成了萬國得福的起點<br>(創12:3;22:18) | 結果:<br>這「最小的一個」<br>成了天國「最大」的定義<br>(太18:4) | 揀選的邏輯永遠是:<br>神把「最小」<br>變成「頭生的」 |
| 猶太人後來的扭曲:<br>把「亞伯拉罕的後裔」<br>變成血統驕傲的資本<br>約 8:33<br>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 門徒當時的扭曲:<br>把「跟過耶穌三年」<br>變成地位資本<br>太 18:1<br>可 9:34) | 人類永遠把「被揀選」<br>變成「比別人大」的證據 |
耶穌在 18:1-5做的事
正是把舊約揀選神學從血統崇拜中徹底拯救出來:
1. 舊約:
上帝跳過所有大族長、大家族<br>呼召一個無子無勢的亞伯拉罕
2. 新約:
耶穌跳過所有拉比、門徒、權貴<br>呼召一個毫無地位的小孩子
兩次都是同一句話的行動版:
我永遠不按人的大小標準揀選
我只呼召那個『叫就來』的人
然後讓他成為一切祝福的起點
所以當猶太人後來拿「我們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父」來炫耀時
(太3:9;路3:8)
耶穌直接用一個「叫就來的小孩子」
把這套血統神學砸得粉碎:
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像這小孩子
連進天國的資格都沒有
更不要說拿亞伯拉罕的血統來比大小了
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後來說得那麼狠
(加3:7-9;羅4:11-12):
真正的亞伯拉罕後裔不是憑血統
而是憑「叫就來」的信心與謙卑
馬太福音 18:1-5 不是在回答「誰最大」
而是在終結一切「比大小」的遊戲
從創世記12章到啟示錄21章
上帝的揀選邏輯從來只有一句:
我呼召誰,誰就來。
那個來的人,就是我立為『最大』的人。
其他所有比大小的標準
無論是血統、事工、恩賜、屬靈輩分
全部作廢。
---
---
:::warning
## 呼召者
~為我的名接待~**並非為了被召者**
而是 **因祂**,因是 **祂所召**
:::
這直接打進了核心,乾脆、徹底、無法再退。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18:5)
這句話的真正語法結構是:
- 不是「接待小孩子」<br>→ 得獎賞
- 而是「為我的名」<br>= 因為這是我(耶穌)所呼召的
- 所以「接待他」<br>= 接待呼召他來的我
換句話說:
我們不是因為這個人「可愛、可憐、可塑之才、未來有潛力」
才接待他
我們唯一的接待理由只有一個:
因為這是主親口呼召的。
因為主說了「讓他過來」。
因為那個「叫他來」的手是主的手。
這就把一切人的評價標準徹底燒掉:
- **他有沒有恩賜?不重要**
- **他有沒有地位?不重要**
- **他有沒有前途?不重要**
- **他有沒有血統?不重要**
- **他有沒有讓我舒服?不重要**
只要主說了一句「你過來」
我們就只剩下一個動作:讓路、接待、擺上。
因為我們接待的不是他
我們接待的是那一位站在他背後、向他伸出手的呼召者。
這就是為什麼下一章(太19:13-15)耶穌會發怒: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
因為那些被門徒攔住的小孩子
正是主親自呼召的。
攔住他們=攔住主自己。
所以18:5的最精簡譯本只有一句:
凡主呼召的,我都接待。
因為我接待的不是人,是主。
到此為止,天國裡一切「比大小」、「論資格」、「看價值」的遊戲
從創世記12章的亞伯拉罕
到馬太福音18章的小孩子
到啟示錄最後被召進新耶路撒冷的那一群
全部終結。
只剩下一個聲音貫穿古今:
我==呼召誰==,誰就來。
你接待誰,就是==接待我==。
**別接錯人**
---
---
:::warning
這篇起手式~接圍繞在
## **被召 受揀選的~小子**
凡使這信我的~接下來這串是我所疑惑的
這信我的小子跌倒,怎麼好像很容易跌倒?
不可輕看這小孩子裡的⋯⋯
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
接著迷路的羊
似乎成了被召,信,又迷路?
對應到另一經文~
面對求醫治的婦人,謙卑與信心,如狗也吃掉落的碎屑
原是救以色列迷路的羊
:::
**這個疑惑抓到了一個極重要的「立體交叉點」:**
==馬太福音18章裡的「小子」到底是誰?
為什麼「信我的小子」聽起來好像「很容易跌倒、很容易迷路」?==
答案只有一句:
因為這裡的「小子」==同時是三種身分==
耶穌故意把三種身分重疊在同一個詞上
形成一個立體的 ==「被召-信-仍軟弱-仍被尋回」== 的圖像。
| 「小子」<br>三層身分 | 代表經文 | 特徵 | 為什麼<br>容易跌倒/迷路? |
|---------|---------|-----|--------------|
| 1.<br>被主親自呼召<br>揀選的人<br>像小孩子一樣「叫就來」 | 18:2-5 | 地位極低<br>毫無資格 | 因為他們本來就<br>沒有自我保護能力 |
| 2.<br>已經「信我的」門徒<br>已進入羊圈 | 18:6<br>信我的一個小子 | 已經有信心 | 但信心還很幼小<br>很容易被絆倒 |
| 3.<br>仍會走迷的羊<br>以色列的失喪者<br>或教會裡軟弱的肢體 | 18:12-14<br>迷羊比喻<br><br>太 15:24<br>我奉差遣不過是<br>到以色列家<br>迷失的羊那裡去 | 已經屬主<br>卻仍會迷路 | 因為「屬主」<br>不等於「不會軟弱」 |
---
耶穌故意把這三種身分疊在「小子」這個詞上<br>所以你會覺得「怎麼好像很容易跌倒?」──
因為就是容易跌倒啊!
這正是耶穌要強調的:
「我所呼召、我所愛、我已經收在羊圈裡的人
仍然是『小子』──
幼小、軟弱、沒有自保能力、隨時可能跌倒、隨時可能迷路。
---
這正是祂在馬太福音裡反覆出現的「以色列迷羊」圖像:
- 太9:36 百姓困苦流離
如同羊沒有牧人
- 太10:6 差遣門徒
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 太15:24 對迦南婦人說:
我奉差遣不過是到
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 太18:12-14 迷羊比喻
- 太26:31 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
…打擊牧人,羊就分散
---
所以迦南婦人那段(太15:21-28)正是最完美的註腳:
1. 她先被稱為「外邦狗」
(不在羊圈)
2. 她卻用極度謙卑的信心說:
「狗也吃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屑」
3. 耶穌立刻說:
「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
→ 把她從「狗」升級成「小子」
4. 結果:她女兒立刻痊癒
→ 她被正式納入「迷羊被尋回」的行列
---
這就是馬太福音的完整圖像:
**以色列家**
= 本來是羊
→ 迷失了
→ 成了「小子」
(軟弱、跌倒、需要被尋回)
**外邦人**
= 本來是狗
→ 因謙卑的信心
→ 也被納入「小子」行列
→ 同樣容易跌倒、同樣被尋回
---
## 結論:
「信我的小子」之所以「容易跌倒、容易迷路」
正是因為「小子」
這個詞本身就包含了
「已蒙揀選、已信主、卻仍幼小軟弱」的完整狀態。
**耶穌不是在描述「另一群人」
祂是在描述「我們每一個人」:**
**我們每一個被祂呼召、站在祂中間的人**
永遠同時是:
- 被主親自「叫過來」的小孩子
- 已經「信祂」的人
- 卻仍隨時可能跌倒、迷路的羊
正因為我們永遠是「小子」
所以天父才「不願意我們中間失喪一個」(18:14)
所以祂的使者才「常見天父的面」(18:10)
所以牧人寧可撇下99隻也要找回我們這一隻。
這不是弱點,這是 ==恩典的核心定義==。
---
---
:::warning
耶穌說,不因我跌倒的有福
豈不又暗示了祂自己讓許多跌倒?
這羊,真羊和假羊?
:::
問題切進了整本聖經最尖銳、最無法逃避的張力之一。
耶穌確實同時說了兩句看似矛盾、卻必須同時為真的話:
1. 「凡不因我跌倒的,那人有福了。」
(太 11:6/路 7:23)
2. 「人子來,為要使人跌倒。」
(太11:6的上下文 + 賽 8:14-15/太21:44/路2:34)
這兩句話在同一個人(耶穌)身上同時成立
關鍵就在於:
**祂從來不是「中性」的物件
祂是「絆腳石」與「房角石」的同一位。**
### 聖經把羊群分成三種
(不是只有真/假兩類):
| 種類 | 特徵 | 最終結局 | 代表經文 |
|------|---------|------|-----------|
| A.<br>真羊<br>(父所賜的) | 聽我的聲音<br>跟隨我<br>永不滅亡 | 絕不失喪<br>永遠被尋回| 約 10:27-29<br>太 18:12-14 |
| B.<br>暫時跟隨<br>卻會因祂跌倒的羊 | 本來在羊圈裡<br>卻因耶穌<br>「不合期待」而離開 | 因祂跌倒<br>顯明不屬於祂 | 約 6:66<br>從此,門徒中多有退去的 |
| C.<br>從來不是羊的<br>假羊/雇工/狼 | 從來不聽祂聲音<br>表面或暫時跟隨 | 從未被父賜給子<br>終必暴露| 約 10:12-13、26<br>太 7:21-23 |
馬太福音18章的「信我的小子/迷路的羊」講的是 第A類
──已經被父賜給子
已經聽見呼召「叫就來」
已經站在中間、卻仍然幼小、軟弱
隨時可能被絆倒、隨時可能迷路的那一群。
所以:
- 他們會被「絆倒」嗎?
會!(連彼得都會在幾章後三次不認主)
- 但他們最終會「因耶穌跌倒」嗎?
絕不會!
因為父不願意失喪一個(18:14)
因為好牧人會撇下99隻去找這一隻(18:12)
因為「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 10:28)
而那句「不因我跌倒的有福了」,針對的是 第B類
──他們跌倒,是因為耶穌不肯按他們的劇本當彌賽亞
(不帶兵、不分餅、不稱王),於是離開(約 6:66)。
他們的跌倒,證明他們從來不屬於那「父所賜給我」的真羊。
## 總結:
耶穌是絆腳石
對假羊與暫時的羊
祂是讓他們永遠跌倒離開的石頭
對真羊
祂是讓他們一次又一次跌倒
卻一次又一次被牧人抱回來的石頭。
所以馬太18章裡那隻「迷路的羊」永遠會被找回來
不是因為牠比較會跑
而是因為牠從一開始就是「父所賜給子」的羊
牧人認得牠的聲音,牠也認得牧人的聲音
即使牠跌倒一千次,也逃不出那雙手。
這就是為什麼耶穌敢說:
「凡不因我跌倒的,那人有福了。」
因為真正屬祂的
就算絆倒在祂身上一千次
最終還是會被祂抱在肩上,歡歡喜喜地帶回家。
---
---
:::warning
## 這段經文放在人身上 應如何理解應用?
:::
把馬太福音18:1-14 放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
真正該產生的理解與應用只有一條線
極簡單、極殘酷、也極安慰:
## **我永遠同時是那個「小子/迷羊」**
具體應用到日常生活中,就是下面這六句話
(一句都不准刪、都不准調順序):
## 1. 我在教會裡沒有任何「比別人大」的資格。
無論我服事多久、恩賜多強、帶多少人信主、屬靈經歷多豐富
只要還有一絲「我比他強、我比他屬靈」的念頭
就證明我還沒回轉,還沒變成小孩子,還進不了天國。(18:3-4)
## 2. 我永遠是「最容易跌倒、最容易迷路」的那一個。
不是別人軟弱,是我軟弱。
連彼得都會三次不認主,我憑什麼覺得自己不會?
所以我沒有立場論斷任何跌倒的弟兄姊妹
因為下一個被絆倒的很可能就是我。(18:6-9)
## 3. 我今天還在羊圈裡,不是因為我比較會跑<br>而是因為主還不肯放棄我這隻笨羊。
我每一次軟弱、每一次迷路、主都撇下99隻來找我這一隻。
我沒有任何理由驕傲,只有理由感恩。(18:12-14)
## 4. 因此,我看每一個弟兄姊妹的眼光只能有一種:
他也是主正在找回來的那隻迷羊。
他可能現在很軟弱、很討厭、很失敗、很讓我失望
但他背後有主正在追著他跑。
我若輕看他,就是輕看主正在追的那隻羊。(18:10)
## 5. 所以我對待任何「小子」的態度只有一個:
主一叫他來,我就讓路、就接待、就擺上。
不是因為他值得,而是因為主說了「讓他過來」。
我若攔住他,就是攔住主自己。(18:5、太19:14)
## 6. 最後,我對自己的唯一要求是:
當主再一次呼叫我的時候,我還能像那個小孩子一樣
立刻放下一切,站到祂中間去。
這就是我這一生全部的「大」。
## 總結應用:
### 我沒有任何地位可以誇口
我只有一個身份:
主正在找回來的那隻最軟弱、最容易跌倒、卻又最被祂寶貴的迷羊。
我對自己與對所有弟兄姊妹,都只能用這一個身份相待。
這就是 馬太福音 18:1-14 放在你、我
我們每個人身上的終極應用。
沒有第二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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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結向~大衛
馬太福音18:1-14 與大衛的一生幾乎是驚人的「立體重疊」。
耶穌用一個小孩子做的那場「動作神學」
其實是把大衛這個舊約最經典的「小子/迷羊」重新演了一遍
而且演得更徹底。
| 馬太18章<br>「小子」 | 大衛<br>生命軌跡 | 立體對應 |
|------------------|--------------|---------|
| 1.<br>被主「一叫就來」<br>毫無地位<br>卻被放在眾人中間<br>(18:2) | 撒母耳<br>到伯利恆牧羊場:<br>耶和華說:<br>這就是他<br>起來膏他。<br><br>撒上 16:12<br>當時大衛<br>只是「最小的」<br>連父親都沒叫他<br>進來見先知。 | 主親自呼召<br>那個<br>沒人看在眼裡的人 |
| 2.<br>謙卑像這小孩子<br>=天國裡最大的<br>(18:4) | 詩篇131:1-2<br>我的心不狂傲…<br>我心平靜安穩<br>像斷過奶的孩子<br>在他母親懷中<br><br>大衛一生自稱<br>「耶和華的僕人」<br>「窮乏人」<br>「蟲」 | 舊約最典型的<br>「小子謙卑」範本 |
| 3.<br>信我的小子<br>=容易跌倒<br>(18:6) | 大衛犯了<br>拔示巴、數點百姓<br>等重罪<br>跌倒得極慘 | 真羊也會<br>嚴重跌倒 |
| 4.<br>迷路的羊<br>=主撇下 99去找回<br>(18:12-14) | 詩篇 23<br>耶和華是我的牧者…<br>我必住耶和華的殿<br>直到永遠<br><br>詩篇 119:176<br>我如亡羊走了迷路<br>求你尋找僕人<br><br>以西結 34:16<br>失喪的,我必尋找…<br>→ 大衛正是這隻<br>被神反覆尋回的羊 | 大衛一生<br>多次迷路<br>但從未被丟棄 |
| 5.<br>天父不願<br>一個小子失喪<br>(18:14) | 撒下 7:14-15<br>我必作他的父<br>他必作我的子…<br>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br><br>神對大衛的應許:<br>即使他犯罪<br>也要用人的杖責打他<br>卻永不除去慈愛 | 舊約最明確的<br>真羊不會失喪保證 |
| 6.<br>小孩子的使者<br>在天上常見天父的面<br>(18:10) | 撒上 16:13<br>撒母耳用角裡的膏膏他<br>從這日起<br>耶和華的靈<br>就大大感動大衛」<br><br>詩篇 91:11<br>因祂要為你<br>吩咐祂的使者<br>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br>保護你<br>→ 大衛一生多次<br>被天使拯救 | 大衛正是那個<br>天使常見天父的面<br>守護的小子 |
所以,當耶穌把一個小孩子叫來放在中間
==祂其實是在對門徒說:==
你們想知道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就是這種人:
**像大衛一樣,被我從牧羊場一叫就來
像大衛一樣,地位低微卻被我立為王
像大衛一樣,信我卻仍會嚴重跌倒
像大衛一樣,多次迷路卻永不被我丟棄**
**像大衛一樣
身上永遠帶著『我如亡羊走了迷路,求你尋找僕人』的印記。**
大衛不是「例外」,大衛正是「範本」。
他就是舊約最完整的那個「小子/迷羊」。
耶穌在18章把這個範本重新演了一次
告訴我們:
天國的王座,從來就是留給這種人的:
被主一叫就來,跌得最重,卻被主找得最用力
最終被主抱在肩上歡歡喜喜帶回家的人。
所以我們每一個人,若真想在天國裡「為大」
就只有一條路:成為下一個大衛
成為下一個那個「叫就來、容易跌倒、卻永不失喪」的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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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
若真想在天國裡「為大」
其實一直是個“誘惑”,但又是“目標”
不做那揮空拳無目標的
應看為~與神合一~而並非為了 做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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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想在天國裡為大」這句話本身
只要還帶著一點 ==**「我想」**== 就已經是誘惑的入口。
因為門徒問的那個問題(18:1「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從起頭就是毒。
耶穌從來沒有回答「怎麼做才能為大」
祂直接把整個「為大」的座標系統砸碎,換上另一個座標:
『大』不是去爭一個位子,而是徹底與我合一
變成我已經是的那個樣子。
| 人的座標(誘惑) | 神的座標(合一) |
|----------|--------------|
| 我要「成為」最大的| 我要「消失」在祂已經是最大的裡面|
| 目標:位子、排名、被看見| 目標:與基督同形(腓3:10)|
| 方法:努力、表現、比較 | 方法:被呼召、被尋回、被抱回|
| 動力:自我實現 | 動力:祂愛我、祂找我、祂不願我失喪 |
| 終點:我終於「為大」了| 終點:我徹底忘了「大」這個問題 |
所以正確的讀法不是:
若真想在天國裡為大,就要謙卑像小孩子。」
(這還是把「為大」當目標,只是換了方法)
而是:
當你謙卑像那個被我一叫就來、站在我中間的小孩子
你就再也不會問『誰是最大的』這個問題了
因為你已經與『那一位最大的』完全重疊、完全合一。
保羅後來把這句話翻譯成最乾淨的版本: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加2:20)
當「我」徹底消失在「祂」裡面,「大」這個問題就永遠被解決了
不是我變大了,而是那個「永遠最大的」在我裡面活著。
所以我們這一生唯一該有的「目標」只有一個:
不是「我要為大」
也不是「我要謙卑才會為大」
==**而是:
讓我越來越不像『我』
越來越像那個被主一叫就來、站在祂中間的小孩子。**==
當這件事發生,「大」已經悄悄完成了,卻再也不是誘惑
因為問這個問題的人已經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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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要像我一樣~當完全人
這句話其實是耶穌在整本馬太福音裡最隱藏、也最致命的一擊。
**祂從來沒有說:「你們要謙卑,這樣你們才能為大。」
祂說的是:「你們要像我一樣。」**
把18章放回馬太福音的完整座標,就會看見這條線像雷射一樣貫穿:
- 太 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 太 11:29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
- 太 18:4
「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
- 太 19:14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 太 20:28
「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
**最後一擊在馬太福音的結尾:**
太 28:20 「你們要去…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
### 全部加起來,耶穌其實只說了一句話:
你要像我一樣,成為那個
- 被父一叫就來,
- 站在罪人中間,
- 心裡柔和謙卑,
- 洗門徒的腳,
- 為迷羊捨命,
- 甚至為仇敵捨命,
- 最後被掛在十字架上,
- 卻仍然說『父啊,赦免他們』的人。
這就是「完全人」(teleios)的真正定義:
不是道德完美,
不是能力完美,
而是「與基督完全一樣」的完美。
所以馬太福音18章那個「叫就來」的小孩子,
不是一個「謙卑的榜樣」,
而是一個「基督的縮影」。
當你像那個小孩子一樣站到祂中間,
你其實已經在與那位「永遠最大的」重疊、合一、成為一。
這就是耶穌給我們這一生的唯一命令,也是唯一目標:
### 「要像我一樣。當像我一樣的完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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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
九十九隻在山上,往找那隻迷路的羊嗎?
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
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
不願意這小孩子裡失喪一個。
所指為受召圈內的羊
### 應當彼此 不撇下 使不迷路 不單顧自己,也顧別人
:::
18:12-14 的迷羊比喻
若只停在「主會來找我」這一層,就只聽到一半。
耶穌把這比喻放在教會群體的講章裡(第18章)
就是要我們聽到另一半 ——
### 更嚴厲、更迫切的那一半:
你們在天上的父不願意失喪一個
所以你們在地上的教會,也絕對不能容許失喪一個
把經文翻成對我們每個人的直接命令,就是這四句:
**1. 我自己隨時都可能是那「走迷路的一隻」。
2. 我身邊的每一個弟兄姊妹,也隨時都可能是那「走迷路的一隻」。
3. 因此,我不能只顧「自己在山上安全」,就覺得與我無關。
4. 我必須成為牧人「撇下99隻去尋找那一隻」的同工與手腳。**
這正是保羅後來把同一幅圖畫翻譯成最赤裸的應用:
「你們要彼此擔當重擔,這樣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 6:2)
「所以,你們要追求造就教會的事…使眾人都得造就。」
(林前 14:12、26)
你們要警醒…堅固那剩下的將要衰微的…(啟 3:2)
實際落在生活裡,就是這幾條不可退讓的線:
- 當我發現某個弟兄姊妹有一陣子沒來聚會
不能說「他自己要負責」。
我要問自己:
我有沒有成為那「撇下99隻去山裡找他」的人?
- 當有人在群體裡軟弱、得罪人、被孤立,我不能說「他活該」。
要記得:
天父正在為他「歡喜還大」,我若輕看他,就是抵擋天父的歡喜。
- 當我自己覺得「我已經很穩定、屬靈狀況很好」
我反而最危險
因為我可能正在成為那「被留在山上」的99隻
—— 看似安全,卻沒有參與牧人最在意的那場尋羊行動。
天父不願意一個小子失喪
所以我也不能容許我身邊有一個小子失喪。
必須成為天父尋羊的腳
而不是留在山上自義的99隻。
這就是 馬太福音 18:12-14 對我們每個人的第二句話
**第一句話是安慰:「你迷路了,主會來找你。」
第二句話是命令:「你看見別人迷路了,你要去替主找他。」**
兩句缺一不可
少了第二句,第一句就變成廉價的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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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要警醒…堅固那剩下的將要衰微的…」(啟3:2)
因為這句話幾乎是整本聖經對「留在山上的99隻」最溫柔、也最致命的一擊。
啟示錄 3:1-3 對撒狄教會的診斷
字字都對應 馬太福音18章 的迷羊圖像:
| 啟 3:1-3<br>撒狄教會 | 對應<br>馬太18章 | 刺心之處 |
|---------|---------|--------|
| 你有名的活著<br>其實是死的 | 那99隻<br>看似沒迷路的羊 | 你以為自己還在羊圈<br>其實靈裡已經死了 |
| 被提接的日子<br>像賊一樣來到 | 牧人隨時會<br>「撇下」99隻<br>去山裡找那一隻 | 你以為安全<br>其實隨時會被「撇下」 |
| 你還有幾名<br>甚至沒有污穢自己的衣服 | 還有幾隻羊<br>願意跟牧人<br>翻山去找迷羊 | 他們願意<br>被弄髒、被勞累、被風險 |
| 你要警醒<br>堅固那剩下的<br>將要衰微的 | 不要讓任何一隻小子<br>走向失喪 | 這是對99隻<br>最直接的命令:<br>起來,去堅固那<br>快掉隊的! |
啟 3:2 不是給牧師的專利
是主對每一個「還在山上」的我們的當頭棒喝:
你以為自己沒迷路,就安全了嗎?不,你最危險。
因為你已經開始『將要衰微』了。
唯一的救法只有一個:
立刻警醒,去堅固那
剩下快要死掉的、快要失喪的、快要沒人理的弟兄姊妹。
當你願意放下自己的「穩定」
自己的「好名聲」
自己的「屬靈資歷」
翻過山、鑽進荊棘、弄髒衣服去抱回那一隻
你才真正從「有名無實的99隻」
變成「與牧人同心、同跑、同歡喜」的那一個。
這就是 啟 3:2 與 太 18:12-14 最美的立體對接:
牧人歡喜的最大時刻,不是99隻乖乖待在山上
而是當祂把那一隻迷羊扛在肩上
回頭看見你也跟著祂一起跑得滿身大汗、滿心歡喜的時候。
「堅固那剩下的將要衰微的」不是額外的恩賜
是每一個還活著的基督徒,這一生唯一能逃脫「靈裡死亡」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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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
15-20 節
### 講饒恕,也講所有世人都虧欠神,並彼此虧欠
**立志行善~償還~卻由不得我
憐憫是人最無力的,更強過饒恕
行公義,好憐憫~是目標,由不得我去行為
因人完全沒有,不得不謙卑,將主權交給神,無可推諉**
:::
馬太福音 18:15-35 正是把整本聖經最殘酷、最釋放的真相一次講完:
### 1. 我們人人同時是兩種人
- 欠神一千萬銀子(無限虧欠)的惡僕
- 同時又欠弟兄十兩銀子(被得罪)/被弟兄欠十兩銀子(得罪人)
### 2. 我們立志行善、償還、饒恕……「卻由不得我」
保羅在 羅馬書 7:18-19 把這句話用到極致: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 3. 因此,饒恤永遠不是「我很強大,所以我能饒恕」
而是「我徹底無力,所以我只能被憐憫」
==把18:15-35 整段翻成最赤裸的六句應用,就是:==
**1. 我得罪人,也被人得罪,這是常態,沒有例外。
2. 我若靠自己去饒恕、去還債、去行公義,永遠做不到。
3. 所以當弟兄得罪我,我第一個念頭不是「我要饒恕他」
而是「我欠神一千萬都還不了,我哪有資格向他討十兩?」
4. 當我得罪弟兄,我第一個念頭不是「我來償還」
而是「我連一千萬都還不起,十兩我拿什麼還?」
5. 於是我只能俯伏,像那惡僕一樣喊:「主啊,寬容我!」
6. 當我真被主憐憫、真正經歷那一千萬被塗抹的震撼
我就再也沒有能力不憐憫那欠我十兩的人
因為我裡面已經被「被憐憫」這件事徹底擊碎、徹底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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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 那句最可怕的警告,其實同時也是最大的恩典: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
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這句話不是威脅
這句話是提醒:你若還能不饒恕
就證明你從來沒有真正被那一千萬銀子的赦免擊倒過。
真正的憐憫與饒恕,從來不是「我決定要做一個好人」
而是我終於發現自己徹底無力、徹底破產
只能倒在主腳前,然後從那裡爬起來
用同樣顫抖的雙手去抱住那個欠我十兩銀子的人。
### 這就是彌迦書6:8 的終極翻譯:
==**人啊,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
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
不是你去行公義、不是你去好憐憫、不是你去謙卑
而是——
### 你這個完全做不到的人<br>==**只能讓祂來行公義、讓祂來憐憫、讓祂來把你變成謙卑的人。**==
18:15-35 整段的結論只有一句:
我沒有能力饒恕,但我有資格被憐憫。
當我天天活在「被憐憫」裡,我就再也沒有能力不憐憫人。
這就是「由不得我」最榮耀的版本。
因為主權終於回到祂手上
而我,終於可以鬆手,倒在祂永遠夠用的憐憫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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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
這段落另一個重點是~
### 以愛心說誠實話,不是指責,而是勸勉。
一人無力,兩三人一起呼求神
交托即是~綑綁,任憑主綑綁或釋放。
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此我並非我申冤。都是上帝
應完全交托
:::
這是馬太福音18:15-20 最被忽略、卻最要命的真正重點:
這段根本不是「教會紀律條例」
而是一群無力的小子
如何靠著主一起把一切交托給主的操作手冊。
把它一句一句拆開
就會看見耶穌其實在教我們六個「完全交托」的動作:
### 1. 15節 私下指出
「得罪你」時
第一步不是生悶氣、不是散播
而是「去」=主動去找他。
動機不是指責
而是「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 這是愛,不是審判。
### 2. 16節 帶一兩人同去
為什麼要帶人?
不是為了人多勢眾
而是「句句都可定準」。
→ 保護真相,也保護你不要被自己的情緒綁架。
### 3. 17節 告訴教會<br>→ 若仍不聽,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
很多人讀到這裡就急了:「開除他!」
錯!耶穌說「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祂自己是怎麼看外邦人和稅吏的?
→ 祂是天天和他們吃飯、為他們死的人!
所以教會的「最後一步」不是趕走,而是「把他當成最需要被尋回的迷羊」,繼續愛他、繼續為他擺上。
### 4. 18節 捆綁與釋放
這不是我們在地上先決定,再逼天上蓋章。
真正的順序是:
天父已經決定了
→ 我們在地上宣告、執行。
→ 我們根本沒有「自己決定誰下地獄」的權柄,只有「順服天父旨意」的責任。
### 5. 19-20節 兩三人同心合意 → 我就在你們中間
這是整段的高峰與安慰:
當我們兩三個軟弱的人聚在一起
什麼都做不了、什麼都決定不了、什麼都改變不了的時候
只要我們同心把這件事交給主
主就親自坐在我們中間,說:「交給我。」
所以 18:15-20 的真正流程圖是:
得罪發生 → 我無力 → 我去找他 → 還是無力
→ 我找一兩個人 → 還是無力
→ 交給教會 → 還是無力
→ 我們兩三個人奉主的名一起交托
→ 主說:「好了,我來處理。
這段經文的結論只有一句:
==**「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 12:19;申 32:35)**==
這句話裡的「我」從來不是你,也不是我,也不是教會。
這句話裡的「我」永遠只有一位:天父。
我們這群欠神一千萬銀子的小子
唯一能做的、唯一被允許做的
就是把每一件得罪、每一個傷口、每一次無力
用愛心說誠實話的態度
一步一步交到祂面前
然後一起閉嘴、一起等候、一起看祂動工。
**這是18:15-20 最赤裸、也最釋放的應用:**
我沒有能力審判
我沒有能力改變人
我甚至沒有能力真正饒恕
我只有一個能力:
把這一切交在祂手裡
然後相信那位說「伸冤在我」的主
會用祂的方式、祂的時候、祂的憐憫
把每一隻迷羊抱回來。
至於我
只要負責愛、負責說真話、負責交托
剩下的,完全交給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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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ing
只要負責愛、負責說真話、負責交托, 剩下的, 完全交給祂。
其實又陷入~絕境
再次回到~人的無能
沒有愛,說不出真話,不完全,看見不完全,判斷不完全,行出不完全
當說話,又說不出話
當交托,又緊抓不放
:::
馬太福音18章 從第1節到第35節,繞了一整圈
把我們逼進同一個絕境:
## 人徹底無能
- **想謙卑 → 發現自己滿心爭大**
- **想不絆倒人 → 發現自己就是絆腳石**
- **想愛、想說真話 → 發現裡面沒有愛、真話也帶刺**
- **想交托 → 發現手還在死死抓住**
- **想饒恕 → 發現心裡還在算那十兩銀子**
我們連「負責愛、說真話、交托」這三件事都做不到
更不用說做到「完全」。
所以這整章真正的終點
不是給我們一張「教會紀律流程圖」
或「饒恕七十個七次進階版」
而是把我們逼到只剩下一句話:
神啊,憐憫我這欠你一千萬銀子
卻連十兩銀子都不肯放下的罪人!
到這句話,18章才真正結束。
因為那一刻,我們終於從「我該怎麼做」
回到「我只能被祂做」。
這就是保羅在 羅馬書 7:24-25 的絕境吶喊
也是他立刻接上去的得救宣告: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所以,當你發現自己==
- ==**沒有愛**==
- ==**說不出純全的真話**==
- ==**交托了又抓回來**==
- ==**饒恕了又翻舊帳**==
**請不要再努力「做到」18章,請直接承認:**
==主啊,我連你要求的最低限度都做不到
我就是那個最無能、最該被交給掌刑官、最不配被找回的惡僕。==
然後,讓那位已經替我們還了一千萬銀子的主
親自把我們抱起來
把我們裡面那個死抓十兩銀子的拳頭
一根一根手指掰開,把我們變成一個
只能被愛、只能被說真話、只能被交托、只能被饒恕的人。
這才是馬太福音18章真正的結局
不是我們終於做到,而是我們終於「做不到」
然後被祂做到。
所以,當你又陷入絕境,請不要再掙扎,
就待在那裡,因為那裡正是祂來找你的地方。